求历史考研名词解释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7浏览:1收藏

求历史考研名词解释,第1张

答:名词解释的出题形式比较灵活,比如把简答或是论述题修改都有可能成为名词解释,其实准备名词解释,不需要死记硬背,在准备名词解释的时候,你一定解释清“名词”的时间,范围,性质,用一句话阐明,就相当于盖个帽子,然后再具体阐述一下详细的内容,就像穿个衣服,最后阐述这个“名词”的影响,可以比喻为履靴。

比如“典制体”作名词解释。

典制体:又叫典制体,典制体史书,以典制为中心,记述历代典章制度及其因革损益而发展成的史书体裁。(盖帽)

它以分门别类为表述上的特点,比较有代表的典制体有唐朝刘知己编修的《通典》等。(穿衣)

典制体的出现丰富我国史书体裁,记述了历代的典章制度,为历史研究提供更多的史料。(履靴)

通过例子,可以对名词解释这类题目做个分类。一般名词解释不外乎出自政治制度,经济专用,文化方面等。所以在做名词解释的时候,第一句话一定点明是什么性质,出现的时间等这些基本的因素。即便你记不清它的详细内容或是影响,也可以做到有话可说了。

殉葬的方式有很多,有的是活埋,有的是赐白绫,这些殉葬方法都是很残忍的了。这些殉葬方法,虽然残忍,但却一直在过去的封建王朝中存在着,直到康熙皇帝,觉得这种事情太过残忍,才彻底废除了,在康熙之后,也再也没有其他帝王有殉葬的事情了。

在古代这个封建阶级社会里,人的殉葬,其实是一种很广泛的丧葬方式了。而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在一个阶级分化比较大的社会,大家为了彰显自己的身份,就会在自己死的时候,殉葬一些人命,来提升自己的地位。

虽然这种殉葬方式,是很残酷的,但还是在中国历朝历代的历史上,若隐若现的出现过。比如明朝,这是中国最后一个由汉族人一起建立的封建王朝,随后再到清朝灭亡,之间也没有了汗人当政的政权。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在位的时候,当时朝廷,就开始有大臣,在议论这种殉葬的制度,太过残酷的。而且,当时轮到了朱元璋的次子朱标去世的时候,朱元璋却直接下令,让这两个没有生育的妃子,和他死去的儿子一起殉葬。他认为,这样,他儿子最终才不会一个人在下面独孤。

而殉葬的方法,主要是赐白绫,就是派人看着你,让你上吊,如果更残酷的,可能是直接活埋在墓葬里,就直接让活人跟死人埋在一起,可想而知,这其中是多么残忍和没有人性,这些也基本都是发生在王宫贵族里面。

不是 是杀掉

人殉是古代葬礼中以活人陪葬的陋俗,是阶级对抗的产物,也是一种残忍而野蛮的宗教行为,每次殉多少人,并无具体执行标准,但有一个大概。墨子曾说过,天子死后,殉葬者多则达数百人,少也数十人,将军大夫级别的,殉葬者多则数十,少则几个。

吊死

古籍上明确有记载的,就是上文提到朱棣死后“吊死”殉葬者一事。有一点要注意,在执刑前,主事者都会给殉人安排一顿美食,身份高者单独送到房间,身份低的一般集中在一块,集体聚餐。俗称“催命饭”的这顿“最后的晚餐”,是相当丰富的,但由于即将到来的死亡的恐惧,谁也无心食用,多半情况是泪流满面,现场哭声震天,史书记朱棣殉葬者的情况即如此。[6]

毒死

除了逼其吊死,将殉葬者“毒死”,也是常见的手段。朱元璋的殉葬宫妃是怎么处死的,一说是太监将她们吊死的,二说是毒死的,给被选定宫妃强行灌食水银。水银剧毒,食后立马即死。

为什么使用水银?据说被水银毒死的殉葬者,其尸体长久不腐,多年后仍栩栩如生。尸体不腐现象,在中国盗墓史上多有记载。如广川王刘去盗“哀王冢”时发现,墓内有一百多具尸体,互相枕压叠加在一起,但奇怪的是没有一具腐烂。可以推测,一些女人都是殉葬者,尸体历经几百年不腐,与被水银毒死的说法颇相似。[6]

毒酒

还有一种毒杀方法是在给他们最后食用的饭菜中下毒,导致其食后中毒。比较常用的方式是用毒酒,将之赐死。“罗泊湾汉墓”中7名殉人,推测可能是用这种方法处死的。[6]

活埋

另有一种,就是将殉葬者手脚捆住,摆成一定姿势(造型),将其“活埋”。

为了让殉葬者失去反抗能力,有时会使用麻醉剂一类的东西,让其“安乐死”。在内蒙古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古墓的考古发掘中发现,有的殉葬女性四肢存在被绳索捆绑的痕迹,这应该是当时被强行殉葬的。有的殉葬女人屈肢侧身,脸朝男性,则是死后(也可能未死前)被摆弄成的姿态,是一种造型,自然死亡者是不可能有那种“规定动作”的。

1987年发现的河南濮阳西水坡45号墓,墓主为一身高约184cm的壮年男子,仰身直肢葬,头南足北。墓室的东、西、北三个不同方向有三个龛室,内各有一具小孩的尸骨,朝向不一。这三个小孩专家认为就是殉人,是被活活弄死后摆出的形状。

明人沈德符编撰的《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九)中记载了几例《发冢》故事,其中有一个是这样的,“嘉靖八年,山东临朐县有大墓发之,乃古无盐后陵寝,其中珍异最多,俱未名之宝,生缚女子四人,列左右为殉,其尸得宝玉之气尚未销。以上俱本朝近事,故记之,远者不及详矣。”

沈德符所记四个殉葬的女子,即被捆绑后杀掉。从中可推测出,采取捆绑方式结束殉葬者的生命,并不鲜见。[6]

铁钉固定

从野史著述中,还发现更为残忍的结束殉葬者的手段——铁钉固定。

清文人袁枚在《子不语》中记录了一则《秦中墓道》的故事,“刘刺史之邻孙姓者掘沟得一石门,开之,隧道宛然。陈设鸡犬罂尊,皆瓦为之。中悬二棺,旁列男女数人,钉身于墙。盖古之为殉者,惧其仆,故钉之也。衣冠状貌,约略可睹。稍逼视之,风起于穴,悉化为灰,并骨如白尘矣,其钉犹在左右墙上。不知何王之墓。亦有掘得土人作卧形者,有头角四肢而无耳目,疑皆古尸之所化也。”[6]

砍头

当然,结束殉葬者生命的方式很多,最直接,也最省事的手段当是“砍头”,直接将殉葬者带到墓地,就地弄死。

但这种手段为后世弃用,祭祀除外。原因是,这种方式不能保留全尸体。后世讲究全尸时,猎杀方式就不会是砍头了,而是直接将其放血刺死。所以,砍头多在早期或牲祭时才会出现。在奴隶社会等早期奴隶主墓穴考古中,曾发现殉葬者的头被有规则地排列在一起,而尸身则另摆一处,推测就是生前遭砍头。

古人筑墓有用人头作祭的习俗,在墓穴开挖的不同阶段,会将人头与猪头狗头一样砍下来,当做“牲”来做祭。1934年到1935年间发掘的殷墟第1400号王陵附近,曾发现一片殷王室的公共祭祀场所。人牲坑中分别埋放着全躯人骨、无头肢体、无肢体的人头,总数近2000人。

明君:

1、首先从他创下的非凡功绩,这是一个雄才大略野心勃勃的天之骄。这是一个雄才大略野心勃勃的天之骄。其次单说秦始皇个人特点,他还是一个武艺高强,威武健壮的人,这点我们从他的平生事迹中我们可以侧面推出。

2、秦始皇其实为人胸怀宽广,并且善于用人,能够从善如流,这一点对于他这样的身份地位,很是难得。要知道他的手下聚集着众多一流的军师谋士,诸如吕不韦、王贲、王翦、尉缭、李斯、商鞅这些青史有名的人才,都齐聚他的周围。

3、他在实现统一过后,也极为宽容的平等看待各个民族。而对于实现统一的第一人来说,他面临的挑战非一般的皇帝可比,这也让他不得而不在其位而做一些必要的选择。

扩展资料:

被誉为暴君的原因:

1、第一点求仙问道,因迷恋长生之术而招揽重用了邪门歪道的术士。

2、第二点焚书坑儒,禁锢思想,将千万古籍付之一炬,迫害儒生四百余。

3、第三点滥用民力,造阿房宫,建骊山皇陵,修长城,奴役百姓苦不堪言;第四点实行残酷刑罚,繁重的赋税徭役,使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民不聊生当中。比如人殉的始皇皇陵的秦兵马俑,是现在被誉为世界十大古墓稀世珍宝之一。

可以说,人殉是野蛮的。但在许多情况下,有些人并非被动殉葬,而是主动自杀从死。如为努尔哈赤生殉的四位宫女,就是自愿从死,而不像大妃阿巴亥那样是被逼的。

  

  在早期能为尊者殉葬是一种待遇和荣耀,所以主动殉葬结束生命的方式很简单,是自杀;被动殉葬者结束生命的方式自然就是他杀了。

  

  但他杀的手段却不会是一种,而且都是秘密处死。

  

  现在古籍上明确有记载的处决殉人的手段,见于朱棣死后,采取“吊死”殉葬者的方法。这在上文已有详细文字了,这里就不多说了。

  

  有一点是,在吊死前,主事者都会给殉葬者安排一顿美食,身份高者单独送到房间,身份低的一般集中一块,集体聚餐。这“最后的晚餐”相当丰富,但由于即将到来的死亡的恐惧,恐怕谁也无心食用的,多半情况是泪流满面,现场哭声震天,史书记载朱棣的殉葬者即如此。

  

  除了逼其吊死,将殉葬者“毒死”,也是常见的手段。

  

  朱元璋的殉葬宫妃是怎么处死的,有人说是太监将她们吊死的。但民间另有说法,其中一种说法是给被选定宫妃强行灌食水银。水银剧毒,食后立马即死。

  

  为什么使用水银?据说被水银毒死的殉葬者,其尸体长久不腐,多年内仍栩栩如生。尸体不腐现象,在中国盗墓野史上多有记载。如汉宣帝时广川王刘去,是一个盗墓成性的恶人。有一次去盗掘幽公冢,打开墓室后发现,墓内有一百多具尸体,互相枕压叠加在一起,但奇怪的是没有一具腐烂。

  

  可以推测,这些女人都是殉葬者,历几百年尸体不腐。此事记载于晋人葛洪撰编的《西京杂记》,殉葬者的样子与被水银毒死的说法颇相似。

  

  还有一种是“活埋”,将殉葬者手脚捆住,摆成一定姿势(造型),随即快速埋土。

  

  为了让殉葬者失去反抗能力,有时会使用麻醉剂一类的东西,让其“安乐死”。在考古发掘中发现,有的殉葬女性四肢存在被绳索捆绑的痕迹,这应该是当时被强行殉葬的。

  

  有的殉葬女人屈肢侧身,脸朝男性,则是死后(也可能未死)被摆弄成的姿态,是一种造型,自然死亡者是不可能有那种“规定动作”的。1987年发现的河南濮阳西水坡45号墓,墓主为一身高约184米的壮年男子,仰身直肢葬,头南足北。墓室的东、西、北三个不同方向有三个龛室,内各有一具小孩的尸骨,朝向不一。

  

  这三个小孩专家认为就是殉葬,被活活弄死后摆出形状的。

  

  当然,结束殉葬者生命的方式很多,最直接,也是最省事的手段当是“砍头”,直接将殉葬者带到墓地,就此弄死。但这种手段为后世弃用,原因是,不能保留全尸体。后世讲究全尸,猎杀方式就不会是砍头了,直接将其放血刺死。

  

  所以,砍头多在早期或人牲中使用,在奴隶社会奴隶主墓穴考古中,时常会发现殉葬者的头被有规则地排列在一起,而尸身则另摆一处,推测生前遭砍头。

  

  还有一种,古人筑墓有用人头作祭的习俗,在墓穴开挖的不同阶段,都会将人头与猪头狗头一样砍下来,当作“牲”来作祭。

  

  目前考古发掘出的殷墟M1001号墓冢,殉葬者超过164人,与墓主同穴有96人。附近有大片祭祀坑内有大量的人体骨架,全部尸首不全,这些殉葬者被结束生命时都应该是砍头。WKGM1号墓,墓室内有规则摆放着34颗人头,这些都是殉葬者的头颅,也应该是遭砍后葬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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