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最早什么时候发明的?是谁发明的?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4浏览:1收藏

文字最早什么时候发明的?是谁发明的?,第1张

甲骨文就是世界上最早的文字之一

但是前段时间宁夏发现了比甲骨文还要早的文字

\在宁夏中卫大麦地发现的大量独立岩画群中,发现了比甲骨文还要早几千年的我国最古老的图画文字。目前,该研究成果已经上海古籍出版社古文字专家刘景云先生考证审定,并最终认为,大麦地岩画中的发现有可能改写中国的文字史。

宁夏卫宁北山地区大麦地岩画带遗存数量惊人的史前岩画,其早期岩画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距今2万年左右。经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岩画专家的普查和研究,宁夏中卫大麦地有3172组8453个岩画个体图形,内容包括日月星辰、天地神灵、狩猎放牧和舞蹈祭祀等。岩画专家采用丽石黄衣测年得出早期岩画距今16万年—1万年之间,岩画中的图画文字经近两年的实地考察和大量的研究考证后,最终经上海古籍出版社甲骨文专家刘景云考证审定。

大麦地岩画区及其毗邻地区,还遗存有石器时代的石器、陶片等。这说明,原始社会时期的大麦地,是古代人类居住、活动的聚集地区,是他们举行祭祀仪式的朝拜圣地。研究表明,大麦地岩画区内图画符号是我国原始文字,有许多象形与抽象符号已具备了古老文字的要素。其主要依据是:这些象形符号具有中国原始文字的基本象形形态,在大致同时期的陶文符号和后来的甲骨文中可以找到相近的形象;由两个以上的象形符号组成的复合体,已基本具备了象形字、会意字、指事字等构成文字的要素。更为关键的是,这种象形符号在大麦地岩画中绝非偶然和孤立,而是呈星状分布。

据国际岩画委员会委员、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岩画研究中心研究员李祥石介绍,在大麦地岩画个体图形中,已经发现有1500多个图画文字,其中能识读的图画文字只有一小部分,绝大部分还不能识读。/

世界上:“楔形文字”这个名称,是英国人取的,叫cuneiform,来源于拉丁语,是cuneus(楔子)和forma(形状)两个单词构成的复合词。这个名称表达了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文字最本质的外在特征,其实楔形文字同世界上其他民族的文字一样,经历了从符号到文字的发展过程。

楔形文字是苏美尔人的一大发明。苏美尔文由图画文字最终演变成楔形文字,经历了几百年的时间,大约在公元前2500年左右才告完成。

考古发现已经证实,在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最初的文字外观形象并不像楔形,而只是一些平面图画。显然,被后世称为楔形文字的美索不达米亚古文字,正是起源于图画式象形文字。考古学家曾在乌鲁克古城发现了刻有这种象形符号的泥版文书,经考证时间是公元前3200年左右。这是世界上最早的文字记载。这种文字写法简单,表达直观。有时复杂的意思和抽象的概念就用几个符号结合在一起来表达,如把“眼”和“水”合起来就是“哭”,“鸟”和“卵”两个符号合起来就表示“生”等。这种文字是象形的。假使要表示复杂的意义,就用两个符号合在一起,例如“天”加“水”就是表示“下雨”;“眼”加“水”就是“哭”等。后来又发展可以用一个符号代表多种意义,例如“足”又可表示“行走”、“站立”等,这就是表意符号。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交往的增多,要表达的事物愈来愈复杂、抽象,原始的图形越来越不适应人们的需要。于是,苏美尔人对文字进行了改造。一方面是简化图形,往往用部分来代表整体;另一方面增加了符号的意义,比如“足”的符号除表示“足”外,还能表示“站立”、“行走”的意思,“犁”的符号除表示“犁”外,还可以表示“耕田”和“耕田的人”的意思。这样,象形文字就发展成表意文字,即符号意义不直接由图形表达而是由图形引申出来。

大约在公元前2500年左右,苏美尔已发展为表词音节文字,即用发音符号代替表意符号,同声的词往往合用一个字符,一个符号也可以表示一个声音,例如“星”这个楔形字,在苏美尔语里发“嗯”音,如果用来表示发音的话,就与原来的“星”这个词的含义没有关系了,只表示发音,这就是表音符号。这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因为从公元前3000年起,苏美尔连年征战,统治者为给自己歌功颂德,记述征战过程的铭文逐渐增多,这时常常会碰到一些专有名词,如攻占的城市以及统治者的名字,为把它们区别开来,就开始使用发音符号,发音符号比表意符号又进了一步,一是符号的数目减少了,二是发音符号还可以表达图形符号无法表达的介词、副词、小品词及词格、词首、词尾等文法和语法结构。这样表达的语句的意思就更加确切。经过这些变化,苏美尔的文字体系逐渐完备。苏美尔人在简化象形符号的过程中,开始逐渐用楔形符号代替象形符号,最终创立了楔形文字。

苏美尔人的文字最早是写在泥板上。在泥板上印刻,因此只适合书写较短的、直线的笔画。由于书写时用芦苇角或木棒角按压,在按压的地方印痕较宽、较深,抽出时留下的印痕则较细、较窄,这样,这种文字符号的每一笔开始部分都较粗,而末尾部分都较细,就像木楔一样,“楔形文字”的名称就是这样来的。楔形成为文字的标准字型后,以后在石块上刻写,也同样刻成这种形状。

最初楔形文字是从右到左自上而下直行书写的,这种书写方式的缺点是已写好的字符往往被刻字的手抹掉,后来就把字形侧转90度,改成从左到右的横行。

苏美尔人发明楔形文字,是对世界文化的杰出贡献。苏美尔语的语言体系独一无二,在字汇、文法及句法构造上自成一格,与后来属闪米特语系的阿卡德语以及巴比伦语、亚述语有很大不同。但到底应该把它归并到哪个语系,至今还没有学者能够解决。因此,苏美尔语同苏美尔人一样,其归属至今仍是个谜。而且,苏美尔语存在时间比较短暂,在巴比伦王汉谟拉比执政后便成了死语,不再通用。只有祭司们在举行宗教仪式时使用,颇有些类似拉丁语。

公元前第三千纪末期,属于闪米特语系的阿卡德语取代了苏美尔语。阿卡德人在吸收以苏美尔人的语言和文字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造和发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楔形文字体系。后来的巴比伦语和亚述语,主要是在阿卡德语基础上完善的。

楔形文字传播的地区主要在西亚和西南亚。在巴比伦和亚述人统治时期,楔形文字有更大的发展,词汇更加扩大和完备,书法也更加精致、优美。随着文化的传播,两河流域其他民族也采用了这种文字。公元前1500年左右,苏美尔人发明的楔形文字已成为当时国家交往通用的文字体系,连埃及和两河流域各国外交往来的书信或订立条约时也都使用楔形文字。后来,伊朗高源的波斯人由于商业的发展,对美索不达米亚的楔形文字进行了改进,把它逐渐变成了先进的字母文字

艺 艺 #yì

释义 ①技能;技术:工艺|手艺|技艺|多才多艺。②指艺术:艺人|文艺|曲艺。

艺人 #yìrén ①戏曲、曲艺、杂技等演员。②某些手工艺工人。

〖例句〗在旧社会,许多以唱戏为生的艺人的地位极其低下。

艺术 #yìshù 文学、绘画、雕塑、建筑造型、音乐、舞蹈、戏剧、**等的总称。

===================关于这个字的更多的信息=================

艺 <动>

(会意。甲骨文字形。左上是“木”,表植物;右边是人用双手操作。又写成“埶”,从坴,土块;从丮,拿。后繁化为“艺”。“艺”从“帅”,乙声。本义:种植) 同本义

艺,种也。――《说文》

艺麻之如何衡从其亩。――《诗·齐风·南山》

不能艺稷黍。――《诗·唐风·鸨羽》

艺山林也。――《左传·昭公十六年》

树艺五谷。――《孟子·滕文公上》

以艺粟菽。――明·刘基《诚意伯刘文成公文集》

艺蔬自给。――清·张廷玉《明史》

又如:艺植(耕种;栽植);艺人(耕种的人);艺圃(种植花卉园圃)

艺 <名>

技能;才能

艺(艺)yì

⒈才能,技能,本领:手~。技~。~人。文~。~能。

⒉同蓺。

⒊度,准则:贪欲无~。用人无~。

①用形象来反映现实中具有典型性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包括音乐、戏曲、舞蹈、文学、**、电视等:表演~术。语言~术。

②才能或方法:领导~术。管理~术。

名字一般是剧情的某些人物设定

给你一个暗黑的故事,这里记录着你看到的那些人,是这些人的装备

故事背景 传说的起源

天堂与地狱的战斗(末日之战)在人类出现之前就已经开始,延续了数千年,其时天使和恶魔中都英雄辈出,可创造者暴雪小组设定的平衡度太高,这两帮人谁也奈何不了谁,于是死伤无数。其中Diablo、Baal、和Mephisto是地狱最高统治者,魔神三位一体,掌握恐惧、破坏和憎恶之力。大天使IZUAL则是天堂中最伟大的英雄。

大天使IZUAL在某次突袭地狱入口战斗中被打败,用天使长Tyrael的话来说就是“他圣洁的灵魂被锁在地狱深渊,他的意志被封入一个恐怖的怪物身体”,不论如何美化,事实是大天使IZUAL终于投靠地狱,成为堕落的天使。

人类出现后,天堂与地狱的战斗就很少直接开打了,改成操纵人类进行模拟演习,这战争也改名了,叫“The sin war”,sin引自圣经中的“原罪”,有够无赖的,这仗打不完还得把罪过算到人类头上。

天堂方面丢掉了他们的英雄大天使IZUAL,地狱方面也不好过,地狱四大魔王(痛苦之王Duriel、折磨与苦闷之女王Andariel、罪恶之王Azmodan、

谎言之王Belial)突然向三位老大(Diablo、Baal和Mephisto)发动突袭,打败了他们之后将其流放到人间。然而地狱的叛乱者和关注这场反乱事件的天使们都不知道,这场叛乱原来是三魔神精心设计的结果,这件事除三魔神外,大概只有堕落天使IZUAL能猜到其中的因由。其原因就是灵魂之石。

但是三魔神今次打错算盘,持有强大精神力量的天使和上位恶魔,在人间界活动时力量衰减得很快,原因是它们的灵力在天堂和地狱有近乎无尽的补给源泉,在人类的领土上则受到限制。高高在天堂的天使看到有机可乘,马上派天使长拿着三颗灵魂之石跑到人间卖人情,要人类法师组织赫拉迪姆一众人等为了人类的未来,实现崇高的理想,K掉三魔神。到此为止一切都在三魔神的计划之中,唯一的失算是人类法师拿到了灵魂之石。人类法师的打法怪异,作战也没有什么规则,个个都不要命的,三魔神中的Mephisto首先顶不住,可能是它在人间的危机感不强,首选被抓住封印在灵魂之石中。剩下俩哥们Baal和Diablo的日子也不好过,Diablo不久被法师组织追杀,在西方的一个小王国被抓到,封印在灵魂之石里。赫拉迪姆这部分成员在Diablo封印处盖起了一座教堂,世代监视它,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几代人之后赫拉迪姆的势力渐渐衰落,这个王国被一名圣骑士系的国王支配,Diablo摆脱灵魂之石的封印,便是暗黑一代游戏的剧情起源。

Baal跑回地狱补充力量,几十年后又回到人间,因为上次被追杀时,用来封印Baal的灵魂之石被Baal打碎成一堆碎片,人类魔法师只能拿着最大的一块凑合着战斗,破坏神Baal对这块伪劣产品胸有成竹,摆好姿势让自已被吸进灵魂之石,准备再给它爆一次,这次又失算了……赫拉迪姆有史以来最杰出法师,拥有当时最强精神力的魔导师塔·拉夏,把灵魂之石嵌入自已的身体内,让自已的灵魂融入灵魂之石之中,那颗残次品马上升级变成国优部优世界名牌,Baal又做了一次自投罗网的白痴。根据塔·拉夏的遗愿,他的身体被铁链锁住,安葬于东方的大沙漠中,在上面做出真假七座陵墓,后世称为迷之塔·拉夏陵墓。

三魔神算是暂时是被封印住了,但是人类的力量无法真正的消灭这三大秽暗的巨大魔物,所以封印也只是让人间可以获得暂时的喘息,来自黑暗的威胁仍然没有从人类世界当中被真正根除。首先醒过来的是三魔神的小弟Diablo,大概是赫拉迪姆看着他太小没有狠K他吧……虽然Diablo的力量尚未回复到以前的状况,但是却瓦解了整个圣骑王国,并占据王子的身驱,在准备让整个王国人民成为黑暗的奴仆时

,出现了一位不知名的英雄,杀到教堂最深处打败了他,并将封锁住Diablo灵魂的灵魂之石封入自己的额头,让自己的灵魂与Diablo做永远的争战,并永埋教堂之下……

可惜,这位身负神圣使命并牺牲自己的无名英雄无法永远的限制住Diablo的力量,岁月流逝之后,他的努力失败了,Diablo再度的从灵魂之石中被爬了出来,这一次,他更变本加厉的让他两个兄长Mephisto与Baal同时的复苏,并让东方大陆的人们再度的面临著恐怖诅咒与威胁……

游戏背景

灵魂之石

在很久以前,神秘莫测的天使长Tyrael曾经告诉我们,关于那不可思议的灵魂之石(Soulstones)的秘密,我们那三位一体的神址,把灵魂之石藉由Tyrael的手赏给我们,以便让我们对那些由邪恶的三兄弟所遗留下来的邪恶本质,拥有一定程度的抗拒力。而虽然这些石头的产地在距离我们很遥远的地方,但我们却发现,要了解它们其实并不困难。

这些灵魂之石的效能,都是毫无形体可言的,而且对那些活着,还会呼吸的生物,也是毫无作用的。当我们使用灵魂之石的时候,他们将会在四周形成一团属于“精神”力量的完全真空的范围,一切在该真空范围的非物理性实体都会被吸入该空间深处,并永远地被禁锢在其中,除非等这块灵魂之石失效,或是被破坏了,这些被关在其中的灵魂才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若要使用灵魂之石的效能,来捕捉那一切邪恶的主宰,这已经被证实是件相当的困难的事,因为这些邪恶的三兄弟们,总是贪婪地吞噬着许多无辜的人类,而它们也发现,当它们体内有着许多人类灵魂时,便对灵魂之石的效能有抗拒力。所以很不幸的是,我们必须强迫我们自己使那些无辜的受害者对抗,并消灭位于邪恶三位一体中的他们,以便当我们使用灵魂之石时,能以邪恶三兄弟的恶魔本质为主要效能针对的目标。

一但我们发现Mephisto和Diablo之后,他们很容易便被灵魂之石的效能所禁锢,但就捕抓它们的兄弟Baal而言,事情便会变的复杂许多,因为当吸入了Baal的实体之后,该块灵魂之石将由于其永恒不灭的肉身而破碎断裂,不过我们发现,虽然这些碎片仍然拥有吸引住这个恶魔的能力,但却无法正确有效的将其控制下来。而在流传已久的Horadrim传说中,有一位名叫TalRasha的启蒙导师,在观察这一切现象之后,得到一个推论:当我们人类,以他自己本身灵魂,配合着强烈的意志,一定可以把Baal与他自己,一同封锁在灵魂之石的空间当中,不管这个人是谁,其本质为何,当他成为牺牲者之后,便意味着他必须与那名被囚禁的恶魔永远的争斗下去,并在该永恒的空间中,接受永恒的折磨,直到最后,TalRasha自愿成为牺牲者来控制那名主宰着破坏的狂暴魔王。

当TalRasha手中握着灵魂之石的碎片时,心中可能一时间有百感交集,但他最后还是把他的灵魂,与主宰破坏的魔王Baal的本质一起封闭在灵魂之石当中,这位启蒙导师的身体便被绳索束缚起来,加上重重铁链捆绑,并埋葬在沙漠深处的墓穴当中。这么多年以来,虽然由TalRasha的牺牲,换来了Baal被囚禁的结果,但是,由于该恶魔并非以整个完整的灵魂之石所禁锢,所以我们不禁怀疑,我们的胜利是否只是一场空?而且假如TalRasha从灵魂之石当中逃脱了,那么,他甚至可以将Baal的可怕力量加诸在自己身上,并用所拥有的邪恶力量横扫整个世界,或许我们创照出一个比我们当初看见时还更可怕的噩梦。

亚马逊传说

亚马逊(Amazon)一族是一个迷一样的女战士族,她们与无数希腊英雄的战斗流传在不同的传说之中。亚马逊一族发源于小亚细亚蓬托斯(Pontus)的特尔摩冬地方(Thermondon)的峡谷和森林之中。她们的首都是尤克森(Euxine)沿海的特弥斯库拉(Themiscyra)(今天土耳其黑海沿岸的特尔密)。根据习俗,男人是不能进入亚马逊人的国境的,但亚马逊人每年都会到访高加索的戈尔加利安斯(Gargereans),为的是传宗接代…在这个联婚盛会上生下来的女婴都会交由亚马逊一族养大成人。每一个亚马逊女战士长大成人时都会烧掉或切去右边乳房,以便投掷标枪或拉弓射箭。但在联婚大会上诞生的男婴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们一生下来就会被杀死或送回父亲身边。另一说是亚马逊人会囚禁一些数目的男人,以作「播种」之用,而且这些人都是奴隶的身份,并且在任务完成后就将他们处死。相传这些可怜的男人会被砍断手、脚,以防叛乱。

无论有没有男人在亚马逊的国家中都好,确实只有女人在亚马逊的军队之中。她们不只负责保卫国家,而且还入侵相邻的国家。亚马逊军队有骑兵和步兵,她们打使时手持有新月图案的盾牌,挥舞着长矛、弓箭和战斧。她们的一生都充满了争战和为了战争的训练,要不就是训练未成年的亚马逊小战士。她们在女王的统治下,崇信战神阿瑞斯(Ares),因为她们相信自己是战神的后代;除战神外,她们也崇信狩猎女神阿尔特弥斯(Artemis)。

最广为人知的有关亚马逊女战士的故事,要算是古希腊的英雄史诗中所记载的了。伟大的诗人荷马用了很多笔墨去形容亚马逊女战士的英姿,令她们的故事流芳百世。但当古希腊史学家们找到了特尔蒙顿地区,却连亚马逊女战士的头发也没找到一条的时候,他们也只能猜测是不是海格力斯(Hercules)已经将她们屠杀殆尽呢?还是她们被赶到了其它地方呢?所以在后来的神话传说中,亚马逊族总是不断地搬离她们的故乡,但她们总是住在希腊人脑海中世界的边缘。也有人说亚马逊族有一支是在南高加索的科尔卡斯(Colchis)一带的绪提安人( Scythian)。更有人认为在非洲也有亚马逊族的支族。但不管怎样,亚马逊人在希腊人眼中都是野蛮的民族。

希波吕特(Hippolyta)和彭特西勒亚(Penthesilea)这两个亚马逊人的女王,经常出现在希腊的神话之中。

相传海格力斯要完成欧律斯透斯的12件工作,而第九件就是要拿到亚马逊女王希波吕特身上战神阿瑞斯送给她的皮带。当海格力斯到达特弥斯库拉之后,希波吕特马上被这个半神人的俊美外表所震慑,甘心交出腰带,但万神之母赫拉(Hera)憎恨海格力斯,于是变身为亚马逊人散播谣言说有一个外乡人要夺去她们的女王。于是亚马逊女战士倾巢而出,与海格力斯决一死战。首先出战的是暴风埃拉( Aella),虽然她跑得如旋风一样的快,但海格力斯还要快,并追上去将埃拉杀死。第二个亚马逊人刚一出手就倒下了。第三个叫做普洛托厄( Prothoe),虽然她有七次单挑胜利的战绩,但海格力斯还是杀了连她在内的九个女战士。发誓一生不嫁的阿尔卡珀( Alcippe)也倒下了,她并没有在她短暂的一生中违背誓言。当亚马逊人无敌的领袖墨拉尼珀( Melanippe)被俘后,其她人也四散逃去,而希波吕特也献出了一早就许诺了的腰带。另一说就是海格力斯面对亚马逊人的军队,单骑迎战,并用单手就大败亚马逊女战士,并同时也杀死了希波吕特。

比海格力斯迟了一些时候,传说中的雅典国王特修斯也与亚马逊人进行了一场战争。传说特修斯强抢了安提厄普(Antiope),她的姐姐俄瑞提亚(Oreithyia)发誓要报此仇,并带大军攻打希腊重镇阿提卡(Attica)。经过四个月的鏖战,亚马逊军被雅典军打败。有人说安提厄普在战争中丧生。但也有人说在战后,安提厄普在特修斯的婚礼上(不是与她的婚礼)咀咒来宾而被特修斯所杀,但在死前为特修斯生下希波吕托斯(Hippolytus)。

在另外的神话中,传说希波吕特在特修斯的婚礼后带兵攻打他,但是在战斗中误被其姐彭特西勒亚所杀,在复仇三女神(Furies)的追击下,彭特西勒亚不得已而投靠特洛伊(Troy)。在那里,老国王普里阿摩斯( Priam)洗净了她的杀亲之罪。为报此恩,彭特西勒亚加入了特洛伊的军队。作为战神的女儿,她作战时十分英勇,但还是在十年战争中被希腊最伟大的英雄阿卡琉斯(Achilles)所杀。但阿卡琉斯也忍不住为美丽的彭特西勒亚的死而悲叹莫名,并抑制不住对这位英勇而美丽的女王的爱情,而与她的尸体发生了关系。希腊军中最丑陋又多言好斗的特耳西特斯( Thersites)以此事嘲笑阿卡琉斯的多情和变态的情欲,被阿卡琉斯手刃于军中。这件事激怒了另一位希腊最伟大的英雄-狄俄墨得斯( Diomedes,特耳西特斯的堂兄弟),但他自知打不过阿卡琉斯也不想扰乱军心,所以一气之下把彭特西勒亚的尸体仍进了斯卡曼德洛斯(Scamander)河中。

另一个较后一些的故事是描述亚马逊女王塔勒斯里斯(Thalestris)拜访亚历山大大帝,并与其共渡13个日夜,以求一女的事迹。虽然这个故事前后有14个版本,但最终证明只是一个虚构的故事而已。

亚马逊族是一个绝对女权至上的文化,但她们也酷爱希腊的雕刻和绘画。在描写亚马逊女战士的最初的图画中,她们的衣着和希腊士兵无异,但通常只戴一边护胸镜。在公元前5世纪的波斯战争后,亚马逊女战士又多以东方的,戴帽和穿长裤的打扮出现在古籍中。而且有关只有一边乳房的描述也消失了。

根据最新的研究表明,有关亚马逊女战士的神话可以追述到古代亚洲一些专为服待某位神祉而武装起来的奴隶女兵。但最接近现实的解释则是在古希腊,人们把一些有关那些在西南亚的一些母系氏族,和一些比希腊女性生活得更坚苦的部落女性的花边新闻,加以夸大和想象的结果。但无论如何,亚马逊女战士的神话传说依然是最脍炙人口的神话传说之一。

在现实生活中,竟然也有亚马逊族的存在。那是在南美洲圭亚那附近的一个落后的母系氏族,她们定期地与邻族聚会,在聚会期交配,留下女孩,送回男孩。她们只囚禁俘虏,并作传宗接代之用,但最后俘虏是难逃一死的。她们奢血如命,好勇斗狠,且最痛恨外族的入侵。

野蛮人传说

野蛮人(Barbarian)野蛮人亦即欧洲中世纪时代的“蛮族人”,正如春秋时期华夷之间贵贱尊卑的观念很深一样,“蛮族”实际上是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对邻族(日尔曼人、哥特人)以及亚洲一些民族的带有侮辱性的称呼,他们将非希腊、罗马各族一概视为“化外之民”。然而,正是这些“化外之民”将曾经不可一世的罗马帝国推向了灭亡。一般意义上的“蛮族”是指推翻罗马帝国的日尔曼各部族,包括汪达尔人、西哥特人、东哥特人、法兰克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朱特人和匹克特人等。

在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的眼中,蛮族始终居住于文明社会的边缘,未曾开化,部族之间永不停息的战斗和大自然残酷的生存环境构筑了他们强健的体魄。尽管他们缺乏文明人的知识,但他们对周围环境的变化非常敏锐。他们崇拜野兽的力量,因此狼人传说常与他们联系在一起。

奇怪的是,正是这么一群“肮脏、粗鲁”的野蛮人,竟然将强大的罗马帝国推翻在地。在公元410年,罗马城被西哥特人攻陷,洗劫数日方才离去。这场“永恒之都”的浩劫震撼了整个欧洲,令罗马帝国的人民陷入一片恐慌之中。公元476年,帝国蛮族军队统帅奥多亚克发动政变,终于终结了西罗马帝国的历史。著名神学家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国》一书中曾经提及,罗马的毁灭是神灵对充斥于帝国内部的腐化和不道德的现象的惩罚。尽管罗马人在文明方面拥有绝对的优势,但他们的灵魂早已堕落;在同一种族和血缘下,坚毅朴实的蛮族人能够做到紧密团结,而罗马人却始终处于一种相互倾轧的状态中,即便在敌人大兵压境之时,他们仍不愿悔悟和觉醒。

当时详细记述蛮族文化的史料只有凯撒的《高卢战纪》和塔西陀的《日尔曼尼亚志》。据这些文献记载,蛮族人在入侵罗马帝国之时尚处于氏族社会阶段,不事农业,以狩猎、掠夺为生,喜爱冒险。蛮族人的思想观念、精神个性和生活态度是所谓的“英雄式”的:好战、勇敢、忠诚、重视荣誉、慷慨、挥霍,拒绝接受软弱腐朽的灵魂。在蛮族人看来,诉诸暴力往往比辛苦平凡的劳动更有意义,因此,他们渴望军事冒险、成功的战役以及由此带来的大量战利品。

战争是蛮族人的主要生活方式,“假如本部落内并无战争,许多贵族青年便自动地参加别的部落的战争,他们厌恶呆着不动。”在征战中,勇敢和荣誉是首领与战士们最为珍视的。战士用最勇猛的战斗来保卫首领,如果首领战死疆场,而士兵们却活着回来,将是一个莫大的耻辱;同样,如果首领在勇敢方面不如自己的士兵,也会受到人们的耻笑。

蛮族人的入侵使整个欧洲的文明受到极大的摧残,“中世纪是从粗野的原始状态发展而来的。”蛮族文化、基督教和残余的古典文化构成了此后中世纪时代文明的三块基石。

欧洲历史上最为著名的蛮族人莫过于拥有蒙古血缘的匈奴王,他在公元五世纪以前曾横扫欧洲大陆,即便是日尔曼蛮族也无法抵挡他们的进攻。匈奴人从东方袭来,凶猛强悍,骁勇善战,个个都是优秀的骑手,来时排山倒海,去则十室九空。正是这些彪悍的匈奴人加速了罗马帝国的倾覆。

圣骑士传说

蛮族推翻西罗马帝国后,在其境内建立了一系列蛮族国家,其中对后来的欧洲格局影响最大的国家当数法兰克王国。三百多年以后,法兰克王国在查理大帝的手中臻于鼎盛。查理一生南征北战,历经过五十多次的战争,将西欧大陆的绝大部分土地纳入自己的版图,并由罗马教皇加冕为“伟大的罗马人皇帝”。这样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三百多年以后,欧洲又出现了一个“罗马人”的帝国——查理曼帝国。

“帕拉丁”原本指跟随查理大帝征战四方的十二名武士,罗马教皇加冕查理大帝后,这十二名武士也自然而然地荣升为“神的侍者”,成为“圣骑士”的代名词。其实,查理曼手下的这十二名武士尚不能被称为骑士,因为他们所秉承的依然是蛮族人的战斗精神。

真正意义上的骑士是从公元八世纪下半期、欧洲进入封建时代以后开始的。由于封建君主的武士必须装备齐全,拥有良好的坐骑和一定数量的随从,因此要有经济上的支持,于是那些大贵族便通过向武士分封土地,既满足了他们对土地这一中世纪最重要的财产形式的要求,也使他们成为大贵族的附庸。越来越多的武士在对土地财产的追求下,渐渐形成了一个附庸于大贵族的特定阶层——骑士阶层。

此后骑士制度及在整个欧洲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尤其是近两个世纪的十字军运动,为西欧的骑士阶层提供了一个生存和发挥作用的广阔天地。在这一过程中,蛮族人野蛮好斗的因素与基督教的神圣信仰融合在一起,使那些破坏和平、以刀剑为生的武士一跃而成为基督的卫士。“结果,骑士最终成为受到崇奉的人,他不仅发誓效忠于其主人,而且立誓成为教会的卫士、寡妇和孤儿的保护人……以这种方式,骑士脱离了其蛮族和异教的背景,而被整合于基督教文化的社会结构中。结果,骑士像神甫和农民那样,被视为社会不可或缺的三个器官之一。”

虔诚的宗教美德,扶弱济贫的道德精神,以及原来那种武士的荣誉、忠诚和勇敢的品质结合在一起,便构成了中世纪基督教文化中的骑士精神或骑士理想。它是中世纪人的观念和行为的最高标准和完美榜样。

在十字军的时代还形成了一种与神圣节制的基督徒骑士理想相反、也与北方野蛮的英雄主义相距甚远的世俗骑士理想,其特征是爱情崇拜和礼节崇拜,表现为追求罗曼蒂克的爱情和高雅优美的言行。世俗骑士源于西班牙穆斯林社会,流行于法国南方世界,在这些骑士的眼中,爱情是一种纯粹精神性的、不掺杂任何肉欲的神圣的感情,由此构成了中世纪盛期骑士文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格调。

于是,武士的忠诚、基督教的谦恭、对理想中的女性的纯洁无暇的爱情,成为每个骑士必须具备的三种美德。“基督教骑士制的理想一直保持着它对西方思想的吸引力和对西方伦理标准的影响。”他们是力量与正义的象征。

女巫传说

“从女巫初现人世,就没有父母、儿女、配偶、家庭。她是一个魔怪、一块陨石,弄不清是从哪儿来的。上帝啊!谁敢走近她?她又待在哪里?荆棘丛生的野林、人烟不至的荒地,都有她的踪影。夜里她则栖身在一张古老的桌子下。大家害怕撞见她,这使她更加孤独。她的周围像围了一道火篱笆,谁想过她还是个女人?即使过着这么可怕的生活,她还是保持着张弛有度的女性活力、女性的吸引力……”

“巫师”( sorcier)这个字的法文原意,是指能够经由祭祀或象征的仪式去改变他人命运的人(字首“sors”在拉丁语中表示“遭遇”或“命运”)。巫师最常见的施法形式是下咒,于是它便成为“巫术”和“诅咒”两词的同义词。在意大利文和西班牙文中,表示巫术的词为“fattura ”和“hechiceria”,也都意味着“包藏祸心”。从十五世纪初期开始,“巫师”的意义历经演进,更明确地意指他们的法力是源自魔鬼附身。

其实,《暗黑破坏神2》中的女巫与人们想象中的巫婆形象相去甚远,这里的女巫是一个拥有神奇魔力、并远离邪恶的奇女子形象。大家可以将她同下面将要介绍的“巫师”作以比较。

民间传说中的女巫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相传一个女人到了夜里会变成一头猛禽,发出可怖的叫声,飞进房屋里吞食婴孩。这种黑夜女巫的形象,是神怪传说的一个重要元素,经常见载于罗马文学和希腊神话中。

十世纪,日耳曼特里夫斯的勃鲁姆写了一部供主教阅读的隐修纪律指导书——《主教会规》,其中记载了几名受撒旦诱惑的妇女,与罗马女神戴安娜一起骑在某些动物背上飞行。戴安娜是跟月亮、水、沼泽地有关的女神,照顾妇女分娩,而这些都跟巫术紧密联系,以致有的专家称她为“女巫的神”。后期的文献曾提到希罗底的名字,她是罗马希律王的妻子,间接害死了施洗约翰,另外书中还提到过日耳曼万神庙的女神像霍尔达。不论怎样,魔鬼学家们根据《主教会规》确定了女巫的形象——她们常常在夜间骑一把扫帚或一头动物,从窗子、墙壁或烟囱飞出去参加巫魔会。

如果没有阅读过十五世纪至十七世纪的一些史料的话,我们是很难想象到当时的猎巫活动是如何的残酷,许多无辜的女性被视为女巫活活烧死,死前还曾倍受折磨。在1580年到1670年期间,西欧各地完全笼罩在对所谓的女巫的血腥屠杀之中,当时有一位名叫雷米的法官,三十年间烧死了三千多名“女巫”,点燃了数百座火刑架。

人们之所以如此残忍地对待“女巫”,主要是由于传统中根深蒂固的反女性成见,女人使人害怕,医生不理解她们的生理,神学家将她们视为反复无常的人,必须时刻加以防范(女人犯有“原罪”,她们常被视作魔鬼的代理人)。从法律观点来说,当时的女性先受父亲的监护,只有到寡居的时候才能获得相对的独立,但寡妇的角色受到社会的普遍排斥,因此“她们想在巫术中寻求报复的满足”。

人们还常常在年老贫穷的女人中寻找所谓的罪魁祸首,受到中伤而被控为巫婆的,通常是一些有土方治病经验的妇女,她们掌握治病的秘方,于是大家便怀疑她们会诅咒。

十八世纪时期,西方国家已看不到对巫案的审讯。十九世纪上半叶的浪漫主义,尤其是德国浪漫主义的流行,促使了女巫的形象以民间故事和传奇的形式走入文学殿堂,例如《格林兄弟童话集》里就有许多女巫的故事。而女巫的社会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平反,在许多作品中,她们成为遭受教会迫害而奋起反抗的妇女的原型。

巫师传说

在所有的黑魔法中最为黑暗的毫无疑问的非死灵术/通幽术(Necromancy)莫属!而且也是最丑恶和最令人厌恶的魔法仪式之一。Necromancy一词出于希腊文,意即死亡和超自然的神力。而死灵术本身是指古代与死亡世界沟通的一种方法。死灵魔法可以追述到古波斯、希腊、罗马和中世纪的巫师。死灵术可以分为两个支派:一派召唤和支配鬼魂(死灵派),这派比较常见;一派掌握死尸回魂大法(死尸派),而两派都与被禁的黑魔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死灵派通常以开坛和符咒来作法,而死尸派通过掘尸和盗墓从而获得所需要的恐怖黑色魔力。死灵师通常被恐怖的死亡所包围,他们身穿从死人身上偷来的衣服,沉思着死亡的意义…

如果没有在灵魂和死亡的知识上有一定程度的造诣,是不可能明白死灵术的奥秘的,而且如果冒然从事,后果是很危险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之下,死人是不会返回人间的(不论是以实体或鬼魂),如果真的发生上述情况,那一定是因为有非常特别的原因。如果一个活人想与另一个世界建立联系,支配灵魂但却不顾死者的请求的话,那就要小心学习黑魔法中有关的知识,以免反倒成为怨灵手下的受害者!

最初,那些与死灵沟通的人多出于谋利的动机。因为大家都认为死后是可以无所不知和无所不见的,所以死灵师召唤死人在很大程度上是受雇于那些想知道宝藏位置的人,而这些召唤仪式通常都会在人死后12个月后才进行,因为民间相信在人死后的12个月内,灵魂一直都在墓地附近徘徊,不能见到活人想见的东西。但太老的尸体通常是不会被选择的,因为就死尸派来讲,太烂的尸体是不能清楚回答问题的。到后来,死灵师开使召唤死灵和尸体用来攻击他人,这些多发生在古埃及和希腊。

由于出于以上的目的,所以通常都要抑制死灵的怨气,而这样做是需要特别的魔法帮助的,这些通常只有很有经验的巫师才能做到。在英国的巫师古籍中曾有死灵师在死尸胸部画上符咒施法的记载。有时,死灵师更需要召唤一些强大的魔神来保护自己或驱使死尸和鬼魂服从自己。在古希腊咒文中记载死灵师曾召唤过哥尔(Kore)、珀耳塞福涅(Persephone)、厄里斯克革(Ereshkigal)、阿多尼斯(Adonis)、赫密士(Hermes)和托提(Thoth )来保护自己和控制死灵。而在罗马的戏剧中,对死灵仪式的描术还包括烧烙和歃血。在另一些仪式上,死灵师会吃象征着海克特(Hecate—巫师的守护神)的狗肉;还吃未腌过的和未发酵的黑面包、未发酵的葡萄汁,这些象征着腐烂和死亡。

在欧洲大陆,对死灵魔法仪式的要求就更加严格了。仪式的地点通常被小心地指定在一些荒废的十字路口、地下室、废墟、人迹罕至的森林或枯萎的灌木丛中。一但决定了仪式的时间,一些像征力

彼特拉克出身于佛罗伦萨的名门望族,父亲是著名的法律公正人。

14世纪的佛罗伦萨是欧洲最繁荣的手工业中心和文化中心,同时也是新兴的市民阶级与封建贵族斗争最激烈的舞台,政治派别迭起,矛盾尖锐复杂。但丁和老彼特拉克都站在白党一边,维护新兴资产阶级利益。

1302年,维护封建贵族利益的黑党,在教皇和法国的支持下,夺取了佛罗伦萨的政权,残酷地镇压了白党。

老彼特拉克和但丁同时被流放,离乡背井,来到阿雷佐。

1304年7月20日,彼特拉克在这里降生。1311年,彼特拉克随父流亡到法国,1312年侨居在法国南部的阿维农城。这里是当时教皇驻跸所在地,位于抒情诗的故乡普罗旺斯地区。早年动荡的生活、但丁的影响、教皇都城的中心地位、当地文化的熏陶,对彼特拉克未来的成长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彼特拉克自幼酷爱文学,尤其喜欢古典作品。 每当他读起古罗马作家维吉尔和西塞罗的作品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憧憬着人类美好的未来和生机盎然的生活。

然而父亲则希望儿子继承自己的事业,在法学上有所成就。从1316年起,彼特拉克遵从父亲的意愿到法国的蒙特波利大学和意大利的波伦那大学学习法律。但刻板的法律条文始终未能引起他的兴趣,因此在1326年父亲去世后,便放弃法律,专心从事文学创作活动。同年,返回阿维农,进入宗教界,成为一名教士。

1327年,23岁的彼特拉克已是精力旺盛、才华横溢的青年。在这一年,发生了一件使彼特拉克终生难忘的事情。有一天,他在阿维农的一所教堂卫与一位骑士的妻子邂逅相识。这位年方20岁的**,仪态端庄,妩媚动人。彼特拉克一见钟情,深深堕入情网之中。从此之后,虽然岁月不断流逝,可是彼特拉克却一往情深,对劳拉的爱恋之情有增无减。

从1330年起,大约有17年时间,彼特拉克基本上是在教廷供职,通过红衣主教乔万尼·科伦那的关系参与一些宗教活动。在这个时期,彼特拉克的生活比较清闲、安逸,有较充裕的时间读书和写诗,为其后来扬名诗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漫长的教会生活使他亲眼目睹了教会的黑暗、腐败、贪婪和虚伪,逐渐形成了人文主义世界观,从而使他在文艺复兴的舞台上捷足先登。

彼特拉克性格豪放不羁,喜欢探奇览胜、游赏山川湖海。这是与中世纪基督教的清规戒律相悖的行为。因为基督教蔑视世俗生活,认为山川湖海为恶魔所造,会将人们引向歧途。彼特拉克冲破了宗教的禁铜,表现了市民阶级的情趣,热爱大自然,追求对大自然美的享受。

1336年4月的一天,春光明媚,鸟语花香,彼特拉克同自己的弟弟和另外两位朋友去攀登阿维农附近的温都克斯山。半路遇见一位老牧人,劝阻他们不要去登山。40年前,这位牧人曾登过这座山,因山势险恶,摔得遍体鳞伤。彼特拉克一笑置之,继续前进。当日下午,他们一行四人终于兴致勃勃地登上了峰顶。彼特拉克凭高远眺,将阿尔卑斯山的雪峰、罗纳河的碧波、马赛海滨的白帆,尽收眼底,真是心旷神怡,激起了对美好人生的无限热爱。

从1338年起,彼特拉克断断续续用了四年的时间,写下了著名的叙事史诗《阿非利加》。这首诗是仿效古罗马作家维吉尔的笔法,用纯拉丁语写成的。作者用优美的语言,对第二次布匿战争作了生动的描述;战争开始时,迦太基大将汉尼拔出动奇兵,翻过阿尔卑斯山,从北部攻入意大利,罗马猝不及防,节节败退,都城被围,危在旦夕。后来罗马大将西庇阿改变战术,派兵攻入迦太基本土,迫使迦太基投降。彼特拉克在诗中热情地讴歌了西庇阿,称颂他功比天高,可与庞培、凯撒媲美。

史诗《阿非利加》使彼特拉克蜚声诗坛,名扬遐迩。巴黎大学和罗马市政府都表示要给诗人加冕桂冠,他最后决定在罗马接受加冕。授予仪式于1341年4月8日正式举行。在这一天,彼特拉克身穿安茹王朝国王罗伯特赐给他的紫袍,在仪仗队的护拥下,神采奕奕地来到丘彼特神殿。在一位德高望重的元老致词后,便将一顶桂冠戴在他的头上。从此,彼特拉克就获得了“桂冠诗人”的荣誉。

彼特拉克在一生中用了大量时间研究古典文化,把古典文化看作是反封建的思想武器。他说:“在我感兴趣的事物中,我总是着意于古典,因为当今世代对于我常常是难以忍受的。”出于这一想法,他不辞劳苦,四处周游,极力搜集希腊、罗马的古籍抄本和历史文物,然后反复阅读,认真校对,并用自己的观点予以诠释和阐述。他把自己的文艺思想和学术思想称之为“人学”或“人文学”,以此和“神学”相对立。他大声疾呼,要来“一个古代学术——它的语言、文学风格和道德思想的复兴”。因此,彼特拉克是文艺复兴的发起者,有“人文主义之父”之称。

1347年,罗马爆发了以柯拉·迪·里恩佐为首的手工业者和商人的起义,推翻了封建政权,建立了共和国。彼特拉克闻讯欣喜若狂,拍手称快,衷心祝愿新兴的共和国永世长存。他是一位具有民主思想的人,认为君主不应欺压剥削自己的臣民,而应热情地关心他们,努力办好公共事业,赈济贫困,鼓励文明。但起义不久即告失败,罗马又陷于黑暗的封建统治之中。彼特拉克痛惜万分,挥笔致书罗马人,表达了自己的哀惋之情。

彼特拉克一直思念的意中人劳拉,不幸于1348年在席卷欧洲的黑死病中死去。噩耗传来,彼特拉克痛不欲生,遂寄情于笔端,吟诗抒怀,留下了脍炙人口的诗篇。

1349年,彼特拉克与意大利另一位著名的人文主义者薄伽丘相识。薄伽丘比他小九岁,是他的狂热崇拜者。两位志同道合的人一见如故,结下了终生友谊。1351年,彼特拉克毅然辞去教皇秘书的职务,由薄伽丘荐举,到刚刚成立的佛罗伦萨大学讲学。在这里,这两位人文主义的代表人物通力合作,相互帮助。在他们的热心支持下,一位名叫里昂古奥·彼拉多的希腊人把《荷马史诗》全部译成拉丁文。

彼特拉克的后半生是在自己的祖国度过的。他行踪不定,时而出现在这个城市,时而出现在那个城市,常常为各个城邦做些外交方面的事情,希望他们能够团结起来。

彼特拉克是处于新旧时代交替时期的人物,因此表现出很大的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他鞭挞教廷的虚伪,但又长期在教廷担任要职;大胆追求爱情和幸福,但有时又认为这是邪恶;热爱祖国和人民,但又轻视和脱离群众;主张人类之爱,但又有浓厚的个人主义色彩。这些都是早期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的特征。

1374年7月18日夜幕降临后,彼特拉克在一个名叫阿克瓦的小村庄与世长辞,享年70岁。

当人们来到他的房问时,发现他的头还埋在维吉尔的手稿中。反动的教会势力对彼特拉克恨之入骨,将他暴尸示众,手段卑劣而又残忍。然而,彼特拉克的历史功绩是永远也抹煞不了的,在他死后不久,人类文明史上伟大的文艺复兴运动蓬勃兴起,尊称他为“文艺复兴之父”,就是最好的证明。英国著名诗人拜伦在游历意大利时,留下了光辉的诗篇,赞美彼特拉克的“名声传遍各国”。

如果穿越可以选择,我也推荐你穿越到清朝去,安心做个争风吃醋的格格就行。若你贪图大唐的富贵,心血来潮的穿越到大唐想体验一把《太平公主秘史》现实版,估计你一张口就会被来俊臣扔到大牢里去----你会发现周围的人完全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假若此时的你会说闽南语,也曾熟读唐代变文小说,倒也能磕磕绊绊的与唐人交流几句。要不然,来俊臣请你入瓮的时候你还以为他要给你烤红薯呢。如果你野心更大,受到《寻秦记》、《神话》的鼓动而信心爆棚,想穿越到先秦时期去一统中原,除非你把诸子百家的古文背个滚瓜烂熟兼在上古音韵方面有极高的造诣,否则你没救了。想抢到吕不韦前头去搞定嬴异人?先解决语言问题吧。 不解决语言问题,项少龙是没有机会耀武扬威的 通过以上几个不切实际的假设,就是想告诉大家,古人在日常交流时所用的汉语并非今日之汉语,去今愈远则差距愈大,下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问题来讨论一下古人的口语----古汉语。 (一) 我们是否经历过一个以“文言”为口语的时代? 是的,虽然这让人感到难以置信,总感觉拿这种文绉绉的语言进行交流很别扭,明明一句“吃了吗”却要换成不伦不类的“饭否”?但这是事实。或许在我们的印象里,文言只是作为古人的书面用语而存在的。但任何书面语都是在口语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文言并不是古人为了写文章而凭空创造出的一种语言,文言文是以先秦时期的口语为基础而形成的书面语,一般认为上古的时候,口语与书面语十分接近。《诗》、《论语》等与上古的口语较为接近。秦汉以后,书面语与口语逐渐脱离。上古书面语定型以后,各代一直使用这种语言书写,严格来说,用于书面语的文言文可分三种,一种是模仿上古汉语书面文献的书面语(主要以先秦诸子百家的作品为主),如唐宋八大家的散文,即古文运动的作品;另一种是基于两汉至魏晋南北朝的口语基础上所形成的书面语,如《史记》、《世说新语》等等。第三种则是现代白话的源头,如唐代的变文、宋代的话本等。从上面可以看出,第一种文言文对我们来说是最难懂的,第二种相比第一种要易于理解一些,比如《世说新语》,有点古文底子的基本就可以看懂,至于第三种的变文和话本就更通俗易懂了。而前两种文言文最终演化成了我国古代书面用语的主要组成部分,逐渐与日常口语脱离。在这一点上,在西方也曾有一种类似的语言,这种语言的境遇与我们的文言文几乎如出一辙,其初期不过是一个地方的方言口语,后来成为了近乎整个欧洲的书面用语,没错,她就是拉丁语,她在早期是罗马帝国的官方语言,日常交流用口语,也是书面用语。随着时间的推移,即使罗马帝国已经不复存在,即使欧洲各国都已经有了自己的口语,但拉丁语依然作为欧洲的书面用语存在了相当长的时间,至今仍是梵蒂冈的官方语言。她的影响是如此巨大,与研究我国历史文献必须掌握文言文一样,若想研读古代欧洲尤其是文艺复兴前的欧洲文史作品,不掌握拉丁语是不行的。 因此,结合古今中外的例子,可以推断出,在上古的商、周、春秋战国时期,当时人们所用的口语与现在的文言相差不大(当然发音上差距很大,这个后面再讲)。自秦汉以后,由于各民族之间的融合、迁徙等原因,书面语与口语逐渐脱离。 (二)古代有类似今天”普通话”性质的通用语吗? 有,而且是必须有,不然不利于统治。 古代的“普通话”,早期称雅言、雅音、通语、正音,明清时期称为官话,清末时期又称国语。 古时交通不便,不同的地域之间极易形成相对独立的方言,而地区间的交流远没有现今这么频繁,这样就给交流造成了困难,比如春秋时期的齐国人和楚国人若是各说方言的话几乎无法进行交流。所以我国古人非常重视各地方言的统一,于是就出现了“雅言”。孔颖达在《正文》中说:“雅言,正言也”。“雅言”就是我国最早的古代通用语。据史书记载,周灭商后,定都丰镐(今西安西北),就地采用国都地区的方言作为当时的全国雅言(这也是后来大多数王朝的通用做法)。《诗谱》载:“商王不风不雅,而雅者放自周。而至于我在文首谈到的孔子,他在鲁国讲学,其三千弟子来自四面八方,他所用的也正是雅言,《论语述而》中说:“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所以,在这我要向那位为河南方言鸣不平的同学说明这一点,其勇虽可贾,但孔子他老人家绝不是用河南方言进行讲学的(你能想象孔子用河南话讲授《论语》时的样子吗?),老子过函谷关向关尹喜传授《道德经》的时候用的也是雅言而不是河南话。当然,陕西的同学也不用沾沾自喜,丰镐故址虽然离西安不远,但现在的陕西方言和雅言是两个概念,原因前文已经说过,先秦时期的口语和文言并无二致,而且发音也与现代汉语不同。况且其后东周移都洛邑,雅言标准音亦变为洛邑音。 从未说过河南话的孔先生表示很无辜 《尔雅》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书,是中国古代的词典。《尔雅》也是儒家的经典之一,列入十三经之中。其中“尔”是近正的意思;“雅”是“雅言”,是某一时代官方规定的规范语言。“尔雅”就是使语言接近于官方规定的语言。 《尔雅》是后代考证古代词语的一部著作。 周以后,各朝随着国都的迁移,雅言的基础方言也随之修正,历代正统汉族王朝,都不遗余力的推广雅言。自唐开始,国都开始移向河洛一代,雅言在唐宋时期,发展到了最高峰,达到了一字一音,唐诗宋词作品大量涌现,各周边国家皆争相学习中原雅言。以河洛地区方言为标准的中原雅言的历史达一千五百多年。 元代,蒙古人入主中原,汉人的语言变成汉蒙混合语。称为“汉儿语音”。由于蒙古人对汉族文化不感兴趣,强行推行蒙语直译文体的政策,使汉人的口语也发生了变化,其口语词汇和语法结构带有明显的汉蒙混合语色彩。口语词汇方面,常常采用俗词意译外族语的词来代替汉语中的固有词,如“肚皮”表示“贿赂”,“先生”代替“道士”,“根脚”表示“官员出身”等等。口语语法,也因混有蒙古语语法而变得乱七八糟,似胡而非胡、似汉又非汉。例如直接套用蒙古语语法,句末常用“有”来表示动词现在时的时态,或用作系词“是”,如“这店里卖毛施布的高丽客人李舍有么?”。 明朝灭元定都南京,鉴于唐宋音韵在长江以北多失正,遂以由六朝金陵雅音演化而来的南京音为基础音系,参考中原雅音,确立标准国语。明永乐年间迁都北京,从南京移民之北京四十万人超过了北京人口,南京音成为当时北京语音的基础,北京官话也逐渐产生,作为国语正音的官话又再次分为南北两支,北方官话的通行范围较小,地位低,仍以南京官话为国语正音。 满清入主中原初期,由于满人占绝对少数,非常担心满人被汉化,一度要求满人说满语写满文,并在北京设立学校推广满语。但满语有其局限性,她是种北方游牧民族的语言,草原、丛林的原始生活以及满族短暂的历史文化局限了满语的成熟水平,至入关时满语仍旧是一种比较原始的语言,的发音和语法都十分的原始,汇量更是少。在北京城内许多满人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事物都无法准确表达。因此,学讲汉语成了满人的唯一选择,要我是为了统治中国的需要,由此,现代意义上的北京官话开始形成。 (三)古汉语的发音与现代汉语的异同 按时间进行划分,可将古汉语分为上古汉语、中古汉语、近古汉语。 上古汉语语指的是商朝至汉朝时期的汉语。因为汉语并非拼音文字,无法像其他语言一样从拼写方法上来推断古音,在古代,除了少数语言学者之外,普通人往往不知道一个语言的语言会发生变化,在阅读先秦古籍时(如《诗经》、《离骚》),发现一些不和谐的音韵,为求和谐而将这些不谐音的字临时改念,这种做法称作叶音(xie yin)。 学者顾炎武研究认为《诗经》中的每个字都有自己固定的读音,但因先秦时期汉语字音是有着不同于现时发音的语音系统,导致用今音念《诗》会出现韵脚不谐音的情况,但若用先秦的语音系统来读则韵脚自然谐和,就没有“叶音”的必要了。清代学者段玉裁在研究先秦古籍时又发现一个重要的现象,就是谐音字的偏旁与《诗》中的韵脚相吻。他提出了“同声必同部”的理论,为上古音韵学的研究迈出了第一步。 按照段“同声必同部”的理论,凡《诗》中用作谐音字的偏旁相同,则必定在先秦音系中属同一韵部,例如“瓜”字在《诗》中与“壶”、“苴”、“樗”、“夫”四字押韵,今音 guā 显然不与 hú、jū、chū、fū四音押韵,但在先秦音系中则和谐。且《诗》中偏旁为“瓜”字的“孤”、“弧”、“狐”等字也同时与“瓜”、“壶”、“苴”、“樗”、“夫”拥有相同的韵部。 补充一下我国古代的汉字注音方法,汉子虽然不是拼音文字,但在东汉末年,当时某些儒生受梵文拼音字理的启示,创反切法来注字音。例如:空,克宫切。意思是用“克”字的声母K去切“宫”的韵母ong,拼出来就是kong。(不得不说古人还是蛮聪明的) 一般认为,上古没有唇齿音,即上古没有“非敷奉微”这组四个轻唇声母。也没有卷舌音,即“知澈澄娘”这组四个卷舌声母。 中古汉语:一般将南北朝到唐宋时期的汉语称为中古汉语。 中古汉语的研究材料较为丰富,有隋唐的韵书(《切韵》、《广韵》)等,更有大量的诗人用韵情况,比如那句耳熟能详的“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由此诗句即可推知“斜”字在唐时发音为xia。 目前南方方言与中古汉语的关系:由于我国北方战乱较多,尤其中原地区,极易受北方游牧民族的侵扰,而这种现象在“五胡乱华”、“永嘉之乱”时期更是达到了顶峰,南北朝时期的北方更是长期受异族统治,唐末的战乱也是民众苦不堪言,因此,古中原人开始大规模南迁,中原雅音系统逐步南移至江西、湖南。随后迁移到韶关、珠江流域,南宋末年迁移到两广地区。 目前,在普通话和北方各大方言中、长江流域以北地区,只保留了很少一部分雅言的音韵特征,而南方方言中的粤语、闽南语、客家话则较多的承载了唐宋雅言的音韵特征。而粤语更是有古汉语“活化石”之称。许多唐诗宋词用粤语来读要更有韵味。所以说,文首谈到的那位为河南话鸣不平的同学,其关于李白、杜甫等人使用河南话交流的观点也是不对的,至少他们那时的河南话和现在的河南话不是一个概念,那时的河南话更接近现在的粤语。而历史久远的吴语也保留了相当一部分古汉语的音韵特征,比如“远上寒山石径斜”那个例子,用苏州话读就不存在谐音问题。吴语保留了古汉语全浊声母,而这些音在大多数中国方言已经不存在。而且吴语也对日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果你通晓吴语或闽语,那在学日语的时候可以省不少事。 李白和近期很忙的杜甫也表示,他们俩之间从来没用河南话交流过。 我们同样也可以利用朝鲜语、日语和越南语来反推古音,这些语言从汉语中“借用”了大量的汉字读音。《广韵》里记载的“于”和“余”,“英”和“应”,“益”和“亿”,都有着不同的发音。今天,这些差别在几乎所有的汉语方言中都已消失,却依然保留在越南语中。通过这种“出口转内销”的方法,可以了解到古时汉语的读音。 古汉语同样受到了外来语“借词”的影响,唐代之前译“印度”作“身毒”或“天竺”,我们就可以据此了解到当时竺、毒二字读音接近。同样,“佛”(buddha)最初译为“浮屠”和“浮图”,稍后译为“佛图”和“佛陀”,可知汉时的“屠”和“图”念da,入唐后不再念da,而改用另一个当时念da的“陀”字。 近古汉语:一般指元明清时期的汉语,此时汉语的语音相比中古汉语发生了重大变化,改变了语音系统的格局,重要的音变有全浊音和入声的消失。在近古汉语所处的历史时期,很多方言已经和通用语平行发展,已有了现代方言的雏形。 (文章内容来自:优米网)相关问题:古人是怎么交流的与人交流怎样能找到话说呢?古人说的话是不是一定对的

●课文说明

一、课文内容

本文选自《语文常谈》,全书共八篇,包括:1.语言和文字,2.声、韵、调,3.形、音、义,4.字、词、句,5.意内言外,6.古今言殊,7.四方谈异,8.文字改革。课文是其中的第六篇,原题为“古今言殊”,含四个标题:语言也在变,语汇的变化,语法、语音的变化,从文言到白话。选入课本时,删去了最后一节,并将前面三个小标题换为序数词一、二、三,题目也由作者改为“语言的演变”。

语言包括语音、语汇(也称词汇)和语法三个方面,语言的演变同样也涉及这三个方面,其中语汇的变化最明显、最迅速。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文章先以《邹忌讽齐王纳谏》为例,从总体上展示语言演变的概貌,说明语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变化着的;接着以语汇变化为重点,阐述语汇变化的各种不同方式,说明语汇变化最快、最显著的特点;最后用举例的形式简要说明语法和语音的变化。全文用简洁、通俗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语言发展的全貌。

语言的演变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历史现象,为了把这个复杂的问题说得浅显易懂,让人容易理解和接受,作者综合运用了分类、举例、比较和引用等说明方法。

从分类说明看,文章先把语言的演变分为三大类,即语汇、语法和语音;再把这些大类分成小类,如语汇的变化,分为语汇的消失、出现、渗透和词义的变化、事物改变了名称;再把词义的变化细分为词义缩小、扩大、转移、弱化等。特别是语汇部分的分类说明,不仅说明了语汇变化的社会原因和内部原因,显示了语汇变化的梗概,而且细致地展示了语汇变化的具体特征,更易于为读者理解。

从举例说明看,有三种类型:一是假设举例,如第一部分假设孔子与颜回、子路谈话,朱熹闯进去完全听不懂,就从语音具有时代特征的角度说明了语言的演变,既明确,又使人感到有趣味。二是典型举例,如第一部分说明古今汉语差别大,就举了《邹忌讽齐王纳谏》的例子,从字形、语汇、语法等方面加以证明,有代表性,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又如在讲到有些字眼儿随着旧事物、旧概念的消失而消失时,就举了《诗经·鲁颂·》这首诗,其中提到马的十六种名称,由于现代社会马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已经大大下降了,所以绝大多数现在已经不用了。三是列举举例,如用形声法说明汉字无论声母、韵母、声调都已有很大变化时,就列举了“江”“潘”“泣”“提”“通”“路”等一连串例子,非常明确。

从比较说明看,本文各部分都运用了这种说明方法,因为,没有古与今的比较,就无法说明语言在不断变化这个问题。因此,本文大量运用比较法,是非常有道理的。

从引用说明看,主要是引用资料,借以说明语言演变的情况。如以“涕”为例说明词义的转移,就引用了《庄子》和王褒的《僮约》;说明“信”与“书”古今不同,就引用了《世说新语》。这些引用针对性强,具有说服力。

二、学习重点

1.理清层次,把握重点。

课文的标题点明了本文论说的重点:语言的演变。这是一个学术性很强的问题,但是作者用通俗的语言,简明扼要、层次清晰地展示了语言的这一特征。教学时,应该在通读全文的基础上,看看作者是按照怎样的层次来说明这个问题的,说明的重点是什么。

文章从人们的认识规律出发,第一部分用典型实例总说古今语言的发展变化,第二部分说明语汇的变化,第三部分说明语法和语音的变化。语汇的变化是重点,因为语汇的变化最快、最显著,在语文学习中最应该给予重视。

语汇的变化,内容比较复杂,课文中讲的也比较多,可以帮学生作一下梳理。文中谈到的变化情况:(一)语汇的消长:1.旧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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