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丧葬礼仪,古人死后为何要在口中放置东西呢?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7浏览:1收藏

古代丧葬礼仪,古人死后为何要在口中放置东西呢?,第1张

古代丧葬礼仪,古人死后要在口中放置东西这主要有三个说法。第一,他的亲人希望死者死后能够在另一个世界也能够荣华富贵,过得比前世更加的好。第二,他的亲人希望死者能够保持尸身不腐,尤其是玉器类的东西到死者口中那是压舌。第三,死者生前的愿望,因为有说法死后口含东西能够破茧重生。

中华在从古代开始就特别的注重礼仪,从西周开始有周礼的说法,而周礼就包含有“五礼”。所谓的五礼就是:祭祀是吉礼,冠婚是嘉礼,宾客是宾礼,军旅是军礼,丧葬是凶礼。其中丧葬的礼仪是非常总要的一个礼仪,寄托了死者亲人对他的悼念以及寄托,更是孝道的一种体现。

中华历来特别的注重孝道,所以在丧葬之礼上也是极尽所能,看得非常的重要。古代皇室和世家豪族有人时候他们的丧事办得是非常隆重的,会花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在这上面,因为民间就有说法,死后走得风风光光的在来生才能过得更好。就像秦始皇那样,生前就已经花了39年的时间去建他的陵墓,而死后他拥有很多人一起陪葬,陪葬的还有很多宝物,是因为古代有说法死后带在身边的人来世也会拥有的。

普通人家的家族虽然没办法像世家豪族和皇室一样风光大葬但是给死者办得葬礼也是很有体面的,古人注重孝道,并不会因为一个人死了就随意的丢弃。在有条件的人家在死者死后还有在他的口中放置一些贵重的东西,这种在古代叫做“口含”,普通人家一般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可能会放铜板类的,但是在富贵人家就会放金银财宝。《周礼》一书中就记载了:大丧共饭玉、珞玉、赠玉。古人不忍心人死后空口而去,于是会让他死后口中放置东西东西表示一种吉祥。

神道碑与墓志铭的区别是,墓志铭放置于墓穴中,但是神道碑是立在墓道旁边的;墓志铭是陪伴逝者,而神道碑便于生者观览;

墓志铭:一般是由志和铭分组成;志用散文撰写,叙述逝者的姓名、籍贯、生平事迹等,而铭则用韵文概括全篇,主要是对逝者一生的评价;

神道碑上的内容与墓志铭大同小异,也是记载逝者生前事迹的,只是立在墓道旁边。

1 “用刑惨急,数有杖死者”有关的文言文

“杖”字错了,这句话的原文应该是:“用刑惨急,数有仗死者”,出自《宋史陈尧咨传》。

“仗”是通假字,同“杖”。“数”读音是“shuo”,四声,意为“多次,多个”。

整句可以翻译为“(他)为官严苛,(对审问之人)用刑极为惨重,有很多次都以杖刑把人打死了”。北宋著名文学家欧阳修所写的《卖油翁》一文中,提到“陈康肃公尧咨善射,当世无双,公亦以此自矜”。

其中的“陈康肃公尧咨”,就是陈尧咨(字嘉谟,北宋书法家,擅长箭术。阆中人,宋真宗年间中状元,历任龙图阁直学士、开封府尹、翰林学士、武信节度使等职,谥号“康肃”,世称“陈康肃公”)。

2 钱若水辩冤的译文

译文:钱若水担任同州推官,知州性情急躁气量狭小,多次凭臆测决断事情而不恰当,若水坚持争论但不能达到目的,就说:"又该陪着你一起交纳赎罪的钱了。"(意思是这样错下去,你受罚,我也要陪着你受罚。)不久果然被朝廷及上级批驳,知州和推官都被处以罚款。知州向钱若水表示惭愧道歉,但不久又是老样子。前前后后像这样子已经好多次了。有个富民家的小女奴逃跑了,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女奴的父母告到州里,知州命录事参军(州里掌管文书的官)审问这件案子。录事曾向富民借过钱,没借到,于是就揭发富民父子数人共同杀死了女奴,并抛尸于水中,于是找不到尸体。这些人中有的是主犯,有的是跟着做帮凶的,都应该是死罪。富民受不了鞭杖拷打的酷刑,就自己屈招了。录事呈报知州,知州等人复审后认为并无相反或异常的情形,都认为审出了此案的真实情况。只有钱若水怀疑此事,留下这案子好几天不判决。录事到若水的办公处骂他说:"你接受了富民的钱财,想出脱他的死罪吗?"钱若水笑着道歉说:"现在几个人都判了死罪,怎可不稍微留下案件几天,仔细看看他们的供词呢?"留下案子将近十天了,知州多次催促他也没有结果,州里大小官员都责怪钱若水。有一天,钱若水去见知州,屏去他人后对知州说:"若水拖延此案的原因,是我在秘密派人寻找女奴,现在找到了。"知州吃惊地说:"在哪里?"钱若水于是秘密派人将女奴送到知州官府。知州便垂下窗帘,领女奴的父母来问道:"你们今天如看到你们的女儿还认得吗?"回答说:"怎么会不认得呢?"知州于是就从窗帘后推出女奴给他们看。女奴的父母哭着说:"这是我的女儿啊!"知州于是叫人带来富民父子,全部卸下枷锁释放了他们。富民哭着不肯走,说:"如果没有您的恩赐,我们一家就要全完了。"知州说:"这是推官的恩赐,不是我的功劳。"那人又赶往钱若水的办公处,若水关上门不见他,说:"这是知州自己求得实情的,我又参与了什么?"知州因若水替几个被判死罪的洗雪了冤情,想为他上奏请功,钱若水坚决拒绝说:"我只求审判公正,不冤枉处死人罢了。论功行赏不是我的本意。"知州感叹佩服。录事到钱若水处叩头表示惭愧道歉。于是远近都一致称赞钱若水。

原文:钱若水为同州推官,知州性褊急,数以胸臆决事不当,若水固争不能得,辄曰:"当陪奉赎铜耳。"己而果为朝廷及上司所驳,州官皆以赎论,知州愧谢,己而复然,前后如此,数矣。有富民家小女奴逃亡,不知所之。奴父母讼于州,命录事参军鞫之。录事尝贷钱于富民,不获,乃劾富民父子数人共杀女奴,弃尸水中,遂失其尸,或为元谋,或从而加功,罪皆应死。富民不胜榜楚,自诬服。具上,州官审复无反异,皆以为得实矣。若水独疑之,留其狱数日不决。录事诣若水厅事诟之:"若受富民钱,欲出其死罪耶?"若水笑谢曰:"今数人当死,岂可不少留,孰观其狱词耶?"留之且旬日,知州屡趣之不得,上下皆怪之。若水一日诣州。屏人言曰:"若水所以留其狱者,密使人访求女奴,今得之矣。"知州惊曰:"安在?"若水因密送女奴于知州。乃垂帘引女奴父母问曰:"汝今日见汝女识之乎?"对曰:"安有不识也?"因从帘中推出示之。父母泣曰:"是也。"乃引富民父子,悉破械纵之。其人号泣不肯去,曰:"微使君之赐,则某灭族矣。"知州曰:"推官之赐也,非我也。"其人趣诣若水厅事,若水闭门拒之,曰:"知州自求得之,我何与焉?"知州以若水雪冤死者数人,欲为之奏论其功,若水固辞曰:"若水但求狱事正,人不冤死耳。论功非本心也。"知州叹服。录事诣若水叩头愧谢。于是远近翕然称之。

3 文言文翻译 人琴俱亡

王徽之字子猷生性卓越出众不拘礼法,平素性情放纵,喜爱声色。

当时的人钦佩他的才能而认为他的行为有污点。王献之字子敬,年少有很大的名气,高傲豪迈不羁,虽然终日在家,仍然有很多人来拜访,成为当时最风流的人。

专攻草隶,擅长绘画。当时二人都生病了,有术士说:“人命完结的时候,如果有活人乐意替代。

那么死者就可以活。”徽之对他说:“我的才能和地位不如弟弟。

请用我的余年替代他。”术士说:“替代将死的人,是因为自已的寿命有余,能够补足将死的人。

现在你和你的弟弟寿数都到了尽头,怎么替代呢?”不久,献之去世。徽之奔丧却不哭,直接走上灵床坐下,拿过献之的琴弹起来,弹了很久,琴声走了调,徽之叹息说:“唉呀!献之,人和琴都长逝啦!说完就昏倒了。

他原先就患背疮,于是疮部溃裂,一个多月后也去世了。

4 急求一些对死者的怀念的古文诗句

苏东坡的江城子

十年生死两茫茫,

不思量, 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

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

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料得年年肠断处,

明月夜,短松冈。

间容宛在 倚门人去三更月 泣杖儿悲五夜寒 德及梓里 情切一堂,红泪相看都是血 哀生诸子,斑襕忽变尽成麻 教诲永记 严亲早逝恩未报 慈母别世恨终天 (找了好久,祭奠父母用的,你自己酌情该该吧我尽力了)

5 取而杖之客次文言文翻译

原句 登进士第,调临濮尉,知须城县。

县为郓治所,郓吏犯法不可捕,默趋府,取而杖之客次,阖府皆惊。译文 考中进士,调任临濮县尉,主管须城县。

须城县是郓城府治所,郓城的官吏犯了法须城县不能抓捕,马默小步快走到郓城府,到官府接待来客的地方拿来人犯然后杖责了他,整个郓城府的官民都很吃惊。注释客次:(1)接待宾客的处所。

(2)客中的住处;客邸。 宋史·卷三百四十四·列传第一百三·马默传 (宋史·卷三百四十四·列传第一百三·孙觉、李常、孔文仲、李周、鲜于侁、顾临、李之纯、王觌、马默传) 原文 马默,字处厚,单州成武人。

家贫,徒步诣徂徕从石介学。诸生时以百数,一旦出其上。

既而将归,介语诸生曰:“马君他日必为名臣,宜送之山下。” 登进士第,调临濮尉,知须城县。

县为郓治所,郓吏犯法不可捕,默趋府,取而杖之客次,阖府皆惊。曹佾守郓,心不善也,默亦不为屈。

后守张方平素贵,掾属来前,多闭目不与语。见默白事,忽开目熟视久之,尽行其言,自是诿以事。

治平中,方平还翰林,荐为监察御史裹行,遇事辄言无顾。方平间遣所亲儆之曰:“言太直,得无累举者乎?”默谢曰:“辱知之深,不敢为身谋,所以报也。”

时议尊崇濮安懿王,台谏吕诲等力争以为不可,悉出补外。默请还之,不报。

遂上言:“濮王生育圣躬,人谁不知。若称之为亲,义无可据,名之不正,失莫大焉。

愿蔽自宸心,明诏寝罢,以感召和气,安七庙之神灵,是一举而众善随之也。”又言:“致治之要,求贤为本。

仁宗以官人之权,尽委辅相,数十年间,贤而公者无几。官之进也,不由实绩,不自实声,但趋权门,必得显仕。

今待制以上,数倍祖宗之时,至谋一帅臣,则协于公议者十无三四。庶僚之众,不知几人,一有难事,则曰无人可使。

岂非不才者在上,而贤不肖混淆乎?愿陛下明目达聪,务既其实,历试而超升之,以幸天下。” 刑部郎中张师颜提举诸司库务,绳治不法,众吏惧摇,飞语谗去之。

默力陈其故,以为:“恶直丑正,实繁有徒。今将去积年之弊,以兴太平,必先官举其职。

宜崇奖师颜,厉以忠勤,则尸素括囊之徒,知所劝矣。” 西京会圣宫将创仁宗神御殿,默言:“事不师古,前典所戒。

汉以诸帝所幸郡国立庙,知礼者非之。况先帝未尝幸洛,而创建庙祀,实乖典则。

愿以礼为之节,义为之制,亟止此役,以章清静奉先之意。”会地震河东、陕西郡,默以为阴盛,虑为边患,宜备之。

后数月,西夏果来侵。神宗即位,以论欧阳修事,通判怀州。

上疏陈十事:一曰揽威权,二曰察奸佞,三曰近正人,四曰明功罪,五曰息大费,六曰备凶年,七曰崇俭素,八曰久任使,九曰择守宰,十曰御边患。揽威权,则天子势重,而大臣安矣;察奸佞,则忠臣用,而小人不能幸进矣;近正人,则谏诤日闻,而圣性开明矣;明功罪,则朝廷无私,而天下服矣;息大费,则公私富,而军旅有积矣;备凶年,则大恩常施,而祸乱不起矣;崇俭素,则自上化下,而民朴素矣;久任使,则官不虚授,而职事举矣;择守宰,则庶绩有成,而民受赐矣;御边患,则四远畏服,而中国强矣。

除知登州。沙门岛囚众,官给粮者才三百人,每益数,则投诸海。

砦主李庆以二年杀七百人,默责之曰:“人命至重,恩既贷其生,又从而杀之,不若即时死乡里也。汝胡不以乏粮告,而颛杀之如此?”欲按其罪,庆惧,自缢死。

默为奏请,更定《配岛法》凡二十条,溢数而年深无过者移登州,自是多全活者。其后苏轼知登州,父老迎于路曰:“公为政爱民,得如马使君乎?” 徙知曹州,召为三司盐铁判官。

以默与富弼善,且论新法不便,出知济、衮二州。还,提举三司帐司。

为神宗言用兵形势,及指画河北山川道里,应对如流。神宗喜,将用之,大臣滋不悦,以提点京东刑狱。

默性刚严疾恶,部吏有望风投檄去者。金乡令以贿著,其父方执政,诒书曰:“马公素刚,汝有过,将不免。”

令惧,悉取不义之物焚撤之。改广西转运使,会安化等蛮岁饥内寇,默上平蛮方略,以为“胜负不在兵而在将。

富良宵遁,郭逵怯懦;邕城陷没,苏缄老谬;归仁铺覆军,陈曙先走;昆仑关丧师,张守节不战,侬智高破亡,因狄青之智勇;欧希范之诛灭,乃杜杞之方略,此足验矣。” 以疾求归,知徐州。

属城利国监苦吴居厚之虐,默皆革之。召为司农少卿。

司马光为相,欲尽修祖宗法,问默以复乡差衙前法如何?默曰:“不可。如常平,自汉为良法,岂宜尽废?去其害民者可也。”

其后役人立为一州一县法,常平提举官省归提刑司,颇自默发之。除河东转运使。

时议弃葭芦、吴堡二砦,默奏控扼险阻,敌不可攻,弃之不便。由是二砦得不弃。

移衮州,请褒录石介后,诏官其孙。东州荐饥,流民大集,所振活数万计。

入拜卫尉卿,权工部侍郎,转户部。告老,以宝文阁待制复知徐州,改河北都转运使。

初,元丰间,河决小吴,因不复塞,纵之北流。元祐议臣以为东流便,水官遂与之合。

默与同时监司上议,以北流为便。御史郭知章复请从东流,于是作东西马头,约水复故道,为长堤壅河之北流者,劳费甚大。

明年,复决而北,竟不能使之东。 久之,告老,。

6 文言文阅读,温体仁,字长卿,乌程人,,,

出处:《明史 卷三百八·列传第一百九十六·奸臣》 温体仁,字长卿,乌程人。

万历二十六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累官礼部侍郎。

崇祯初迁尚书,协理詹事府事。为人外谨而中猛鸷,机深刺骨。

崇祯元年冬,诏会推阁臣,体仁望轻,不与也。侍郎周延儒方以召对称旨,亦弗及。

体仁揣帝意必疑,遂上疏讦谦益关节受贿,神奸结党,不当与阁臣选。先是,天启二年,谦益主试浙江,所取士钱千秋者,首场文用俚俗诗一句,分置七义结尾,盖奸人绐为之。

为给事中顾其仁所摘,谦益亦自发其事。法司戍千秋及奸人,夺谦益俸,案久定矣。

至是体仁复理其事,帝心动。次日,召对阁部科道诸臣于文华殿,命体仁、谦益皆至。

谦益不虞体仁之劾己也,辞颇屈,而体仁盛气诋谦益,言如涌泉,因进曰:“臣职非言官不可言,会推不与,宜避嫌不言,但枚卜大典,宗社安危所系。谦益结党受贿,举朝无一人敢言者,臣不忍见皇上孤立于上,是以不得不言。”

帝久疑廷臣植党,闻体仁言,辄称善。而执政皆言谦益无罪,吏科都给事中章允儒争尤力,且言:“体仁热中觖望,如谦益当纠,何俟今日。”

体仁曰:“前此,谦益皆闲曹,今者纠之,正为朝廷慎用人耳。如允儒言,乃真党也。”

帝怒,命礼部进千秋卷,阅意,责谦益,谦益引罪。叹曰:“微体仁,朕几误!”遂叱允儒下诏狱,并切责诸大臣。

时大臣无助体仁者,独延儒奏曰:“会推名虽公,主持者止一二人,余皆不敢言,即言,徒取祸耳。且千秋事有成案,不必复问诸臣。”

帝乃即日罢谦益官,命议罪。允儒及给事中瞿式耜、御史房可壮等,皆坐谦益党,降谪有差。

亡何,御史毛九华劾体仁居家时,以抑买商人木,为商人所诉,赂崔呈秀以免。又困杭州建逆祠,作诗颂魏忠贤。

帝下浙江巡抚核实。明年春,御史任赞化亦劾体仁娶娼、受金,夺人产诸不法事。

帝怒其语亵,贬一秩调外。体仁乞罢,因言:“比为谦益故,排击臣者百出。

而无一人左袒臣,臣孤立可见。”帝再召内阁九卿质之,体仁与九华、赞化诘辩良久,言二人皆谦益死党。

帝心以为然,独召大学士韩爌等于内殿,谕诸臣不忧国,惟挟私相攻,当重绳以法。体仁复力求去以要帝,帝优诏慰答焉。

已,给事中祖重晔、南京给事中钱允鲸、南京御史沈希诏相继论体仁热中会推,劫言者以党,帝皆不听。法司上千秋狱,言谦益自发在前,不宜坐。

诏令再勘。体仁复疏言狱词皆出谦益手。

于是刑部尚书乔允升,左都御史曹于汴,大理寺卿康新民,太仆寺卿蒋允仪,府丞魏光绪,给事中陶崇道,御史吴甡、樊尚璟、刘廷佐,各疏言:“臣等杂治千秋,观听者数千人,非一手一口所能掩。体仁顾欺冈求胜。”

体仁见于汴等词直,乃不复深论千秋事,惟诋于汴等党护而已。谦益坐杖论赎,而九华所论体仁媚珰诗,亦卒无左验。

当是时,体仁以私憾撑拒诸大臣,展转不肯诎。帝谓体仁孤立,益响之。

未几,延儒入阁。其明年六月,遂命体仁以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

体仁既藉延儒力得辅政,势益张。逾年,吏部尚书王永光去,用其乡人闵洪学代之,凡异己者,率以部议论罢,而体仁阴护其事。

又用御史史褷、高捷及侍郎唐世济、副都御史张捷等为腹心,忌延儒居己上,并思倾之。初,帝杀袁崇焕,事牵钱龙锡,论死。

体仁与延儒、永光主之,将兴大狱,梁廷栋不敢任而止,事详龙锡传。比龙锡减死出狱,延儒言帝盛怒解救殊难,体仁则佯曰:“帝固不甚怒也。”

善龙锡者,因薄延儒。其后太监王坤、给事中陈赞化先后劾延儒,体仁默为助,延儒遂免归。

始与延儒同入阁者何如宠,钱象坤逾岁致政去,无何,如宠亦去。延儒既罢,廷臣恶体仁当国,劝帝复召如宠。

如宠屡辞,给事中黄绍杰言:“君子小人不并立,如宠瞻顾不前,则体仁宜思自处。”帝为谪绍杰于外,如宠卒辞不入,体仁遂为首辅。

体仁荷帝殊宠,益忮横,而中阻深。所欲推荐,阴令人发端,己承其后。

欲排陷,故为宽假,中上所忌,激使自怒。帝往往为之移,初未尝有迹。

姚希孟为讲官,以才望迁詹事。体仁恶其逼,乃以冒籍武生事,夺希孟一官,使掌南院去。

礼部侍郎罗喻义,故尝与基命、谦益同推阁臣,有物望。会进讲章中有“左右未得人”语,体仁欲去之,喻义执不可。

体仁因自劾:“日讲进规例从简,喻义驳改不从,由臣不能表率。”帝命吏部议,洪学等因谓:“圣聪天亶,何俟喻义多言。”

喻义遂罢归。时魏忠贤遗党日望体仁翻逆案,攻东林。

会吏部尚书、左都御史缺,体仁阴使侍郎张捷举逆案吕纯如以尝帝。言者大哗,帝亦甚恶之。

捷气沮,体仁不敢言,乃荐谢升、唐世济为之。世济寻以荐逆案霍维华得罪去。

维华之荐,亦体仁主之也,体仁自是不敢讼言用逆党,而愈侧目诸不附己者。 文震孟以讲《春秋》称旨,命入阁。

体仁不能沮,荐其党张至发以间之,而日伺震孟短,遂用给事中许誉卿事,逐之去。先是,秦、楚盗起,议设五省总督,兵部侍郎彭汝楠、汪庆百当行,惮不敢往,体仁庇二人,罢其议。

贼犯凤阳,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等议,令淮抚、操江移镇,体仁又却不用。既而贼大至,焚皇陵。

誉卿言:“体仁纳贿庇私,贻忧要地,以皇陵为孤注,使原庙震惊,误国。

7 “我亦无他,惟手熟尔”出自那篇古文

出自宋代欧阳修的《卖油翁》。

1、原文:陈康肃公尧咨善射,当世无双,公亦以此自矜。尝射于家圃,有卖油翁释担而立,睨之,久而不去。见其发矢十中八九,但微颔之。

康肃问曰:”汝亦知射乎?吾射不亦精乎?”翁曰:”我亦无他,但手熟尔。”康肃忿然曰:”尔安敢轻吾射!”翁曰:”以我酌油知之。”乃取一葫芦置于地,以钱覆其口,徐以杓酌油沥之,自钱孔入,而钱不湿。因曰:”我亦无他,唯手熟尔。”康肃笑而遣之。

2、白话翻译: 康肃公陈尧咨善于射箭,世上没有第二个人能跟他相媲美,他也就凭着这种本领而自夸。曾经(有一次),(他)在家里(射箭的)场地射箭,有个卖油的老翁放下担子,站在那里斜着眼睛看着他,很久都没有离开。卖油的老头看他射十箭中了八九成,但只是微微点点头。

陈尧咨问卖油翁:”你也懂得射箭吗?我的箭法不是很高明吗?”卖油的老翁说:”没有别的(奥妙),不过是手法熟练罢了。”陈尧咨(听后)气愤地说:”你怎么敢轻视我射箭(的本领)!”老翁说:”凭我倒油的经验就可以懂得这个道理。”

于是拿出一个葫芦放在地上,把一枚铜钱盖在葫芦口上,慢慢地用油杓舀油注入葫芦里,油从钱孔注入而钱却没有湿。于是说:”我也没有别的(奥妙),只不过是手熟练罢了。”陈尧咨笑着将他送走了。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陈尧咨性情刚戾,但办事决断。他做地方官时注重水利,知永兴军(今陕西)时,发现长安饮水十分困难。便组织人力,疏通了龙首渠,解决了人民的生活用水问题。但陈尧咨为人盛气凌人,为政”用刑惨急,数有杖死者”。

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欧阳修遭飞语中伤,自请外任,在出知毫州时作该文,记载了关于陈尧咨的一个故事。欧阳修想通过这件小事,表达熟能生巧的道理。

《卖油翁》是宋代文学家欧阳修创作的一则写事明理的寓言故事,记述了陈尧咨射箭和卖油翁酌油的事,通过卖油翁自钱孔滴油技能的描写及其对技能获得途径的议论,说明了熟能生巧的道理。

搜狗百科-卖油翁

8 节丧文言文

节丧凡生于天地之间,其必有死,所不免也。

孝子之重其亲也,慈亲之爱其子也,痛于肌骨,性也。所重所爱,死而弃之沟壑,人之情不忍为也,故有葬死之义。

葬也者,藏也,慈亲孝子之所慎也。慎之者,以生人之心虑。

以生人之心为死者虑也,莫如无动,莫如无发。无发无动,莫如无有可利,此之谓重闭①。

古之人有藏于广野深山而安者矣,非珠玉国宝之谓也,葬不可不藏也。葬浅则狐狸抇②之,深则及于水泉。

故凡葬必于高陵之上。以避狐狸之患、水泉之湿。

此则善矣,而忘奸邪盗贼寇乱之难,岂不惑哉?譬之若瞽师之避柱也,避柱而疾触杙③也。狐狸、水泉、奸邪、盗贼、寇乱之患,此丰弋之大者也。

慈亲孝子避之者,得葬之情矣。善棺椁,所以避蝼蚁蛇虫也。

今世俗大乱,之主愈侈其葬,则心非为乎死者虑也,生者以相矜尚也。侈靡者以为荣,节俭者以为陋,不以便死为故,而徒以生者之诽誉为务,此非慈亲孝子之心也。

父虽死,孝子之重之不怠;子虽死,慈亲之爱之不懈。夫葬所爱所重,而以生者之所甚欲,其以安之也,若之何哉?民之于利也,犯流矢,蹈白刃,涉血盩④肝以求之。

野人之无闻者,忍亲戚、兄弟、知交以求利,今无此之危,无此之丑,其为利甚厚,乘车食肉,泽及子孙,虽圣人犹能禁,而况于乱?国弥大,家弥富,葬弥厚,合珠鳞施,夫玩好货宝,仲鼎壶金监,舆马衣被戈剑,不可胜其数。诸养生之具,无不从者。

题凑之室。棺椁数袭,积石积炭,以环其外。

奸人闻之,传以相告。上虽以严威重罪禁之,犹不可止。

且死者弥久,生者弥疏;生者弥疏,则守者弥怠;守者弥怠而葬器如故,其势固不安矣。世俗之行丧,载之以大輴④,羽旄旌旗,如云偻翣⑥以督之,珠玉以佩之,黼黻文章以饬之,引绋者左右万人以行之,以军制立之然后可。

以此观世,则美矣侈矣;以此为死,则不可也。苟便于死,则虽贫困劳民,若慈亲孝子者之所不辞为也。

(选自《吕氏春秋》)注①重闭:大闭,指墓中无殉葬品,掘墓人无利可图,不会招致发掘。②抇(h):发掘。

③杙(y):一头尖的小木桩。④盩,通“抽”。

⑤輴(chn),载棺柩的车。⑥偻翣,用羽毛制成的伞形之物,有柄,持之随枢车而行。

附文言文参考译文: 凡是生活在天地之间的事物,它们必然要死亡,死亡是人所不可避免的。孝子尊重他们的父母,慈祥的父母疼爱他们的儿子,这种感情深入肌骨,是人的天性啊。

自己所尊重所疼爱的人,死亡之后把他们抛在沟壑之中,人之常情是不忍心这样做的,因而产生了葬送死者的风尚。所谓葬,就是藏的意思;这是慈祥的父母和孝顺的儿子应当慎重的问题,所谓慎重,就是说活着的人要为死者考虑。

从活人的心里为死者考虑,没有什么比让死者入土后不动,让死者的坟墓不被发掘再重要的了。既要不移动死者又不使人发掘死者的坟墓,最好是让发掘者无利可图。

这就叫做大闭。 古代的人有葬于深山旷野之中而得到平安的,这不是说有珠宝国宝在起作用。

而是藏的作用,所以说葬不可不深藏。葬浅了狐狸就会发掘尸体,葬深了就会碰到地下泉水。

因此凡是葬地一定选在高丘之上,以避免狐狸的发掘之害和水泉的潮湿。这样虽好,但却忘记了歹徒、盗贼、匪寇的祸害,难道不是糊涂吗?这如同盲乐师怕碰到柱子,躲开了柱子却用力撞到了木撅子上。

狐狸、水泉、歹徒、盗贼、匪寇的祸害,就如同撞上了又尖又大的木橛子啊!慈祥的父母、孝顺的儿子能够避开这些祸害,这算懂得葬的本义了。 修棺苴椁,是用来避免蝼蚁蛇虫之害的。

如今社会风气混乱不堪,君主治葬越来越奢侈,他们心中不是为死者考虑,而是活着的人以奢侈互相夸耀。他们以奢侈浪费为荣,把俭省节约的人视为鄙薄,不把方便死者当成一回事,而只是把活着的人的毁誉看作要要务。

这就不是慈亲孝子的心了。父亲虽然死了,孝子对父亲的尊重不会衰减;儿子虽然死了,慈亲对儿子的疼爱不会消失。

埋葬所尊重所疼爱的人,却用活着的人很想得到的东西陪葬,他们想用这些东西使死者安宁,像这种做法将会怎样呢? 百姓对于利,哪怕冒着飞箭、踩着利刃、拼命流血也要追求它,不知礼义的野人,宁可忍心不顾父母、兄弟、朋友的情分而去追求利。如今偷坟劫墓不用冒拼命流血的危险,也没有忍心不顾父母、兄弟、朋友的耻辱,他们得到的实利很丰厚,可以乘车吃肉。

其利可传给子孙,即使有圣人也不能禁止,更何况如今又是乱世呢? 国超大,家越富,葬物就越丰厚。死者口含的珍珠,身穿的玉表,珍玩宝货,钟鼎壶金监,车马衣被、金戈宝剑等,不可胜数。

各种养生的物件,没有不随葬的,用厚木累积而成的墓室,放着几层的棺椁,堆积石头木炭,环绕在棺椁之外。坏人闻知此事。

互相传告。土司虽然用严刑重罪来禁止他们盗墓,仍然禁止不住。

而且死者死去的时间越长,他们的子孙对他就越加疏远,子孙时他越疏远,守墓人就越懈怠;守墓人越来越懈怠了,而陪葬物品却依然那么多。这种形势自然就不安全。

世俗之人举行葬礼,用大车载着棺椁,打着各种旗帜,灵车上盖着如云的饰物。手持众多的羽毛制成的伞随柩车严整而行,棺柩之上点缀着珠玉,棺椁上涂。

古人死后嘴里放东西这一习俗被称为“压舌”,这是一种源自先秦时期的含殓制度。通常把死者口中放置的米贝称为“饭”,而把放置的珠玉称为“含”。含则是帝王、贵族死后所享用的礼仪,而普通人只能是饭。

含殓之礼通常在死者穿盖好之后进行,所有的至亲基本都会到场“亲视含殓”。古代对含殓制度也是有严格规定的,尤其是含殓物的选择要遵从规定,因为它是死者身份的象征,绝对不能僭越等级。

根据《周礼》中记载,含殓制度规定,天子死后口中含珠,诸侯口中含玉,大夫口中含璧,士则含贝。唐代杜佑所撰的《通典》记载,皇帝及三品以上官员饭粱含璧,四品和五品官员饭稷含碧,六品以下官员饭粱含贝。

到了宋代,含殓制度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据司马光的《书仪》记载,宋时用铜钱代替了贝,珠玉往往会被盗贼盯上,而铜钱放的再多也不显得贵重,所以只放三钱便可。这种丧葬习俗现在民间也是有的。

为何会产生含殓制度为什么?

关于古人死后“压舌”习俗的原因,有很多种说法。归纳起来也就两类,一种是说,死者口中有物,可避免死者去往阴曹地府的黄泉路上不会忍饥挨饿,如果受饿则对死者的子孙会有不利的影响。

还有一种是说,可以防止死者口舌之灾,希望黄泉路上少生是非,避免祸从口出,早日投胎做人。所以在清朝时,死者嘴里放入含物,会使用“紧口线”,也被人称为“噙口线”。清皇室的含殓物通常会采用珍珠等名贵珠玉。

一般要在珍珠上打孔,穿绑一根红线,然后将珍珠放进死者口中,红线的另一头系在死者衣襟飘带结上。这口唅物上穿线,可能是为了避免滑进死者喉咙。在民间通常把口唅俗称为“口头实”,穷人没实力含玉,只能以饭团代之。

明清时的北京,稍微家境好点的人家,一般会用茶叶包。其实用饭团塞口的风俗是含殓制度的源头,本是出于尽孝的考虑。在《春秋公羊传》中记载:“孝子所以实亲口,缘生以事死,不忍露其口。”也就是说不能让死者受饿。

不论是民间还是皇家贵族,都有含殓习俗。唯一的区别就是各自的目的了,皇家贵族主要是为了彰显富贵,希望死后到达极乐世界;民间的则主要是为了后代更好的生存,既体现了孝道,又不会妨害后代。

比如慈禧口中的夜明珠,它就是皇家奢华的体现。而乾隆口中的玉蝉,意义已超出了奢华的范畴,它体现的是对轮回的期望,也是其信佛的一种表现。古人在重视礼节的同时也对自然十分敬重自然,事死如事生观念根深蒂固。

古人认为阴阳本是无限循环,四季也在交替不断。对于古人含殓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或许现代人永远无法给出准确答案。人的生老病死也在无尽的轮回,含殓制度或许也包含了人们对于逝者的怀念与祝福。

古书有很多记载是当时以及现在都无法解释的现象,有些事件的发生颇为灵异甚至是恐怖,正所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外星人”绑架

“西岩咀覃某,田家子也。光绪六年五月初八,晨起信步往屋後山林,见丛薄间有一物,光彩异常,五色鲜艳。即往捕之,忽觉身自飘举,若 在云端,耳旁飒飒有声,精神懵昧,身体不能自由。忽然自高坠下,乃一峻岭也。”——《松滋县志》

此事记载于清朝光绪年间,一覃姓男子在早上散步于林间时,被一神秘物体带走,当他缓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被扔到了一处峻岭。而在此地遇到一个樵夫,樵夫问他是哪里人,他便说自己是湖北松滋人,樵夫则说:“子胡为乎来哉?此贵州境地,去尔处千余里矣!”也就是说覃谋被这一神秘物体带走了千里之余,并且被安全地扔在了大山之中。这件事似乎与90年代初的一个上海男子遭遇的事情一样,但该上海男子是在睡梦中被带往了千里之外的北京。一般出于县志的记载都还比较客观,这种事件的发生不知是否与蛊惑有关,在没有被揭秘之前,尚且认为是外星人所为吧。

天启爆炸

天启六年(公元 1626 年)五月初六辰时(注:上午 7~9 点),忽大震一声,烈逾急霆,将大树二十余株尽拔出土,根或向上,而梢或向下;又有坑深数丈,烟云直上,亦如灵芝,滚向东北。自西安门一带皆飞落铁渣,如麸如米者,移时方止。自宣武门迤西,刑部街迤南,将近厂房屋,猝然倾倒,土木在上,而瓦在下。杀死有姓名者几千人,而阖户死及不知姓名者,又不知几千人也。凡坍平房屋,炉中之火皆灭。惟卖酒张四家两三间之木箔焚然,其余了无焚毁。凡死者肢体多不全,不论男女,尽皆裸体,未死者亦皆震褫其衣帽焉。”

            天启六年(1626 年)5月30日上午9时左右,京城天色皎洁,忽有声如吼,从城东北方渐至城西南角,同时有一特大火球在空中滚动。巨响声中,天空丝状、潮状的无色乱云横飞,有大而黑的蘑菇、灵芝状云像柱子那样直竖于城西南角。刹那间天昏地暗,尘土、火光飞集,天崩地陷,万室平沉。东自阜成门,北到刑部街,长1500—2000米,宽6500米范围内木材、石块、人体、禽尸像雨点那样从天空中降下。数万间屋、2万多人都被炸成粉状,瓦砾腾空而下,衣物远飞至昌平,死者皆裸体。正在紫禁城内施工的匠师们,从高大脚手架上被震了下来,2000人跌成“肉袋”。为皇帝出宫准备的仪仗队中的大象,因受惊从象房中奔逃而出,满街乱窜,践踏百姓,死者无数。

据《天变邸抄》记载,大爆炸猛发之时,天启帝正在乾清宫用早膳,突然大殿震动,皇帝扔下饭碗,起身直奔交泰殿。速度之快,惊慌的内侍们一时未来得及跟上,只有一个贴身侍卫扶着他。但行到建极殿时,行至建极殿旁,有木槛、鸳瓦自空中坠下,天启帝的贴身侍卫脑顶被砸裂,一命呜呼。天启帝喘息未定一人跑入交泰殿,躲到大殿的一张桌子下。同时,乾清宫大殿严重损坏,一派狼藉,御座御案都翻倒在地。侍奉皇帝进早膳的太监皆殉难,无人存活。不满周岁的皇太子朱慈炅因大爆炸受惊而死。

            天启六年五月初六日巳时(1626 年5 月 30 日上午9 时),位于北京城西南隅的王恭厂火药库附近区域,发生了一场离奇的大爆炸。这次爆炸范围半径大约750 米,面积达到223平方公里,共造成约2万余人死伤。这次爆炸原因不明、现象奇特、灾祸巨大,是“古今未有之变”。

天启大爆炸其成因仍然困扰着历史学家和科学家,与3600多年前发生在古印度的“死丘事件”、1908年 6月30日发生在俄罗斯西伯利亚的“通古斯大爆炸”并称为世界三大自然之谜。

不明物体

“河清四年,有物陨于殿庭,色赤,形如数斗器,众星随者如小铃。明年,娄太后驾崩。”——《隋书.五行志》

公元565年,在北齐首都邺城的皇宫中,一个赤色的不明物体,从天上坠落到皇宫大殿正前方,虽然只是斗器那么大,但伴随着一些像小铃铛的闪光物体一起坠落,这在现在看来最合理的解释应该是小的陨石落地,并且在落地的空中燃烧发出一些火焰。但随之而来的是次年皇太后娄氏的暴毙,时人便把此事与不明物体坠落皇宫这一不详之事联系到一起,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娄氏的老公是东魏丞相高欢,而高欢之子高洋于公元550年废东魏建立北齐,这个政权的名不正言不顺就成为了《隋书》的把柄,其实根据《北齐书.娄后传》来看,娄氏的去世时间是562年,与上述并不一致。

“陈太建十四年三月,御座惺上见一物,如车轮,色正赤。寻而帝患,无故大叫数声而崩。”——《隋书.五行志》

同样的事件也是来自《隋书》的记载,而这一次更神乎其神,公元582年,陈宣帝陈顼在御座上坐得好好的,御座上方突然出现了一个车轮状的红色不明物体,这也就不好解释成陨石了,并且陈宣帝因此病倒,可能是受到了很大的惊吓,而在病床上的陈宣帝可能又是做了噩梦,突然的大叫了几声便暴毙了。

到了公元586年,还是陈朝首都建康的宫殿里发生了同样的一幕,书中写到“有赤物陨于太极殿前,初下时,钟皆鸣,又尝进白饮,忽变为血,又有血沾殿阶,沥沥然至御榻,寻而国灭”。陈朝未代陈叔宝所经历的这次不明物体事件就更神奇了,“钟皆鸣”可能是陨体落地所产生的震动或者共振,但白色的水忽然变成血就无法解释了,并且在寝宫的阶梯上都留下有血迹,并一直滴落到了御榻。也许这是古人将自然界怪异的事件与陈朝最后的灭国联系在一起并加以夸张的描写吧,在古代天象与王朝的兴衰永远都会绑架在一起,这才显得顺应天道。

  这个问题好大的,可以写一本书了,简单的说下吧

  土葬

  最古老、最普遍的方式之一。在我国,已知最早的土葬是旧石器时代的北京山顶洞人。新石器 时代的墓葬已有大量发现。当时人们实行土葬主要是为了防止死者被野兽吃掉,同时也是为了 使死者的得到永恒的安息和葬地。初期的土葬不用棺材,只是将死者用树皮等物稍加包裹,埋 入地下,不起坟墓。以后为了便于辨认和,纪念,逐步起坟修墓。土葬方式一般通行仰身直肢式, 手放在两胯旁,不像西方人那样两手交叉于胸前。仰身代表睡眠的姿势,表示死者得到了安息。 云南拉祜族人认为,如果把死者仰身葬就会使更多的人死亡,所有让死者俯首侧身而卧,两手 交叉胸前。

  由于巫术和宗教的影响,古人普遍承认阴间的存在。为了使死者在阴间有个安定的归宿,常要 给死者穿上干净的新衣,为了让死者在阴间有房子住,棺材和墓室也就应运而生,地上的墓丘 也越修越大。豪奢之家坟墓内外皆华贵精美,豪富之家为了使死者在阴间用度不缺乏,还要在 棺柩和墓穴之中放入陪葬品,帝王之家甚至以人做陪葬,帝王的墓穴称为地宫。除了放置棺材 之外,还有陪葬品、长明灯、墙壁上有壁画等,地宫分为几室,主室放棺材,附室放陪葬品, 他们死后仍要享受荣华富贵。

  在上古时期,氏族成员死后,都实行氏族丛葬,葬入公共墓地。后来公共墓地往往成为下层社 会人民的埋葬地,称为“义冢”,因为坟墓大小不一,墓与墓间的距离也没有定制,比较混乱, 所以又称为“乱葬冈”。统治者的墓地又演变为家族墓地。古代的家族墓地是维护社会伦理道德 的一种方式。

  初期的坟墓没有墓碑,立碑的目的只是为了便于识别坟墓,在墓碑上题刻文字,始于汉代。墓 志碑铭记载死者的姓名、籍贯、家世、生平事迹,宣扬死者的功德,或文章著作、逝世时间、 葬地,最后是铭文。石碑可以留存千百年之久,既可以使死者流芳千古,同时也能起到劝化世 人的功用。

  火葬

  火葬也是古老而普遍的丧葬方式之一。在我国已有大约4000——5000年的历史,在甘肃临洮出 土的陶器中发现有骨灰,说明火葬在原始社会已经开始了。有文字记载的火葬最早见之于先秦 时期的文献,《墨子》、《列子》、《荀子》中都有记述。如《荀子》“大略篇”说:氐羌的俘虏,不担忧其被捆绑系累,而担忧死后不被焚烧。当时,火葬是西北地区游牧民族的习俗。

  佛教从东汉时期传入我国,僧人和信徒都实行火葬,逐渐影响到全国。唐、五代、宋、元时期, 民间火葬比较普遍,尤其风行于江南各省。瘟疫流行之后死人太多,或贫贱之家无钱又无地埋 葬时往往如此。《水浒传》中就有关于武大郎被火葬的描写。但是,儒家文化排斥火葬,宋、元、 明、清时期,政府都曾明令禁止过火葬。现代社会文明开放,移风易俗,国家大力提倡火葬。

  火化后的骨灰,处理方式各民族有所不同。游牧民族有掘坑掩埋和撒入江河的习惯。佛教僧人 及信徒,多装于陶罐之中,再放入墓塔,或埋于墓地。汉族人吸收了他们的方式或将骨灰撒向 山河大地;或留以纪念,祭供于灵堂;或装于陶罐、石匣、木棺之中埋入墓地。作为死者的象 征,骨灰的处理是一件庄重的事情。

  汉人的丧葬方式一般以土葬和火葬为主,少数民族地区除了土葬和火葬外,葬法还有多种

  天葬

  这是西藏及临近地区十分盛行的一种葬法。大约始于十世纪,藏人死后,一般用牛驮到天葬场, 将尸体仰面平放,由喇嘛念经超度,燃烧树枝使灵魂随轻烟升天,同时引来苍鹰和乌鸦,喇嘛 用刀在死者身上划开皮肉,然后由天葬师将尸体分解,以尸肉饲喂苍鹰和乌鸦,待苍鹰和乌鸦 吃完尸肉,又将死者的骨架和颅骨打碎,拌上血水糌耙,让苍鹰和乌鸦把尸首吃得一点不剩最 好,证明死者已经生到西方极乐世界了。如果不曾吃完,则说明死者罪孽深重,将堕入地狱。 天葬时喇嘛不停地念经,家人跪在一旁,向天祷告,祈求亡人灵魂升天。甘肃地区的天葬,略 有不同,死者的尸体放在一块大石头上,由亲人把尸体的衣服脱去,喇嘛念经后即离去,过几 天再来看,如果尸体已经被苍鹰和乌鸦吃光,就证明死者已经升天,然后就地堆石垒坟。

  水葬

  靠近江河湖海的地区还流行一种水葬法。四川大渡河沿岸的汉人对患麻风病而死的人,实行水葬。藏族对患传染病而死的人,用牛将尸体驮至江边,先由喇嘛念经敲鼓,超度亡灵。然后把尸体投入江中水葬。云南地区的少数民族也有实行水葬的。水葬有全尸与分尸之别,有的把尸体捆成一团,装入木盆等物中抛入大江,有的把尸体碎裂,扔到江里。

  风葬

  藏族、东北、内蒙古等地流行的一种风葬法。藏人的葬法是将尸体焚化,再有亲人带到高山顶 上顺风扬撒。藏人认为,骨灰被风刮到哪里,哪里就是他的转世之地。鄂伦春人和鄂温克人的葬法是将尸体装入柞木钻成的棺材或用兽皮裹尸,放在野外并架在树上任其风干,然后再捡骨埋葬。

  崖葬

  古代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流行的一种古老的葬法,包括悬棺葬和崖洞葬。人们将棺材放在凿出的 山崖平台上;或在峭壁上凿孔再打入木楔,木楔上放置棺材;或将棺材放入天然岩洞之中,岩壁上雕刻各种图案,铭文等等。我国目前已发现有殷商、战国、两汉、南北朝、唐、宋、元时期的悬棺。以四川地区为多,蜀地人以为死人的灵魂升天可为仙,入地则成鬼,故以崖葬为高尚。北方人和汉人有少数地区使用崖葬。比如,汉代中山靖王与山东曲阜鲁王的墓葬方式就是崖葬,众多的崖穴是由人工开凿而成,规模宏大,俨然地下宫殿。

  塔葬

  是藏族最高贵的一种葬式,又称灵塔葬。只有极少数大活佛死后才能实行这种葬礼。先把尸体脱水,再用各种药物和香料处理后藏入塔内,永久保存。在布达拉宫内有这类灵塔。

  高棺葬

  美国印第安人特林基特族的头领去世以后,尸体装入一个雕刻的象大鲸鱼似的棺材里,然后把 棺材用木杆高高托起,矗立在半空中,棺材成为部落的纪念碑。

  其他葬

  原始社会仰韶文化中,人们把夭折的儿童放入瓮中,实行瓮棺葬,瓮棺埋在住屋附近。瓮底有 孔,以便于死者的灵魂出入。

  近现代赫哲族人把夭折的儿童用桦树皮困吊于树枝上,是为了使死者的灵魂转生。他们认为,孩子的尸体埋在地下,幼小的灵魂无力从地下钻出来转生,其母可能会因此丧失生育能力。

  在一些瑶族地区,人们把夭折的婴儿用草席包裹后埋在屋旁的山岗之上,或父母亲的床下,或放在篮子、笸箕等容器中,吊挂在树林中,希望死者的灵魂早日转生。

  古代僳僳族人把死婴的心脏和骨头砸碎扔到山谷里,以防灵魂来讨债。古人认为,孩子来到这个家中或是来报恩,或是来讨债。骂不听话的孩子常常称为“讨债鬼”。孩子夭折也被视为讨债 鬼。

  古代少数民族有坐棺和立棺的埋葬方式。如:僚人用竖棺埋葬死者。

  苗族有扭头葬,即将死者的头扭向背后,表示死去的老人正在扭头看着后人的成长,可以保佑后人。高车人掘地为坎,将死者坐放其中。

  一些高山族人安葬死者的方式,是让死者以蹲踞的姿势竖埋在死者生前的床下,这是高山族人吃饭的姿势,表示死者仍然与家人生活在一起。

  安葬观念

  各民族对葬法有不同的看法。这些观念往往与原始宗教和巫术有关。各民族文化普遍都承认有 间、阴间、天堂、地府。灵魂不死是丧葬观念的核心,安放尸体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安放灵魂。不过,各民族对灵魂不死的认识有所不同,导致了人们对丧葬方式的态度不同。汉族人一般以土葬为荣耀,墓地的风水关系到家族的兴旺乃至国运的长久,所以尽量厚葬,帝王更是大兴土木。其中也含有忠孝的观念,与封建意识形态紧密相关,且十分复杂,这里不做赘述。

  西藏人普遍相信有来世,重视天葬,以求转生,视土葬为惩罚,是犯人和瘟疫病人死后的葬法。云南普米族人认为,火葬可以把死者的灵魂送到天上,土葬是将死者的灵魂连同尸体一起埋入 了地下,是为了防止“恶死”者的灵魂再投胎托生为人。

  布依族对正常死亡的人实行土葬,而对于非正常死亡和客死他乡的人则实行火葬,认为这种人的灵魂不洁,祖宗不会接纳。

  我国大多数民族都是以土葬为主,认为死人“入土为安”。

  职业殡葬

  我国最早的职业殡葬服务始于西周,是国家一级的官吏“冢大夫“和“墓大夫“。他们只为国家官吏提供殡葬服务,该行业也具有垄断性,而且世代世袭。

  以后逐步商业化,据北魏时期杨之炫的《洛阳伽蓝记》记载,洛阳市北有慈孝、奉终二里,里内之人以卖棺椁为业,丧车为事,有唱挽歌的等等。反映了当时殡葬服务社会化的情况。

  唐代挽歌郎

  职业的挽歌郎是专门为丧事提供唱挽歌服务的。

  唐代长安城里已有了很多的凶肆。唐代传奇小说《李娃传》中的荥阳生,沦落到“凶肆“,即当时出售丧葬用品并承办丧事的场所,当了一名唱挽歌手。他被“东肆“的人请去,与另一“凶肆“ --“西肆“的挽歌手比歌,场面十份的热闹。

  殡葬仪式的娱乐化

  原始时代的殡葬仪式已有了娱乐的风俗。文献记载,在春秋时期,南方祭神时有“作歌乐“并“鼓舞“的习俗,仍保留着远古的遗俗。魏晋南北朝时期,一些士人故意在丧期作一些歌舞(及饮酒食肉)等怪诞举动。是出于对礼法的鄙视。丧事的娱乐性是蒙元人丧葬仪式的特点。明朝初年(1368年),御史高元侃上书请求废止这一习俗。我们在《红楼梦》中贾府给秦可卿办丧事的描述看,其中也具有相当的娱乐性质。说明民间丧事的娱乐性是难以禁绝的,它在生活内容单调而刻板的中国古代农村无形中成了娱乐的补充形式,并可冲淡殡葬的悲哀和恐怖气氛。

  跳丧

  西南少数民族有跳丧的风俗。《宜都县志·卷六·风土志·丧仪》记载:“葬期先一日晚,孝家备酒,请亲友邻伴夜。酒毕,勿论诸人,皆绕棺而跳,一人击鼓,众则随口作歌,彼此相嘲,名为跳丧。

  隆丧非孝

  殡葬最能反映一个时代的风尚。当一个社会普遍走向奢靡虚浮,日趋感官主义、纵欲主义时,隆丧厚葬的攀比之风就会掀起,并有愈演愈烈之势。隆丧厚葬,未必是孝心的体现。有人是为了沽名钓誉,有人是为了在生者之间在显财斗富。民间丧事的娱乐化和夸耀殡送之风由来已久,也必然要扩大丧事的规模,费用随之上涨。历来的儒家大师们都反对隆丧厚葬,视其为无聊之举。

  黄肠题凑

  “黄肠题凑“是流行于汉代时期的一种特殊葬制,其使用者主要是帝王及其妻妾,还有皇帝特许宠臣。《汉书·霍光传》说:“以柏木黄心致累棺外,故曰黄肠;木头皆内向,故曰题凑“。“黄肠“是指墓葬中椁的材料和颜色,采用柏木的姜**心材;“题凑“是指墓葬中椁的形式和结构,将**柏木心材端头都朝向内方。“黄肠题凑“必须用柏木心材构成,否则不能称为“黄肠题凑“。黄心柏木是我国的特有树种,其心材呈姜**,材质优良,抗腐性强、有香气,适宜于墓葬,是上等名贵木材。使用“黄肠题凑“,一方面在于表示墓主人的身份和地位,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保护棺木,使之不受损坏。作为柏木的**木心作题凑的椁室的“黄肠题凑“葬制在西汉初开始出现,是汉代厚葬之风的产物,著名的有北京大葆台西汉墓和石景山区老山汉墓,以及保存最好、形制最复杂的“黄肠题凑“江苏高邮的西汉中晚期某代广灵王或王后墓等。这些棺椁都采自深山穷谷中的名贵木材楠木、柏木和梓木,装饰精致,制造考究,耗资巨大。如北京大葆台“黄肠题凑“,黄心柏木多达15880根!

  墓志

  墓志,又称墓志铭。它是埋入墓中记载死者姓名家世和生平事迹的标识物。墓志作为标识墓主身份的一种附葬品,入葬时,同棺椁一起置于墓中,大多平放在墓室中墓门前,墓主头前或甬道中。一般习见的墓志多为方形石质或砖质,个别也有用铁铸或瓷土烧成的。在墓志上镌刻的文字。墓志的志文一般分为两部分,前面一部分是记叙墓主生平事迹的散文叫做志文;后一部分是一段韵文所作的铭文,也称作辞,内容多是对死者的溢美颂扬之词。墓志的作用和墓碑相似,是把墓主的姓氏、世系、职官、生平事迹、卒葬年月和后人对他的颂扬溢美之词勒之于石上或砖上,埋于地下,以期永世铭志不忘。

  墓志也是古代一种重要的文体,文人士子多作撰写;很多墓志出于一代名流之手,在文学和书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隋唐时期,墓志极为盛行,墓志的雕饰、书法和文体都达到了它的艺术高峰。

  墓阙艺术

  墓阙由识别的功用发展为身份的标志以后,画像就开始出现了,其的内容,大略可分三类:

  一是墓主生前生活。这些画像主要表现死者的社会地位,生活经历、享乐生活以及拥有的财富,如河南登封太室阙的“车骑出行“画像。

  二是舞乐百戏。如河南登封少室阙上有蹴鞠画像。

  三是历史故事与神话传说。历史故事主要是关于帝王、圣贤、忠臣、孝子等,比如“荆轲刺秦王“,“周公辅成王“。关于神话传说,墓阙上的绝大部分画面其实都是一些与天上之物如日月、星辰、神人(西王母、伏羲、女娲、羽人等)以及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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