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人帮列举汉代及汉代以前的历史中记载吃人的记录。谢谢
历史上有不少凶暴的将帅用人肉充作军粮,所到之处,就地掳掠民众为食物。十六国时,前秦苻登领兵征战,把杀死的敌兵叫做「熟食」。他对军士们说:「你们早上作战,晚上就可以饱餐肥肉,不必担心挨饿。」于是,部下都甘愿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饱后再作战,因猛异常。唐末时,秦宗权常派遣部将四处屠杀百姓,他的军中不带米面,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作为军粮。唐末杨行密围攻广陵时,城中粮草罄尽,守城军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贩卖,专门派人杀戮他们,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竟然一声也不喊叫。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还能有超过人肉了,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著吃。后来朱粲降唐,高祖李渊派部将段确接受投降并劳军,宴席间,段确饭酒半醉时,对朱粲开玩笑说:听说你爱吃人肉,那到底是什么滋味啊?」朱粲反唇相讥,说:「如果是刚喝过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藏猪肉一样。」段确大怒,骂道:「你这狂贼,既然已入我唐朝,不过是一个奴才罢了,还敢吃人吗?」朱粲亦大怒,就下令将段确杀死,烹食其肉。清代褚人获《隋唐演义》中有一回名为「□人肉朱粲兽心」,就描述了朱粲的暴行。唐末黄巢起事时,率军围困陈州,掳掠百姓为军粮,把人放在大石碓中连骨捣烂,煮熟当饭。
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砀百人。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这种以人肉代替军粮的行为,在某些正义之师中也不能免。如史载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兵士共食三万人。当时人们相信这是事实,非常吃惊,韩愈却独持不同意见,认为是不可能的,并写文章进行考辩。后世也曾有人重论此事,说张巡的军队所食三万不是百姓,而是阵亡的士兵的尸体;又说张巡杀死爱妾、许远烹熟书童的事也与事实不符,实际上是张巡的妾见情势危急而自杀,许远的书童是忧惧而暴亡,张许二公借机用他们的肉犒赏士兵,作坚固军心的手段。虽然史籍有所夸大,但不论黄巢还是张巡,因军中缺粮而吃人肉的事总是有的。古时战争残酷,在生死存亡的特殊时刻,环境逼使人性异化,回归到动物界同类相食的状态。这样的情况并非仅见于唐代。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乾。他们把这人肉乾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乱离时人民遭受的苦难,由此可想而知。
元朝末年,天下动乱,乃兵四起,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乳房,其馀的部分扔掉。种种酷毒做法,难以详述。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元朝的暴政,仅此可见一斑。
明清时,官兵吃人的现象屡见记载。明成化年间,湖广都指挥彭伦跟随赵辅平定大藤峡□民叛乱,把抓获的俘虏绑到高竿上,让兵士将他们乱箭射死,然后又割裂他们的肢体,让兵士烹煮而食。清顺治九年(1652)南明将领李定国率兵攻新会,城中粮尽,□军守将就杀居民为食。有个姓莫的媳妇与婆母相依为命,守将要杀食婆婆,莫氏叩头请求替婆婆死,守将说:「真是一位孝顺的好媳妇!」就答应了她的要求,舍了婆婆,把莫氏烹而食之。又有一个姓李的妇女,丈夫被守将抓去,将被杀,李氏哭著说:「丈夫还没有儿子,如果杀了他,就绝了他家的后代了,我即使活著又有何用?请把我吃了吧!」守将也答应了,就烹食李氏,把她的骸骨交给她的丈夫带回家安葬。又有一位姓梁的穷书生被守将抓去将被烹食,他的十岁的女儿请求代替,守将被感动了,把他们父女一同释放。有一回城门正要关闭,有几百名乡下百姓涌到城门外请求进城避难,新会县令不同意收留他们,清军守将说:「让他们进来吧!到紧急的时候,这批人可作为我们十天的口粮。」于是打开城门,把百姓放进来。新会县城被围困八个月,守军吃掉民众近万人。有户人家数口被吃,只有一人幸免兵乱过后,这位幸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见了清军守将,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将感到惊讶,问:「你拜我干什么?」那人说:「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里了,他们都没有坟墓。如今寒食节临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里去拜呢?」守将满面羞惭,急忙离去。这位吃人的清军守将,对十岁的女孩还有一点怜悯之心,对遇难者的责问还有一点惭愧之心,说明他的人性总算还没有完全灭绝。
古代,还有不少人出于凶残的本性或怪异的嗜好,以吃人肉、喝人血来满足残酷的欲望。此类事例甚多,说起来骇人听闻。
公元前661年,翟人攻卫国,杀卫懿公并吃了他的肉,而抛弃了他的肝。卫国有个大臣名叫弘演,当时出使在外,听说国内有变,急忙赶回来,看见懿公的肝痛哭不止,他决定自杀,用自己的身体为棺材,自杀后让人挖出他的内脏,把懿公的肝装入他的腹腔来安葬。卫懿公是历史上唯一的被人吃掉的国君。十六国时,石季龙的太子石邃凶残无度,他看见美貌的尼姑就抓过来,奸污后把她杀死,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同煮食,并且把肉赐给左右的人一起品尝人肉的滋味。东晋孙思作乱时,擒获县令就把他剁成肉酱,并且把他的妻子儿女杀死吃肉。谁不肯吃这人肉就把他支解处死,连他的肉也一块吃掉
隋代末年,诸葛昂和高瓒是一对豪侈凶残之徒。他俩互相争强赌富,都想占上风,彼此设宴相请,都千方百计夸耀奢华,以超过对方为满足。有一天,高瓒宴请诸葛昂,把一对十来岁的双生子烹熟,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端上宴席。满座客人见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诸葛昂宴请翱哲諥让自己的一位爱妾敬酒,那妾无故笑了一下,诸葛昂怒叱她一顿,命令她退下。不一会,把这位妾整个放在大蒸笼里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放在一只特大的银盘子里,她的脸上重新涂好脂粉,身上用锦庅摺酡鯞盖著。这道「菜」抬上来后,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同席的宾客都捂著脸不敢看。诸葛昂神态自若,撕扯妾的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尽饱而止。后来遭遇兵乱,诸葛昂和高瓒一齐被盗贼抓去,盗贼向他们索要金银财宝,他们拿不出来,盗贼就把他们绑在木桩上,一块块地割下他们的肉烤著吃,作为下酒菜。这两个吃人的野兽,最终也成了他人的食物。
唐代以后,此类吃人的事例更多。武则天时期,杭州临安县尉薛震好吃人肉,有一个向他讨债的人带一名仆人来到临安,住在旅店里,薛震把他们主仆二人用酒灌醉杀死,然后把尸体放入大锅中,加上水和水银同煮,连骨带肉一起化为肉酱。薛震又要煮食自己的妻子其妻惊觉逃走,报告县令,县令派人逮捕薛震,审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与薛震同时,岭南陈元光性情暴戾,有一次他设宴待客,一名男仆出来敬酒,陈元光勃然大怒,命令卫士立即把他拉出去杀死,又把他的肉煮烂端上宴席让客人们尝鲜。客人们不知是人肉,边吃边说好吃,后来把两只手端上来,客人才发觉吃的是人肉,都感到恶心,把刚才吃下的肉都呕吐出来了。当时又有施州刺史独孤庄喜欢吃人肉,他生病时不想吃饭,只回忆起平时吃过的人肉味道不错,这时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给他吃。元和年间,节度使张茂□常吃人肉,后来到朝中任职,别人问他在节镇时吃人肉的事是真是假,他毫不掩饰地回答说:「人肉腥且,争堪吃?」代宗时,严震也有同样的嗜好。李廓任颍州太守时,曾捕获七名盗贼,这夥盗贼前后杀了许多人,并且吃了这些人的肉。李廓问他们为什么要吃人,为首的盗贼供称,他们是得了某个江错枪盗传授的,说了吃了人肉之后,夜里潜入人家房中,这家人就会昏睡不醒,因而行窃时就不会被发觉。五代时,后晋苌从简由屠户家庭出身,因军功官至左金吾卫上将军,历任河阳、忠武、武宁等镇节度使,特别爱吃人肉,所到之地,都派亲信捕捉民间的儿童蒸熟吃。后汉蔡王刘信更琌一个极端残忍的家伙,他掌管禁军时,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来他的妻子和孩子,当著他的面零刀割他们,让犯罪者吃自己亲人的肉。被零割的人身首异处,手足分离,满地鲜血横流,刘信举杯饮酒,并让乐队奏乐,毫无怜悯的表情。刘信虽然自己不吃人肉,但他的这番举动和那些吃人的人相比,其暴虐程度难分重轻。
宋代,吃人的人也并不罕见。北宋初年,有个名叫王继勋的,本是彰德节度使王饶之子、孝明皇后的异父同母弟,因为是皇亲而被朝廷授予要职。后来他因横行不法,获罪被贬,怏怏不乐,产生变态心理,专门以脔割奴婢为乐事。开宝三年(970),他复官分司两宗,性情越来越残暴,经常强行买得民间少年男女作奴仆,稍不如意,就把他们杀死,烹食其内。宋太宗赵炅继位后,有人揭发了他的罪行,(977年)将他罢官治罪。他供认共杀食婢女百馀人。因罪状确凿,被斩首于洛阳。仁宗时期,广源州侬智高的母亲阿虎喜爱吃人肉,每顿饭都要杀死一名小儿供她食用。
述种种事例,都还只是把人杀死,把人肉用烤、蒸、烹等办法烧熟来吃,若从使用火这一点来说,这些还略带些人的气息。更有甚者,古代还有不少人生吃人肉或人血、人脑及人的内脏器官,那简直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根本谈不上还有什么人性了。
早在战国时期,就曾发生这么一件事。齐国有两位勇士,一人住城东,一人住城西,互相不服气。某日,他们突然在冲上相遇,想比试一下,到底谁是真正的勇士。他们一同到酒店饮酒,一个人说:「喝酒不能没有下酒菜。」于是就拔出刀来,割下自己身上的一片肉给对方吃。另一位毫不示弱,也拔出刀来割自己身上的肉给对方吃。这样,你割一片,我割一片,割来割去,两个人不一会儿都送了命。
这两位勇士是好勇斗狠的典型人物。他们只是自残己身,固然非常酷毒,但和我们要叙述的残害他人的兽行毕竟有所不同。历史上确有些狠如豺狼的人,对他人活捕生吃。三国时,吴国大将高澧好饮酒,爱杀人并饮人的鲜血。每天夜晚,他都在住所附近掳掠过往行人,杀死后饮其血食其肉。唐初贞观年间,代州都督刘兰谋反,被腰斩,有个名叫丘行恭的将官用手挖出刘兰的心肝生吃,他想以此来显示自己痛恨叛贼的立场魽讨取皇帝的欢心,但唐太宗李世民讨厌他的这种残暴行为,责备他说:「对叛贼该处以什么样的刑罚,法律有明文规定,你何必要这样做呢?如果生吃反贼的心肝就算是忠孝的表现,那么刘兰的心肝应该让给太子诸王吃,哪能轮到你呢?」丘行恭讨了一场没趣,羞惭而退。又据传说,古代契丹的东丹王李赞华好饮人的鲜血,他常把婢要的身上刺个洞,用嘴对著伤口吮吸血液,像小儿吸奶似的。北宋大将王彦升领兵作战,得胜后就会命令设宴,把抓到的敌兵俘虏绑在旁边,他用手硬扯下俘虏的耳朵,放在嘴里咀嚼,同时慢慢举杯饮酒。俘虏满面鲜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全然不顾,与宾客谈笑风生。他用这样的办法共吃了数百名俘虏的耳朵。
明代初年,长洲人韩雍曾为大将,率军平定广西壮族、瑶族的叛乱。有一次,他和部将在辕门商议军事时,把几名俘虏拉过来斩首,然后剜出死者的心脏,砸开头颅取出脑汁,趁热吃下肚去。部将大惊韩雍□态度从容,不当回事。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五子周定王朱□的儿子朱有熹,他有活吃人的嗜好,最爱生吃人的肝、胆和脑汁。每天天黑后,他看见有人经过他所居住的王府旁边,就命令手下人把他们引诱到府中杀死,供他食用。后来,人们都不敢从他的府邸前后经过。像朱有熹这样的帝室贵胄,竟然如此殁暴,其下的凶官悍将的吃人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明末的刘泽清也是一位活吃人的典型人物。他在弘光朝时为总兵,镇守庐州(今合肥),平时读书作诗,表面看来颇为风雅,但实际上他的性情极其凶残。他府中养著两只大黑猩猩,驯得能够从事简单。有一天,刘泽清设宴请客,让一只猩猩捧著一盏装有三升酒的金瓯向客人跪著敬酒。猩猩状貌狰狞,客人吓得浑身发抖不敢接酒。刘泽清笑著说:「你连这畜生也害怕吗?」他又叫人拉过来一名死囚犯,在宴会厅中当场打死,取出脑浆和心肝放在另一盏金瓯中,让另一只猩猩捧著,刘泽清吃著血淋淋的人心肝,喝著白花花的人脑浆,旁若无人,宾客莫不胆战心惊。后来刘泽清投降清朝,清朝担心他反覆无常,寻藉口把他磔死。这个吃人的野兽,最终没有得到好下场。
下面要谈到那些相信左道邪术以吃人肉来治疗某种疾病的事例了。如果说,为满足暴虐欲望鞾人,主要的是表现了人性中遗留的兽性的凶残,那么,妄图以吃人肉治病的行为则是除凶残之外更表现出动物式的愚昧。用现代科学的观点来看,人肉或人的某些器官同其他动物相比,其组织成分没有根本的区别,人体内含约有机物质,在别的动物身上也可以找到。而且,某些动物如鹿、虎、獭、麝、鳖及一些虫类身体内所含的微生素、微量元素或可作药用的有机物质都优于人体。因此,即使人的肌体具有某种营养价值和医疗价值,它也完全可以用其他动物的肌体来代替。古代的方士、巫师、左道之流鼓吹吃人治病,目的在于显示其法术的神秘,制造震人心魄的恐怖气氛,以此使人畏服而信从。他们的做法实际上带有迷信的性质,和祈禳、驱鬼等邪术一样,对人有害无益。他们利用当时人们的愚昧无知,施展骗人的手段,达到获取钱财等目的。历代真正具有科学意识的名士或名医从来不相信吃人能治病这一类的鬼话,而相信左道邪术的多是贪残、愚蠢、纫庸将或土豪地痞之流,他们有足够的钱财可以饱方士的私欲,有足够的权势掠取被吃的人,否则,方士们也不会向他们献上这吃人治病的恶谋。
这类人的突出的代表是隋代的麻叔谋。隋炀帝下诎开汴渠,麻叔谋被任命为开河督护。他到达宁陵后患病,卧床不起,求医诊治。医生说必须用肥嫩的羊肉蒸熟后加入药物,一起服食。麻叔谋让人找来几只羊羔,同杏酪、五味子一同蒸食,名为「含酥脔」。乡村百姓前来献羊羔约有数千人,麻叔谋收下羊羔,给了他们优厚的报酬。宁陵县下马村有个叫陶榔儿的,富有钱财但为人凶暴,他家的祖坟靠近河道,害怕挖河时被发掘,就偷了别人家一个三四岁的男孩,杀死后砍掉头和脚,蒸熟装入食盒献给麻叔谋。麻叔谋吃著这肉,香美异常,和羊羔肉味道不同,十分满意,就下令让河道在经过陶家坟地时绕了个弯。陶榔儿兄弟感谢麻叔谋的恩德,继续偷盗小儿蒸熟献给麻叔谋来讨赏。其他百姓得知陶氏兄弟也效法他们,偷盗乡间小儿换取赏赐。当时,附近村庄接连丢失小儿达数百名,到处可以听见失去孩子的母亲的哭声。于是,当地凡是有小孩的人家,都特制一个大木柜,用铁皮裹缝,夜里就把小孩藏在柜中,用大锁锁牢,而且全家人点著蜡烛值班看守。到天亮打开柜子,若小孩还在,全家老幼都一齐庆贺。即使如此,丢失小儿的事件仍然不断发生。后来麻叔谋恶贯满盈,隋炀帝以「食人之子、受人之金、遣贼盗宝、擅易河道」等罪名惩治他,派大将来护儿把他逮捕处死,陶榔儿兄弟也同时正法。麻叔谋吃人的事不少书籍都有记载,明末阮大铖的传奇《牟尼合》中也写了这样的情节。
其实,医生给麻叔开的药方并不是人肉,麻叔谋因宵小谄佞之的蒙蔽而改食人肉,一吃上口就不可收□,因而以吃人的恶迹名留史册。古代那些直接采用方士们吃人肉治病的药方的人也不少,他们的行为比麻叔谋还要恶劣。
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任西钦州知州,得了一种病(末疾),有个医士告诉他,吃童男童女的肉可以强筋健骨。于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内捕少年男女,制成肉乾,叫做「地鸡」、「地鸭」。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当地土司告发,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仅流放到海南。由于南宋政治腐败,这样的吃人的昏官竟然没有得到惩罚。
有的人相信吸食人的脑髓可以治病。明代万历时,朝廷派到福建的抽税太监高□本是被阉割的人,有人告诉他生取童男童女脑髓和药一起服用,可以使x重新长出来,恢复性功能,于是,高□就攫取民间小儿,吸食脑浆,致使税监府院的水池中白骨累累。(参见宫刑)清初顺治年间,安邑知县鹿尽心得了痿痹之疾(半身不遂),有个方士自称是刘海蟾转世,会扶乩之术,对他说吃小儿的脑子可以治好病。鹿尽心相信他的话,用高价购买小儿,猛击其头部致死,取出脑浆炖熟服用。这样,他吃了许多小儿,病情未好转,又请方士扶乩求仙,方士又教他吃生脑浆。于是鹿尽心就把捕获的小儿敲开头骨,生吸脑汁。但是,鹿尽心的病到底没有好,不久他就死了。这个例子说明,吸人脑髓对治疗疾病不可能产生有益的效果。
还有的人相信人的胎儿具有大补的作用,就烹食胎儿以图健体强身。明代有个名叫王冠,縄人,热衷于房中术。他有婢妾十馀人,恣意纵欲,婢妾怀孕快要分娩时,王冠就让她服药打胎。胎儿产出,王冠就把胎儿放在石臼中捣成肉酱,配制成药丸。他还购买别人家的幼儿烹熟食肉。后来事情败露,王冠被治罪,凌迟处死。清末时,还有人练什么金刚禅,也吃人的胎儿。据说,当时扬州东乡十里处有水田,某天夜间,在田野里草棚中护青的农民看见远处河边的土地庙前有火光,或大或小,忽明忽暗。他们感到可疑,就约集几个年轻力壮的年轻人,各执棍棒前去察看。走到跟前,看见一个和尚坐在地上,旁边用石块支著一口铁锅,正在加柴烧煮。农民问他干什么,和尚说:「我到南海拜佛归来,路过此地,肚子饿了,煮点饭吃。」农民正要离去,其中一人笑著说:「和尚不是吃斋吗,我怎么闲著这锅里□有肉香?」一边说著,一边开玩笑地揭开锅盖,看见里面煮的是两个胎儿。众x惊,都用棍棒打那和尚。和倚受伤倒在地上,数口气说:「我是练金刚禅的,必须吃够三十六个男胎,才能成大道,我刚吃了七个,就碰上你们了。这都怪我福薄,命该如此。你们快把我打死吧,不必多说什么了。」农民们非常愤怒,七手八脚把和尚击毙,把他的尸体扔到河里。这个和尚练的所谓金刚禅,肯定属于左道邪术一类,能背著人暗地里进行。他的悲惨下场说明了这样的事实,吃人的行为不论以什么理由出现,都不能被一般民众所理解,民众对这种残忍做法随时都会表现出强烈的反对情绪。
最后,需要谈到的是那些以吃对方的肉来发泄仇恨的现象。这一类的吃人或咬人是表达感情的一种手段,和玡面所述种种以吃人为乐的残忍行为有所不同。据历史记载,南朝梁时侯景作乱,兵败后被羊鲲所杀,尸体送到建康(今南京),百姓们纷纷割食,后来又把他的骨头烧成灰,受过候景祸害的人又把他的骨灰调在酒里饮下肚中。隋代杨玄感谋反,炀帝把他擒获正法,罪及九族,并且命令朝廷公卿以下官员,都去割食他的肉。唐代武则天死后,其宠臣张易之、张昌宗兄弟被杀,百姓们争先脔割他们二人身上的肉,煎炒而食,那肉又肥又白,就像猪的脂肪似的。五代后晋时,张彦泽被耶律德光擒杀,市民们砸开他的头颅,挖出脑髓,又割他身上的肉,一同烹食。明正德年间,宦官刘瑾倒台后被凌迟处死,仇家出钱贿赂刽子手,买去他的每一片肉生吃,以解胸中之恨。嘉靖时,王被严嵩杀害,后来严嵩的儿子严世蕃获罪被斩首,王的儿子王世贞、王世懋兄弟花钱买通行刑的刽子手,砍下严世蕃的一条腿带回家去,煮熟祭奠父亲,之后,王氏兄弟二人对坐,把那条人腿上的肉吃个净光。明朝末年,李自成攻破洛阳,杀了福王朱常洵,并且取他的血和鹿肉一同煮熟,赐给部下尝食,名曰「福禄酒」。这些做法,虽然只是为了宣泄感情,但不能不说是一种原始的、野蛮的报复方式,在今天看来是不足取的。随著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这现象会逐渐绝迹
有,愚孝就是吃人的孝道所谓割股饲亲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为了自己家人就可以随便戕害自己的身体吗?这就是吃人的孝道,有关的故事如下:
股,文言文中指的是大腿,后泛指身上所有的肉。“割股”就是把自己的肉割下来喂给别人吃。中国历史上不乏人吃人的记载,但“割股”不同,这是一种主动的行为,没人逼着你非这么做不可,如果说逼迫,也是自己逼自己。
最著名的割股者,大概是春秋时晋文公重耳的臣子介子推了。君臣一伙儿人,奔波在逃亡的路上,饥饿难忍,介子推从自己大腿上割了一块肉,做成肉羹喂给重耳,从而成就一段“佳话”。
这是别无选择的一种选择,割股吃肉,总比大家一起饿死强。而史书上大量记载的“割股”,不是充饥,乃是当药用。
《高要县志》中说,“文氏,钟公球妻,夫得痿病,家贫不能具汤药,文织席供之,百方不愈。一日,医云,人肉可愈。文割股饲之,夫不知也,迨创溃不能起,夫询其女,始得状。”文氏的老公得了病,医生说人肉能治好,文氏毫不犹豫地割了一块给丈夫吃,直到创口溃烂,丈夫才知道真相。
李敖写过一篇《中国女人割股考》,从各类作品和州府的地方志中摘取了女性割股饲亲的事例,总计620个。最早的是唐穆宗长庆三年冯氏割股给母亲治病;最晚的是胡适的老妈冯顺弟割下左臂上的肉喂给自己的弟弟,也就是胡适的舅舅。
这还是有文字记载的,至于白白割了自己肉,却无声湮没在历史长河中的,一定就更多了。男人割股多是喂给自己的上司、父母,没听说喂给岳父岳母的;女人割股所饲者则非常广泛,除大量“饲姑”(即婆婆)外,也可喂给公公、丈夫、小叔子、父母、兄弟姐妹等。只要能让他们的病治好,哪怕自己活人现杀,也在所不惜。
可是,人肉真的能治病吗?现在我们自然明白是扯淡,其实在古代也不一定就是共识。割股饲亲,一定有另外无法言说的原因。有的确是因为太穷,吃不起肉,病人又需补养,只好就地取材。还有一些是病急乱投医,认为越奇特的东西越能治病。人肉难得,所以和人参、燕窝一样具有神奇疗效。而医生们也推波助澜,不否认甚至确认这一点,以此掩饰自己的无能。
我以为,割股事件之层出不穷,最重要的一点其实是社会最底层人的自虐心理。他们地位低下,又渴望认同,即以自残来表白。虽然不知道割股是否有疗效,但为了表示诚意,表达真心,先把自己解决了再说。你看,我连自己的肉都割下来了,你再不能病愈,可怪不得我了。
当然有。 比如,“易子而食”的成语,就描述了春秋时宋国被围,城内粮尽,百姓不忍心杀自己的孩子,俩家交换,你杀我们家的,我杀你们家的,作为自己的食物。 古代,还有不少人出于凶残的本性或怪异的嗜好,以吃人肉、喝人血来满足残酷的欲望。此类事例甚多,说起来骇人听闻。
《晋书》卷一百四《石勒载记上》记载「 ”石勒字世龙。其先匈奴别部羌渠之胄”。 这就很好理解了,匈奴别部,就是在匈奴统治之下的非匈奴人。羌,就是西羌,羌人。渠,即渠帅,首领的意思,如《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郡又多为发转漕万余人,用兴法诛其渠帅,巴蜀民大惊恐。”《晋书·武帝纪》:「 ”西域戊己校尉马循讨叛鲜卑,破之,斩其渠帅。”胄,就是帝王或贵族的子孙。 「 ”石勒字世龙。匈奴别部羌渠之胄”就是说石勒是在匈奴统治之下的羌人首领后裔。本来很好理解的事,羯族就是羌人后裔,根本不是什么白人。 羯族生活习性和匈奴类似,逐草而居,以放牧和抢劫为生,食物不够吃的,就抢劫 ,而且他们抢劫是毁灭性的,不仅将 洗劫一空,还将男女老幼统统杀害。 东汉末年,中原地区,军阀割据,战乱迭起,羯族人趁机南下中原,石勒建立羯族政权,史称后赵。这是个嗜杀成性的主,根本不把汉族人当人看。他在任期间,禁说胡字,他认为「 ”胡”字是蔑称,凡说胡字者,格杀勿论。 羯族民族特性是暴虐、残忍、弑杀,最为恐怖的这个民族吃人肉。他们行军途中没有粮食,就地劫掠汉族女人作为军粮,他们称之为「 ”双脚羊”,晚上发泄,白天宰杀煮食,在他们看来,人就和羊一样,都是食物。猪狗尚不食同类,羯族都不如,不配称之为人! 如果说石勒是魔鬼的话,那么石虎就是恶魔。石虎三大爱好,杀戮、*欲和享乐。他为了修宫殿,一次性征用了汉族男女四十多万人,死者堆积如山,沿路树上上吊者不计其数,城墙上挂满 的头颅,他又将尸骨做成「 ”尸观”以恐吓 。凡此种种,北方 十者死去七八,以致赤地千里,白骨成堆。 大量的尸体堆积,引来了无数的豺狼虎豹,石虎竟将邯郸以南万余平方公里土地,圈做狩猎围场。大量的虎狼繁殖,不时有吃人现象。石虎不管不顾,要求 不得向野兽投掷石头。 的地位,尚不如野兽。石虎死后,儿子们竞相残杀,直杀的天昏地暗,同归于尽。石虎收养的孙子冉闵一出,广发杀胡令,杀了二十万羯人,少量羯人逃了出去。 根据国内一些考古的机构检测,羌人基因是O3,后来很多融入到匈奴人中,也就是后来的蒙古人中有O3基因的那部分人。
这类人的突出的代表是隋代的麻叔谋。隋炀帝下诎开汴渠,麻叔谋被任命为开河督护。他到达宁陵后患病,卧床不起,求医诊治。医生说必须用肥嫩的羊肉蒸熟后加入药物,一起服食。麻叔谋让人找来几只羊羔,同杏酪、五味子一同蒸食,名为“含酥脔”。乡村百姓前来献羊羔约有数千人,麻叔谋收下羊羔,给了他们优厚的报酬。宁陵县下马村有个叫陶榔儿的,富有钱财但为人凶暴,他家的祖坟靠近河道,害怕挖河时被发掘,就偷了别人家一个三四岁的男孩,杀死后砍掉头和脚,蒸熟装入食盒献给麻叔谋。麻叔谋吃著这肉,香美异常,和羊羔肉味道不同,十分满意,就下令让河道在经过陶家坟地时绕了个弯。陶榔儿兄弟感谢麻叔谋的恩德,继续偷盗小儿蒸熟献给麻叔谋来讨赏。其他百姓得知陶氏兄弟也效法他们,偷盗乡间小儿换取赏赐。当时,附近村庄接连丢失小儿达数百名,到处可以听见失去孩子的母亲的哭声。于是,当地凡是有小孩的人家,都特制一个大木柜,用铁皮裹缝,夜里就把小孩藏在柜中,用大锁锁牢,而且全家人点著蜡烛值班看守。到天亮打开柜子,若小孩还在,全家老幼都一齐庆贺。即使如此,丢失小儿的事件仍然不断发生。后来麻叔谋恶贯满盈,隋炀帝以“食人之子、受人之金、遣贼盗宝、擅易河道”等罪名惩治他,派大将来护儿把他逮捕处死,陶榔儿兄弟也同时正法。麻叔谋吃人的事不少书籍都有记载,明末阮大铖的传奇《牟尼合》中也写了这样的情节。
其实,医生给麻叔开的药方并不是人肉,麻叔谋因宵小谄佞之的蒙蔽而改食人肉,一吃上口就不可收□,因而以吃人的恶迹名留史册。古代那些直接采用方士们吃人肉治病的药方的人也不少,他们的行为比麻叔谋还要恶劣。
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任西钦州知州,得了一种病(末疾),有个医士告诉他,吃童男童女的肉可以强筋健骨。于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内捕少年男女,制成肉乾,叫做“地鸡”、“地鸭”。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当地土司告发,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仅流放到海南。由于南宋政治腐败,这样的吃人的昏官竟然没有得到惩罚。
有的人相信吸食人的脑髓可以治病。明代万历时,朝廷派到福建的抽税太监高□本是被阉割的人,有人告诉他生取童男童女脑髓和药一起服用,可以使阴茎重新长出来,恢复性功能,于是,高□就攫取民间小儿,吸食脑浆,致使税监府院的水池中白骨累累。(参见宫刑)清初顺治年间,安邑知县鹿尽心得了痿痹之疾(半身不遂),有个方士自称是刘海蟾转世,会扶乩之术,对他说吃小儿的脑子可以治好病。鹿尽心相信他的话,用高价购买小儿,猛击其头部致死,取出脑浆炖熟服用。这样,他吃了许多小儿,病情未好转,又请方士扶乩求仙,方士又教他吃生脑浆。于是鹿尽心就把捕获的小儿敲开头骨,生吸脑汁。但是,鹿尽心的病到底没有好,不久他就死了。这个例子说明,吸人脑髓对治疗疾病不可能产生有益的效果。 还有的人相信人的胎儿具有大补的作用,就烹食胎儿以图健体强身。明代有个名叫王冠,?人,热衷于房中术。他有婢妾十馀人,恣意纵欲,婢妾怀孕快要分娩时,王冠就让她服药打胎。胎儿产出,王冠就把胎儿放在石臼中捣成肉酱,配制成药丸。他还购买别人家的幼儿烹熟食肉。后来事情败露,王冠被治罪,凌迟处死。清末时,还有人练什么金刚禅,也吃人的胎儿。据说,当时扬州东乡十里处有水田,某天夜间,在田野里草棚中护青的农民看见远处河边的土地庙前有火光,或大或小,忽明忽暗。他们感到可疑,就约集几个年轻力壮的年轻人,各执棍棒前去察看。走到跟前,看见一个和尚坐在地上,旁边用石块支著一口铁锅,正在加柴烧煮。农民问他干什么,和尚说:“我到南海拜佛归来,路过此地,肚子饿了,煮点饭吃。”农民正要离去,其中一人笑著说:“和尚不是吃斋吗,我怎么闲著这锅里□有肉香?”一边说著,一边开玩笑地揭开锅盖,看见里面煮的是两个胎儿。众人大惊,都用棍棒打那和尚。和倚受伤倒在地上,数口气说:“我是练金刚禅的,必须吃够三十六个男胎,才能成大道,我刚吃了七个,就碰上你们了。这都怪我福薄,命该如此。你们快把我打死吧,不必多说什么了。”农民们非常愤怒,七手八脚把和尚击毙,把他的尸体扔到河里。这个和尚练的所谓金刚禅,肯定属于左道邪术一类,能背著人暗地里进行。他的悲惨下场说明了这样的事实,吃人的行为不论以什么理由出现,都不能被一般民众所理解,民众对这种残忍做法随时都会表现出强烈的反对情绪。
最后,需要谈到的是那些以吃对方的肉来发泄仇恨的现象。这一类的吃人或咬人是表达感情的一种手段,和?面所述种种以吃人为乐的残忍行为有所不同。据历史记载,南朝梁时侯景作乱,兵败后被羊鲲所杀,尸体送到建康(今南京),百姓们纷纷割食,后来又把他的骨头烧成灰,受过候景祸害的人又把他的骨灰调在酒里饮下肚中。隋代杨玄感谋反,炀帝把他擒获正法,罪及九族,并且命令朝廷公卿以下官员,都去割食他的肉。唐代武则天死后,其宠臣张易之、张昌宗兄弟被杀,百姓们争先脔割他们二人身上的肉,煎炒而食,那肉又肥又白,就像猪的脂肪似的。五代后晋时,张彦泽被耶律德光擒杀,市民们砸开他的头颅,挖出脑髓,又割他身上的肉,一同烹食。明正德年间,宦官刘瑾倒台后被凌迟处死,仇家出钱贿赂刽子手,买去他的每一片肉生吃,以解胸中之恨。嘉靖时,王被严嵩杀害,后来严嵩的儿子严世蕃获罪被斩首,王的儿子王世贞、王世懋兄弟花钱买通行刑的刽子手,砍下严世蕃的一条腿带回家去,煮熟祭奠父亲,之后,王氏兄弟二人对坐,把那条人腿上的肉吃个净光。明朝末年,李自成攻破洛阳,杀了福王朱常洵,并且取他的血和鹿肉一同煮熟,赐给部下尝食,名曰“福禄酒”。这些做法,虽然只是为了宣泄感情,但不能不说是一种原始的、野蛮的报复方式,在今天看来是不足取的。随著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这现象会逐渐绝迹。
历史上说的“人吃人”的时代是指什么时代?
930年到1936年,是四川近代历史上天灾人祸频繁、民不聊生的年代。旱灾、水灾、雹灾、虫灾、匪灾连年不断。水旱灾严重的1934年,饥民靠野草、树叶、树根、白泥(俗称观音土)苟延残喘。1936年,四川迎来了更大的饥荒。大量饥民涌向市镇乞食,饿死街头巷尾。更令国人震惊的,是四川频频传来惨绝人寰、饥民吃人肉的可怕讯息。
1936年四川有的地区死尸的肉每斤卖五百文,活人肉每斤卖一千二百文。通江麻柳坪有一妇女因生活艰难,携其六七岁及九岁的两个女儿向他处逃荒。不料走不远时该妇倒毙道旁,她的两个女儿饥极,就在她娘身上齧面部及身上的肉充饥。饿极小儿啃食母亲尸肉的残酷情景,令人咋舌。饥民吃死人肉已是见惯不惊,更可怕的是杀及活人及小孩充饥的事。桐木洞有一对贫民夫妇迫于饥饿,将他们的3岁女儿杀了充饥,以延旦夕之命。据当时的《赈务旬刊》记载:“涪陵饥民、丰都饥民,烹子充饥,杀食胞弟。苍溪饥民,阆中饥民惨食子女,烧食小孩。”
饥荒使人性泯灭、变态,令人发指的人吃人的悲剧层出不穷。旺苍县余家沟有个秦老头,他两个儿子饿死后,秦老么把儿子身上的肉割下来吃了,但最后他还是饿死了。木门文昌宫叫孟利生的人,全家3人,他母亲和妹妹都被饿死,他饿得没法,母亲刚死,即将她的一对 割下,先煮了一个在铁罐里,然后出来又哭又说:“我妈死了,身上的肉被人割了。”街上的人去看,果然被割得血迹淋漓,问他铁罐里煮的啥?他说:“牛脑髓!”开启一看,一个人奶煮得乱糟糟的,再从他筲箕里一看还有一只奶奶。普济鱼池湾杨传兴全家5人,妻子和儿媳都被饿死,只剩下一个几岁的孙女。一天晚上,杨传兴饥饿难熬,用刀把孙女砍死吃了肉,在砍的时候被邻居听到那女子直叫:“莫砍我,我长大给你拣柴呀!”
饥荒时夭折儿童的葬礼
因饥荒吃人的案子频发,官府也无可奈何。巴中县第一区金宝寨有贫农曾明国夫妇,年50,有一对儿女,靠租佃当地一家地主家的土地生存。遇到1936年大旱,半年不雨,野无青草,饿殍在途,这一家人只得沿门讨饭,终日不得饱食。到了腊月十二日,全家人饥寒交迫,奄奄待毙。这时曾明国看到路边有个饿死的乞丐小孩,晚上的时候就把尸骨取回屋,去其肠胃头骨,煮肉作食,用来全家人充饥肠。过了几天,曾明国看到一个饿死的小孩,又如法炮制。就这样全家靠吃人肉熬到了年终,过年那天曾明国看到有一家埋葬了一个小女孩,就偷偷把她的尸体刨回,煮熟了收贮两桶,存作过年度岁之需。后来团正查到了这两桶人肉,认为他们吃活小孩,就把曾明国押送归案。县府也没法断案,最后判决无罪,认为他们全家饥寒所迫,吃人肉不算违法。
曾明国吃人只是为活命,而一些人灾年中丧失人性,已成兽类。有个叫康三春的人,他的女儿饿死后,康就把她身上的肉割下来吃,认为比野菜味道好,便到处找死人吃,后来竟发展到吃活人。他家在岔路口上,有人过路时,他乘机将人打倒在地勒死,把肉块装在缸里,将骨头埋在窖中。有人听他说:“小娃儿肉好吃不出门,小伙子肉好吃打不赢,老婆婆的肉吃起绵得很!”还有个趁乱世卖死人肉挣昧心钱的屠户,先在本地名为卖牛肉,实际是卖人肉,有时一两个人吃肉时,他见周围无人,就随手将吃肉的人打死,牛肉里面掺人肉。
四川这场大饥荒从1936年一直持续到1937年,几场雨后才逐步缓解。但是四川历史上的这场因饥荒而产生的悲剧,却永久的驻留在了史册之上。
我国历史上的青铜时代是指中国青铜时代便是历史上的三代,从公元前2000年以前,一直持续到公元前500年以后
中国的青铜文化起源于黄河流域,始于公元前21世纪(大致是大禹接受禅让建立夏朝开始的),止于公元前5世纪(大致春秋末期),大体上相当于文献记载的夏、商、西周至春秋时期,约经历了1500多年的历史。
春秋时代是指我国历史上从什么向什么过渡的时代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过渡
虽然这么说但是我觉得还是有问题,首先奴隶制和封建根本不是一个平面上的问题,奴隶制是人与人的关系是奴隶与奴隶主的关系,周是奴隶制吧,但封建是什么?封建的意思是封王建国,周是下面建国最多的朝代,几乎战国所有的国家都是周王封出来后建国的。周是不是也可以说是封建呢?相反去看看唐宋几乎没有封王建国,就算是有封王大都是没有封地的一般都是食邑。所以说奴隶制是一种制度,之后的制度是仆佣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像之前那样杀生予夺,再后来是雇佣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趋于平等,双方都有选择的权利。
我国历史上的青铜时代是指什么时期?夏朝到春秋末期。
材料1中所说的那个时代是指什么历史时代(1)历史特征:列强侵略,民族危机严重;中国传统文化落后于时代;先进中国人探索救国方案。(4分,答出其中两点即可)基本特点:既合乎古训,又适宜时局。(2分)
(2)进步之处:提出越早越快接受近代文化才能实现国家富强。(3分)
说明:确立君主立宪体制;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发展工商业;推行文明开化,实现文化转型;摆脱民族危机,成为亚洲强国。(6分)
历史上的人吃人事件美国历史上的人吃人事件
世纪40年代,美国爆发了一次到西部淘金的移民大潮,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加利福尼亚。“当纳聚会”就是前往加利福尼亚的又一次长途跋涉之旅,也是惨烈的“死亡之旅”。
1846年夏天,数队人马自福特布里奇朝加州进发。在“当纳聚会”开始前不久,由哈斯廷斯本人率领的队伍也出发了,他们计划走捷径。然而,当他们抵达福特布里奇时,却发现哈斯廷斯的队伍早就走了。少了哈斯廷斯这个向导,这群人中有一部分只好选择了更被人熟知的传统路线,另一部分人则坚持要走哈斯廷斯所倡导的捷径。最终,总共有87人分别乘坐23辆马车驶上捷径。他们此行之所以被称为“当纳聚会”,是因为他们选举乔治·当纳为队长。7月31日,他们离开福特布里奇,踏上了漫漫征途。
两个星期之后,“当纳聚会”就首遭重创。当时,他们刚刚到达犹他州瓦沙其山那灌木丛生的陡峭斜坡。这里的地势异常艰险,为了翻过山崖,成员们首先得为马车开辟道路,他们汗流浃背地辛苦了16天,才走出了不到60公里的道路,而此时他们全都已累得筋疲力尽。直到9月30日,他们终于抵达内华达州,出现在与传统路线的汇合处。
到11月1日,他们艰难万分地抵达特纳基湖(后来被命名为当纳湖)。特纳基湖海拔1800多米,早在10月底,这里就已是大雪纷飞,现在又发生了严重的雪暴。当成员们试图翻越高达2200米的山口时,却发现他们来得太迟,已没有能力战胜猛烈的雪暴。他们不得不在湖边面对漫长而严酷的冬季。更要命的是,他们的口粮已所剩无几。甚至在到达特纳基湖之前,死神就已开始光顾“当纳聚会”:8月29日,鲁克·哈罗兰死了,很可能是死于肺结核;10月5日,詹姆斯·里德在自卫时,用刀误杀了约翰·斯尼德;3天后,刘易斯·凯斯伯格将搭乘便车的老人哈德库珀赶下了车,而大多数队员竟然都拒绝停下车来寻找这位老人;10月13日之后的某一天,两个德国移民又为谋财而将另一个德国人杀死;10月20日,威廉·派克被他的舅子因擦枪走火而误杀。
此外,早些时候有4名成员离队前往萨茨堡寻找给养和救助。其中一个叫查尔斯·斯坦顿的人于10月19日返回,并带回了食物和两个印第安人。由此,在原有的87人中,有79人外加两个印第安人被困在了冬季的当纳湖湖边。饥寒交迫的队员们很快就将剩下的食物消耗殆尽。然后,他们开始杀牲取食。接着,他们又吃掉了自己的狗。最后,他们将兽皮和毛毯熬成胶状的汤来食用。10月16日,24岁的巴利·威廉第一个被饿死。同一天,成员中身体最强壮的15人穿上自制的雪靴,冒着严寒离开营地,希望能寻到帮助。在这10个男人中,有4人把家人丢在了后面;而在这5个女人中,有3
人丢下了自己的孩子。出外逃生的第六天,精疲力竭的斯坦顿让其他14人继续往前走,自己则留下来面对死神。到了第十九天,这剩下的14人开始公开谈论人吃人的话题。结果他们决定等某人自然死亡之后再吃掉他。这样的机会很快就出现了。23岁的单身汉安托因在睡梦中手臂不慎掉进火堆,却无人理他了。安托因就这么死去。接着是富兰克林·格雷福,然后是帕特里克·多兰,再接着是勒缪·墨菲。活着的人从尸体上割下肉并烤著吃掉,但他们都不吃自己亲戚的肉。当尸体也被消耗完之后,幸存的人又开始吃起了旧皮鞋。到了次年1月5日,23岁的杰·弗迪克死了。福斯特夫人将弗迪克的尸体吃掉。接着,已经精神失常的福斯特先生又吃掉了两名印第安人。这样,原来的15人现在只剩下7人。在经过33天雪中跋涉之后,最后剩下的7人终于抵达加利福尼亚的第一个白人定居点———当纳湖定居点。
1月31日,第一个救援小组出发前往当纳湖定居点。此后,又有3个小组出发。直到两个半月之后,“当纳聚会”成员们的苦难才告结束。而在这两个半月的时间里,又有更多的人没能逃过死神的魔爪。到2月末时,湖边营地中也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3月13日,当随其他13人外出寻找帮助的威廉·福斯特同第三支救援小组返回湖边营地时,发现自己的两个儿子都已被凯斯伯格和其他4人留在了原地。4月17日,最后一组救援人员到达当纳湖,此时营地里只剩下凯斯伯格一个人,其他人则全部变成了被肢解的尸体。凯斯伯格否认其他人是被他杀死的。
至此,在“当纳聚会”的87名成员中,死去的就有40人。
历史上真的有人吃人吗?恩,有,很多呢,闹饥荒没吃的等情况时候通常会吃人肉,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事例的,最可怖可笑的是吃人肉的人把人肉分等级,小孩肉最好,女人肉次之,男人肉最次
黄巢为首的农民起义军,在失败前夕包围陈州近一年时间里,采用过的机械化方式,将活人粉碎,以人肉作军粮,供应他围城部队,以保证他起义军的战斗力,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人食人纪录。
这一份骇人听闻的食人纪录,既是中国之最,大概也是世界之最。按照历史教科书,黄巢是农民革命领袖,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是推翻封建统治的行径,那是具有革命的进步的意义,是毫无疑问的。但若是以 提倡的两分法的观点看,不那么以偏概全,不那么一白遮百丑,而取实事求是精神,这位革命领袖在荼毒非统治阶层的普通老百姓的手段上,历史上那些声名狼藉的屠夫,比之于他,都望尘莫及,甘拜下风。在一部《二十四史》中,只有他能够用“敲骨吸髓”四字,形容他的食人的残杀方式。
到底黄巢一共吃掉多少人,史无记载。但据史书,他“围陈州,营于州北,立宫室百司,为持久之计”。看来,他从长安城里的龙椅上滚跌下来,意犹未尽,没有过足皇帝的瘾,干脆在此再成立一个临时朝廷,好“唯辟作威,唯辟作福”一番。
但是,这位皇帝要养活自己的文武百官,和数万名为他打陈州的起义将士,持续三百天,按最保守的估计,至少得吃掉十倍于张巡守睢阳城时的被食人数。
“舂磨砦”的发明权,不是黄巢,应该属于朱粲,名称略不同,叫“捣磨寨”。黄巢围陈州,他已预感到,自己的丧钟快要敲响。一个知道死神即将来临的赌徒,还有什么筹码不敢推到赌桌中央呢于是,将朱粲的食人法,光而大之,数百(一说三千)巨碓,同时开工,成为供应军粮的人肉作坊,流水作业,日夜不辍。将活生生的大批乡民,无论男女,不分老幼,悉数纳入巨舂,顷刻磨成肉糜。陈州四周的老百姓吃光了,扩大原料供应来源,“纵兵四掠,自河南、许、汝、唐、邓、孟、郑、汴、曹、徐、兖等数十州,咸被其毒。”这位革命领袖大规模吃人不吐骨头的行径,其野蛮,残酷,恐怖,骇人听闻,即使以唯物史观判断,也很难再冠以“革命”二字来美化他了。
当然,“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在铁与血的较量中,你不能将敌人消灭,对手也会将你毫不留情地除掉。所以,历代农民铤而走险,反抗强大的统治者,起义军的头目,无不残忍野蛮,无不杀人无算。但是,像黄巢以人肉为粮糗的恶行,绝非一般意义的战场上的较量,而是人性灭绝的屠杀。
无论正史,野史,对于黄巢的评价全是负面的。从黄巢之乱起,至五代,至北宋,至南宋,中华民族的总体国势,一直处于不断削弱的过程之中,这也是毋庸讳言的事实。因此,不禁疑问,黄巢吃了那么多老百姓的这场运动,究竟对历史起到了推动作用,还是起到了促退作用对中华文明起到了张扬作用还是起到了戕害作用作实事求是的考查,平心而论,答案必然是否定的。
关于这段历史中吃人事件也有争议,有人提出反对意见,但事实是什么,这就需要明确的证据了。
我个人认为历史上人吃人最多的朝代应该是明朝,因为明朝经历了不少的天灾。但是由于官员腐败的问题,所以说及时当时朝廷有出对策救灾降低百姓的损失,但是仍然无济于事。所以我认为在那个天灾不断的时代,老百姓通常过得十分艰辛,经常没有收成,而为了活命,这些人只能选择人吃人。而人吃人其实也是反映出来百姓过得非常贫苦的一个问题。
中国本身就是一个天灾不断的国家,但是这些天灾中往往最让人害怕的是饥荒,农民们没有收成,吃饭都是个问题就别说是生活了。根据《明史》的记载,光是明朝就发生过一百四十多起比较严重的饥荒了,而这一百多场饥荒无一不是以非常惨淡的结局收场。当时的人们由于长期饥饿迫于无奈,只能丧失人性,选择人吃人来苟且的活下去。
在这一百四十起饥荒当中,出现人吃人场景的是在明英宗时期,此后就越来越多此类的现象发生。关于那些人吃人的资料我也有阅览过,可谓是非常的残忍,让人感觉到毛骨悚然。
其中在明思宗时期竟然闹饥荒的次数到达了六次之多,这么看来明朝被推翻也是有道理的,因为百姓实在是受到了太多的苦了。虽然当时的朝廷每次都是会赈灾救民,但是那些赈灾物资总是被当地的官员给克扣下来,百姓们得不到实际的救助,所以当时的明朝救助机质并没有对百姓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本文2023-08-08 01:08:08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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