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马一词什么时候出现在古籍当中? 据考证,千里马一词出现在古籍
千里马一词,最早见于《楚词·卜居》:“宁昂昂若千里之驹乎?”以后中国正史中多次提到千里马,如《史记·赵世家》:“缪王日驰千里马,攻徐偃王大破之。” 千里马的字面意思非常清楚,“那就是,能够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良马。 历来人们大多认为,千里马泛指一般好马。所谓“千里”只是个虚数。因为现代人谁也没有见过一天能跑500公里的马,然而古代人却在古籍文献中多次提到他们的千里马实实在在跑出千里距离。看来问题主要出在“千里”这个长度上。 据考证,周朝时代的1华里折合现代长度只有29865米,1000华里就是现代的29865公里。如以一个白昼12小时计算,平均每小时只需跑完248875米即可。对于马来说,这是极慢的速度,仅仅与“快走”差不多。 实际的长途行进,不可能连续不断的跑上12个小时,而是用某种“中速”。比如,每秒钟行进10米,每小时行进36公里。那么,用8个多小时跑完千里路程,其余3个多小时用于途中的吃喝休息,应该说是符合逻辑的事情。 由此可见,千里马跑的并不像许多人想象的那么飞快。事实上千里马只是具有非常持久耐力的良马。 那么,中国古代究竟有没有这样的良马呢?答案是肯定的,我们知道,古代蒙古大草原,绵亘万里,水草极为丰美。在如此辽阔的原野上,不但生栖着野马、野牛、野养等各种食草动物,还生活着老虎、豹子、豺狼等食肉动物。在这个生态平衡、相互依存的环境里,虎狼们的追杀逼迫着野马加快自己的奔跑速度,形成你快我也快,快胜慢汰的进化循环。 待到中华先民们深入草原捕捉野马的时候,可以肯定的说,很多野马都是名副其实的千里马。考证古籍,著名的周穆王八骏是为其驾车的造父在山西商县华阳山捕获的野马,而妇孺皆知的九方皋相中的“千里马”也是在一个被称为沙丘的地方捕到的野马。 由此可见,中国历史上的确有过名副其实的千里马,这些良马可在一个白昼内行进29865公里,达到当时长度概念上的“千里”标准。 造成后世中国人不相信真有千里马的原因有两个: ① 度量衡制度改变造成概念理解误会。 ② 就眼见为实而言,现代人已经无法看到能够日行29865公里的马了,因为缺少虎狼在广阔草原上的追逐,家马也就逐渐失去了驰骋千里的勇力。 汗血马 公元111年和公元104年,雄才大略的中国汉武帝两次发兵大宛(今中亚土库曼斯坦共和国),掳回他梦寐以求的大宛马。从此,世界马学历史上又增加了中国创造的两个新词“汗血马”和“天马”。 大宛马今称阿哈马(AKHL-TAKE)。系由居住在土库曼阿尔卡绿洲的泰克部落人经千年培育而成,这种比著名的阿拉伯马更早育成的人工品种,呈典型的沙漠马特征:体高中等,体型纤细,清秀,干燥,皮肤极薄,既耐严寒、酷暑,又耐饥渴,速度快持久力强,是世界工人的古代良种马之一。 当大宛马的英姿展现于世的时候,中国人立即在惊叹之余发现了一个秘密:有些大宛马会在每日中午流淌鲜红如血的汗液。其实第一匹进入中国的汗血马是在公元前114年被人偶然捕捉到并进献给朝廷的。汉武帝不仅将该马供养于太庙,还命人为此专门创作了《太一之歌》,描述该马的神奇汗血。 亲眼见到汗血马的优良品质促使汉武帝下决心发动夺马之战,随之上千匹大宛良马来到中国,不仅验证了汗血奇迹,也实实在在地改良增强了中国的国力。此后,历代文人墨客赋诗填词,撰写传奇故事,形成中国人独有的汗血马情结。归根结底,它反映的是中国对封疆万里,强国盛事的追忆和怀念。 历代中国古籍文献对汗血马的记载及描述有《史记·大宛列传》:“大宛……去汉可万里,……多善马,马汗血,其先天马子也。” 《史记·乐书》应劭注:“大宛旧有天马种,蹋石汗血,汗从前肩膊出如血,号一日千里。” 《西域图记》:“相传大宛国中有高山,其上有马不可得,因取五色马至山下与集,所生之驹,皆为汗血,因号为天马子。” 《山海经·中荒经》:“西南大荒有马,其大二丈,髯至膝,尾委地,蹄如丹,日行千里,日中而汗血。” 《后汉书·光武十王列转》:“光武皇帝……并遗宛马一匹,血从前膊小孔中出,常闻武帝歌天马,沾赤汗,今亲见其然也。” 种种迹象表明,大宛马进入中国后,其汗血表现经一段时间后就会消失,这使得原本神秘的汗血现象更蒙罩上一层传奇的面纱。 到了近代,科技日渐发达,世界各地都有学者专门研究马的汉学现象,并试图解开千古之谜。 仅就中国而言,迄今为止有三种学说对马汗血现象作出解释: 1. 原南京农业大学已故教授谢成侠的“悍威说”。在1958年出版的《中国养马史》中提到汗血马时,谢认为:“这是形容大宛马很有悍威,但古人却认为汗中出血。”继承“悍威说”的学者则进一步提出了“错觉说”猜测:“流汗如血仅仅是一种文学上形容,马出汗时往往先潮后湿,,对于枣红马或栗毛色的马,出汗后局部颜色会显得更加鲜艳,给人感觉是在流血……”“悍威——错觉说”虽主观臆想成分较多,但仍不失为一家直言。 台湾微生物学者于景让先生的“付丝虫病说”。1990年在台湾出版的《马经》一书中引述于的考证说:“汗血马的前肩膊和颈,背的皮下,组织中,有一种出血丝状虫寄生着,使马的皮肤隆起约05mm马疾走时,血管张大,受虫寄生处的创口随之裂开,血便随汗一起流下,汗血马因此而得名。”“付丝虫病说”流传较广,也并非一人所创。早在清代,就有德效骞在《班固所修前汉书》的注释中认为汗血现象释由钻入马皮内的寄生虫所引起的。2001年,又有日本人宣布“发现汗血马”,但并未公布对汗血马成因的解释。 “付丝虫病说”的问题在于:其汗血马现象与估计描述不仅相符。因为付丝虫病汗血自古至今凡马皆可得,并非大宛汗血马可以独占。 3.作者本人的“阿哈马真汗血说”。我在1994年中国天津出版的《养马杂志》“大宛马汗血考”一文中,曾写道:我在美国研究马学期间,1993年12月7日,专程前往位于弗吉尼亚州斯坦顿的山尼多牧场,拜见美国阿哈马协会负责人凯斯夫妇,我向他们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你们的阿哈马是否汗血?”对此,凯斯夫妇的回答是肯定的,……”1983年(阿哈马)高尔卡运抵美国后,主任立即发现它汗血。关于这一点,凯斯夫妇做了详尽描述:“当我们第一次见到高尔卡身上有一片“血迹”时,我们以为是谁砍了马一刀,但是仔细检查出血部位的皮肤,却没有发现任何损伤或异常。“血”在一块长约6~8英寸、宽约1~3英寸的狭长部位上透过汗毛孔慢慢渗出,在马的肩部形成一片垂直条状血迹。“血”的颜色鲜红,又很稀薄,好似掺混有大量的淋巴类液体,在阳光照射下,反光略成绿色。稍后血色转紫,干燥后在皮毛上留下一层褐色粉化状物质。汗血时间固定在中午,与运动与否没有任何关系。出血部位每天都变换不定,但仅限于肩胛骨所处的前臂部(正是中国人所说的前肩膊)。而且只限于左肩部,右肩及身体其它部位从来没有出现过汗血现象……。”由于凯斯夫妇对汗血现象的描述与中国古籍记载完全相符,加上我本人的拍照以及亲眼所见,研究推理,李卫平提出“阿哈马真汗血说”。作为一种受到普遍关注的学说,“阿哈马真汗血说”认为:只有阿哈马的汗血与估计描述相符,古代大宛汗血马既现代阿哈马。 阿哈马与众不同的汗血原因是受到土库曼斯坦地方某种特殊致病体的感染,感染的途径是土库曼泰克部落人为阿哈马特别安排了某种特殊食物链,即给某些阿哈马优良个性饲喂带有某种致病体的食物,由此形成感染循环。一旦让马离开当地或切断感染循环链,则病患逐渐消失。由于缺乏对致病体的确认证据,“阿哈马真汗血说”也无法完全彻底揭开汗血现象的千古之谜。而对于视汗血马为国宝的土库曼人来说,2100多年前,面对兵临城下的李广利大军,大宛国和谈的底线视:可以交出国王,可以放马出城任意挑选,但是决不允许汉军入城,宁死不能暴露汗血马马厮里的秘密。时至今日,在外界众多专家学者的争论面前,他们依然恪守传统,保持沉默
1)《四库全书总目》,清初纪昀、永容主编
2)《贩书偶记》及《贩书偶记续编》,清末孙殿起及其弟子所著
3)《古今图书集成》,清代陈梦雷、蒋廷锡等编纂
4)《书目答词》,清末张之洞撰;《书目问补正》,清末范希曾著
人参,首载于汉朝《神农本草经》,被列为温补上品。西晋末年开始栽培,迄今1660多年历史,我国系世界最早引种。祖国医学认为,其性温味甘微苦,入脾、肺二经,大补元气,固脱生律,保脾养胃,安神益智,治多种疾患。诸如《本经》载人参“主补五脏,安精神,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药性论》谓之“消胸中痰,主肺痿吐脓及痫疾,冷气逆上,伤寒下不食,患人虚而多梦纷纭”。《名医别录》称其“疗肠胃中冷,心腹鼓痛,胸肋逆满,霍乱吐逆,调中,止消渴,通血脉,破坚积,令人不忘”。《本草纲目》记述人参“治男妇一切虚证,发热出汗,眩晕头痛,反胃吐食,痃疟,滑泻久痢,小便频数,淋疠,劳倦内伤,中风,中暑,痿痹,吐血,嗽血,下血,血淋,血崩,胎前产后诸病”。人参亦为与他药配伍的主品,单说东汉医圣张仲景应用人参的方剂达41条,明朝大医家李时珍介绍含人参的处方计62条。
终极破甲武器:锤在古籍上的征战史
在古代,将锤类武器统称为“椎”。但是椎仅仅是锤的原始形态,在西周和之后的春秋及战国时代,便已经有了一定的分野。长杆的在与钝刃结合后逐渐演变为殳及后世的棒类武器,在宋代演变为诸多形制,明代的刀棒或大棒也属此类。另外短柄的则就演变为后世的锤、骨朵等武器。在战国时期,锤或者椎并不常用于战阵,但是却有诸多使用记录,笔者便将其中最著名的两个例子记载如下。
其一、窃符救赵
《史记魏公子列传》记载:信陵君利用屠户朱亥,用大锤诛杀了晋鄙,方才取得了军权救援赵国。“魏安釐王二十年,秦昭王已破赵长平军,又进兵围邯郸。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数遗魏王及公子书,请救于魏。魏王使将军晋鄙将十万众救赵。……留军壁邺,名为救赵,实持两端以观望。……‘嬴闻晋鄙之兵符常在王卧内,而如姬最幸,出入王卧内,力能窃之。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如姬资之三年,自王以下欲求报其父仇,莫能得。如姬为公子泣,公子使客斩其仇头,敬进如姬。如姬之欲为公子死,无所辞,顾未有路耳。公子诚一开口请如姬,如姬必许诺,则得虎符夺晋鄙军,北救赵而西却秦,此王霸之伐也。’公子从其计,请如姬,如姬果盗晋鄙兵符与公子。……至邺,矫魏王令代晋鄙。晋鄙合符,疑之,举手视公子曰:‘吾今拥十万之众,屯于境上,国之重任。今单车来代之,何如哉?’欲无听。朱亥袖四十斤铁椎,椎杀晋鄙。公子遂将晋鄙军。……得选兵八万人进兵击秦军。秦军解去,遂救邯郸,存赵。”
其二、椎击秦皇
《史记留侯世家》记载:秦灭韩,韩人张良为韩报秦仇,悉以家财求客刺秦始皇,“得力士,为铁椎重百二十斤。秦皇帝东游,良与客狙击秦皇帝博浪沙中,误中副车。”
可见当时椎这种武器比较沉重,可以挥击也可以投掷,都是非身强力壮的勇士不能使用。但是因为杀伤威力过剩,所以在直到隋唐之前,“锤”并不运用于军中为制式武器。但是在唐代则有《唐律疏议》中记载“狱官令”中则出现了类似于带头短棒的刑具。在五代时期,因为盔甲技术的升级,同时受到北方游牧民族的入侵影响,打击类武器开始大行其道。宋代首先出现“骨朵”记载的是宰相曾公亮编纂的《武经总要》,其中记载为:“蒜头骨朵以铁若木为大首,迹其本意为脉(胍)肫,大腹也。谓其形如脉(胍)而大,后人语言为 以胍为骨,以肫为朵。其首形制不常,或如蒺藜,或如蒜头,俗以随意呼之。”
从史籍和考古学资料上看,在当时不单是宋朝,辽、金、西夏也都使用这种兵器,因为它本来就是由草原牧猎民族自上古便常见的格斗兵器,最适合于骑马作战。同时骨朵也常作仪卫兵器使用。《宋史仪卫志》:“凡皇仪司随驾人数,崇政殿只应亲从四指挥,共二百五十人,执檠骨朵,充禁卫。”河南禹州白沙北宋一号墓,以及内蒙古、辽宁或其他地区的辽、西夏、金墓壁画中,也都有手执骨朵的仪卫形象。在战场上锤虽非制式兵器,但作为杂式武装,也多有士兵和将领使用。如《宋史岳飞传附子云传》中记载:“每战,以手握两铁椎,重八十斤,先诸登城。攻下随州,又攻破邓州,襄汉平,功在第一。”这段记载在后世也被小说、戏曲等采用并有诸多改编,如著名京剧《八大锤》等。
宋、辽以后的蒙古、元,锤、骨朵是骑兵擅用的兵器,近战肉搏,得心应手。此时的锤的形状多为瓜形,六棱或八棱。明清两代仍沿用元代的瓜锤,有铜制的,也有铁制的。同时也把它做仪仗使用,装长柄,锤首鎏金鋈银,称为立瓜或卧瓜。除了用作普通肉搏外,就如从战国时期的两个故事中看到的,锤还可以用作投掷,因此其也派生了一个亚形。其形状呈球形或方体,与骨朵大同小异,但没有装木柄的銎孔,而在球体的顶端或方体的一侧铸有半环形钮。通过环钮系上绳索,投掷击杀敌人,时人形象地称之为流星锤,也叫做飞锤。
一般多做暗器使用,对于战国时代只能掷出无法收回的缺点,也通过加以绳索进行改进。明天启年间茅元仪编纂的《武备志军资乘器械三》中记载了其使用方法:“锤有二,前者为之正锤,后面手中提者为之救命锤。”意思便是使用时,前面之锤用于击敌,后面的则用于防备。前一击不中时,用后面的锤以防不测。这种流星锤在先秦的鄂尔多斯草原牧猎兵器也可以见到,有的呈球形,外面突出乳丁,有的作多面体,还有的呈秤砣状。不论其形状如何,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有一个鼻钮。它们既可以穿上绳索做流星锤使用。还可系短索,索上再接短柄,做链锤使用,若甩动起来,其击打力度比普通骨朵更强。后来,元朝的蒙古骑兵也使用这种链锤,锤的形状多呈六角形。而在明代火器普及后,锤的作用和大多数的打击兵器一样日渐式微,尽管清代仍有使用,但是多是充作表演或者礼仪所用了。
守君这两字字的字义
守读[shǒu],五行为金,字型为上下结构。
守:指坚持、保持、保守、掌管、依靠。 用作人名意指坚定、有韧性、永不言弃、地位之义;
君读[jūn],五行为木,字型为上下结构。
君:本义:君主,封建时代指帝王。指主宰、统治,贵族,尊贵,道德品行高尚的人。如君子。用作人名意指皇室风范、尊贵、正直
守君这个名字来源解析
守
shǒu
名
(会意。从宀,从寸。宀表示房屋;寸是法度。合起来表示掌管法度。本义:官吏的职责,职守)
同本义〖duty;post〗
守,官守也。从门,寺府之事也。——《说文》。寺,廷也;府,文书藏也。
五载一巡守。——《书·舜典》
王巡虢守。——《左传·二十一年》
均地守。——《周礼均人》。注:“地守,衡虞之属。”
纠其守。——《周礼·内宰》。注:“宿卫者。”
虽守者益。——《荀子·王制》。注:“谓地也。”
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左传·隐公五年》
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孟子·公孙丑下》
节操;操守〖highmoralprinciple〗
妾为情缘,葳蕤之质,一朝失守。——《聊斋志异》
秦代郡的长官名,汉代更名太守。后时作州、府地方长官的省称。被委任在某一方或某一区域负责实施法律或管理的政府主要官员〖magistrate〗
守者,秦置也。秦兼天下,置三川守。伊、河、洛也。——蔡邕《独断》
袁有守多惠政,民甚爱之。——明·高启《书博鸡者事》
又如:郡守;吴起为河西守
州郡地方政府所在地〖governmentplace〗
维梁之西,其蔽曰某山,某守曰兴州。——唐·柳宗元《兴州江运记》
原则,规范,准则〖principle〗。如:有为存守;喜之以验其守
古时候,女人的地位是很低的,《诗经·斯干》有云,出生的时候,男孩: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
生子
如果生下男孩,赶紧让他睡到檀木雕成的大床,让他穿精美的衣裳 ,让他玩珍贵的玉圭,听一听,这孩子的哭声多么响亮,长大后一定会身着官袍,成为周室的君主或侯王。
男孩的待遇就是如此,那么女孩呢?女孩的待遇是: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诒罹。
如果生下女孩,嗨,那就让她睡到屋脚地上边,给她穿小小的襁,找来陶制的纺缍让她把玩,但愿她长大后不招是惹非不邪僻,每天围着锅台转安排酒饭,知理知法不给父母添麻烦!
小孩
从出生开始,男孩睡檀木雕成的大床,穿精美的衣裳,玩珍贵的玉圭,哭两声都觉得那么好听,完全能意味着,他以后会成个了不起的人物。
可女孩呢,与男孩比,简直天上地下,尤其是最后三句: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诒罹。只希望你长大不惹麻烦,不要成为邪僻,每天只需要守好本分,不给父母带来麻烦就成。
厌恶
就这么三句,厌恶、嫌弃已经跃然纸上。出生就是如此,长大就更不用说了。《诗经》是先秦时代的民谣,也就是说,先秦时期,人们的思想就这么刻板,而且还不止这些。
甚至讲大自然中一些反常的现像跟女人联系起来,认为但凡出现这五种怪象,男人们一定要小心,因为,女人要作坏事了,而且还言之凿凿,记录在古籍《汲冢周书》当中,都有哪五种怪象呢?分别是:
一:春分之日,元鸟不至,妇人不信;二:清明又五日,虹不见,妇人苞乱;
玄鸟
三:立冬又五日,雉不入大水,国多*妇;四:小雪之日,冬虹不藏,妇不专一;
五:大寒之日,鸡不食乳, *妇乱男。
问题是,玄鸟、虹、雉等,跟女人,女人的品行、行为有什么关系,还生生将她们联系起来,实在是荒唐得很那。
书籍作参考文bai献dao格式:[序号] 专著作者.书名[M].版次(第一版可略).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根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的要求,很多刊物对参考文献和注释作出区分,将注释规定为“对正文中某一内容作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的文字”,列于文末并与参考文献分列或置于当页脚地。
本文2023-08-04 01:03:19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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