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医鉴定说眼眶骨折是轻微伤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8浏览:1收藏

为什么法医鉴定说眼眶骨折是轻微伤,第1张

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眶内壁骨折是属于轻微伤。下面是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5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50px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100px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眼眶内壁骨折属于轻微伤,不构成轻伤。  

法律未规定人身伤害的赔偿金额,但规定了赔偿标准,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具体要由双方根据实际损伤情况及当地的经济状况等综合确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赔偿标准细则建议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面部、耳廓  

525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扩展资料:

  

被殴打导致眶内壁骨折,如赔偿数额产生争议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提出起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二)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四)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五)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侵权责任法

河间市人民法院网-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070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GA/T 146-1996)同时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 安 部

国 家 安 全 部

司 法 部

2013年8月30日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 面部、耳廓

521 重伤一级

a)容貌毁损(重度)。

522 重伤二级

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d)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

e)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

f)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

g)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h)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

i)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

j)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

k)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

m)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

n)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o)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q)容貌毁损(轻度)。

523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24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525 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以下条款与眼眶内侧壁骨折相关,供参考,请以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为准。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十级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1)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九级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1)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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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属于工伤,应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7年1月1日生效)。

十级

1)一眼眶骨折后遗眼球内陷2mm以上;

九级

1)一眼眶骨折后遗眼球内陷5mm以上;

建议做一个眼眶CT,明确有无眼眶骨折。眼眶骨折是外伤后眼球内陷的重要原因,可以通过手术矫正。因为眼球内陷后可能造成视力下降

如果是视力好的话,就不用太担心,裂伤一般是可以自行愈合的。

如果想血退的稍的话,可以加用活血化淤类药物治疗。但是根据血量的多少,吸收的时间可能由一周到一月不等。

另外,血肿的吸引,是从后向前移动的,所以,在吸收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前面的血看起来还多起来,这是正常的,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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