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张养浩传翻译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8浏览:1收藏

元史张养浩传翻译,第1张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张养浩从小就有德行和节义。有一次他出门,碰到一个人,那人把钞票遗失在路上,当张养浩发现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走了,张养浩就追上去把钱还给他。一天到晩不停地读书,白天默默地背诵,夜晚就关上门,点上灯偷偷地读书。

张养浩任堂邑县尹。上任后首先拆毁了滥设的祠庙30多所。免除曾经儆过盗贼的人初一、十五参见县尹的规定,张养浩说:“他们都是老百姓,因为饥寒所逼迫,不得已而做了盗贼。既然已经按照刑罚对他们进行了惩处,还把他们看作盗贼,这是断绝了他们悔过自新的道路。”盗贼们感动得哭了。他们互相告戒说不要对不起张公。”

有一个叫李虎的人,曾经杀过人,他的党羽凶恶残暴,为害百姓,人民无法忍受这种痛苦,原先的县尹没有一个敢于追查的。张养浩来到后,将李虎及其党羽都依法处治,老百姓非常高兴张养浩调离堂邑十年,百姓仍然为他立碑,歌颂他的恩德。

英宗继承皇位后,命令张养浩参与中书省的工作。适逢元宵节,皇帝打算在宫禁之内张挂花灯做成鳌山。张养浩立即将奏疏放在袖子里入宫谏阻,奏疏大概说:“元世祖执政三十多年,每当元宵佳节,民间尚且禁灯;何况是庄严的帝王住所,幽深的宫廷,更应当谨慎。现在皇帝打算在宫禁之内张挂花灯,我认为玩乐事小,影响很大快乐很少,忧患很多。我希望(皇上)把崇尚节俭思虑深远作为准则,把喜好奢侈及时行乐作为警戒。

皇帝大怒,看过奏疏之后又高兴地说:“不是张希孟不敢这样说。”于是取消了点燃花灯的计划。赏赐给张养浩一件用贵重的丝织品做的朝服,一匹帛,用来表扬他的敢于直言进谏。

天历二年,陕西大早,饥饿的老百姓人吃人。皇帝特地任命张养浩为陕西行台中丞。张养浩接到任命后便将家中财产分给村中的穷人,登车上路,遇到饥饿的人便救济他们,遇到死了的人就好好的给他安葬当时一斗米值十三缗,老百姓拿着钞票出来买粮,(钞票)稍微有些不清便米商就不收,到府库去兑换,那些狡猾的官吏存心骗人,换十贯钱他们给五贯,许多天得不到,老百姓处境非常艰难。

于是张养浩便检查府库中文字清楚可以检验的钞票,一共清点出一千八十五万五千多缗,在钞票的背后全都加盖官印,同时又刻十贯、伍贯的钱券,发给穷人。命令米商凭钞票背后的印记出售穠食,去府库验明数目以换取银两从此官吏不敢再舞弊了。张养浩又带领富人拿出粮食,趁机请求朝廷颁布交纳粮食多者授予官职的命令听说老百姓中有人杀了自己的儿子来奉养母亲,他为此大为悲痛,拿出自己私人的钱接济那个人。

张养浩到任四个月,没有在家里住过,食宿全在衙门里,一天到晚没有稍微的懈怠。于是操劳卧病不起去世时六十岁。关中的人像死了自己父母一样的悲伤。

扩展资料

一、原文

出自明代  宋濂、王袆《元史 张养浩传》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幼有行义,尝出,遇人有遗楮币于途者,其人已去,追而还之。年方十岁,读书不辍,父母忧其过勤而止之,养浩昼则默诵,夜则闭户,张灯窃读。山东按察使焦遂闻之,荐为东平学正。游京师,献书于平章不忽木,大奇之,辟为礼部令史,仍荐入御史台。一日病,不忽木亲至其家问疾,四顾壁立,叹曰:“此真台掾也。”及为丞相掾,选授堂邑县尹。人言官舍不利,居无免者,竟居之。

首毁*祠三十余所,罢旧盗之朔望参者,曰:“彼皆良民,饥寒所迫,不得已而为盗耳;既加之以刑,犹以盗目之,是绝其自新之路也。”众盗感泣,互相戒曰:“毋负张公。”有李虎者,尝杀人,其党暴戾为害,民不堪命,旧尹莫敢诘问。养浩至,尽置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犹为立碑颂德。

天历二年,关中大旱,饥民相食,特拜陕西行台中丞。既闻命,即散其家之所有与乡里贫乏者,登车就道,遇饿者则赈之,死者则葬之。道经华山,祷雨于岳祠,泣拜不能起,天忽阴翳,一雨二日。及到官,复祷于社坛,大雨如注,水三尺乃止,禾黍自生,秦人大喜。时斗米直十三缗,民持钞出籴,稍昏即不用,诣库换易,则豪猾党蔽,易十与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

乃检库中未毁昏钞文可验者,得一千八十五万五千余缗,悉以印记其背,又刻十贯、五贯为券,给散贫乏,命米商视印记出粜,诣库验数以易之,于是吏弊不敢行。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请行纳粟补官之令。闻民间有杀子以奉母者,为之大恸,出私钱以济之。到官四月,未尝家居,止宿公署,夜则祷于天,昼则出赈饥民,终日无少怠。每一念至,即抚膺痛苦,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关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二、人物介绍:张养浩

张养浩(1270年—1329年),汉族,字希孟,号云庄,又称齐东野人,济南(今山东省济南市)人,元代著名政治家,文学家。生于元世祖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卒于元文宗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 

一生经历了世祖、成宗、武宗、英宗、泰定帝和文宗数朝。少有才学,被荐为东平学正。历仕礼部、御史台掾属、太子文学、监察御史、官翰林侍读、右司都事、礼部侍郎、礼部尚书、中书省参知政事等。后辞官归隐,朝廷七聘不出。天历二年(1329年),关中大旱,出任陕西行台中丞。是年,积劳成疾,逝世于任上。

元文宗至顺二年(1331年),追赠张养浩摅诚宣惠功臣、荣禄大夫、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滨国公,谥礼部侍郎、礼部尚书、中书省参知政事。尊称为张文忠公。

张养浩是元代重要的政治、文化人物,其个人品行、政事文章皆为当代及后世称扬,是元代名臣之一。与清河元明善,汶上曹元用并称为“三俊”。代表作品有《三事忠告》,散曲《山坡羊·潼关怀古》等。

何荣祖传译文

何荣祖字继先,祖籍太原。父何瑛,在金朝为官,授明威将军。金亡后迁家于广平。

  荣祖体貌魁伟,额上有红色纹,如两棵树,背突出,看相的说他将来会做大官,而且长寿。何家世代为吏,荣祖也熟悉官府之事。他由中书省的一个属吏而升为御史台都事。这时阿合马当政,在其家中设立总库,收纳四方之物,而称之为“和市”。监察御史范方等对此进行了弹劾。阿合马知道这是何荣祖出的主意,奏请调荣祖为左右司都司,把他置于自己的管辖之下。不久,御史台任荣祖为治书侍御史,升为侍御史。又调任山东按察使,阿合马的阴谋未能得逞。

  帖木剌思贪赃枉法,为佥事李唐卿弹劾。帖木剌思想不出对付的办法。恰巧这时济南有人告发谋反事,唐卿察觉此是诬告,把起诉人的状子烧了。帖木剌思借此事指控唐卿放纵了谋反者,于是逮捕了数十人。但此案长期不能判决。朝廷命荣祖与左丞郝祯、参政耿仁杰去审理。他们了解事情的真象后,荣祖主张判诬告之罪,祯与仁杰认为对诬告者只判失口乱言之罪,荣祖不同意。不久,荣祖调任河南按察使,祯与仁杰终以失口乱言之罪,对诬者处以杖刑,释放被株连的人,唐卿所蒙之冤得以昭雪。

  平凉府报告说,有南人二十余人逃往江南,安西行省欲将此事上报朝廷,刚好荣祖来任行省参政,阻止他们上报,他认为“:何必上报朝廷,这些逃去的人都是奴隶,今闻江南已平,回去找自己家而已,可发文逮捕回来就是了。”后查明这些人果是奴隶,把他们交还给主人。荣祖被任命为云南行省参知政事,因母亲年迈,辞不赴任。又拜御史中丞,出京任山东东西道按察使。后召入朝为尚书参知政事。

  桑哥专政,迫切地搜刮钱粮,人人受害。荣祖多次奏请停止,世祖不听从,畿内之民受害尤甚,荣祖又多次向皇帝报告畿内人民困苦,请求免去赋税。同僚劝他再不要去劝谏了,荣祖执意不肯,不怕违背圣上旨意,不签署有关公文。不过一月,桑哥的害民之弊为大家所共知。世祖这才想起荣祖过去所说的那些话,召他来问解救的办法。荣祖建议设立专门机构在年终时对征收钱粮情形进行考核。大家都认为这办法很好,以后长期实行。朝廷赐他钞一万贯以资奖励。荣祖陈奏朝廷内外官员规则,以纠正弊病。但为桑哥所压制,不能实行。荣祖与桑哥既意见不合,便借病告假,朝廷特授荣祖为集贤大学士。不久,起任尚书右丞。

  桑哥倒台后,改荣祖为中书省右丞。祖荣奏请施行《至元新格》,改提刑按察司为肃政廉访司。他上书说“:国家财用不可不足,而天下百姓也不可不安。今管理财政的人,不顾人民之困苦,谈政治者不规划国家的大政方针。而且应当任用的人总是多,而得到任用的人却总是少。总之,中书省及各部为国家基础所在,必须选拔有才干者任用。按察司虽监督一道之政务,而其职责在于清除弊端,安抚该道百姓,如果还有未做到的事,行省和行台则应派官去考核,尽量做到于政有益。”世祖深以为然。荣祖多次因年老病而请求解除他的职务,朝廷诏令他不必负责具体事务,只是参预中书省商定政务,领取俸禄。不久,拜荣祖为昭文馆大学士,参预中书省事,又加平章政事。发生水旱灾害,他以此为由,请求罢职,朝廷未准。

  荣祖曾奉旨定《大德律令》,此书早已完成,现在奏请诏命元老大臣审订。还未来得及颁行,因其子秘书少监何惠去世,他辞职回到广平,年七十九岁卒。赠光禄大夫、大司徒、柱国,追封赵国公,谥“文宪”。

  荣祖身为大官,却租房居住,茶具是普通青瓷。皇后闻知,赐上等饮具及金五十两、银五百两、钞二万五千贯,让他买宅添置用具,以表彰他的廉洁。其著述有《大畜》十集,还有《学易记》、《载道集》、《观物外篇》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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