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图书馆各楼层书籍分类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8浏览:3收藏

南京图书馆各楼层书籍分类,第1张

南京图书馆共六层,每一层的书籍分类如下:

报纸阅览室(一层):主要服务于读者对报纸的需求。

外借服务区(二层):提供外借服务的区域,包括各类图书和期刊。

中文期刊借阅服务区(三层):主要提供中文期刊的阅览和外借服务。

专题文献服务区(四层):该区域主要提供近4年近5万册政治、法律、信息技术等专题类的书刊,150余种港澳台报刊、近万册德语和国际交换资料,1万余册江苏地方文献,25万余册艺术图像书刊资料,2万册新印古籍,3万册民国文献,以及江苏省政府公开信息资料的阅览服务。同时提供课题咨询、跟踪服务。

电子阅览室(五层):提供数字资源的阅览和查询服务。

典藏文献阅览室(六层):提供珍贵历史文献的阅览服务。

以上是南京图书馆各楼层书籍分类的一个粗略概述,具体书籍的分类和数量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如需获取最新的信息,建议您直接前往南京图书馆或者访问其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江南图书馆

江南图书馆位于南京城西清凉山下,南京龙蟠里9号,现为南京图书馆古籍部。

1907年,两江总督端方决定在惜阴书院校址创办江南图书馆,缪荃孙出任总办,地址南京龙蟠里惜阴书院旧址。1910年8月正式开放,为中国第一所公共图书馆。1927年后,改为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国学图馆,1929年改为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柳诒徵任馆长。1952年,国学图书馆和原中央图书馆合并为现在的南京图书馆。

国立中央大学国学图书馆

1927年,因实行大学区制,易名为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国学图书馆。1928年5月,复更名为国立中央大学国学图书馆。馆长柳诒徽。

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

1929年10月,大学区制取消,定名为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直属江苏省教育厅。建国初期仍沿用此名。由华东军政委员会文化部领导。1952年10月并入国立南京图书馆。

国立中央图书馆

1933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委托蒋复璁筹建,地址成贤街。1937年西迁重庆,1946年返都南京。1948年底,蒋复璁等奉命携馆藏珍籍13万册去台湾。1949年5月,由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去接管。

国立南京图书馆

1950年3月19日,中央图书馆奉中央文化部令,正名为国立南京图书馆,由文化部文物局和华东军政委员会文化部双重领导,馆长贺昌群。

南京图书馆

1954年,大行政区已撤消,同时江苏已经建省,需要一个省级馆,为此,文化部于是在7月将国立南京图书馆改名为南京图书馆,直属江苏省文化厅领导至今。1955年起,汪长炳任副馆长、馆长17年。

南京图书馆新馆

南京图书馆新馆坐落于市中心大行宫地区,于1998年立项,2002年动工,2006年落成并部分对外开放,2007年实现全面开放。新馆占地面积25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87万平方米,建筑投资4亿元人民币。馆内设有读者座位3000个,信息点4000多个。

南京图书馆新馆实行全面免费开放,365天对外服务,开展阅览、外借、参考咨询、数据库检索、文献传递、馆际互借、流动服务、讲座、展览、培训及各类读者活动,。

《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部,2008年3月1日公布;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2392部)名录和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个)名单,现予公布。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卷帙浩繁的文献典籍。这些文献典籍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和利用好珍贵文献典籍,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方针,以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公布为契机,加强科学规划,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珍贵古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使中华民族珍贵的文献典籍永泽后世。 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51个) 国家图书馆 首都图书馆 天津图书馆 山西省图书馆 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 辽宁省图书馆 辽宁省大连图书馆 黑龙江省图书馆 上海图书馆 南京图书馆 江苏省苏州图书馆 江苏省常熟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安徽省图书馆 福建省图书馆 山东省图书馆 湖北省武汉图书馆 湖南图书馆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 重庆图书馆 云南省图书馆 山东省青岛市图书馆 河南省图书馆 湖北省图书馆 贵州省图书馆 陕西省图书馆 甘肃省图书馆 中国艺术研究院图书馆 贵州省荔波县档案馆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馆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图书馆 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 浙江省宁波市天一阁博物馆 南京博物院 上海博物馆 山西博物院 故宫博物院 河南大学图书馆 河南大学图书馆 苏州大学图书馆 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 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 南京大学图书馆 复旦大学图书馆 东北师范大学图书馆 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 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 清华大学图书馆 北京大学图书馆         《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516部,2013年3月8日公布。

国务院正式公布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上海图书馆藏北宋拓本《三藏圣教序》、徐州市图书馆藏南宋刻本《四书章句集注》、青岛市博物馆藏清蒲松龄《鹤轩笔札》稿本等1516部古籍入选该名录,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浙江省西泠印社、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等16家单位成为第四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收录汉文古籍1218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286部,其他文字古籍9部,3种甲骨文。这是甲骨文首次进入《名录》。《名录》收录宋元拓本71种,明清稿本76部、抄本177部;收录舆图43种,其中,甘肃天水放马滩出土的西汉地图是目前世界上已知最早的纸质地图,也是世界上最早用于书写的纸张实物,还是西汉初即已发明造纸术的有力证明;收录的民族文字古籍,涵盖藏文、回鹘文、西夏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布依文等12种民族文字。

其中,西藏博物馆藏元刻本《释量论》,是继元刻《因明正解藏论》之后发现的第二部元刻本藏文古籍。这两部元刻本的发现,推翻了元代无刊印藏文文献和明代以前无藏文印刷实物的旧说。

在此次公布的16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中,中国嵩山少林寺、西藏博物馆、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西藏自治区罗布林卡、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等5家为宗教、少数民族单位。

截至目前,共有11375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66家单位成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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