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流失乾隆玉玺,拍出超1.2亿元,成交价为何如此之高?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9浏览:1收藏

圆明园流失乾隆玉玺,拍出超1.2亿元,成交价为何如此之高?,第1张

4月22日,一枚乾隆玉玺在香港苏富比拍卖行拍卖,最终敲锤的价格约12亿人民币。

如此之高的成交价格令人咋舌,这枚玉玺价值究竟为什么这么高?

祖孙恩情

本次拍卖的玉玺其实是乾隆皇帝纪恩堂白玉玺,是一枚宫殿玺,据史料记载,乾隆皇帝幼年时就被接到宫中抚养教育,在圆明园镂月开云殿中,他首次见到了自己的祖父康熙皇帝,聪慧过人的乾隆得到了康熙帝的青睐,至此康熙皇帝把他当作继承人来培养。多年以后,当乾隆登上帝位时,为了感念祖父对自己的栽培,将镂月开云殿改名为纪恩堂,同时还将祖父赐予自己的在热河避暑山庄的万壑松风也改成了纪恩堂。同时命人刻制了两枚玉玺,此次拍卖的正是圆明园纪恩堂中的一枚,而另一枚现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

物以稀为贵

玉玺是皇权的象征,代表着至高无上的权利,但是由于朝代的更迭,明清以前的玉玺大多都流失或者损坏了,我们现在能看到保留完整的玉玺,也只有清代的玉玺。

玉玺分为两种,一种是国玺,一种是皇帝的专用玉玺。所谓国玺就是我们熟知的二十五玺,这二十五玺作用各不相同,比如说大清受命之宝,用于昭告天下,天子登基,表示着天子的合法性,而皇帝奉天之宝,则代表着皇帝是按照上天的旨意来管理国家,大清嗣天子宝则表示着天子皇位是合法继承而来,等等诸如此类,这些国玺皆用于体现皇帝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另外国玺是需要代代相传的,乾隆希望大清能传25代。

另外一种就是皇帝的专用御宝,每个皇帝都有自己专用的御宝,上面会刻上对应的年号,主要用途是皇帝在批阅奏章或者欣赏古籍墨宝时使用,现在在很多古籍中都能看到乾隆的印章,同时这些御宝是每个皇帝独有的,一旦皇帝驾崩,这些御宝都会被收藏起来,不再使用。 

玉玺的主要制作原料是玉石,水晶,蜜蜡玛瑙等珍奇材料,并且造型独特,大多是以龙为主,除了象征皇权之外,还有很高的艺术欣赏价值。

玉玺达人

乾隆皇帝是一位御宝达人,据专家统计,乾隆皇帝一生刻制的御宝有1800枚之多,每逢重大的国事家事,他都会命人刻制玉玺。

平定准格尔部落叛乱后,刻制了信天主人御宝(2019年在保利春拍以9430万元拍出)

70岁寿辰时刻制了古稀天子印

80大寿是刻制了八征耄念之宝(2009年伦敦苏富比拍卖会上以41976万拍出)

五代同堂时刻制了向用五福之宝

禅让皇位给嘉庆时刻制了太上皇帝之宝(2011年保利秋拍,以161亿元拍出)

国宝追回

此次拍卖的纪恩堂玉玺上面有被灼烧的痕迹,很显然是在八国联军侵华时,火烧圆明园时留下的,据统计,流失在外的玉玺多达200枚之多,虽然对于国宝在国外被拍卖,大家都比较愤怒,但是由于年代久远,玉玺流失的途径没有办法确认,有可能是被人抢夺,也有可能是当时的宫人们监守自盗,私自倒卖,我们不能够盲目的谴责,这对于追回国宝无济于事,而且按照目前的世界文物追回的规定,其有效追溯期为75年,这对于我们追回国宝也非常不利,同时也不提倡通过高价拍卖追回,因为此前购买圆明园铜首之后,导致相关国宝价格疯涨,这对于我们来说也非常不利。

目前国宝追回主要有三种方式:

第一就方式是回购,主要是通过社会或者企业的捐赠,来成立相对应的基金,依次作为资本去追回国宝。

第二种方式就是讨还,这种方式的成功几率太小了,而且会涉及到其他方面的利益。

第三种方式就是捐赠,一些有能力的有识之士,愿意出价将国宝拍下,同时捐赠给国家博物馆。

虽然国宝追回难度极大,但是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不仅可以提高我们民族的凝聚力,在考古事业作出贡献的同时,还能够彰显中华民族渊源的文化。

双边协议

  我国已与多国签订文物返还双边协议

  2011年3月11日,美国首都华盛顿外樱花盛开,一场签字仪式正在进行。

  在美国国土安全部与中国驻美大使馆的见证下,14件珍贵的中国文物,结束一年多的“颠沛流离”,正式被返还给中国。

  这14件文物中不乏珍品:距今约1600年的北魏赤陶马、距今近1500年的北齐石灰佛像、距今1400年的隋代骑士陶马,还有唐代马雕像、宋代菩萨头像等。

  它们之所以能够归家,要归功于中美之间的一项双边协议。两国于2009年1月签署了合作打击文物走私的谅解备忘录,并加强了信息共享与执法合作。美国还发起了“长城行动”,专门打击走私中国文物来美的不法行为。

  这14件文物,就是“长城行动”中的成果,由美国执法部门在纽约、阿拉斯加州和新墨西哥州三地查获的。

  国际社会已制定了一些旨在打击文物犯罪、促进非法流失文物返还的国际条约。如,1954年的《海牙公约》,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简称“1970年公约”),以及1995年通过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和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简称“1995年公约”)等。其中“1970年公约”迄今已有一百多个国家批准加入,是目前最重要的控制文物非法流转的国际公约。

  多边国际公约影响大,但也有缺点:针对性较差。“多边公约是各方博弈的结果,条文规定大都较抽象,没有溯及力。所以近年来,我国与美国等18个国家签订了关于防止文物非法出入境以及促进文物返还的双边协议,并从美国、澳大利亚、丹麦等国成功实现了多批珍贵文物的返还。”霍政欣介绍。霍政欣多年来聚焦海外流失文物追索工作,是去年中国携手多国发布的《关于保护和返还非法出境的被盗掘文化财产的敦煌宣言》的主要起草人。

  跨国诉讼

  历时1年半,五代时期“武士”终归国

  当协议不成时,则要诉诸法律。

  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的国宝级文物“五代王处直墓彩绘浮雕武士石刻”,就是经历了一年多惊心动魄的跨国诉讼,才最终回归。

  2000年初,国家文物局接到了一个消息,美国佳士得拍卖行将在3月拍卖一件中国文物——五代时期节度使王处直墓甬道处被盗的彩绘浮雕武士石刻。

  1994年,一伙盗墓人用炸药和挖竖井的方法盗开了王处直墓,洗劫了随葬品,并将镶嵌在甬道和前室四壁的十块浮雕盗走,其后贩卖到中国香港。六年间,这批文物不知辗转至何方,直到2000年,出现在纽约的中国文物拍卖会上。

  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立刻与美国方面联系,希望其阻止拍卖活动,并将文物返还中国。美国政府同意协助,但需中方提供法律文件和证据证明这件拍品是被盗的文物,比如失窃现场勘察报告、照片、警方立案报告等等。

  在收到中国方面提供的证据后,纽约州南区美国地方法院于2000年3月21日通知克里斯蒂拍卖行停止对这件拍品的拍卖,同时下达了民事没收令,授权美海关总署纽约中心局没收武士像。一周后,美国海关官员查扣了这件中国文物。

  不过,拍品委托人辩称此武士浮雕为其祖传文物,已拥有10年以上的历史。对此,河北省出示了包括浮雕与被盗现场遗留痕迹尺寸相同的证据,并出具了考古专家的证明。美国司法部门决定依法起诉这个香港货主,国家文物局代表中国政府参与诉讼。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美国司法部门最终做出裁决,将浮雕武士像无偿归还中国政府。2001年5月26日,王处直墓的彩绘石雕武士像返回中国。

  “法律的诉讼渠道,是不得已但也是很有用很重要的手段。”霍政欣介绍说,在绝大部分国家,诉讼需要一审二审三审,而且受制于当地民法善意取得和取得实效的限制,所以“诉讼耗时耗力”。但诉讼也有其好处,“一旦打起民事诉讼,会对对方尤其是机构和专门从事文物交易的文物商形成很大的压力。他们不仅要应对诉讼,还要面临买卖非法流失文物的信誉下降风险。”

  巨资回购

  “竞拍文物会赋予非法流失文物合法性”

  数据显示,目前国际海外文物的回流,有90%是靠回购,即个人或者机构参与国际市场上的商业拍卖,将文物买回来;我国也成立过流失文物的回购基金会。

  1957年我国花巨款回购了著名画家韩湟的《五牛图》。2002年国家启动了珍贵文物征集转向资金,并花了2999万元买回了国宝级文物:宋代米芾的《研山铭》手卷,此后又先后花费2亿多元买回了包括战国虎形佩等在内的多件文物。机构和企业、个人也回购过不少文物:上海图书馆1998年花450万元从佳士得拍卖行买回了《翁氏藏书》;保利集团2000年斥巨资买回了圆明园牛首、虎首和猴首三件铜像。

  但这种方式也引发了争议,并抬高了回购价格。仅以青铜兽首为例,上世纪80年代一只兽首最高成交价也只有25万美元,保利集团2000年回购的牛首、猴首,两个花去了1593万港元;随后一只虎首耗资1544万港元,此后青铜马首的价格飙升至6910万港元。

  霍政欣对采取回购方式让流失文物回家并不认可。他认为,应该禁止或者至少不鼓励国有机构参与非法流失文物的拍卖,对国有企业回购的行为也不应该提倡。“如果国有文博机构参与非法流失文物的商业拍卖,会给外界留下中国对这些非法流失文物合法性认可的证据,在法律上对今后的追索不利。”霍政欣说,“几年前中国流失的文物在国外拍卖,最后是中国两个机构在竞价。”

  回赠、谈判

  互惠安排换回被盗菩萨立像

  2013年,皮诺家族向中国捐赠了价值连城的青铜鼠首和兔首,热极一时。

  2000年,中国追索王处直墓彩绘浮雕武士石刻的事情,被纽约的收藏家安思远了解到。他也曾在香港买过一件尺寸相同的武士浮雕,于是他主动联系国家文物局,并将彩色照片寄到中国,请求验证。经比对,这幅浮雕的雕刻手法、彩绘及石料加工与拍品一样,正是一对。经磋商后,安思远同意将这件文物无偿捐赠给中国。

  但通过这种方式回家的文物,毕竟是少数。

  除了上述四种方式之外,霍政欣还介绍了一种方式:直接谈判,即我国的文物机构和对方的博物馆等机构谈判。山东博兴县1994年被盗的精美北朝菩萨立像,就是这么回归的。

  2000年时,国家文物局了解到这尊被盗菩萨像出现在日本美秀博物馆的展览中。

  “日本当时没有加入这方面的国际公约,而且美秀博物馆提供的证据也表明,当初是善意购得,所以从法律上追回来很难。”霍政欣回忆到,当时国家文物局通过各种渠道和美秀博物馆展开了谈判,而后者也非常希望今后能和中国有更多的文化交流。经过一年左右谈判,美秀博物馆同意把文物无偿地返还给中国。

  “我们也做了互惠安排,当时美秀博物馆迎来建馆70周年的活动,我们同意其延展纪念,等活动结束后再给我们。”2008年1月,这尊菩萨立像在完成日本7年借展后,终于从日本回归祖国,并入藏山东省博物馆。

  除此之外,霍政欣介绍说,国外一些国家,如埃及、希腊、意大利、土耳其等国也通过第三方斡旋的方式要回流失文物。他介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一个关于促进文物返还及归还原属国的政府间委员会,主要是协助两个国家解决现存国际条约没有办法适用情况下,相关文物的权属纠纷问题。

  各国如何追讨文物?

  不少文明古国曾经历侵略掠夺,在现代社会之中他们通过努力追回,其中有许多成功的实践。

  被盗文物

  对馆长提起刑事诉讼

  为追回被盗文物,意大利的手段可以说最为严厉。2005年,意大利正式对美国著名博物馆盖蒂博物馆的馆长特鲁厄提起刑事诉讼,指控其购买被**的意大利文物。盖蒂博物馆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博物馆很快解雇了特鲁厄,还花了1600万美元的律师费,和意大利达成协议:将来源有问题的40件博物馆藏品归还给意大利,远超意大利当时所追索的文物数量。此案之后,美国的主要博物馆都“怕了”意大利,次年在没提起刑事诉讼情况下,各大博物馆也纷纷将来源有问题的藏品归还给意大利:纽约大都会博物馆返还意大利20件文物;波士顿艺术博物馆返还意大利13件重要文物……

  战争损毁

  抵还等量类似文物

  欧洲有比较成体系的文物返还实践,一战结束后签订的《凡尔赛和约》中明确提到了这一问题,规定德国和奥地利等战败国,必须无条件归还从其他国家劫掠的文物。德国必须在比利时政府提出要求的三个月内,重建在战争中被德国焚毁的鲁汶大学图书馆;对于战争中焚毁的珍贵手稿、图书、地图及其他文物,德国必须依据“以书还书,以手稿还手稿”原则,以同等数量,相同或相类的其他文物相抵还。

  二战掠夺

  民间组织发起谈判

  日本也劫掠了不少朝鲜半岛的文物。1965年日韩签订《日韩基本条约》,双边关系恢复正常化。日本此时向韩国返还了大量文物。韩国民间组织“收回朝鲜王朝实录委员会”同东京大学进行了多次谈判,2006年成功要回了东京大学图书馆馆藏的韩国古籍朝鲜王朝实录,为东亚国家尤其是中国解决二战期间被日本掠夺文物的返还树立了很好的先例。

  二战后,德国根据法律和协议,归还给了犹太人很多文物;此后美国和苏联又将原属于德国的部分艺术品和文物归还给德国。

  侵略掠夺

  租借方式“归还”

  公元1866年当时的法兰西帝国出兵朝鲜半岛,战败撤退时掠走朝鲜王朝大批外奎章阁图书(奎章阁是朝鲜时代的王宫图书馆,外奎章阁是其分阁)。韩国政府从1991年就开始与法国交涉,要求其归还。但法国称,图书现藏于巴黎国立图书馆,已属法国国有财产。1993年法国时任总统密特朗访问韩国。当时韩国要建高铁,法国希望能够为合作创造良好气氛,于是当时密特朗将其中一本书租借给韩国。此后韩国不断谈判,2010年G20峰会在韩国召开,李明博和萨科齐再次谈到了归还古书一事。随后双方签订协议,法国同意把所有外奎章阁图书以租借方式还给韩国,每个租期为5年,到时自动续期,相当于无限期地归还给了韩国。

  埃及最高文物委员会下专门成立了文物归还管理局。2002年起,埃及通过与世界各个国家的博物馆、各大拍卖行以及个人收藏者的沟通、交涉或协商,已从瑞士、美国、英国、西班牙和荷兰等国追回了5500多件流失的文物。2009年,埃及最高文物委员会主席宣布,在法国卢浮宫博物馆归还流失的文物以前,埃及将中止与卢浮宫博物馆的一切合作。当年法国文化部就此回应称,法国政府已决定将卢浮宫博物馆收藏的古埃及法老时期的5件文物归还给埃及。

《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部,2008年3月1日公布;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2392部)名录和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个)名单,现予公布。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卷帙浩繁的文献典籍。这些文献典籍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和利用好珍贵文献典籍,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方针,以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公布为契机,加强科学规划,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珍贵古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使中华民族珍贵的文献典籍永泽后世。 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51个) 国家图书馆 首都图书馆 天津图书馆 山西省图书馆 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 辽宁省图书馆 辽宁省大连图书馆 黑龙江省图书馆 上海图书馆 南京图书馆 江苏省苏州图书馆 江苏省常熟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安徽省图书馆 福建省图书馆 山东省图书馆 湖北省武汉图书馆 湖南图书馆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 重庆图书馆 云南省图书馆 山东省青岛市图书馆 河南省图书馆 湖北省图书馆 贵州省图书馆 陕西省图书馆 甘肃省图书馆 中国艺术研究院图书馆 贵州省荔波县档案馆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馆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图书馆 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 浙江省宁波市天一阁博物馆 南京博物院 上海博物馆 山西博物院 故宫博物院 河南大学图书馆 河南大学图书馆 苏州大学图书馆 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 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 南京大学图书馆 复旦大学图书馆 东北师范大学图书馆 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 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 清华大学图书馆 北京大学图书馆         《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516部,2013年3月8日公布。

国务院正式公布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上海图书馆藏北宋拓本《三藏圣教序》、徐州市图书馆藏南宋刻本《四书章句集注》、青岛市博物馆藏清蒲松龄《鹤轩笔札》稿本等1516部古籍入选该名录,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浙江省西泠印社、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等16家单位成为第四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收录汉文古籍1218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286部,其他文字古籍9部,3种甲骨文。这是甲骨文首次进入《名录》。《名录》收录宋元拓本71种,明清稿本76部、抄本177部;收录舆图43种,其中,甘肃天水放马滩出土的西汉地图是目前世界上已知最早的纸质地图,也是世界上最早用于书写的纸张实物,还是西汉初即已发明造纸术的有力证明;收录的民族文字古籍,涵盖藏文、回鹘文、西夏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布依文等12种民族文字。

其中,西藏博物馆藏元刻本《释量论》,是继元刻《因明正解藏论》之后发现的第二部元刻本藏文古籍。这两部元刻本的发现,推翻了元代无刊印藏文文献和明代以前无藏文印刷实物的旧说。

在此次公布的16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中,中国嵩山少林寺、西藏博物馆、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西藏自治区罗布林卡、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等5家为宗教、少数民族单位。

截至目前,共有11375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66家单位成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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