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图书馆可以免费看书么?如何借书?是怎么个借法?
中国国家图书馆可以免费看书的,借书需要用身份证或者借书卡。具体方法如下:
一、阅览须知
凭本人读者卡或第二代身份证在各阅览室阅览书刊资料,在阅览室、借阅区门口的验证处通过读卡机确认证件的功能有效后,即可入内。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
1、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四册;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1种/1年,阅后放在指定地点,请勿自行归架。
2、阅览闭架书刊资料,须填写索书单,交由工作人员提取,阅毕归还,请勿随意乱放。
3、阅览基藏书刊资料,须在本馆联机公共目录查询系统(OPAC)(或卡片目录)中检索书目并发送请求(或提交索书单),由工作人员提取书刊资料。书到出纳台而当日不取书刊者须交纳违约金030元/册。基藏库书刊须当日归还,逾期归还须交纳违约金5元/册/日。
4、复制书刊资料,须填写复制申请单并承诺遵守著作权法,在指定地点办理复制手续,复制后请立即归还。
5、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二、图书外借
外借图书须持本人具有相应外借功能的国家图书馆读者卡。
1、中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图书所附光盘3盘,借期为31天。所借图书或光盘如无人预约,方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自续借操作执行日期加31天计算)。
2、外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借期为31天,不提供续借服务。
3、外借基藏书库外文图书,须先在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上发送外借请求,或利用卡片目录检索图书的索书号,由工作人员提取图书。
4、借到图书时,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按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5、所需中文图书如已借出,可办理网上预约手续,预约成功,图书状态显示为“书到待取”后, 7日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未在期限内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
6、外借图书与光盘必须按期归还, 逾期归还须交纳逾期使用费:中文图书030元/册/日;光盘030元/册/日;外文图书050元/册/日。
7、如果所需文献本馆未收藏, 可到文献提供中心办理馆际互借手续, 并交纳相应费用。
8、借阅区的图书与光盘不得擅自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9、如果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全馆置停,待接受处理并纠正后恢复使用。
三、具有中文图书外借功能者,自动拥有中文图书续借功能;外文图书暂不提供续借功能。
1、读者凭本人读者卡(在有效期内,无欠费记录)登录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办理续借。
2、每册图书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即在续借操作执行日期起加31天计算。
3、借书当日对所借图书提交续借请求无效。
4、逾期未还的图书、已被其他读者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5、具有中文图书外借功能者,自动拥有中文图书预约功能。
6、 读者凭本人读者卡(在有效期内,无欠费记录)登录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办理图书预约。
7、 只有当图书已被借出(包括续借)时,才能预约。
8、如果一册已外借的中文图书被多人预约,则以预约时间的先后为序。
9、如果所预约中文图书未能在预约的时间范围内还回,则该预约自动失效。
10、读者须随时查看所预约图书的状态,当状态为“书到待取”时,须在7日之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
扩展资料:
国家图书馆各种卡片及功能:
一、读者卡:
1、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办理读者卡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馆填写《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后办理。
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异地办理、他人代办,首次办理时免除工本费。普通阅览室开架、闭架阅览;馆区数字资源用机服务;馆区无线网服务;部分远程数字资源服务;中国公民可开通外借、金融功能。
2、年满13周岁未满16周岁少年儿童由监护人陪同,办理读者卡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馆填写《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13-15周岁适用)后办理。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异地办理、他人代办,首次办理时免除工本费。
3、普通阅览室开架阅览;少年儿童馆阅览;少年儿童馆数字资源用机服务
二、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
未满13周岁少年儿童由监护人陪同,持本人和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学籍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馆填写《国家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后办理。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委托办理、他人代办,首次办理时免除工本费。少年儿童馆阅览;少年儿童馆数字资源用机服务
三、第二代身份证:
年满 16周岁的中国公民,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直接进入开架阅览室。
二代身份证只提供普通阅览室开架阅览服务。
四、互联网注册用户:
1、实名注册用户: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读者可通过国家图书馆网站或移动互联网提供的各类在线服务平台进行注册(详见:互联网注册方法)。注册时,需填写基本信息以及真实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实名注册用户。
部分远程数字资源服务非实名用户无读者可通过国家图书馆网站或移动互联网提供的各类在线服务平台进行注册(详见:互联网注册方法)。
2、非实名用户:
注册时,需填写基本信息,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验证码进行有效性验证后即可成为非实名注册用户。
互联网注册用户只能享受部分远程数字资源服务。
中国国家图书馆官网-借阅须知
中国国家图书馆官网-办证须知
1、典藏阅览室收藏所有进馆的图书一本,是版本库
2、古籍阅览室提供的是明清以前的古籍图书
3、C卡能进入所有阅览室
4、所有阅览室的书都不外借,都只能阅读;社科外借室、自科外借室、期刊外借室的书刊可以外借
楼上说话好搞笑
清华大学图书馆校外人员查找资料接待办法:
一、 清华大学图书馆是为本校教师、学生和其它工作人员提供文献信息服务的机构。为充分保证本校读者对文献资料和研究学习环境的需求,本馆一般不接待校外人员入馆查找资料和进行其它学习活动。
二、 校外人员如确有查找资料的急迫需求,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来馆进行联系。经本馆同意办理临时阅览证后,方可入馆查找文献资料。
三、 图书馆接待处负责集中办理校外读者的咨询联络和临时阅览证的发放业务。
四、 临时阅览证的收费标准为200元/天。临时阅览证在办理当天有效。
五、 持有效临时阅览证的校外人员可查阅新老馆开闭架书刊库、阅览室的文献资料。对查阅电子文献的校外人员,在四楼信息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提供服务。对查阅贵重书刊和古籍图书的校外人员,按《清华大学贵重书刊资料使用办法》和《清华大学古籍图书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供服务。
六、 与我校各院系所有长期合作研究项目的校外人员,可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在图书馆办证处办理可长期使用的临时阅览证。
七、 本校教职工在本人行动不便无法亲自来图书馆的情况下,可在图书馆办证处办理委托本人亲属、同事或学生代借图书和代查文献手续。
八、 凭临时阅览证入馆的校外人员必须事先了解并承诺遵守本馆的各项规定。入馆后如有违章,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03年7月)
与我校各院/系/所等单位有长期合作研究项目的校外人员,可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在图书馆办证处办理可长期使用的临时阅览证或借书证。 办理上述证件均需要我校相关院系开具介绍信担保,服务费为10元/月。办理长期阅览证押金为100元,办理借书证押金分别为300元(仅限中文图书)和1000元(中、外文图书)。办证还需交1寸或2寸照片一张,黑白或彩色均可。本馆办证处联系电话:62783067。 与清华大学有关的企业,目前有40多家(包括同方、紫光、液晶等)与我馆签订了办理临时借书证和临时阅览证的企业协议,办证条件基本同上,但介绍信上需有企业人事主管签名,中外文借书证的押金为500元。 一般校外人员不能办理上述证件,只能凭本人有效证件和单位介绍信办理本馆当天的临时阅览证,详情请参见‘清华大学图书馆校外人员查找资料接待办法’(http://wwwlibtsinghuaeducn/about/policy_xwryhtml )
· 总馆接待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读者;国家法定节假日(1月1日、春节除夕至初二、5月1日、10月1日-3日)可接待中学生及在家长陪同下的少年儿童参观;
· 古籍馆接待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读者(古籍馆少年儿童多媒体阅览室接待学龄至十五周岁的未成年人 ) ;
· 凭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 港澳通行证或台胞回乡证、户口簿首次免费办理国家图书馆读者卡,享有读者卡基本功能并在符合其他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按手续办理扩展功能(详见办证相关规定);
· 进入阅览室、服务点须持国家图书馆读者卡;满十八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可以凭第二代身份证进入开架阅览室阅览;
· 读者卡长期有效。如果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全馆置停,待接受处理并纠正后恢复使用;
· 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可优先借阅;
· 随身携带的包、饮用水、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凭有效读者卡或身份证免费寄放到存包处;
· 注意仪表着装,请勿穿汗背心、趿拖鞋入馆;
· 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 请在指定地点就餐、饮水,请勿携带食品、饮用水入馆;
· 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 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
· 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国家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服务监督电话:010-88545022
借阅须知
阅览须知
· 凭本人读者卡在各阅览室阅览书刊资料,须刷卡确认有效后方可入内。
· 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
· 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四册;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1种/1年,阅后放在指定地点,请勿自行归架。
· 阅览闭架书刊资料,须填写索书单,交由工作人员提取,阅毕归还,请勿随意乱放。
· 阅览基藏书刊资料,须在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或卡片目录)中检索书目并发送请求(或提交索书单),由工作人员提取书刊资料。书到出纳台而不取书刊者须交纳违约金030元/册。基藏库书刊须当日归还,逾期归还须交纳违约金5元/册/日。
· 复制书刊资料,须填写复制申请单并承诺遵守著作权法,在指定地点办理复制手续,复制后请立即归还。
· 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外借须知
· 外借图书须持本人具有外借功能的国家图书馆读者卡。
· 中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图书所附光盘3盘,如无人预约,方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即在续借操作执行日期加31天计算)。外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借期为31天,不提供续借服务。
· 外借基藏书库外文图书,须先在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上发送外借请求,或利用卡片目录检索图书的索书号,由工作人员提取图书。
· 借到图书时,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按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 所需中文图书如已借出,可办理网上预约手续,约到书后7日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未在期限内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
· 外借书刊资料必须按期归还, 逾期归还须交纳逾期使用费:中文图书030元/册/日;外文图书050元/册/日。
· 如果所需书刊资料本馆未收藏, 可到文献提供中心办理馆际互借手续, 并交纳相应费用。
· 外借库的图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库外,私自将图书夹带出库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续借须知
· 取得中文图书第一外借库、中文图书第二外借库及古籍馆中文图书借阅室外借功能者,自动取得续借功能,外文图书暂不提供续借功能。
· 读者凭本人读者卡(在有效期内,无欠费记录)登录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办理续借。
· 每册图书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即在续借操作执行日期起加31天计算。
· 借书当日对所借图书提交续借请求无效。
· 逾期未还的图书、已被其他读者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预约须知
· 取得中文图书第一外借库、中文图书第二外借库及古籍馆中文图书借阅室外借功能者,自动取得预约功能。
· 读者凭本人读者卡(在有效期内,无欠费记录)登录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办理图书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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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图书馆的文献,除了典藏地点位于地下室的历史阅览室的古籍图书、一层视听阅览室的部分光盘、一层康复阅览室的报刊和图书、三层中文报刊阅览室的报刊、三层中文报刊集藏库的合订本报刊、四层中文图书库本库的图书、五层外文图书图书库本库的图书、五层地方文献阅览室的报刊和图书、五层工具书阅览室工具书、五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的文件、五层地方文献书库的合订本报刊和图书、六层外文报刊阅览室外文报刊、六层学术期刊阅览室的学术期刊不能带出所在的阅览室外,其余的文献全部都可以外借。
古籍借阅的保护与利用其实是能够求取最大公约数的,即既能够满足所有人的权利,又能够使得古籍本身不会受到影响和破坏。
尤其在现代信息技术如此成熟的语境下,古籍本身可以不再是知识传播唯一的载体。
比如,对历史古籍进行影印,制作复制本,或者对历史古籍进行扫描,形成电子版本,这些足以让古籍“分身有术”,古籍妥存与向所有人开放不再冲突,除特殊的研究需要原本之外,其他借阅者提供复制的版本即可。
不过,古籍真正的现实价值在于研究与利用,藏之深山、束之高阁终非良策。知识全人类共享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文献典籍是人类共有的财富。从这个角度来说,公共图书馆的图书与典籍,每个人都有平等借阅的权利。
不否认能够读懂古籍需要一定的文化水平,而对古籍借阅有较大需求的多是一些研究机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能够否认其他群体对古籍借阅的合理性。
现实中,一些历史研究已经不是学术专利,个人兴趣、社会组织乃至商业机构,不乏类似的需求,单纯的文凭与职称不能被简单拿来当“通行证”。况且,历史古籍本身也很冷,受青睐的面很窄,没有谁有事无事借部看不懂的古籍来打发时间。
本文2023-08-09 06:28:43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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