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什么罪的人要凌迟处死?不是说千刀万剐吗?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9浏览:1收藏

古代什么罪的人要凌迟处死?不是说千刀万剐吗?,第1张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凌迟”主要是针对犯了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罪的人设置的。也就是说,“凌迟”主要是用来处死危及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治犯的。“凌迟”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让那些声称“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的好汉,想速求一死而不得,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大宦官刘瑾。“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再如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这两个案子都是由皇帝钦定的,依据《大明律》量刑。

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是清末大闹北京城的恶棍康小八,康小八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有一天,他在一家剃头棚理发时,发现剃头匠和一位顾客正在闲谈,并大骂康小八不得好死。康小八理发完后问二人:“你们认识康小八吗?”二人说:“谁认识这种混账的东西。”康小八“嘿嘿”冷笑一声说:“今天康八爷就叫你们俩当个明白鬼。”说着拔出手枪将二人击毙。康小八被缉拿归案后,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处死。

唐代以前最重的刑罚是“斩首”,五代才开始在刑法之外增设了“凌迟”的条款,元朝开始把“凌迟”作为正式条款列入刑法,直到清末。随着封建社会的结束,“凌迟”这种惨无人道的酷刑,也随之被废除了。

“凌迟”一词见于《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本义是指逐渐缓慢升高的山坡,把“凌迟”一词借用来作一种刑罚的名称,是“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渐次之义。”(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凌迟刑在史籍中有支解、磔等多种名称,虽然说法不同,但施刑的手段差不多。这一刑法始于五代。“凌迟”是死刑的一种。这种刑罚被正式列入刑法法典始见于《辽史·刑法志》:“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沈家本先生说“凌迟之刑始见於此,古无有也。”(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辽代以后,宋、元、明、清的史书中均有关于凌迟刑的记载。《宋史·刑法志》介绍:“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大明律》、《大清律》中都有明文规定:“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绞斩以外有凌迟,以处大逆不道诸罪者。”市井骂人“小挨刀的”“干刀万剐”的说法是有所据的。官修的史书不便把这种酷刑的手段说得太详细。明人王明德就说得比较清楚了:“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寸磔,就是一寸一寸地割。“相传有八刀之说,先头面,次手足,次胸腹,次枭首。皆刽子手师徒口授,他人不知也,京师与保定亦微有不同,似此重法,而国家未明定制度,未详其故。”(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八刀凌迟不能算作寸磔,凌迟究竟割多少刀,正如沈家本先生所说法无明文,全凭刽子手具体操作。

千刀万剐就是我们所说的凌迟,据专家记载,凌迟的发明者,应该是属于北齐的开国皇帝——高洋。只不过在那个时候,并没有正式对这种刑罚命名,正式定名为凌迟的时间是在辽。

高洋就是历史上开创北齐政权的文宣帝,历史上评价高阳奇丑无比,并且内心十分变态,渴望寻找刺激,所以他发明了凌迟这种刑罚,也是满足他内心的欲望。

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位被凌迟的人是兰钦子京,史书上说兰钦子京刺杀皇帝高澄后,他的弟弟高洋为了报仇就将兰钦子京抓起来,并且把他的衣服脱去,用渔网裹住身体,然后用小刀将渔网中露出来的肉一刀一刀的割去。此后高洋还将兰钦子京的头颅取出来,用来当作酒具。虽然这个时候还没有凌迟的这种说法,但是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凌迟的事件。

凌迟在五代时期之前不被国家所认可,算作一种私刑,直到五代时期过后,国家才接受了这种刑罚。在明朝以及明朝之前,这种刑罚都是用来惩罚十恶不赦的坏人,比如企图谋权篡位的人。到了清朝乾隆时期,这种刑罚开始用来惩罚犯了道德伦理的罪的人,比如打骂自己的父母兄弟等。后来官府为了镇压百姓,也将这种刑罚用于不按期交纳税务,不服从管理的人。

凌迟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执行方案。明朝时期比较精细,大多数的都是超过了几千刀。其中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太监刘瑾,刘瑾的行刑时间是三天,总共割了4300多刀。清朝时期则将这种刑罚定为八刀刑。

这种十分残酷的刑罚在当时是十分侮辱人的心灵的,一直到1905年的《陈情奏表》中才得以正式废除。

凌迟虽在清末被废除,但一些地方仍当私刑使用。民国时期剐刑在军阀中复活了。 毛泽东在其文录中对些有部分文字记录:

(在湖南……将湘潭总工会委员长斩决,而以脚踢其头,更用洋油注其腹内而焚之……在湖北各县挖眼拔舌,刳肠斩首,刀割沙磨,洋油焚烧,红铁火烙,均为豪绅对待革命农民的残酷刑罚。对待妇女,则以绳穿贯其乳,而趋其裸体游行,或零碎割死……) 共和国元帅贺龙的妹妹贺满姑,被敌人俘获后,正是受此刑而惨痛而死(注:关于贺满姑受刑的所记录过程其为残忍)

事实上有关凌迟记录最详细的正是外国人,包括那些满清时的多组照片和文字记录,因而我们今天可以知道其一些详细真实内容。

在清朝时执行凌迟这种刑法多要上报清廷(镇压起义不论)。但到了民国各地军阀和地方民团可以随心所欲地用此刑惨杀人民。如:十八岁的女***员杨宸英、白正秀烈士,1928年在汉口散发传单被捕。后在一马场上被扒光衣服先割掉乳房,然后被郐子手惨无人道地用刺刀一刀刀割死。

在1930年(还有一种说法是1935年)八月的一天,一位德国人真实详细地记录了一位年仅15岁的女学生被活剐。这也是所知年纪最小的受凌迟的人。地点是在四川某县(译音无法解读到底是啊个县)刑场是个搭台,一面靠着监狱,三面是空地广场。当天天气是阴天,许多人挤满了这里,受刑的女孩子刚出监狱押到刑台上时还穿着学生服,年纪很小。之后几个人剥光了她身上的衣服,之后按在一长橙上,身体向下扒着,用绳绑住,然后用一木板片打她背臀部。数十下后,解开绳子再将其捆上刑台上的柱子上,柱子呈十字型,女孩子双手横绑上横木上,双脚也展开来,女孩全身赤裸地呈“大”字型张开。这简直是莫大的凌辱……。

之后的过程记录者没有再看下去,他一直记得那凄厉的惨叫与濒死前的哭号声。还有郐子手冷笑,围观者人群的*笑和嘘声不断。据说到了黄昏时这女孩子才断了气。人性中最阴暗的一面,在这一刻爆发了,他写到:自己无法想象那小女孩受到的莫大侮辱和肉体痛苦,显然是为了让她受到更长的痛苦,行刑刚开始是用香慢慢地点烫,用针一针针扎进她的皮肤各个部位……,这一切都是无法想像的。

这个德国人叫Hartmann(哈施曼)他是德国方面派来在华采购铬矿官员(当年德国要扩充军备,但缺乏资源,于是与苏联和中国进行多方战略资源交易,当年民国军队的许多德式装备正是交易包括铬矿在内等金属矿得来的)。当时Hartmann来到四川某地勘察矿地,正好目睹了此事。

关于这件事,Hartmann留下了详细的文字记录,他写到:这女孩刚出房子里拧出来时,脸目麻木且惊恐。接着被扒去全部衣服。据说这女孩子是附近某大城市女子中学的学生,年纪看上去很年幼,皮肤新鲜润白。被捕在该县她家附近。被捕后第三天就被处死,而且是极其残忍的剐刑。他不知为何这里的官员要这么折磨一个小女孩子,显然不是为了什么惩戒作用,目的就是为了折磨凌辱她,从而取乐。据说这位女学生是在读中学的第三年,前一年秘密加入***,她的主要是做地下宣传和秘密联络。

关于受刑过程,Hartmann先生记述有相当的篇幅,他写道:脱衣后将其按趴下打臀部(可能就是打屁股),是因为她还是学生,在受刑前先要接受体罚。女孩被打得哭号不已,之后再绑在刑柱上,也是用让其极为耻辱的方式(全身裸体呈“大字型”,就是背靠着十字柱,双脚大幅度展开捆在下端两侧,双手张开平伸展绑十字柱的横木上),接着一官员宣布其罪状,下令凌迟处死。事先这女***并不知她要被处死。行刑过程十分漫长,大概是早上九、十点开始折磨她,郐子手先拿着点燃的香一点一点烫她的皮肤,用细针慢慢扎刺她身体各个部位。女孩子不时发出凄厉的嚎叫声,伴随的是郐子手的嘲笑和台下看众的呼喊声。之后Hartmann没有看下去。据说到了天快黑的时候大家才散去,可以肯定女孩被折腾了很久才死去。

国内确实有这方面的资料,其中就有一个后来被追封的15岁烈士,但没有提其被凌迟(可能为保其声誉)在留下的烈士档案中简单地称其被捕后英勇不屈,后被杀害。女孩被杀害,当时地下党其他成员肯定知道,所以后来解放后将其事迹上报并追认革命烈士。 档案中还有她的生前照片(是中学第一年时照的),确实这女子很清秀,照片上看就是个孩子(但有点模糊)

据说当时有两张关于民国时期凌迟的照片,一张是福建一位红军被俘的师领导,光着上身绑在木柱上。行刑者在剐他之前给拍了照片,福建日报曾经刊出过此照片,许多人看过。行刑者本想宣传一番,事后反成了其罪证以及这位英雄不屈的历史见证。还有一张比较模糊,但可以看出受刑的是一个女性,全身赤裸地被绑受刑,拍照片的距离比较远。

关于贺龙妹妹贺满姑被凌迟的事,有几种不同记载。但都是讲被凌迟杀害(其中一篇记载是在河滩上被敌人脱光衣服,面朝天把四肢钉在地下,先从其脚上割起,郐子手们还强迫附近村里人的都来看),记得几年前一部电视剧上演过贺满姑受难的戏,也许是编剧不想让其再辱,同时又要突出英雄形象和敌人的残忍,把真实的凌迟改拍成五马分尸。

事实上当时执行死刑前往往会先拍照,特别是凌迟一些女***,也许这样做郐子手们可能认为会让受刑者心理完全崩溃,他们似乎觉得拍下这些女性赤裸受刑的照片可以达到永久性凌辱的目的。比方上面指的那次凌迟15岁小姑娘的事,Hartmann看到有人还拿着照机当着那女孩面照相。那些后来当时的政府觉得这样极为不雅,并且会被***宣传成其残暴。所以销毁了许多这些照片,但一些照片经过战乱还是保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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