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和现代对父母的称呼都有哪些?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17浏览:1收藏

古代和现代对父母的称呼都有哪些?,第1张

古代和现代对父母的称呼都有哪些?

●父母:父母足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义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本生母”。

父母称为高堂、双亲、椿萱。自称父母、兄妹,父为家父家严,母为家母家慈,兄妹为家兄、舍妹。兄弟称为昆仲、棠棣、手足、胞兄胞弟。称别人的父母称为令堂、令尊,称别人的兄妹为令兄、令妹。

夫称妻为内室、内人、拙荆,妻称夫为夫婿、郎君、夫君。夫妻称为伉俪、配偶、伴侣、佳偶。岳父称为丈人、老岳、泰山。称干爹为义父,自称为义子

古代和现代对父母的称呼

父母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4)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则称父亲之妾为“庶母”、“少母”、“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姨”、“姨姨”、“阿姨”。

( 12 )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这个“义”字有外加、假、代、自愿等意。

( 13 )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

古代“茶”都有哪些称呼

唐代以前的古书中,茶的称呼有多种,有“荼”、“”、“荈”、“槚”、“蔎”、“诧”、“茗”、“葭”、“葭萌”等,其中以“荼”字用得最多,但当时“荼”是一个多义字,“荼”有时是指苦菜,有时是指茶。后来,大概是为了区分苦菜和茶,将指茶的荼字加一个“木”字旁,因此就有了“”。在唐代以前“荼”和“”,是茶的常用文字称呼,读音一般仍读茶(cha)音。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湖南省有个茶陵县,是公元前202年汉高祖五年于古长沙国置的县称“荼陵县”(因产茶多而名之,“荼”字汉时就音茶)。“葭萌”也是古代茶的称呼,明代杨填《郡国外夷考》称“《汉志》:‘葭萌,蜀郡名’。萌,音“芒”。《方言》:‘蜀之谓茶曰葭萌,盖以茶氏郡也’。”可见,在茶陵县之前早已有以茶命名的县城---“葭萌县”。

茶文字的规范,自隋代的一本字典性质的书《广韵》开始,它同时收有“荼”、“”、“茶”字,并说明“茶”是“荼”、“”的俗称,因此唐代开元年间官修《开元文字音义》中就正式收入了“茶”字,专指茶树和茶叶,到陆羽写《茶经》时,就只用《茶》字,而不用“荼”和“”了。

“茗”字在很多古书中,有的是指茶的嫩芽,有的把它指作晚采的茶,即“早采者称茶,晚采者称茗”。但现代语言中,往往将茗作为茶的雅称,似乎“品茗”比“饮茶”更雅致些。

古代对“百姓”都有哪些称呼

黎民,指庶民,人民,泛指普通百姓。

"黔首"(qián shǒu)是中国战国时期和秦代对百姓的称呼。战国时期已经广泛使用,含义与当时常见的民、庶民同。

黔,黎也。上古传说,当着炎帝被蚩尤所逐逃到涿鹿,求助于轩辕黄帝、并结成部落大联盟共同攻打蚩尤之时,将战败被俘的九黎人,则称作"黎民",和"百姓"相区别。黔首在当时有战俘奴隶的含义。

古代社会等级森严,普通人只能穿着麻织的布,质粗而价低,所以“布衣”也成了百姓的代称。百姓又称作白衣、白士、白丁,是指没有功名的人,如刘禹锡《陋室铭》里就说:“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除此之外,百姓还被称为庶民,庶也即众多的意思。另外,“氓”也是古代对百姓(多指失去土地从外迁来的居民)的称呼。如《诗经·卫风》中就有《氓》篇,写了一个负心的小伙子。而草民、生民、平民、小民、民众、丁口也都有百姓的意思

90古代对百姓都有哪些称呼?

百姓是古代最常用来称呼普通民众的词,除此之外,关于百姓的称呼还有很多,比如黎民,《礼记·大学》载:“以能保我子孙黎民。”这里的黎民就解释为“众也”。与此相近的还有黎庶、黎首、黎元等,如杜甫名篇《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中有诗句:“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也有一种说法认为,这里的“黎”是“黑”的意思,与古代百姓所戴头巾有关,古时候百姓是将头发挽成髻,包上头巾,而当时规定百姓只能用黑色头巾,故称百姓为黎民。黔首也是用来称呼老百姓的,这在战国就比较流行。《吕氏春秋》、《战国策》、《韩非子》等书中就都出现过黔首这个词。“黔”即“黑”的意思,当时的老百姓不能戴冠,黑黑的头发露在外面,所以被称为“黔首”。另一种说法也是认为百姓只能用黑色头巾。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于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民曰黔首”。古代社会等级森严,普通人只能穿着麻织的布,质粗而价低,所以“布衣”也成了百姓的代称。百姓又称作白衣、白士、白丁,是指没有功名的人,如刘禹锡《陋室铭》里就说:“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除此之外,百姓还被称为庶民,庶也即众多的意思。另外,“氓”也是古代对百姓(多指失去土地从外迁来的居民)的称呼。如《诗经·卫风》中就有《氓》篇,写了一个负心的小伙子。而草民、生民、平民、小民、民众、丁口也都有百姓的意思。

匈奴古代都有哪些称呼?

按《史记》,匈奴人的先祖是夏朝王国的遗民,向西迁移的过程中融合了月氏、楼兰、乌孙、呼揭及其旁二十六国的白种人。《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匈奴,其先夏后氏之苗裔,曰淳维(獯鬻、薰育)。唐虞以上有山戎、猃允、薰粥,居于北边,随草畜牧而转移”。《山海经·大荒北经》称:犬戎与夏人同祖,皆出于黄帝。《史记索隐》引张晏的话说:“淳维(薰育、獯鬻)以殷时奔北边。”意即夏的后裔淳维(獯鬻、薰育)在殷商时逃到北边,子孙繁衍成了匈奴。(夏桀流放三年而死,其子淳维又作薰育、獯鬻、薰粥、荤粥带着父亲留下的妻妾,避居北野,随畜移徙,即是中国所称的匈奴。)部分学者根据《史记》记载的后半段文字,认为匈奴原是山戎、猃狁、荤粥。王国维在《鬼方昆夷猃狁考》中,把匈奴名称的演变作了系统的概括,认为商朝时的鬼方、混夷、獯鬻,周朝时的猃狁,春秋时的戎、狄,战国时的胡,都是后世所谓的匈奴。

在古代皇室中,儿女对父母的称呼有哪些? (最好每个朝代都写到,谢谢!)

父亲 母亲 阿玛 额娘 太后 老佛爷等

古代对女子的称呼都有哪些

自古至今,中国女性为中华民族的繁衍和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赢得了广泛的尊敬和爱戴。由此,在古籍诗文中出现了许许多多对她们的尊称、敬称,美称和雅称。

“女士”,源于《诗经》“厘尔女士”,孔颖达疏“女士,谓女而有士行者”,比喻女子有男子般的作为和才华,即对有知识、有修养女子的尊称。

“女流”,《儒林外史》第41回记载:“看她是个女流,倒有许多豪杰的光景。”这是对旧时女人的泛称。

“女郎”,古乐府《木兰辞》中有“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之句。寓有“女中之郎”的壮志之意,也是对年轻女子的代称。

“巾帼”,源自《晋书》,是古代妇女头上的装饰物,藉以代表女性。当时诸葛亮伐魏,多次向司马懿挑战,对方不应战,诸葛亮便把妇女的头饰遗下,以此辱笑他不如一个女人。后来,人们常把妇女中的英雄豪杰称之为“巾帼英雄”。

“女史”,指古代有学问并当过掌管宫廷王后礼仪、典籍、档案工作官员的女子。

“裙衩”是古代妇女的衣着装饰,泛称女性。多在小说、戏剧中出现此词。《红楼梦》第1回:“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衩。”“淑女”,指温和善良美好的女子,文学作品中常见此称谓。《诗经周南关睢》:“关关睢鸠,在河之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妙龄少女”,指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子。“绝代佳人”,指当世无双的美人。

“燕赵多佳人,美者颜如玉”,故对年轻美丽的女子总是冠以“玉人”、“璧人”、“佼人”、“丽人”、“玉女”、“娇娃”、“西施”、“尤物”、“青娥”等称。

“扫眉才女”,指有文才的女子。

“不栉进士”,指才华横溢的女子。

“冶叶倡条”,指轻狂娇艳的女子。

“软玉温香”,指温柔年轻的女子。

“道旁苦李”,指被人抛弃的女子。

“小家碧玉”,指小户人家的美貌女子。古乐府《碧玉歌》有“碧玉小家女,不敢攀贵德”之句。

美丽而坚贞的妇女被称为“罗敷”。

貌丑而有德行的妇女被称为“无盐”。

尊称别人的女儿为“千金”、“令媛”、“女公子”。

称别人的妻子为“太太”、“夫人”,此外还有“会阃”、“室人”、“令间”之称。称自己的妻子为“贱内”、“内子”、“内助”、“中馈”、“糟糠之妻”等等。

在女子称谓中,“母亲”是最伟大而高尚的。清《冷庐杂识》中载:《尔雅》对母亲称“妣”,《诗经》称“母氏”,《北齐书》称嫡母为“家家”,《汉书》列侯子称母为“太夫人”。其他记载还有:帝王之母称“太后”,官员之母称“太君”,一般人之母称“妈妈”。

古代对家人的称呼都有哪些?

古代社会对他人的代称,一般包括对家人、亲属、朋友的称谓以及其他称谓。对亲属的称呼,尊称自己的父母为“家严”、“慈母”、“堂上”、“膝下”等。若是姻亲关系则加一“姻”字,如“姻伯”、“姻兄”、“姻翁”等。若有世谊关系的加一“世”字,如“世伯”、“世兄”等。若是姻世关系的加“姻世”二字,如“姻世伯”。对家人的称呼,妻子称丈夫为“夫君”、“良人”、“相公”、“官人”、“外子”等,丈夫称妻子为“荆人”、“贱荆”、“拙荆”、“糟糠”、“中馈”、“大嫂”、“大姐”等。

对别人的晚辈称“令郎”、“令嗣”、“令爱”、“令婿”等,对自己的晚辈称“弱息”、“犬子”、“小犬”、“息子”、“息女”、“息妇”、“东床”等。对朋友的称呼,一般的互称则加一个“仁”字,如“仁兄”。根据具体的关系不同,又划分为同学、同事等。同学之间的称谓为“同窗”、“同科”、“窗友”、“砚友”等,同事之间的称谓为“同仁”、“同察”、“同人”、“同僚”、“同年”、“同寅”等。

古代订婚后对对方父母的尊称是令尊、令堂。令尊,称对方父亲的敬词。令堂,称对方母亲的敬词。

古人对别人称自己长辈时,一般先冠以“家”字,称父亲为家父或家严,母亲为家母或家慈。 称呼别人的家人则冠以“令”字,如:称别人的父亲为令尊,别人的母亲为令堂,别人的儿子为令郎,别人的女儿为令嫒。这是对别人家的谁谁谁的一种尊称,相当于“你的”或“您的”。

对自己的儿子,一般谦称犬子,对妻子的称呼那就多了,有娘子,夫人,内人,糟糠还有谦称荆人、荆室、荆妇、拙荆、山荆。贱荆,贱内,有表示贫寒之意。

令:

令,意思是美好,用于称呼对方的亲属。令,敬辞,美好的,用于对方的亲属或有关系的人,并非“你的”。古籍中常见“你令尊”可理解为“你的好父亲”。

敬辞是指含恭敬口吻的用语,在人们日常交际,特别是书信往来中往往要运用到。汉语中敬辞经常与谦辞联系在一起。谦辞是表示谦虚的言辞,一般对己。敬辞是指含恭敬口吻的用语,一般对人。

  古代对对方父母的尊称是令尊、令堂。

  令尊,称对方父亲的敬词。

  令堂,称对方母亲的敬词。

  令,敬辞,用于对方的亲属或有关系的人,并非“你的”。古籍中常见“你令尊”可理解为“你的好父亲”。

  古人对别人称自己长辈是,一般先冠以“家”字,称父亲为家父或家严,母亲为家母或家慈。 称呼别人的家人则冠以“令”字,如:称别人的父亲为令尊,别人的母亲为令堂,别人的儿子为令郎,别人的女儿为令嫒。这是对别人家的谁谁谁的一种尊称,相当于“你的”或“您的”。

  对自己的儿子,一般谦称犬子,对妻子的称呼,有娘子,夫人,内人,糟糠还有谦称荆人、荆室、荆妇、拙荆、山荆。贱荆,贱内,有表示贫寒之意。

  这是摘自于唐律,对于父母死亡匿而不发丧,属于反理,而不反律的行为。

  流,指的是流放。(既下文中的“第二”)

  唐律不仅要制裁违犯唐律、令、格、式的行为,而且还要制裁那些只是违反礼、理而不违律的行为,其范围又大大超出了唐律的范畴。

  关于制裁违礼不违律的行为。唐代亦有其礼,而且也汇编成册,数量还不少。现存的《大唐开元礼》⑥共有一百五十卷,其基本结构与《仪礼》相似,分为序例和吉礼、宾礼、军礼、嘉礼、凶礼等部分。其中,序例三卷,吉礼七十五卷,宾礼两卷,军礼十卷,嘉礼四十卷,凶礼二十卷。唐代的礼虽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已不属法律规范,一般违礼不违律的行为不应在唐律的打击之列。然而,礼毕竟是儒家思想的集中体现,儒家思想又是唐代国家的指导思想。为了维护礼的尊严,唐律还是破例惩治了一些只违礼不违律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十岁以下儿童殴打父母的违礼行为。也就是说,十岁以下儿童殴打父母的行为只违礼不违律,但仍在唐律的制裁之列。《唐律疏议·名例》“老小及疾有犯”条明确规定,十岁以下儿童犯有偷窃和伤人的,可用赎的方法进行处理,即“盗及伤人者,亦收赎”。根据这一规定,这类儿童如果“殴已父母不伤”的,不在唐律的制裁范围之中。可是,唐律却没有放过这种行为,还是把它列在打击之列,此条“疏议”对此专门作了如下的解释:“其殴父母,虽小及疾可矜,敢殴者乃为‘恶逆’。”“于律虽得勿论,准礼仍为不孝。”此条“疏议”讲得很清楚,这类儿童被罚的原因不是违律而是违礼,因为殴打父母是一种违礼的“恶逆”行为。至于对这种的处罚,考虑到社会影响,用了“上请”,由皇帝最后定夺。

  第二种情况是在期亲的丧期内自己作乐或派人作乐的违礼行为。就是说,在期亲的丧期内自己作乐或派人作乐也是一种违礼不违律的行为,而且同样也在唐律的制裁范围之中。《唐律疏议·职制》“匿父母及夫等丧”条对子女、妻子知道自己的父母、丈夫死后不举哀的行为及其处罚方式都作了明文规定:“诸闻父母若夫之丧,匿不举哀者,流二千里;丧制未终,释服从吉,若忘哀作乐,徒三年;杂戏,徒一年;即遇乐而听及参预吉席者,各杖一百。”但是,却没有对“居期丧作乐及遣人作”的行为作出规定。然而,唐律还是要制裁这一行为,此条“疏议”还专门依礼作了解释,说:“礼云:‘大功将至,辟琴瑟。’郑注云:‘亦所以助哀。’又云:‘小功至,不绝乐。’丧服云:‘古者有死于宫中者,即三月为之不举乐。’况乎身服期功,心忘宁戚,或遣人作乐,或自奏管弦,既玷大猷,须加惩诫,律虽无文,不合无罪”。接着,便对具体的量刑幅度作了规定。“期丧从重,杖八十;大功以下从轻,笞四十。缌麻、卑幼,不可重于‘释服’之罪。”可见,“居期丧作乐及遣人作”的违礼不违律行为还是受到了惩罚,只是用刑稍轻一些而已。

  唐律除了要制裁违礼不违律的行为以外,还要制裁违理不违律行为。这里的“理”是指“情理”,即符合封建地主阶级权益和伦理要求的情理。唐律把违反理而唐律、令又无明文规定的行为称为“不应得为”或“不应为”,并专门对此作了法定解释。《唐律疏议·杂律》“不应得为”条说:不应得为是“谓律、令无条,理不可为者。”然而,这种违理不违律的行为同样要受到唐律的处罚,轻者笞四十,重则杖八十。此条规定:“诸不应得为而为之者,笞四十;事理重者,杖八十。”这样,许多这类行为又都归入唐律制裁的名下,法网更密了。在唐律中,有明文规定的这类行为主要是以下这些。

  第一,向宫殿内射箭、放弹、投瓦石而不及的行为。《唐律疏议·卫禁》“向宫殿射”条严惩射箭、放弹、投石到宫殿内的行为,规定:“诸向宫殿内射,宫垣,徒二年;殿垣加一等。箭入者,各加一等;即箭入上阁者,绞;御在所者,斩。放弹及投瓦石者,各减一等。”但此条却没有规定射的箭、放的弹、投的瓦石没有到达宫殿的怎么处罚,然而唐律却没有放过这种向宫殿内射箭、放弹、投瓦石而不及的行为,规定以“不应为”进行制裁。此条“疏议”说:“若箭力应及宫、殿而射不到者,从‘不应为重’”,即要被杖八十;“据弹及投瓦石及宫殿方始得罪,如应及不到,亦从‘不应为重’上减一等”,即要被杖七十。

  第二,得知期亲以上亲属死亡而不马上举哀、选日再举哀的行为。《唐律疏议·职制》“匿父母及夫等丧”条打击得知期亲以上亲属死亡而不举哀的行为,而且亲等不同所用的刑罚也不同。它规定:“诸闻父母若夫之丧,匿不举哀者,流二千里”;“闻期亲尊长丧,匿不举哀者,徒一年”;“大功以下尊长,各迭减二等。”可是,它却没有规定虽然没有马上举哀,但以后选日再举哀的行为也要受惩罚。不过,此条“疏议”则明指这种行为要按“不应得为”来惩治,说:“期亲以上,不即举哀,后虽举讫,不可无罪,期以上从‘不应得为重’;大功,从‘不应得为轻’”,即分别要被杖八十,笞四十。

  第三,在父母或丈夫的丧期内,为其子女或其妻子作媒主婚的行为。《唐律疏议·户婚》“居父母丧主婚”条制裁在父母的丧期里为其子女主婚的行为,规定:“诸居父母丧,与应嫁娶人主婚者,杖一百。”然而,此条却没有规定,在丈夫的丧期内为其妻子主婚、在父母的丧期内为其子女作媒的行为。可是,此条“疏议”则作了补充,用“不应为”来制裁这两种行为,说:“若居夫丧,而与应嫁娶人主婚者,律虽无文,从‘不应为重’,合杖八十。其父母丧内,为应嫁娶人媒合,从‘不应为重’,杖八十。”

  第四,擅自发兵九人以下的行为。《唐律疏议·擅兴》“擅发兵”条严打擅自发兵十人以上的行为,规定:“诸擅发兵,十人以上徒一年,百人徒一年半,百人加一等,千人绞。”可是,此条同样没有规定擅自发兵九人以下的行为是否也要打击。不过,此条“疏议”则规定也要打击这一行为,处罚的方法是“不应为”,说:“其擅发九人以下,律、令无文,当‘不应为从重’。”

  第五,口说要逆、叛而无真凭实据的行为。《唐律疏议·贼盗》“口陈欲反之言”条惩罚口说要反而无真凭实据的行为,规定:“诸口陈欲反之言,心无真实之计,而无状可寻者,流二千里。”可见,此条只言要惩罚口说要谋反的行为,而未及口说要谋大逆,谋叛的行为。但是,口说这两种行为同样要被惩罚,理由也是不“不应为”。此条“疏议”说:“若有口陈欲逆、叛之言,勘无真实之状,律、令既无条制,各从‘不应为重’。”

  第六,妄告他人其父母死亡的行为。《唐律疏议·诈伪》“父母死诈言余丧”条处罚官吏在父母死后诈称其他人死而不解官回家守丧的行为,规定:“诸父母死应解官,诈言余丧不解者,徒二年半。”可是,此条还是没有规定妄告他人其父母死亡的行为。然而,此条“疏议”同样用“不应为”的办法处罚这一行为,说:“忽有妄告,欲令举哀,若论告者之情,为过不浅,律、令虽无正法,宜从‘不应为重’科。”

  以上违反礼、理的行为都是一种不违律的行为,因为在唐律的律条中都无明文规定,正如上述“疏议”中所讲的:“律虽无文”,“律、令既无条制”,“律、令虽无正法”等等。可是,这些行为还是在唐律刑罚的处罚之中,这不能不说是唐律网密的一种表现。在这里还须指出的是,以上的这些违礼、理不违律的行为都是通过“疏议”而被纳入法网之中的,“疏议”不愧是加密唐律法网的一种重要手段。因为,在唐代,唐律中“疏议”的内容与律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且“断狱者皆引疏(议)分析之。”⑦

1 用文言文写的自传

余名(你的名字,自己写),乃父母所取!闻之顺耳,然实质不然!何解?待吾一一道来。

于学之一道,吾兴趣不大,学业不上亦不下,父母无奈,师长叹息。余独嗜好漫画,古今中外,奇闻趣事,励志青春,诸如此类,皆喜爱无比。

每每品读漫画,余皆匿于隐蔽之处,唯恐父母发现,师长没收。览至精彩之处,余心澎湃恣肆, 难耐。

伤心之处,余与之共泣泪湿衣,黯然神伤;动情之处,余亦与之共手舞足蹈,欣悦异常。除此之外,余亦爱听闻乐曲,哼唱小调。

或为男身,余性情调皮,喜欢打闹嬉笑。父母师长虽屡教不改。

余亦知己之性情,然玩之一道,实乃无法割舍。此乃余,(你的名字)是也。

2 急求 一篇文言文自传

甲子(乙丑,你属什么的就添什么年份)桃春(如果你是三月生的话),湘北张(王,李??)族添香,诞在晨钟之际,乃名春晓。春晓三岁,聪灵可爱,乡人莫不爱之,唤晓春以为春晓伴。

香泽澧滨,鱼丰洞庭。耕牧之子更知节俭以为生计,勤做省食以伺父母。岁五始读圣贤,九载寒窗,冬夏如一,奈何孙山落名?古人云:沉舟侧畔千帆过。一朝失落,无以成十载堕落之藉,人唯志坚手勤以成大器。三载转行,精攻电脑,盼来朽木枝头开百花。

然世事磨难。曰:天将降人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行拂乱其所为。伯牙未遇子期,山伯不识英台,何以为佳话?若得知音伴红颜,蛟龙出海穿云天。吁嘘,扫庭设塌以待。

时间不够,乱写的。。希望你不介意

3 写古文自传

xx传(边个公园名字)

某生不知何许人也,亦不知其名姓,因家边有XX园,因以为号焉。闲静少言,不慕荣利。好游园,不为所求;每有乐事,便欣然忘食。心爱动物园,家远,不能常去,亲旧知其如此,每逢假日带其前往,去则暮归,期在尽兴。既以满足,曾不吝情去留。平日学习,专心致志。不思游园,三过大门,晏如也!常著文章自娱,颇示己志。。 其母曰:“学则尽力,玩则尽兴。'其言兹若人之俦乎?游园赋文,以乐其志,无怀氏之民欤?葛天氏之民欤?

你们老师好恶心

!!!!!!!!!!!

4 文言文自传

小生苟纹博,X地人氏也,年方弱冠,求学于XX中学也。性格开朗,为人和善,不慕虚荣。喜运动,嗜好打篮球、玩足球,亦喜玩电玩。惟不甚喜欢读书,吾师常责怪于吾也!吾喜交友,于同学群中甚得人缘,融融泄泄,不亦乐乎。

呜呼,好花不常开,青春不常在!回首往事,叹流年易逝,韶华不再,吾需听师命、纳亲言,戮力向学,以期来日喜获硕果,回报父母老师。学业与运动,吾欲双进也。愿吾好运连连,未来灿烂。

先生不知何许人也,亦不详其姓字,宅边有五柳树,因以为号焉。闲静少言,不慕荣利。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性嗜酒,家贫不能常得。亲旧知其如此,或置酒而招之;造饮辄尽,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吝情去留。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箪瓢屡空,晏如也。常著文章自娱,颇示己志。忘怀得失,以此自终。

赞曰:黔娄之妻有言:“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其言兹若人之俦乎?衔觞赋诗,以乐其志,无怀氏之民欤?葛天氏之民欤?

5 文言文自传范文600字

1 鄙人姓张,名俊飞,字飞歌。一介书生耳,既无缚鸡之力,亦无冲天之志,更无济世之才,可谓从戎无望、报国无门。相貌尚可,浓眉方脸,天庭饱满,但因身宽体泰,举步如风,唱歌非歌,友人戏称“飞歌”, 爱好甚广,三教九流,四诗五经,略有涉猎,但用心不专,无一精通;琴棋书画,有一不通。平生信奉:安全第一,健康至上,故不沾黄赌毒,远离嫖饮吹;嗜茶,却无茶品,不分品次,皆大壶牛饮,有附庸风雅之嫌;好上网,每日无网不欢,妻常戏言:网第一,吾第知其弊,奈何陋习难改,蹉跎至今。

自少惰懒,万幸父母打点,智力尚可,福星长伴,懵懂间已完修身成家之大业,常感才疏学浅,上违往日师长谆谆教导之语,下背今朝学徒虔虔向学之心;长叹庸碌无为,上辜平日父母滴滴养育之恩,下负一向妻子潺潺关爱之情。

不望闻达于诸侯,富贵与人间;只求安逸于现世,常乐予今生。

2 吾姓祁,名晓翔,字凌霄,号逸仙居士。年十六有余,嗜文,常著文章以自娱,颇示己志。吾自幼喜文,熟读四书五经,儒家经典,挥笔泼墨,畅叙幽情,乐于文笔之间。虽无仲尼墨翟之贤,无管仲伯夷之能,无王勃曹植之才,然吾有坚毅之心,青云之志,醇厚之情,亦有敢于创新之意识,吾信终可成鸿儒之才也。

时为七月,序属盛夏。吾初来咋到,见四面八方之学子,胜友如云,千里逢迎,高朋满座。高中之时乃多事之秋也,吾等须戮力同心,为高考而备也。众人皆怀经世之才,须出于口而躬于行,改吾班今日涣散之形,树明朝严明之风,浓厚之学术,出己之力,献己之才,共建团结好学之班,立于不败之林,岂不乐哉?

嗟乎!吾感天地之广大,岁月之蹉跎。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穷尽也,而又何羡乎?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物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人生之事变幻无穷,如缥缈之烟波,时有时无,若隐若现。参天地兮,得生命之规律,万事皆顺自然之理,应天地之道。望诸君亦能得己之道,顺之以理,乐福天命复奚疑?

6 文言文 自传 200字

吾本顽童,生于乡村,长于田野,苟且偷生于童年,不求提名于金榜,常为鸡飞狗跳、落井下石之作蛹者;熟当儿童群殴、夫妻吵架之挑唆者。

家父不以吾顽劣,猥自枉驱,三顾吾于床榻之上,施吾以长拳短脚。由是恐惧,遂许家父以趋驰,受教乎拼音数字、加减乘除,不觉二度寒暑,自认已学有半车、才有一斗,故仿二郎之举,从孔孟之道,捧圣贤之书,踏恩科之路,凛然乎入学堂。

本想以苦作舟,方不致于人后,不料同窗皆顽劣未教化之徒,非手脚指并用未能识数之辈,吾竟轻轻松鹤立于鸡群,笑傲乎课堂!偿得小红花不可胜数,获奖状裱于四壁,荣誉证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可谓出师就捷矣!如是再接再厉,加之冰雪聪明,灵能补惰、智能补懒,吾从学之路甚为平坦,时至今日已累计寒窗十九载尔。

7 写一篇自传,最好是文言文

何去何从,谁人自知?知人易,自知难。天生我材必有用,何处用之,非我所知;偶有知者,亦难脱世之纷扰,碌碌以求生,天赋之才囚于笼箧,日久蒙尘,再无光泽可鉴,兹不悲乎?日来颇有所感,习此道益久,觉心途亦殊,忧从中来,不能自已。叹流年似水,十载光阴倏忽而逝;形容委顿,心亦弗安。惑则惑矣,然不得心爱者而适之者,实不得已也。

然则,余心中自有一红日在,照于前途;亦甚有所望,犹不负少年之志。作茧自缚者,避则避矣,然终有破茧化蝶之时。于暗夜中见光明,于囚室之内,亦翩然自舞。自知为时不远,吾当从心所欲,高歌于碧野,采菊于南山,平生之愿遂矣!

8 文言文自传

[编辑本段]原文 先生不知何许人也,亦不详其姓字,宅边有五柳树,因以为号焉。

闲静少言,不慕荣利。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性嗜(shì)酒,家贫不能常得。亲旧知其如此,或置酒而招之;造饮辄(zhé)尽,期在必醉。

既醉而退,曾(céng)不吝情去留。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箪(dān)瓢屡空,晏(yàn)如也。

常著文章自娱,颇示己志。忘怀得失,以此自终。

赞曰:黔(qián)娄之妻有言:“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其言兹若人之俦(chóu)乎?衔觞(shāng)赋诗,以乐其志。

无怀氏之民欤(yú)?葛天氏之民欤(yú)?[编辑本段]译文 五柳先生不知道是哪里的人,也不清楚他的姓名和字号。因为住宅旁边有五棵柳树,就以此为号。

闲适沉静,很少说话,不贪图荣华富贵。他喜欢读书,读书不在一字一句的解释上过分深究,每当对书中意旨有所领会的时候,就高兴得忘了吃饭。

他特别喜欢喝酒,家里穷,经常没有酒喝。亲戚朋友知道他这种情况,有时摆了酒席请他喝。

一喝酒就要喝得尽兴,希望一定喝醉。喝醉了就回家去,竟不舍不得离开。

简陋的居室里空空荡荡,不能遮挡狂风和烈日。粗布短衣上面打了许多补丁,盛饭篮子和水瓢里经常是空的,可是他却安然自若的样子。

常以写文章自娱自乐,充分显示出自己的志趣。得失都不放在心上,这样过完自己的一生。

作者评论说:“黔娄的妻子曾经说过:‘不为贫贱而忧愁,不热衷于发财做官。’这话大概说的是五柳先生一类的人吧?一边喝酒一边吟诗,为自己的志向而感到无比快乐。

这是上古无怀氏时候的百姓?还是远古葛天氏统治下的百姓?[编辑本段]作者简介 陶渊明(约365—427),又名潜,字元亮,一字渊明。自号五柳先生,晚年更名潜,卒后亲友私谥靖节。

浔阳柴桑人(今九江市)人,东晋诗人、辞赋家、散文家。 陶渊明出身于破落仕宦家庭。

曾祖父陶侃,是东晋开国元勋,军功显著,官至大司马,都督八州军事,荆、江二州刺史、封长沙郡公。祖父陶茂、父亲陶逸都作过太守 年幼时,家庭衰微,八岁丧父,十二岁母病逝,与母妹三人度日。

孤儿寡母,多在外祖父孟嘉家里生活。孟嘉是当代名士,“行不苟合,年无夸矜,未尝有喜愠之容。

好酣酒,逾多不乱;至于忘怀得意,傍若无人。”(《晋故征西大将军长史孟府君传)渊明“存心处世,颇多追仿其外祖辈者。”

(逮钦立语)日后,他的个性、修养,都很有外祖父的遗风。外祖父家里藏书多,给他提供了阅读古籍和了解历史的条件,在学者以《庄》《老》为宗而黜《六经》的两晋时代,他不仅像一般的士大夫那样学了《老子》《庄子》,而且还学了儒家的《六经》和文、史以及神话之类的“异书”。

时代思潮和家庭环境的影响,使他接受了儒家和道家两种不同的思想,培养了“猛志逸四海”和“性本爱丘山”的两种不同的志趣。 陶渊明少有“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杂诗》)的大志,孝武帝太元十八年(393),他怀着“大济苍生”的愿望,任江州祭酒。

当时门阀制度森严,他出身庶族,受人轻视,感到不堪吏职,少日自解归“。(《晋书陶潜传》)他辞职回家后,州里又来召他作主簿,他也辞谢了。

安帝隆安四年(400),他到荆州,投入桓玄门下作属吏。这时,桓玄正控制着长江中上游,窥伺着篡夺东晋政权的时机,他当然不肯与桓玄同流,做这个野心家的心腹。

他在诗中写道:“如何舍此去,遥遥至西荆。”(《 辛丑岁七月赴假还江陵夜行涂口》)对仕桓玄有悔恨之意。

“久游恋所生,如何淹在滋?”(《庚子岁五月中从都还阻风于规林二首》)对俯仰由人的宦途生活,发出了深长的叹息。隆安五年冬天,他因母丧辞职回家。

元兴元年(402年)正月,桓玄举兵与朝廷对抗,攻入建康,夺取东晋军政大权。元兴二年,桓玄在建康公开篡夺了帝位,改国为楚,把安帝幽禁在浔阳。

他在家乡躬耕自资,闭户高吟:“寝迹衡门下,邈与世相绝。顾盼莫谁知,荆扉昼常闭。

“表示对桓玄称帝之事,不屑一谈。元兴三年,建军武将军、下邳太守刘裕联合刘毅、何无忌等官吏,自京口(今江苏镇江)起兵讨桓平叛。

桓玄兵败西走,把幽禁在浔阳的安帝带到江陵。他离家投入刘裕幕下任镇军参军。

(一说陶渊明是在刘裕攻下建康后投入其幕下)。当刘裕讨伐桓玄率兵东下时,他仿效田畴效忠东汉王朝乔装驰驱的故事,乔装私行,冒险到达建康,把桓玄挟持安帝到江陵的始末,驰报刘裕,实现了他对篡夺者抚争的意愿。

他高兴极了,写诗明志:“四十无闻,斯不足畏,脂我名车,策我名骥。千里虽遥,孰敢不至!”(《荣木》第四章)刘裕打入建康后,作风也颇有不平凡的地方,东晋王朝的政治长期以来存在“百司废弛”的积重难返的腐化现象。

经过刘裕的“以身范物”(以身作则),先以威禁(预先下威严的禁令)的整顿,“内外百官,皆肃然奉职,风俗顿改“。其性格、才干、功绩,颇有与陶侃相似的地方,曾一度对他产生好感。

但是入幕不久,看到刘裕为了剪除异己,杀害了讨伐桓玄有功的刁逵全家和无罪的王愉父子。并且凭着私情,把众人认为应该杀的桓玄心腹人物王谥任为录尚。

古代的文化虽然不够先进,不够潮流,但是他们非常重视家庭的教育,即使不去学堂上课,他们的父母也会教导他们如何做人做事。古代的文化源远流长,到现在还有很多的传世家书家训被保存着。事实上,古代的很多习惯和规定都给后代带来了很多的好处,可以说是受益匪浅。我了解到的家书家训有《颜氏家训》,诸葛亮的《诫子书》和《弟子规》等等,这个家书家训不仅是古代的瑰宝,更是古代人智慧的结晶。

从古至今,国家一直重视教育,教育在人们的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古代可能没有那么明显,但是社会的改变,不得不承认现在的教育非常重要。如果没有好的教育,那么你可能无法在社会上生存。现在的社会是文化社会,没有文化,吃饭都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所以教育在生活上是重中之重。

我记得刚上幼儿园的时候,第一次接触的知识就是弟子规。因为弟子规都是三个字组成的,所以有时候也称为三字经。弟子规的全文主要是教导要孝敬自己的父母,父母把自己养大不容易,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弟子规不仅仅告诉我们要如何对待自己的亲人,而且要教导我们要怎样做人。一个人是否有文化,不在于学历的高低,而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一个人不知道如何对待身边的人,那么再高的学历都是白搭,所以这些传世的家书家训让我们懂得了如何正确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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