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车鸟的古籍中关于九头鸟的有关资料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17浏览:6收藏

鬼车鸟的古籍中关于九头鸟的有关资料,第1张

1、《楚辞·天问》

2、《太平御览》卷九二七引《三国典略》: 齐后园有九头鸟见,色赤,似鸭,而九头皆鸣。

3、《文选》晋郭景纯(璞)《江赋》: 若乃龙鲤一角,奇鸧九头。

4、张华《博物志》佚文: 鸺鹠鸟,一名鸱鸺,昼目无所见,夜则至明。

5、鲁迅《古小说钩沈》辑《玄中记》:

6、晋干宝《搜神记》卷十四:

7、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江水》:

8、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 正月夜多鬼鸟度,家家槌床打户,捩狗耳,灭灯烛以禳之。

9、《广韵·鸧鸹》:

10、《敦煌变文集·句道兴〈搜神记〉》

11、《正字通》: 鸧鸆,一名鬼车鸟,一名九头鸟,状如鸺鹠,大者翼广丈许,昼盲夜了,见火光辄堕。

12、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卷十六《羽》: 夜行游女,一曰天帝女,一名钓星,夜飞昼隐,如鬼神,衣毛为飞鸟,脱毛妇人,无子,喜取人子,胸前有乳。凡人饴小儿,不可露处,小儿衣亦不可露晒,毛落衣中,为鸟祟,或以血点其衣为志。或言产死者所化。

13、又: 鬼车鸟,相传此鸟昔有十首,能收人魂,一首为犬所噬。秦中天阴,有时有声,声如力车鸣,或言是水鸡过也。……《白泽图》谓之苍鸆,《帝鹄书》谓之逆鸧。

14、唐刘恂《岭表录异》卷中云: 鬼车,春夏之间,稍遇阴晦,则飞鸣而过。岭外尤多。爱入人家烁人魂气。或云九首,曾为犬啮其一,常滴血。血滴之家,则有凶咎。

15、宋梅尧臣《古风》诗:

16、宋周密《齐东野语》卷十九: 鬼车,俗称九头鸟,……世传此鸟昔有十首,为犬噬其一,至今血滴人家为灾咎。故闻者,必叱犬灭灯,以速其过泽国。……身圆如箕,十脰环簇,其九有头,其一独无而鲜血点滴,如世所传。每脰各生两翅。当飞时十八翼,霍霍竞进,不相为用,至有争拗折伤者。

17、宋朱翌《猗觉寮杂记》卷下: 岭外有虫名暗夜,见小儿衣,落毛其上,儿必病。其状如大蝴蝶。

18、明杨慎《杨升庵全集》卷八一《鬼车》条: 《小说》:周公居东周,恶闻此鸟,命庭氏射之,血其一首,馀九首。

■为什么称湖北人是“九头鸟”?

楚民族是一个崇拜龙凤的民族。楚人的祖先祝融就是凤鸟的化身。《白虎通,五竹篇》说祝融“其精为鸟,离为鸾。”鸾便是凤。故楚人对凤总存在着一种深厚的感情。他们尤其喜欢以凤喻人。传说楚庄王刚刚即位时,整天寻欢作乐不问国事。伍举便进谏问:“有鸟在于阜,三年不蜚不鸣是何鸟也?”庄王答曰:“三年不蜚不鸣,蜚将冲天;三年不鸣,鸣将惊人。”伍举以鸟喻庄王,庄王也以鸟自喻。这鸟飞能冲天,自然便联想起楚人所景仰的那大得“不知其几千里”,“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的大鹏。“鹏者,凤也”。其凤后观有一头,上看有一头藏于身下,前看仰首观云。在古人的观念中,凤是一种神鸟。《山海经》说:“火荒之中------有神九首,人面鸟身,名曰九凤。凤鸟飞腾,继之以日夜”,“凤翼其承旌兮,高翱翔之翼翼”,“三凤其展鸣,惊天地,泣鬼神兮”, 三凤九头,“其志大兮,其慧远兮。”古时楚国辖湖北、湖南两地。自古英才辈出,而荆楚之地,又是楚文化的中心。湖北人勤劳且聪慧,举国皆知,故有一说:“天上九头鸟,地下湖北佬。”

■“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三个湖北佬,抵不上一个安庆佬。”的来历?

“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三个湖北佬,抵不上一个安庆佬”据说这句话源于清代,说起来也有两三百年的历史了,也是在那时候,安庆人也确实了得,文坛出了霸主桐城派,“天下文章其出于桐城乎!”还出了父子宰相张英、张廷玉,“桐城张姚二姓,占却半部缙绅”“六尺巷”的故事更是妇孺皆知在一定意义上说,一部安庆的文化史,同时也是安徽文化史,安庆的发展史,同时也是安徽的发展史,其重叠部分有十之八九。

《太平御览》卷九二七引《三国典略》:“齐后园有九头鸟见,色赤,似鸭,而九头皆鸣。”又唐刘恂《岭表录异》卷中云:“鬼车,春夏之间,稍遇阴晦,则飞鸣而过。岭外尤多。爱入人家烁人魂气。或云九首,曾为犬啮其一,常滴血。血滴之家,则有凶咎。”即谓此鸟。《正字通》云:“鸧鹒,一名鬼车鸟。一名九头鸟,状如鸺鹠,大者翼广丈许,昼盲夜了,见火光辄堕。”宋梅尧臣《古风》诗:“昔时周公居东周厌闻此鸟憎若仇。夜呼庭氏率其属,弯弧俾逐出九州。射之三发不能中,天遣天狗从空投。自从狗啮一首落断头至今清血流。迩来相距三千秋,尽藏夜出如鸺鹠。每逢阴黑天外过,乍见火光辄惊堕。有时余血下点污所遭之家家必破。”有关九头鸟神话,于此诗可见其大略。

原名“鬼车”,长有十个脖子、九个头,据说它的第十个头是被周公旦命令猎师射掉的。那个没有头的脖子不断地滴出血,古人宣称如果九头鸟飞过,要吹灭灯火、放狗把它赶走。有些传说宣称九头鸟的每一个头拥有一对翅膀,结果18只翅膀互相挤兑、导致全都派不上用场。另外,九头鸟也被称为“姑获鸟”,这种鸟掠食人类儿童,喜好群居。

历史上,周、楚的确是死对头。周昭王率军亲征,竟死于汉水之中,成为异乡之鬼。周人对楚人之恨可想而知。我们知道:一个民族的神,在它的敌对民族那里必然会被说成妖。象埃及大神沙特(sat),在希伯来人《圣经》中就变成了撒旦(satan)。我国东夷部族之神蚩尤,在华夏族那里便成了能飞沙走石的妖怪,周人将楚人的九凤图腾说成妖怪,并编出天狗断其一首的故事,也符合这条比较神话学的基本规律,至于是周公本人确有此事,还是民间传说附会于周公身上,那倒是无关紧要的。

◇ 白 泽 ◇

号称上知天文地理,下知鸡毛蒜皮;通过去,晓未来(玩笑)。不过

能说人言,曾应黄帝所求作鬼神图鉴(内有万一千五百二十种)(封

神榜?)。绝对神兽中的No1^^《轩辕本纪》、《抱朴子(极言)》

、《瑞应图》有载。

◇ 化 蛇 ◇

水兽。人面豺身,有翼,蛇行,声音如叱呼。招大水。(存在象《3

×3只眼》中的mm也有可能)《山海经(中次二经)》有载。

◇ 英 招 ◇

人面马身(人头马?),有虎纹,生鸟翼(人头飞马?),声音如榴

。号称是替天帝看花园的神,但看起来充其量不过是只神兽而已。《

山海经(西次三经)》有载。

◇ 玄 蜂 ◇

其实就是巨蜂,腹大如壶,蛰人,有毒,能杀人。《楚辞(招魂)》

有载。

◇ 青 牛 ◇

出名主要是作为老子的坐骑。但真正的原形是千年木精(土精成形是

玉羊)。《嵩高记》、《录异传》有载。

◇ 呲 铁 ◇

形状象水牛,但有巨角,皮毛漆黑,以铁为食。排泄物利如刚(精炼

?提纯?),可作兵器。《神异经(中荒经)》有载。

◇ 山 臊 ◇

山神,人脸猴身,(一手)一足,能说人话,而且会变化,特别喜欢

吃虾蟹。《神异经(西荒经)》、《国语(鲁语下)》、《诉异记》

有载。

◇ 火 鼠 ◇

又名火光兽。生活在火山中(非现在通指的火山,乃是燃烧的森林)

,重百斤(体形应甚大),毛长接近一米,细如丝,见水即死。用它

的毛就可制成“火烷布”(如果脏了用火一烧就可变干净)。《神异

经(南荒经)》、《十洲记》有载。

◇ 商 羊 ◇

一足鸟,招大雨。(估计只是能预见天气)《说苑(辨物)》有载。

◇ 讹 兽 ◇

别名诞。人面兔身,能说人言。喜欢骗人,言多不真。其肉鲜美,但

吃了后也无法说真话了。(利用价值很高,呵呵)《神异经(西南荒

经)》有载。

◇ 民 鸟(此为一字)◇

嘴为赤色,身为翠色。可御火。《山海经(西山经)》有载。

◇ 钦 原 ◇

鸟,形状象蜂,和鸳鸯差不多大(可能就是一种巨蜂)。蛰兽兽死,

蛰树树枯。(玄蜂升级版?)《山海经(西次三经)》有载。

◇ 钩 蛇 ◇

蛇,身长二十米以上,尾部有分叉。捕食时于水中用尾巴钩岸上动物

食之。《水经注(若水)》有载。

◇ 远 飞 鸡 ◇

又名翻明鸡、目羽鸡。紫色,翅膀下亦有眼睛。日出夕还。(鸽子的

异种?)《洞冥记》有载。

◇ 腓 腓 ◇

有点象狸,白色的尾巴。养之可以解忧愁。(高级宠物?)《山海经

(中山经)》有载。

◇ 诸 犍 ◇

人面豹身,牛耳一目,有长尾,能发巨声。行走时衔着尾巴,休息时

盘着尾巴。《山海经(北山经)》有载。

◇ 混 沌 ◇

长毛四足,如犬,有腹无五脏。抵触善人,凭依恶人。(绝对恶灵是

也)(另有混沌神之说,另行说明,不归此处)《神异经(西荒经)

》有载。

◇ 应声虫 ◇

居于人腹。宿主每发声,腹中便有小声效之,且会越来越大。以雷丸

可治。(腹语?)《续墨客挥犀》、《隋唐嘉话》有载。

◇ 庆 忌 ◇

又名要离。泽精,人形,大概十几公分高。黄衣黄帽,乘**小车,

日驰千里。叫它的名字可使之报信(亦有捉鱼之说)。历史上也有人

名(吴王僚子,猛将)、塔名为此。《管子(水地)》、《太平预览》

有载。

◇ 并 封 ◇

类猪,黑色,前后皆有头。ps:述荡则是左右有头。《山海经(海外

西经)(大荒西经)》、《周书(王会)》有载。:

◇ 夫 诸 ◇

象白鹿,但有四角。招大水。《山海经(中次三经)》有载。

◇ 当 康 ◇

有牙的小猪状,因叫声而得名。可以预见丰年。《山海经(东次四经

)》有载。

◇ 山 蜘 蛛 ◇

巨蛛,大如车轮,其丝可止血。《南部新书》有载。

◇ 鸣 蛇 ◇

大体如蛇,但有四翼,发磐磐之音。见则大旱。《山海经(中次二经

)》有载。

◇ 南 海 蝴 蝶 ◇

巨型蝴蝶。有人曾捕之,去掉其翅膀和须足,仍有八十斤,极其鲜美

。(可惜无人饲养)《岭南异物志》有载。

◇ 幽(安 鸟)◇

类似有条纹的小猴子,经常发笑,看见人则躺倒(藐视?挑衅?),

因叫声得名。《山海经(北山经)》有载。

◇ 狸 力 ◇

猪状兽,脚后有突起,声音就像狗叫。应该是有操土之能。《山海经

(南次二经)》有载。

◇ 马 交 ◇

类马,白身黑尾,头有一角,利齿,四足为爪,发音如鼓声。以虎豹

为食。一说可御兵。《山海经(海外北经)(西次四经)》、《管子

(小问)》、《周书(王会)》有载。

◇ 孰 湖 ◇

马身鸟翼,人面蛇尾(与英招类似)。喜欢载人(应该很适合作坐骑

)。《山海经(西次四经)》有载。

◇ 媪 ◇

似羊非羊,似猪非猪。在地下食死人脑,能人言。用柏枝插其头方可

杀之。《搜神记》、《晋太康地志》有载。

◇ 患 ◇

身长数丈,类牛,青眼光耀明亮,四脚于土中,虽在动却不移开。唯

灌酒能消。因为其为忧伤之气所聚,酒能忘忧,所以可消。《搜神记

》有载。

◇ 鬼 车 ◇

别名九头鸟。色赤,似鸭,大者翼广丈许,昼盲夜了,稍遇阴晦,则

飞鸣而过。爱入人家烁人魂气。亦有说法称九首曾为犬呲其一,常滴

血。血滴之家,则有凶咎。(此疑个例)《三国典略》、《岭表录异

》、《正字通》有载。

◇ 九 婴 ◇

水火之怪,为羿所杀。(应可喷火吐水,为九头蛇之类,可和西方的

九头蛇比比?很类似吧。或和小日本的八歧大蛇比比?)《淮南子(

本经训)》有载。

◇ 飞 廉 ◇

鹿身,头如雀,有角,蛇尾豹文。有说其为风伯。但我觉得应该是操

纵风力大气的神兽更合理。《楚辞(离骚)》有载。

◇ 飞 诞 鸟 ◇

鸟,似鼠,赤足。口可分泌粘胶,用其洒在树上粘取飞禽食用,亦有

时用其喷射,百发百中。(澳洲土著亦有用其法捕猎)《广博物志》

有载。

◇ 九 尾 蛇 ◇

巨蛇,体有鳞甲,腰以下有九尾,拖行,有铁碰撞之声。尾端有小孔

,会喷射,如枪弹,中者非死即残。(神话气息不浓,但可算是比较

标准的怪兽,而且还是满强的)《续子不语》有载。

◇ 奚 鼠 ◇

巨鼠,居于冰下,重千斤,肉可食。皮毛可以制衣被,为御寒上品。

用其皮蒙鼓,其声可以传千里,它的毛发可以召集鼠类。(鼠王的说

)《神异经》有载。

◇ 傲 因 ◇

(字打不出来啊,痛苦中):类人,穿着破烂衣服,手为利爪。袭击

单身旅人,喜食人脑。舌头暴长,有时伸出盘在地上休息,用烧烫的

大石掷之,可杀。(有相当智能,懂伪装。可能感觉敏锐,尤其是舌

头(痛死的?)。可推见其反应甚快,为搏斗型。)《神异经(西荒

经)》有载。

◇ 吼 ◇

形如兔,两耳尖长,仅长尺余。狮虎畏之,盖吼溺着体即腐(强酸?

)。《偃曝馀谈》有载。

◇ 横 公 鱼 ◇

生于石湖,此湖恒冰。长七八尺,形如鲤而赤,昼在水中,夜化为人

。刺之不入,煮之不死,以乌梅二枚煮之则死,食之可却邪病。《神

异经(北方荒经)》有载。

◇ 傒囊 ◇

象小孩子,见到人就伸手牵引,但人一到它住的地方就立刻死去。(

应该不是动物,而是一种鬼怪吧。吸人魂气?)《搜神记》有载。

◇ 风 狸 ◇

别名风生兽。似貂,青色。火烧不死,刀砍不入,打之如打皮囊。用

锤击其头数千下方死,但只要其口入风立即复活。用菖莆塞其鼻方可

杀之。其溺可入药,其脑和菊花服满十斤可寿五百。(此兽灭绝多半

就是因为那个‘寿五百’上了,人类真是恐怖啊^_^)《抱朴子(仙

药)》有载。

◇ 角 圭 / 角 虎 ◇

又名任法兽。如羊,一角,青色,性忠直。看见有人相斗就触理亏的

一方。皋陶(人名)曾用其断案。(疑可识人心,故能断对错。生物

测谎仪?)《诉异记》、《神异经》有载。

◇ 委 蛇 ◇

又名延维。人首蛇身,有两头,紫衣朱冠,和车辕长度相当。厌恶雷

声,闻之则捧首而立。见则能霸天下。《山海经(海内经)》有载,

《庄子(达生)》则说齐桓公曾见之。注:闻一多《伏羲考》中则说

此为人首蛇身之伏羲女娲交尾神象。(搞笑吧?)

◇ 契 俞(不好意思,用了别字)◇

兽中最大者,龙头马尾虎爪,长四百尺,善走,以人为食。遇有道之

人则隐藏,遇无道之人则食之。(惩恶扬善?不过依此之言,无法理

解其捕食方式?如此大的体形,速度要多快才能……)《尔雅(释兽

)》有载。

◇ 魍 魉 ◇

木石之怪,亦有说为山川之精。状如三岁小孩,红眼长耳,赤黑色,

喜欢模仿人声用以迷惑人。《国语(鲁语下)》、《说文》有载。(

鼠勺)犬:类狗,能飞,食虎豹。《周书(王会)》有载。

◇ 率 然 ◇

五彩蛇,亦有说为两头。人物触之,中头则尾至,中尾则头至,中腰

则头尾并至。(登它主要是因为《孙子兵法》中‘三军势如率然’即

为此蛇)《神异经(西荒经)》、《博物志(异闻)》有载。

◇ 鲲 鹏 ◇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

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庄子》

◇ 鬼 母 ◇

南海小虞山,有鬼母,能产天地鬼,一产十鬼,朝产之,暮食之。《

述异记》

◇ 神 鸟 帝 江 ◇

天山有神鸟,其状如黄囊,赤如丹火,六足四翼,浑敦无面目,是识

歌舞,实为帝江也。《山海经》

◇ 恒 山 神 鸟 ◇

恒山之鸟,生四子焉,羽翼既成,将分四海,悲鸣而送之。《艺文类

聚》

◇ 海 中 大 蟹 ◇

昔有海商海中行,遇洲港,林要茂甚,乃维舟登岸,息于水旁,半炊

而林没,钯断缆乃得去,详视之大蟹也。《山海经补注》

◇ 龙 鱼 ◇

龙鱼陵居在其北,状如狸(鲤),一日虾,即有神圣乘此以行九野。

《山海经》

◇ 犼(超强) ◇

形类马,长一二丈,有鳞片,浑身有火光缠绕;会飞,食龙脑,极其

凶猛。与龙相斗时,口中喷火,龙即不敌。有人尝见一犼独斗三蛟二

龙,斗三日夜,杀一龙二蛟方毙。《诉异记》有载。

◇ 车 马 芝 ◇

名山生神芝。上品车马形,中品人形,下品六畜形。食之有说可不死

;有说可乘云而行,且有云气覆之。《太平御览》、《博物志(物产

)》有载。

◇ 影 木 ◇

一种植物。白天看它,一叶百影;花会发光,夜晚就如星星一般。万

年才结果,果如瓜大,青皮黑子,食之则身轻。《拾遗记》有载。

◇ 讹 兽 ◇

古仙人名。常在槐山上采药。喜欢吃松子,身上有毛,有七寸长。能

在空中飞,能追上奔马。据说曾经把松子给尧吃,但尧没空。当时服

用松子的人,都活了三百岁。(那是什么松子啊!开过光的不成?不

过用这个佚事作零食广告不错^^《搜神记》有载。

◇ 乖 龙 ◇

这个家伙厌烦了行雨,到行雨之时便四处逃逸,藏在人身上,或古木

大柱,或楼台厅阁;逃避雷神的追捕。如果在旷野,无处逃避,往往

钻入牛角,牧童往往因为受此牵累,被雷震死。《兰亭夜话》有载。

这是标准的用神话传说来解释自然现象的范例。

◇ 牛 鱼 ◇

形如小牛,毛色青黄,喜欢睡卧,受惊动声如大牛,可传一里。把它

的皮悬起,潮涨则毛起,潮退则毛伏。《博物志》、《太平御览》有

载。

◇ 云 阳 ◇

山中有会说话的大树,并非树的缘故,而是因为树精云阳。正确叫出

它的名字就无事了。《抱朴子(登涉)》有载。

◇ 洞 冥 草 ◇

一种植物。会发光,折下枝条可以用来当火把。可以照见鬼物。可服

食,常食之身体亦会发光。《洞冥记》有载。

◇ 帝 江 ◇

状如黄囊,赤如丹火,六足四翼,浑沌无面目,识歌舞。(就是一带

了点零碎的肉团。有说是古神,窃觉不似。)《山海经(西次三经》

有载。(此物算有些名气,在不少游戏中露过面。)

◇ 酸 与 ◇

鸟类。形状象蛇,四翼六眼三足。自呼其名。现之则该地有恐慌。《

山海经(北次三经)》有载。

◇ 辟 疟 镜 ◇

尝有陈姓人家,有祖传古镜一面,直径大约八九寸。凡是患疟疾的人

,用它照自己,必然看到自己背上有一模模糊糊,面目不清的东西附

着。此物一被照到,立刻象受惊一般,突然消失,病就好了。猜测此

物为疟鬼,羞于见己,故遁。世间称此为宝。后来有兄弟分家,将此

镜一分为二,再照疟疾,不复见鬼。(可惜了这面宝镜)《庚己编》

有载。

◇ 玉 红 草 ◇

应该是玉红色的一种植物。据说食它的果实会醉三百年,然后再醒来

。(建议埃及法老使用,比制作木乃伊好的多了。冷冻睡眠也比不上

它啊。)《尸子》有载。

◇ 龙 的 分 类 ◇

有鳞曰蛟龙,有翼曰应龙;有角曰虬龙,无角曰璃龙。《广雅》有载

◇ 蜮 ◇

(这东西解释很多,我选其一列之)甲类,生于山溪中。长一二寸,

口中有弩形,以气射人影,所中之出发疮,不及时医治则死。《博物

志(异虫)》有载。

◇ 如 何 ◇

大树。三百年一开花,三百年一结果。花色朱,果实正**。高五十

丈,叶长一丈,宽二尺多。果实有核,形状象枣子,长五尺,宽也差

不多。用金刀切则味酸,用芦刀切则味苦。食之则有地仙之能,不畏

水火,不畏白刃。(前段感觉有点象王母娘娘的蟠桃)《神异经(南

荒经)》有载。

◇ 毕 方 ◇

木精(?) 如鸟,青色,赤脚,一足(有说两足一翼),不食五谷。

见则邑有讹火(有说常衔火在人家作怪灾)。为黄帝卫车之神鸟(有

说为致火之妖物,俗称火鸦)。《山海经》、《神异经》、《淮南子

》…俱有载。

◇ 彭 侯 ◇

吴朝建安太守派人砍大樟树,没砍几斧,突然有血出。树断,有一人

面狗身(有说无尾)的东西跳出。太守说此为彭侯,杀了烹食,味道

象狗。(和同是木精的青牛比运气差多了^^)《搜神记》有载。

◇ 多 即 ◇

形状象西方的狼狗。红嘴红眼白尾,一出现该地就有火灾。《山海经

(中山经)》有载。

◇ 白 鹿 ◇

瑞兽,常与仙人为伍。鹿寿千岁,满五百岁则色白。《太平御览》有

载。

◇ 龙 刍 ◇

草名。马食之,一日千里。古语云’一株龙刍,化为龙驹。’穆天子

尝以此养八骏。有说为龙的口水所化。《诉异记》有载。

◇ 重 明 鸟 ◇

尧在位七十年,有秖支之国。献重明之鸟……能捕逐猛兽虎狼,使妖

灾群恶不能为害。《拾遗记》

◇ 独 角 羊 ◇

觟至①都,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都(有嫌疑的

人),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故皋陶敬羊,起坐事之。

《论衡》

①因为那个字打不出,所以有同音字代替

◇ 虫 为 ◇

川水之精。一头两身,类蛇,长八尺,呼其名,可取鱼鳖。《管子(

水地)》有载。

◇ 药 兽 ◇

神农时,白民进药兽。人有患病就用白民所传的不明语言告之。兽就

到野外衔草回,以此草服之,病就痊愈。有说黄帝叫风后整理其资料

,传后世。(神农呢?)《芸窗私志》有载。

◇ 计 蒙 ◇

人身而龙首,经常出现在有水之处,伴随其必有狂风暴雨。(与后世

传说中的龙王很像,应为其原型)《山海经(中次八经)》有载。

◇ 神 农 ◇

有说即炎帝。人身牛首。其贡献之一就是开发农耕。尝有丹雀衔九穗

禾,其拾落地者植,食者老而不死。另其为医药之祖。《搜神记》言

其用赤色神鞭鞭百草,了解百草习性,从而利用它们。《淮南子》则

说他天生玲珑玉体,可看见自己的五脏六腑,见毒解毒。传说是用茶

,但一次尝断肠草,还没来得及喝茶解毒已毒发致死。一般以后者流

传较广。

◇ 马 交 ◇

类马,白身黑尾,头有一角,利齿,四足为爪,发音如鼓声。以虎豹

为食。一说可御兵。《山海经(海外北经)(西次四经)》、《管子

(小问)》、《周书(王会)》有载。

《无限恐怖》是一部科幻冒险**,它描述了一个团队在虚拟现实中进行恐怖冒险的故事。在**中,三系圣人的遗迹出现在不同的恐怖篇里:

- “恶魔之翼”篇:这个篇讲述了团队在探索一个废弃的教堂时,发现了一个神秘的石门。通过石门,他们进入了一个被称为“恶魔之翼”的遗迹。这个遗迹是“三系圣人”之一的神父梅林的藏身之处,并保留着他的遗物和知识。

- “恶灵古堡”篇:这个篇中,团队来到了一座古老的城堡,这是一个被称为“恶灵古堡”的遗迹。在这个遗迹中,他们发现了一个神秘的房间,里面藏有“三系圣人”之一的大魔法师梅林的宝物和魔法书。

- “暗黑破坏神”篇:这个篇中,团队来到了一个被废弃的城市,这是一个被称为“暗黑破坏神”的遗迹。在这个遗迹中,他们发现了一个神秘的地下室,里面藏有“三系圣人”之一的大祭司梅林的神秘仪式道具和古籍。

总的来说,三系圣人的遗迹分别出现在“恶魔之翼”、“恶灵古堡”和“暗黑破坏神”三个恐怖篇中。

冥婚。

对于冥婚,就是说年轻男女在娶亲结婚之前就意外身亡了,很多老人们认为如果不为其办婚事,那么家宅就会被各种妖魔侵扰,而且古时候人们都信奉鬼神,也会认为英年早逝独自一人会很孤单,所以逐渐产生了这种做法。

冥婚又叫做阴婚,早在周之前就出现了这种习俗,《周礼·地宫·媒氏》中记载:“禁迁葬者与嫁殇者”。也就是说禁止将逝者迁至同一座坟中,禁止为逝者举行婚事,也就是冥婚。

扩展资料:

冥婚仪式,始终没有形成定例。冥婚虽然算做喜事,但不免红、白两事的礼仪混杂交错。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当事人的主张如何。故冥婚礼仪的形式出入很大。但不见得所有冥婚仪式都照此办理。

一般说来,冥婚也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到命馆合婚,取得龙凤帖。

放定多是一次性的,就无所谓大、小定之说。男方给女方送去的定礼,一半是真绸缎尺头、金银财宝;一半却是纸糊的皮、棉、夹、单衣服各一件,锦匣两对,内装耳环、镯子、戒指及簪子之类的首饰。放定的当天晚上,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通讯时,男方给女方送去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以及肘子、喜果都是真的,惟有衣服、首饰是纸糊的冥器。

-冥婚 (习俗)

清代乾隆朝著名大臣纪晓岚曾在其《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给后人留下了一些启示。 乾隆庚午(1750)年,国库被盗,丢失了许多玉器珍玩。官吏将负有看守之责的苑户们拘来,逐一审问。有个苑户名叫常明,他在受审的时候,忽然用小孩子的声音说道:「 ”玉器不是常明偷去的,可杀人的事确实是他干的,我就是被他害死的冤魂。”审问此案的官员一听此话,大惊失色,因觉此事牵涉命案,遂将他移交刑部处理。 那时候,(纪晓岚的)先父姚安公官居江苏司郎中。他和刑部尚书余文仪先生等人,共同受理此案。在提审常明时,附在常明身上的冤魂说道:「 ”我名叫二格,今年十四岁了,家住在海淀,我父亲名叫李星望。去年元宵节,常明带我去看灯,回来时夜深人静,常明企图污辱我。我奋力抗拒,并且说回家之后定要把此事秉报父亲。常明惊怒之下,便用腰带把我勒死,并把我的尸体掩埋在河堤之下。 我失踪之后,我爸爸就怀疑是常明把我隐藏起来了,便到巡城御使那里去告状,后来案子又转送刑部。刑部以‘事无佐证,拟别揖真凶’为由,将此案搁置下来,暂不过问。从此我的灵魂总是尾随着常明。与他相距四、五尺的距离,便觉得他像炽热的一团火,使我不敢过于接近他。后来他身上的温度逐渐削弱,我便一尺近似一尺地接近他。到昨天一点儿都不觉得热了,我的灵魂才得于附在他的形体上。” 二格的灵魂又说:「 ”其实在初次审讯时,我的灵魂就悄悄跟随在他身后来到刑部,我还清楚地记得受理此案的部门是广西司。”根据二格灵魂所提供的年月日,果然在广西司查到了原案的卷宗。又查问埋尸灭迹的具体地点,则指说在河堤某处第几棵柳树下。据此,果然发掘了二格尚未完全腐烂的尸体。传李星望来辨认时,他见状放声恸哭,悲声说道:「 ”儿呀,你怎么死得这么惨!” 这桩案子虚幻飘渺,但经过验证,却又情节属实。在审讯凶犯常明的时候,叫常明的名字,他恍如大梦初醒,用自己的口吻回话。叫二格的名字,他又如醉如痴,用二格的声音来回答。这样,经过多次审讯对质,常明终于认罪伏法。又在大堂上,让李星望父子俩叙说家常事,二格的灵魂都能说得条理分明。于是这个案情大白,已无可置疑了。因将此案实情呈报上司,批文很快下达,依故意杀人罪判处,按律论斩。 判决书下达那一天,二格的鬼魂分外欣喜。他生前帮助父亲卖糕饼以谋生,此时忽然高声吆喝一声:「 ”卖糕饼的来啦!”他父亲李星望听了,声泪俱下,说道:「 ”很久没有听见他的吆喝声了,这声音简直跟他活着的时候一样。”他又问儿子今后要往哪儿去,二格的灵魂说:「 ”这个我也不知道,姑且往前走吧!”从那以后再问常明,就不再是二格的声音说话了。 土地神告状 袁枚《子不语》中,也讲述了类似的故事:洞庭山有个叫做棠里的地方,住着一个大户人家徐家,是那种祖辈传下来的殷实人家。某年,徐家想要造花园,却苦于地方不够大。他家宅院的东边有一个土地庙,已经荒废很久没有人去烧香了的,于是就私下和土地庙的和尚商量买了下来,建造亭台之类。 过了一年多,忽然有一天,他的妻子韩某正在梳头呢,咣当一声倒在地上。婢女赶紧去搀扶她,也跟着倒下了。片刻之后,婢女先醒过来,赶紧端过一张大椅子,扶韩某坐了上去。韩某朗声说道:「 ”我乃苏州的城隍神。奉都城隍爷之命,来审理你家私自购买土地庙的案件。” 说完,婢女跪下说:「 ”太湖的水神参见。”又跪下说:「 ”棠里的巡路神也来参见了。”韩某一一点头像是打招呼。最后又说道:「 ”传原告土地神到庭。”韩某就命令徐家子弟、奴婢等人说:「 ”听我点名,分别站在东西两边。有不听命令的,大棒伺候!” 然后就传唤买地的人,当然就是韩某的老公徐某啦,问到:「 ”合同价格是多少?中间人是谁?”口音完全不是她平时的吴音,而是燕赵一带的男子的声音。韩某的老公徐某,吓得赶紧趴在地上,说小的原意退还地基,重新建土地庙等等。 韩某素来是不识字的,忽然让家人拿来笔墨,飞快的写判决曰:「 ”人抢夺神的地,本来就不合理。况且土地神又老又穷,露宿了一年多,确实很可怜。多次到城隍爷那里投诉,却一直没有得到审理,不得已,才越级告到都城隍那里。 现在你既然有了悔意,准许你归还庙宇,并负责祭品和香火的供奉。中间人某某,本来应该治罪的,但考虑到他的违法所得不多,从轻处罚,罚他出钱演戏赎罪。寺庙的僧人某某,在事情败露之前就已经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写完,把笔墨一扔,咚,又睡下了。片刻之后,又醒了过来,说话还是正常的女声,还在继续梳头呢。 家人问她刚才的事情,一片迷茫,完全不知道。她老公徐某就按照苏州城隍爷的判决一一照做了。从此,棠里的土地庙香火就旺盛起来。 唐传奇故事:圆观和尚躲了3年后转世 奇人异事:此和尚曾受慈禧哭着跪拜 令孙中山佩服 宋朝传奇故事:道士诵经 龙王现身有说法

神话与历史—DIABLO2中的角色与魔王的历史渊源

历史上的五位英雄

游戏中的五位英雄——亚马逊女战士、野蛮人、圣骑士、女巫和巫师——更多的是与欧洲的历史而非神话联系在一起。

一、亚马逊女战士(Amazon)

提起“亚马逊”,大家一定会想起全长六千四百八十多公里的南美第一大河——亚马逊河。不过这里所说的“亚马逊女战士”并非是指生活在亚马逊热带丛林中的女战士,实际上,“亚马逊女战士”根本同亚马逊河一点关系也没有。

亚马逊部族生活在欧亚大陆的交界处,大概位置在今天土耳其北部的特尔莫冬河附近,这条河流在萨姆松以东五十公里处注入黑海,周围土壤肥沃,而且非常隐蔽,南部和东部均有高山环绕,西部是宽阔的叶席尔大河,北部便是黑海。

亚马逊是个十分古老的游牧民族,该部族的最大特点是由清一色的女子组成,她们买卖男子生育,把生下的女孩留下,并养育成人。亚马逊部族的另一特点是尚武好战,她们在古代的传说中总是以勇猛无畏的女战士形象出现。

关于亚马逊女战士的故事一直是古希腊艺术家们最喜爱的主题之一,今天保留下来的亚马逊部族的图画或雕刻中,大部分都是战斗场景。在古希腊的神话传说中,只有三位最著名的英雄曾经击败过亚马逊人,他们分别是大力神赫尔克里斯、忒修斯和阿喀琉斯。

其中最为人熟知的当数大力神赫尔克里斯征服亚马逊人的故事,当时赫尔克里斯接到一条神谕,揭示赫尔克里斯必须完成国王欧律斯透斯交给他的十项任务,才能升格为神。其中第九项任务便是夺取亚马逊女王希波吕忒的腰带,这条腰带是战神亲自赠与希波吕忒的,象征着女王的权力。

在与亚马逊人的交锋中赫尔克里斯遇到了许多强劲的对手——阿埃拉因奔跑如风,人称“旋风姑娘”,珀洛特埃曾在个人对战中七次获胜,其他八名女子中有三位是在阿耳忒弥斯狩猎中被选中的勇士,投枪百发百中,另外还有立誓终生不嫁的阿尔奇泼,再加上英勇善战的亚马逊首领麦拉尼泼——大力神赫尔克里斯费劲周折才将她们一一制服。

忒修斯与亚马逊人的交锋充分体现了亚马逊人敢爱敢恨的性格。忒修斯是雅典国王,在他的早期冒险生涯中曾经到达亚马逊河岸,受到好战的亚马逊女人的热情招待。可他却恩将仇报,把亚马逊女王安提奥珀骗回雅典并与之成亲。亚马逊部族对他的行为感到愤怒,一直在寻找机会报复。

有一天,亚马逊人突然开来一支船队,登陆围城,并迅速攻占雅典,在雅典市中心扎下营盘。雅典部队同亚马逊部队长久对峙,互有胜负,最终不得不缔结和约。亚马逊人离开雅典,退回本国,而王后安提奥珀则在战斗中牺牲,雅典人为了纪念这位亚马逊女人,为她树立了一根高大的纪念柱。

希腊神话对特洛伊战争中,阿喀琉斯与战神阿瑞斯的女儿、亚马逊女王彭忒西勒亚之间的战斗的那段描写,更是生动地再现了亚马逊女战士无畏的精神和她们妩媚动人的一面。

当时希腊人与特洛伊人之间的战争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特洛伊人因为他们的英雄赫克托耳的战死而陷入绝望之中。此时,十二位亚马逊女战士在女王彭忒西勒亚的带领下赶赴特洛伊城,帮助他们一起对抗希腊人。亚马逊人之所以加入这场战斗,一方面是因为亚马逊民族天性喜爱战争和冒险,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女王彭忒西勒亚曾经在无意中犯下罪孽,误伤了自己的妹妹希波吕忒,她希望借此次远征平息复仇女神的怒火。彭忒西勒亚斯亲自挑选了十二名女英雄前往特洛伊,这十二位女英雄虽然楚楚动人,但比起女王彭忒西勒亚依然逊色许多。

到达特洛伊后的第二天,彭忒西勒亚穿上父亲阿瑞斯送给她的金光闪闪的铠甲,束紧胫甲和胸甲,佩上用白银和象牙制成的剑鞘,拿起盾牌,戴上有着闪亮的黄金羽饰的头盔,左手提两根长矛,右手握一把不和女神送给她的双面斧,骑上风神波瑞阿斯的妻子送给她的快马,闪电般地冲向希腊人的阵营。在她的带领下,亚马逊女战士连斩摩利翁等七位希腊英雄,几乎将希腊军队全数歼灭。

危急之时,希腊英雄阿喀琉斯赶来加入了战斗,经过一番激烈的厮杀,阿喀琉斯将彭忒西勒亚刺于马下。当他摘下彭忒西勒亚的头盔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尽管女王的脸上沾满血迹与尘土,但她在死后容貌依旧妩媚动人。阿喀琉斯后悔不已,呆呆地站在那儿,目不转睛地看着被自己杀害的女王,陷入深深的悲伤之中。而天上的战神阿瑞斯对女儿的死更是悲痛无比,他发出隆隆的雷声,闪电般地朝大地冲了下来,如果没有宙斯的阻止,希腊人将遭到毁灭的打击。

希腊人和特洛伊人都对彭忒西勒亚的死感到难过,希腊人将她的尸体交还特洛伊人,特洛伊人将女王的尸体与许多珍贵的陪葬品一同火化,并用香甜的美酒浇熄余烬,拾起她的骸骨,放入金箱,与战死的其他十二名亚马逊女战士一同埋葬在城内塔楼附近的拉俄墨冬国王的墓穴中。

从以上这些传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亚马逊人的英勇善战并非野蛮凶狠,她们恪守着自己心目中的美德,决不背信弃义,显得高贵而不失热情,威严而不失妩媚。在古代的图画和雕刻中也有许多她们在战场上为拯救自己的战友而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的场景。

有趣的是,在利比亚西南部费赞山区一处寸草不生的荒漠中,人们发现了一幅非常古老的壁画,上面刻画着一位女性,戴着与希腊传说中的亚马逊人相同的头盔,手中握着亚马逊人最常用的武器——弓箭。这是否意味着亚马逊部族在黑海沿岸定居前曾经在非洲居住过?

二、野蛮人(Barbarian)

野蛮人亦即欧洲中世纪时代的“蛮族人”,正如春秋时期华夷之间贵贱尊卑的观念很深一样,“蛮族”实际上是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对邻族(日尔曼人、哥特人)以及亚洲一些民族的带有侮辱性的称呼,他们将非希腊、罗马各族一概视为“化外之民”。然而,正是这些“化外之民”将曾经不可一世的罗马帝国推向了灭亡。一般意义上的“蛮族”是指推翻罗马帝国的日尔曼各部族,包括汪达尔人、西哥特人、东哥特人、法兰克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朱特人和匹克特人等。

在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的眼中,蛮族始终居住于文明社会的边缘,未曾开化,部族之间永不停息的战斗和大自然残酷的生存环境构筑了他们强健的体魄。尽管他们缺乏文明人的知识,但他们对周围环境的变化非常敏锐。他们崇拜野兽的力量,因此狼人的传说常与他们联系在一起。

奇怪的是,正是这么一群“肮脏、粗鲁”的野蛮人,竟然将强大的罗马帝国推翻在地。公元410年,罗马城被西哥特人攻陷,洗劫数日方才离去。这场“永恒之都”的浩劫震撼了整个欧洲,令罗马帝国的人民陷入一片恐慌之中。公元476年,帝国蛮族军队统帅奥多亚克发动政变,终于终结了西罗马帝国的历史。著名神学家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国》一书中曾经提及,罗马的毁灭是神灵对充斥于帝国内部的腐化和不道德的现象的惩罚。尽管罗马人在文明方面拥有绝对的优势,但他们的灵魂早已堕落;在同一种族和血缘下,坚毅朴实的蛮族人能够做到紧密团结,而罗马人却始终处于一种相互倾轧的状态中,即便在敌人大兵压境之时,他们仍不愿悔悟和觉醒。

当时详细记述蛮族文化的史料只有凯撒的《高卢战纪》和塔西陀的《日尔曼尼亚志》。据这些文献记载,蛮族人在入侵罗马帝国之时尚处于氏族社会阶段,不事农业,以狩猎、掠夺为生,喜爱冒险。蛮族人的思想观念、精神个性和生活态度是所谓的“英雄式”的:好战、勇敢、忠诚、重视荣誉、慷慨、挥霍,拒绝接受软弱腐朽的灵魂。在蛮族人看来,诉诸暴力往往比辛苦平凡的劳动更有意义,因此,他们渴望军事冒险、成功的战役以及由此带来的大量战利品。

战争是蛮族人的主要生活方式,“假如本部落并无战争,许多贵族青年便自动地参加别的部落的战争,他们厌恶呆着不动。”在征战中,勇敢和荣誉是首领与战士们最为珍视的。战士用最勇猛的战斗来保卫首领,如果首领战死疆场,而士兵们却活着回来,将是一个莫大的耻辱;同样,如果首领在勇敢方面不如自己的士兵,也会受到人们的耻笑。

蛮族人的入侵使整个欧洲的文明受到极大的摧残,“中世纪是从粗野的原始状态发展而来的。”蛮族文化、基督教和残余的古典文化构成了此后中世纪时代文明的三块基石。

欧洲历史上最为著名的蛮族人莫过于拥有蒙古血缘的匈奴王,他在公元五世纪以前曾横扫欧洲大陆,即便日尔曼蛮族也无法抵挡他们的进攻。匈奴人从东方袭来,凶猛强悍,骁勇善战,个个都是优秀的骑手,来时排山倒海,去则十室九空。正是这些彪悍的匈奴人加速了罗马帝国的倾覆。

三、圣骑士(Paladin)

蛮族推翻西罗马帝国后,在其境内建立了一系列蛮族国家,其中对后来的欧洲格局影响最大的国家当数法兰克王国。三百多年以后,法兰克王国在查理大帝的手中臻于鼎盛。查理一生南征北战,历经过五十多次战争,将西欧大陆的绝大部分土地纳入自己的版图,并由罗马教皇加冕为“伟大的罗马人皇帝”。这样,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三百多年以后,欧洲又出现了一个“罗马人”的帝国——查理曼帝国。

“帕拉丁”原本是指跟随查理大帝征战四方的十二名武士,罗马教皇加冕查理大帝后,这十二名武士也自然而然地荣升为“神的侍者”,成为“圣骑士”的代名词。其实,查理曼手下的这十二名武士尚不能被称为骑士,因为他们所秉承的依然是蛮族人的战斗精神。

真正意义上的骑士是从公元八世纪下半期、欧洲进入封建时代以后开始的。由于封建君主的武士必须装备齐全,拥有良好的坐骑和一定数量的随从,因此要有经济上的支持,于是那些大贵族便通过向武士分封土地,既满足了他们对土地这一中世纪最重要的财产形式的要求,也使他们成为大贵族的附庸。越来越多的武士在对土地财产的追求下,渐渐形成了一个附庸于大贵族的特定阶层——骑士阶层。

此后骑士制度及其组织在整个欧洲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尤其是近两个世纪的十字军运动,为西欧的骑士阶层提供了一个生存和发挥作用的广阔天地。在这一过程中,蛮族人野蛮好斗的因素与基督教的神圣信仰融合在一起,使那些破坏和平、以刀剑为生的武士一跃而成为基督的卫士。“结果,骑士最终成为受到崇奉的人,他不仅发誓效忠于其主人,而且立誓成为教会的卫士、寡妇和孤儿的保护人……以这种方式,骑士脱离了其蛮族和异教的背景,而被整合于基督教文化的社会结构中。结果,骑士像神甫和农民那样,被视为社会不可或缺的三个器官之一。”

虔诚的宗教美德,扶弱济贫的道德精神,以及原来那种武士的荣誉、忠诚和勇敢的品质结合在一起,便构成了中世纪基督教文化中的骑士精神或骑士理想。它是中世纪人的观念和行为的最高标准和完美榜样。

在十字军的时代还形成了一种与神圣节制的基督徒骑士理想相反、也与北方野蛮的英雄主义相距甚远的世俗骑士理想,其特征是爱情崇拜和礼节崇拜,表现为追求罗曼蒂克的爱情和高雅优美的言行。世俗骑士源于西班牙穆斯林社会,流行于法国南方世界,在这些骑士的眼中,爱情是一种纯粹精神性的、不掺杂任何肉欲的神圣的感情,由此构成了中世纪盛期骑士文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格调。

于是,武士的忠诚、基督教的谦恭、对理想中的女性的纯洁无暇的爱情,成为每个骑士必须具备的三种美德。“基督教骑士制的理想一直保持着它对西方思想的吸引力和对西方伦理标准的影响。”他们是力量与正义的象征。

四、女巫(Sorceress)

“女巫初现人世,就没有父母、儿女、配偶、家庭。她是一个魔怪、一块陨石,弄不清是从哪儿来的。上帝啊!谁敢走近她?她又待在哪里?荆棘丛生的野林、人烟不至的荒地,都有她的踪影。夜里她则栖身在一张古老的桌子下。大家害怕撞见她,这使她更加孤独。她的周围像围了一道火篱笆,谁想过她还是个女人?即使过着这么可怕的生活,她还是保持着张弛有度的女性活力、女性的吸引力……”

“巫师”(sorcier)这个字的法文原意,是指能够经由祭祀或象征的仪式去改变他人命运的人(字首“sors”在拉丁语中表示“遭遇”或“命运”)。巫师最常见的施法形式是下咒语,于是它便成为“巫术”和“诅咒”两词的同义词。意大利文和西班牙文中表示巫术的字“fattura”和“hechiceria”,也都意味着“包藏祸心”。从十五世纪初期开始,“巫师”的意义历经演进,更明确地意指他们的法力是源自魔鬼附身。

其实,《暗黑破坏神2》中的女巫与人们想象中的巫婆形象相去甚远,这里的女巫是一个拥有神奇魔力、并远离邪恶的奇女子形象。大家可以将她同下面将要介绍的“巫师”作以比较。

民间传说中的女巫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相传一个女人到了夜里会变成一头猛禽,发出可怖的叫声,飞进房屋里吞食婴孩。这种黑夜女巫的形象,是神怪传说的一个重要元素,见载于罗马文学和希腊神话中。

十世纪,日耳曼特里夫斯的勃鲁姆写了一部供主教阅读的隐修纪律指导书——《主教会规》,其中记载了几名受撒旦诱惑的妇女,与罗马女神戴安娜一起骑在某些动物背上飞行。戴安娜是跟月亮、水、沼泽地有关的女神,照顾妇女分娩,而这些都跟巫术紧密联系,以致有的专家称她为“女巫的神”。后期的文献曾提到希罗底的名字,她是罗马希律王的妻子,间接害死了施洗约翰,另外书中还提到过日耳曼万神庙的女神像霍尔达。不论怎样,魔鬼学家们根据《主教会规》确定了女巫的形象——她们常常在夜间骑一把扫帚或一头动物,从窗子、墙壁或烟囱飞出去参加巫魔会。

如果没有阅读过十五世纪至十七世纪的一些史料的话,我们很难想象到当时的猎巫活动是如何的残酷,许多无辜的女性被视为女巫活活烧死,死前还曾倍受折磨。在1580年到1670年期间,西欧各地完全笼罩在对所谓的女巫的血腥屠杀之中,当时有一位名叫雷米的法官,三十年间烧死了三千多名“女巫”,点燃了数百座火刑架。

人们之所以如此残忍地对待“女巫”,主要是由于传统中根深蒂固的反女性成见,女人使人害怕,医生不理解她们的生理,神学家将她们视为反复无常的人,必须时刻加以防范(女人犯有“原罪”,她们常被视作魔鬼的代理人)。从法律观点来说,当时的女性先受父亲的监护,只有到寡居的时候才能获得相对的独立,但寡妇的角色受到社会的普遍排斥,因此“她们想在巫术中寻求报复的满足”。

人们还常常在年老贫穷的女人中寻找所谓的罪魁祸首,受到中伤而被控为巫婆的,通常是一些有土方治病经验的妇女,她们掌握治病的秘方,于是大家便怀疑她们会诅咒。

十八世纪时期,西方国家已看不到对巫案的审讯。十九世纪上半叶的浪漫主义,尤其是德国浪漫主义的流行,促使了女巫的形象以民间故事和传奇的形式走入文学殿堂,例如《格林兄弟童话集》里就有许多女巫的故事。而女巫的社会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平反,在许多作品中,她们成为遭受教会迫害而奋起反抗的妇女的原型。

五、巫师(Necromancers)

在《暗黑破坏神2》中,女巫与巫师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角色,前者使用的魔法代表着力量与光明,可直接作用于敌人身上;而后者则是魔鬼的化身,他的主要本领是招魂术,召唤各种不死的生命(如僵尸)为其卖命。招魂术在中世纪时期曾盛传一时,相传用此术可指使死人或从地里挖出的尸体作奇怪的工作。

萨图恩(Saturne)据说是巫师的保护神,实际上,他最初是矿工的保护神,逐渐演化才成为支配地狱的神。萨图恩是率先食人肉的神,巫师也常被指责为偷食人肉。此外,萨图恩夜间停留于土星,土星位于魔蝎宫,而魔蝎则是一种象征魔鬼的动物。萨图恩的标志是手中的那把大镰刀,而相传巫师常用的武器也是一把随身携带的镰刀。

历史上关于巫师的最早记载见于十二世纪,当时有一位名叫韦尔多的法国里昂商人宣扬并身体力行安贫乐道,其门徒被教皇斥为异端,逃入阿尔卑斯山谷隐居。巫师的故事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在与异端的接触中逐渐产生的。

我们常常可以在一些西方的神话书籍中看见“Mage-Clans of the East”(东方魔法部落)一词,这是欧洲巫师故事的另一起源。由于当时欧洲人对于还没有认识到的世界抱着一种神奇荒谬的幻想,巫师就成为这种幻想的宣泄对象。十三世纪的马可·波罗游记和十六世纪的曼德威尔游记更是为西方读者提供了神游幻想的空间,巫师也被误解为东方民族所特有的一类神秘人物。

然而在欧洲神学家的眼里,巫术是一种反宗教的行为,巫师作为巫术的施弄者,致力于撒旦崇拜。中世纪衰落时期的特征之一,就是将撒旦的形象夸大成强大且无处不在,并把时代的一切弊病都算在撒旦的帐上。

十八世纪以后,巫术卸下了魔法和撒旦的华丽外衣,文化地位迅速下降,成为一种迷信。巫师、蒸馏器、硫磺蒸气不久后又重新兴起,成为炼金士们的想象。

在一般人的印象里,巫师是居住于南部沼泽地带中的一类穿着黑色斗篷的神秘人物,长期躲在黑暗潮湿的小屋中的研究使他们面颊苍白,形同骸骨,熬夜和过度的思索搞垮了他的身体,使他们不堪一击。但他们掌握着各种神秘奇异的法术,代表着邪恶与噩梦的神灵。

巫师题材在近代被融入了许多艺术家的作品之中,浪漫派音乐家,如门德尔松和柏辽兹,都曾在他们的作品里涉及过巫术题材,而拉丁美洲的著名作家马尔克斯更是在他的魔幻主义小说《百年孤独》中大胆地使用了各种巫术内容,营造出一种极为神秘的气氛。

“我是昨天、今天和明天,我拥有再生的力量。我的灵魂创造了天神,创造了人间,地狱,还有天堂……向我欢呼吧,我就是屹立于地球中心的神殿之王!”

——古埃及《死亡之书》

Blizzard公司非常善于从历史与神话中汲取撰写游戏所需的素材,《暗黑破坏神2》里许多怪物的名字实际上都是源于西方的一些神话故事或民间传说。大家还记得《暗黑破坏神》一代中那个铁匠格里斯沃尔德(Griswold)吗?去年我在读一本关于美国历史的书籍的时候,发现格里斯沃尔德原来是美国的一家银匠铺,这家银匠铺在内战爆发后改行,专为军队打造宝剑之类的武器。这恐怕不仅仅是巧合吧。

实际上,《暗黑破坏神》一代并没有什么故事情节可言,所有内容都是为了战斗而拼凑起来的,在情节设定上给人以陈旧之感;《暗黑破坏神2》则不同,它拥有四个不同的地点(而不像一代那样只有一个小镇),这使得游戏的故事情节与人物形象的塑造更为丰满,而“龙与地下城”风格设定的加强也使得游戏的深度与广度与前作相比大为拓展。

遗憾的是,在我所接触的许多“暗黑”迷中,真正了解《暗黑破坏神2》的故事背景的人可谓少之又少;许多国外玩家甚至从未玩过单人模式,买来后便直接连上“战网”(Battlenet)与其他人联线作战。

写这篇专题的目的是为了告诉大家,除了砍杀、除了地牢之外,《暗黑破坏神2》中还有许多精彩的地方值得我们流连。下面将为大家介绍的是游戏中的三大魔王和五位英雄的一些历史渊源。

神话中的三大魔王

一、迪亚伯罗(Diablo)

“Diablo”是西班牙语里“魔鬼”(Devil)的意思,很多人将其误读为“达埃伯罗”,实际上它的正确发音应该是“迪亚伯罗”。不知大家有没有玩过《猴岛小英雄》(Curse of Monkey Island),其中有个“El Pollo Diablo”,意思就是“魔鬼的小鸡”。

迪亚伯罗在三大魔头中是最年轻的一个,象征“恐惧”。在《暗黑破坏神》一代里,我们的英雄曾经击败过它,并将它锁入灵石,嵌入脑中,希望凭借自己的意志压制住这个不灭的灵魂。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英雄的意志力逐渐变弱,迪亚伯罗的灵魂终于从灵石中逃脱出来,控制了英雄的身躯。于是,魔王操纵着英雄的肉体,以“暗黑流浪者”的名义,前往东方解救自己的两位兄弟——巴尔和墨菲斯托。这就是《暗黑破坏神2》的背景设定。

二、墨菲斯托(Mephisto)

就我所掌握的资料来看,三大魔王中的老大墨菲斯托很可能是Blizzard公司杜撰出来的一名角色,它象征“仇恨”。如果说有什么历史背景的话,墨菲斯托或许与传说中巴尔的兄长、邪恶之神墨特(Mot)有所关联,具体请见下文对巴尔的介绍。

根据游戏的背景,墨菲斯托曾被古赫拉德里姆人抓获并囚禁于库拉斯特镇附近的特拉文克尔神庙的守卫之塔中,可惜它的魔力太过强大,被禁后不久,它便控制了那些监护它的神庙僧侣的灵魂,只有大司祭克哈利姆顽强地抵制住了墨菲斯托的魔力,但克哈利姆最终还是被墨菲斯托的傀儡们所杀害。

尽管无法离开守卫之塔,墨菲斯托依然可以操纵手下的那些灵魂为自己卖命,这同一代中的迪亚伯罗有些相似。游戏第四幕中当我们的英雄使用地狱之锤击碎墨菲斯托的灵石时,便可以看见被墨菲斯托控制的无数冤魂从中飘出。

三、巴尔(Baal)

巴尔是三大魔头中的老二,被称为“破坏之魔”。

很久以前,巴尔曾被古赫拉德里姆人制服并封存于一块红色灵石中,由于灵石的意外裂开,使得巴尔出逃的机会大增。为了阻止它冲破封印,一位名为名叫塔尔·拉什的赫拉德里姆英雄勇敢地站出来,将这块灵石置入自己的心中,希望依靠自己的灵魂将巴尔困住。人们将塔尔·拉什同嵌在他心脏中的这块灵石一起,埋入鲁特格尔雷恩城附近的沙漠深处。在游戏的第二幕里,玩家的主要任务便是找寻塔尔·拉什之墓,阻止迪亚伯罗解救巴尔。

巴尔在三大魔头中是历史背景最丰富的一个角色,有关它的故事可以追溯到古代凯尔特人所膜拜的神巴莱纳斯(Belenus),在闪米特族的传说中也有关于它的比较翔实的记载。

巴尔是迦南人、腓尼基人和叙利亚人的原始神之一,其实,在这些民族的心目中,巴尔并非像游戏中所描写的那样是个无恶不作的“破坏之魔”,而是一位善良的生命之神。传说中,当巴尔的兄弟、邪恶之神墨特(Mot)下到凡间破坏世界的时候,巴尔勇敢地站出来向他挑战。经过激烈的战斗,巴尔被墨特打败,当他跪倒在兄长面前的时候,被整个地吞了下去。七年后,巴尔的姐姐安娜特(Anat,游戏第一幕中的女魔安德列斯?)击败墨特,把巴尔从死亡中解救出来。不幸的是,在巴尔复活的过程中,墨特也从死亡中苏醒了过来,据说,直到今天,他俩依然被锁在无休止的战争中,他们之间的斗争造就了四季的变迁,而“巴尔”则成为掌管“生命”、“收获”的神灵(类似于古希腊神话中掌管农业、婚姻与丰饶的女神得墨忒耳)。人们有时也将巴尔称为“Hadad”或“Rimmon”,义为“雷神”;“肥沃之地”则被人们称为“Baal's Land”或“Baal-land”。

肥沃的土地总是与人类的生殖力联系在一起,因此,巴尔同他的姐姐安娜特一起被尊为生产之神,人们认为当他俩交媾的时候会引发暴风雨,而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大地便会干旱。为使他们再次结合,牧师与女祭司纵酒狂欢,希望通过两性相交的行为唤起巴尔的恩惠,降下滋养的雨露。

当犹太人成为这个地区的统治者后,巴尔开始逐渐沦为有害的邪恶之神,成为人们心中的“魔王”(Beelzebub)。巴尔的追随者被冠以卖*、人祭、**等罪名,失去了原先的神圣的光环。犹太人为树立自己心目中的神,很可能有意夸大了这些人的罪行,但当时的确曾发生过大规模的人祭活动,在纳泽雷斯(Nazereth)地区的大型古墓中,人们曾发现过大量婴儿的骸骨。

从此以后,巴尔便与神秘文化联系在了一起。曾经有一本名叫《所罗门之钥》(Lesser Key of Solomon)的古希伯来文献记载了有关巴尔的一些晦涩难解的神话故事,在这本古籍中,巴尔被描述为一位嗓音嘶哑、喜怒无常、拥有无穷权力的王子,他可以授予他所喜爱的人以非常的智慧和隐身的能力,而一般人却很难得到他的哪怕是十分细微的帮助。

在《圣经》里,巴尔被描写为“邪恶之神”,相传他的追随者曾杀害过无数的基督教先知,并曾捣毁过基督圣坛。于是,“巴尔”这个名字便与“Diablo”、“Asmodeus”、“Lucifer”和“Balaam”一起,成为了“撒旦”的代名词。

了解《圣经》的人都知道“摩西十诫”的故事,摩西在领导以色列人民离开埃及后,登上西奈山接受了上帝赐予的十条诫命。由于摩西迟迟没有下山,在山下等候的以色列百姓恐慌起来,以为摩西抛弃了他们,于是要求摩西的长兄亚伦为他们再造了一个神像,以便继续为他们引路。亚伦用百姓们的金首饰铸造了一只金牛犊,以色列人围着金牛犊边唱边跳,以金牛犊为自己的神明。相传这只金牛犊代表的便是巴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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