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勘四法的理校法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18浏览:1收藏

校勘四法的理校法,第1张

“段玉裁曰:‘校书之难,非照本改字不讹不漏之难,定其是非之难。’所谓理校法也。遇无古本可据,或数本互异,而无所适从之时,则须用此法。此法须通识为之,否则卤莽灭裂,以不误为误,而纠纷愈甚矣。故最高妙者此法,最危险者亦此法。昔钱竹汀先生读《后汉书·郭太传》,太至南州过袁奉高一段,疑其词句不伦,举出四征,后得闽嘉靖本,乃知此七十四字为章怀注引谢承书之文,诸本皆儳入正文,惟闽本独不失其旧。今《廿二史考异》中所谓某当作某者,后后得古本证之,往往良是,始服先生之精思为不可及。经学中之王、段,亦庶几焉。若《元典章》之理校法,只敢用之于最显然易见之错误而已,非有确证,不敢藉口理校而凭臆见也。”

即碰到古书无可依据,或数本无所适从时,只好用理校法,以理分析,断其是非。它通常根据史书的体例原则、遣词造句的特色来校勘,需要研究者对古籍、音韵、训诂、历史、典故等知识有很深的造诣。

古籍校勘的前期准备包括下列内容:

1准备底本——校勘古籍所采用的工作本;

2翻书,查目录工具书、各地图书馆古籍目录、官私目录、各种题跋,尽可能全面调查古籍的现存版本、存佚情况、藏本地点;

3鉴别,进行一种版本一种版本的具体翻阅、比较鉴别。主要着力版本的时代先后、卷帙分合、内容多寡、版刻优劣、行款、板式、牌记、题识、印文。及其初刻、补订、传抄、校勘、递修、收藏等过程。

古籍校勘是指对传世文献进行校对和修订的一种学术活动,旨在还原文献原貌、排除差错、恢复经典本义。古籍校勘的前期准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收集文献:古籍校勘的前提是要有原始文献,因此首先需要收集各种版本的文献。这包括不同版本的经典文献、传世文献以及各种注释、释义、诠释等。

确定校勘对象:在众多的版本中,需要确定校勘的对象,即选定一种或几种较为重要、代表性的版本进行比较和修订。

确定校勘方法:校勘方法包括比较校勘、考据校勘和辑佚校勘等,需要根据不同的文献性质和校勘目的选择合适的方法。

校勘

  中国古籍整理的一种方法。校是查校古书中文字的异同,勘是勘正古书流传过程中出现的错误。中国古籍大部分是刊刻本,小部分是手抄本,故难免产生文字上的讹误、缺漏 、增添、颠倒等情况。校勘有4种方式:① 对校。用同一种书较早的本子与其他本子对读,遇有不同处,即注出来,其主旨在校异同,不校是非。②本校。以同一部书前后互证,指明其后文字或记载的异同,并进一步判断其正误。③他校 。以其他有关的书籍对照本书。④理校。凡无其他本子可以依据,或数本互异,无所适从,就凭校者的学识,据理判明其正误。

  校勘,指利用同一书籍的不同版本和有关资料,通过比较核对和分析推理,发现并纠正古籍在流传过程中发生的错误。校,原指古代囚具,即刑枷。《说文》云:"校,木囚也。"如《易经·噬嗑》:"何(荷)校灭耳。"即奴隶肩负刑枷遮掩两耳。刑枷有约束犯人之义,从而引申为考核。如《汉书·食货志上》:"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考核文字也称为校。如骆宾王《帝京篇》:"校文天禄阁。"

  勘,有复核审定的意思。《说文新附》:"勘,校也。"《玉篇》:"勘,覆定也quot;可见,勘与校是近义词。也有人认为,勘字古亦作"刊"。《玉篇》:"刊,削也,定也,除也。"古人写字于竹简,如有错误,则用刀削除改正,然后成为定本,故"刊"有削除复定之义。应劭《风俗通义》云:"刘向为孝成皇帝典校书籍二十余年,皆先竹书,为易刊定。"后世习于"刊"为刊削之义,故将"刊"与"勘"分开,刊指刻书言,勘指定书言。

  校勘一词合用,首见于齐梁(南北朝)时期,如《沈休文集》云:"宜选史传学士谙究流品者,为左民郎、左民尚书,专典校勘。"此指广义校勘,包括今之目录、版本、校勘等内容。至唐宋时期,校勘一词应用渐多,词义则多转为狭义,如宋·欧阳修《文忠集·春秋繁露》云quot;予在馆中校勘群书,见有八十余篇,然多错乱重复。" 主要指校正文字而言。

  校勘,古又称校雠或雠校。雠(chóu 仇),《说文》:"犹〓(yīng英)也。""〓,以言对也。"《正字通》:"言相雠对也。"《韵会》:"犹校也。谓两本相复校,如仇雠也。"由此可知,雠,本义为以言对答,以后逐渐引申,遂与校字义近,而用于校核文字。

校勘学·校勘源流及校勘的基本方法·校勘应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前人有云:校书如扫落叶,随扫随生。极言校勘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当然,从表面上看,拿几本书一对,既轻松,又机械,但这仅仅是表象而已。正如段玉裁和陈垣等人指出的,用诸本对校,确是一种机械的工作,只要有耐心,能细心就可以了。但这只是校勘的第一步工作,而重要的工作则是判定是非,决定弃取,这则要看一个人的功力和学术水平。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说:

校定书籍,亦何容易,自扬雄、刘向方称此职耳。观天下书未遍,不得妄下雌黄。或彼以为非,此以为是;或本同末异;或两文皆欠,不可偏信一隅也。

这就是说,学问不到,很难改得正确,前人十分强调“通儒”校勘,原因就在这里。清代学者段玉裁在《重刊明道二年国语序》中说:

校定之学,识不到则或指瑜为瑕,而疵颣更甚,转不若多存其未校定之本,使学者随其学之浅深以定其瑕瑜,而瑕瑜之真固在。古者之坏于不校者固多,坏于校者尤多。坏于不校者,以校治之; 坏于校者,久且不可治。

段玉裁的意思很清楚,校错的后果更严重,现举一例为证。《韩诗外传》元刊本卷五有载:

用万乘之国则举错而定,一朝之自。《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可谓白矣。谓文王亦可谓大儒已矣。

这段话出自《荀子·儒效篇》,荀文作“举错而定,一朝而伯”,无“诗曰”以下云云。唐杨倞注《荀子》,谓“伯读为霸”,故清代学者赵怀玉(味辛)根据杨注,将《韩诗外传》的“一朝之自”改成“一朝而伯”,并删去“可谓白矣谓”五字。顾千里在给赵味辛的信中谈了对这校改的看法:

今以广圻考之,则 “自”当为 “白”之讹,即《荀子》“伯”亦“白”之误,杨所读非也。何以言之有二书之本文可证也:《荀·儒效篇》又云: “则贵名白,而天下治也。”《王霸篇》云:“仁人之所务白也”句屡见。又云:“故曰一国齐义,一日而白,汤武是也。”《君道篇》云:“欲白贵名。” 《致士篇》云: “而贵名白天下愿。”《天论篇》:“则功名不白。”《外传》卷一同。《荣辱篇》:“身死而名弥白。”《尧问篇》末云:“是其所以名声不白。”然则 “白”也者,固荀卿习用之语,惟此处传写误为“伯”耳。杨他注或云“显白”,或云“明白”,或云“彰明”,其义皆是。而此据误字,望文生义则非。幸《外传》未误,尚可证之。乃元刊既以形近讹为“自”,后来刻本又辄改为“间”,遂无由知其当为“白”矣。下文“可谓白矣”云云,若依此说,而作申说上文之 “白”解,则不须复删而已,无不可通矣。

(《与赵味辛论〈韩诗外传〉误字书》,见 《思适斋集》卷六)

据《白虎通·爵》引《春秋元命苞》:“伯之为言白也,明白于德也。”故《荀子》作“伯”犹不算大错,但杨倞“伯读为霸”,赋伯以霸意,则完全错了。因不明“一朝而白”之意,将其改为“一朝之间”,从而掩盖了“白”、“自”,乃至于“伯”之间的讹误演变过程,难怪段玉裁有书 “坏于校者尤多”的感叹。

然而,校书毕竟是学术研究的基础性工作,很多学者都不免涉足此事,为了避免前人指出的弊病,有几点是务必要注意的:

①凡校一书,一定要将其版本、前人校勘成果调查清楚,以便统观全局。

②校勘强调重证据,如果有确凿证据才改,没有证据即存疑,就不会出现较大纰漏。

③不要借“理校”一说,主观臆测,妄改原文,否则是很危险的。

校勘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研究成果多体现于点校的古籍中,而专门论述校勘学的著述较少。除上文多有引证的陈垣《校勘学释例》外,还有蒋元卿《校雠学史》、倪其心《校勘学大纲》,以及王云海、裴汝诚《校勘述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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