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奇谈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18浏览:1收藏

中国少数民族奇谈,第1张

彝族,过去是奉以祖先崇拜为主的多神崇拜,该族的巫师叫毕摩,因为他们在保存和传播宗教及民族文化方面曾发挥重要作用,因而被神化了。该族的神话传说中,提到远古时天地有过三次大的变化:第一次因天上有六个月亮,七个太阳,天官派毕摩下凡,用马桑枝与铁茎草扫除了宇宙的孽障。第二次是风暴肆虐,也是毕摩下凡拯救了人间。第三次洪水泛滥,天官派了三个毕摩携带经书下凡。他们各骑黄牛一头,经书便拴在牛角上。经过汪洋大水时,经书被浸湿了。经书放在青树叶上晒,被沾破了一半,所以彝文经书不全了。另有一说是被老鹰抓破了一半。因此,经书便被视为“天书”。这里所说的“天书”,便是彝族古老文化集大成的彝经。其中最著名的彝经典籍《西南彝志“,原名的意译是”影形及清浊二气“。全书共37万余彝文文字,在黔西北水西地区发现,是目前所见到记载彝族古史和文化最全面的书。该书开篇便是创世神话。

纳西族的2400多种,其中大神有220多个,善神60多个,恶神60多个,一般神90多个,女神20多个,胜利神120多个。此外,还有雷神、山神、护法手摩卡神半人、神化的巫师东巴等等。有神便有神的故事。可见东已经中保存神话之丰富。纳西族有学者说,东巴文学的主体是神话。东巴神话与东巴祭礼互相依存。虚幻的色彩,想象的魅力,信仰的忠诚,迷茫的氛围,构成了一个人神相依、人神相通了人神难分、神为人形的神秘世界。后人正是通过这个五色绚丽的神界,窥视那逝去久远的古代社会。

居住在我国东北边境的鄂温克族,自称是”住在大山林中的人们“,善于狞猎、驯鹿,仍有熊图腾崇拜的残余。他们猎到熊以后,有一系列的崇拜仪式和禁忌,先将熊的头和骨、五脏等用桦树条或干草包好,挂在树上,进行风葬,然后向其敬烟、叩拜、做哀哭状,意思是对祖先的悼念,求得熊图腾的宽恕。

为什么鄂温克人会把熊视为祖先呢,他们的神话传说是这样解释的:有一个猎人进山打猎的时候,突然被一只母熊抓住了。母熊把他带进山洞,强迫猎人与她成婚。猎人被迫元奈,便在山洞里和母熊共同生活了几年,直到他们生了一只小熊。后来猎人乘机从山洞中逃了出来。母熊发现猎人逃走了。便抱着小熊追赶就把小熊当场撕成两半,一半抛向猎人,一半留在身边。留在身边的成了后来的熊,抛给猎人的就是后来的鄂温克人。这当然很荒诞,哪有熊会变人的,这便是他们远古祖先图腾观念的反映。鄂伦春族与鄂温克族同源,“原是一个古老部落的两个亲近的分支” ②,因此这两个民族流传着完全相同的关于熊祖先的神话,鄂伦春还有一系列复杂的猎熊祭熊的仪式,其目的之一是为了怕他们认为有灵性的熊对猎人与分食熊肉的人进行报复。风葬时,还要唱一首风葬的歌,歌词的内容,其中隐含这样的意思:不是我们打死了你,而是你的寿命到了,自己死去的。他们称雄熊为祖父、舅舅,称雌熊为祖母③。鄂温克与鄂伦春的熊祖先神话,属于比较单纯的动物图腾神话,没有与后世的其它传说故事相混在一起。西南少数民族此类神话更不鲜见。怒族传说,他们的始祖是蛇与蜂交配所生,藏族说猴子与岩妖交配才有了人类。彝族崇拜的动物有虎、鹿、猴、水牛、绵羊、岩羊、猪子、熊、鼠、鹰、自鸡、绿斑鸠鸟等等。西双版纳的勤纳的克木人,直至80年代初,还保留着完整的图腾制度,形式相当原始。克木人对所信奉的图腾动物,不捕不吃,连摸一摸都认为是不敬。

小麻雀氏族的图腾神话说:有一男子守旱谷地。谷子成熟了,各种鸟都飞来吃。他一天到晚,边敲竹筒边大声喊叫驱逐雀鸟。一天中午,天气闷热,他就用刀来削黄瓜吃。正用刀口往嘴里送黄瓜时,突然一群小米雀来吃谷子,他慌忙大声吼叫着赶雀,刀子将嘴划开,人死了。从此,小米雀就成了这户子孙的姓氏①。

傣族的泼水节神话传说,既与宗教信仰有关,也与傣族人民居位地特殊的地理气候有关,人们选择当地旱季与网季交替的季节欢度节日,意味人们要进入耕耘的农忙时节。同时,民间也流传着几种不同的传说。其中最古老的传说保存在一部长篇史诗《巴达麻嘎捧尚罗》①中。该史诗的整理本汉译文约13000行左右。

史诗保存了傣族古老的庞大的神系世界。其中历法神捧麻远冉狂傲无礼,天王玛哈捧使其闭目睡倒10万年。想不到此神的七个女儿与第三层天神帕雅英相勾结。七个女儿为了帕雅英的主后,使用七个姐妹的头发所作的弓,割下了父亲的头颅,闯下了大祸。神们为了救活捧麻远冉,只好到森林里砍下了大象的头为他安上,此神从此便成为象首之神。

七个女儿因犯了杀神父之罪,被赶下天层,她们轮流抱着神首赎罪。七女轮流抱,一人抱头,其余六人不断泼水,免成火灾。要一直泼到神头不再喷火,七女的罪才算赎清。这是傣族著名的关于泼水节的早期内容。随着小乘佛教由印度传入傣族地区,泼水节传说的内容便有了改变,将这一天说成是佛的生日,又叫”浴佛节“。据说释迦牟尼成佛之前,在河里洗了一次澡,精神爽快,身体感觉甚佳,才得彻底觉悟而成佛。佛徒为效法佛祖,也希望经过洗浴后成佛,故佛寺中这天要举行浴佛的盛典,并相互泼水。其实这是晚出的。现代人过泼水节,多是相互嬉戏,相互祝福,已没有多少宗教色彩。自从人类进入父系氏族社会以后,男性祖先取代了女性祖先的地位。在生产、经济和生活,以至宗教领域里,男性都取而代之,唯有一件事,是男性永远也取代不了的,即生育后代。然而繁衍后代关系到一个族的生存兴衰,伟大而神圣,。男性为了争得这最后一块地盘,认为男子跟女子一样,不需要异性,同样能生育子女,因此中外神话都有男人生孩子的传说,还产生了相应的风俗。13至14世纪意大利的旅行家马可波罗,曾经这样写过他在云南地区的见闻:“这地方的人,流行一种奇异的习惯。孕妇一经分娩,就马上起床,把婴儿洗干净包好后,交给他的丈夫,丈夫立即坐在床上,接替她的位置,一担负起护理婴儿的责任,共须看护40天。孩子一生下后,一会儿,这一家的亲戚、朋友都来向他道喜。而她的妻子则照常料理家务,送饮食到床头给丈夫吃,并在身旁边哺乳。”这正是男子企图争夺生育权的心理在风俗上的表现。由此可见,两性之间曾经有过争夺生育权的斗争。

这种有趣的社会现象在中国防神话传说里有生动的反映。高山族是这样解释人类诞生的:一块巨石裂开,从中走出一个男子。海波奔涌,海涛奔向竹林,一根大竹突然裂开,从叫L跳出了一位男子。这两个兴趣相投,形影不离,在睡梦中彼此的膝头相互摩擦了一下,一人右膝生出了一个男孩,另一人的左膝生下了一个女孩。这一男一女,便是雅美人的祖先。牙美人,分布于台湾岛东南70公里的兰屿岛上击1977年统计,人口约2500人。他们这一神话的内容很古老,所谓两膝相擦生孩子的男神,实际是两个不同氏族的象征。也就是说,以巨石为主图腾的氏族与另一个以大竹为图腾的氏族的后代实行外婚制。按生理特点,应是一男一女的结合生育后代,然后他们的后代再相配。因为到父系社会以后,女神一变而为男神,所以成了两位男神结合生子女的奇谈。

阿布卡赫赫经过千难万劫,虽然暂时打败了她的对手恶神耶鲁里,也还是改变不了历史的命运。又不知过了多少年代,这位女天神本身竟逐渐转化成了男天神,改称为阿布卡恩都里。从此,他是宇宙之主,享受人间的祭祀。此神已有专横独断的特点,酷似英雄时期的部落首领。

看来,神间确实是人界的折射,男神夺女神之权多么不容易,达到六亲不认,你死我活的程度。战斗惊心动魄,对战败者的制裁严酷无情,与古巴比伦神话中的儿杀母,希腊神话中的子除父相比,有异曲同工之妙。人们对天象进行解释时,加以人格化塑造了各种形象。其中,尤以太阳神话和月亮神话最绚丽多彩。

世界上许多民族都崇拜太阳,都有自己的太阳神。从总体上看,太阳崇拜与太阳神话的积极因素是主要的。不过中国古籍中留下的太阳神已经不是原始形态,大都是人格化了的男性神灵。他们或俊美,或威严,无一不光辉四射,是温煦、热烈和明亮的源泉。请看楚人的太阳神多么气派:嗷将出兮东方,照吾槛兮扶桑。抚余马兮安驱,夜皎皎兮既明。驾龙车舟兮乘雷,载云旗兮委蛇……青云衣兮白霓裳,举长矢,兮射天狼!操余弧兮反沦降,援北斗兮酌桂浆!撰余咎兮高驼翔①,杳冥冥兮以东行!(《楚辞·九歌·东君》〉

这位太阳神从东方的扶桑树升起,骑着马儿慢慢前行,使皎皎的夜晚转为明亮。这位太阳神,驾龙车啊乘风雷,上面载着的云旗就像弯弯曲曲的长蛇。这位太阳神,青云为衣,白云为裳,放出的光芒就像射天狼(星〉的锐箭。这位太阳神自称要举起弓来除掉灾星天狼再下降,要引来北斗(星〉,以便共酌名酒桂浆。那时将挽起缰绳,高高地飞翔,穿过那冥冥之境再回到东方。作为自然神灵,人们认为太阳神从东到西是从天空越过的,然后又从西到东穿行于冥冥地底返回东方,就像我们感觉上的太阳似乎总是从水面升起,又沉入水下。作为人格化了的太阳神,驾驭着风雷星云,为人间驱邪恶,除黑暗,是一位仪表非凡的善神。楚人崇拜太阳神,已无不同意见都是女神喜爱和的儿子。羲和给太阳儿子在甘渊中洗澡,主管儿子们的出入。太阳乘着六条龙的车子时,羲和还给太阳驾车。这些基本情节分散地载入了《山海经》。太阳之母喜爱和显然是企图用模仿巫术掌握太阳之女巫的神化。

中国上古神话说月亮的母亲是常羲,为月亮驾车的是望舒。古人还用月亮的死而复生来解释月亮的圆缺。由于月亮和太阳的关系密切,有的民族把月亮和太阳称为一对,把它们看作是一块儿的,或者是兄妹,或者是夫妻。

尽管星辰对人的影响不如太阳那么大,那么直接,然而太阳、月亮在天空只有二个,而星星却多得数也数不清。又因为星象的变化,有时跟人事的变化发生巧合,使古人又得出了许多非科学的认识,对星辰赋与各种神秘的解释,把有的星说成是神所在之地,或有的星本身便是神。星界同时是神界,星神观便是这么出现的。民间风俗中的福、禄、寿三神,最早便出自星辰崇拜,叫司命之神、司禄之神、司寿之神。楚辞《九歌》的《大司命》与《少司命》便是屈原根据民间祭祀司命神的祷词再创作的。司命,即掌管人的生命。司命,又是星名与神名,此种神在天神中地位不是很高,只对主要天神起辅助作用,可是在屋神中地位很突出,常跟人间打交道,若发现人间有过错,便向天帝打报告,根据情节的轻重,酌情减去寿命三天或300天。

数以百计的少数民族的史诗,其中有的已将一个民族的神话传说系统化。傣族史诗《巴达麻嘎捧尚罗》(即《创让之神训,开篇所述是茫茫太空,只有滚动的烟雾和升腾的气浪,加上呼啸的大风和晃荡的大水从气浪中诞生了太空巨神英叭(即气浪或光被之神〉。此神的母亲是气浪,父亲是大风。后来,水中又出现了一条水神鱼。巨神英叭用自己身上的污垢捏成了一个大果(即地球〉和一只大象。天分16层,英叭所创造的神分别住在16层天上,组成了庞大的神系。神造的人相婚配,繁殖的人越来越多,在绿蛇的引流下吃了神界的疾病果,从此人便有了死亡,而蛇只蜕皮,却因为生陆文艰苦,人们也存在某些离奇的幻想。比如瑶族神话说,古代的谷粒曾经有葫芦那么大,一-颗米重几两,不需要播种,它们自生自长,成熟以后,使顺着大道小道滚进各家各户的粮仓。因此大家都不愁吃,逐渐懒起来。谷神一气之下,回到天上去了。人们费尽周折,把谷神重新请回地上,可大谷子都变成了小谷子。

除了对谷神的崇拜,在母系氏族图腾制占统治地位的时期,因为碰上某种大幸运,或遭受到某种意外的不幸,恰恰与某种植物发生了偶然的联系,这种植物便有可能成为图腾。如《维吾尔史略》曾讲了一个树祖的故事:在士拉和色楞格两河汇流的忽木阙术地方,有两棵连枝树,两树之间有一小土堆,土堆渐大,内有五室,每室坐一婴儿,当地人认为是天赐小儿,待他们长大以后,大家推举其中最小最聪明的那个当领袖。树之子把部落:治理得很兴旺。

中国少数民族的地理分布

中国各民族的地理分布是在过去几千年的历史上逐渐形成的。近代以来,其基本而貌大致稳定下来,从中可总结出以下几方面特点:

(1)在水平方向上,汉族基本上全分布于国土的东半部,少数民族在西半部;汉族在沿海和国土的中央,少数民族则分布于边疆。图6为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分布图,可清楚地反映出以上特点。

据统计,在中国18000公里大陆海岸线中,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仅占9%;而在中国22800公里国界线中,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却占到85%。考虑到即使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中也有大量汉人居住(平均比重达55%),则上述特点表现得更为典型。例如广西是省一级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但总人口中少数民族比重不足40%,且绝大部分分布于西半部,而东半部包括沿海地区则是汉人的聚居区。

(2)在垂直方向上,汉族基本上全分布于平原和丘陵地区,少数民族则多分布于山地和高原。地理学上常把中国的地势自西向东划分为三大阶梯:西南部海拔4000米以上的青藏高原是最高的第一级,这里传统的聚居民族是藏族。大兴安岭椞�猩绥巫山椦┓迳绥十万大山连线以东,是地势最低平的第三级阶梯,海拔高程均在1000米以下,大部分不足200米,除长白山地外,基本上是清一色的汉族聚居区。以上连线向西直至青藏高原为第二阶梯,高程多在1000~2000米之间,这里是汉族和中国绝大多数少数民族混居的地方;大体上说,在第二阶梯上,汉族仍分布于较低的部位,少数民族则分市于较高的部位。第二阶梯向第一阶梯过渡的斜坡上,少数民族种类最多,是中国民族和语言成分最复杂的地带。但即使在这样的地带,民族分布也有一定的规律性,一般而言:以农耕为主、经济文化水平较高的民族分布部位较低;以畜牧业为主的民族分布部位较高;尚以游耕游牧甚至刀耕火种方式为主,经济文化最落后的民族分布部位则最高。例如在新疆,维吾尔、汉、回诸族分布部位最低,其他民族则较高,其中南疆的柯尔克孜族分布高程为2500~3000米,塔吉克族为3000~4500米;北疆的蒙古族在1500米上下,哈萨克族则达2000米上下。又如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地势海拔高程在500~2500米之间,傣族和汉族即分布于其中最低平的河谷平坝区,丘陵和半山区分布有布朗族、哈尼族和彝族,山顶则居住着拉祜族。在四川省,汉族主要聚居于海拔200~700米的盆地和河谷平原及丘陵区,土家族、苗族在400~1000米,傣族、布依族在700~1500米,彝、羌、纳西、僳僳等族在1500~2500来,藏族则分布在3000~4500米的高原上。

(3)少数民族聚居区相对地广人稀,经济、文化发展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90年底,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共包括5个省级、62个地级、71个市级、589个县级行政区,总面积为61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643%,总人口为152957万人,占全国134%;人口密度仅每平方公里248人,既低于119人的全国平均数,比汉族地区的2887人则相差更远。从经济、文化发展上看,直到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各少数民族不仅明显低于汉族的水平,其内部差异也极大,在社会发展阶段上已达到与汉族大体相似的封建制社会的,有壮、回、维吾尔、朝鲜、满、布依、白、土家、侗、苗等30多个民族,以及蒙古、彝、黎、几个民族的大部分和藏族的一小部分,共约3000万人,占当时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84%。处于封建农(牧)奴制社会的,包括藏族的大部分,蒙古族的一小部分,以及傣族和哈尼族,共400余万人,占11%。处于奴隶制社会的,主要是彝族的一部分,约100万人,占3%。尚处于原始公社制社会的有独龙、怒、僳僳、景颇、佤、布朗、拉祜、鄂伦春、鄂温克等民族,及黎族和高山族的一部分,计约60万人,占2%。新中国成立后,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速度普遍高于全国平均数,但总的说来迄今仍处于后进状态。1990年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农业总产值和工业总产值分别占全国62%和34%,大大低于其134%的人口比重。

(4)各民族人口的相互混居日趋广泛。新中国成立以来这椞氐阌任�飨裕��蚓驮谟诰�谩⑽幕�飨钍乱档姆⒄挂约吧偈�褡宓匚坏目涨疤岣撸�蟠蟠俳�巳丝谇ㄒ疲�煌�褡逯�涞耐ɑ楸裙�ヒ蚕灾�龆唷P轮泄�闪⒑螅�泄�负趺恳桓龅厍�用竦拿褡宄煞侄既涨鞲丛印H缟虾J校琠1949年少数民族的族别仅12个,至1982和1990年已分别增至39个和44个。山东省的少数民族族别由1953年的16个增加到1990年的53个,同期内宁夏由10个增加到34个,北京市更由38个增加到55个,成为全国第一个民族成分齐全的一级行政区。1990年,分布遍及大陆全部30个省、市、区的民族有23个;遍及29和28个省、市、区的各5个;最少的塔吉克族也分布在9个省、市、区。

中国的少数民族由于人口规模、历史发展特点以及经济文化类型不同,在地理分布上也表现出各自不同的特色(表12)。大多数民族在分布上都相对集中,有的甚至高度集中。一些人数较多的民族,分布范围很广,其地域一般都是连续的。如藏族聚居区面积广达200万平方公里,跨西藏、青海、四川、甘肃、云南5省、区,连绵成片。蒙古族分布范围近150万平方公里,跨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甘肃、新疆等省、区,也基本成片。情况类似的还有壮、维吾尔、土家、朝鲜、布依等族。一些人数较少的民族基本上集中在一个省或自治区内,即使在一个省、区内,也往往集中在有限的几个县,甚至几个乡内,典型的如基诺、羌、布朗、毛南、阿昌、德昂、怒、普米等族。此外,有几个民族在地理分布上具有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如回、苗、满、畲等族。其中回族是全国分布最广泛的少数民族,遍及大陆975%的市、县,满族的比率也高达88%以上。在地理分布上表现得最为奇特的民族是锡伯族和达斡尔族,他们中的一部分在东北,另一部分却在新疆,民族处在一分为二,相隔万里的状态,这是历史人口迁移造成的独特人文地理现象。

表12 1990年中国大陆各少数民族的分布

续表

说明:聚居区有部分重叠。

表示零星、分散或极小。

壮族是中国人口最多的一个少数民族,集中分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占自治区总人口335%),其中西部尤为密集,此外,云南省东南部与广西毗邻处人数也较多。壮族在这一地区历史悠久,是由古代“百越”的一支发展而来,秦、汉以后史书称为“西瓯”、“骆越”“乌浒”、“俚”、“僚”等,宋代后才有“撞”的名称,新中国成立初期称为僮族,1965年后改称壮族。

满族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较为重要的民族。其族源可追溯到2000多年前的肃慎,1000多年前的挹娄、勿吉、靺鞨以及更晚些时的女真,他们都生活在东北三省。明朝时,女真族迁至目前辽宁省境内,到明末演变形成为满族。满族入主中原后,几乎倾族入关,散布各地,人口分布之广泛在中国少数民族中仅次于回族。相对集中的聚居区主要为辽宁省东部,次为河北省东北部。全旅居住在长城以北的占90%以上。

回族是中国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也是长城以南、长江以北广大地区内最重要的少数民族。其相对集中的聚居区有两大块,一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当地回族人口占全自治区总人口328%),二是甘肃、青海两省的毗邻地区。在黄淮海大平原上,回族的绝对人数也不小,且城镇人口比重很大(河南省的睢县、宁陵、淮阳、太康、沈丘5县的县城均称回族镇)。回族的祖先是唐、宋的“回回”以及元代从中、西亚迁入中国的“色目人”,以后又吸收融合了一部分汉、蒙古、维吾尔等民族成分,至明代逐渐发展形成为中国的一个新民族,迄今已有约700年的历史。

苗族的历史非常悠久。古籍中提到的居住在江、淮一带,后迁至洞庭湖地区的“三苗”,可能就是该族的祖先。以后由于汉人南迁的压力,苗族不断后移并逐渐分散。目前巳遍布西南、中南许多山区,以贵州省南半部最为集中。苗族一般以一到几个村寨为单位,同其他民族交错杂居,本民族则不甚连贯,形成地域分布上典型的大分散、小集中特点。由于长期分散,苗族各部分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比较显著,这在其他少数民族中是不多见的。

维吾尔族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主体民族(占自治区总人口475%),主要分布于天山以南各地及伊犁河谷地,北疆则为数不多。其前身是战国时期游牧于中国北部和西北部广大地区的“丁零”,后因战乱大部分迁至目前的南疆地区,吸收融合了当地的一些其他民族,整个历史也十分悠久。

彝族集中分布于四川、云南、贵州3省毗邻地区,聚居区大致连成一片,其核心是四川省西南部著名的大、小凉山,以及有“云南小凉山”之称的滇北山区;此外,云南省的中、南部分布也不少。在民族渊源上,彝族及在语言上同属一个语支的哈尼、纳西、僳僳、拉祜等族与中国西部的古民族氏、羌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秦、汉之际,彝族的祖先即已居住在川西南和滇中地区,后来分布范围逐渐扩大,终于发展成为西南3省中人数最多、聚居区面积最大的一个少数民族。

土家族很可能是古代巴人的后裔,大约在五代时期开始形成为单一民族。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及地域邻近或混居,土家族受汉族影响很大,许多人被其他民族视为汉族,直到1956年才确定了单一民族的性质。最近10余年,由于民族成分的大量更改,土家族人口激增,跃为中国较大民族之一。土家族集中分布于湖南、湖北、四川3省毗邻地区,其中湖南省的土家族确定民族成分时间较早,湖北、四川两省则较晚。

蒙古族是又一个对中国历史起过重要作用的少数民族。目前其分布范围东起大兴安岭,南迄长城,西至天山南北,占据了中国北方草原地带的很大一部分。除此之外,散布各地的蒙古族也不少,分布之广在各少数民族中仅次于回、满2族。这些属散居性质的蒙古族有相当一部分同元、清两代驻扎各地的蒙古军有着渊源关系,典型的如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的刘营村,过去是蒙古军驻地,目前仅此一村即集中了全省蒙古族的近半数。

藏族最早居住在西藏的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地带,后来逐渐向外扩展,目前聚居范围已几乎同整个青藏高原相当,面积之大在全国各少数民族中首屈一指。在千百年的漫长岁月中,藏族同胞养成了对海拔4000米左右的高原环境的独特适应性,因此与其他民族混居的情况较少。相反,藏族对低地环境也不大适应,所以分布在青藏高原以外的不足03%。

布依族一般被认为是古代“百越”中的一支,与壮族具有同源的关系。其聚居区一直位于贵州省的中南部和西南部,这一带在西汉属夜郎国,故有人认为布依族渊源于“夜郎”。

侗族也是古代“百越”的一支,与壮族也有密切关系。他们长期居住在贵州省东南部,及与之毗邻的湘西、桂北山区。

瑶族可能起源于秦、汉时代的长沙“武陵蛮”。初期多分布在湖南省境内,以后逐渐向西、向南扩散,目前以广西人数最多;聚居区不甚连续,也具有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各部分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也比较明显。

朝鲜族基本上不是中国境内土生土长的民族,而是从邻国朝鲜迁来的。移民大约开始于17世纪末,至19世纪中后期达到高潮。其分布范围主要集中于图们江流域和鸭绿江流域,主体是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00多年前这一大片地区基本上还处于原始状态,朝鲜族的迁入为该地区的开发建设作出了贡献。

白族历来集中居住在云南省著名的苍山洱海地区,即目前的大理白族自治州。在唐代和宋代,这里曾先后建立过包括白族在内的南诏和大理两个地方政权,历史也很悠久。

以上概述了中国14个人口在150万以上的少数民族的分布情况,其他民族人数较少,聚居区范围一般都不大,也比较集中,这里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中国各地族人口在地理分布上具有显著的不均衡现象。尽管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和人口的迁移,许多地区的民族成分都在逐渐增多,但值得指出的是这些成分中的大多数都属于远离其传统聚居地的“散居民族”,这与边疆地区那些土生土长、历史悠久的“聚居民族”在人口规模及其集中度上是有显著区别的。如黑龙江省1990年民族成分虽多达49个,但其中的佤、怒、珞巴、基诺4族均只有1人,拉祜、布朗、撒拉、乌孜别克4族各为2人,僳僳、塔塔尔两族各为3人,这些就是典型的“散居民族”。

由于以上原因,中国大陆30个省、市、自治区尽管民族种类数相差不多(1990年最多的北京市为56个,最少的宁夏为34个),但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比重却相差悬殊(表13)。根据这一比重,可把大陆30个省、市、自治区划分为4种类型:

(1)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比重不足1%,基本属于纯汉族聚居区,包括江苏、江西、山西、上海、陕西、浙江、广东、安徽、山东9省、市。

(2)少数民族比重为1~15%。汉族虽仍占绝对优势,但少数民族也达到一定规模,并出现了少数民族占优势的局部地区。包括河南、福建、天津、北京、河北、湖北、四川、黑龙江、湖南、甘肃、吉林等11个省、市。

(3)少数民族比重为15~50%。汉族在总人口中仍居多数,但少数民族已达到较大规模。包括辽宁、内蒙古、海南、宁夏、云南、贵州、广西、青海等8个省、区。

(4)少数民族在总人口中占绝对优势,汉族则居少数,包括新疆、西藏两个自治区。

中国台湾省1990年总人口中,汉族占9829%,所谓“原住民”即高山族占165%,其他民族占006%,汉族占据绝对优势。

各民族人口在城乡分布上差异也很大,特点有三:

首先,城市民族成分比乡村复杂。如上海12个市区1990年民族成分最多的达35个,而9个郊县最多的仅22个。从全国看,北京的市区民族成分有56个,已全部齐全;民族成分最单纯的是西藏南部的喜马拉雅山区和藏北高原,其中的革吉、改则、聂荣、岗巴、谢通门、白朗6县都仅有藏、汉两个民族成分,是全国最少的。

其次,在汉族聚居区,少数民族主要集中于城市,乡村则较少。如北京的城区和近郊区总人口中,少数民族占464%,而远郊区和各县仅为268%;上海的市区少数民族比重为071%,郊县仅为007%。

第三,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汉族主要集中于城市,乡村则较少。如新疆的16个市,总人口中汉族占6313%,而71个县的总人口中,汉族仅占2559%。西藏两个市的汉族比重为1979%,76个县仅为191%。这在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是普遍规律。汉族虽然主要集中于城市,但仍遍及少数民族聚居的每一个县。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全国汉族比重最低的一个县是西藏的谢通门县,仅为135‰。西藏76个县中有51个县汉族比重小于1%。在新疆,汉族比重最低的是和田县,为080%。在青海和宁夏分别是杂多县(122%)和泾源县(315%)。在四川省是石渠县(259%)。此外,广西的最西部,也是汉族比重特低的地区。由于人口迁移模式的变动,加上汉族相对于少数民族人口出生率较低,汉族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口中的比重自六七十年代达到峰值后,正普遍趋于缩小。以第四次人口普查同第三次普查相比,在西藏各县中汉族所占的最低比重由145‰降至135‰,下降了01个千分点;该比重在新疆下降了03个百分点,在青海和四川下降了05个百分点,在宁夏下降了025个百分点,看来这一变化是个长期性的趋势。表131990年中国大陆30个省、市、自治区的民族构成省市区与称\民族数\少数民族比重(%)\1982~1990年增长率(%)\省市区名称\民族数\少数民族比重(%)\1982~1990年增长率(%)

不止。

“百越族”,即古越族。“百越族”是后人由“百越”引申而来,实际并无“百越族”这个民族,正确称谓是古越人,古越族是远古时代世居在南方百越一带的古老族群。“百越”是古代中原部落对长江以南地区诸多部落的泛称。因这些部落纷杂且中原人对他们不甚了解,故谓“百”。文献上也有“诸越”等称呼。

《过秦论》“南取百越之地”,《采草药》“诸越则桃李冬实”。在先秦古籍中,对于东南地区的土著部落,常统称之为“越”。如吕思勉先生所指出,“自江以南则曰越”。在此广大区域内,实际上存在众多部落,故不同地区的土著又各有异名,或称“吴越”(苏南浙北一带)、或称“闽越”(福建一带)、或称“扬越”(江西湖南一带)、或称“南越”(广东一带)、或称“西瓯ou”(广西西部一带)、或称“骆越”(即雒越,今越南北部和广西南部一带)等等。[1]

唐宋以来,随着越人逐渐整合于南迁的汉族之中,先后形成广府、潮州(福佬)、客家等不同民系,而未被融入汉族的越人,则逐渐发展成壮、黎、瑶、畲等边疆族群

红河州的少数民族主要有:彝族、苗族、傣族、壮族、瑶族、回族、布依族、拉祜族、布朗族

红河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州,有10个世居民族,有241万少数民族人口,少数民族占红河州总人口的575%,民族聚居区占红河州国土面积的98%。

以彝族和哈尼族为主,彝族达10858万人,占总人口的2448%;哈尼族达8086万人,占总人口的1823%。人口超过10万人的有彝族、哈尼族、苗族、傣族、壮族。

扩展资料:

云南红河州的主要少数民族:

1、彝族

彝族古籍文献丰富,全州散存于民间的彝文古籍二千多卷,著名文献有《尼苏夺节》、《彝族创世纪》、《太阳历》等。经典的舞蹈有哈尼族的芒鼓舞、乐作舞,彝族阿细跳月、烟盒舞,苗族芦笙舞等。

经典音乐有石屏彝族的海菜腔等。《哈尼四季生产调》、哈尼族多声部音乐、彝族烟盒舞、彝族海菜腔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民族乐器有彝族的巴乌、口弦,苗族的芦笙,傣族的葫芦丝等。图腾崇拜有哈尼族的祭龙,彝族的祭火、祭山等。

2、哈尼族

哈尼族

哈尼族是云南特有的少数民族之一。

哈尼族有悠久的历史,与彝族、拉祜族永源于古代的诸羌部落。隋唐时期,哈尼族与彝族的先民同被称为“乌蛮”部落。当时,滇南、滇东北的“乌蛮”部落,被成为“南中”、“三十七蛮部”,其中“因远”、“思陀”、“溪处”、“落恐”、“王弄”等七部多为“和蛮”(“和泥”),为哈尼族的先民。

公元937年,南诏通海节度使段思平曾联合“三十七部”进军大理,推翻了篡夺南诏政权的“大义宁国”,建立了大理国。哈尼族的社会形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已基本进入封建社会,由于历史等方面的原因,红河南岸的哈尼族地区仍处于封建领主经济向地主经济过渡的地区。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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