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著名家规 那些要摒弃那些要继承
周公的《诫伯禽书》
周公旦
作者周公旦(约公元前1100年),姓姬,名旦,氏号为周,爵位为公。因采邑在周,称为周公,因谥号为文,又称为周文公。周成王之叔,因成王即位时年少,便辅政成王。相传他制礼作乐,建立典章制度,被尊为儒学奠基人,是孔子最崇敬的古代圣人。
故事周成王亲政后,营造新都洛邑,大封诸侯。他将鲁地封给周公之子伯禽,周公告诫儿子说:“往矣,子无以鲁国骄士。吾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也,又相天下,吾于天下亦不轻矣,然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犹恐失天下之士。吾闻德行宽裕守之以恭者,荣;土地广大守之以俭者,安;禄位尊盛守之以卑者,贵;人众兵强守之以畏者,胜;聪明睿智守之以愚者,哲;博闻强记守之以浅者,智。夫此六者,皆谦德也。夫贵为天子,富有四海,由此德也。不谦而失天下亡其身者,桀纣是也。可不慎欤!”这就是周公的《诫伯禽书》。他告诫儿子伯禽:“你不要因为受封于鲁国就怠慢、轻视人才。我是文王的儿子,武王的弟弟,成王的叔叔,又身兼辅佐皇上的重任,我在天下的地位也不能算轻贱的了。可是,一次沐浴,要多次停下来,握着自己已散的头发,接待宾客,吃一顿饭,要多次停下来,唯恐因怠慢而失去人才。我听说,德行宽裕却恭敬待人,就会得到荣耀;土地广大却克勤克俭,就没有危险;禄位尊盛却谦卑自守,就能常保富贵;人众兵强却心怀敬畏,就能常胜不败;聪明睿智却总认为自己愚钝无知,就是明哲之士;博闻强记却自觉浅陋,那是真正的聪明。这六点都是谦虚谨慎的美德。即使贵为天子,之所以富有四海,也是因为遵循了这些品德。不知谦逊从而招致身死国丧,桀纣就是这样的例子。你怎能不慎重呢?”而伯禽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没过几年就把鲁国治理成民风纯朴、务本重农、崇教敬学的礼仪之邦。
圈点有道是“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周公对儿子的谆谆教诲,可谓良苦用心。
司马谈的《命子迁》
司马迁
作者司马谈(?—前110年),西汉夏阳(今陕西韩城)人。父司马喜,子司马迁。汉武帝时任太史令。汉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年)东巡至泰山,并在山上举行祭祀天地的典礼,史称“封禅大典”。司马谈当时因病留在洛阳,未能从行,深感遗憾,于是抑郁愤恨而死。
故事司马谈学富五车,所以他后来做了汉武帝的太史令,通称太史公,掌管天时星历,还职掌记录,搜集并保存典籍文献。这个职位是武帝新设的官职,可以说是武帝为司马谈“量身定制”的。因此,司马谈对武帝感恩戴德又尽职尽责。由于责任心极强,司马谈在临死的时候,拉着儿子司马迁的手,边哭边嘱咐说:“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并认为,“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这就是司马谈的《命子迁》。司马谈希望自己死后,司马迁能继承他的事业,更不要忘记撰写史书,并认为这是“大孝”。他感到自孔子死后的四百多年间,诸侯兼并,史记断绝,当今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义士等的事迹,作为一名太史而不能尽到写作的职责,内心十分惶惧不安。所以他热切希望司马迁能完成他未竟的大业。司马迁不负父亲之命训,最终写出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名垂青史。
圈点有人说,没有司马谈的《命子迁》,就没有司马迁的《史记》。此话信然。
诸葛亮的《诫子书》和《诫外甥书》
诸葛亮
作者诸葛亮(181-234),字孔明,号卧龙,徐州琅琊阳都(今山东临沂市沂南县)人,三国时期蜀汉丞相。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也是民间传说中著名的智慧人物,经过文学名著《三国演义》的敷衍流传,关于他的许多传奇故事,比如“借东风”“火烧赤壁”“草船借箭”和“空城计”等等,都为中国百姓所熟知。
故事诸葛亮46岁才得子诸葛瞻。他很喜欢这个儿子,希望儿子将来成为国家栋梁。诸葛亮有两个姐姐,二姐所生子叫庞涣,深得诸葛亮喜爱。诸葛亮常年征战,政务缠身,但仍不忘教诲儿辈。他写给诸葛瞻和庞涣的两封家书,被称为《诫子书》和《诫外甥书》。《诫子书》曰:“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慢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治性。年与时驰,意与日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诫外甥书》曰:“夫志当存高远,慕先贤,绝情欲,弃疑滞。使庶几之志揭然有所存,恻然有所感。忍屈伸,去细碎,广咨问,除嫌吝,虽有淹留,何损于美趣,何患于不济。若志不强毅,意气不慷慨,徒碌碌滞于俗,默默束于情,永窜伏不庸,不免于下流。”从两封信中可以看出,他对儿子和外甥的要求是一致的,教育他们要有远大志向,戒绝欲望,心态平和,珍惜光阴,重视学习。
圈点诸葛亮被后人誉为“智慧之化身”,他的《诫子书》和《诫外甥书》可谓两篇充满智慧之语的家训,是古代家训中的名篇。文章短小精悍,阐述修身养性、治学做人的深刻道理,读来发人深省。
颜之推的《颜氏家训》
颜氏家训
作者颜之推(531—591),字介。颜氏原籍琅琊临沂(今山东临沂北),先世随东晋渡江,寓居建康。南北朝时期中国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文学家。他经历南北两朝,深知南北政治、俗尚的弊病,洞悉南学北学的短长,当时所有大小学问,他几乎都钻研过,并且提出自己的见解。他的理论和实践对于后人颇有影响。
故事颜之推“生于乱世,长于戎马,流离播越,闻见已多”。他本着“务先王之道,绍家业之业”的宗旨,结合自己的人生经历、处世哲学、思想学识,写成《颜氏家训》一书训诫子孙。全书共有七卷计二十篇,各篇内容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但主要是以传统儒家思想教育子弟,讲如何修身、治家、处世、为学等,其中不少见解至今仍有借鉴意义。如他提倡学习,反对不学无术;认为学习应以读书为主,又要注意工农商贾等方面的知识;主张“学贵能行”,反对空谈高论,不务实际等。书中许多名句一直广为流传,如:“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也;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积财千万,不如薄技在身。”“幼而学者,如日出之光;老而学者,如秉烛夜行,犹贤与瞑目而无见者也。”“父子之间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矣。”“有志向者,遂能磨砺,以就素业,无履立者,自兹堕慢,便为凡人。”“生不可不惜,不可苟惜。”等等。
圈点历代统治者对《颜氏家训》非常推崇,甚至认为“古今家训,以此为祖”,被后世广为征引,反复刊刻,虽历经千余年而不佚,可见《颜氏家训》影响之大。
唐太宗的《诫皇属》
作者唐太宗李世民(598-649),祖籍陇西,是唐高祖李渊和窦皇后的次子,唐朝第二位皇帝,年号贞观。李世民为帝之后,积极听取群臣的意见,以文治天下,并开疆拓土,虚心纳谏,在国内厉行节约,并使百姓能够休养生息,终于出现了国泰民安的局面,开创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贞观之治”,为后来唐朝一百多年的盛世奠定重要基础。
故事在历代家训中,帝王家训占有特殊位置,其代表作之一就是唐太宗李世民的《诫皇属》。太宗非常注重对皇子们的教育,经常告诫后代,应当遵守道德规范,加强道德修养,掌握治国之道。在《诫皇属》中,唐太宗告诫皇属们说:“朕即位十三年矣,外绝游观之乐,内却声色之娱。汝等生于富贵,长自深宫。夫帝子亲王,先须克己。每著一衣,则悯蚕妇;每餐一食,则念耕夫。至于听断之间,勿先恣其喜怒。朕每亲临庶政,岂敢惮于焦劳。汝等勿鄙人短,勿恃己长,乃可永久富贵,以保贞吉,先贤有言:'逆吾者是吾师,顺吾者是吾贼’。不可不察也。”唐太宗以自己勤勉政事为例,告诫“生于富贵,长自深宫”的皇属克制自己,珍惜财物,不可奢侈,每穿一件衣服、吃一顿饭,都不要忘记蚕妇农夫的辛勤。在听闻决断的时候,不要先入为主,任凭自己的喜怒,要谦虚、善于听取不同意见,不要因为别人有短处就鄙视他们,也不要因为自己有优点就恃才而骄,要把敢于反对你的人当作老师,把逢迎你的人视为贼子。只有这样才能够永久富贵,贞正吉祥。
圈点太宗对皇属都有如此严格要求,“贞观之治”的出现就自然而然了。
包拯家训
作者包拯(999—1062),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字希仁。北宋名臣。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裕六年(1061),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有“包公”“包青天”之美誉。
故事包拯以公廉著称,刚直不阿,执法如山。他在晚年为子孙后代制定了一条家训,云:“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共三十七字,其下押字又云:“仰珙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诏后世。”又十四字。“珙”者即包拯的儿子包珙。包拯的这则家训是他生前对子孙的告诫,并让其子包珙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照后世。这寥寥三十七字,凝聚着包公的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虽千载之下,亦足为世人风范。
圈点包拯的家训,既是他对后人的训诫,也是他一生的品格写照。
欧阳修的《诲学说》
作者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六一居士,吉州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后人将其与韩愈、柳宗元和苏轼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一起被世人称为“唐宋八大家”。
故事欧阳修4岁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对他的教育很严格。为节减开支,母亲用芦苇、木炭作笔,在土地或沙地上教欧阳修认字。母亲还经常用古人刻苦读书的故事来启发他。因此,成为文学家后的欧阳修在家训中希望儿子能继续养成读书的习惯,并从书中学会做人的道理。于是他在教导二儿子欧阳奕努力学习时写下《诲学说》:“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然玉之为物,有不变之常德,虽不琢以为器,而犹不害为玉也。人之性,因物则迁,不学,则舍君子而为小人,可不念哉?”他教诲儿子努力学习,以不断提升自身修养。
圈点欧阳修以“玉”喻“人”,诲学有道,可谓金玉良言。
古代家训家规名言警句汇总如下
1、手持正义,肩挑道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2、与人为善,与邻为友,严己宽人,既往不咎。
3、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勤学苦练,努力登攀。
4、举止稳重,言语文明,团结友爱,永夺先进。
5、宁让人,勿使人让我,宁吃亏,勿使人吃亏。
6、爱护公物,遵纪守法,造福子民,服务社会。
7、勤为本,德为先,和为贵,学在前。
8、尊老敬贤,扶危济困,严以待己,宽以待人。
9、不做亏心事,不赚昧心钱,心里有盏灯,肚里能撑船。
10、人胜我,勿生嫉妒,人弱我,勿生鄙吝。
11、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兢兢业业读书,勤勤恳恳治家。
12、处世以谦让为贵,做人以诚信为本。
13、一日“三省”好处多,来日不唱悔恨歌。
14、少壮不努力,老大被人讥;少壮不立业,老大徒伤悲。
15、家有老千般好,好儿女多行孝,家有孝是希望,精心栽培生长旺。
16、攒钱聚财,取之有道,男女老幼,处之有方。
17、干本份活,行侠义事,做正直人。
18、和睦友善,勤俭节约,科技致富,读书为先。
19、积谷防饥,积德防老,送子读书,儿行孝道。
20、夫妻相敬,举案齐眉,婆媳相让,一家和气。
21、不做亏心事,不怕夜敲门,不怕树影斜,只要身心正。
22、手足贵相助,夫妻贵相从,长幼贵有序,邻里贵宽容。
23、有胆有识,有礼有节,有情有义,有失有得。
24、对贤当举,小人当疏,孝悌当崇,五毒当诛,志存高远。
25、吃不穷,穿不穷,人不读书一世穷。
制定家法或家规是中国家庭教育的一大特点。若从孔夫子庭训儿子孔鲤算起,可说是源远而流长。三国魏嵇康、西晋杜预,各有《家诫》,东晋陶渊明有《责子》,南朝梁徐勉有《戒子书》,都属家训一类,但其卷帙都很小,影响也不大。后,北齐的颜之推作《颜氏家训》,全书七卷二十篇,内容丰富,体例宏大,堪称中国家训之宝典,惠泽后世蔚然成风。
家规家法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子弟的行为,使他们具备良好的教养。但一些过度刻板的教条,会显得迂腐和苛刻,束缚了人的发展。
我帮你补充一下
古代的家规是家族或家庭内部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用于管理家庭成员的行为和维护家庭秩序。古人立家规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
1传承家族传统:古人重视家族的传统和价值观念,并将其作为立家规的基础。这些传统可能涉及到家族特定的信仰、道德准则以及家族历史上的重要人物和事件。
2确定家庭目标与原则:家庭成员会共同商讨并确定家庭的目标和原则。这些目标和原则可能包括教育子女、保持家庭和睦、传承家族文化等。家族成员可以根据特定情况和家庭需求来制定这些目标和原则。
3制定具体规则与责任分工:在家族共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规则和责任分工。这些规则可能涉及到家庭成员的礼仪行为、劳动分工、家务事项等。规则应该合理、明确,同时考虑到每个家庭成员的年龄、性别和能力等因素。
4培养家庭价值观和道德观念:立家规不仅仅是制定一些具体的规则,更重要的是培养家庭成员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这可以通过家族长辈的榜样作用、教育和引导来实现。家庭成员需要了解并内化家庭的核心价值观,如诚信、尊重、勤劳等。
5持续调整和完善:家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和情况的变化,家庭成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家规进行调整和完善。家族中可以定期召开家庭会议,让每个成员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制定家规。
古人立家规的过程强调了家族内部的共识和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旨在建立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当然,在现代社会中,立家规的方式可能有所不同,但目标仍然是构建一个融洽和幸福的家庭。
古代家风的典故如下:
1、司马光的家风:司马光是北宋时期的名臣,他十分注重家风的建设,他的家规十分严格,家中的子孙必须尊重长辈、勤俭持家、讲究礼仪等。他的家风被后人称为“司马门第”,传承至今。
司马光的家规十分严格,要求家族成员不仅要遵守古代的礼仪规范,还要学习文化知识,增长见识,注重品德修养。他认为,这些品质和修养对于家族的传承和发展至关重要。
司马光的家风被后人称为“司马门第”,传承至今。他的家规不仅在当时影响了很多家庭,而且在后来的历史长河中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司马门第的家风,强调了家族间的尊重和团结,塑造了良好的家族氛围,成为中国家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孟母三迁
孟母三迁是中国古代名人孟子的母亲为了教育孟子,三次搬家的故事。据传,孟子的母亲为了教育孟子,先后搬到了离学校更近的地方,使得孟子能够更为方便地上学,最终孟子成为了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和政治家。
孟母三迁的故事告诉我们,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非常重要,家长应该及时调整家庭教育方式,为子女提供更为优质的学习和成长环境。帮助他们取得更好的发展。
3、 毛遂自荐
毛遂自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家风典故之一。据传,毛遂是战国时期魏国的一位贤士,因为精通医术和计策,被人们推荐为魏国国相。而毛遂自己却没有向国君自荐,而是通过创造机会,表现出自己的才华和能力,最终被魏国国君选中。
毛遂自荐的故事告诉我们,家风要注重真才实学,强调实践能力和实际成果,重视实际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而不是仅仅依靠名门之后或家世背景。
一,孝顺父母。二,友爱兄弟。三,别异男女。四,_尚族谊。五,各勤本业。六,崇俭戒奢。七,屏黜异端。八,亲近正人。九,勿事争讼。十,早完国赋。家规只是训诫,要求自愿遵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一条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2023-08-18 23:25:48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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