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是什么类型的古书?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19浏览:1收藏

《尚书》是什么类型的古书?,第1张

《尚书》又称《书》、《书经》,为一部多体裁文献汇编,长期被认为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史书。战国时期总称《书》,汉代改称《尚书》。

《尚书》在作为历史典籍的同时,向来被称为我国最早的散文总集,是和《诗经》并列的一个文体类别。

《尚书》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最早时它被称为 《书》,到了汉代被叫做《尚书》,意思是“上古之书”。汉代以后,《尚书》成为儒家的重要经典之一,所以又叫做《书经》。这部书的写作和编辑年代、作者已很难确定,但在汉代以前就已又了定本。据说孔子曾经编纂过《尚书》,而不少人认为这个说法不可靠。

《尚书》所记载的历史,上起传说中的尧虞舜时代,下至东周(春秋中期),历史约1500多年。它的基本内容是古代帝王的文告和军臣谈话记录,由此可以推断作者很可能是史官。《尚书》作为我国最早的政事史料汇编,记载了虞、夏商、周的许多重要史实,真实的 反映了 这一历史时期的天文、地理、哲学思想、教育、刑法和典章制度等,对后世产生过重要影响,是我们了解古代社会的珍贵史料。

《尚书》用散文写成,按朝代编排,分成《虞书》、《夏书》、《商书》和《周书》。它大致有四种体式:一是“典”,主要记载当时的典章制度;二是“训诰”,包括君臣之间、大臣之间的谈话和祭神的祷告辞;三是“誓”,记录了君王和诸侯的誓众辞;四是“命”,记载了帝王任命官员、赏赐诸侯的册命。《尚书》使用的语言、词汇比较古老,因而较难读懂。

流传至今的《尚书》包括《今文尚书》和《古文尚书》两部分。《今文尚书》共二十八篇,《古文尚书》共二十五篇。从唐代以来,人们把《今文尚书》和《古文尚书》混编在一起后来经过明、清两代的一些学者考证、辨析,确认相传由汉代孔安国传下来的二十五篇《古文尚书》和孔安国写的《尚书传》是伪造的因此被称为《伪古文尚书》和《尚书伪孔传》。这个问题在学术界已成为定论。

现存二十八篇《今文尚书》传说是秦、汉之际的博士伏生传下来的,用当时的文字写成,所以叫做《今文尚书》(《古文尚》用古代文字写成)。其中《虞夏书》四篇,《商书》五篇,《周书》十九篇。我们选录的是《今文尚书》,不包括书《古文尚书》。原文主要依据清代阮元校订的《十三经注疏》注释和译文广泛参考了研究《尚书》的各种专著。

中国最早的典籍是《尚书》。

《尚书》列为重要核心儒家经典之一,“尚”即“上”,《尚书》就是上古的书,它是中国上古历史文献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

《尚书》,最早书名为《书》,约成书于前五世纪,传统《尚书》(又称《今文尚书》)由伏生传下来。传说为上古文化《三坟五典》遗留著作。

西汉学者伏生口述的二十八篇《尚书》为今文《尚书》,鲁恭王在拆除孔子故宅一段墙壁时,发现的另一部《尚书》,为古文《尚书》。西晋永嘉年间战乱,今、古文《尚书》全都散失了。东晋初,豫章内史梅赜给朝廷献上了一部《尚书》,包括《今文尚书》33篇,以及伪《古文尚书》25篇。

扩展资料:

《尚书》是中国最古老的皇室文集,是中国第一部上古历史文件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它保存了商周特别是西周初期的一些重要史料。《尚书》相传由孔子编撰而成,但有些篇目是后来儒家补充进去的。

西汉初存29篇,因用汉代通行的文字隶书抄写,称《今文尚书》。另有相传在汉武帝时从孔子住宅壁中发现的《古文尚书》(现只存篇目和少量佚文,较《今文尚书》多16篇)和东晋梅赜所献的伪《古文尚书》(较《今文尚书》多25篇)。通行的《十三经注疏》本《尚书》,就是《今文尚书》和伪《古文尚书》的合编本。

上古历史文献集。《左传》等引《尚书》文字,分别称《虞书》、《夏书》、《商书》、《周书》,战国时总称为《书》,汉人改称《尚书》,意即“上古帝王之书”(《论衡·正说篇》)。《尚书》的真伪、聚散,极其复杂曲折。2009年清华简中发现了部分早期版本的《尚书》。

—尚书

今文《尚书》珍宝名物初探

 今文《尚书》为最早的传世典籍之一,历代研究者甚众。然于其名物者鲜有问津。今以珍宝类名物为例,掇拾其文,遍检古籍,参以考古发现,明其源流。

 关键词: 尚书;名物;珍宝

 先秦的珍宝名物研究由于上古文献的缺乏,出土文物的限制,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甲骨文、金文受书写工具、书写材料和文体的限制,也很难全面地反映商周名物的实际情况。今文《尚书》是最早的传世典籍之一,多为可信的商周古文,和商周甲骨文、金文是共时的语言材料,正可弥补上古文献的不足。本文试以珍宝名物类为研究重点,探源溯流,源流并重,为先秦名物研究提供早期的书面语料和理论参考。

 一、大龟

 九江纳锡大龟 (虞夏书·禹贡)

 今文《尚书》中,龟共有11见,其中表“卜筮”义的单音词“龟”有7见,称“元龟”的有2见,称“大宝龟”和“大龟”的各一见。关于“大龟”,历代注释家往往释为“长一尺二寸之龟为大龟,甚不易得,得则奉献于上。”都认为是大型的龟类,但具体为何物则语焉不详。如只言其大,则今文《尚书》中多用“元”而非用“大”,且孔传云:“尺二寸曰大龟,出于九江水中,龟不常用,锡命以纳之。”殷人逢事必占,每占必用龟,而此处曰“龟不常用”,可见此处“大龟”与表示“卜筮”义的龟为两物。

 《甲骨文编·附录上》收一篆三体,编号4831的待问字,以《佚》656为例“ ”。《甲984》中所载一般龟的甲骨文为“”、“”,与《佚》656差别很大,徐云峰先生寻思良久,认为此应为“玳瑁”。[1]玳瑁为较大型海产龟类。体长可达1。6米。背及腹部均有坚硬的鳞甲。头部具前额鳞甲2对。鼻孔近于吻端。上颌钩曲,嘴形似鹦鹉,颌缘锯齿状。背面鳞甲,早期呈覆瓦状排列,随年龄增长而变成平置排列,表面光泽,有褐色与浅**相间而成的花纹。分布我国北至山东,南至海南岛的海域。

 甲骨文中的“大龟”的记载多与祭祀有关而非一般的占卜。如《屯南》2363:“◇玳瑁至?用至?”就是用远方到来的玳瑁作祭品,可见殷王朝本身并没有玳瑁,此玳瑁应来自于玳瑁为图腾的北子族。北子族发源于山东渤海湾附近,是以渔猎为生的古族,对商朝一直有朝贡,后迁移至湖北江陵和湖南洞庭湖沿岸地带,继续从事渔猎活动。《禹贡》篇所指之“九江”即为北子族后期生活的地方。1961年,湖北江陵万城从一古墓中出土一批西周前期的铜礼器,共17件,成批的标明“北”、“北子”,证明北子族曾在这一地区生存、活动过。《尔雅·释鱼》:“涪陵郡出大龟,甲可以卜,缘中文似玳瑁,俗呼为灵龟,即今(晋代)蠵龟。”

 玳瑁一词文献中最早的记载当为《淮南子·泰族训》:“瑶碧玉珠,翡翠玳瑁。文彩明朗,润泽若濡。”此处的“玳瑁”实指“玳瑁的甲壳”。玳瑁别称“文甲”,或曰“瑇瑁”。《汉书·西域传赞》:“自是之后,明珠、文甲、通犀、翡羽之珍,盈于后宫。”颜师古引如淳曰:“文甲即瑇瑁也。”

 二、琅玕

 厥贡惟球、琳、琅玕 (虞夏书·禹贡)

 孔传云:“琅玕,石而似玉。”《尚书易解》:“郑玄曰:琅玕,珠也。”《尚书新笺与上古文明》:“琅玕,似珠之玉。”可见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其为珠玉类的美石,可加工成珠状,但其质地,其本原的材料却不得而知。

 《淮南子·地形》:“掘昆仑墟以下地,中有增城九重……上有木禾,其修五寻,珠树、玉树、琼树、不死树在其西,沙棠、琅玕在其东。”《山海经》亦云:“昆仑山有琅玕树。”两帙皆云琅玕来自于琅玕树,碾而为珠。明李时珍《本草纲目·石二·青琅玕》:“时珍曰:琅玕象其声也,可碾为珠,故得珠名。〔集解〕:据诸说,则琅玕生于西北山中及海山崖间……其云生于海底纲取者,是珊瑚非琅玕也。在山为琅玕,在水为珊瑚,亦有碧者。今 地方出一种青珠,与碧靛相似,恐是琅玕所作。”又云“珊瑚生海底,五七珠成林,出为变红色者为上。汉赵佗谓之火树是也。碧色者亦良,昔人谓之青琅玕。”李时珍以产地、颜色将琅玕分为两类似可商榷。《灵异兼图》云:“琅玕青色,生海底,以网挂得之,初出水红色,久而青黑,击之有金石之声,与珊瑚相类。”实际已经指出从产地、颜 分琅玕、珊瑚没有任何意义。珊瑚可能是出产地的命名,而琅玕则是转运后的称呼。

 今文《尚书》所贡之琅玕应来自于西域地区,考古发现已经证实早在两千年前,我国的西部地区就与西方有着一定程度的交流,西方的珊瑚就以珊瑚珠的形式流传到我国。1983年在新疆哈密地区七角井细石器遗址采集到一件珊瑚珠。据专家推测,七角井细石器时代距今一万年左右。珊瑚是一种生长于热带或亚热带浅海的腔肠动物,新疆地处内陆,本身不可能有珊瑚原料,只可能外来。说明早在一万年前,新疆就与沿海地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往来关系。雍州是中西方经济交往的中间站,所贡之琅玕当来源于西方。因珊瑚性脆,不便于长途携带,加工成珠状物不仅美观而且轻便。但几经辗转之后,其本身的产地、颜色、外形、制造过程遂磨灭不清,事物的本质越发为事物的外形所掩盖,珊瑚珠到达中原地区之后,人们只能根据其外形判断其“似玉”,由西方传入而推测其“生于山崖”之间,后人以讹传讹,琅玕之实终不可知。[2]

 三、大贝

 胤之舞衣、大贝、鼖鼓,在西房(周书·顾命)

 《尚书·易解》:“大贝,如车渠,散宜生取之于江淮之浦。”《文选·木华海赋》:“岂徒积太颠之宝贝,与随侯之明珠。”李善注引《琴操》曰:“纣徙文王于羑里,择日欲杀之。于是太颠、散宜生、南宫适之属,得水中大贝以献,纣立出西伯。”可见“大贝”在上古应为稀世之珍宝,否则贪得无厌的商纣王也不会轻易动心,赦免文王之罪。

 殷商时代的物质交换由于农业、手工业的发展而日渐增多,部分商人“肇牵车牛,远服贾。”商代遗址中出土的海贝、海蚌等物品,其来源除赠送、进贡及征集外,也有商人长途贩运而来的。贝壳曾在此段时间内暂时地充当了一般等价物的角色。《说文·贝部》:“贝,古者货贝而宝龟,至秦废贝行钱。”古者当为夏殷之时。卜辞中有“赐多女有贝一朋”,金文中亦有“王赏戍嗣子贝七朋”的记载。商代货币的主要形式是贝也为出土的文物所证实。河南省郑州白家庄早期的商墓中出土海贝460多枚,小屯殷墟王室墓中发掘贝壳六千多枚,山东益都苏埠屯一号墓中发掘贝壳三千七百余枚。贝壳取之于海,夏商两代的主要活动地区在我国东部,近海或离海不远,贝壳容易获得,加工成货币单位,便于流通。贝有大小之分,小贝价值小,大贝自然贵重。1976年河南安阳殷墟妇好墓出土小形贝6880多枚,而大贝只有一枚。足见大贝价值巨大,可称为无价之宝。

 在古代商业贸易中,贝壳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但在某些情况下会暂时退出流通领域。一些富裕的奴隶主为了积累财富,将贝壳储藏起来,就如同储藏玉器、青铜器一样。因贝壳是财富的象征,一些奴隶主就佩带贝壳来炫耀自己,如同我们今天佩带金银首饰品。普列汉诺夫说:“人最初是从功利观点来观察事物和现象,只是后来才站在审美的观点来看待它们。”[3]贝壳由一般等价物继而成为装饰品也说明了人们审美的发展过程。

 四、蠙蛛

 淮夷蠙蛛暨鱼 (虞夏书·禹贡)

 郑玄注云:“蠙蛛,珠也,淮、夷二水出蠙珠及美鱼。”孔疏:“蠙是蚌的别名,此蚌出珠,遂以蠙为珠名。”可见蠙珠即蚌珠。《尚书新笺与上古文明》:“蠙珠,蠙蚌所产之珠。”蠙珠即珍珠,为蚌壳内所生的球状物,形圆如豆,色白如银,清丽可爱,是很珍贵的装饰品,又可做药用。《说文·玉部》曰:“玭,珠也。宋弘云:淮水中出玭珠。蠙,《夏书》玭从虫宾。”《大戴礼记·保傅篇》云:“玭以纳其间,琚瑀以杂之。”根据《说文·玉部》上说的“《夏书》玭从虫宾”可知,玭珠就是蠙珠,而卢辩的注解认为“总曰玭珠,而赤者曰琚,白者曰瑀”,是以蠙蛛为玉珠,与郑、孔之说不同。有学者认为,从现在发现的商周佩玉来看,并未见有用蚌珠的,所以怀疑蠙蛛即为某种玉珠,大可不必。邵望平氏《九州风土考古丛考》云:“蠙,应是泛指与鳄需要相同生态环境的一组淡水厚壳蚌。黄河下游史前至商代遗址里,厚壳蚌多有出土……在商代墓葬中往往发现有许多蚌质团形或其他形状的有孔或无孔的饰件称为蚌泡、蚌珠者。”[4]这里的“蚌泡或蚌珠”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珍珠”。珍珠的主要矿物成分有90%是文石——碳酸钙,此外还有少量的有机质氨基酸和水分,文石是极不稳定的,难抗水溶,却易变为方解石。专家认为珍珠经历60—70年就会渐渐失去光泽,至100年就会“寿终正寝”。我们不能因为没有见到前代的实物而妄断事物的有无。

 五、玉

 我国是世界上有着自己独特玉文化的国家,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玉文化充当着重要的角色,早在史前时期玉器就已成为沟通人与神之间的灵物。《说文·玉部》:“玉,象三玉之连,丨,其贯也。”胡小石先生《说文部首》:“古玉或贝,皆以丝绳贯之,‘王’象玉或贝之平置侧形也。”今考古发掘,周原周墓葬有,状之物出土,是为确证。《说文》云“象三玉之连”,取数於三,(历史论文 )包众玉也。由于上古的认识能力低下,对自然界的许多现象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就将一切归结于天神、祖先。只有对祖先进行祭祀,才能保证自己安宁。祭祀的操作者为巫,而祭品则为玉。《说文·巫部》:“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先民认为巫能沟通人与神两界。《易·巽卦》:“用史巫纷若,吉,无咎。”孔颖达疏:“史谓祝史,巫谓巫觋,并是接事鬼神之人也。”许君所云“无形”,当为神言。商承祚《殷墟文字》则以“”(后编下), “藏龟”为巫字。陈邦怀《殷契小笺》云:“此从冂,象巫在神幄中用两手奉玉以事神。”其说可从。在古人的观念中,“玉”神秘莫测,可以与神灵相通。所以古代巫师们用玉来祭祀神灵和祖先。距今七千年前的河姆渡文化, 六千前的大汶口文化, 五千年前良渚文化和红山文化以及四千年前的齐家文化随葬玉器比比皆是。

 正是因为玉在中国文明发育、奠基的过程中发挥过支柱性作用,所以它才伴随着中华民族的整个文明过程并一直占有独特的地位。夏商至西周时期,玉在实施国家祀典、规范统治礼仪、昭示社会等级等方面承载着多重职能。越来越多的考古资料不断证实玉器在古代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领域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在玉的使用上,祭祀用玉先于装饰用玉。《山海经》中有近二十处记载祭祀用玉,但仅有两次提到佩服用玉。书中记录的许多神话传说中的帝王和英雄,只有夏后启佩玉璜,而那些处在夏后启以前的神话传说,却没有任何人佩玉。商周时期,装饰用玉在玉的使用中占据主要位置,而祭祀用玉则退居末席。今文《尚书》中玉凡12见,只有1处为祭祀用玉。

 1、植璧秉珪,乃告太王、王季、文王(周书·金縢)

 孔传:“周公秉桓珪以为贽,告谓祝辞。”《尚书易解》:“璧与珪,皆瑞玉。”《尚书新笺与上古文明》:“璧,圆形的玉。珪,上圆下方开头的玉。古代祈祷必用珪璧。”璧是环状的扁平圆玉块,珪是上为三角状,下为长条矩形的玉块。邓淑苹《古玉的认识与赏析》云:“璧是最重要的祭品,竖立于坛上,用以依附自天而降的祖灵;圭是最重要的瑞器,主祭者执于手中,以表彰自己的身份。”[5]

 2、辑五瑞(虞夏书·尧典)

 《周礼·春官·典瑞》:“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郑玄注:“瑞,符信也。”瑞是玉制的信物,是权力的象征。相传古代诸侯觐见天子时按照级别分别拿着五种玉器。《仪礼·觐礼》:“以瑞玉有缫。”郑玄注:“瑞玉,谓公桓圭,侯信圭,伯躬圭,子谷璧,男蒲璧。”不同等级的贵族所持的玉也有严格的区分。天子将各诸侯之玉收集起来,用一种“瑁”套在五瑞上面来检验是否符合,朝觐完毕后又退还给诸侯。《尚书大传》云:“天子执冒以朝诸侯,见则覆之(谓以瑁覆在诸侯瑞圭上),故冒、圭,天子所与诸侯为瑞也。……无过行者,得复其圭以归其国。有过行者,留其圭。能改过者,复其圭。”“辑瑞”和“班瑞”的过程就是天子行使权利的过程。

 3、禹锡玄圭,告厥成功(虞夏书·禹贡)

 孔传:“玄,天色。禹功尽加于四海,故尧赐玄圭以彰显之。”《尚书易解》:“圭,《说文·土部》瑞玉也。玄圭,玄色之圭。禹被赐玄圭,告其成功于天下。”《礼记·月令》:“孟冬之月,〔天子〕衣黑衣,服玄玉。”此处之玄圭、玄玉,并为信物,犹如后世之传国玉玺,是权力的象征。

 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认知能力不断加强,人们对玉的认知也不断加深。玉以其晶莹绚丽的色泽、清越悠扬的声音、温和润泽的外表等特点,给人们带来视觉、听觉、触觉等多种感官的愉悦。玉的审美功能逐渐取得了主导地位。

 4、厥贡惟球、琳、琅玕(虞夏书·禹贡)

 5、瑶、琨、篠、簜、齿、革、羽 (虞夏书·禹贡)

 6、大玉、夷玉、天秋、河图,在东序 (周书·顾命)

 7、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虞夏书·皋陶谟)

 8、厥贡璆、铁、银、镂、砮、磬、熊 、罴、狐、狸

 (虞夏书·禹贡)

 今文《尚书》中玉由全国各地进贡而来。如:扬州所贡之“瑶、琨”,雍州所贡之“球、琳”,越地之“越玉”,华山所产之“大玉”,东北出产之“夷玉”等,皆为璞玉。《孔疏》:“郑玄云:大玉,华山之球也。夷玉,东北之珣玗琪也。天球,雍州所贡之玉,色如天者。皆璞,未见琢治,故不以礼器名之。”商周帝王所用之“玉笏”就是用球玉制成。《礼记·玉藻》:“笏,天子以球玉。”此外还用球玉制成乐器。《虞夏书·皋陶谟》:“戛击鸣球。”《禹贡锥指》:“特磬以玉为之,堂上之乐也。鸣球是已成之磬,其未成器者谓之天球,言天然之球也。郑玄‘色如天’,非是。雍州所贡当为磬材,未经琢治者,故传释‘天球’,以此实之。不然,则豫(州)贡磬错,将安所用耶?” 由祭祀用玉向装饰用玉的转变,表明人们认识能力的加强,人们在认识自己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改造自己的生活。1974年湖北黄陂盘龙城商代遗址出土一玉戈,约长62厘米,援长48。8厘米,胡长10。1厘米,形体巨大,制作精良,并非实用器,属于礼器。玉由祭器到礼器的过程说明商周时期玉的职能已发生了转化,玉器本身附着的更多是一种信用,一种证明。

 文献记载商周时期的玉器数量已相当可观。《逸周书·世俘解》:“商王纣取天智玉、琰玉,环身厚以自焚。凡厥有庶告,焚玉四千。……凡武王俘商旧玉亿有百万。”清代王念孙《读书杂志》校为“凡武王俘商,得旧宝玉万四千。”虽不为确数,但仍可窥其一般。这一时期玉器的种类相当齐全,大致可分礼器、仪仗、工具、装饰艺术品及杂器等类。已采用圆雕、浮雕等先进工艺,玉器切割整齐、琢磨光润、造型多样、线条流畅,表现了强烈的艺术效果。

 随着时间的发展,名物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重视。通过文献考古与田野考古相印证的方法来研究上古名物的形制、性状,不仅可以加深我们对名物本身的认识,也有助于对文献的解读。

 参考文献:

 [1] 徐云峰:《商代廪、康卜辞中之玳瑁及其他》,《农业考古》,2002年第1期。

 [2] 吴勇:《新疆尼雅遗址出土的珊瑚及相关问题》,《西域研究》,1984年第4期。

 [3]普列汉诺夫:《论艺术》,北京书店1973年版,第93页。

 

 [4][5]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620、1227页。

前言

《尚书》又称《书》或《书经》,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政治文献汇编类史书。《尚书》分为《虞书》、《夏书》、《商书》和《周书》等子篇目。其中,《虞书》是传说时代五帝之一虞舜在位时的政治文献汇编,《夏书》是传说中夏代的政治文献汇编,《商书》和《周书》则为商代和周代的政治文献汇编。以此类推,《周书》的着作年代大致可以确定为周代,《虞书》、《夏书》、《商书》的着作年代,或为西周史官、或为春秋史官、或为战国史官对五帝时期以及夏商时期政治事件的追述。

关于《尚书》的书名,有三种说法。第一种说法是,“尚”与“上”互为通假,那么所谓“尚书”,即是指上古皇家档案文件的汇编;第二种说法是,“尚”即“崇尚”之意,那么所谓“尚书”,即指是可为后人崇尚的典籍;第三种说法是,“尚”即把卷着的、包着的、摞着的东西摊开或展平,那么所谓“尚书”,即是解密的王家文档或向社会公开的皇室卷宗。结合该书内容来看,以上三种说法均可成立。

据有关资料显示,《尚书》流传于世的,前后共有三个版本。其一为秦朝博士伏生版,称《今文尚书》;其二为孔子的后人西汉孔安国版,称《古文尚书》;其三为东晋豫章(即今江西南昌)内史(相当于今省财政厅长)梅赜(zé)版,称《伪古文尚书》。一般认为,秦朝博士伏生版《今文尚书》中的《周书》,从《牧誓》到《吕刑》,该十六篇为西周的真实史料,《文侯之命》、《费誓》和《秦誓》为春秋史官对西周史料的追述,《虞书》中的《尧典》、《皋陶谟》、《禹贡》反而是战国史官编写的古史资料。而今本《古文尚书》,总体认为是梅赜伪造的,但也存在争议,此不赘述。

关于《尚书》的成书、面世、聚散和真伪,有着极其曲折而传奇的故事。相传,最早的《尚书》版本,系春秋末孔子汇集古代文献编订而成的。孔子晚年因有感于礼崩乐坏,世事浇漓,人心不古,于是集中精力整理古代典籍,以期扶大厦于将倾,挽狂澜于既倒。他将上古时期从尧、舜、禹一直到春秋秦穆公时期的各种重要文献资料汇集在一起,经过认真遴选后,挑出其中100篇编辑成《书》,并用它作为自己私学的教材,教育学生。

据称,孔子编订该书的要旨有二:第一,使帝王明白仁君治民的道理。春秋之世,圣王遁迹,暴君迭出,人民群众苦于虐政,备受煎熬。为拯救危世,感化当世人君,孔子作《书》经,希望人君发扬尧、舜、禹、汤、文、武的光荣传统,对人民群众百姓仁慈一些;第二,让臣子明白贤臣辅佐君王的道理。自周室东迁之后,各地方政权中人臣事君心不在焉,乱臣贼子迭出,弑君犯上的事屡见不鲜。为拯救危世,感化当世人臣,孔子作《书》经,记述上古贤臣辅佐君王的事迹,作为臣子学习的榜样。

就这样,该书自春秋一直流传到战国,一向平安无事。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颁布《挟书令》,令凡是民间收藏的《诗》、《书》以及诸子百家的着作,全都要送交官府集中焚毁。这次焚书事件给《诗》、《书》的流传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西汉立国之后,鼓吹“以儒术治天下”,于是大张旗鼓地收集民间遗漏的《诗》、《书》残本,可是收效甚微。事有凑巧,济南郡(治所在今山东章丘南)有个叫伏胜的老头,本系孔门弟子轌(xuě)子贱先生的后裔。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于朝廷设博士70人“以备顾问”,伏胜即为其中一。前213年,秦始皇颁布焚书令,伏胜已经退休在家了,大约是出于对上古典籍的尊崇,他便冒着生命危险,暗地将《书》经藏在自家墙壁的夹层内。

时间一晃就是几十年过去了,伏胜听说朝廷正大张旗鼓在民间寻摸遗漏的《诗》、《书》,于是打夹壁搜出藏书,一看只剩《书》经29篇了。这时的伏胜已经是九十多岁的高龄老人,于是朝廷便派后起之秀、年轻学者晁错前往济南郡让伏胜一对一口头传授。完事后,晁错便带着笔记和原典返回首都洛阳,随后将它们整理一番,朝廷准予公布于众。因为晁错的笔记是用当时的大白话写的,所以这个版本的《书》以及其注疏就被后人称作《今文尚书》。

说话间,到了西汉景帝三年,即前154年。这一年远在山东曲阜的鲁恭王刘余想扩建自己的府邸,因为鲁王的府邸就紧挨着孔府,于是他就和孔府的现主人——孔子的嫡系后代孔安国商量,让他腾出点儿地方。结果一拆不打紧,据称发现了一部《书》经,系用先秦六国文字书写,想必是孔子当年造房子给藏在里面以备不测的。

朝廷得知这个事后,就命孔安国对该书进行翻译、校对、整理,定名为《古文尚书》。该版本除包括《今文尚书》的29篇以外,其中还多出了16篇。就在孔安国先生将这个《古文尚书》编订完毕,恭恭敬敬地献给朝廷的时候,遇到了两汉后宫里常见的大事件——巫蛊事件,不知怎么地,把孔安国给牵连上了。结果,他老先生以及这本皇皇巨着,也给晾在一边了。这个《古文尚书》始终没能转正,只在民间下里巴人之中流传。

说话间,又到了西晋时期永嘉年间,五胡乱华开幕。战乱中,甭管是《今文尚书》也好,《古文尚书》也罢,统统散失了,不知去向。时间一晃又是两百年。到了东晋初年,豫章内史梅赜不知打哪里弄来一部据说比《古文尚书》还要古老的《古文尚书》,献给朝廷。梅赜先生版的《古文尚书》不仅包括伏胜先生版的《今文尚书》29篇,而且比孔安国先生版的《古文尚书》多出14篇,共58篇。就这么地,梅版《古文尚书》就非常吊诡地流传于世,一晃就是一千多年。据称,人们现在看到的《尚书》版本,就是后世学者根据梅先生的版本,再参照其他文献编定而成的。

当然,东晋以降,后世的许多学者都对梅赜版的《尚书》产生过疑问,但是没有一言九鼎的证据,也扳不倒人家。但是,也有一些学者坚信,东晋以来的《古文尚书》大体保留了汉代两版《尚书》的脉络。理由是,梅赜版的《古文尚书》,可能是他根据秦汉以后其他典籍中所传的零星断简增补而成的。

自西汉以来,《尚书》一直被历代帝王将相视为经时济世的哲学经典,它既是帝王们的枕边书,又是贵族子弟及士大夫的必修课。就文学而言,《尚书》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古代散文已经萌芽。据《左传》等书记载,在《尚书》之前,还有《三坟》、《五典》、《八索》、《九丘》等上古时代的政论性散文典籍存世,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书都没有传承下来,因此上咱们但凡谈到先秦散文,《尚书》即为不二之源头。

总观《尚书》诸篇文章,其结构已经较为完整,谋篇布局也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后来春秋战国时期散文勃兴,便可以看作是对《尚书》散文技巧的继承和发展。秦汉以后,各个朝代的制诰、诏令、章奏,都明显地受《尚书》文风、文字的影响。例如,南朝梁时学者刘勰先生在其大作《文心雕龙》中,论述诏策、檄移、章表、奏启、议对、书记等文体时,也都溯源到《尚书》,这便是该书的魅力所在。

时间进入到21世纪,2008年7月,清华大学入藏了一批战国竹简,据称该批竹简曾经长期流散于境外,后为清华校友于境外购得回捐母校。随后,经过两年多的保护性清理和研究,最终确定该批竹简共为2388枚,其中发现了失传2000多年的战国版《尚书》。

据有关专家介绍,该版“尚书”已整理出六十余篇文献,其中《尹至》、《尹诰》、《程寤》、《保训》、《耆夜》、《金縢》、《皇门》、《祭公》和《楚居》9篇,不为传世版《尚书》所载。例如,《保训》讲述了周文王临终前对武王的遗训,其中提到尧、舜和商朝先祖上甲微的传说,这篇文献从秦始皇焚书以后,便告于湮没,其中包含的圣道思想,很有孔子《尚书》的意旨。另外,专家将竹简版《咸有一德》篇与传世《尚书》之《咸有一德》篇进行比对后发现,二者没有任何共同之处。这就说明,传世《尚书》之《咸有一德》篇系梅赜伪造。

相同的例子还见于《说命》篇。传世版《尚书》之《说命》篇由三篇组成,记载了武丁与大臣傅说的相关事迹。竹简版《尚书》也有《说命》篇,题为《傅说之命》,也由三篇组成。其中部分内容与《国语·楚语》的引文完全一致,证明是先秦时期《说命》篇的原貌。这就说明,传世《尚书》之《说命》篇系梅赜伪造。

《尚书》即上古之书,是儒家经典《六经》之一,故又称为《书经》,也简称《书》。它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史书,其体裁属史料选辑,它的内容主要是商、周二代的政府档案,如政府报告、公告、誓词、命令之类,因而能说它是一部远古的政治论文集。在《汉书•艺文志》和《隋书•经籍志》中都言明《尚书》为百篇,但经过秦始皇焚书,《尚书》一度散佚,到了汉文帝时,才由伏生口授出来,共28篇。这就是所谓的今文《尚书》。28篇中以朝代分,计《虞书》2篇:《尧典》、《皋陶谟》;《夏书》2篇:《禹贡》、《甘 誓》;《商书》5篇:《汤誓》、《盘庚》、《高宗彤日》、《西伯勘黎》、《微子》;《周书》19篇: 《牧誓》、《洪范》、《大诰》、《金滕》、《康诰》、《酒诘》、《梓材》、《召诰》、《洛诰》、《多 士》、《无逸》、《君奭》、《多方》、《立政》、《顾命》、《费誓》、《吕刑》、《文侯之命》、《秦誓》。

《尚书》是以记言为主的史书,其内容大都是历史人物的言语以及朝廷的文诘。若按其 性质可分为以下六类:1讲述帝王事迹:如《尧典》,这已经能称之为正式历史;2记载 典章制度:属于后来志书性质,如《禹贡》,能说是我国最早的地理志;3议论国家政治: 《洪范》就是箕子为武王论天地之大法、谈治国平天下的道理;4誓师词:如《甘誓》、《牧誓》;5策命:如《文侯之命》;6诰:在全书中所占比重最大,其内容所涉及的范围也很广,有的是自上而下,也有的是自下而上。由此可见,前三类是历史记载,后三类是文书档案。虽然仅存28篇,但它所涉及的历史很长一上起尧舜时代的历史。《虞书》这两篇的内容上有较为密切的联系,能看作是姊妹篇。《尧典》着重记载尧和舜的事迹,反映原始社会末期氏族制度解体的历史。《皋陶谟》的中心问题是讨论治国的方略,提出“知人”、“安民”,同时提出了 “五礼”与“五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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