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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19浏览:2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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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业堂《二十四史》书箱二十四史是我国古代二十四部正史的总称。即:《史记》(汉·司马迁)、《汉书》(汉·班固)、《后汉书》(南朝宋·范晔)、《三国志》(晋·陈寿)、《晋书》(唐·房玄龄等)、《宋书》(南朝梁·沈约)、《南齐书》(南朝梁·萧子显)、《梁书》(唐·姚思廉)、《陈书》(唐·姚思廉)、《魏书》(北齐·魏收)、《北齐书》(唐·李百药)、《周书》(唐·令狐德棻等)、《隋书》(唐·魏征等)、《南史》(唐·李延寿)、《北史》(唐·李延寿)、《旧唐书》(后晋·刘昫等)、《新唐书》(宋·欧阳修、宋祁)、《旧五代史》(宋·薛居正等)、《新五代史》(宋·欧阳修)、《宋史》(元·脱脱等)、《辽史》(元·脱脱等)、《金史》(元·脱脱等)、《元史》(明·宋濂等)、《明史》(清·张廷玉等)。

  “正史”之名,始见于《隋书·经籍志》:“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清代乾隆皇帝钦定“二十四史”,“正史”一称即专指“二十四史”。按《四库全书》的规定,正史类“凡未经宸断者,则悉不滥登。盖正史体尊,义与经配,非悬诸令典,莫敢私增”,即未经皇帝批准,不得列入正史。

  二十四史总共3249卷,约有4000万字。它记叙的时间,从第一部《史记》记叙传说中的黄帝起,到最后一部《明史》记叙到明崇祯17年(公元1644年)止,前后历时4000多年,用统一的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二十四史的内容非常丰富,记载了历代经济、政治、文化艺术和科学技术等各方面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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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史的发展

  商务印书馆百衲本《二十四史》三国时期社会上已有“三史”之称。“三史”通常是指《史记》、《汉书》和东汉刘珍等写的《东观汉记》。《后汉书》出现后,取代了《东观汉记》,列为“三史”之一。“三史”加上《三国志》,称为“前四史”。

  历史上还有“十史”之称,它是记载三国、晋朝、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朝十个王朝的史书的合称。后来又出现了“十三代史”。“十三代史”包括了《史记》、《汉书》、《后汉书》和“十史”。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础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

  明代又增以《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合称“二十一史”。

  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先前各史,总名“二十二史”。后来又增加了《旧唐书》,成为“二十三史”。后来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来的《旧五代史》也被列入正史,经乾隆皇帝钦定,合称“钦定二十四史”。乾隆四年至四十九年武英殿刻印的《钦定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正史最完整的一次大规模汇刻。

  1920年,柯劭忞撰《新元史》脱稿,民国十年(1921年)大总统徐世昌以《新元史》为“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二十五史”。但也有人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如果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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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版本

  毛泽东点评二十四史明南京国子监刻“二十一史”(南监本)

  明万历北京国子监刻“二十一史”(北监本)

  明崇祯毛氏汲古阁刻“十七史”

  清乾隆武英殿刻“清乾隆武英殿本二十四史”

  清同治光绪间五省官书局合刻“二十四史”

  民国商务印书馆印张元济辑“百衲本二十四史”

  中华书局排印“点校本二十四史”

  “毛泽东评点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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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评价

  梁启超评价二十四史

  梁启超在《中国史界革命案》中说:“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

  点校本二十四史评价

  点校本二十四史,底本选择精当,点校体例谨严,点校确当,版式设计,清晰便览。

  点校本动员了全国史学家许多学有建树的专家学者和古籍整理工作者,历时二十余年,于1978年全部出齐,是迄今为止最好的二十四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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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史内容

  史记

  汉·司马迁著,130卷。

  《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或称“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史记”本来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由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

  作者司马迁,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人。生于汉景帝中元五年,大约卒于汉武帝征和三年。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在汉中央政府做太史令,负责管理皇家图书和收集史料,研究天文历法。司马谈打算编写一部通史,愿望没有实现就死去了。临死的时候,嘱咐司马迁完成他未竟的事业。

  司马迁幼年时就很刻苦,十岁开始学习当时的古文,后来跟着董仲舒、孔安国学过《公羊春秋》、《古文尚书》。汉武帝元朔三年,司马迁二十岁,满怀求知的欲望,游遍了祖国的名山大川,到处考察古迹,采集传说。通过对历史遗迹和西汉建国前后的史实的实地调查,司马迁开阔了胸襟,增长了知识,为后来编写《史记》作了很好的准备。司马谈死后,司马迁承袭父职,做了太史令,有条件看到大量的图书文献和国家档案,这对司马迁编写《史记》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

  汉武帝太初元年,司马迁开始编写《史记》。天汉二年,李陵率兵随李广利出击匈奴,兵败投降。汉武帝向司马迁询问对李陵的看法,于是,司马迁说,李陵投降,是因为众寡不敌,又没有救兵,责任不全在李陵身上。汉武帝认为司马迁有意替李陵庇护开脱,贬责汉武帝的爱姬李夫人的哥哥李广利。于是,把司马迁投进监狱,处以腐刑。三年后他被赦出狱,更加发奋写作《史记》。大约在征和二年,基本上完成了编撰工作。司马迁死后许多年,他的外孙杨恽才把这部五十二万多字的不朽名著公诸于世。

  《史记》是一部贯穿古今的通史,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写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叙述了我国三千年左右的历史。《史记》序中写道,全书有本纪十二篇,表十篇,书八篇,世家三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三十篇。班固在《汉书·司马迁传》中提到《史记》缺少十篇。三国魏张晏指出这十篇是《景帝本纪》、《武帝本纪》、《礼书》、《乐书》、《律书》、《汉兴以来将相年表》、《日者列传》、《三王世家》、《龟策列传》、《傅靳列传》。后人大多数不同意张晏的说法,但《史记》残缺是确凿无疑的。今本《史记》也是一百三十篇,有少数篇章显然不是司马迁的手笔,汉元帝、成帝时的博士褚少孙补写过《史记》,今本《史记》中“褚先生曰“就是他的补作。《史记》取材相当广泛。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国策》、《秦记》、《楚汉春秋》、《诸子百家》等著作和国家的文书档案,以及实地调查获取的材料,都是司马迁写作《史记》的重要材料来源。特别可贵的是,司马迁对搜集的材料做了认真地分析和选择,淘汰了一些无稽之谈。对一些不能弄清楚的问题,或者采用阙疑的态度,或者记载各种不同的说法。由于取材广泛,修史态度严肃认真,所以,《史记》记事翔实,内容丰富。

  汉书

  东汉·班固著,100卷。

  继司马迁撰写《史记》之后,班固撰写了《汉书》。班固,字孟坚,扶风安陵人,生于东汉光武帝建武八年。父亲班彪是一个史学家,曾作《后传》六十五篇来续补《史记》。《汉书》就是在《后传》的基础上完成的。和帝永元元年,班固随从车骑将军窦宪出击匈奴,参预谋议。后因事入狱,永元四年死在狱中。那时《汉书》还有八表和《天文志》没有写成,汉和帝叫班固的妹妹班昭补作,马续协助班昭作了《天文志》。班昭是“二十四史”中绝无仅有的女作者。

  《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它的记事始于汉高帝刘邦元年,终于王莽地皇四年。

  《汉书》的体例与《史记》相比,已经发生了变化。《史记》是一部通史,《汉书》则是一部断代史。《汉书》把《史记》的“本纪”省称“纪“,“列传”省称“传”,“书”改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

  《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常常移用《史记》。但由于作者思想境界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易。

  《汉书》新增加了《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艺文志》。《刑法志》第一次系统地叙述了法律制度的沿革和一些具体的律令规定。《地理志》记录了当时的郡国行政区划、历史沿革和户口数字,有关各地物产、经济发展状况、民情风俗的记载更加引人注目。《艺文志》考证了各种学术别派的源流,记录了存世的书籍,它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图书目录。《食货志》是由《平准书》演变来的,但内容更加丰富了。它有上下两卷,上卷谈“食”,即农业经济状况;下卷论“货”,即商业和货币的情况,是当时的经济专篇。

  《汉书》八表中有一篇《古今人表》,从太昊帝记到吴广,有“古”而无“今”,因此引起了后人的讥责。后人非常推崇《汉书》的《百官公卿表》,这篇表首先讲述了秦汉分官设职的情况,各种官职的权限和俸禄的数量,然后用分为十四级、三十四官格的简表,记录汉代公卿大臣的升降迁免,详细的展现了当时的官僚制度和官僚的变迁。

  从思想内容来看,《汉书》不如《史记》。班固曾批评司马迁“论是非颇谬于圣人”。这集中反映了两人的思想分歧。所谓“圣人”,就是孔子。司马迁不完全以孔子思想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正是值得肯定的。而班固的见识却不及司马迁。从司马迁到班固的这一变化,反映了东汉时期儒家思想作为封建正统思想,已在史学领域立稳了脚根。

  后汉书

  南朝宋·范晔著,120卷。

  《后汉书》九十卷,南朝宋范晔撰。范晔字蔚宗,顺阳人。出身于一个世族家庭。他的祖父范宁曾任晋豫章太守,著《谷梁集解》一书。《十三经注疏》中的《谷梁传注疏》就是以《谷梁集解》为基础写成的。他的父亲范泰官拜金紫光禄大夫,加散骑常侍,是宋武帝刘裕的得力助手。他博览群书、潜心著述,作《古今善言》二十四篇。所以范晔有很深的家学渊源,一直以名门之后自居,生性孤傲,不拘小节,仕宦不甘居人后,著述也不甘居人后。以此成名,也以此丧身。

  元嘉九年,范晔在为彭城太妃治丧期间,行为失检得罪了司徒刘义康,被贬为宣城太守,范晔郁郁不得志,就借助修史来寄托他的志向,开始写作《后汉书》。元嘉二十二年,当他完成了本纪、列传的写作,同时又和谢俨共同完成《礼乐志》、《舆服志》、《五行志》、《天文志》、《州郡志》等五志的时候,有人告发他参与了刘义康的篡位阴谋,因此下狱而死。谢俨怕受牵连,毁掉了手中的志稿,使《后汉书》只有纪传部分流传了下来。

  在范晔《后汉书》之前,已问世的有关东汉历史的重要著作不下十部,范晔以《东观汉记》为基本史料依据,以华峤书为主要蓝本,吸取其他各家书的长处,删繁补缺,整齐故事,超越众家,后来居上。所以到了唐代,范晔《后汉书》取代《东观汉记》,与《史记》、《汉书》并称“三史“,盛行于世。而诸家《后汉书》,除袁宏《后汉纪》外,都相继散亡。于是范晔《后汉书》成为我们现在研究东汉历史的最基本的依据。范晔《后汉书》的记述,起于刘秀起兵推翻王莽,终于汉献帝禅位于曹丕,详载了东汉一百九十五年的历史。

  三国志

  西晋·陈寿著,65卷。

  《三国志》,六十五卷,包括《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主要记载魏、蜀、吴三国时期的历史。作者陈寿,字承祚,巴西安汉(今四川南充)人,生于汉后主刘禅建兴十一年(233年),死于晋惠帝元康七年(297年)。他在蜀汉做过官,三十岁时,蜀汉政权灭亡,入晋后做过晋平令、著作郎。陈寿写《三国志》以前,已出现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三国志》中的《魏书》、《吴书》,主要取材于这些史书。蜀政权没有设置史官,无专人负责搜集材料,编写蜀史。《蜀书》的材料是由陈寿采集和编次的。陈寿写书的时代靠近三国,可资利用的他人成果并不多,加上他是私人著述,没有条件获得大量的文献档案。我们阅读《三国志》时,就会发现陈寿有史料不足的困难,内容显得不够充实。陈寿没有编写志。我们要了解三国时代的典章制度,只好借助于《晋书》。《三国志》善于叙事,文笔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就毁弃了自己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可以同《史记》、《汉书》相媲美,可惜的就是内容太少。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一直流传到现在。

  晋书

  唐·房玄龄等著,130卷。

  《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记载了从司马懿开始到晋恭帝元熙二年为止,包括西晋和东晋的历史,并用“载记”的形式兼述了十六国割据政权的兴亡。

  唐太宗是一位有所作为的君主,他非常重视史书的撰修工作,而在唐太宗以前,有关晋代的史料,没有一家令人满意的。唐太宗在修晋书诏中对各家史著逐一进行了批评。撰写一部系统、完整、旨趣较高的晋史,是唐太宗的一大心愿。贞观二十年他下诏让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担任监修,组织编写《晋书》。

  众人撰写《晋书》,从受命到成书,仅历时两三年。成书时间之所以较短,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晋书》由于有政府作后盾,人力、物力、财力和图书档案资料都有保证,这些条件,是私人修史无法比拟的。二是有多种晋史著述可供参考。由于有蓝本作为依据,成书自然较为容易。

  《晋书》在取材方面,不十分注意史料的甄别取舍,喜欢采用小说笔记里的奇闻轶事,《搜神录》、《幽明录》中一些荒诞不经之谈也加以收录,有损于它的史料价值。另外,书中有记事前后矛盾和疏漏遗脱的地方。《晋书》的执笔人,大多数擅长诗词文赋,撰史过程中,有片面追求词藻华丽的倾向。因此,后人批评它“竞为绮艳,不求笃实”。这也是《晋书》的缺点之一。

  宋书

  南朝梁·沈约著,100卷。

  《宋书》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著,记述南朝刘宋王朝自刘裕建基至刘准首尾六十年的史实,为沈约所撰。全书一百卷,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作者根据何承天、徐爱等所著宋史旧本,旁采注纪,撰续成书。

  纪传部分成于南齐永明六年,诸志当成于隆昌元年之后。全书以资料繁富而著称于史林,为研究刘宋一代历史的基本史料。

  各志工程巨大,内容详备,篇幅几占全书之半。志前有《志序》,详述前代修志情况,并上溯各志所记制度源流,可为考补前史缺志之助。《州郡志》记三国以来地理沿革并及东晋以来侨州郡县情况,有补于史事考证。《律历志》全载景初、元嘉、大明三历文字,为历法学的珍贵资料。

  《乐志》记叙汉魏及两晋乐府情况,乐府诗章有分类开录,并保存有汉魏以来大量乐府诗篇及乐舞文辞,其中“古辞”多为汉代遗篇,是研究乐府及诗史的重要文献。纪传叙事详密,列目入载二百三十余人。纪传中收录的大量诏令、奏疏、书札及文章,虽冗长,但有多方面的史料价值。

  《宋书》的作者沈约,是南朝著名史学家、文学家、声律学家,字休文,吴兴武康人。父沈璞,刘宋时为淮南太守,元嘉末年于皇族争权夺位之乱中被害,沈约时年十三岁。少年时代,沈约横遭家难,潜窜流寓,家境孤贫。他笃志好学,读书昼夜不倦,遂博通群籍,善属诗文。天监十二年卒,年七十三岁,谥曰“隐”,后世亦称“隐侯”。

  南齐书

  南朝梁·萧子显著,59卷。

  《南齐书》记述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原名《齐书》,至宋代为区别于李百药所著《北齐书》,改称为《南齐书》,撰著者为萧子显。

  萧子显,字景阳,南朝历史学家、文学家。出身皇族,萧子显博学多识,长于写作,又是自齐入梁的贵族人物,对南齐许多史事、王室情况是熟悉的或是亲自经历过的,加之梁朝取代南齐,未经重大战乱,许多图书文籍得以保存,都为萧子显撰著史书提供了有利条件。

  《南齐书》现存五十九卷,其中帝纪八卷,志十一卷,列传四十卷。所缺一卷为《自序》。

  梁书

  唐·姚思廉著,56卷。

  《梁书》记载自梁武帝萧衍建国至梁敬帝萧方智亡国共五十六年间的历史,是姚察及其子姚思廉两代人辛勤撰写完成的。

  姚察,字伯审,吴兴武康人,南朝历史学家。历经梁、陈、隋三朝,于陈朝任秘书监、领大著作、吏部尚书等职,于隋朝任秘书丞。入隋后于文帝开皇九年又受命编撰梁、陈两代历史,未竟而卒。临终时遗命,嘱其子姚思廉继续完成撰史工作。

  姚思廉,字简之,姚思廉在撰史工作中,充分利用了其父已完成的史著旧稿。自贞观三年至贞观十年,历时七年最终完成了《梁书》与《陈书》的撰写工作。

  姚察及姚思廉父子虽为史学家,但都有较深厚的文字素养,于史文撰著方面,文字简洁朴素,力戒追求辞藻的华丽与浮泛,继承了司马迁及班固的文风与笔法,在南朝诸史中是难能可贵的。

  陈书

  唐·姚思廉著,36卷。

  《陈书》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了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被隋文帝灭国首尾三十三年间的史事,由姚察及其子姚思廉两代人撰写的。姚察,字伯审,吴兴武康人,姚思廉,字简之,陈亡后,迁家关中,为万安人。两人事迹已于本书《梁书》前言中作了介绍,可以参阅。

  《陈书》中的帝纪六卷,列传三十卷,共三十六卷,无表志。

  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

  魏书

  北齐·魏收著,130卷。

  《魏书》,一百二十四卷,其中本纪十二卷,列传九十二卷,志二十卷。因有些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三卷,实共一百三十卷。北齐魏收撰。

  鲜卑族是我国古代东北大兴安岭东麓一个古老的民族。公元一世纪末,随着匈奴帝国的解体,鲜卑族逐渐向西迁徙,成为大漠一个强大的民族集团,公元三世纪初,鲜卑拓跋部首领猗卢在塞北建立了代国,公元376年,代政权被氐族建立的前秦消灭。公元386年,拓跋鲜卑各部复拥拓跋珪为代王,重建政权。拓跋珪解散了拓跋鲜卑原有的部落组织,定居农耕,迁都平城,于公元398年改称魏,史称北魏。由于吸收先进的汉族文化,北魏国力日益强盛,终于在公元439年统一中国北方,结束了十六国时期的动荡局面。公元493年,孝文帝拓跋宏迁都洛阳,改姓元氏,推行了一系列汉化改革措施。到宣武帝元恪时,北魏达到鼎盛时期,在西边夺取汉中,进窥巴蜀,在东边巩固了洛阳周边的防御,并与梁朝争夺淮南,但不久就由于政治腐败和人民的反抗而崩溃,分为东魏和西魏两个对峙的政权。《魏书》记载了鲜卑拓跋部早期至公元550年东魏被北齐取代这一阶段的历史。

  拓跋时就曾命令邓渊撰《代记》十卷,按年月编次本朝史事。太武帝拓跋焘神嘉二年,诏撰《国记》,由崔浩定为编年体,成书三十卷。

  《魏书》在流传过程中亡佚甚多,本纪缺二卷,列传缺二十二卷,此外又有三卷残缺不全,分别由后人取其它史书补足。

  魏收,北齐钜鹿下曲阳人,字伯起,小字佛助。他机警能文,与温子升、邢子才号称三才子,但生性轻薄,人称“惊蛱蝶”。他奉命著《魏书》时曾声称:“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则使入地。”书成之后,众口喧嚷,指为“秽史”,魏收三易其稿,方成定本。

  北齐书

  唐·李百药著,50卷。

  北魏末年,北方六镇发生声势浩大的反叛浪潮,后出身于怀朔镇低级武官的高欢获得了对二十余万鲜卑人的领导权,控制了北魏朝政。公元534年,高欢所立的孝武帝元修被逼西奔长安,高欢于是另立孝静帝元善见,迁都邺城,史称东魏。公元550年,高欢之子高洋废孝静帝自立,建立北齐。东魏、北齐统治区域南至长江,与梁、陈两朝先后对峙,西边在今山西、河南、湖北,与西魏、北周分界。公元577年,北齐被北周吞并。

  《北齐书》本名《齐书》,宋时才加一“北”字而成今名。它虽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

  李百药(公元565--648年),字重规,定州安平(今河北安平)人,出身仕宦之家。李百药从小好学,博览经史著作,隋初曾任太子舍人,袭父爵为安平公。贞观二十二年卒,享年八十四岁。

  北齐政权中,皇族内部叔侄、兄弟相互残杀,使这个二十年的短命王朝换了六个皇帝。《北齐书》对封建统治者之间的权势争夺有较多的叙述。《北齐书》在流传过程中残缺严重,现在只有十七卷保持原貌,其他都是后人用《北史》等著作增补,这使《北齐书》的价值大大降低。

  周书

  唐·令狐德棻等著,50卷。

  《周书》,五十三卷,其中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唐令孤德主编,参加编写的有岑文本和崔仁师。

  北魏末年,政治动荡,乱事遍起。出身于北魏北方六镇中武川镇的宇文泰,率领一批以武川镇人为主的鲜卑族军队,联合关陇地区的汉人豪族武装,建立起西魏政权。后宇文泰的第三子宇文觉在公元557年代魏建周,史称北周。西魏、北周这两个前后相续的政权,统治区域大致包括今天陕西、宁夏、甘肃和四川的大部,山西西南部、湖北西部及河南西部。与东边的东魏、北齐和江南的梁、陈成鼎足之势。公元577年,北周灭北齐,统一中国北方。公元581年,杨坚代周,建立隋朝。

  《周书》虽以“周”题名,但实际上记述了从公元534年东、西魏分裂到杨坚代周为止四十八年的西魏、北周的历史。

  《周书》由于根据的资料贫乏,再加上它所记载的人物多是本朝显官的祖先,因而显得单薄而不尽合事实。但它基本上反映了宇文政权的建立,建立后三个封建政权之间的战争,以及宇文政权上层集团内部斗争的情况,是研究和了解西魏、北周历史最基本、最原始的一部史书。

  隋书

  唐·魏征等著,85卷。

  《隋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本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隋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

  《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

  首先,它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下令修隋史的唐太宗亲历了灭隋的战争,在执政之后,他经常谈论隋朝灭亡的教训,明确提出“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的看法。汲取历史教训,以史为鉴就成了修隋史的指导思想。其次,《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如隋文帝之“刻薄”专断,“不悦诗书”,“暗于大道”,隋炀帝矫情饰貌,“锄诛骨肉,屠剿忠良”等情况,都照实写来,了无隐讳。再次,《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

  南史

苏轼,字子瞻,又字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有关苏轼经典古诗文,欢迎大家一起来借鉴一下!

1、尽见西山遮岱岭,迥分东野隔新罗。《登表海亭》

2、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盖竹柏影也。——《记承天寺夜游》

3、欲寄相思千点泪,流不到,楚江东。《江城子》

4、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食荔支二首》

5、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临江仙》

6、江山如此不归山,江神见怪惊我顽。《游金山寺》

7、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夜记梦》

8、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夜记梦》

9、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晁错论》

10、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浣溪沙》

11、酒困路长惟欲睡,日高人渴漫思茶。《浣溪沙》

12、天涯流落思无穷!既相逢,却匆匆。《江城子》

13、江流有声,断岸千尺,山高月小,水落石出。——《后赤壁赋》

14、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饮湖上初晴后雨》

15、生前富贵草头露,身后风流陌上花。《陌上花》

16、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西江月》

17、人间有味是清欢。《浣溪沙》

18、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和子由渑池怀旧》

19、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定风波》

20、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念奴娇·赤壁怀古》

21、请得一日假,来游半月泉。何人施大手,擘破水中天《半月泉苏轼、曹辅、刘季孙、鲍朝懋、郑嘉会、苏固同游,元祐六年三月十一日》

22、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夜记梦》

23、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正月二十日,与潘、郭二生出郊寻春,忽记去年是日同至女王城作诗,乃和前韵》

24、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定风波》

25、云散月明谁点缀,天容海色本澄清。《六月二十日夜渡海》

26、陌上花开蝴蝶飞,江山犹是昔人非。《陌上花》

27、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水龙吟》

28、中秋谁与共孤光,把盏凄然北望。《西江月》

29、人生如梦,一尊(通“樽”)还酹江月。《念奴娇·赤壁怀古》

30、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水调歌头》

31、人老簪花不自羞,花应羞上老人头。《吉祥寺赏牡丹》

32、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惠崇春江晓景》

33、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卜算子·黄州定慧院寓居作》

34、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蝶恋花》

35、庐山烟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庐山烟雨》

36、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蝶恋花》

37、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江城子·密州出猎》

38、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临江仙》

39、天外黑风吹海立,浙东飞雨过江来。《有美堂暴雨》

40、休言万事转头空,未转头时皆梦。《西江月》

41、欹枕江南烟雨,杳杳没孤鸿。《水调歌头·黄州快哉亭赠张偓佺》

42、九死南荒吾不恨,兹游奇绝冠平生!《六月二十日夜渡海》

大文豪苏轼的刑法思想

苏轼被认为是千古一人的伟大文学家、艺术家,他写下的《前赤壁赋》《喜雨亭记》等不朽名篇,以其容纳山川宇宙、体察世态人情的广阔胸怀,感动过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事实上,苏轼的成就不只限于文学,也不只停留于书法绘画,他还广泛涉猎中医中药、道教佛教、音乐舞蹈、天文博物,甚至是饮食烹饪,而在每一个领域,他都有所成。苏轼本人,也因此成为一个传奇。不太为人注意的是,苏轼在刑法之治方面亦有不少论述,他的这些论述,并非源自冥思、空想,而是与他多年从政、屡遭构陷的经历密切相关,因此其诸多观点体现出独特的法律智慧。

立法应简明

苏轼认为,立法应该简明,法令简明、执行严密才能防止胥吏弄法舞弊。宋初时制定《刑统》,沿用了《唐律》的内容,是一部较为宽简的法典。随着全国的统一,所辖土地面积越来越大,民众越来越多,政事也日益繁杂,于是法令逐渐趋向细密化。宋仁宗时,群臣“各务便文,事有未详,更复立法,积久不已,遂致滋章”(《宋名臣奏议》)。为了适应社会的变动,宋朝创设了“编敕”这一法律形式,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地颁布编敕,至宋真宗时已达18万余道,之后每年增加数十道以至百道。至仁宗时,编敕数量已经十分可观。宋神宗开创敕令格式统类合编的体例后,法令的繁杂特征更为突出,王安石曾尖锐地批评说:“法令如毛,朝令夕改,非治国之道。”(《临川先生文集》)苏轼同样不赞同法令的繁苛,在《决壅蔽》一文中,他对比汉唐与宋朝的法治后指出:汉唐法治的问题,是由于立法不够明确,法律执行又不严密,造成官吏没有严密的法令来实现统治,于是胥吏小人能够借助法律疏漏作恶。宋朝的法制则详细完备,执行也十分严密,天下百姓都知道要遵守法令。然而,宋朝仍然有悖法作恶的现象,原因就在于官吏舞文弄法,比如权臣想要排挤某人,只要找出其违反法令的细微之处,便可以指控其悖法;而对于自己想要施与或袒护的人,却又能借某些法令为之辩白解脱,所以法令变成了小人作恶犯奸的工具。正因为部分不法官吏鬻法牟利、以权谋私,故王道治平之目标壅遏难行,天下百姓不诉而无冤的理想亦无法实现。

从法治走向人治

苏轼所论法令的繁简与善治的实现,内在地体现出一种辩证法。法令过于粗疏,不法官吏就容易利用其漏洞,舞弊作奸;而片面地追求法令繁密,同样无法防止个别官吏玩弄法律条文,违法作恶。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悖论,苏轼认为需要从治法走向治人,即“省事莫如任人”。苏轼由其从政经历发现,宋朝政事纷繁复杂,但权力大多集中于中央,尤其是在中书省与三司,于是有所诉求的很多,多方请托的更多,而贪贿之弊生于其间。中书省不善于用人,将繁杂事务集中于一身,很多时候来不及看完地方官员的奏报就匆忙地决定对他们进行处罚或奖励;三司官员出于一己之意编制出繁密的账目,以此苛求郡县必须照此办理,本应负责的转运使几乎被废之不用。因此他建议,不如将天下诸多事务分派给百官去处理,中书省只负责把握关键之处。郡县的钱谷财政都由转运使司掌管,而三司只需要核实清楚账目。这些弊端,仅仅通过严密法令是难以克服的,最根本的还是要知人善任,将过度集中的权力合理分配下去,慎重地选任有才干的官员,同时让守法、高效从高层的官吏做起,实现以上率下。

提倡施行仁政

古代法制以刑法为主,就刑法治理而言,苏轼反对片面地苛刑重法,提倡宽简刑罚、施行仁政,从拓展民生之道来实现善治。早年参加会试时,面对主考欧阳修的题目“刑赏忠厚之至论”,苏轼就阐述了他对刑赏的看法。他从儒家仁政的观念出发,认为奖赏过度,是超越了“仁”,而惩罚过度,就失去了“义”。超越了仁,仍然不失为君子,但失去了“义”,就变成了残忍无道之辈。刑罚需要使用刀锯,即是将刑罚之威系于刀锯之上,故必须将其适用于刑罚之威可及的地方,若滥施刑罚,则不仅无助于统治,还将损害刑法的威严。由此,苏轼主张审慎地适用刑罚,为了证明这一主张,他甚至列举了尧帝的“典故”:尧统治天下时,皋陶担任刑狱之官,将要处死某个犯罪之人,皋陶三次准备执行死刑,而尧帝三次“赦宥”了罪犯。尽管《左传》等古籍中并无此典故,但苏轼有意用之,正是意欲说明审慎用刑的重要性。

苏轼极为推崇汉代文景时“刑措不用”的善治,反对刑罚细密、苛刑治民。他比较了汉唐至宋的刑法,称汉高祖约法三章,萧何定律九篇,至文景帝时刑措不用,依然能很好地治国安民;魏晋以来,刑法条文日益增多,断罪所用条文达26万多条,各种犯罪仍层出不穷,而普通百姓却几乎无所措其手足;唐代只用律令,宋朝初年对律令加以注疏,使之情理兼备,更符合当时实际,但之后各种《编敕》接连不断地颁布,刑法条文多如牛毛,以至于普通人都难以遍览,更难以依照法令作周详的考虑,法令的实施出现了大问题。他还引用《周易》中的说法,认为君主治理国家、管理财政应该用正确的方法,发布号令,需要具有正当性,禁止臣民们为非作歹,这才符合正义。君主凭一己之好,随意发布法令条文,造成刑法日益繁杂,百姓手足无措,自然与正义的法治要求相悖。

主张以刑弼教

刑法的条文繁简,刑罚与赏赐的比例,以及用刑的深刻或宽平,其实大多还是法治的形式,法治的根本目的还在于辅助实现良善之治,对此,苏轼也有自己独特的观点。一方面,苏轼主张以刑弼教,反对不教而诛。他以尧舜、周文王等为例,劝诫君主要像忠厚的长者一般治理天下,真正地将治下的百姓作为自己的“子民”:若子民作了一点点违法犯罪的事,应该依照法令处罚他。但同时,又需怀着怜悯之心安慰他、劝诫他,目的是要让他抛弃以往的过错,激励他重新走上正道。

另一方面,苏轼提出不应片面依赖苛刑重法,而需要消除犯罪的社会原因。在《刑政》一篇中,他以汉代以来的盐铁、酒茶禁榷为例,指出官府一味地与民争利,不给民众生存的空间,是盗贼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苏轼提出,百姓才是一个国家的根本,而缺乏正当性的刑罚是百姓所痛恨的,为了给一小部分人聚敛财富,采取严酷的刑罚残害百姓,必然会动摇国之根本。百姓生计无着,还会影响到边疆的安定,进而损害国家的安全,他引用西汉名将赵充国的话来佐证:湟中的谷米每斛才8钱。我购买300万斛,西羌人就不敢乱动了。解决了民生问题,百姓安居乐业,那不需要依靠苛酷的刑法,边境就能获得安宁。延伸之,君主应该广施仁政、宽简刑法,整个国家的百姓都能“衣食足”,贼盗等犯罪自然就减少,善治也才能实现。

法治思想的“底色”

由于延续了魏晋的“律学”,以及唐朝的律令法,宋朝的法制在整体上较为完备,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其中突出的就是法律制定与修改频繁、法网十分苛密。一国之治理,的确离不开相当数量的立法,但治之优劣并非一定与法之多寡成正比关系,过度地追求法律条文的数量,反而不利于治理。苏轼正是看到了宋朝立法繁密之弊,才提出法令务须简明,禁绝胥吏舞文弄法的空间,还应该辅之以选任合适的官吏,最终才有可能实现良法善治。

苏轼仁政、宽简的刑法思想,与他儒家思想背景密切相关。苏轼的学术思想十分驳杂,广涉儒释道各家,但儒家思想无疑是其法治思想的底色。儒家倡导“仁义”,主张以民为本,把治下的百姓作为自己的子民,宽厚地对待百姓。反映在刑法中,就是慎刑、轻刑,刑罚不是为了报复,而是要教化犯罪者,改造犯罪者,这正是苏轼刑法观的主线。苏轼反对王安石变法,本质上也是儒家思想的反映。作为法家的王安石力主“权时变,立善法”,也就是根据时代的发展变法改制,而儒家更推崇具有历史传统的礼治,固守“祖宗之法”,因而反对变法,这也是苏轼始终难以认同变法的内在缘由。

以现代法治的标准重新检视苏轼的法治观,自然能够发现其缺失,比如其对刑法预防作用认识的不足,对贤能之治的过分偏好,以及其民本而非民主的法治观。然而,即便是忽略苏轼作为个体认识的时代情境,其法治观仍有诸多积极的价值。不断严密、完备的立法是否就能更好地治理国家;减少犯罪是否只能依赖于严刑峻法,还是要适当地考虑消除犯罪的社会因素,苏轼提出的这些问题或许仍是当下法治建设中需要认真思考的。

我国古诗词中对女子有很多代称,主要从一些女子容貌和服饰为着眼点加以指代。

红袖。本指女子红色的衣袖,代指美女。如韩 《边上看猎赠元戎》:“红袖拥门持烛炬,解劳今夜宴华堂。”唐代白居易《对酒吟》:“今夜还先醉,应烦红袖扶。”

红裙。本指妇女穿的裙子,也指妇女。如唐代韩愈《醉赠张秘书》:“长安众富儿,盘馔罗膻荤;不解文字饮,唯能醉红裙。”

红粉。本指妇女化妆用的胭脂和白粉,也代指美女。如唐代李商隐《马嵬》:“冀马燕犀动地来,自埋红粉自成灰。”杜牧《兵部尚书席上作》:“忽发狂言惊满座,两行红粉一时回。”

粉黛。本指妇女涂在脸上的白粉和画眉用的青黑色颜料,喻指美女。如唐代白居易《长恨歌》:“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裙钗。因妇女着裙插钗,因此称妇女为裙钗。如清代曹雪芹《红楼梦》有“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的说法。

玉人。谢枋得《蚕妇吟》:“不信楼头所柳月,玉人歌舞未曾归。”

仙子。白居易《长恨歌》:“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

娇娘。李贺《唐儿歌》:“东家娇娘求对值,浓笑书空作唐字。”

娇娆。李商隐《碧瓦》:“他时未知意,重迭赠娇娆。”

姝丽。柳永《玉女摇仙佩》:“有得几多姝丽,拟把名花比。”

惊鸿。陆游《沈园》:“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

碧玉。万楚《五日观妓》:“西施谩道浣春纱,碧玉今时斗丽华。”

倾国。白居易《长恨歌》:“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

倾城。李商隐《北齐》:“巧笑知堪敌万机,倾城最在着戎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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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题元美藏经阁

明代:李攀龙

岧峣飞阁大湖傍,有客翻经日满床。白马尚留霜练影,彩毫应带雨花香。

当年张掾生秋兴,何处支公坐道场。君自风流兼二子,吴门极目正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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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攀龙(1514—1570)字于鳞,号沧溟,汉族,历城(今山东济南)人。明代著名文学家。继“前七子”之后,与谢榛、王世贞等倡导文学复古运动,为“后七子”的领袖人物,被尊为“宗工巨匠”。主盟文坛20余年,其影响及于清初。https://sogushiwenorg/authorv_bce58d633801aspx

李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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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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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又不为,此事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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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诵赏析注释译文

塞上曲送元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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