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谁知道关于端午节和寒食节的来历及一些习俗?
寒食节亦称“禁烟节”、“冷节”、“百五节”,在夏历冬至后一百零五日,清明节前一二日。是日初为节时,禁烟火,只吃冷食。并在后世的发展中逐渐增加了祭扫、踏青、秋千、蹴鞠、牵勾、斗卵等风俗,寒食节前后绵延两千余年,曾被称为民间第一大祭日。“之推言避世,山火遂焚身。四海同寒食,千古为一人。深冤何用道,峻迹古无邻。魂魄山河气,风雷御宇神。光烟榆柳火,怨曲龙蛇新。可叹文公霸,平生负此臣。”唐代诗人卢象这首《寒食》诗,所言即是寒食节的来历“之推绵山焚身”的故事。相传此俗源于纪念春秋时晋国介之推(姓介名推,又称介子推,之为虚词,子为敬称)。当时介之推与晋文公重耳流亡列国,割股肉供文公充饥。文公复国后,之推不求利禄,与母归隐绵山。文公焚山以求之,之推坚决不出山,抱树而死。文公葬其尸于绵山,修祠立庙,并下令于子推焚死之日禁火寒食,以寄哀思,后相沿成俗。 1、禁烟冷食:寒食节古代也叫“禁烟节”,家家禁止生火,都吃冷食。但因国人追悯先贤之情执著,从东汉到南北朝屡禁屡兴,唐代皇家认可并参与。 2、拜扫祭祖:寒食节扫墓祭祖在南北朝到唐前被视为“野祭”。唐代编入《开元礼》“卷第八十七·王公以下拜扫(寒食拜扫附)”中,成为官方认同并倡导的吉礼之一。后演变为皇家祭陵;官府祭孔庙、祭先贤;百姓上坟等。时一家或一族人同到先祖坟地,致祭、添土、挂纸钱,然后将子推燕、蛇盘兔撒于坟顶滚下,用柳枝或疙针穿起,置于房中高处,意沾先祖德泽。 3、寒食饮食:寒食食品包括寒食粥、寒食面、寒食浆、青精饭及饧等;寒食供品有面燕、蛇盘兔、枣饼、细稞、神餤等;饮料有春酒、新茶、清泉甘水等数十种之多。其中多数寓意深刻,如祭食蛇盘兔,俗有“蛇盘兔,必定富”之说,意为企盼民富国强;子推燕,取介休方言“念念”不忘介推高风亮节……。 江苏镇江有寒食节食具京扛侪"京扛侪"《国民生活历》说:“京口(镇江)以其为寒具。脐为六角形,谓京扛侪。” 4、寒食插柳:柳为寒食节象征之物,原为怀念介之推追求政治清明之意。早在南北朝《荆楚岁时记》就有“江淮间寒食日家家折柳插门”的记载,安徽、苏州等地还盛行戴芥花,佩麦叶来代替柳枝。据各地史籍记载:“插柳于坟”、“折柳枝标于户”、“插于檐插柳寝灶间”、“亦戴之头或系衣带”、“瓶贮献于佛神”、“门皆插柳”,故民间有“清明(寒食)不戴柳,红颜成白首”之说。 5、寒食踏青:也叫踏春,盛兴于唐宋。宋·李之彦《东谷所见》载:“拜扫了事,而后与兄弟、妻子、亲戚、契交放情地游览,尽欢而归”。明代《帝王景物略》记京效踏青场景为:“岁(寒食)清明日,都人踏青,舆者,骑者,步者,游人以万计。”可谓盛极。 6、寒食秋千:秋千原为古代寒食节宫廷女子游乐项目。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载“天宝宫中至寒食节竟竖秋千,令宫嫔辈戏笑以为宴乐。帝呼为半仙之戏,都中士民因而呼之”,宋代宰相文彦博诗《寒食日过龙门》,诗中描写为 “桥边杨柳垂青线,林立秋千挂彩绳。” 7、寒食蹴球:盛行于唐,宋《文献通考》载:“蹴球,盖始于唐。植两修竹,高数丈,络网于上,为门以度球,球工分左右朋,以角胜负。”史载:唐德宗、宪宗、穆宗、敬宗都喜蹴球,《州府元龟》载:“唐德宗贞元十二年二月寒食节帝御麒殿之东亭,观武臣及勋戚子弟会球,兼赐宰臣宴馔。”宋代也有《太祖蹴鞠图》。 8、寒食咏诗:寒食节时,文人们或思乡念亲,或借景生情,感慨尤多,灵感顿生,诗兴大发,咏者甚多。据查,仅《全唐诗》就有唐玄宗、张说、杜甫、韩愈、柳宗元等名人名家诗词三百余首,宋金元词曲也有一百余首,成为我国诗歌艺术中一枝奇葩。此外,寒食节时期还有赐宴、赏花、斗鸡、镂鸡子、牵钩(拔河)、钻木取火、放风筝、斗百草、抛堶(瓦石器玩物)等许多活动,极大地丰富了我国古代的社会生活。 农历五月初五,俗称“端午节”。端是“开端”、“初”的意思。初五可以称为端五。农历以地支纪月,正月建寅,二月为卯,顺次至五月为午,因此称五月为午月,“五”与“午”通,“五”又为阳数,故端午又名端五、重五、端阳、中天等。从史籍上看,“端午”二字最早见于晋人周处《风土记》:“仲夏端午,烹鹜角黍”。端午节是我国汉族人民的传统节日。这一天必不可少的活动逐渐演变为:吃粽子,赛龙舟,挂菖蒲、艾叶,薰苍术、白芷,喝雄黄酒。据说,吃粽子和赛龙舟,是为了纪念屈原,所以解放后曾把端午节定名为“诗人节”,以纪念屈原。至于挂菖蒲、艾叶,薰苍术、白芷,喝雄黄酒,则据说是为了压邪。 端午节习俗 最早出现的端午时食,应属西汉的“枭羹”。《史记》“武帝本纪”注引如淳言:“汉使东郡送枭,五月五日为枭羹以赐百官。以恶鸟,故食之”。大约因为枭不易捕捉,所以吃枭羹的习俗并没有持续下来。锉是端午的主角-粽子,在稍晚的东汉就已出现。一直要到晋朝,粽子才成为端午的应节食品。《风土记》:“五月五日,与夏至同,……先此二节一日,又以菰叶裹黏米,杂以粟,以淳浓灰汁煮之令熟。同时又有另一种端午节食,称为“龟”也只在晋朝昙花一现,随即销声匿迹。只有《风土记》中称为“角黍”的粽子,因为附会在屈原的传说上,千百年来,成为最受人欢迎的端午节食。 从《风土记》中记载的作法看来,当时的粽子是以黍为主要原料,除了粟子以外,不添加其余馅料。但在讲究饮食的中国人巧手经营之下,今天我所能看到的粽子,不论是造型或内容,都有五花八门的变化。 先就造型而言,各地的粽子有三角、四角锥形、枕头形、小宝塔形、圆棒形等。粽叶的材料则因地而异。南方因为盛产竹子,就地取材以竹叶来缚粽。一般人都喜欢采用新鲜竹叶,因为干竹叶绑出来的粽子,熟了以没有竹叶的清香。北方人则习惯用苇叶来绑粽子。苇叶叶片细长而窄,所以要用两三片重叠起来使用。粽子的大小也差异甚巨,有达二、三斤的巨型兜粽,也有小巧玲珑,长不及两寸的甜粽。 就口味而言,粽子馅荤素兼具,有甜有咸。北方的粽子以甜味为主,南方的粽子甜少咸多。料的内容,则是最能突显地方特色的部分。 北平的粽子大约可分为三种:一种是纯用糯米制成的白粽子,蒸熟以蘸糖吃。另一种是小枣粽,馅心以小枣、果脯为主。第三种是豆沙粽,比较少见。华北地区另有一种以黄黍代糯米的粽子,馅料用的是红枣。蒸熟之,只见黄澄澄的粘黍中嵌著红艳艳的枣儿,有人美其名为“黄金裹玛瑙”。 浙江的湖州粽子,米质香软,分为咸甜种。咸的以新鲜猪肉,浸泡上等酱油。每只粽子用肥瘦肉各一片作馅。甜粽以枣泥或豆沙为馅。上面加一块猪板油。蒸熟,猪油融入豆沙,十分香滑适口,“五芳斋”出品的粽子尤其著名。馅料都经过专人选择,有八宝粽、鸡肉粽、豆沙粽、鲜肉粽等,各具特色。 四川的椒盐豆粽也别具特色。先将糯米、红豆浸泡半日,加入花椒面、川盐及少许腊肉丁、包成四角的小粽。以大火煮三个小时,煮熟再放在铁丝网上用木炭烤黄。吃起来外焦里嫩,颇具风味。 广东的中山芦兜粽,特点是圆棒形、粗如手臂。配料也分甜咸两种。甜的有莲蓉、豆沙、栗蓉、枣泥;咸的有咸肉、烧鸡、蛋黄、甘贝、冬菇、绿豆、叉烧等。 闽南的粽子分硷粽、肉粽和豆粽。硷粽是在糯米中加入硷液蒸熟而成。兼具粘、软、滑的特色。冰透加上蜂蜜或糖浆尤为可口。肉粽的材料有卤肉、香菇、蛋黄、虾米、笋干等。以厦门的肉粽最为出名。豆粽则盛行于泉州一带,用九月豆混合少许盐,配上糯米裹成。蒸熟,豆香扑鼻,也有人沾上白糖来吃。
“三秦”一词,今人多以陕西关中为说,起始于项羽破秦入关,将关中切割三分,封立三位秦之降将为王而得的名讳。即立章邯为雍王,都废丘(今兴平),领咸阳以西地i司马欣为塞王,都栎阳(今临潼),领成阳以东至黄河地;董翳为翟王,都高奴(今延安),领上郡即今陕北延安、榆林地。三王各守一土,鼎足三分关中。清晰地勾画出“三秦”所指之地缘:即以成阳为中心,西不出陈仓(今宝鸡),南不达汉中,北仅抵于延安,东限于黄河之西。在此之外,均不属其辖。因为陈仓以西为陇西地,西戎占:陕南汉中及巴、蜀分与汉王,刘邦占;延安以北为北地,狄戒占,黄河之东分与西魏王,王豹占。这就是“三秦”所指版图和关中所称“三秦”之历史因由。
关中“三秦”虽由此而名,却在历史长河中仅仅昙花一现,前后不足一年。汉元正月(前206年),项羽挥兵西入成阳,秦都即破,以为得了天下,自立西楚霸王,又大封分地而王之。项羽入城,烧杀掠抢,无不残破。屠烧成阳秦宫,“火三月不灭,收其宝货妇女而东”(《史记・项羽本纪》语)。项羽屠城之后扭屁股又东归彭城,关中遂由雍、塞、翟三王扼守以围阻刘邦。孰料同年八月,刘邦由古道回军关中,先于陈仓击败章邯,雍王属地皆归于汉。次年正月,又挥马东进,遂平降塞、翟二王,至此,关中“三秦”即废。
除此“三秦”,还有一“三秦”,那就是晋时十六国之前秦、后秦、西秦,史称亦曰“三秦”。两个“三秦”,虽然同举“秦”旗号麾天下,却在政治和文化内涵上判然两别。前为封地,仅指秦地关中,且一现即逝。后为立国,则指在中国历史上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三个北方割据政权,而且从前秦建国的公元351年至西秦被夏所灭的431年,此“三秦”在中国政治舞台上整整演绎了80年之久。
最有兴味的是,晋时十六国之“三秦”,分由甘肃氏、羌、鲜卑三族上层酋豪所建,发家也由河陇为起始。随着率兵四方讨定,势力范围不断向外扩张,向西攻灭了前凉、代国,向东大败晋师,平灭燕国,夺取了益州,不仅控扼着中国北方大部地区,还与东晋对峙相向,尤其前秦,一度平灭西域龟兹,又同车师、都善、高昌等国建立宗藩关系。西域来朝者十有余国,军事实力十分强大,经济发展非常迅猛,加上“三秦”具都倡导佛教,大兴儒学,推行文化立国之制,不仅为甘肃赢得“富庶莫过于陇右”之誉,也使关陇政治、军事、经济实力空前鼎盛。最值得一提的是,都于长安的前秦、后秦两个政权,尽管控制着古丝绸之路一线重镇,军事力量威慑整个西域各国,但其政治中心仍在长安,每年来朝供奉者络绎如云,仅西域遣使称臣者多达三十余国,他们不仅带来了价值连城的珠光宝藏,金银马匹,还送来异彩纷呈、各具民族和地域特色的音乐舞蹈与“奇技异戏”。各种民族文化的重重叠叠,从四面八方向长安汇集,对秦文化的建设可谓举足轻重。
然而,让人遗憾的是,人们每每提及秦文化时,大谈关中“三秦”,却又不知其关中“三秦”真正的文化内涵,以致在空泛的喧嚣中反倒否定了秦文化的历史生成根脉。项羽封王所立雍、塞、翟“三秦”分土,在不足一年的时间迅即灰飞烟灭,而且又在正值楚汉狂热互战乱世的背景下,试问,它给秦文化的形成到底能增添多少成色又给秦文化的建设到底能输入多少血氧秦文化毕竟是在统一的华夏文化主导下所形成的一种区域文化,就如同楚文化、蜀文化、郑卫文化、吴越文化一样,只有同其他区域文化相对应而存在,相比较而发展,相渗透而丰富,相流通而完善,才能充分显现其斑斓的光彩和独有的特色。这是任何一种民族文化形成发展不可违背的必然规律。
秦文化不是项羽封王分土的关中“三秦”文化,也不是戏曲界经常挂在嘴边的陕西文化,当然更不是因为五朝国都均立长安便随意被误解误读的关中文化。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首先,应当承认秦文化是一个大文化概念,它既有历史积淀的纵深面,又有多元融汇的横亘面,但无论从其纵深、横亘任何角度讲,远非三秦文化、陕西文化或关中文化所能盖涵。
秦文化的要筋在“秦”,秦的起因是东夷部族的赢氏族。因其后裔蜚廉、恶来父子二人,追随以武庚为首的商朝遗民助纣为虐反周叛乱,被周公一马平息之后将其放逐到遥远且又荒僻的“西出入陲”边地,沦为牧马的奴隶。这便才有了公元前897至888年的赢氏族种首领非子息马得功封地秦邑之事。此前赢氏族种所居地便在犬丘,即《史记・秦本纪》所言“非子居犬丘,好马及畜,善养息之”之说。犬丘,位于西陲,紧毗戎、狄。古籍中的解释是:“犬丘,又名西犬丘,西陲。汉置西县。”《甘肃通志》的记述是:“西县故城在(秦)州西南120里。”所言正是甘肃礼县大堡子山一带。从秦赢非子封邑为附庸,到秦穆公立国兴兵为诸侯的二百多年间,甘肃秦州西县的犬丘之地,无疑成了秦的发家地和大本营。这一点,已被考古界在该地挖掘出秦穆公时期的葬墓群及其大量秦国出土文物得到证实。正因为秦人在此长期以息马为业,犬丘又偏居西陲戎、狄一野,其生活、性格、好恶染上“戎狄”习性,自在情理之中,即使在秦人真正发迹并成为“开国十二,遂霸西戒”诸侯国之一的战国之初,东部其他各诸侯大国,仍将秦“以戎、狄视之”,对此,秦国君主也常为“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史记・秦本纪第五》语)而深感羞辱。这种“戎狄”习性,其实质正是秦文化的总体本色,诸侯视秦为戎、狄者,也是因为战国初期的秦文化依然带有浓厚的游牧特色所致。
所谓戎、狄,是指西周时期甘肃古代少数民族为说,其中戒族主要活动于陇右,集结于今之陇西、天水和平凉、庆阳诸地,故又有�(今天水)冀(今天水县新阳镇)戎和义渠(今平凉、庆阳)戎之分。戎族原本有自己的社会文化,《左传》载有允姓戎族首领一段话道:“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语言不达。”戎以农牧兼营,却以“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怀忠信以事其上”的“不治所以治”经国之道,形成独立的文化品格,这种戎文化,既为秦襄公所效法,又随秦国对戎族的征服兼并,最终融汇于秦文化之中。
狄系商周鬼方民族后裔,因居北方,多称北狄。分白狄、赤狄、长狄三支。白狄原居陕西东北,后徙山西、河北之间,占地立国,国号中山,兵强将广,骁勇善战,与燕、韩、赵、魏“五国相王”。白狄也和秦国发生过军事拼争,桓公三年(公元前601年),曾与晋国联合对秦发起战争,使秦吃了败仗,一员秦将被俘;赤狄布居山西,并与晋国通婚,秦腔有出名戏叫《蜜蜂计》,演的正是晋献公宠妃狄女骊姬,欲害姜后之子重耳,重耳奔逃齐国搬兵报仇,又与狄女季隗结婚的真实故事。后来赤狄被晋国所灭,土地也被晋国兼并;长狄分布在山西迤东和山东边境,后为齐国所败。狄族虽然保持着游牧文化特征,但其文字、器皿、墓葬均与华夏族相同,说明通过战争、杂居、通婚、迁徙,也被华夏文化逐渐同化。
两汉时期,甘肃境内又有三个活跃的少数民族揭竿崛起,一个是氐族,一个是羌族,一个便是鲜卑族。 氐、羌本系一源,春秋战国多以氐羌并称。《诗经・商颂》便有“昔有成汤,自彼氐羌”,《竹书纪年》也有“成汤十九年,大早,氐羌来宾”等记载。汉代,氐羌分化,各自成为独立族种。西汉初,氐族聚居于武都、陇西、广汉、蜀地,甚至与他族杂居。有自己独特的语言,但讲汉语,采用汉族姓氏,实行一夫一妻制和纳嫂制。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业,经济文化深受汉族影响,西晋时期,除武都、阴平(今甘肃文县、迭部)二郡有大量氐族部落外,在陇右略阳(今天水以北、秦安至清水一带)和天水二郡,又形成两个氐族聚居中心,即后世所称“清水氐”、“略阳氐”和“临渭氐”。十六国时的前秦政权,正是天水“略阳氐族”部落酋豪苻洪及其子苻健所建。
羌原出于今之河南南部、湖南洞庭、江西鄱阳诸地三苗(即苗民),后迁于三危,便成羌族。这是一个非常强悍的民族,《后汉书》说它“所居无常,依随水草”。族人更是“性坚刚烈勇猛”,“堪耐寒苦,同之禽兽”。汉景帝时,湟水羌族酋豪留何,率部迁入陇西郡之狄道(今临洮)、羌道(今宕昌)一带: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甘肃羌族与北部匈奴联合与中原为敌,汉武帝“将兵十万人击平之”,为“隔绝羌胡,使南北不得交关”,武帝辟设河西四郡以拒,并设护羌校尉,统领羌族故地,羌人“皆为吏人豪右所徭役,积以愁怨”,激起羌人多次反叛。经历多次xxxx,于是,“羌乃去湟中(今西宁市西部),依西海、盐池左右”。宣帝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马援设金城属地以安置羌人。王莽末年,羌人乘乱入居金城郡(今兰州、临夏),东汉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马援又将岷县等地羌族迁于陇西、天水、扶风三郡,开始与汉人杂居。公元384年,世居安南赤亭(今甘肃陇西县西)的羌豪姚苌杀死前秦君主苻坚自称大单于、万年秦王,两年后称帝,国号大秦,都长安,改元建初,史称后秦。此外,淝水之战后,陇西鲜卑部首领乞伏国仁,率10万鲜卑族脱离前秦,于公元385年,自立为大单于,领有秦、河二州牧,都苑川(今榆中县),史称西秦。乞伏国仁死后,其弟乞伏乾归继位,称河南王、秦王,又迁都金城(今兰州西)、成纪(今秦安)、袍罕(今临夏),逐渐占有今甘肃西南部。公元431年为夏所灭。
“合而并之,因而续之”,通过氐、羌、鲜卑内迁促成与秦陇汉民杂居而合为一家,从另一个侧面说明羌、氐、鲜卑融入汉文化或者说秦文化而逐渐走向文明的历程,这正是都于长安的前秦和后秦以及都于苑川的西秦这三个陇右少数民族政权在秦文化史上的巨大贡献。不只仅此,文化艺术方面的辉煌成果,更对秦文化建设起了关键性作用。苻坚平灭前凉,前凉乐舞自然变成前秦宫廷演奏唱响的主旋律。如所谓“华夏正声”的清乐,正是“苻永固(即苻坚)平张氏始於凉州得之”(《魏书・乐志》);《通志》卷一百四十一谈及《西凉伎》时亦言,“此声始兴,盖苻坚之末。”尤其《十六国春秋》还明确记载鲜卑慕容恒曾率领其族男女四十余万口,乘舆服御礼乐器等物远陟长安向前秦奉献:弘始九年冬十月,河州(今甘肃临夏及青海部分地区)刺史慕容超向苻秦长安首都献大乐伎一百二十人。《隋书・音乐志》还说:“慕容垂破慕容於长子尽获苻氏(苻坚)旧乐。”又云:“太元间破苻永固,又获乐工杨蜀等,闲练旧乐,於是金石始备”。这些乐舞、乐器、乐工、乐伎源源进入长安宫廷,并被后世隋七部乐、九部乐和唐十部乐所传承发展,也为秦文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最值得一提的是,公元385年,吕光(略阳氐人)平西,遂带骆驼二万余头,大批珍宝、骏马和“奇技异戏”、“殊禽怪兽千有余品”,以及龟兹宫廷乐队启程东归。这个龟兹宫廷乐队,便是后世所称的《龟兹乐》。《隋书・音乐志》云:“龟兹者,起自吕光灭龟兹,因得其声。吕氏亡,其乐分散,后魏平中原复获之,其声后多变异。”《魏书・音乐志》卷一百九亦言:“世祖平河西,得其伶人器服,并择而存之,后通西域,又以悦般国鼓舞设于乐署。”吕光建立了后凉,《龟兹乐》得以风行于河西。待吕氏覆灭,《龟兹乐》又分散传入内地,对周、隋乃至唐代的音乐都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开皇中,《龟兹乐》风靡国中,“举时争相慕尚”。至唐,西凉乐和龟兹乐更被视作热门。史书记载说:“自周、隋以来,管弦杂曲将数百曲,多用西凉乐,鼓舞曲多用龟兹乐,其曲度皆时俗所知也。…‘魏太武帝平河西得之,谓之《西凉乐》,至魏、周之际,遂谓之《国伎》。”还有《天竺乐》,《隋书・音乐志》言:“《天竺》者,起自张重华据有凉州,重四译来贡男伎,《天竺》即其乐焉。”可知《天竺乐》也是五凉时期,通过河西,传入长安的。集聚于北周的西北和西域各民族乐舞艺术,逐渐形成了宫廷宴饮时演奏的乐部。公元577年北周灭北齐后,又获得高丽和百济两国的乐舞艺术,加上早已传来的高昌国(今新疆吐鲁蕃)乐舞,全都汇集于北周首都长安,也全都融入秦文化的行列,更为后来著名的隋七部乐、九部乐、唐十部乐,打下了坚实基础。
前秦、后秦、西秦,虽系陇右天水“略阳氐族”苻氏贵豪、陇西姚氏羌豪和陇西鲜卑乞伏部三个河陇少数民族所建,同时又在“五胡乱华”的相互剿杀中灰飞烟灭,但是,通过战争掳掠、属国朝贡和族种迁徙的河陇各少数民族文化,却源源流入长安宫廷,并与先秦甘肃戎狄文化融汇合流,构筑起一座永恒不朽的“秦文化”高耸大厦。从这座大厦中,我们可以看到先秦西陲河陇戎狄文化的根脉,听到西汉时期西凉之声的余响,寻觅到西晋陇右氐、羌、鲜卑和从五凉窃获的文化贡品,听得见凉州一脉传存的清乐和胡夷杂奏的西凉乐舞,还有经河西中国化之后再横穿甘肃全境传入隋唐宫廷的七部乐、九部乐、十部乐以及河西月氏人所创的羯鼓和西凉节度使屡屡晋献的西凉大曲等等,即使是宋元之后形成的秦腔,也被严长明敏锐地捕捉到其根脉仍是“陇右秦声”、叶德辉赞叹“独秦声以甘凉之雄,犹似劲敌”(《秦云撷英小谱》)。而唯独陕西文化、关中文化、借项羽封地为名的三秦文化在秦文化这座大厦中尽然踪迹渺无,这的确是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所以说,绵延三千年的秦文化是一个大文化概念,不可以视为三秦文化,尽管秦文化汇集于五朝国都成为长安宫廷文化,却不可以视其为陕西文化或关中文化。应该说,这是一般的常理。
(一)男巫传说
《暗黑破坏神2》中的女巫与巫师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角色,前者使用的魔法代表着力量与光明,可直接作用于敌人身上;而后者则是魔鬼的代身,他的主要本领是扫荡魂术,召唤各种不死的生命(如僵尸)为其卖命。招魂术在欧洲中世纪时期曾盛传一时,相传用此术可指使死人或从地里挖出的尸体作奇怪的工作。萨图恩(Saturne)据说是巫师的保护神。实际上,他最初是矿工的保护神,逐渐演化才成为支配地狱的神。萨图恩是率先食人肉的神,巫师也常被指责为偷食人肉。此外,萨图恩夜间停留于土星,土星位于魔蝎宫,而魔蝎则是一种象征魔鬼的动物。萨图恩的标志是手中的那把大镰刀,相传巫师最常用的武器也是一把随身携带的镰刀。在一般人的印象里,巫师是居住于南部沼泽地带中的一类穿着黑色斗篷的神秘人物,长期关在黑暗潮湿的小屋中研究使他们面颊苍白,形同骸骨;熬夜和过度的思索搞垮了他的身体,使他们不堪一击;但他们掌握着各种神秘奇异的法术,代表着邪魔与噩梦的神灵。历史上关于巫师的最早记载见于十二世纪,当时有一位名叫韦尔多的法国里昂商人宣扬并身体力行安贫乐道,其门徒被子教皇斥为异端,逃入阿尔卑斯山谷隐居。巫师的故事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在与异端的接触中逐渐产生的。我们常常可以在一引起西方的神话书籍中看见"Mage-ClansoftheEast"(东方魔法部落)一词,这是欧洲巫师故事的另一起源,由于当时欧洲人对于还没有认识到的世界抱着一种神奇荒谬的幻想,巫师就成为了这种幻想的宣泄对象;而十三世纪的马可·波罗游记和十六世纪的曼德威尔游记更是为西方读者提供了神游幻想的空间,巫师也就自然而然地被误解为是东方民族所特有的一类神秘人物。不过在欧洲神学家的眼中,巫术始终是一各反宗教的行为,他们认为巫师作为巫术的施弄者,大多致力于撒旦崇拜。中世纪衰落时期的特征之一,就是将撒旦的形象夸大成强大且无处不在;并把时代的一切弊病都算在撒旦的帐上。十八世纪以后,巫术卸下了魔法和撒旦的华丽外衣,文化地位迅速下降,成为一种迷信。此后巫师、蒸馏器、硫磺蒸气也曾重新兴起过一段时间,但那只不过是昙花一现而已,如同炼金士脑中的各种荒谬怪异的念头。有关巫师的传说在近代被融入了许多艺术家的作品之中,浪漫派音乐家,如门德尔松和柏辽兹,都曾在他们的作品里涉及过巫术题材,而哥伦比亚的著名作家马尔克斯更是在他的魔幻主义代表小说《百年孤独》中大胆地糅入了各种巫术内容,营造出一种神秘的氛围。
(二)亚马逊传说
亚马逊(Amozon)一族是一个迷一样的女战士族,她们与无数希腊英雄的战斗流传在不同的传说之中。亚马逊一族发源于小亚细亚蓬托斯(Pontus)的特尔摩冬地方(Thermondon)的峡谷和森林之中。她们的首都是尤克森(Euxine)沿海的特弥斯库拉(Themiscyra)(今天土耳其黑海沿岸的特尔密)。根据习俗,男人是不能进入亚马逊人的国境的,但亚马逊人每年都会到访高加索的戈尔加利安斯(Gargereans),为的是传宗接代…在这个联婚盛会上生下来的女婴都会交由亚马逊一族养大成人。每一个亚马逊女战士长大成人时都会烧掉或切去右边乳房,以便投掷标枪或拉弓射箭。但在联婚大会上诞生的男婴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们一生下来就会被杀死或送回父亲身边。另一说是亚马逊人会囚禁一些数目的男人,以作「播种」之用,而且这些人都是奴隶的身份,并且在任务完成后就将他们处死。相传这些可怜的男人会被砍断手、脚,以防叛乱。无论有没有男人在亚马逊的国家中都好,确实只有女人在亚马逊的军队之中。她们不只负责保卫国家,而且还入侵相邻的国家。亚马逊军队有骑兵和步兵,她们打仗时手持有新月图案的盾牌,挥舞着长矛、弓箭和战斧。她们的一生都充满了争战和为了战争的训练,要不就是训练未成年的亚马逊小战士。她们在女王的统治下,崇信战神阿瑞斯(Ares),因为她们相信自己是战神的后代;除战神外,她们也崇信狩猎女神阿尔特弥(Artemis)。 最广为人知的有关亚马逊女战士的故事,要算是古希腊的英雄史诗中所记载的了。伟大的诗人荷马用了很多笔墨去形容亚马逊女战士的英姿,令她们的故事流芳百世。但当古希腊史学家们找到了特尔蒙顿地区,却连亚马逊女战士的头发也没找到一条的时候,他们也只能猜测是不是海格力斯(Hercules)已经将她们屠杀殆尽呢?还是她们被赶到了其它地方呢?所以在后来的神话传说中,亚马逊族总是不断地搬离她们的故乡,但她们总是住在希腊人脑海中世界的边缘。也有人说亚马逊族有一支是在南高加索的科尔卡斯(Colchis)一带的绪提安人( Scythian)。更有人认为在非洲也有亚马逊族的支族。但不管怎样,亚马逊人在希腊人眼中都是野蛮的民族。 希波吕特(Hippolyta)和彭特西勒亚(Penthesilea)这两个亚马逊人的女王,经常出现在希腊的神话之中。 相传海格力斯要完成欧律斯透斯的12件工作,而第九件就是要拿到亚马逊女王希波吕特身上战神阿瑞斯送给她的皮带。当海格力斯到达特弥斯库拉之后,希波吕特马上被这个半神人的俊美外表所震慑,甘心交出腰带,但万神之母赫拉(Hera)憎恨海格力斯,于是变身为亚马逊人散播谣言说有一个外乡人要夺去她们的女王。于是亚马逊女战士倾巢而出,与海格力斯决一死战。首先出战的是暴风埃拉( Aella),虽然她跑得如旋风一样的快,但海格力斯还要快,并追上去将埃拉杀死。第二个亚马逊人刚一出手就倒下了。第三个叫做普洛托厄( Prothoe),虽然她有七次单挑胜利的战绩,但海格力斯还是杀了连她在内的九个女战士。发誓一生不嫁的阿尔卡珀( Alcippe)也倒下了,她并没有在她短暂的一生中违背誓言。当亚马逊人无敌的领袖墨拉尼珀( Melanippe)被俘后,其她人也四散逃去,而希波吕特也献出了一早就许诺了的腰带。另一说就是海格力斯面对亚马逊人的军队,单骑迎战,并用单手就大败亚马逊女战士,并同时也杀死了希波吕特。比海格力斯迟了一些时候,传说中的雅典国王特修斯也与亚马逊人进行了一场战争。传说特修斯强抢了安提厄(Antiope),她的姐姐俄瑞提亚(Oreithyia)发誓要报此仇,并带大军攻打希腊重镇阿提卡(Attica)。经过四个月的鏖战,亚马逊军被雅典军打败。有人说安提厄普在战争中丧生。但也有人说在战后,安提厄普在特修斯的婚礼上(不是与她的婚礼)诅咒来宾而被特修斯所杀,但在死前为特修斯生下希波吕托斯(Hippolytus)。 在另外的神话中,传说希波吕特在特修斯的婚礼后带兵攻打他,但是在战斗中误被其姐彭特西勒亚所杀,在复仇三女神(Furies)的追击下,彭特西勒亚不得已而投靠特洛伊(Troy)。在那里,老国王普里阿摩斯( Priam)洗净了她的杀亲之罪。为报此恩,彭特西勒亚加入了特洛伊的军队。作为战神的女儿,她作战时十分英勇,但还是在十年战争中被希腊最伟大的英雄阿卡琉斯(Achilles)所杀。但阿喀琉斯也忍不住为美丽的彭特西勒亚的死而悲叹莫名,并抑制不住对这位英勇而美丽的女王的爱情,而与她的尸体发生了关系。希腊军中最丑陋又多言好斗的特耳西特斯( Thersites)以此事嘲笑阿喀琉斯的多情和变态的情欲,被阿喀琉斯手刃于军中。这件事激怒了另一位希腊最伟大的英雄-狄俄墨得斯( Diomedes,特耳西特斯的堂兄弟),但他自知打不过阿卡琉斯也不想扰乱军心,所以一气之下把彭特西勒亚的尸体仍进了斯卡曼德洛斯(Scamander)河中。 另一个较后一些的故事是描述亚马逊女王塔勒斯里斯(Thalestris)拜访亚历山大大帝,并与其共渡13个日夜,以求一女的事迹。虽然这个故事前后有14个版本,但最终证明只是一个虚构的故事而已。 亚马逊族是一个绝对女权至上的文化,但她们也酷爱希腊的雕刻和绘画。在描写亚马逊女战士的最初的图画中,她们的衣着和希腊士兵无异,但通常只戴一边护胸镜。在公元前5世纪的波斯战争后,亚马逊女战士又多以东方的,戴帽和穿长裤的打扮出现在古籍中。而且有关只有一边乳房的描述也消失了。 根据最新的研究表明,有关亚马逊女战士的神话可以追述到古代亚洲一些专为服待某位神祉而武装起来的奴隶女兵。但最接近现实的解释则是在古希腊,人们把一些有关那些在西南亚的一些母系氏族,和一些比希腊女性生活得更艰苦的部落女性的花边新闻,加以夸大和想象的结果。但无论如何,亚马逊女战士的神话传说依然是最脍炙人口的神话传说之一。 在现实生活中,竟然也有亚马逊族的存在。那是在南美洲圭亚那附近的一个落后的母系氏族,她们定期地与邻族聚会,在聚会期交配,留下女孩,送回男孩。她们只囚禁俘虏,并作传宗接代之用,但最后俘虏是难逃一死的。她们嗜血如命,好勇斗狠,且最痛恨外族的入侵。
(三)野蛮人传说
野蛮人(Barbarian)野蛮人亦即欧洲中世纪时代的“蛮族人”,正如春秋时期华夷之间贵贱尊卑的观念很深一样,“蛮族”实际上是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对邻族(日尔曼人、哥特人)以及亚洲一些民族的带有侮辱性的称呼,他们将非希腊、罗马各族一概视为“化外之民”。然而,正是这些“化外之民”将曾经不可一世的罗马帝国推向了灭亡。一般意义上的“蛮族”是指推翻罗马帝国的日尔曼各部族,包括汪达尔人、西哥特人、东哥特人、法兰克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朱特人和匹克特人等。 在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的眼中,蛮族始终居住于文明社会的边缘,未曾开化,部族之间永不停息的战斗和大自然残酷的生存环境构筑了他们强健的体魄。尽管他们缺乏文明人的知识,但他们对周围环境的变化非常敏锐。他们崇拜野兽的力量,因此狼人传说常与他们联系在一起。 奇怪的是,正是这么一群“肮脏、粗鲁”的野蛮人,竟然将强大的罗马帝国推翻在地。在公元410年,罗马城被西哥特人攻陷,洗劫数日方才离去。这场“永恒之都”的浩劫震撼了整个欧洲,令罗马帝国的人民陷入一片恐慌之中。公元476年,帝国蛮族军队统帅奥多亚克发动政变,终于终结了西罗马帝国的历史。著名神学家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国》一书中曾经提及,罗马的毁灭是神灵对充斥于帝国内部的腐化和不道德的现象的惩罚。尽管罗马人在文明方面拥有绝对的优势,但他们的灵魂早已堕落;在同一种族和血缘下,坚毅朴实的蛮族人能够做到紧密团结,而罗马人却始终处于一种相互倾轧的状态中,即便在敌人大兵压境之时,他们仍不愿悔悟和觉醒。 当时详细记述蛮族文化的史料只有凯撒的《高卢战纪》和塔西陀的《日尔曼尼亚志》。据这些文献记载,蛮族人在入侵罗马帝国之时尚处于氏族社会阶段,不事农业,以狩猎、掠夺为生,喜爱冒险。蛮族人的思想观念、精神个性和生活态度是所谓的“英雄式”的:好战、勇敢、忠诚、重视荣誉、慷慨、挥霍,拒绝接受软弱腐朽的灵魂。在蛮族人看来,诉诸暴力往往比辛苦平凡的劳动更有意义,因此,他们渴望军事冒险、成功的战役以及由此带来的大量战利品。 战争是蛮族人的主要生活方式,“假如本部落内并无战争,许多贵族青年便自动地参加别的部落的战争,他们厌恶呆着不动。”在征战中,勇敢和荣誉是首领与战士们最为珍视的。战士用最勇猛的战斗来保卫首领,如果首领战死疆场,而士兵们却活着回来,将是一个莫大的耻辱;同样,如果首领在勇敢方面不如自己的士兵,也会受到人们的耻笑。 蛮族人的入侵使整个欧洲的文明受到极大的摧残,“中世纪是从粗野的原始状态发展而来的。”蛮族文化、基督教和残余的古典文化构成了此后中世纪时代文明的三块基石。 欧洲历史上最为著名的蛮族人莫过于拥有蒙古血缘的匈奴王,他在公元五世纪以前曾横扫欧洲大陆,即便是日尔曼蛮族也无法抵挡他们的进攻。匈奴人从东方袭来,凶猛强悍,骁勇善战,个个都是优秀的骑手,来时排山倒海,去则十室九空。正是这些彪悍的匈奴人加速了罗马帝国的倾覆。
(四)圣骑士传说
蛮族推翻西罗马帝国后,在其境内建立了一系列蛮族国家,其中对后来的欧洲格局影响最大的国家当数法兰克王国。三百多年以后,法兰克王国在查理大帝的手中臻于鼎盛。查理一生南征北战,历经过五十多次的战争,将西欧大陆的绝大部分土地纳入自己的版图,并由罗马教皇加冕为“伟大的罗马人皇帝”。这样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三百多年以后,欧洲又出现了一个“罗马人”的帝国——查理曼帝国。 “帕拉丁”原本指跟随查理大帝征战四方的十二名武士,罗马教皇加冕查理大帝后,这十二名武士也自然而然地荣升为“神的侍者”,成为“圣骑士”的代名词。其实,查理曼手下的这十二名武士尚不能被称为骑士,因为他们所秉承的依然是蛮族人的战斗精神。 真正意义上的骑士是从公元八世纪下半期、欧洲进入封建时代以后开始的。由于封建君主的武士必须装备齐全,拥有良好的坐骑和一定数量的随从,因此要有经济上的支持,于是那些大贵族便通过向武士分封土地,既满足了他们对土地这一中世纪最重要的财产形式的要求,也使他们成为大贵族的附庸。越来越多的武士在对土地财产的追求下,渐渐形成了一个附庸于大贵族的特定阶层——骑士阶层。 此后骑士制度及在整个欧洲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尤其是近两个世纪的十字军运动,为西欧的骑士阶层提供了一个生存和发挥作用的广阔天地。在这一过程中,蛮族人野蛮好斗的因素与基督教的神圣信仰融合在一起,使那些破坏和平、以刀剑为生的武士一跃而成为基督的卫士。“结果,骑士最终成为受到崇奉的人,他不仅发誓效忠于其主人,而且立誓成为教会的卫士、寡妇和孤儿的保护人……以这种方式,骑士脱离了其蛮族和异教的背景,而被整合于基督教文化的社会结构中。结果,骑士像神甫和农民那样,被视为社会不可或缺的三个器官之一。” 虔诚的宗教美德,扶弱济贫的道德精神,以及原来那种武士的荣誉、忠诚和勇敢的品质结合在一起,便构成了中世纪基督教文化中的骑士精神或骑士理想。它是中世纪人的观念和行为的最高标准和完美榜样。 在十字军的时代还形成了一种与神圣节制的基督徒骑士理想相反、也与北方野蛮的英雄主义相距甚远的世俗骑士理想,其特征是爱情崇拜和礼节崇拜,表现为追求罗曼蒂克的爱情和高雅优美的言行。世俗骑士源于西班牙穆斯林社会,流行于法国南方世界,在这些骑士的眼中,爱情是一种纯粹精神性的、不掺杂任何肉欲的神圣的感情,由此构成了中世纪盛期骑士文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格调。 于是,武士的忠诚、基督教的谦恭、对理想中的女性的纯洁无瑕的爱情,成为每个骑士必须具备的三种美德。“基督教骑士制的理想一直保持着它对西方思想的吸引力和对西方伦理标准的影响。”他们是力量与正义的象征。
(五)德鲁伊传说
“Druid”一词分两部分理解:前半部很大程度上和希腊文的“drus”相关,是橡树的意思;而后半部与印欧语系的词尾「-wid」相似。而德鲁依教又以橡果为圣果,更证明其名字的古意是熟悉橡树之人。 德鲁依教士是很高级的凯尔特人祭司、法师或预言者。而凯尔特人是一个在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1世纪散居在高卢、不列颠、爱尔兰、欧洲、小亚细亚和巴尔干半岛蛮族。 德鲁依教的仪式和教义都是非常神秘的,而且只依惯例口头传授。所以,虽然经过历代研究和探索,依然所知甚少。多数有关他们的资料是来源于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文献。除此之外,考古学家只能从森林、神坛、庙宇的遗迹中偶然寻得一些如图画、记号等的微小线索而已。在史书上最早有关于德鲁依教团的记载主要是见于尤利乌斯·凯撒和古罗马最伟大的史学家塔西佗斯的著作中。在这些著作中,多是描述德鲁依教的野蛮和恐怖!凯撒远征高卢时曾向元老院报告说:「德鲁依教教士在当地有仲裁和主祭等重要地位和权力,而且该教教士精通物理、化学;在树林中居住,用金镰刀砍伐神圣的橡树果,甚至用活人献祭!」但在大多数情况之下,德鲁依教士是公认的古代智能的守护者,有着崇高的道德修养,并对自然科学和神学有很深的造诣。 德鲁依教士精通占卜,对祭祀之礼一丝不苟,也长于历法、医药、天文和文学。同时,他们也是执法者、吟游诗人、探险家的代名词。男女皆可为德鲁依教士,同样在社会上享有崇高的地位。也有史学家将德鲁依教士与印度的婆罗门( Brahmins)、波斯祅僧(Magi)、埃及祭师(Priests)和巫医(Shamans)相等同。 在祭典中,德鲁依教士在满月的第六日收割橡果,而在过程中橡果不能堕地,并盛在纯白的布里。然后牺牲两头白色公牛,再举行宴会。他们也会献祭活人,通常这些牲人都是犯人,但如果实在没有的话,就会在平民中挑选。受难者或被关在木笼中活活烧死,或用木柱刺穿,或用利器插死,或用乱箭射死…或是执行最神圣的「三重死亡」( 只有被挑选成为德鲁依王子的人才可接受这个仪式,而死者也通常是自愿接受的)首先,用斧头将牲人打晕,再迅速用由动物肌肉扎成的有三个结的绳子将其勒杀,并同时割开其喉咙,最后面朝下地将牲人放在四尺深的水里,表示最后是淹死的,而牲人死前吃的最后的食物是撒有橡果的烤大麦饼,就是这些残忍的活人祭祀激怒了罗马政权而加速了他们的灭亡。而后世也有学者为德鲁依教士开脱,但作为主祭的高级祭司,似乎是难以脱罪的。 在预言的过程中,德鲁依教士往往借鸟兽如乌鸦、老鹰等来占卜吉凶。有时也观察牲人的喉咙和内脏来作出预言。来节日时,德鲁依教士会举行仪式,将人催眠,然往互换灵魂,再以梦境预知未来。史书上也记载了一些德鲁依教士使用的魔法,如用草药和橡果等施放幻术和护身符;用发怒的毒蛇的唾沫浸过的魔蛋可以控制他人等。 德鲁依教徒也相信灵魂的永恒,这点有点像轮回。他们会在亲人死后将所有死者生前的物品一并烧掉,甚至跳到火中抱住亲人的尸体,以便与亲人同登极乐,他们也会写信给已死的人,甚至提高货款额以便对方可以在死后偿还。 在公元1世纪左右,罗马帝国恐怕凯尔特人势大,对其进行大举讨伐。塔西佗斯曾记载,在战斗中,德鲁依教团员身穿黑衣,跳跃在凯尔特的军队中,咆哮着天神的名字,刺耳地诅咒着罗马帝国。在罗马战胜后,不但屠杀了全部凯尔特士兵,而且也血洗了德鲁依教,并将其教士尸体遗弃在德鲁依教神圣的森林里…这一役令德鲁依教在以后的几个世纪里都一蹶不振,在以后的几代里他们的力量和地位与普通巫师无异……直至公元16、17世纪,德鲁依教仍然只存在于民谣山歌之中…… 17世纪,英国古董家约翰·欧伯利指出,在罗马时期的德鲁依教可能包涵了一些更古老的信仰,相传他们兴建了著名的Stonehenge (在英国Salisbury平原上的史前时期巨大石柱群, 好像Act 1里Stonefield中的石柱群)用来献祭太阳神!虽然他的说法有误,但终在18世纪掀起了德鲁依教复兴运动。 公元1717年,人称德鲁依大祭师的威廉·史度克里和约翰·托兰重建了德鲁依教,而后的亨利·荷力恢复了其古代教条,使其成为一类似共济会的慈善团体。 有趣的是,在美国的德鲁依教团却是为了完全不同的目的而成立的。话说1963年,北美革新德鲁依教团成立,而教团的成立却只是因为当时明尼苏达州 Carleton College in Northfield的一群大学生反对学校强逼学生参加宗教服务,进而成立的组织。后来,该组织发展成为一提倡新异教信仰的德鲁依教团发展至今。
(六)女巫传说
“从女巫初现人世,就没有父母、儿女、配偶、家庭。她是一个魔怪、一块陨石,弄不清是从哪儿来的。上帝啊!谁敢走近她?她又待在哪里?荆棘丛生的野林、人烟不至的荒地,都有她的踪影。夜里她则栖身在一张古老的桌子下。大家害怕撞见她,这使她更加孤独。她的周围像围了一道火篱笆,谁想过她还是个女人?即使过着这么可怕的生活,她还是保持着张弛有度的女性活力、女性的吸引力……” “巫师”( sorcier)这个字的法文原意,是指能够经由祭祀或象征的仪式去改变他人命运的人(字首“sors”在拉丁语中表示“遭遇”或“命运”)。巫师最常见的施法形式是下咒,于是它便成为“巫术”和“诅咒”两词的同义词。在意大利文和西班牙文中,表示巫术的词为“fattura ”和“hechiceria”,也都意味着“包藏祸心”。从十五世纪初期开始,“巫师”的意义历经演进,更明确地意指他们的法力是源自魔鬼附身。 其实,《暗黑破坏神2》中的女巫与人们想象中的巫婆形象相去甚远,这里的女巫是一个拥有神奇魔力、并远离邪恶的奇女子形象。大家可以将她同下面将要介绍的“巫师”作以比较。 民间传说中的女巫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相传一个女人到了夜里会变成一头猛禽,发出可怖的叫声,飞进房屋里吞食婴孩。这种黑夜女巫的形象,是神怪传说的一个重要元素,经常见载于罗马文学和希腊神话中。 十世纪,日耳曼特里夫斯的勃鲁姆写了一部供主教阅读的隐修纪律指导书——《主教会规》,其中记载了几名受撒旦诱惑的妇女,与罗马女神戴安娜一起骑在某些动物背上飞行。戴安娜是跟月亮、水、沼泽地有关的女神,照顾妇女分娩,而这些都跟巫术紧密联系,以致有的专家称她为“女巫的神”。后期的文献曾提到希罗底的名字,她是罗马希律王的妻子,间接害死了施洗约翰,另外书中还提到过日耳曼万神庙的女神像霍尔达。不论怎样,魔鬼学家们根据《主教会规》确定了女巫的形象 ——她们常常在夜间骑一把扫帚或一头动物,从窗子、墙壁或烟囱飞出去参加巫魔会。 如果没有阅读过十五世纪至十七世纪的一些史料的话,我们是很难想象到当时的猎巫活动是如何的残酷,许多无辜的女性被视为女巫活活烧死,死前还曾倍受折磨。在1580年到1670年期间,西欧各地完全笼罩在对所谓的女巫的血腥屠杀之中,当时有一位名叫雷米的法官,三十年间烧死了三千多名“女巫”,点燃了数百座火刑架。 人们之所以如此残忍地对待“女巫”,主要是由于传统中根深蒂固的反女性成见,女人使人害怕,医生不理解她们的生理,神学家将她们视为反复无常的人,必须时刻加以防范(女人犯有“原罪”,她们常被视作魔鬼的代理人)。从法律观点来说,当时的女性先受父亲的监护,只有到寡居的时候才能获得相对的独立,但寡妇的角色受到社会的普遍排斥,因此“她们想在巫术中寻求报复的满足”。 人们还常常在年老贫穷的女人中寻找所谓的罪魁祸首,受到中伤而被控为巫婆的,通常是一些有土方治病经验的妇女,她们掌握治病的秘方,于是大家便怀疑她们会诅咒。 十八世纪时期,西方国家已看不到对巫案的审讯。十九世纪上半叶的浪漫主义,尤其是德国浪漫主义的流行,促使了女巫的形象以民间故事和传奇的形式走入文学殿堂,例如《格林兄弟童话集》里就有许多女巫的故事。而女巫的社会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平反,在许多作品中,她们成为遭受教会迫害而奋起反抗的妇女的原型。
(七)刺客传说
在第三个世纪,Horazon 和 Bartuc 两兄弟成为Vizjerei部落最杰出的魔法师。他们都是同样的强大并且野心勃勃,迷恋于从恶魔手中学得魔法,但无论如何,他们对恶魔的魔法有着不同的见解。Horazon认为:恶魔是极为强大的力量之源,如果想将它发挥到极致,一定要控制一个恶魔,使它屈从于控制者的意志。而他的兄弟却恰恰相反, Bartuc虽然也崇尚恶魔的力量,但他认为应该得到恶魔之主的授权,这样,就可以自由地使用这些魔法,并且他也是这样去努力的。由于两兄弟的追求不再相同,Vizjerei部落不可避免地分裂了。 当他们的矛盾升级到必须要残忍的暴力来解决时,战士们才意识到他们都被恶魔之主玩弄于股掌之间了,但一切已为时太晚。随着战争的升级,整个天空都在燃烧。当一切结束的时候,只剩下沉重的懊悔和自责。Bartuc死了,Horazon也将自己流放到无人知晓的远方,整个Vizjerei部落也得到了严厉的教训。残余的巫师发誓永远唾弃恶魔的魔法并重新修炼自然力的魔法。为了避免同样灾难再次发生,他们秘密制定了一个宗旨:修炼魔法是为了保卫整个部落,消灭恶魔。这就是后来的Viz-Jaq'taar,魔法杀手——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刺客的组织! 为避免这个宗旨在魔法面前堕落,Vizjerei部落极为苛刻地要求刺客保有最为纯洁也是最为集中的精神。刺客应该经常冥想以焕发内在的力量,而不是象普通的战士那样直接和恶魔作战。出于这一点,刺客的组织不要求他们直接使用魔法,他们热衷于极具创意的装置和神奇的物品去对付拥有强大的魔法敌人。在反抗恶魔腐化的战争中,他们致力于研究身体中自然的战斗技能,包括肉体和精神的力量。 因为刺客的组织被保护的极为严密,即使是在魔法师中,只有极少数的人对于这个神秘的组织才知道得比谣言多一点。他们的并不象外界透露半点消息。由于他们坚定信念的流传,以及不求回报的行为,感召了更多的魔法师免受恶魔的引诱,世界开始纯洁了。可是,由于Mephisto,Baal,Diablo三兄弟从封印中解脱出来,以及后来世界变成了群魔乱舞的场所,这个古老的组织也不再沉默了。 刺客不直接使用魔法,他们使用具有自动功能的神奇物品来效仿自然力的效果。为了防止潜在的危机,他们精心修炼精神力和徒手搏斗的技能。刺客善于使用奇特的武器:各种刀剑和套在手腕上的刃爪。他们熟练地将这类武器用于战斗之中,如果双手同时持有武器,刺客会使出极具破坏力的双倍攻击。即使是新手也是精通渗透的高手,没有任何锁能使刺客为难,因此,刺客不需要钥匙就可以打开上锁的箱子。
唐太宗李世民被山鬼迷缠,久治无效,遂诏书全国求医。时年24岁布衣猎人李畋应诏揭榜,借打猎用土铳原理,采用竹筒装入硝,爆驱逐山魈邪气,使皇上龙体康复,遂封李畋为爆竹祖师。
上栗人历来对李畋顶礼膜拜,早在明太祖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就在始建于东晋九年(公元354年)的上栗南街佑圣观中设立了“爆竹祖师李畋之神位”,后李畋回乡以爆竹为业,并逐步把制造爆竹的工艺传给乡邻。李畋造福桑梓,得到百姓的尊重。
明太祖洪武三年(即公元1370年),当地人就将每年的4月18日(李畋生日)定为“爆竹鼻祖”的诞辰纪念日,一到这一天,湘赣边界的麻石、大瑶、金刚、文家市、桐木、白兔潭等地的群众便成群结队自发祭奠纪念李畋,一直沿袭至今。
扩展资料
花炮是利用烟火药,通过燃烧或爆炸发出声、光、色等效果,以供观赏的火工娱乐产品,是中华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是全球最大的花炮生产、出口和消费国,花炮产量占到全球产量的90%,其中烟花产量更是占到95%的份额。
从区域分布来看,我国花炮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湖南省浏阳、醴陵两市,江西省万载、上栗等市县和广西北海市,其中,浏阳、醴陵、上栗、万载是花炮产业最集中的几个区域,烟花爆竹辅料、半成品及配套产品的生产也多集中于此,尤其是浏阳市的烟花爆竹产值约占到全国总产值的50%,在我国花炮行业的地位优势明显。
-烟花
本文2023-08-19 15:07:32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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