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以来出土的竹简古文字材料有哪些,列举三批,谈谈其内容和重要价值。
1972~1976年原出土居延汉简的遗址又发掘19637 枚简牍(称为居延汉简),其数量之多,内容之丰富,是空前的(见彩图)。1973 年河北定县40号汉墓出土大批简牍,共有《论语》等8种珍贵古籍。1975年湖北云梦睡虎地11号墓出土1155枚竹简,这是自发现简牍以来第一次出土的秦简 (称云梦秦简)。1977年在湖北隋县战国早期曾侯乙墓出土竹简200余枚,这是迄今发现的时代最早的简。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 1号汉墓出土《苍颉篇》、《诗经》等10多种珍贵古籍。1979年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 115号汉墓出土约400枚木简,其中有《孙子兵法》佚文。1983年湖北江陵张家山3座汉墓中发现西汉早期木简千余枚,其中有《汉律》等汉代法律古籍。2010年8月6日,工作人员清理出又一片简牍。
引言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地大物博,文明上可达五千年之久,是世界上极少数文明没有断层的国家之一。更何况中国古代人民善于总结经验,基本上,每任帝王都要在自己的在位期间编纂各种史书和进行文化、技术总结。我们所熟知的类似书籍有《永乐大典》、《四库全书》等就是帝王在位期间命令下属官员呕心沥血编写的。如今又在湖北的张家山再次发现震惊世界的张家山汉简!
正文
张家山汉简于1983年12月到1984年1月发掘出土的一座汉代墓。坟墓内并没有存放尸体,而是一些汉代竹简。这些竹简主要包括《二年律令》、《奏谳书》、《算数书》、《历谱》和遣册、《盖庐》、《脉书》、《引书》等《二年律令》就是讲述汉代律法的竹简。
根据可考的张家山出土的竹简得知,汉朝充分吸取秦代暴虐的政治模式,为避免秦的悲惨后果,汉注重休养生息,出土的《二年律令》简内容丰富,包括27种汉代律法,涉及当时社会范围较广,对于研究相关历史的学者都有重大意义,《二年律令》里相当一部分的律法都吸收了秦代律法,这给研究秦汉文化的相关学者提供了非常大的直接史实证据。《脉书》、《引书》则讲述了有关古代医学,道家养生的内容,时至今日,还有一定参考价值。《奏谳书》与《二年律令》能更进一步地解决秦律的一些疑难问题。在湖北省挖掘出的张家山汉简要比睡虎地简材料丰富不少,相对详实的资料也有力地减少相关专家关于秦汉历史的争论。
还有同样出土的《算数书》,内容主要讲了数学方面的实用问题,比我国第一部数学名著《九章算术》还要早。本书内容里涉及有直到现在仍然在负数和分数等数学概念,比欧洲还早了几个世纪。有关学者提出,《算数书》里所记载内容更像是作为一本字典来被当时的官吏使用,这足以说明古代时数学应用已经比较普遍。《算数书》里的许多内容大多整理于战国时代,最晚也不过秦。
同样值得一提的是《二年律令》中所涉及到律法的思想,今人可以从这些律法中窥到古代生活的一角。在《二年律令》中,汉代封建社会对于父权的维护是天然的、绝对的。无论是亲属关系方面还是财产继承方面,父权嫡子都有着不可取代的优势,如果有遗腹子的情况,也有明确的条文规定,这代表着古代人已经有了高超的立法意识和原则。父亲就是权力的象征,对于子女的生死有着绝对的掌握权。同时,确立一定的律法条例来确定父权的绝对权威,即使是主动自首也不能减轻处罚。再次,弱化或降低妻子儿女等人的人权。如果有人犯了罪,那么律法会规定妻子儿女以及其他家属受到同样的牵连,这样极大地把妻子儿女等人的人权如物品般附属于父权象征的人身上,这样就会无形之中加强“父权”在社会中的精神地位和实际地位。
张家山出土的汉简出现多本失传的“古籍”,比如《二年律令》和《算数书》等,出土的汉简涉及内容十分广泛,对于研究西汉的科技和历史现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脉书》、《引书》所刻竹简字迹清晰,是对马王堆中出土的帛书类古代医学文献重要补充,张家山所出土的医学竹简史更新了中国医学上的最早记录,其中所记载的一个关于人体骨骼修复的手术要比葛洪的记录早四五百年。
《算数书》是我国最早的数学著作,是我国数学的奠定书。著名的《九章算术》就是受《算数书》的影响而写成,这样看来,多个方面都开创了中国许多的先河,说改写世界是一点儿也不为过。而有些西方学者总是对这些既定的事实表示怀疑,中国大可不必放在心上,因为真相就白纸黑字地放在那里,谁也改变不了。
结语
张家山汉简所记载的内容比较全面,涉及有军事、医药、律法、科技等,相信能引起相关学者对于汉代社会和秦代等相关朝代的研究热,并引起海内外学者的共同关注。但总有好事的西方学者不承认我国的灿烂的古代文化,觉得张家山汉简名不符实。对于我们来说,是不必去过多忧虑的,因为事实胜于雄辩。
中国古代浩如烟海的文献中,有一部充满神秘色彩的《竹书纪年》。《竹书纪年》是西晋时从古墓中发现的一部先秦纪年体史书。晋武帝咸宁五年(279年)十月汲郡汲县(今河南汲县)的一座战国时魏王的墓被盗,墓中沉睡了五百多年的一批古书得以重见天日。这批写在竹简上的古书据说整整装了几十年。晋武帝对这一发现十分重视,命令将墓中出土的全部文物“藏于秘府”。
两年后,西晋朝廷征调了一批当时著名学者,对这批竹简古加以校读整理并将它们由古文改写为当时通行的隶书字体。
这批竹简是什么样子呢
据有关资料,竹简用素竹编联成册,每长度约为晋尺二尺,当战古尺二尺四寸,一简四十字,分为两行,每行二十字,用黑漆书写。简上文字为战国古文,即篆书,人们习称为科斗文。这种文字在秦统一后即已废弃,到了晋代、在当时人们看来简直茫光然若天书,且由于盗墓者的破坏,灯简散乱不全,所以整理起来十分困难。学者们整整花费了二十年时间,才大体整理完毕,计编校出古书十六种七十五篇,包括传世的《易经》《国语》等。
其中尤使人注目的是十三篇编年体史书,记载了夏、商、周、三代史事,西周灭亡后,即接晋国纪年,至战国三家分晋后,又用魏国纪年至
“今王二十年而止”,
所谓今据推算为魏襄王,襄王二十年即公元前299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书记述的许多史事与儒家经典所言截然相反,如太甲杀伊尹,文王杀季历、幽王被逐等。以幽王时史事为例,史书称周、召二相共和,竹年称是共伯和执政,孰是孰非,这就在当时学术界中引起轩然大波,至今仍未得出定论。
唐代以后,随着儒家思想统治地位加强,与儒家经典不合的《竹书纪年》,为世人所漠视,经唐末五代战乱,到宋代仅剩残本三卷,约在宋末元初,连残本也流失了。
后代又出现了今本和古本。
今本是元末明清以来的通行本里混入了某些其它古书的内容。一些学者鉴于此,从古书中汇辑出竹书纪年的佚文,即竹书纪年的“古本”。古本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可订正和补充一些史籍的失误和遗漏。如《史记》记战国自田成子杀简公自立为齐王,至秦灭齐,共历十世。但《纪年》则记为十二世,与《庄子·肤箧》
“田成子…十二世有齐国”
的记载是一致的,纪年的记载是正确的。
其记越王朱句名,《史记》中不见。传世的与新发现的两柄越王州句剑铭文有
“越王州句自作自剑”
说明历史上确存在过一位名闩“朱句”的越王。又是《竹书纪年》的记载正确。
再如《尚书·无逸》篇提到商王中宗。《史记》认为中宗为太戊,《竹书纪年》则称“
祖乙胜即位,是为中宗”。
殷墟卜辞出土后,人们发现甲骨文中有“中宗祖乙”四字连文,证实了纪年记载的正确性。
而今本竹书纪年,经著名学者王国维考证,为后人重编,有许多作伪的东西。
关于《竹书纪年》至今还有不少没有解开的谜。
其一、《竹书纪年》是不是晋之《乘》?
《孟子》曾提到
“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
秦焚书坑儒后,除鲁之《春秋》外,其他诸侯国的史书差不多都失传了。那么《竹书纪年》按其用晋国纪年,是否与晋之乘有关系呢历代史学家就持有这一看法,并为许多学者赞同,但这仅是推测,无直接证据。
其二,所谓今本《竹书纪年》,究竟哪些为原文
哪些是混入的他书,仍然没有完全弄楚。
所以史学家没有绝对把握,是不会随引用今本《竹书纪年》的。
本文2023-08-19 17:09:38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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