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籍贯?应该怎么填写?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19浏览:2收藏

什么是籍贯?应该怎么填写?,第1张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籍贯填写出生地,写到县(区)一级就够了,比如:上海市浦东区。

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籍贯本是祖籍地的一种表述,但由于现行个人档案“填写说明”中明确解释籍贯只是祖父的长期居住地,所以现在所说的籍贯并不完全等同于祖籍。现行的户口本中,籍贯原则上一般从父,填写本人出生时祖父的户口所在地,如出生时祖父已去世,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如果祖父未落常住户口,那么填写应落常住户口所在地。

扩展资料:

举个例子,张三此前户口在四川,出生地是湖北,祖籍(曾祖父辈及以上)是湖南,如今户口从四川迁到了北京。他的籍贯准确说是湖南。经常使用的 XXX 人,其中的 XXX 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贯,而不是户籍地,比如“湖南人”,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贯地是湖南,是湖南的人,而不是说某人的户籍地是湖南。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1、一般填法: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县/县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把如今的行政划分地对照 祖辈的长久居住地。

2、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3、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籍贯填写规范:

1、一般填写出生地。 写到县(区)一级就够了,

比如:上海市浦东区。

2、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

比如:上海(沪)

3、注意;籍贯是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并不是你现在住的地方。

4、注意;籍贯也不是你户口本的所在地,

比如我们之前在湖南出生后来户口迁移到北京去了(那么我们的籍贯依旧是湖南的‘’湘“)而不是北京的’京‘

5、籍贯一般都是从父籍,个别从母系的。这个要因人因事而异。

一般我们填写表格上的籍贯直接写省市的间写就可以了。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一般从父,个别从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扩展资料

籍贯填写:

“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是1999年全国范围内重新填写新版《干部履历表》时,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填写说明”的解释,  。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大多数与祖父的出生地、户籍地是一致的。如果祖父出生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也最好填写长期居住地一致的出生地或者户籍地作为籍贯。

可以综合祖父往上直系亲属的籍贯、祖父的出生地与户籍地、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的具体情况,向管理使用该资料的单位或部门咨询,一经确认,非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动,以免因档案资料的矛盾冲突带来新的困扰。祖父的出生地这一说是此“填写说明”的一个歧意,后来的历次文件都把这一说法取消了。

参考资料:

:籍贯

古代文化常识

地理山川

1、阴阳(阴:山北水南,阳光不易照到之处;阳:山南水北。

2、江河(古代“江”专指长江,“河”专指黄河。

3、关内、关外(汉朝前,“关”特指函谷关;明清时以至现在称东北三省为“关外”。

4、山东、山西(“山”特指崤山,后来有时指太行山。

5、古今地名(大都--北京;大梁、汴梁、东京、汴京--开封;京口--镇江;金陵、建业、建康、江宁、石头诚--南京;临安、钱塘--杭州;姑苏、吴郡--苏州;淮上、江都、维扬--扬州;会稽--绍兴;长安--西安;奉天--沈阳;直沽--天津。)

6、五岳(东岳泰山西岳华山中岳嵩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

地名

要注要注意古代方位、地名的廉洁和现代不同的地方。

(1)六合:指天地四方(即上、下、东、南、西、北)。

(2)八荒:人为东、东南、南、西南、西北、北、东北八个方向。茺为荒远之地。八荒指远离中原的地方。

(3)九州:古代分天下为九州,即兖州、冀州、青州、徐州、豫州、荆州、杨州、梁州、雍州。

(4)山东:指崤山以东。

(5)江南:泛指长江以南。

(6)江左:即长江以东。

(7)江表:长江以外,指江南。

(8)河北、河南、泛指中原之地,即黄河流域一带。

(9)五岳:东岳泰山、南岳衡山,西岳恒山,中岳嵩山。

(10)南京又名建业、建意古代方位、地名的廉洁和现代不同的地方。

(11)开封又名大梁、汴州、东京。

官名

古代职官情况异常复杂,而且各朝都有变化,可以中央、地方两方面大致掌握。

中央官职:皇帝下有丞相或称宰相佐理国政,统领百官。中央一般设六部分管政务,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弄部、工部,部长官称尚书,副职为侍郎。

地方官职:大政区称郡、州或称省,长官分别称郡守、太守(或刺史)、巡抚。

基层政权称县,县官称县令或知县,间乎大政区和县之间高州(或府),长官称知州(知府)。

纪年

纪年有:

(1)按王公即位年次纪年(如:赵惠文王十六年)。

(2)干支纪年法(如:以辛亥三月二十九日围攻两广督署之役为最)。

(3)年号纪年法(如:德右二年二月十九日)。

(4)年号干支兼用(如:咸丰庚申,英法联军自海入侵)。季节,一季三个月顺次称孟、仲,季,如孟春(一月),仲春(二月),季春(三月)。每月的特殊日子有特定称呼,第一天叫“朔”,最后一天叫“晦”,十五叫“望”,十六叫“既望”。一昼夜分十二时辰,用十二地支称呼,每时辰两小时。每夜分五更9鼓)每更两小时。此外,鸡鸣指早上三、四点,日出时叫旦、晨、朝;黄昏,人定即亥时相当晚上9-11时。夕、暮、黄错,人定即亥时相当晚上9-11时。

古代节日及有关习俗

元旦:正月初一,亦称元日,有祭神贴桃符的习俗。相传东海度朔山大桃树下有神荼、郁垒二神,能食百鬼。古人用桃木画二神像,悬挂在门口来驱鬼。五代开始在符上写联语,后来演变成春联。王安石有《元日》诗:“千门万户瞳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上元:正月十五,亦称元宵、元夕、元夜。古代习俗在上元夜张灯为戏,所以又称灯节。宋朱淑真《生查子·元夕》:“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

社日:农家祭土地神的日子。汉以前只有春社,汉以后开始有秋社。春社在春分前后,秋社在秋分前后。社日这一天,乡邻们在土地庙集会,准备酒肉祭神,然后宴饮。王家《社日诗》“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

寒食:清明前二日,即冬至后一百零五天,有时是一百零六天。相传起源于晋文公悼念介之推,介之推在绵上之山隐居,晋文公为逼他下山放火,他抱树而死。晋文公便下令这一天禁火寒食,以后演变为寒食节。每逢寒食节,人们要禁火三日。元镇《连昌宫词》:“初过寒食一百六,店社无烟宫柳绿。”

清明:清明节的习俗主要是踏青和扫墓。杜牧有《清明》诗:“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上巳:原定于三月上旬的一个巳日,所以叫上巳。曹魏以后,这个节日固定在三月三日。早先,人们到水边去游玩采兰,以驱除邪气。后来,演变成水边宴饮,郊外春游的节日。杜甫有《丽人行》诗:“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

端午:五月初五,又称“端阳”、“重五”,“端”是“初”的意思。据说屈原在五月初五投江,人们争渡去救屈原,后来演变成划龙舟的传统。人们还投粽子到江里,以保护屈原的遗体,又有了吃粽子的传统。唐以后端午成为大节日,朝廷有赏赐。杜甫有《端午日赐衣》:“端午被恩荣。”

七夕:七月七日。民间传说此日夜间牛郎织女鹊桥相会,妇女们结彩楼,陈酒脯瓜果于庭中,以乞巧。和凝《宫词》:“阑珊星斗缀朱光,七夕宫嫔乞巧忙。”

中秋:八月十五日。八月十五在秋季的正中,所以叫中秋。此时秋高气爽,月光最美,为赏月佳节。苏轼《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韦庄《送秀才归荆溪》:“八月中秋月正圆,送君吟上木兰船。”

重阳:九月初九。又称重九。古人认为九是阳数,日月都逢九,称为重阳。古人认为此日带茱萸囊登山饮菊花酒可以免祸,于是便有了这一天登高饮酒的习惯。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腊日:腊是祭祀名,岁末祭众神叫腊(所以十二月叫腊月)。古代十二月初八是腊日,村人击细腰鼓,作金刚力士来驱逐瘟疫。杜甫有《腊日》诗:“腊日年年暖尚遥,今年腊日冻全消。”

除夕:一年最后一天的晚上。除是除旧布新。一年的最后一天叫“岁除”,那天晚上叫“除夕”。除夕人们往往通宵不眠,叫守岁。苏轼有《守岁》:“儿童强不睡,相守夜欢哗。”

礼仪习俗

1、年龄称谓

襁褓:婴儿。

孩提:2~3岁的儿童。

总角:幼年儿童。

豆蔻年华:13岁女子。

及笄:15岁女子。

冠、加冠、弱冠:20岁男子。

而立:30岁。

不惑:40岁。

知命、知天命、半百、知非:50岁。

花甲、平头甲子:60岁。耆:60岁。

古稀:70岁。

耋:70~80岁。

耄:80~90岁。

期颐:100岁。

2、避讳

封建社会对君主和尊长的名字,避免直接说出和写出,用改字、缺笔、空字,用同义词等方法加以回避。如“以俟观人风者得焉”“人风”即“民风”。

3、谦辞和敬辞

窃:私下、私自。

敢:冒犯、冒昧地。

蒙:承蒙。

请:请允许我、请让我。

枉驾:有劳大驾。

惠赐:指对方给以了好处。

科举职官

乡试(录取者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录取者称为“贡生”,第一名称为“会元”)

殿试(录取者称为“进士”,第一名称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

拜:授给官职。

除:免去旧职任新职。

出:出任。

升:提升官职。

迁:调动官职升官。

革:革除官职。

罢:罢免、停职。

免:免除官职。

黜:废黜、贬退。

谪:降职远调。

削:革职罢官。

废:罢免或废黜。

退:⑴撤销或降低官职;⑵自己辞职。

斥:屏弃不用。

去:去职,被调离。

左迁:降低官职调动。

擢:提拔、选拔。

授:封给官职。

人名称谓

(1)人名:古人有名、字、号,当大官的死后有谥号。如欧阳修,字永叔,号六一居士,谥文忠。名和字间一般有联系,如诸葛亮字孔明,孔明就是很亮的意思;也有反义的,如韩愈字退之,退之就和愈相反。

(2)一般称谓。直称姓名,用于自称,称轻视的人或客观介绍。称字、号、斋名、谥号表示礼貌发尊敬。还有称官爵名,称籍贯(如康有为称康南海)。有几项边称的,一般是先烈是先官名,次籍贯,后姓名,如“余在史馆,闻翰林(官名)天台(籍贯)陶先生言博鸡者之事”,“马副使(官名)鸣录(名)。”

(3)谦称。王侯自称孤、寡人,大臣自称臣,一般人自称仆、不地、不佞、愚等,女子自称妾。晚辈自称小子。

(4)敬称。对君王称陛丁、大王、皇上(已死的称庙号,如宋太祖,宋仁宗),对上官或长辈称公、君、足下、大人,对老师称子、夫子、师、先生。加“先”表示已逝世的尊长。

文化典籍

诸子散文--《论语》、《老子》、《墨子》、《孟子》、《庄子》、《荀子》、《韩非子》。

风骚--《诗经》和《楚辞》的并称。(《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开创了中国诗歌的现实主义传统。《离骚》开创了我国诗歌的浪漫主义传统。)

四书五经--“四书”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四部书。“五经”指《易》、《尚书》、《诗》、《礼》、《春秋》五部儒家的经典。

六艺经传--指《诗》《书》《礼》《易》《乐》《春秋》六种经书。

六义--“风”“雅”“颂”“赋”“比”“兴”。

《吕氏春秋》--先秦杂家代表著作,又名《吕览》,系战国时秦国丞相吕不韦集合门客编成。

《左传》--《春秋左氏传》的简称,又名《左氏春秋》,是我国第一部叙事详备的编年体史书。

《战国策》--国别体史书,是战国时游说之士的策谋和言论的汇编,系西汉刘向编订。

《史记》--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

《世说新语》--我国第一部笔记小说集。

《说文解字》--我国第一部字典。

“乐府双璧”--《孔雀东南飞》和《木兰诗》。

三言二拍--《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

三吏三别--《石壕吏》、《潼关吏》、《新安吏》、《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

何谓九卿三公

卿和公都是官职名称。据历史记载,西周时期周王朝及诸侯都有卿,分上中下三级。战国时期,不少国家沿用。上卿是当时最高的官职。

九卿之说始于秦汉,指的是太常、光禄勋、卫尉、廷尉、太仆、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九个官职。

具体一点来说,太常掌管宗庙祭祀与礼仪;光禄勋掌管宫廷的守卫和护从;卫尉负责宫门警卫工作;太仆掌管皇帝的车马;廷尉是最高司法之官,掌管刑狱、案件的审理等;大鸿胪又叫典客或大行令,负责外交及民族事务;宗正负责管理皇室、宗族的事务;大司农又名治粟内史或大农令,掌管谷货、租税、赋役、财政等;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以供养皇帝。到北魏时期,在正卿之下还设少卿,历代相沿,直到清末才废止。

三公之说也起始很早,周时以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公,西汉以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使大夫(大司空)为三公。到东汉时,名称有所改变,指太尉、司徒、司马。三公又叫“三司”,共同负责军政事务。

古诗文集命名例谈

中学语文课本中涉及到很多古代诗文集,这些诗文集的命名除了姓子式(如《孟子》、《孙子》、《列子》)、姓名式(如《岑参集》、《陆游集》)、表字式(如《李太白全集》)、别号式(如《白香山诗集》、《东坡全集》)外,还有其他一些命名方式,如:

①封号式。古时君王常给臣子封号,封号也能作为集名。如明代刘基,字伯温,封诚意伯,其作品集为《诚意伯文集》。北宋王安石,封荆国公,其作品集有《王荆公诗笺注》。

②谥号式。古代帝王高官死后,朝廷根据死者生前事迹给予一种褒贬善恶的称号,叫“谥号”。“谥号”也可以命名诗文集,如宋代文学家范仲淹,死后加谥“文正公”,他的作品集命名为《范文正公集》;欧阳修谥号“文忠”,其作品集为《欧阳文忠公文集》。

③官爵式。西汉司马迁曾任太史令,世称太史公,其《史记》又称《太史公书》;唐代诗人杜甫,曾官检校工部员外郎,也称杜工部,其作品亦名《杜工部集》;明初文学家宋濂,曾官翰林学士承旨,其作品集有《宋学士文集》。

④籍贯式。古代以籍贯称人表尊敬或表自谦雅趣,并常以此作为集名。如唐代文学家柳宗元,河东解县人,也称柳河东,其作品集名为《柳河东集》;宋代散文家王安石,抚州临川人,其作品集名为《临川先生文集》。

⑤地名式。即以任职地或隐居地地名为诗文集命名,如唐文学家杜牧别墅在樊川,故有《樊川文集》;北宋文学家沈括晚年隐居润州“梦溪园”,故有《梦溪笔谈》。

⑥书斋式。古人常自取或由他人贺取书斋名,斋名也可以作为诗文集的命名。如清代散文家姚鼐,室名“惜抱轩”,其诗文集名为《惜抱轩诗文集》;近代梁启超,书斋名“饮冰室”,其作品集为《饮冰室合集》。

⑦年号式。以皇帝的年号作为诗文集的命名。如唐代白居易有《白氏长庆集》,因在唐穆宗长庆年间编纂而得名;苏洵有《嘉佑集》,嘉佑是宋仁宗的年号。

⑧显志式。以书名显示撰文编书的目的。如北宋司马光主编,《资治通鉴》,其目的是“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行失”,宋神宗赐名《资治通鉴》。

籍贯应当按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填写,籍贯是指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在填写籍贯时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大多数与祖父的出生地、户籍地是一致的。

扩展资料:

以安徽为例,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一条 姓名登记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不得含有字母、阿拉伯数字和符号。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随母姓,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在登记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文字或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登记栏中填写。

弃婴,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按照上述原则为其取名。申报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姓名一致。申报人要求使用与出生医学证明上不一致的姓名的,由父母双方同时到场,并提交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按照申请的内容予以登记婴儿姓名。

民族登记,应当依据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定,所登记的民族应当是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族称。籍贯登记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

——籍贯

人民网——媒体称籍贯登记意义不大应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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