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文献应该列为古籍吗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19浏览:1收藏

口述文献应该列为古籍吗,第1张

一、按照资料的表现形式,将历史史料分为文献史料、实物史料和口述史料

1、文献史料:最早的文献资料并不是史书,应是甲骨文(甲骨文的文献价值与早期文字的意义相互混淆)。

2、实物史料:实物史料指各类遗物、遗址、建筑、碑刻、雕塑和绘画等,这类史料是历史的见证和历史知识的可靠来源,它既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历史,又具有形象直观性。其中有很大部分是由考古发掘的。

3、口传史料与口述史料

(1)口传史料(远古时期神话传说):在没有文字记载前有一定的史料价值;

(2)口述史料是人们对往事的口头回忆而写成或整理成文字的资料

二、按照资料价值的不同,分为第一手史料(直接史料/原始材料)和第二手史料(间接史料)。

第一手史料是指接近或直接在历史发生当时所产生,可较直接作为透视历史问题的史料;第二手史料是指经过后人运用一手史料所作的研究及诠释。

三、其他史料分类

1、有意史料与无意史料

(1)官方组织编写的史书和成文的历史著述、回忆录和公开的报道等,应属于 “有意的史料”;

(2)官方遗留下来的文书档案、军事文件及其私人信件、日记等,这都是当时的人们在无意中留下的证据。应属于“无意史料”。

2、“正史”(官方记载)与“野史”(民间记载)

(1)正史:一般认为是指由宫廷史官记录的史书;

(2)野史:一般认为是指古代私家编撰的史书,与官修的史书不同的另一种史书,与“正史”相对而言。

 在学习和工作中,汇报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汇报时,要熟悉掌握汇报内容,做到条理清晰,主次分明,写汇报都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图书馆一季度工作汇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在20xx年的第一个季度,区图书馆全馆职工始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努力不懈地工作,图书馆的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全面完成了区政府及文广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第一批古籍上报工作顺利完成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重庆市古籍普查培训,邀请市古籍保护中心专家亲临现场指导,今年一至三月共完成古籍录入49件,上报国家一级、二级、三级古籍共30件。其中可望进入国家级保护名录的1件,市级保护名录的6件。

 二、少儿爱心图书接力活动受到表彰

 我区的少儿爱心图书接力活动截止到目前,已向服务学校送书二批,共1200册,借阅图书6000多人次,借阅8000多册次,取得了良好的服务效果。这批爱心图书到来极大地弥补了学校图书室藏书不足的困难,满足了山区学生想看书、看好书的愿望,得到了家长和教师的一致好评和认可。在本月召开的全市文化馆图书馆工作会上,我馆被市文广局表彰为先进集体。

 三、地方文献征集工作全面启动

 四、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在闭馆期间,我馆在抓新馆筹备的时间,不放松图书馆的其它工作,各种培训有序开展。我馆视觉艺术高端研讨班于3月初正式开课。研讨班由我馆负责人主讲,现有学员20人,开课时间为每周二晚,历时50天,计划20个学时,完成影像美学、色彩学等课程的`培训和研讨,并致力于在研讨班课程期间创作一批优秀的书、影、画作品,为我区今年的“文化周”、“文化节”等重大文化活动作准备。本季度已经集中培训了6个学时。

 由我馆负责人主讲的文化讲座《古镇的人文观察》,也接到镇的邀请,将以多媒体的形式,全面、生动地为干部、职工和居民深入讲解的历史和文化。

 五、搬迁筹备有序推进

 1、我馆拟定了《开馆筹备工作方案》、《开馆庆典工作方案》、《图书馆设施设备配置方案》、《图书馆工作人员招聘方案》等多项文件,并上报有关领导及部门。我们在第一季度出刊了信息简报6期,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对新馆建设进行每周一次现场检查,目前土建工程和内装工程都已经通过了竣工验收。

 2、为了更好的做好新馆建设和管理工作,由文广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带队,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资金计划科科长、政府采购中心中任和我馆负责人、等组成的考察组一行十人到我市、等区图书馆考察。考察工作历时五天,通过考察、学习,考察组成员们普遍认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开阔了眼界,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

 3、为了贯彻落实区文广新局关于图书馆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我馆召开了新馆开馆筹备工作动员会。会议对新馆建设情况、功能分布计划、部室设置、新编制条件下的岗位计划、图书馆工作方向、品牌服务、阶段性工作目标、近期工作安排等等方面进行了一一落实。

 4、不断细化、优化了新馆办公家俱、自动化设备等采购方案,对馆内固定资产进行初步清查,避免重复采购。方案历经6稿,采购总额从原来的近500万元调整到了350万元。目前已经送财政局审核,将于近期进入政府采购程序。

 六、工作方向更加明确

 我馆明确了以传承文明、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地方文献资源中心建设为特色,以古籍保护为亮点的工作方向。确立了在未来三年内将我馆打造成国家一级馆和重庆市区域性中心馆的工作目标。

 目前,全馆职工精神振奋、工作积极,都全身心的投入到新馆的筹备工作中来,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的图书馆将成为我区共众文化事业的一张名片,一个亮点。

中国历史悠久,珍贵古籍灿若星河,但是新中国成立前的近百年,由于战争、自然灾害以及外国的劫掠等原因,古籍遭受巨大损失。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进行保护,为以后古籍的保护和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建国初期,国家百废待兴,古籍作为我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认识水平、管理漏洞以及有些不法分子的破坏行为等诸多原因,使许多珍贵的古籍被破坏、散佚甚至卖到国外,这是国家与民族的重大损失,针对当时的情况党和政府在1949-1957年间曾采取了多种积极保护措施。

1、党和国家对古籍保护的政策指导

建国初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部、军政委员会、地方人民委员会等部门都曾发布政令、通告、指示,制定条例、办法等为古籍保护提供政策支持和方向指导。

11、保护古籍图书,避免古籍散佚、毁坏的政策

111、规定古籍的范围,并要求对古籍进行认真保护、保管

1951年5月5日,川南人民行政公署下达保护文物的补充指示,其中第五点:“图书:古版及各种珍贵版本、孤本、绝本、抄本、金石拓本与不常见书籍、碑版、图书版片、简牍、档案、志书、年检、佛经、名人书法、墨迹等应负责征集,妥为保护与保管[1]。”1951年8月西南区制定《西南区土地改革期间保护民族文物暂行条例》,将报刊、杂志、图书档案均列入必须严密加以保护的范围[1]。1950年5月,政务院公布《关于古籍、珍贵文物、图书及稀有生物保护方法》[1]。1951年9月10日,中南军政委员会向各地发出《关于健全各级文物管理委员会与加强保护历史文物图书手迹的通知》[1]。1951年11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发布通告,指出:“历史文物包括古代金石、碑帖、书籍、字画……应很好地收集保管。”1951年,川西人民行政公署第17次行政会议通过《川西区保护历代古籍文物暂行办法》第四条指出:“各种珍贵版、孤本、绝本、抄本与不常见之书籍……近代具有价值之中外图书、仪器、报章、杂志、图表,均应妥为保管,不得毁损[1]。”1956年,四川省文化局指示各地“注意保护古旧图书资料”(以文社〈56〉第210号文件发出)。

112、禁止将古旧书籍作为造纸原料

1951年3月28日,中南军政委员会通令中指出“造纸纸浆工厂、作坊今后不得再行收购古书故纸为造纸原料,否则以破坏民族文物论处”[1]。1951年12月,为了加强古旧图书的搜集与保护工作,中央文化部和轻工业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用旧版书做纸浆材料的指示》[1]。

113、避免珍贵古籍散佚

1950年12月21日,西南军政委员会文教部通知西南各省人民政府在减租退押时期应注意部分地主借口完成这一任务,将其所藏古书、字画贱价出售,分散破坏的行为[1]。1951年1月21日,西南军政委员会通令各级人民政府密切注意查禁将有历史价值之文物、图书、碑板任意破坏,零散出售,以及各寺庙僧道退押,售卖庙中各种宝贵经典[1]。1955年湖北人民委员会为保护图书文物,防治散佚损坏,向各市县发出通知,指出“土改中没收地主之书籍文物,均为国家财产……为各机关团体收藏者需进行一次清理登记,防止散佚损坏”[1]。

114、禁止珍贵古籍流向国外

1950年5月,政务院公布《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1]。1951年6月,文化部颁布关于“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对一些图书要经过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核准才能运往国外展览、交换、赠予,发给准许执照者准许出口

文化创新也不是平白无故的创新,是建立在原有文化基础之上的创新,而古籍正式中华文化数千年的结晶,所以文化创新和古籍修复并行不悖,相辅相成。古籍可以为文化创新带来基础和主干,而文化创新则让古籍焕发新的活力,在新时代下进行新的阐释。

书格网上内阁文库中的古籍有的不能下载办法:

1、打开需要编辑的目标文件点击左上角的文件选项卡。

2、在工具栏中点击信息按钮。

3、点击保护文档选项。

4、取消一切对文档编辑进行保护的选项即可编辑重新文件。

原版的意思很简单,公布这个年号的时候,当然顺便也把出处说明了。

网友们的“令和珅自杀”估计是正好看到,还有其他古籍只要直接在电子档文件中查找令和就行了。一般珍贵的古籍都有电子档录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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