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勘四法的理校法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20浏览:1收藏

校勘四法的理校法,第1张

“段玉裁曰:‘校书之难,非照本改字不讹不漏之难,定其是非之难。’所谓理校法也。遇无古本可据,或数本互异,而无所适从之时,则须用此法。此法须通识为之,否则卤莽灭裂,以不误为误,而纠纷愈甚矣。故最高妙者此法,最危险者亦此法。昔钱竹汀先生读《后汉书·郭太传》,太至南州过袁奉高一段,疑其词句不伦,举出四征,后得闽嘉靖本,乃知此七十四字为章怀注引谢承书之文,诸本皆儳入正文,惟闽本独不失其旧。今《廿二史考异》中所谓某当作某者,后后得古本证之,往往良是,始服先生之精思为不可及。经学中之王、段,亦庶几焉。若《元典章》之理校法,只敢用之于最显然易见之错误而已,非有确证,不敢藉口理校而凭臆见也。”

即碰到古书无可依据,或数本无所适从时,只好用理校法,以理分析,断其是非。它通常根据史书的体例原则、遣词造句的特色来校勘,需要研究者对古籍、音韵、训诂、历史、典故等知识有很深的造诣。

三礼学·清代的《三礼》学·校勘

清人注重古书的辑佚、校勘,成就很高,于《三礼》也不例外。乾隆时举人章宗源所作《玉函山房丛书》,专门辑录唐宋以前的亡佚古籍,而以汉魏、六朝经说为主,其中《周礼》类有十四种、二十一卷,阙一卷;《仪礼》类有二十五种、二十六卷,阙一卷,《礼记》类有十九种、二十八卷;通礼类有二十一种、二十六卷,阙五卷。此外,还有黄奭《黄氏逸书考》(一名 《汉学堂丛书》),其中有 《礼》类十种,《礼纬》类三种。

卢文弨是清代以校勘著称的学者,刊有《抱经堂汇刻》等书,自著《仪礼注疏详校》等。阮元遍校《十三经注疏》,其中《周礼校勘记》十四卷,《仪礼校勘记》十八卷,《礼记校勘记》六十七卷。黄丕烈《士礼居黄氏丛书》所刊之书有校宋本《周礼郑氏注》、校宋严州本《仪礼郑氏注》等。由于历代传习《仪礼》者极少,刻本中的错误往往不能及时纠正,明万历年间刻的北监本《十三经》中,《仪礼》一经的脱误最多,顾炎武曾据唐石经详加订正。张尔岐《仪礼郑注句读》十七卷,附监本正误、石经正误二卷,于经注字句异同,考订详备。所校除监本外,还有唐开成石经本、元吴澄本、陆德明《音义》、朱熹《仪礼经传通解》等,凡有讹脱倒羡之处,都一一纠正。顺便要提到的是,《仪礼》的分节问题。对《仪礼》经文分段分节,始于朱熹。其后张尔岐对经文进一步加以离析,使仪节顺序益加分明,脉络显现,但张氏分节,过于墨守郑注。当时又有王文清《仪礼分节句读》,以句读为主,但笺注过于简略。有感于此,吴廷华《仪礼章句》十七卷,取张王二书之优而补其阙,每篇之中分其节次,每节之内又析其句读。其训释以郑贾为主,而旁及他说,间下己意。书中不乏精彩之笔。胡培翚《仪礼正义》于经文分节,也大体沿用上述诸家而更趋完善。

陈垣在《校勘学释例》中提出 校法四例 ,将校勘古籍的方法归纳为对校法、本校法、他校法和理校法,并对每种方法的内涵和具体操作方法作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第一次勾勒出古籍校勘的方法论体系,丰富了校勘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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