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子之歌的资料 快快! 唐泽文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4浏览:2收藏

七子之歌的资料 快快! 唐泽文,第1张

  《七子之歌》是闻一多于1925年3月在美国留学期间创作的一首组诗,共七首,分别是澳门、香港、台湾、威海卫、广州湾、九龙、旅大(旅顺-大连)。大型电视纪录片《澳门岁月》主题曲亦使用此组诗《七子之歌·澳门》。由于纪录片的影响力,故而在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用作主题曲。2000年代初播出的电视连续剧《郑成功》,亦选用了此组诗《七子之歌·台湾》,作剧集之片尾曲。

  目录

  创作背景

  作者介绍简介

  生平

  诗歌原文序

  澳门

  香港

  台湾

  威海卫

  广州湾

  九龙

  旅顺,大连

  社会价值

  《七子之歌·澳门》简介

  改编歌词

  演绎与传唱

  《七子之歌·台湾》歌词

  演绎与传唱

  《七子之歌·广州湾》作品说明

  创作灵感

  广州湾原文

  创作背景

  作者介绍 简介

  生平

  诗歌原文 序

  澳门

  香港

  台湾

  威海卫

  广州湾

  九龙

  旅顺,大连

  社会价值

  《七子之歌·澳门》 简介

  改编歌词

  演绎与传唱

  《七子之歌·台湾》 歌词

  演绎与传唱

  《七子之歌·广州湾》 作品说明

  创作灵感

  广州湾原文

  展开 编辑本段创作背景

  《七子之歌》是中国著名学者闻一多于1925年在美国留学期间创作的一组诗,全文共七首,象征被外国列强侵占的七处中国国土,即澳门、香港、台湾、威海卫、广州湾、九龙、旅大(旅顺-大连)。我们常听的《七子之歌·澳门》,仅仅是七首之中的第一首。 《七子之歌》作于1925年3月,当时闻一多正在纽约。其序辞中Alsace-Lorraine通译为洛林地区,位于法国东部浮士山脚下,普法战争中割让给德国,《凡尔塞和约》后归还。在诗中,闻一多以拟人的手法,将我国当时被列强掠去的七处“失地”比作远离母亲的七个孩子,哭诉他们受尽异族欺凌、渴望回到母亲怀抱的强烈情感。诗歌一方面抒发了对祖国的怀念和赞美,一方面表达了对帝国主义列强的诅咒。 1925年夏,闻一多从美国留学归国。走下海轮,诗人难以抑制心头的兴奋,把西服和领带扔进江中,急切地扑向祖国怀抱。 然而,等待他的,却是无边的黑暗和奇耻大辱…… 放眼家国故园,山河破碎,风雨如磐,豺狼当道,列强横行,祖国母亲被瓜分割占……诗人悲愤地写下了诗歌《发现》,并旋即在《现代评论》上发表了著名的爱国诗篇《七子之歌》。“七子”是指当时被列强霸占的七块土地,澳门只是“七子”之一。祖国母亲被掠去的七子分别是香港、澳门、台湾、九龙、威海卫、广州湾和旅大(旅顺、大连)。 历史不会忘记1842年那个屈辱的8月,清朝官员卑躬屈膝,登上停泊在南京江面的英国军舰康华丽号,在荷枪实弹的英国士兵环视下签署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份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条约规定中国把香港岛割让给英国,列强瓜分中国的序幕从此拉开。 1860年,中英签署《北京条约》,英国割占九龙半岛南端;1898年,清政府被迫签署《展拓香港界址专条》,“香港的姐妹”九龙半岛其余部分划为“新界”,租给英国99年。 1887年,中葡签署《友好通商条约》,在明朝中叶以“晾晒货物”为名获准在澳门居留的葡萄牙人从此强据了“莲花宝地”澳门。 1895年,中日签署《马关条约》,“东海的一串珍珠”宝岛台湾割让日本,与她同时被割让的还有渤海湾畔的“孪生兄弟”旅顺和大连(俄罗斯帝国租借)。 1898年,中英签署《订租威海卫专条》,“防海的健将”威海卫租借英国25年。 1899年,中法签署《广州湾租借专条》,“神州后门上的一把铁锁”广州湾(今广东省湛江市)被租让给法国。 到1900年,帝国主义列强已在中国土地上强行开辟商埠上百处,在10多个城市划定租界20余处。“中华七子”在英、法、日、俄等帝国主义列强的*威下四散飘零。有一首诗代表了当时爱国志士们的心境:“沉沉酣睡我中华,哪知爱国即爱家,国民知醒宜今醒,莫待土分裂似瓜。” 七子尽泪下,诗人独悲歌。闻一多目睹“国疆崩丧,积日既久”,有感于神州故土“失养于祖国,受虐于异类”,“因择其中与中华关系最亲切者七地,为作歌各一章,以抒其孤苦亡告,眷怀祖国之哀忱,亦以励国人之奋兴云尔。” 激荡在诗行间的热爱祖国、热盼统一的浓烈情感立即在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一位姓吴的青年在给编辑部的信中写道:“余读《七子之歌》,信口悲鸣一阙复一阙,不知清泪之盈眶。读《出师表》《陈情表》时,故未有如是之感动也。” 被列强掳去的“中华七子”,是民族罹难、国家浩劫的象征。它表明:“国弱民受辱”、“落后就要挨打”;它警示国人:“中华民族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100多年来,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为了国家富强、民族独立挺身而出,抛头颅,洒热血,前仆后继,上下求索,谱写了一首首恢弘壮丽的历史诗篇。 中国人民不屈不挠追求统一的意志汇成不可阻挡的洪流。1930年10月,中国收回威海卫;1945年,中国人民战胜日本侵略者,10月25日,日本在台湾的最后一任总督安藤利吉在台北中山堂向中国政府递交投降书,台湾从此重归中国版图。与此同时,广州湾、旅顺和大连也相继回到祖国的怀抱。 祖国大地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闻一多之子说:“愿父亲九泉下有知,与我们同乐。”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诚如斯,“中华七子”之归来其在旦夕乎!——闻一多《七子之歌·诗序》

  编辑本段作者介绍

  简介

  闻一多(1899-1946),原名闻家骅,又名多、亦多、一多,字友三、友山。中国现代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坚定的民主战士,中国民主同盟早期***,中国***的挚友,诗人,学者。新月派代表诗人。 清光绪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1899年11月24日)生于湖北省蕲水县(今浠水县)下巴河镇的一个书香门第。

  生平

  1912年考入北京清华学校,喜读中国古代诗集、诗话、史书、笔记等。1916年开始在《清华周刊》上发表系列读书笔记,总称《二月庐漫记》。同时创作旧体诗。1919年五四运动时积极参加学生运动,曾代表学校出席全国学联会议(上海)。 1920年4月,发表第一篇白话文《旅客式的学生》。同年9月,发表第一首新诗《西岸》。 1921年11月与梁实秋等人发起成立清华文学社,次年3月,写成《律诗底研究》,开始系统地研究新诗格律化理论。 1922年7月赴美国芝加哥美术学院学习。年底出版与梁实秋合著的《冬夜草儿评论》,代表了闻一多早期对新诗的看法。 1923年出版第一部诗集《红烛》,把反帝爱国的主题和唯美主义的形式典范地结合在一起。 1925年5月回国后,历任国立第四中山大学(1928年更名为中央大学,1949年更名为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任文学院首任院长并设计校徽)、国立山东大学、北京艺术专科学校、政治大学、清华大学、西南联合大学教授,曾任北京艺术专科学校教务长、南京第四中山大学外文系主任、武汉大学文学院长、国立山东大学文学院长。 1928年出版第二部诗集《死水》,在颓废中表现出深沉的爱国主义激情。此后致力于古典文学的研究。对《周易》、《诗经》、《庄子》、《楚辞》四大古籍的整理研究,后汇集成为《古典新义》,被郭沫若称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1937年抗战开始,他在昆明西南联大任教。抗战八年中,他留了一把胡子,发誓不取得抗战的胜利不剃去,表示了抗战到底的决心。 在西南联大时期,特别是1943年以后,闻一多在中国***的影响和领导下,积极投身于反对国民党政权的独裁统治、争取人民民主的斗争的洪流。 1944年,参加西南文化研究会,随后加入中国民主同盟。从此,他以民主教授和民盟云南省支部***的身份,积极参与社会政治活动,成为广大革命青年衷心 爱戴和无比尊敬的良师益友。 在“一二一”学生爱国运动中,闻一多始终站在广大爱国学生一边,指导和鼓舞他们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为“一二一”运动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闻一多1945年为中国民主同盟会委员兼云南省负责人、昆明《民主周刊》社长。1946年7月15日在悼念李公朴先生大会上,发表了著名的《最后一次的演讲》,当天下午即被国民党特务杀害。 21日,西南联大校友会召开一多先生追悼会,朱自清出席并讲了话。他一开头便愤激地说:闻一多先生在昆明惨遭暗杀,激起全国的悲愤。这是民主主义运动的大损失,又是中国学术的大损失。 澳门大三巴牌坊前纷纷照相留念

  接着,他详细地叙说了闻一多在学术上的巨大贡献。首先告诉人们,闻一多是中国抗战前“唯一的爱国新诗人”,“也是创造诗的新格律的人”,“他创造自己的诗的语言,并且创造自己的散文的语言”。又详尽地介绍闻一多对神话、《楚辞》、《周易》、《诗经》等各方面研究的成就。他突出强调闻一多在学术上的伟大功绩,目的就在告诉人们国民党反动派残杀了一个多么有价值的学者,摧残了中国学术界不可多得的人才!激起了人们对敌人更大的愤恨。最后他悲愤地说:他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常跟我们说要活到80岁,现在还不满48岁,竟惨死在那卑鄙恶毒的枪下!有个学生曾瞻仰他的遗体,见他“遍身血迹,双手抱头,全身痉挛”。唉!他是不甘心的,我们也是不甘心的! 他暗下决心,一定要把闻一多的全部遗著整理出版,这是对敌斗争的一种方法。他在给学生王瑶写信说:一多先生之死,令人悲愤。其遗稿拟由研究所同人合力编成,设法付印。后编成《闻一多全集》四卷。

  编辑本段诗歌原文

  序

  邶有七子之母不安其室。七子自怨自艾,冀以回其母心。诗人作《凯风》以愍之。吾国自《尼布楚条约》迄旅大之租让,先后丧失之土地,失养于祖国,受虐于异类,臆其悲哀之情,盖有甚于《凯风》之七子,因择其中与中华关系最亲切者七地,为作歌各一章,以抒其孤苦亡告,眷怀祖国之哀忱,亦以励国人之奋兴云尔。国疆崩丧,积日既久,国人视之漠然。不见夫法兰西之ALSACE---LORRAINE耶?“精诚所至,金石能开。”诚如斯,中华“七子”之归来其在旦夕乎! (译文:《诗经·邶风》中记载七子的母亲有外心,七个孩子就自责自己有过失,希望母亲回心转意。诗人作《凯风》的诗来怜悯,我国自尼布楚条约到旅顺大连的向外国租让,先后丧失的土地,离开了祖国的养育,受外国人的虐待,考虑他们的悲哀之情,要比《凯风》中描写的七子还要厉害,为此,就选择了和中华关系最亲切的七块地,各写了一首诗歌,借此来替他们抒发有孤独的苦而无处告诉的感情,缅怀祖国的哀痛,也以此激励全国人民的兴奋感情。国土丧失,日子已经很久了,全国人民漠然地对待。你没有看见法兰西的阿尔萨斯-洛林吗?“精诚达到的地方,就是金子和石头也能开花。”真要是这样的话,我中华的“七子”的归来大概就在朝夕之间了!)

  澳门

  你可知妈港不是我的真名姓? 我离开你的襁(qiǎng)褓(bǎo)太久了,母亲! 但是他们掳(lǔ)去的是我的肉体, 你依然保管着我内心的灵魂。 三百年来梦寐不忘的生母啊! 请叫儿的乳名,叫我一声“澳门”!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注:闻一多原文使用的是“妈港”,到1999年中央电视台编配歌曲《七子之歌·澳门》时,将歌词中的“妈港”改为“MACAU”,便于理解)

  香港

  我好比凤阙(qùe)阶前守夜的黄豹, 母亲呀,我身份虽微,地位险要。 香港岛&新界租借地

  如今狞恶的海狮扑在我身上, 啖(dàn)着我的骨肉,咽着我的脂膏; 母亲呀,我哭泣号啕,呼你不应。 母亲呀,快让我躲入你的怀抱!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台湾

  我们是东海捧出的珍珠一串, 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台湾。 我胸中还氤氲着郑氏的英魂, 精忠的赤血点染了我的家传。

  母亲,酷炎的夏日要晒死我了, 赐我个号令,我还能背城一战。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威海卫

  再让我看守着中华最古的海, 这边岸上原有圣人的丘陵在。 母亲,莫忘了我是防海的健将, 我有一座刘公岛作我的盾牌。 快救我回来呀,时期已经到了。 我背后葬的尽是圣人的遗骸!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广州湾

  (即今天的广东省湛江港,不是广州) 东海(岛)和硇(náo)洲(岛)是我的一双管钥, 我是神州后门上的一把铁锁。 '法国强租'广州湾'(今湛江市)的租借地图'

  你为什么把我借给一个盗贼? 母亲呀,你千万不该抛弃了我! 母亲,让我快回到你的膝前来, 我要紧紧地拥抱着你的脚踝(huái)。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九龙

  我的胞兄香港在诉他的苦痛, 母亲呀,可记得你的幼女九龙? 自从我下嫁给那镇海的魔王, 我何曾有一天不在泪涛汹涌! 母亲,我天天数着归宁的吉日, 我只怕希望要变作一场空梦。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旅顺,大连

  我们是旅顺,大连,孪(luán)生的兄弟。 旅顺大连租借地

  我们的命运应该如何的比拟? 两个强邻将我来回的蹴(cù)蹋, 我们是暴徒脚下的两团烂泥。 母亲,归期到了,快领我们回来。 你不知道儿们如何的想念你! 母亲!我们要回来,母亲! 儿童歌词 澳门 : 合:你可知"MACAU"不是我真姓, 我离开你太久了, 母亲! 但是他们掳去的是我的肉体, 你依然保管我内心的灵魂, 容:你可知"MACAU"不是我真名姓, 我离开你太久了, 母亲! 但是他们掳去的是我的肉体, 你依然保管我内心的灵魂, 合:三百年来梦寐不忘的生母啊, 请叫儿的乳名: 叫我一声--澳门 母亲!母亲! 我要回来, 母亲!母亲! 祝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合:你可知"MACAU"不是我真姓, 我离开你太久了, 母亲! 但是他们掳去的是我的肉体, 你依然保管我内心的灵魂, 三百年来梦寐不忘的生母啊, 请叫儿的乳名: 叫我一声--澳门 母亲!母亲! 我要回来, 母亲!母亲! 容:你可知"MACAU"不是我真姓, 我要回来, 回来 合:母亲!母亲!

  编辑本段社会价值

  “中华七子”命运的历史性转折发生在1949年金秋的北京。在这块曾被八国联军烧杀掳掠的土地上,毛泽东向世界庄严宣告: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宣布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彻底结束了中国近代史上一幕幕惨痛的悲剧。 1971年,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1978年,中国宣布实行改革开放,国力蒸蒸日上。强盛的社会主义中国跃起在东方的地平线上,实现祖国统一的呼声响遏行云。 “不能将殖民主义的尾巴拖到下个世纪。”中国***人代表中华民族喊出了洗雪耻辱的最强音! 1982年9月,邓小平在会见撒切尔夫人时明确表示,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 邓小平指出:“实现国家统一是民族的愿望,一百年不统一,一千年也要统一的。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看只有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1997年6月30日午夜至7月1日凌晨,坐落在香港维多利亚湾的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世瞩目的中英香港政权交接仪式隆重举行。6月30日23点59分,英国蓝底米字国旗和绘有皇冠狮子米字图案的英治港旗缓缓降落,一个半世纪的英国殖民统治宣告结束;7月1日零时零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声中,鲜艳的五星红旗和盛开着紫荆花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徐徐升起,中国从此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 交接仪式后,查尔斯王子和刚刚去职的末代港督彭定康,在茫茫夜色中,登上即将退役的“不列颠尼亚号”皇家游轮,驶离香港。轮船起锚处,正是154年前第一任港督璞鼎查登陆香港的地点。 两年之后,中华民族以又一个洗雪耻辱的时刻迎接新世纪的到来。1999年12月19日夜,澳门文化中心花园馆内灯火通明。23时58分,绿色的葡萄牙国旗和澳门市政厅旗像帆一样滑落,20日零时零分,五星红旗和绿色带有莲花图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准时升起。中葡两国政府在这一刻完成了澳门政权的交接。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在澳门回归之夜,闻一多先生的子孙四代共20多人团聚在北京门头沟的家中,举行家祭,庆贺澳门回归祖国。家中对联高悬:“百年诞辰红烛燃遍举酒慰英灵,九九归一死水微澜昂首新世纪”,横批“澳门回家”。 闻一多之子闻立雕说:“父亲期盼骨肉团聚的夙愿终于实现了。愿父亲九泉下有知,与我们同乐。” 新世纪梦想:祖国的完全统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华七子’之归来其在旦夕乎!”

  编辑本段《七子之歌·澳门》

  简介

  大型电视纪录片《澳门岁月》中那首朴素真挚、深刻感人的主题歌,引起观众的强烈反响,大家听了这首歌后不禁潸然泪下,并把它看作迎接澳门回归的“主题曲”。然而,很多人并不知道,这首歌的歌词并非为澳门回归而写的新作,它是七十多年前一首题为《七子之歌》的组诗中的第一篇,其作者就是清华大学已故教授、著名的爱国学者和诗人闻一多。 纪录片《澳门岁月》主题曲《七子之歌》改编自组诗中的《七子之歌·澳门》。由于纪录片的影响力,故而在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用作主题曲。 改编版的歌词突出的特点就是把闻一多原文中的“妈港”改为“MACAU”。最初由澳门小朋友容韵琳演唱。

  改编歌词

  合:你可知"MACAU"不是我真名姓, 我离开你太久了,母亲! 但是他们掳去的是我的肉体, 你依然保管我内心的灵魂, 容韵林:你可知"MACAU"不是我真名姓, 我离开你太久了, 母亲! 但是他们掳去的是我的肉体, 你依然保管我内心的灵魂, 合:三百年来梦寐不忘的生母啊, 请叫儿的乳名:叫我一声——澳门。 母亲!母亲!我要回来, 母亲!母亲!祝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合:你可知"MACAU"不是我真名姓, 我离开你太久了,母亲! 但是他们掳去的是我的肉体, 你依然保管我内心的灵魂, 三百年来梦寐不忘的生母啊, 请叫儿的乳名:叫我一声--澳门。 母亲!母亲!我要回来,母亲!母亲! 容:你可知"MACAU"不是我真名姓, 我要回来,回来。 合:母亲!母亲!

  演绎与传唱

  1925年,闻一多以拟人的手法,写下组诗《七子之歌》,将我国当时被列强掠去的七处“失地”比作远离母亲的七个孩子,哭诉他们受尽异族欺凌、渴望回到母亲怀抱的强烈情感。此诗一问世就引起了海内外华人的强烈共鸣。诗人自己未曾预见的是,70多年后,《七子之歌·澳门》由著名音乐制作人李海鹰谱成歌曲,在1999年澳门回归祖国时广为传唱,令每一个憧憬国家统一、民族复兴的中华儿女激情难抑。 由于这篇组诗不在闻一多的两部著名诗集《红烛》、《死水》之中,也没有收入《闻一多全集》,因此,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它并不为人们所熟悉。直到1997年庆祝香港回归祖国的活动中,有人提起了这组作于七十多年前的诗篇。当年4月出版的《清华校友通讯》曾刊登1947级校友施巩秋题为《重温七子歌思念闻一多》的文章。随着澳门回归祖国日子的临近,第一节就诗咏澳门的《七子之歌》更加引起人们的注意。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正式成立后,本报于1998年5月15日在文艺副刊“水木清华”上刊登了《七子之歌》的《香港》、《九龙》、《澳门》、《台湾》四节。 1998年初,大型电视片《澳门岁月》的总编导在一次偶然翻阅闻一多诗集时,也发现了《七子之歌》,即请祖籍广东中山的作曲家李海鹰为之谱曲。李海鹰一遍遍地吟诵闻一多的诗句,流着泪在一夜之间完成了曲子,他将潮汕民歌的特色融入其中,并从配器上也有意贴近闻一多生活的年代。编导又选中澳门培正中学小学部年仅七岁半的容韵琳小朋友担任领唱,她以夹带着浓重澳门乡音的普通话演唱,与曲调设计浑然一体。后来,《澳门岁月》的总编导感慨地说:“主题歌词选用闻一多的诗是我们成功的首要因素和关键。” 由于纪录片的影响力,故而在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用作主题曲。 1999年,容韵琳在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上献唱《七子之歌》而备受注目。此后容韵琳经常出席不同的活动献唱。

  编辑本段《七子之歌·台湾》

  较为知名的《七子之歌·台湾》有2个版本,一个是电视剧《郑成功》片尾曲(香港演员陈庭威饰演郑成功);一个是2006年湖北宜昌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宜都市音协主席袁忠宜谱曲的版本。2个版本均采用闻一多的《七子之歌·台湾》作为歌词。此外,还存在其他改编版本。

  歌词

  我们是东海捧出的珍珠一串, 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台湾。 我胸中还氤氲着郑氏的英魂, 精忠的赤血点染了我的家传。 母亲,酷炎的夏日要晒死我了, 赐我个号令,我还能背水一战。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演绎与传唱

  本世纪初播出的电视连续剧《郑成功》,亦选用了此组诗《七子之歌·台湾》,作剧集之片尾曲。在该版本电视剧中,香港陈庭威饰演郑成功。 2006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湖北宜昌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宜都市音协主席袁忠宜在纪念台湾光复6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上听到首次搬上舞台的诗朗诵《七子之歌·台湾》,一种前所未有的创作冲动油然而生[1]。《七子之歌·台湾》先由宜都地方歌手试唱。9月12日,香港雍哲明星娱乐事业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丁雍哲联系袁忠宜,表示愿意推荐台湾著名歌手罗大佑演绎,以更好地为世人所传唱。 闻一多研究专家、曾任民盟浠水支部主委的陈玉能对此激动不已:“《七子之歌》留下了帝国主义侵华的铁证,也为中华民族复兴留下了一支进行曲。家乡人民早就期待着高歌猛进的这一天了,这将极大告慰先生在天之灵”。 据了解,浠水县闻一多纪念馆已表示,将对《七子之歌·台湾》曲谱原件永久性收藏。此前,福建厦门老年艺术团已索取曲谱,准备在今年纪念台湾光复活动中演唱。 2007年9月,新华网、人民网、CCTV网、中国台湾网、新浪、搜狐、网易、湖北人民政府、湖北日报、天府热线等等各大媒体纷纷以“闻一多《七子之歌·台湾》被谱曲传唱 引起共鸣”;“楚人诗 楚人曲 震撼中华儿女心 闻一多《七子之歌·台湾》被谱曲传唱”等为题,介绍了《七子之歌·台湾》谱曲传唱一事。台湾的《中央日报》也刊载此消息。

  编辑本段《七子之歌·广州湾》

  湛江维多尔天主教堂(霞山天主教堂)

  作品说明

  1925年3月,我国现代著名诗人和学者闻一多先生写下了名篇《七子之歌》,其中第五章是“广州湾”。诗歌以拟人的手法,将我国当时被列强掠去的澳门、香港、台湾、威海卫 广州湾 九龙 旅顺大连等七处“失地”,比作远离母亲的七个孩子,哭诉他们受尽异族欺凌,渴望回到母亲怀抱的强烈情感。诗歌一方面抒发了对母亲的怀念和赞美,一方面表达了对帝国主义的诅咒。

  创作灵感

  广州湾法国公使署旧址(正面)

  挖掘《七子之歌》文化遗产资源,是2009年3月广东湛江市霞山区政协例会提案题中之义。这首为《七子之歌》中的“广州湾”一章谱曲,是在广州湾艇仔歌原有曲调基础上新创,从而形成现代式的广州湾民歌,可用普通话或雷州方言演唱。力求较好表现其浓烈爱国思乡之情,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爱国主义教育本土艺术形式。

  广州湾原文

  ——闻一多诗《七子之歌》之五 (广州湾民歌) 策划及作曲:叶文健 编配及录制:曾建彪 演唱:王 珺 监制:霞山文联 东海和硇州是我的一双管钥, 我是神州后门上的一把铁锁。 你为什么把我借给一个盗贼? 母亲呀,你千万不该抛弃了我! 母亲,让我快回到你的膝前来, 我要紧紧地拥抱着你的脚踝。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参考资料

  1

  闻一多《七子之歌·台湾》谱曲传唱。荆。

这个要与出版社或出版商直接商定,具体稿费支付方式有版税制和稿费制。此前国家有稿酬规定,但是比较老了。具体材料参加以下:

书籍稿酬暂行规定

(1990年6月15日国家版权局发布)

第一条 为了保障著译者的正当权益,繁荣创作和学术研究,鼓励著译者和提高出版物的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著译一经出版或发表,应根据作品质量的高低,著译的难易,付给适当的稿酬。初版的书按照字数付给著译者基本稿酬,并且按照印数付给著译者印数稿酬;再版时不付基本稿酬,只付印数稿酬。

第三条 基本稿酬标准:(一)著作稿:每千字10至30元。确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著作,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文艺理论的专著,必须从优付酬者,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每千字不超过40元。

(2)翻译稿:每千字8至24元。特别难译而质量优秀的译稿,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每千字不超过35元。

由外文译成中文,对原著作者不付稿酬;对翻译者,按上述标准付酬。

由中文译成外文,对翻译者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稿酬标准付酬。对原著作者按该著作翻译稿酬的20%至40%付酬。

由少数民族文字译成汉文,对原著作者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稿酬标准定级支付60%的稿酬。

对少数民族文字翻译者所付的稿酬,按本款规定的外文译成中文的标准,另加25%至30%付酬。

由汉文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对原著作者不付稿酬。

(3)古籍稿:古籍整理,古籍的今译、笺证、注释、集解,每千字9至18元。对特别繁难,质量又高的,可适当提高,但每千字不得超过30元。

古籍资料的辑录、汇编,每千字5至12元(不付印数稿酬)。

各种古籍索引,每千字5至10元(不付印数稿酬)。

断句、校正错讹,每千字4至8元(不付印数稿酬)。

标点加一般校勘,每千字5至10元;难度大的标点加繁重校勘,可适当提高,但每千字不超过15元(均不付印数稿酬)。

(4)词书稿:词书条目,照本条第(1)款标准,按版面折合的字数计算,另外增加15%至25%的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

百科全书词条编撰,每千字24至30元,另增加20%至30%的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

(5)根据他人著作改编和缩写的书稿,按本条第(1)款标准的40%至60%向改编者付酬。并按改编费的20%至40%向原作者付酬;按改编费的10%至20%向原出版者付酬。

(6)译文的校订费,每千字4至10元,不付印数稿酬。由译者请他人代为校订者,费用由译者自付;出版社请他人校订者,校订费由出版社支付。

(7)索引和图书资料辑录,每千字3至7元,不付印数稿酬。

(8)约请社外人员编选的书籍付编选费,按每万字20至30元付酬,不付印数稿酬。

约请社外人员编辑加工的书稿,付编辑加工费,按每万字20至30元付酬,不付印数稿酬。

(9)约请社外人员审查书稿,付审稿费。一般书籍的审稿费按每万字10至20元付酬;对于繁难的专著,可适当提高,但每万字不超过40元;不付印数稿酬。

第四条 印数稿酬:(一)一般书籍的印数稿酬,按基本稿酬总额的百分比支付:(1)印数在一万册以内的,以一万册计算付基本稿酬的8%;(2)印数超过一万册的,其超过部分以千册为计算单位(不足一千册的,按千册计算),每千册付基本稿酬的0。8%。

(二)对确有重要学术理论研究价值而印数较少的专著,印数在一万册以内的,以一万册计算,付基本稿酬的30%;印数超过一万册的,按本条第(一)款之(2)的规定支付。

(三)本条(一)(二)两款规定的印数稿酬,每次重印均应累计过去的印数。不论初版还是重印,出版社均应在版本记录页上如实注明印数。

(四)学习用书、临时教材或由于其他客观原因而大量印行的著译,在第一次出版后两年内,印数在10万册以下者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付酬;超过10万册以上,视不同情况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30%至50%付酬。

第五条 曾在报刊上发表过的著译,辑成个人专集出版,付给著译者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编选不同著译者的报刊文章合集出版,对著译者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出版社约请多人分章撰写,内容相互有连贯性的专著,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出版社约请多人撰写,单篇独立(没有连贯性)的合集,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

期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已发表过的作品,按第三条第(1)款标准的20%至40%向原作者付酬,并按第三条第(1)款的10%至15%向首次发表该作品的报刊付酬。

第六条 出版社已接受出版的著译,属于非作者原因未能出书者,出版社应按该书稿基本稿酬的30%至50%付给作者著译费(书稿归作者所有)。出版社主动约稿,但因稿件质量不合格未能出书者,出版社视具体情况,酌付少量的约稿费。

第七条 解放前出版过的著译重印或校订重印,支付部分或全部基本稿酬(对已故作者著译的付酬办法见第八条)。解放后出版(或再版)的已付过基本稿酬的著译,再版以及辑成个人专集(包括全集、选集、文集等)或和他人著作合集出版,不再支付基本稿酬,只付印数稿酬。著译修订再版,视修订程度支付修订费。修订费按增补部分的实际情况付酬;修订后,质量有显著提高,可重新支付原基本稿酬的部分或全部,但其印数稿酬,仍应累计原来的印数。

第八条 对已故作者稿酬的继承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1)著译者死亡在30年以内者,出版其未曾发表过的遗作,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再版只付印数稿酬,不付基本稿酬。

(2)著译者死亡超过30年者,重印其作品不再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出版其首次发表的遗作,仍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

第九条 一部书稿分别出版不同字体的版本,或以几种装帧形式出版,或改变书名重印,或由一家出版社转移到另一家出版社出版,或编进另一书时,除对首先出版的版本付一次基本稿酬外,对另外的版本不付基本稿酬,但应累计印数,付印数稿酬。

出版社将一种书籍分地印造,或经地方出版社租型造货,其印数均应一并累计。印数稿酬由供型的出版社付给。

第十条 支付基本稿酬以千字为计算单位,不足千字的作千字算。诗词每10行作千字算(曲艺等韵文体行数计算从诗词)。旧体诗词稿酬可酌量提高。乐曲、歌词、画稿、地图等付酬办法,另定。

支付稿酬的字数按实有正文字数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一般文字的末尾排不足1行的和占行的题目按1行计算。标点排在行外的,字数加十分之一计算。

出版社编辑部增加的例言、说明、注解、目录、索引或其他附件,书上排印的中缝、书眉、页码和翻译书籍中就原书复制的图表以及附录转载的文件资料,均不计稿酬;但翻译书籍的附录、图表内夹有译文的,译文部分计酬。

第十一条 封面和图表的设计,以及中外文对照表的编纂等,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付酬标准另行拟定。

第十二条 出版者同著译者应签订约稿合同或出版合同,是否预付稿酬,由合同约定,但书籍出版后,应在一个月内付清全部稿酬,每次重印应在出版后一个月内结付印数稿酬。

第十三条 书籍出版后,出版社应送给著译者样书,一般性的书籍可送10至20本,情况特殊的可以酌增酌减。对著译者购书应予以优待,在100本以内者,可以按批发折扣售给。情况特殊者,在售书数量上可酌增酌减。

第十四条 台湾、香港、澳门同胞的著译,按本规定以人民币支付稿酬。外国人(包括中国血统的外籍人)的著译(国外未曾出版过),在我国首先出版者(不含翻译或重印),稿酬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出版社可根据本规定,视具体情况制定本社的稿酬实行办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送有关出版行政机关和国家版权局备案。各级出版行政机关和出版社的有关领导部门要加强对稿酬的管理,监督执行。出版社不得任意提高或压低稿酬标准,如有违反者,版权行政机关要予以纠正。各出版社应实行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和总编辑三级审查确定稿酬的制度。

第十六条 本暂行规定的付酬标准,报纸、期刊可参照执行,但不付印数稿酬。

第十七条 本暂行规定自1990年7月1日起实行,计酬界限以版本记录页上的出版日期为准。初版的书籍以本暂行规定的稿酬标准支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再版书的印数稿酬,根据本暂行规定的基本稿酬数额,按第四条的规定付酬。

第十八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国家版权局。

参考资料:

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1990年第二辑第271页。

征稿内容:  1、对古今中医文献研究的新思路、新见解,中医古籍整理研究的新成果 2、对《内经》、《难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热论》等经典著作中的特色理论、治法、治则及方药在临床上的应用,或临床体会。 3、对传统的脏腑经络辨证、六经辨证、三焦辨证、卫气营血辨证进行深入临床研究的成果。 4、名老中医的临床经验,尤其是历届全国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班导师的临床经验及其学术思想介绍。 5、近现代名中医的医学贡献、生平事迹、趣闻逸事等。 6、未曾发表的名医遗著。

稿件格式: 一、来稿文字务求准确、精炼、突出重点,列出2-5个关键词不达意,字数以3000字以内为宜,重要论著字数不限。 二、请用16开方格纸誊写,字迹工整,使用规范简化字,标点清楚,均占一格,外文与符号均要打印,数据、引文须核对无误。请勿投寄油印、复印稿件。字迹潦草或涂改不清者,恕不接受。如交电脑文档请用Word格式,勿用文本格式。 三、来稿中计量单位按中华医学会杂志编辑出版部编《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规范,药名以最新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 四、作者署名按下列格式:单位全称(省/直辖市/自治区,邮编)姓名 例如:河间市人民医院(河北,062450)金栋 五、参考文献必须核对无误,编号按正文出现先后次序连续排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表示,排列于文后。近现代非正式出版物、内部刊物、资料等不作文献引用,可在该页下注明。

六、老中医经验类稿件,须说明该老中医的年龄和职称,并附单位证明;简讯、征文、通知类稿件,请作者所在单位审核,附单位介绍信;书讯类稿件,请寄样书1册。 七、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如需退稿者,请附足邮资。切勿一稿两投,投稿后6个月内未收到用稿通知,可自行处理。 八、来稿文责自负,本刊对来稿有删改权。凡涉及原意的修改,提请作者考虑;不愿删改者,请事先声明。 。 九、来稿一经刊出,即致稿酬,并赠当期杂志2册 来稿、汇款请寄上海市瑞金二路156号,上海市中医文献馆内,《中医文献杂志》编辑部(邮政编码:200020)。网上投稿请以附件Word文档形式寄送。请勿寄给个人,以免耽误。

闻一多(1899~1946)

中国诗人,文史学者。名亦多,字友三,亦字友山,家族排行叫家骅 。后改名多,又改名一多 。生于湖北浠水。1912年考取北京清华学校,曾任《清华周报》编辑、《清华学报》学生部编辑,发表旧体诗文多篇。1920年7月,第一首新诗《西岸》发表,以后连续发表新诗。早期的诗,形式多为自由体,较为突出地表现了唯美的倾向和秾丽的风格。1921年11月,清华文学社成立,为其重要成员。同年12月,在清华文学社作《诗的格律研究》 的学术演讲,次年写成《律诗底研究》,开始进行系统的新诗格律化的理论研究。1922年去美国留学,学习绘画,进修文学,研究中国古典诗歌和英国近代诗歌。其间创作、发表了《太阳吟》、《孤雁》等诗,表达对祖国的思念。还在《创造周报》上发表《〈女神〉之时代精神》等有影响的新诗评论。1923年印行第一本新诗集《红烛》后,开始致力于新诗创作。1925年自美回国,在北京艺术专科学校任教,并成为徐志摩主编的《晨报副刊·诗镌》的主要撰稿人。1926年发表论文《诗的格律》,提出新诗要具有“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开创了格律体的新诗流派,影响了不少后起诗人。

1928年,第二本诗集《死水》出版 ,收1925年以后的诗作28首,作品内容更为充实,形式整齐,语言凝练,形成了独具的沉郁奇丽的艺术风格 。同年3月,《新月》杂志创刊,列名编辑,在该刊上发表少量译著。秋后,任武汉大学文学院院长兼中文系主任,从此致力于中国古代文学研究。1930年转任青岛大学文学院长兼国文系主任。1932年定居北京,任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教授。抗日战争爆发后,在由北大、清华、南开三校组成的长沙临时大学任教。1938年到昆明西南联合大学任教授。此时,他广泛地研究了中国古代文化遗产,由唐诗研究开始,上溯先秦汉魏六朝,乃至于古代神话、甲骨文和钟鼎文,以文学为中心,旁涉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形成一个完整的中国文学史和文化史的研究体系。对《周易》、《诗经》、《庄子》、《楚辞》研究的学术贡献尤大,著有《神话与诗》、《唐诗杂论》、《古典新义》等专著。1942年出版《楚辞校补》,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赞誉。1944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抗战胜利后出任民盟中央执行委员、云南总支部宣传委员兼《民主周刊》社社长,成为积极的民主斗士。1946年7月15日在云南大学举行的李公朴追悼大会上讲演,抨击国民党,当晚被国民党特务暗杀。1948年开明书店出版了《闻一多全集》。

《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朝廷、州县与村里》,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11月

《五六世纪北方民众佛教信仰——以造像记为中心的考察》,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10月;台湾佛光山文教基金会,法藏文库45,2001年8 月,再版 50《从朝宿之舍到商铺——汉代郡国邸与六朝邸店考论》,《中村圭尔教授退官纪念论文集》,大阪:大阪大学出版会,2011年,待刊

49《长沙东牌楼东汉简〈光和六年诤田自相和从书〉考释》,《汉帝国制度与社会秩序》,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1年,待刊

48《东汉洛阳南郊刑徒墓的性质与法律依据——从〈明钞本天圣令·狱官令〉所附一则唐令说起》,《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82本,2011年,待刊

47《渔采狩猎与秦汉北方民众生计——兼论以农立国传统的形成与农民的普遍化》,《历史研究》2010年第5期,待刊

46《汉代律令与传舍管理》,《简帛研究2007》,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页151-164

43《北京大葆台汉墓竹简释义——汉代聚落自名的新证据》,《中国历史文物》,2009年第5期(总第82期),页62-66

42《汉魏六朝的自然聚落——兼论“邨”“村”关系与“村”的通称化》,黄宽重主编:《中国史新论·基层社会》,台北: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2009年,页127-182

41《朝廷视野中的“民众”——北朝的观念与实践》,收入孙家洲、刘后滨主编:《汉唐盛世的历史解读——汉唐盛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页334-356

40《长沙走马楼吴简〈竹简〉[贰]“吏民人名年纪口食簿”复原的初步研究》,《中华文史论丛》2009年第1期(总第93期),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3月,页57-93

38《北魏申洪之墓志考释》,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编:《“1-6世纪中国北方边疆·民族·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年12月,页207-223

37《西汉长安“孝文庙”位置考》,《简帛研究2006》,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页206-209

36《〈大代持节豳州刺史山公寺碑〉所见史事考》,《纪念西安碑林九百二十周年华诞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08年10月,页262-278

35《北魏境内胡族政策初探——从〈大代持节豳州刺史山公寺碑〉说起》,《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页168-182,人大复印资料《魏晋南北朝隋唐史》2009年第1期,页3-15

34《西北汉简所见“传信”与“传”——兼论汉代君臣日常政务的分工与诏书、律令的作用》,《文史》2008年第3辑(总第84辑),页5-53

33《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4期,页4-28,人大复印资料《历史学》2008年第11期,页57-77

32《传舍使用与汉帝国的日常统治》,《中国史研究》2008年第1期,页61-82,收入陈苏镇主编《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1月,页40-71

31《长沙走马楼吴简“里”“丘”关系再研究》,武汉大学学报编辑部:《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23辑,2006年12月,页14-26

30《魏晋南北朝时期礼乐教化述论》,张金龙主编:《黎虎教授古稀纪念中国古代史论丛》,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11月,页453-46

29《长沙三国吴简三州仓吏“入米簿”复原的初步研究》,长沙简牍博物馆、北京吴简研讨班编:《吴简研究》第二辑,武汉:崇文书局,2006年9月,页1-13

28《走马楼竹简的限米与田亩记录——从“田”的类型与纳“米”类型的关系说起》,同上,页157-175

27《吴简所见“折咸米”补释——兼论仓米的转运与吏的职务行为过失补偿》,同上,页176-191

26《长沙走马楼吴简“肿足”别解》,同上,页214-220

25《朝廷、州县与村里: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牟发松主编:《社会与国家关系视野下的汉唐历史变迁》,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页213-247

24《中国古代人名的使用及其意义——尊卑、统属与责任》,《历史研究》2005年第5期,页3-21

23《北朝并州乐平郡石艾县安鹿交村的个案研究》,《史林》2005年第1 期,页10-20;亦见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编:《魏晋南北朝史论文集》,成都:巴蜀书社,2006年,页117-136

22《地方豪右与魏齐政治——从魏末启立州郡到北齐天保七年并省州郡县》,《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4期,页53-80

21《汉魏六朝父系意识的成长与“宗族”问题——从北朝百姓的聚居状况说起》,《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三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页205-235

20《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所见“乡”与“乡吏”》,北京吴简研讨班编《吴简研究》第一辑,武汉:崇文书局,2004年,页87-113

19《三国吴简中的“鋘钱”》,同上,页230-235

18《长沙吴简所见盐米初探》,同上,页249-260

17《造像记所见民众的国家认同与国家观念——北朝村里社会研究之一》,郑振满、陈春声主编《民间信仰与社会空间》,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页10-41

16《北朝“三长制”四题》,《中国史研究》2002年第4 期,页33-46

15《北朝乡里制与村民的生活世界——以石刻为中心的考察》,《历史研究》2001年第6期,页16-29;修订稿收入佐藤智水主持:《4~6世纪における华北石刻史料の调查·研究》(平成13年度~平成16年度科学研究费补助金·基盤研究(B)(1)研究成果报告书,课题番号 13571028),页37-53

14《北朝村落考》,《庆祝何兹全先生九十岁论文集》,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页161-182

13《长沙三国吴简所见“私学”考——兼论孙吴的占募与领客制》,《简帛研究2001》,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页514-522

12《北朝的“市”:制度、行为与观念--兼论研究中国古史的方法》,《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3卷,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页282-306

11《三国吴简两文书初探》,《历史研究》2001年第4期,页172-174

10《东晋南北朝佛教天堂地狱观念的传播与影响——以游冥间传闻为中心的考察》,《佛学研究》1999年刊,页247-255

9《当代中国史学如何规范?如何发展?》,《中华读书报》1999年4月21日,第9版

8《十六国北朝时期战乱与佛教发展关系新考》,《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4期,页55-61

7《<如来在金棺嘱累清净庄严敬福经>的整理与考释》,《藏外佛教文献》第4辑,1998年11月,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页373-393

6《东晋南北朝“释氏辅教之书”性质及作用新探》,《何兹全先生八十五华诞纪念文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12月,页273-288

5《十六国北朝时期僧人游方及其作用述略》,《佳木斯师专学报》1997年第4期,页28-34

4《论南北朝时期造像风气产生的原因》,《文史哲》1997年第5期,页60-64

3《<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北朝造像部分补正》,《北朝研究》1997年第2期,页38-41

2《东晋南朝小农经济补充形式初探》,《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1期,页18-27

1《东晋南朝江南地区封山占水再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3年第3期,页97-106 14《渡边信一郎〈中国古代的王权与天下秩序——从日中比较史的视角出发〉评介》,《中国中古史年刊》第二辑,中华书局,2011年,待刊

13《读〈从平城到洛阳〉》,《南方周末》2007年3月1日第21版

12《评田余庆〈拓跋史探〉》,《中国学术》2005年第1辑,总第21辑,页248-251;英译本收入CASS Journal of Humanities(《中国人文学术》)Vol1Beijing: Commercial Press, 2008,pp321-325

11《别出心裁的断代经济史——评何德章著〈中国经济通史〉第三卷》,《中国图书评论》2005年第2期,页28-32

10.《〈唐代宗教信仰与社会〉评介》,《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4 期,页162-167

9《一点遗憾》,《文汇读书周报》2004年9月10 日,第7版

8《评谷川道雄著〈中国中世社会与共同体〉》,《唐研究》第9卷,2003年,页534-542

7《阎步克著〈乐师与史官〉读后》(与许兆昌合著),《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4 期,页149-168;收入沈志华主编《史学新书评2000-2003》,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页28-52

6.《气贺泽保规教授〈复刻本洛阳出土石刻时地记〉简介》,《中国史研究动态》2003年第11期,页30-31

5《传统中国城市的多彩画面——施坚雅主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读后》,《书品》2001年第5期,页52-55

4《节日:社会的透镜——〈中国中世纪的鬼节〉评介》,《国际汉学》第六辑,页508-516

3《读汪桂海著〈汉代官文书制度〉》,《中国史研究动态》2000年第8期,页27-29

2《误译丛生的一部书——〈佛教征服中国〉中译本琐议》,《中华读书报》1998年8月19日,第11版

1《一部成功的中国史学史教材——评〈中国史学史简明教程〉》,《社会科学家》1993年第6期,页90-92

札记、短论与综述

22《从方法角度看中国古代专制说的论争》,《中华读书报》2010年5月26日第9版

21“Recent Research in China on Wei-Jin Nanbeichao History”, Asia Major The third series Vol XXIII Part 1(2010), pp1-28

20《关于近年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观察与思考》,《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2期,页9-16,收入邴正、邵汉明主编《中国学术三十年:1978-2008》,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页517-535;人大复印资料《魏晋南北朝隋唐史》2009年第3期,页45-52

19《卷首语》,《唐研究》第13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2月,页1-13 21“Recent Research in China on Wei-Jin Nanbeichao History”, Asia Major The third series Vol XXIII Part 1(2010), pp1-28

19《卷首语》,《唐研究》第13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2月,页1-13

18《喜撰史书与弃置档案:我国史学传统中历史意识的偏好》,《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7年5月10日第3版

17《三国魏(两)晋南北朝史研究》,陈高华、张彤主编:《20世纪中国社会科学·历史学卷》,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6年,页69-74

16《西汉初律令中的母、妻——母方亲属地位的新证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4年1 月29日,第3 版

15《〈文馆词林〉载“隋文帝令山东卅四州刺史举人敕”考》,《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2期,页144

14《〈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证〉勘误一则》,《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1期,页88

13《美国中国史研究动向》,《学习时报》2003年3月3日第8版

12《〈魏书〉〈通鉴·梁纪〉勘误各一则》,《中国史研究》2002年第4期,页10(署名东波)

11《〈隋书〉标点勘误及校勘补遗五则》,《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1期,页92

10《〈隋书〉标点勘误及校勘补遗四则》,《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2期,页66

9《跨学科交流: 中国史学发展的战略构想》,《社会科学管理》2001年第3 期,页50-52

8《北朝民间佛事活动与民众佛教信仰》,《文史知识》2000年第8期,页15-22

7《魏晋南北朝研究50年成果斐然》,《中国教育报》1999年9月7日,第9版

6《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释文补正》,《中国文物报》1999年7月21日,第3版

5《造像记与北朝社会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中国史研究动态》1999年第1期,页2-8

4《20年历史研究的重大进展》,《中国教育报》1998年12月29日,第8版

3《八十年代以来魏晋南北朝军事制度史研究概述》,《中国史研究动态》1994年第1期,页6-14

2《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第四届年会暨国际学术讨论会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1993年第2期,页20-25

1《利用敦煌吐鲁番文书研究魏晋南北朝史概述》《中国史研究动态》1992年第5期,页1-8

我看到一篇学术期刊论文格式,应该可以吧,或者你到上学吧论文查重上看看,学术论文的文面结构通常应具备13个基本要素,按编排顺序依次为:题名、作者署名、作者单位(包括单位、地名、邮编)、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正文、序次语、注释(可选项)及参考文献、课题名称及编号、作者简介。此外,作者原稿中还应注明****(电话、E-mail、详细地址、邮编等)。这些都是学术论文文面结构中应具备的基本要素。当然,原稿中最好还应有英文题名(title)、英文摘要(abstract)和英文关键词(keywords)供编辑选用。上学吧论文查重就为大家带来学术期刊论文格式基本要求,详细说明期刊论文格式规范。

  一、文头部分

  学术论文的文头部分一般应包括题名、作者署名、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等要素,其基本格式和规范要求为:

  1题名。

  学术论文题名的拟写应做到简明、具体、确切、得体,能概括论文论述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工具的有关原则。此外,题名中应尽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外文字符、代号等。

  2作者署名及作者单位。

  关于学术论文作者署名及作者单位的标注,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

  (1)学术论文均应有作者署名,署名置于题名下方居中位置。

  (2)学术论文的署名可以是1个作者独立署名,也可以2个或多个作者联合署名,还可以集体署名(如署某课题组的名等);可以署作者真实姓名,也可以署作者笔名,但通常都是署作者真实姓名,特殊情况除外;集体署名的文章,其执笔人或整理人,也可标注于篇首页地脚位置以横线与正文隔开。

  (3)学术译文的署名应是着者在前、译者在后,着者前用方括号标明国籍;各种补白性学术文摘等,亦可将作者姓名加圆括号标注于正文末尾。

  (4)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应用空格或逗号隔开;不同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顺序标注(上标)不同的阿拉伯数字署名序号,并在其单位名称之前加注与署名序号相一致的序号;两个以上作者单位之间连排时应以分号隔开。

  (5)对署名作者应标注其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区、城市或县名(省会以上城市可省去省份),注明邮编,并加圆括号将其置于作者署名下方居中位置。

  作者的署名权受《着作权法》保护,具体如何署名依作者的意愿而定,任何人无权干涉,但同时又要受法律约束,不能随意侵害他人或集体的署名权。

  3摘要。

  摘要是作者对论文主要内容或主要观点的简要表述,要求简练、准确、概括性强,能客观、具体地反映全文的重要而有新意的主要观点,并给予客观、具体的陈述;应避免带主观性和情绪化的评论口吻和脱离具体内容的解释说明。也就是说,摘要是一篇具有独立性、自含性的完整短文,是论文主要观点的直接表述,一般不应有作者的主观评价和解释说明性文字。因此,拟写摘要应注意以下三点:

  (1)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能使读者不必阅读论文的全文,就能直接获得该文最主要的内容信息。摘要的内容应包含论文的主要观点,重点是论述对象和结论,即重在导读,以供读者通过摘要确定有无必要阅读全文。

  (2)中文摘要字数一般为200字左右,英文摘要一般要求实词在200个左右,如有特殊需要,字数可以略多,但以简洁明确为原则。

  (3)不要把论文的“摘要”写成“内容简介”的形式,更不要写成图书的“提要”拟写摘要的要求是用高度概括性的语言把一篇论文所包含的主要信息或中心思想直接表述出来,尽量避免使用简介和自我评价式的语言。如:“本文根据……,分析了……,研究了……,提出了……,具有……意义”等,写了一大串,却反映不出具体的实质性内容。

  按照有关规定,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都应编写摘要。摘要位于作者署名的下方,中文摘要前以“摘要:”或“[摘要]”作为标示,英文摘要前要以“Abstract:”作为标示。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英文摘要目前属于可选项,只有教育部关于高校学报论文的编排规范中有所要[1]求,而在《文摘编写规则》(GB/ T6447-1986) 中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作者如有能力在原稿中编写更好,无能力编写则可省去,留给期刊编辑根据编发需要决定是否有必要替你编写。

  目前,一些期刊编发的学术论文中,正文前面虽然也有所谓的“摘要”,而其实是“内容简介”、“提要”或者不伦不类的文字。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有相当一部分作者和编者把“摘要”与“简介”、“提要”混为一谈,因而在编写摘要时不得要领。

  4关键词。

  关键词,也称主题词,是指从论文的题名、摘要和正文中选取的具有实际检索意义的学科专用名词或名词词组,并在论文中有明确的出处。

  (1)关键词的标注要求。

  关键词的标注应体现学术论文的主要内容,具有语义性,并应尽量采用《汉语主题词表》《世界汉语主题词表》或各专业主题词表提供的规范词汇标注。

  (2)关键词的标注方式。

  一般应选取3-8个关键词,用显着的字符另起一行排列在“摘要”的下方,中文关键词前以“关键词:”、“关键词”或“关键词”作为标示,各词之间用分号“;”隔开;若标有英文关键词,中英文关键词应逐一对应,英文关键词前以“Keywords:”作为标示,另起一行排列。

  (3)标注关键词的目的。

  关键词是对揭示学术论文的中心内容具有实质检索意义的词汇,其标注目的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的内容特征,便于信息集成系统汇集同类内容的论文,以供读者检索。因此,从论文中提取的关键词应是经过规范化的词或词组,在提取、确定关键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选取准确、恰当的词或词组作关键词,并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将其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一般来讲,学术期刊中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必须标注中文关键词,但英文关键词则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标注。尽管目前英文关键词仍属于可选项,在学术论文写作和编排中可标可不标,但如果有能力标注,还是标注上为好,毕竟是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考虑到国际同行的检索需求。

  5中图分类号。

  中图分类号是指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对科技文献进行主题分析,并依照文献内容的学科属性和学术特征,为分门别类地组织文献所规定的文献分类标记符号。

  (1)中图分类号的组成。

  中图分类号是由汉语拼音大写字母与阿拉伯数字及一些辅助符号相结合组成的混合制号码,一般用一个字母标志一个大类,以字母顺序反映大类的序列,在字母后用数字及辅助符号表示大类下类目的划分,由此构成一个完整的文献分类标记符号。因此,在标注时应尽量标注准确、细分到位。

  (2)中图分类号的标注。

  中图分类号的标注,目前应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2010年9月,第5版)所规定的学科分类代号进行标注,涉及多学科的论文,可以标注几个分类号,两个分类号之间用分号“;”隔开。中图分类号一般应标注于“关键词”下方左侧,以“中图分类号:”、“中图分类号”或“中图分类号”标示。

  示例:

  ①中图分类号:G270(表示该文为档案学、档案管理学方面的论文)

  ②中图分类号G2734;G2549(表示该文为档案检索、文献检索、情报检索方面的论文)

  6文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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