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的语言和文字是什么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20浏览:2收藏

壮族的语言和文字是什么,第1张

壮族的语言和文字是什么

学者将之归类为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主要分南北两大方言。部分外国学者根据壮语同源词的情况,将壮语划入澳泰语系。壮语与同语支的泰国语、老挝语、傣语相似程度相当高。壮语有自己的文字,曾在汉字的基础上创造出“土俗字”,从中国的唐代(7世纪)就开始在民间使用,汉人称为古壮字,壮族人自称为“sawndip”,就是生字的意思,因为这种字是用汉字部首组合而成的。但是这种壮字由于使用面不广,没有能在全

壮族有自己的语言,中国学者将之归类为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主要分南北两大方言。部分外国学者根据壮语同源词的情况,将壮语划入澳泰语系。壮语与同语支的泰国语、老挝语、傣语相似程度相当高。壮语有自己的文字,曾在汉字的基础上创造出“土俗字”,从中国的唐代(7世纪)就开始在民间使用,汉人称为古壮字,壮族人自称为“sawndip”,就是生字的意思,因为这种字是用汉字部首组合而成的。但是这种壮字由于使用面不广,没有能在全民推行,一直为壮族巫师、艺人多用于书写经书、编山歌、记事、记录壮语地名等,大量的壮族《布洛陀经书》就是古壮字手抄本。

壮族(壮文:Bouxcuengh)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民族,主要聚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少数分布在广东、湖南、贵州、四川等省。壮族的先民是属古代百越族群,建国后经民族识别,统一称为僮族。1965年,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提议,将宋代以来文献记载的僮族改称壮族。中国学者将之归类为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主要分南北两大方言。部分外国学者根据壮语同源词的情况,将壮语划入澳泰语系。壮语与同语支的泰国语、老挝语、傣语相似程度相当高。

1990年人口1548万。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壮族人口数为16178811。2005年,壮族人口超1700万人2013年,壮族人口超1750万人。现在可以说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壮族大多居住在广西,主要集中在柳州、来宾、河池、南宁、百色、崇左等地区。其中云南有100余万人,主要聚居在文山州,红河、曲靖也有一部分。广东的连山、肇庆怀集、贵州的从江和湖南江华也分布有壮族。在1965年统一称壮族以前,壮族的自称和他称较多,广西最常见的自称和他称主要有“布(僮)壮”“布土”“布僚”“布雅依(瑞)”“布侬”等20多种,云南主要有“侬人”、“沙人”、“土僚”等

民族语言折叠

中国学者将之归类为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主要分南北两大方言。部分外国学者根据壮语同源词的情况,将壮语划入澳泰语系。壮语与同语支的泰国语、老挝语、傣语相似程度相当高。

壮语曾在汉字的基础上创造出“土俗字”,从中国的唐代(7世纪)就开始在民间使用,汉人称为古壮字,壮族人自称为“sawndip”,就是生字的意思,因为这种字是用汉字部首组合而成的。但是这种壮字由于使用面不广,没有能在全民推行,一直为壮族巫师、艺人多用于书写经书、编山歌、记事、记录壮语地名等,目前大量的壮族《布洛陀经书》就是古壮字手抄本。1950年代,中国***的政府专家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并于1982年又作了部分修订。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新壮文一直没有得到重视和推广。至今没有能进入正式的壮族教育系统,所以壮文一直都是摆设。

壮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民族。现代民族学、历史界一般公认壮族是由中国古代岭南的越人的一支发展而来。她与周奉时期的西瓯、骆越,汉唐时的僚、俚(译音“俚”字,实是壮语中对“蛇”的称呼)、乌浒,宋以后的僮(撞、獞)人、俍(狼)人、土人等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壮族与百越中的西瓯、骆越是一脉相承的,从汉至唐初,壮族地区不断的主动或被动的接受汉语言文化,在今壮族地区出现了一些“雄于乡曲”的大姓,如番禺的吕氏,高凉、合浦的冼氏,钦州的宁氏等,称为“百越大姓”,各自雄居一方。唐代,曾把岭南道分置岭南东、西两道,设五府经略使于广州,下分五管。其中桂、邕、容三管都是壮族先民的聚居区。两宋、元、明时期,中央王朝加强了对岭南地区的统治,建州县、派官史、征贡赋,中央王朝在壮族地区实行的羁縻州县制度,任用壮族有名望之人为土司管理本族。而中央政府的漠视及土司的横征暴敛给壮族人民带来的沉重负担使壮族人民不堪其奴役,多次反抗。唐朝的西原“黄洞蛮”起事,宋朝侬智高起义,明朝的俯江农民起义,清朝数百年不间断的起义直到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运动就起事于这片地区。但历次起义都遭到了镇压而告失败。

壮族(旧称僮族,壮文:Bouxcuengh)是中国56个民族中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广西、云南、广东和贵州等省区。秦以来,壮族先人历代分别称为西瓯、骆越(雒越)、南越、濮、僚、俚、溪峒蛮、乌浒,在宋代史籍中始称为“撞”、“僮”、“仲”,明清时也有称为僮人、良人、土人的。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统称“僮族”(“僮”与“壮”同音),直到周恩来倡议在1965年改“僮”为“壮”。

中文名: 壮族

外文名: Bouxcuengh

旧称: 僮族

人口: 1700多万(2005年统计)

主要居住地: 广西、云南、广东、贵州、湖南

语言文字: 壮语壮文

文化: 布洛陀、铜鼓、崖壁画、山歌

目录

壮族概况

民族历史

民族人口

文化贡献

建筑风格

服饰风格

礼仪介绍

展开

壮族概况

民族历史

民族人口

文化贡献

建筑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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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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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概况

简介

壮族美女图(20张)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壮族大多居住在广西,主要集中在柳州、来宾、河池、南宁、百色、崇左等地区。其中云南有100余万人,主要聚居在文山州,红河、曲靖也有一部分。广东的连山、肇庆怀集、贵州的从江和湖南江华也分布有壮族。在1965年统一称壮族以前,壮族的自称和他称较多,广西最常见的自称和他称主要有“布(僮)壮”“布土”“布僚”“布雅依(瑞)”“布侬”等20多种,云南汉称主要有“侬人”、“沙人”、“土僚”、“土佬”,自称濮侬、濮土、蒲岱/傣、布瑞/布雅依。壮族地区石灰岩分布很广,是世界有名的岩溶地区,石山拔地而起,石山里有岩洞和地下河。这种地形构成了“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的名胜景色。沿海盛产各种名贵海产,尤以南珠闻名。壮族地区气候温和,雨水充足,以农业为主,种植水稻、玉米、薯类等。果品也很丰富,森林面积广,盛产柳州杉、银杉、樟木等名贵木材。驰名中外的三七、蛤蚧和茴油是壮族地区久负盛名的特产。

语言

壮族有自己的语言,中国学者将之归类为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主要分南北两大方言。部分外国学者

《壮族舞蹈》 陈玉先

根据壮语同源词的情况,将壮语划入澳泰语系。壮语与同语支的泰国语、老挝语、傣语相似程度相当高。壮族传统文字是在汉字基础上创造的“土俗字”。从中国的唐代(7世纪)“土俗字”开始在民间使用,汉人称为古壮字,壮族人自称为“sawndip”,就是生字的意思,因为这种字是用汉字部首组合而成的。但是这种壮字由于使用面不广,没有能在全民推行,一直为壮族巫师、艺人多用于书写经书、编山歌、记事、记录壮语地名等,大量的壮族《布洛陀经书》就是古壮字手抄本。1950年代,中国政府专家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并于1982年又作了部分修订。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新壮文一直没有得到重视和推广。至今没有能进入正式的壮族教育系统,所以壮文一直都是摆设。

壮族艺术

壮族人民在集中本民族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技艺的基础上,创造了壮戏。铜鼓是壮族最有代表性的民间乐器。壮锦是壮族民间流传下来的一种独特的织锦艺术,已有一千年的发展史,与南京的云锦、成都的蜀锦、苏州的宋锦并称“中国四大名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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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历史

壮族主要居于岭南。岭南地区自远古时代就有人类居住,在先秦时代,壮族就属于百越的骆越、西瓯等,远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有柳江县的“柳江人”和,“甘前人”,来宾市的“麒麟山人”,荔浦县的“荔浦人”。都安县的“干淹人”和“九楞山人”,柳州市的“白莲洞人”和“都乐人”桂林市的“宝积岩人”,田东县的“定模洞人”,灵山县的“灵山人”等等。这些古人类所在的区域,恰好是壮族先民的

壮族

活动地域,也是今天壮族的聚居地区。据此部分专家推测壮族为这些古人类的后代。

先秦时期,广西为骆越国,居住着百越中的"骆越"、"西瓯"、"苍梧"人。骆越国是岭南壮族祖先著名的方国,最早见于《逸周书·王会》,其中提到“路人大竹”,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云:“路音近骆,疑即骆越。”路即骆,此说中的。《逸周书》亦称《周书》,乃先秦古籍,多数篇章出于战国,其中所记商周之事,必有所本。在《吕氏春秋·本味》里,又提到“越骆之菌”,汉代高诱注:“ 越骆,国名。菌,竹笋。”越骆是汉语提法,意为越(山)谷或越鸟,越人语言倒装为骆越。“僮”这个民族名称,是南宋时出现的。宋人李曾伯在上宋理宗的“奏议”中,曾提到宜山有“僮丁”。宋人朱辅在《溪蛮丛笑》中进一步指明南方“洞民”“有五:曰苗、曰瑶、口嘹、曰獞、曰仡佬”。以后历代均多沿用“獞(僮)”名,到明代“獞”名引用逐渐增多,但往往与“瑶”并举。到清代对“獞(僮)”名的引用已遍于广西各地。1949年后,经过深入调查和进行民族识别,人民政府把广西、广东、云南等地自称“布壮”、“布土”、“布农”、“布泰”、“布班”、“布陇”、“布诺”、“布衣” 、“布民”、“布越”、“布寮”、“布雅衣”、“布曼,”等等的人们统一称为僮族。后因“僮”字的含义不够清楚,又容易读错音,一九六五年,按照周恩来总理的倡议,把“僮”改为“壮”,把“僮族”改为“壮族”。

壮族聚居地区

民族区域自治。1952年12月9日在广西的西半部建立桂西僮族自治区,1956年春改为自治州。1958年3月5日,建立以原广西省地区为范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4月1日,建立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962年9月26日,建立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壮族名称虽随代而异,其主要源流:百越一瓯一瓯骆一西瓯骆一西瓯骆越一乌浒一俚僚一僮一俍一沙一侬一壮,为一脉相承。(参考黄现璠著《壮族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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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文典籍中,放蛊者并不仅限于女性,为什么苗族认为只有妇女才有蛊呢?这与汉、苗两族的社会文化传统有关。在汉族的巫术信仰中,只有正邪之分,没有性别的对立。而在苗族等南方少数民族中,在母权制被父权制取代过程中形成的文化上的性别对立遗存要强烈得多,这种对立表现在巫术信仰中,就是占据正统地位的男性巫师成了维护社会秩序的一方.而在母系社会曾经居统治地位的女巫则成了秩序的破坏者,被诬为黑巫术的传承者。一切男性巫师无法解释或禳解的天灾人祸,统统被扣在了女巫的头上。于是,妇女有蛊的荒谬结论就这样被推理了出来。由于放蛊被认为是谋财害命的严重犯罪活动,历史上一直将它列为严厉打击对象。《汉律》中就有“敢蛊人及教令者弃市”的条文;唐宋以至明清的法律都把使用毒蛊列为十恶不赦的大罪之一,处以极刑。官府对所谓施蛊者的处罚极其残忍。明人邝露说,壮族地区的“峒官“提陀潜抓到施蛊妇女后,将其身体埋在地下,只露出头部在外,再在蛊妇头上浇上蜡汁点火焚烧。在苗族地区,被诬为有蛊的妇女,尽管不会都有性命之忧,但被诬者名誉扫地,受人歧视非难,精神上造成极大痛苦,甚至含冤而死。那些被认为有蛊的人家,受尽歧视和羞辱,连亲友也害怕与之往来。不论谁家有人病了,只要巫师说中了蛊,那么有病人家就指桑骂槐地大骂,骂的是谁,人们心照不宣,而被骂者自己也明白,就像本文开头的喊寨。有蛊的人家也只好忍气吞声,因为一申辩,无异于公开自己家里有所谓的蛊,所以只好凭白遭受这等羞辱。苗族多处偏僻地区,旧时医学落后,许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疗。每遇就诊无效,动辄归咎于蛊。民国时期湘西有位汉人,曾在军队中做过官,有权有势。他得了腹部膨胀的怪病,每当膨胀时,似乎觉得腹中有物在游走,由于请的几位医生医术不高,吃药无效,便归咎于被邻居苗妇施蛊。经过巫师多次作法仍然毫无起色,这位汉官一怒之下把邻居苗妇捆绑后吊起来,百般辱骂,施以非刑,差点将其折磨而死。苗妇的丈夫慑于汉官的权势,敢怒不敢言,只能在一旁束手旁观。后来过了一年多,经人介绍,这位汉官延请一位高明的医生诊治,该医生看后,说是某种鼓胀病,并不是什么蛊毒。果然一剂药吃下之后病就好了。可怜苗妇无故含冤,差点殒命。经过该医生的证实,这位苗妇才恢复了清白的名誉。而那些一辈子不得洗去冤屈的苗妇不知又有多少在苗族地区,以盅婆名称骂人或泄私忿进行报复,会惹出纠纷。苗族“谈蛊色变”,尤其是在婚姻上最忌讳。儿女要开亲的话,双方父母都要暗地里对对方进行严格审查(俗称“清针线”),看其家庭及亲戚干净与否,即有没有蛊。如果发现对方有不干净的嫌疑,就借口婉言拒绝,因此造成不少婚嫁上的悲剧。有些青年妇女,被人怀疑有蛊,只能嫁给有缺陷的或家境贫寒的男子;有的青年妇女甚至为此自杀。由于害怕与有蛊人家结亲,造成有的苗族地区基本上单线开亲,在自己的亲戚之间相互开亲,导致血亲越来越近,人的素质越来越低下鉴于蛊术陋俗对苗族社会的严重危害,许多苗族学者感到对蛊的迷信到了非铲除不可的地步,大声疾呼,呼吁移风易俗,革除陋俗。随着苗族地区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医疗水平的提高,蛊术迷信在苗族地区的影响将会越来越小。

1、剪发、文身、赤足与拔牙

《史记·赵世家》说:“夫剪发文身,错臂左衽,瓯越之民也。”剪发在古代被认为是奇风异俗的。有的地方俚人则行椎髻之俗,白居易《骡国乐》诗云:“玉螺一吹椎髻耸,铜鼓千击文身弱。”

文身是在身体上刺花纹图案,并涂上颜色,使留下永久的标志。《汉书·地理志》称:越人“文身断发,以避蛟龙之害”《桂海虞衡志》说:“黎,海南四郡岛上蛮也。蛮皆椎髻跣足,插银铜锡侪,妇人加铜环,耳坠垂肩,女及殡,即黠颊为细花纹,谓之绣面。”

俗尚赤足,《桂海虞衡志》说,(南蛮)人椎髻跣足,或者木屐,衣清花斑衣。赤足(冬天穿木屐)之谷在粤西一直延续到本世纪60年代。

拔牙之俗又称“凿齿”、“缺齿”。《太平寰宇记》载:“(贵州)有俚人,皆为乌髻女既嫁,便缺去前齿”,(宜州)悉是雕题凿齿,画面人身,“(钦州)又有僚子,巢居海曲,每岁一移,椎髻凿齿。”

2、原始婚嫁风俗

《后汉书·循吏列传》载:“建武初,骆越之民无嫁取礼法,各因*好,无适对区,不识父子之性,夫妇之道。”可见当时还保留着原始群婚的习俗。

《桂海虞衡志》记:“南州法度疏略,婚姻多不正,村落强暴,窃人妻女以逃,转移他所,安居自若,谓之卷伴,言卷以为伴侣也。”这是原始抢婚俗的残存。

俚僚还盛行“不落夫家”婚俗。元《文献通考》记壮族婚俗:“婿来就亲,女家于五里外结草屋百余间与居,谓之入僚。半年而后归夫家。”不落夫家习俗至今在粤西仍有残存,其形式为婚后新娘除节日外绝大部分时间都住在娘家,直到怀孕临产时才定居夫家。

3、产翁

《太平广记》云:“南方有僚妇,生子便起。”其夫卧床褥,饭食皆如乳妇又云,越俗,其妻或诞子,经三日,便澡身于溪河,返,具糜以饷婿。拥应抱雏,坐于寐榻,移为产翁。其颠倒有如此。”

4、住干栏

俚人先民开始时在树上搭巢而居。《博物志》说:“南越巢居,北溯穴居,避寒署也。”后来发展成为离地构筑的房子,即干栏。《北史·段传》云:“依树积木,以居其上,名曰干栏。”今桂南偏僻地区的壮族居民仍为人居其上而畜处其下的干栏建筑形式。

5、喜食槟榔与鼻饮

俚人喜食槟榔。唐《岭表录异》说“岭表之俗,多食槟榔,日至数十。”粤西汉人后来也承袭了此俗,道志《电白县志》载:“俗尚槟榔连壳咀嚼,以扶留青叶和石灰掇之。”

俚人喜鼻饮。范成大在《桂海虞衡志》:“南边人习鼻饮,有陶器如杯碗,旁植一小管若瓶嘴,以鼻就管吸酒浆。暑月以饮水,云水自鼻入咽,快不可言。”周去非《岭外代答》:“邕州溪峒及钦州村落,俗多鼻饮。鼻饮之法,以瓢盛少水,置盐及山姜汁数滴于水中,瓢则有窍,施小管如瓶嘴,插诸鼻中,导水升脑,循脑而下入喉。富者以银为之,次以锡,次陶器,次瓢。饮时,必口噍鱼一片,然后水安流入鼻,不与气相激。既饮必噫气,以为凉脑快膈,莫若此也。”

今越南康族尚存此俗。

6、食人俗

《墨子·鲁问》载:“楚国之南有啖人之国者,其国之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美则以谴其君,君喜则赏其父。”《南州异物志》载:“交广之界,民曰乌浒,东界在广州之南,交州之北,恒出道间伺候二州行旅,有单回辈者,辄出击之,利得人食之,不贪其财货也出得人归家,合聚乡里,悬死人中当,四面向坐,击铜鼓,歌舞饮酒,稍就割食之。”

7崇拜雷电

崇拜雷一直在其后裔民族中留存。海南黎族妇女文身的文饰,其主调是雷电纹。壮族巫师跳神时唱的《九天赞》云:“我是上天雷王子,显圣生化在云头家住雷州雷王庙,年年行鱼教田畴”。粤西和海南的汉人也继承了俚人崇雷的习俗。方志记载,岭南的雷公庙以西江以南,高、雷、钦、廉等地为多,远达海南岛,其中最著名的是雷州雷王庙。雷州人十分崇敬雷神,家家户户都挂有雷神像,“六月二十四日,雷州人必供雷鼓以酬雷”,崇拜雷神,其铸造的铜鼓乃雷的象征,铜鼓上的文饰、蹲蛙、羽人都有祀雷有关。

8死者竖棺葬

《酉阳杂俎》载:“僚人在 ,死则竖棺葬之”。《魏书·僚传》曰:"死者竖棺而埋之。"在信宜水囗镇马岭岗等遗址,考古队员发现了7座船形竖穴土坑墓,这些船形墓显得原始但神秘:它们保留了“越人墓”狭长的特点,长宽比超过了4:1,3米半长的墓形又比“越人墓”改进不少,两头呈圆角,形似一叶扁舟;此外,与当时汉人墓极大的不同是,墓坑底部中央挖有腰坑(商周文化因素),内放圜底钵、双耳盆等随葬品。

9大岗帽

《岭外代答》西南蛮笠,以竹为身,而冒以鱼毡。其顶尖圆,高起一尺余,而四围颇下垂。视他蕃笠,其制似不佳,然最宜乘马。盖顶高则定而不倾,四垂则风不能飏,他蕃笠所不及也。交址有笠如兜鍪,而顶偏,似田螺之臀,谓之螺笠。以细竹缕炽成;虽曰工巧,特贱夫之所戴尔。现在信宜农村的大岗帽形制,与西南蛮笠依然一样。

10蓝染

《岭外代答》僚人以蓝染布为斑,其纹极细。其法以木板二片,镂成细花,用以夹布,而镕蜡灌于镂中,而后乃释板取布,投诸蓝中。布既受蓝,则煮布以去其蜡,故能受成极细斑花,炳然可观。故夫染斑之法,莫猺人若也。茂名县志五代,窦州瑶僚种蓝制靛染布,且有多余于集。明清以来,广东佛山形成了布匹集市,染布作坊与工场众多,其主要染料大部份来自粤西山区,罗镜水摆墟是蓝靛的最主要集散地,佛山很多商贾都专门派人在水摆长期采办。罗定泗纶,连州,分界以及信宜等山区都普遍种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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