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出入境需要哪些准备可以带哪些免税商品?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20浏览:1收藏

瑞士出入境需要哪些准备可以带哪些免税商品?,第1张

日常生活中,外出游玩前,需要办理当地的出入境卡,准备一些免税商品入境。那么进入瑞士海关的规则是什么呢?入境时可以携带的免税物品有哪些?瑞士发生了什么变化?面对大家的困惑,边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来看看!

1、瑞士入境

(1)瑞士出入境卡

出入境卡:不需要登记。

(二)进境物品的规定

自2007年7月1日起,瑞士禁止来自非欧盟国家的游客携带肉、蛋、鱼、蜂蜜、奶制品和其他动物产品入境。该法规由欧盟国家共同制定。根据规定,每位乘客只允许携带一天的儿童食品或药品入境。如果海关发现违禁物品入境,将予以没收。违反相关规定的乘客可能会被罚款。

2、入境免税物品

(I)用过的个人物品(如衣服、内衣、卫生用品、运动器材、照相机和录像机、照相机和录像机、便携式电脑、乐器和其他日常用品)

(2)食品和饮料(食品和非酒精饮料,仅在旅行期间需要)

(3)现金(无限制)

(4)烟酒(本规定仅适用于已满17周岁的游客,未满17周岁的游客不得携带烟酒。每人可携带200支香烟,或50支雪茄,或200克管制烟草;2升酒精含量为15%或以下的葡萄酒和1升酒精含量为15%或以上的葡萄酒)

(5)非瑞士居民的外国旅客(包括中国旅客)可携带价值100瑞士法郎以下的礼品入境自用,而17岁以下青少年的礼品携带金额上限为50瑞士法郎。

3、禁止携带物品

藏羚羊毛,猫雪豹、云豹、虎、狮、美洲狮、美洲虎、猎豹的毛皮,雕刻象牙或海象骨,各种龟骨制品,虎骨、犀牛角、麝香或熊胆制成的各种药品,巴西玫瑰吉他木及相关高档制品。

4、瑞士出境

离开瑞士不需要填卡登记,携带瑞士法郎或外币出瑞士海关也没有限制。超过15公斤的奶酪、黄金和手表的数量需要申报。一般个人物品不受限制,但枪支、药品等。必须在海关登记(接待处设在国际机场)。

回国时看情况是否需要交税。

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以下简称限量表)

1、对旅客携运进境限量表的第一类物品——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他生活用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予以放行;其中价值人民币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种限免税1件。

2、对旅客携运进境限量表的第三类物品,即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驻境外的外交机构人员、我国出国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赴外劳务人员和援外人员,连续在外每满180天,远洋船员在外每满120天任选其中1件免税。

上述所列人员在外工作、学习期满回国时最后验放期限不满180天(船员120天),但超过150天(船员90天)的,也按180天(船员120天)验放。上述旅客免税带进的第三类物品,同一品种物品每公历年度内不得重复,其他旅客每公历年度内进境可任选其中1件征税。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规定:

第十一条 旅客携运属下列情形的物品,海关不予放行,予以退运或由旅客存入海关指定的仓库。物品所有人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退运、结案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处理。

(一)不属自用的;

(二)超出合理数量范围的;

(三)超出海关规定的物品品种、规格、限量、限值的;

(四)未办理海关手续的;

(五)未按章缴税的;

(六)根据规定不能放行的其它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

-中国籍旅客行李物品管理规定

海关还对以下20种商品实行全额征税验放。

海关还对以下20种商品实行全额征税验放,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等商品。

免税进境的物品应限量,没有相关数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向海关申报物品的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条  旅客携带或者分离运输下列物品进出境者,应如实向海关申报物品的品名、数量、牌名、规格、型号、重量、价值等:

1、海关征税或限量免税进境的物品;进出境旅行自用物品和超出规定的旅行自用物品范围但仍为旅行途中需用的物品;

2、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和国家限制进出境的文物、货币、金银及其制品,以及印刷品、音像制品等物品;货物、货样和其它超出旅客行李范围的物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向海关申报物品的规定》相关法条: 

第七条  旅客向海关申报时,应主动出示本人的有效旅行证件和身份证件;并交验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准予有关物品进出境的证明、商业单证及其它必备文件。

对口头申报的旅客或者选择“绿色通道”通关的旅客,海关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其另行书面申报;也可对其口头申报的主要内容进行笔录,并要求其本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  凡进境书面申报的旅客,在报运进境分离运输行李物品和在指定商店购买征、免税外汇商品时,均应提供本次进境申报单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向海关申报物品的规定》

销售免税香烟会不会构成犯罪,要依据具体的案情而定,如果是违法销售免税香烟的,并且情节严重的,就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走私罪等。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免税香烟是真的的理由:

免税香烟是真的,但是免税香烟并不对国内人民销售,网络上面贩卖的免税香烟,属于是假冒伪劣产品,大多数都是不法分子诈骗,免税香烟只能够从机场的免税店、香港免税店里面购买免税香烟,其它渠道购买的免税烟品质没有保障,并且因为不用交税,免税烟的价格十分便宜。

综上所述,烟草是不能私自贩卖的,国家实行烟草专卖制度,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由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审批、发放。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原则上订在护照的单子是过海关时,给海关核对你买的免税商品的。所以买东西的时候店员会叮嘱你别拆开用。但实际上海关是不会打开你行李查的,一般就把单子撕了就放你走了。

我国海关规定:国外带回5000以内免税,外加机场免税店3000以内免税。这两个额度从规定上讲超过任何一个,超过的部分都需要缴税的。出海关时,需要每个乘客填写个人报税清单,如果所购东西不满以上金额,一般机场海关不会找你的事;如果你大包小包,明显有偷逃税款的嫌疑,你出机场时,海关人员就会检查你的随身所带行李。

:海关的职能:

①对进出口货物、旅客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出境运输工具,实施监督管理,有的称作通关管理,有的称作保障货物、物品合法进出境。

②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许多国家海关除征收关税外,还在进出口环节代征国内税费,例如增值税、消费税和石油税等。有些国家海关,还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和进口商品罚金等。

③查缉走私。各国海关部对逃避监管、商业瞒骗偷逃关税行为进行查缉,尤其对走私禁止和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特别是毒品,每一个国家海关都加大查缉力度。其他部分或个别国家海关具有的特殊职能:如编制对外商品贸易统计、保税管理、沿海巡逻警戒、管理航行一级保护版权和专利权等。21世纪初,有些国家除对传统的有形贸易(实物)监管外,还对无形贸易(服务贸易)进行监管。许多国家政府指令该国海关履行国际出口管制制度,即对高科技产品、导弹技术产品、核相关双重用途产品、生化武器、常规武器、环境污染物质和有毒废料、濒危物种、文物等进行管理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中国海关职能有4项:监管、征税、查私和编制海关统计。

参考资料:

海关

从国外免税店买手表过海关,一般是不需要缴税的,无需担心关税问题。

根据43号公告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自国外进境个人物品限值为1000人民币,超过1000人民币除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均应按照普通货物报关。

属于个人邮递物品的海关仅征个人邮递物品税,高档手表(价值》10000人民币)税率为30%,低档手表(价值《10000人民币)税率为20%。

扩展资料:

减征或免征关税的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六条: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

(一)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三)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四)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五)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七条: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有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特定减税或者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依照前款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关税进口的货物,只能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特定用途,未经海关核准并补缴关税,不得移作他用。

中国政府网——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

中国政府网——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去免税店买东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符合要求的供应目标;

2、符合要求的独特有效的证件,即我的护照和“旅客行李申报单”或“进口免税登记证”等;

3、持有从国外带进海关的外汇;

4、符合海关对免税物品的检查和放行要求,即旅客携带的免税物品数量允许携带,且在物品的种类和数量有限的范围内 。

旅客可以在指定的免税商店购买免税商品。 填写购物清单,在外汇免税商店营业窗口中付款,然后进入海关窗口以进行审批。 经海关检验批准后,检验印章贴在购物清单的交货单上。 乘客使用此订单在取货点取货。 付款并提交海关核实时,他们必须出示符合要求的有效文件。

旅客在国内免税外汇商品业务部门购买的第一类“限量表”,其总免税价格为2,000元人民币,并且单个品种的价格限制在合理范围内以供自用。

第一类单项的单价超过2000元的,可以免税购买。 购置税款的,海关应当宽大处理。 旅客带入中国的第一类物品和在国内免税外汇商品经营单位购买的第一类物品,不能一并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

第三条 免税品应当由免税商店的经营单位统一进口,并且办理相应的海关手续。

第四条 免税品的维修零配件、工具、展台、货架等,以及免税商店转入内销的库存积压免税品,应当由经营单位按照一般进口货物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免税商店所在地的直属海关或者经直属海关授权的隶属海关(以下统称主管海关)应当派员对经营单位和免税商店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经营资质、免税品进出库记录、销售记录、库存记录等。经营单位及其免税商店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