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争的古籍记载
《道德经》
道教认为天地万物以及人的处世都要按道行事,无论是天道和人道都是柔弱谦下,彼此相容而不害的,因此,学道者应该返本还元,避而不争。
《道德经》述及“不争”思想的地方很多。最后一章的最后一句曾经高度概括称“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不争”思想,是与“道”的“柔弱”的特性相联系的。由于道是“柔弱”的,因而“道”也是谦下而不争的。当然,“道”的不争,并非是一种消极逃避,百事退让。因为,《道德经》还称“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六十六章);“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七十三章)。由此可见,《道德经》中所说的“不争”,是一种“善胜”的“争”,是“天下莫能与之争”的符合天道之“争”。另外,《道德经》还说到老子的“三宝”,即“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六十七章)。这里的三宝,是针对社会存在的“仇恨”、“奢侈”和“争名夺利”的现象而提出的个人道德规范,在治国之策上,他则要求“不尚贤,使民不争”(三章),意思是不尊崇贤才高能,就可以让民众不争夺功名。西汉时的《淮南子·兵略训》称“人有衣食之情,而物弗能足也,故群居杂处,分不均,求不淡,则争。争,则强胁弱而勇侵怯”。《诠言训》还指出“善有章则士争名,利有本则民争功”。意思是世人相争是具有深刻的社会原因的,或因物质财富不足,或因分配不平等,等等。不过在《原道训》中仍然认为“达于道者,不以人易天”,就是说得道的人可以应付外界事物的变化,而内心之中却不能失去按道行事的本性。又称“以其无争于万物也,故莫敢与之争”,则“天下归之,好邪畏之”。
《通玄真经》
即《文子》 认为“好事者,未尝不中;争利者,未尝不穷。善游者溺,善骑者堕,各以所好,反自为祸”,认为过分的追求和争夺,将适值其反,而遭到灾祸。“得在时,不在争;治在道,不在圣。土处下不争高,故安而不危;水流下不争疾,故去而不迟。是以圣人无执故无失,无为故无败”。就是说地处于低下的位置不争高势,所以平安而无危险。水从高处向下流,不争速度,然而流而不慢。人要有所得,主要是因为有得的时机,而不在人的争利的愿望。治理国家依靠的是道,而不在于是否是圣人。
《老子想尔注》
五斗米道在《老子想尔注》中,继承道家的“不争”思想,称“水善能柔弱,象道。去高就下,避实归虚,常润利万物,终不争,故欲令人法则之也”。人如果仿效水的不争,“终不遇大害”。它认为“人”有二类,一类是圣人,一类是俗人,圣人要处柔弱,“不与俗人争,有争,避之高逝,俗人如何能与之共争乎”?这里的“圣人”与儒家的“圣人”不同,乃指学道之人。《老子想尔注》称:“求长生者,不劳精思求财以养身,不以无功劫君取禄以荣身,不食五味以恣,衣弊履穿,不与俗争,即为后其身也。”
《清静经》
《清静经》有“上士无争,下士好争”之语。杜光庭在为该经作注时认为“争”是为了求得清静。而上士和下士的“争”又是不同的,其区别在于是否“执见”。上士“不执有见”所以“不著于耳目鼻口身意之病,亦不著于咸苦辛甜之味,亦不著于宫商角徵羽之音”,如果“执见”,就是追求“耳目鼻口身意”的享受,就成为“下士好争之理”。人只要能够“不执”而“无争”,就是“清静”。杜光庭另在《道德真经广圣义》中注解“三宝”时称:“慈以法天,泽无不被也;俭以法地,大信不欺也;让以法人,恭谦不争也。此三者,理国之本,立身之基,宝而贵之,故曰三宝”,意思是慈、俭是天道的特性,而不争是人道的特性,三者都是“道之用”也。金代的侯善渊认为“上士”知道天命,“处于无侣太空,天真妙道,寂然不动,无所争讼”,因此,“静室居闲坐,清空任便行”。而“下士好争强”,“动生人我,竞起是非,发于争讼矣”。如果下士能“闭目凝神室,开睛混太阳。自然知古道,心地得清凉”。元代全真道士李道纯在《清静经》的注解中有明显的三教融一思想,认为“遵儒书不争之言,行释经无争之行,此一法出于无法,洞观冥契,是名上士也。下士则不然。”下士好胜,自满自见,做了一点好事,就“矜伐”而“致争”。李道纯认为上士和下士的最大区别在于各有“照心”和“妄心”,要“常灭妄心,不灭照心”。所谓“妄心”就是“一切不止之心”;“照心”即“一切不动之心”。认为“妄想一萌,邪正分;枢机一发,荣辱判,可不勉哉。妄心不止,生种种差别因缘。至于涉秽途,触祸机,落阴趣,未有不始于妄心也”;而“妄念始萌,不自知觉,神为心役,心为物牵,纵三尸之炽盛,为六欲之扰攘,岂得不著物耶。著物之故,贪求心生。既生贪求,即是烦恼”,“所以妄想之心,轮回之根本也。众生所以不得真道者,为妄想心不灭,所以然也”。唐代道士王玄览在《玄珠录》中称“上善若水,水性谦柔,不与物争”,仍然承袭《道德经》的思想,同时,又对如何实现“不争”,提出了“行者之用,处物无违,于中万施,详之以遇”的要求,即接触事物要审慎,不可逾限。他认为:“智莫过实,行莫过力,则能互相优养,各得其全。若过则费而且伤,大者伤命,小者成灾。”结果“违天背道,法所不容”。因此“不争”就是要“适足”,这才是“用天之德”。金元全真道的一些高道都将“不争”作为全性保真的重要的行为规范。
王重阳的弟子刘处玄在他的《仙乐集》的《五言绝句颂》中,反复颂赞“不争”,称“善觉不争空,忘尘见道功”,“大悟不争空,至明万事容”,“得道不争空,混尘众垢容”,“坚志不争空,真明万慧通”,“世外不争空,身青如万松”,“无争道性强,保命浊情忘。永免轮回苦,真归蓬岛乡”等等。刘处玄还认为:“上士无争,应物常平。不贪外宝,道合真灵。理明正教,敬信来听。方圆随顺,救死哀生。有心忘世,无意生荣。六铢无赐,换却伪形。完全功行,胜殢声名。了真归去,朝现三清。”他对于“不争”的要求就是“应物常平”,同王玄览的“于中万施”一脉相承,但是刘处玄从全真道的“绝欲”出发,进一步提出“有心忘世,无意生荣”,只求“了真归去,朝现三清”。
元以后的全真道士都以不争名利同超脱生死相联系,洞明子《西云集》中有《示众》诗,其中二首意在警戒世人“不争”名利。一曰:“日夜经营名利事,朝昏整顿幻躯身。直饶紫绶金华贵,争及无名闲道人。”一曰:“生死途中人度岁,轮回路上客流年。可怜错把身心用,不学长生久视仙。”认为把身心耗费在“名利”和“幻躯”上,就脱离不了生死轮回的苦难。只有做个“无名闲道人”,才能“长生久视”,羽化登仙。道士姬志真的《警世》诗说得更为透彻明白,诗道:“春去秋来不暂停,两轮催促太无情。蜗牛角上争名利,石火星中寄死生。阎老判句难抵当,酆都决去没期程。有条坦坦分明道,争奈迷人不肯行。”争名争利的人都是走向地狱的“迷人”。只有抛弃名利才能走上长生的“坦坦分明道”。
“不争”在道教规戒中也成为道士的一项行为规范。《老君二十七戒》,分道戒为上中下三行,要求行无为,行柔弱,行守雌勿先动,行知足等。每行各有九戒,明确规定:“戒勿与人争,曲直得失,避之”。并且称“九行”(二十七戒)备者神仙,六行(十八戒)备者寿,三行(九戒)备者增年”。
在我国浩如烟海的古籍中,「 ”起死回生”和「 ”还阳”故事多有记载。这类记载大致可分两类:第一类是死后数十年,甚至上百年后「 ”重返人间”;第二类是死了两三天之后「 ”还阳”。 1、「 ”复活”的宫女 郭璞注《山海经·海内西经》云:曹魏时有人发掘古周灵王冢者,得殉女子,不死不生,数日时有气,数月而能语,状如二十许人。送诣京师,郭太后爱养之,恒在左右。十余年,太后崩,此女哀思哭泣,一年余而死。 郭璞,晋元帝时曾任佐郎。郭璞作注时代距魏郭太后驾崩仅50余年之隔,当时朝野目睹此事的人还可能会有,按常理,郭璞不会编造这种时间如此相近而又涉及从民间到宫廷的重要事例。 但周灵王死于公元前545年,而魏郭太后死于景元四年(公元263年),照此推算,这位被生殉的女子在墓穴中应度过了数百年!如此匪夷所思之事,也只有神话中才有。 2、被奸尸的贵人 据东晋干宝的《搜神记》载:「 ”汉桓帝冯贵人病亡。灵帝时,有盗贼发冢,七十余年(据考证,应为30余年,笔者注),颜色如故,但肉小冷。群贼共奸通之,至斗争相杀,然后事觉,后窦太后家被诛,欲以冯贵人配食。下邳陈公达议:‘以贵人虽是先帝所幸,尸体秽污,不宜配至尊。’乃以窦太后配食。” 从《搜神记》的文字中可知,死了30余年的冯贵人,尸体不只颜色如故,而且还有一点体温,这些盗墓者见色起*,先后 了她。奸尸时,盗墓贼争先恐后,因为先后顺序问题,大打出手,互相残杀,这才导致盗墓事发。汉灵帝熹平元年(172年)六月,窦太后(汉桓帝皇后)病死。因为窦氏家族获罪遭诛,朝议窦太后的下葬规格。有人欲以贵人规格葬之,与冯贵人配祔(葬同一陵区),认为不宜以太后身份与桓帝刘志同葬。廷尉陈球表示强烈反对,理由之一就是冯贵人的墓曾遭盗,被奸尸了。 此事涉及朝廷,在《后汉书》的《陈球传》和《段颖传》中都有记述。事件中的冯贵人虽未完全复活,但从记述看,显然有活人的特征。 3、卅年后还「 ”活着” 《三国志·魏书》记载,曹魏时,太原有人掘开一个墓葬,发现棺中是个女子,还活着。 地方官把她送到长安,问她以前的事,茫然不知所答。从墓上的树木看,已经有30年了。 4、晋代墓中「 ”活人” 《晋书·五行志》记载,晋时有个名叫杜钖的人,家中老人亡故,埋葬时,有一个婢女误入墓室,被埋在墓里。后来,又过了十来年,家里又有老人亡故。为了合葬,又掘开那墓室,发现那婢女还活着。问她在墓中的经历,她说,开始时好像睡着了,后来又慢慢醒了过来,好像睡了一觉似的。这婢女被埋时才十五六岁,掘开墓穴后,人们发现她还是那么年轻貌美。又过了十来年,她与人结婚,还生了个孩子。 《晋书·五行志》载:晋惠帝时,梁国(今河南睢阳)有个姑娘已许配给一小伙子,并且已经订婚了,准备出嫁,不久,其未婚夫去长安当兵,多年未归。姑娘父母想把她改嫁给别人,女子不乐意,其父母强迫她,她不得已离家再嫁,不久便病死了。后来,她的未婚夫回家,听说她死了,便到其坟前痛哭,挖开坟墓打开棺材,女子竟然复活,未婚夫便带着姑娘回家了。她的后夫听说了,告官争夺这位女子,官府无法定案。秘书郎王导说:「 ”这是非常事件,不能按常理来断案,应该把女子判归未婚夫。”判官听从了王导的意见。秘书郎王导是东晋大臣,官居宰辅,《晋书》有传,此事发生的时间与王导任职时间相符。 这些是人死后过了很长时间又「 ”重返人间”的比较典型的记载。人死后那么多年,为何不腐烂,又活了过来?有人说,这是人体休眠的古代记录,说明人体在自然情况下是可以休眠很多年的。但估计这类记载,只是传闻而已。 5、两位「 ”还阳”的男子 古籍里「 ”死了几天又还阳”的记载也不少。 据东晋干宝的《搜神记》记载,会稽郡贺瑀,字彦琚,曾经生了病,昏迷不醒,只是心头还有一点温度,死了3天后,复活了。 《晋书·戴洋传》记载,戴洋,字国流,吴兴长城人,12岁的时候病死了,5天后复活。 6、「 ”还阳”的白富美 明朝冯梦龙的《醒世恒言》记叙了一个女孩「 ”还阳”的故事。 事情发生在宋徽宗年间的东京(今河南开封)。18岁的富商女儿周胜仙,生得如观音般美貌。在春末夏初时节,她带着丫鬟、奶妈到金明池赏玩。到了范家茶馆,与范二郎一见钟情,但在众目睽睽之下,又情意难通。周胜仙巧妙地借喝糖水以传情,告诉对方自己姓名、地址、年龄、未婚等信息,而范二郎也心领神会,如法炮制地表演一番。后来二人各自回家,都因思念对方而病倒在床。范家请来隔壁王婆看病,问清病由之后,王婆为两家说定亲事,二人的病情很快好转。但后来,因周胜仙的父亲周大郎经商归来加以干涉,认为门不当户不对,女儿不能嫁给店小二,而要嫁给大户人家,阻止这门亲事,致使性情刚烈的周胜仙气绝而亡。 周家十分悲痛,将女儿生前闺房内的细软都陪葬了。周家请来挖坟墓的人中有个人叫朱真,出生于盗墓世家,公开身份是「 ”打坑子人(挖墓穴者)”,秘密身份是盗墓贼。他知道周胜仙的陪葬丰厚,便在筑坟时多留了心眼,做好了手脚,以便盗掘。 那晚,趁下大雪,朱真在半夜二更天,悄悄来到坟场,下刀挑开石板下墓穴,把周胜仙头上的金珠首饰,全部取下。 在脱去女孩身上的衣服首饰时,朱真*心顿起,奸污了周胜仙。不料此时,周胜仙却突然睁开眼,双手抱住了朱真——被气死的周胜仙得了阳和之气,又转醒过来。 朱真吃了一惊,只听周胜仙问道:「 ”哥哥,你是谁?”朱真狡猾地说:「 ”我是特地来救你的。”周胜仙抬起身来,便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周胜仙道:「 ”哥哥,你救我去见范家茶馆的范二郎,重重相谢。”朱真自忖,别人花钱娶老婆,还不一定能娶得这么美貌的姑娘,不如救她回家,便是自己的老婆了。 于是他便把还阳的周胜仙救回家,霸占了。两个月后,正逢元宵节,朱真入城看灯火,让他娘守住周胜仙。当晚朱家隔壁发生火灾,朱真娘手忙脚乱地收拾财物,周胜仙逮住机会从朱家偷跑出来。她一路找到范二郎店里,可惜被范二郎当女鬼误杀了。案情暴露后,朱真被处死,而范二郎则被释放。 7、女汉子斗盗墓贼 清朝景星杓的《山斋客谭》载:「 ”本朝安徽抚院高,讳承爵,旗员,罢官后,一爱女死,殡于通州别业。守庄奴知其殓厚,盗启之,见女软如生,将*之。女忽起,抱奴甚固,奴求脱不得,抱滚二十五里,遇巡员获之,论磔,七日旨下。女今东浙备兵高其佩之妹也。” 高承爵、高其佩都是清朝的名臣,高其佩还擅长指画。还阳的高**不愧是旗门虎女,她死死地揪住盗墓贼,与他搏斗25里之远,结果遇到官兵得救,盗墓贼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8、近代「 ”还阳”事件 还阳的事件在近现代也偶有见诸报端。解放前的上海,就发生过一起「 ”失尸案”。某太平间,丢失了一具尸体,后来查明,是那人半夜里「 ”复活”,自己回家去了。 抗日战争时期,在重庆,因为日寇轰炸,数千市民躲进防空洞,由于防空洞没有通风设备,致使数百人窒息死亡。几百具尸体停放江边,哪知一夜就「 ”活”了几十人。 20世纪80年代,也曾出现过「 ”死人还阳”的事情。例如江苏省淮安地区金湖县,有个年过半百的农村妇女,久病在床,忽然不省人事,气息全无,家人只好替她办丧事。按当地习俗,停尸一天,第三天埋在山坡上。三天内棺头开口处必须露出土外,好让儿辈上坟供饭。埋后第一天,死者儿子上坟供饭时,发现棺材里有动静,原来他母亲已经「 ”还阳”了。 此外,2010年2月,四川北流市六麻镇六楼村95岁的黎秀芬「 ”死”后6天「 ”复活”了。2014年4月,四川仪陇妇女张志华「 ”死”后7天「 ”复活”。 云云。 当然,这些「 ”起死回生”不排除误判或假死等因素,但人到底能不能「 ”冬眠”或「 ”休眠”?古时科学不发达,无法详尽记录,也不能测试当时当地的存活条件,只好让后人无休止地去争论。而现代,印度瑜珈练习者斯瓦米·萨蒂亚穆提曾做了一次公开的休眠表演:他被活埋8天后,竟然「 ”复活”了。
古代的女子称呼:
女子自称--“奴家”
女子谦称--“妾”、“贱妾”、“奴婢”
老年妇女谦称--“老身”
谦称自己的丈夫--“拙夫”
王妃、王后在皇上面前自称--“臣妾”
王妃、王后在臣子面前自称--“本宫”
寡居皇太后自称--“哀家”
民间女子自称--“小女子”、“民女”
称对方的年龄(多用于年轻女子)--“芳龄”
称对方的名字(多用于年轻女子)--“芳名”
女子谦称自己容貌--“蒲柳之姿”(柳树在古代被看作树中的贱物)
其他:
“敝”--谦称自己或自己的事物不好,如敝人,谦称自己;敝姓,谦称自己的姓;敝处,谦称自己的房屋、处所。
“卑”--谦称自己身份低微。
“仆”--谦称自己是对方的仆人,使用它含有为对方效劳之意。
“敢”--表示冒昧地请求别人。如敢问,用于问对方问题;敢请,用于请求对方做某事;敢烦,用于麻烦对方做某事。
“拙”--用于对别人趁自己的东西。如拙笔,谦称自己的文字或书画;拙著、拙作,谦称自己的文章;拙见,谦称自己的见解;拙荆、贱内、内人:称自己的妻子。
“小”--谦称自己或与自己有关的人或事物,如小女子、小妇人;小儿:谦称自己的儿子;小女:谦称自己的女儿;小人:地位低的人自称;小子:子弟晚辈对父兄尊长的自称;小可(多见于早期白话):是有一定身份的人的自谦,意思是自己很平常、不足挂齿;小店:谦称自己的商店。读书人的自谦词有小生、晚生、晚学等,表示自己是新学后辈;如果自谦为不才、不佞(没有才智的)、不肖(没有出息的),则表示自己没有才能或才能平庸。
“家”--古人称自己一方的亲属朋友常用谦词。“家”是对别人称自己的辈份高或年纪大的亲属时用的谦词,如家父、家尊、家严、家君:称父亲;家母、家慈:称母亲;家兄:称兄长;家姐:称姐姐;家叔:称叔叔,等等。
“舍”--用以谦称自己的家或自己的卑幼亲属,前者如寒舍、敝舍,后者如舍弟:称弟弟;舍妹:称妹妹;舍侄:称侄子;舍亲:称亲戚。
根结为经络部位名。根,根本,是经气始生的腧穴或部位 ;结,归结、布散,是经气归结的腧穴或部位 。经脉的根在四肢末端部,结在头面胸腹部。强调经脉从四肢末端到头面胸腹的联系特点,以说明它们之间的生理功能和穴位主治上的联系,这对腧穴分类和辨证取穴治疗都具有指导意义。《黄帝内经灵枢·根结》首论足六经的根结部位,后人据此,增加手六经根结。
《黄帝内经灵枢·根结》:“奇邪离经,不可胜数,不知根结,五脏六腑,折关败枢,开合而走,阴阳大失,不可复取。”经脉以四肢末端的井穴为根,头面胸腹的一定部位为结,用以说明四肢与头面胸腹之间生理功能和穴位主治上的联系。根结的具体部位,详见《黄帝内经灵枢·根结》。手三阴三阳的根结《黄帝内经灵枢·根结》中没有记述。后《针经指南》又概括为“四根三结”,将手六经包括在内。
详见百科词条:根结 [ 最后修订于2015/11/27 18:31:16 共2232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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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3-08-20 16:06:02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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