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书典籍是客观史料吗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20浏览:1收藏

诗书典籍是客观史料吗,第1张

  古代史书指古籍中专门记载历史的书,在四库分类之中就是史部。

中国西周末年各诸侯国已有历史记载,如晋国之《乘》、郑国之《志》、楚国之《梼杌》、鲁国之《春秋》等,《墨子》里面说墨翟曾见过“百国春秋”。早期的史书都是以编年史的形式存在,晋朝太康年间汲冢出土的《竹书纪年》也是编年体。东汉末年,荀悦撰成《汉纪》,开创了编年体的断代史。北宋司马光撰《资治通鉴》,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下至五代周世宗显德六年(959年),编年体的优点是方便考查历史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了解历史事件之间的联系,还避免叙事重复,《资治通鉴》的成功开创了撰写编年史的高潮。陈寅恪曾说:“中国史学莫盛于宋。”。编年体盛行起来,从而产生了纲目体与纪事本末体,梁启超以为:“盖纪传体以人为主,编年体以年为主,而纪事本末体以事为主。夫欲求史迹之原因结果以为鉴往知来之用,非以事为主不可。”

范晔撰著《后汉书》时曾对纪传体和编年体进行过比较。他说:“《春秋》者,文既总略,好失事形,今人拟作,所以为短;纪传体,史班之所变也,网罗一代,事义周悉,适之后学,此焉为优,故继而作之。”张辅根据《史记》、《汉书》字数多寡来评价作者,“迁之著述,辞约而事举”,所以认为《史记》优于《汉书》。干宝《晋纪》,“其书简略,直而能婉,咸称良史。”

袁宏谈及写作动机说:“予尝读后汉书,烦秽杂乱,睡而不能竟也,聊以暇日,撰集为《后汉纪》。”袁山松撰写《后汉书》,他总结说:“书之为难也有五:烦而不整,一难也;俗而不典,二难也;书不实录,三难也;赏罚不中,四难也;文不胜质,五难也。”

杜佑推出《通典》后,史书增加了典制体,又衍生了会要体。

章太炎在《中国通史略例》主张以《表》、《典》、《记》、《考纪》、《别录》等五种体例来撰写历史;梁启超在《中国史叙论》主张以《年表》、《载记》、《志略》、《传志》四种体例撰写历史。

梁启超在《新史学》将史籍划分为十种二十三类,即正史(官书、别史)、编年、纪事本末(通体、别体)、政书(通体、别体、小纪)、杂史(综记、琐记、诏令奏议)、传记(通体、别体二)、地志(通体、别体)、学史、史学(理论、事论、杂论)、附庸(考据、注释)等。

世人评论  西汉名臣桑弘羊的论著中肯定秦始皇统一中国的功绩是“功如丘山,名传后世”。

东汉史学家班固虽然批驳秦始皇残忍,但依然肯定了秦始皇的一些制度认为“制作政令,施于后王。盖得圣人之威,河神授图”

唐太宗李世民说过:“近代平一天下,拓定边方者,惟秦皇、汉武。”

唐朝思想家柳宗元在名著《封建论》指出秦始皇废除分封制、建立郡县制,符合了历史发展的

客观必然趋势,所谓“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公天下之端自秦始。非圣人意也,势也。”

明朝著名改革家张居正认为:“三代至秦,混沌之再辟者也,其创制立法,至今守之以为利,史称其“得圣人之威“周王道穷也,其势必变而为秦,举前代之文制,一切铲除之,而独持之以法。西汉之治,简严近古,实赖秦之驱除也。”

清末思想家章太炎在1913年撰写的《秦政记》也赞扬秦始皇,说:“虽四三皇、六五帝,曾不足比隆也。”

清末又一位史学先驱夏曾佑认为:“有为汉一朝之皇帝者,高祖是也;有为中国二十四朝之皇帝者,秦皇、汉武是也。”

中国近现代史学先驱柳翼谋在《中国文化史》评论道:“始皇时代之法制,实具伟大之精神,以一政府而统制方数千里之中国,是固国家形式之进化,抑亦其时思想之进化也。”“盖秦政称皇帝之年,实前此二千数百年之结局,亦为后此二千数百年之起点,不可谓非历史一大关键。惟秦虽有经营统一之功,而未能尽行其规划一统之策。凡秦之政,皆待汉行之。秦人启其端,汉人竟其绪。”

中国近代著名史学家吕思勉在《中国通史》评论道:“秦始皇,向来都说他是暴君,把他的好处一笔抹杀了,其实这是冤枉的。他的政治实在是抱有一种伟大的理想的。”

就连鲁迅先生也认为:“秦始皇实在冤枉得很,他的吃亏是在二世而亡,一班帮闲们都替新主子去讲他的坏话了。不错,秦始皇烧过书,烧书是为了统一思想。但他没有烧掉农书和医书;他收罗许多别国的“客卿”,并不专重“秦的思想”,倒是博采各种的思想的。”

《过秦论》,论秦之过也。原文分为上、中、下三篇。载于《新书》第一卷,《文选》卷五十一,另见于《史记·秦本纪》、《史记·陈涉世家》及《汉书》。全文着重从各个方面分析秦王朝的过失,故名为《过秦论》。本文旨在总结秦速亡的历史经验,以作为汉王朝建立制度,巩固统治的借鉴。 作者贾谊(前200-前168),世称贾太傅、贾长沙、贾生。洛阳人。西汉初期的政论家、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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