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措施合集借鉴5篇
卫生管理措施合集借鉴5篇
综合办公室为中心所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心所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卫生管理措施合集借鉴参考资料,提供参阅,欢迎阅读。
卫生管理措施合集借鉴一
一、总则
1、为了加强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立礼貌、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中心所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综合办公室为中心所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心所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综合办公室报所长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
2、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坚持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坚持清洁畅通。
6、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异常坚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坚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室内应坚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3、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委托方:江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江西师范大学后勤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工作,为全校师生供给质量上乘、环境优良、服务周到的饮食服务,根据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范围
1师生的膳食服务;
2师生的开水供应服务;
3师生的热水浴服务。
二、甲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乙方的膳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将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其各种附属设施、锅炉及其辅机设备以零租赁的方式供给给乙方使用。
3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提议,定期向乙方反馈并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4负责对外有关环保、节能等职能部门工作的接洽与协调。帮忙乙方协调与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5经常督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净化学校内餐饮市场,除了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餐饮项目外,严禁以任何方式出现的餐饮售卖点(外招、留学生楼除外)。
6根据在校统招生实际人数及物价(指燃煤、柴油、用电量)等实际情景,及时核实并调整对乙方的燃煤补贴款额和用电指标。
7根据学校实际和饮食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负责对饮食服务中心现有房屋中型以上的维修、锅炉及其辅机设备(单件在5000元以上)的添置、立项和报批。
三、乙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并根据实际情景制订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细则。
卫生管理措施合集借鉴二一、卫生保洁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分片包干,定人定点,每一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园内定期检查,奖优罚劣。
3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室内外保洁工作。
一室外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室外环境做到整洁、美观、所有墙面按园统一规划布置不随意更改,教育幼儿不在墙上乱涂乱画。
2不随意乱扔垃圾果壳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坚持走廊、前院、后院等场所的整洁。
3场地做到雨天无积水、下水道等有定期灭虫消毒措施。
4绿化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绿地无杂草、花坛无杂物、定期修剪、教育幼儿不随意攀摘花草树木、加强爱护绿化教育。
5院内及过道上不随意停放自行车和堆放建筑垃圾等杂物,保证幼儿活动的安全和道路的畅通。
二室内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由教师、保育员负责教室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墙面完好无损、布置美观、教育幼儿不抠墙,不弄脏墙面。
2不随意在墙上拉线、钉勾子、钉阁板等物、确保室内整洁。
3建立健全环境清扫制度与四定制度。每月一大扫、每周一小扫、分室分片包工、定人、定点、定时、定期检查
4保育员要管理好室内的设备和自我的工作用具,如抹布、拖把、扫帚等物,要按固定地点安放、不随意乱放。
5每一天擦洗便池和厕坑、坚持厕所清洁无尿垢、无臭味、定期打扫走廊和擦玻璃窗,坚持园内玻璃窗明亮、走廊清洁。
6坚持各活动室无积灰、无垃圾,并做好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
7园内做到无死角、库内存放物不宜过多,应离地、离墙、防虫害和霉变。物品要按类堆放、排列整齐。保健教师负责全面环境卫生检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妥善处理。
2经常坚持室内开窗通风,桌椅、玩具坚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适时绿化、美化。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饭前便后要组织幼儿洗手,饭后漱口,勤剪指甲,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3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一月清洗一次。
4保护视力,室内要注重采光,灯具损坏及时修理,看电视不能离得太近,时间不宜过长。
5工作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经常坚持仪表整洁。
二、厨房卫生职责制度
一)食品烹调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外购熟食加热后食用。
3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4抹布生熟分开,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布揩。
5烹调工作结束,调料加盖,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二)餐具消毒
1及时收回餐具,及时清洗消毒,不隔夜。
2清洗消毒餐具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的顺序操作。
3定期定时消毒,消毒柜、紫外线灯若有损坏,要及时报告、维修。
4餐具消毒后应放置于清洁橱内,防止再污染。
5洗消完毕将洗碗消毒池、消毒篮、洗碗池等冲洗干净。
卫生管理措施合集借鉴三一、明确职责划分
院内各办公房间及其对应的走廊、地面和窗户的卫生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清扫擦拭;领导办公室及大厅公共卫生及室外环境卫生由专人负责。
二、认真及时清扫
室内卫生清扫包括以下事项:
1、室内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及文卷柜上无杂物,室内无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2、棚顶无灰吊,墙上及墙上的粘贴悬挂物上无灰尘,墙上不得乱钉乱挂;
3、门窗及玻璃干净、明亮,室内、外无污渍;
4、地面清扫及时、干净;
5、桌椅、板凳、书柜、卷柜等易落灰尘的物品随时擦拭;房门拉手处、灯开关无污渍;
6、饮水机、水杯等物品和微机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渍;
7、室内卫生应坚持做到每日清扫地面,擦拭桌椅,办公物品整理摆放有序;每月大扫除中应包括以上所列各项,要物见本色,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无卫生死角。卫生清扫要坚持高标准,以用心的态度认真对待,按照要求和时限完成,并自觉维护和持续。
三、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为持续办公室内优雅整洁的环境,全体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持续地面清洁干净,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烟头等杂物。办公桌上养花需配托盘。
2、不得从窗户向外倒水,扔杂物。下班前应将办公室窗户关严锁好,防雨、防盗。淘汰清理出的物品应放在垃圾筒内,不要随处堆放。
四、检查与考核
1、办公楼卫生管理实行定期检查,列入目标考核资料。考核由纪检组长牵头,办公室组织实施,相关科、所参加检查、评分。
2、评分结果每月在全场进行公布,并由考评小组将其列入岗位目标考核,与考核工资挂钩。
3、凡违反第二条所列资料之一的,扣发全单位考核工资人平5元;凡违反第三条所列资料之一的,扣发职责人考核工资10元。
4、各单位可根据以上考评办法细化、量化和切合实际的二级考评办法,并认真加以落实。
卫生管理措施合集借鉴四一、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一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人、定点、定期检查。
2幼儿玩教具要坚持清洁,定期要消毒、清洗。
3经常坚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暑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洗脸,经常坚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1次,每一天带干净的小手绢。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每月洗1次。
6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坚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三、幼儿园甲型H1N1流感防治应急预案
甲型H1N1流感是由近期出现的新型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人群普遍易感。为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本事和水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在师生中传播、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组织实施各项防控工作制度和措施,防范甲型H1N1流感在我园内发生传播。开展甲型H1N1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教职工防范意识和防范本事;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学校环境的整治力度;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消毒等制度;强化报告意识,完善防控、停课的应急预案。
2、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周敏(园长)副组长:杨彩莹
组员:李凤群游玉勤周梦欢黄秀玉黄俊王秀珍
3、全体教职工严格落实
④要早治疗⑤要早处理。
四、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系统,在园建立因病缺课症状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建立晨检、消毒、隔离制度,重点实施对体温375℃以上、伴有咽痛或咳嗽之一症状的患者进行检测,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班主任对其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要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当地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园领导小组必须立刻启动本园应急预案,园长立即(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本事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校稳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五、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学校内蔓延。
六、突发事件预防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幼儿园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幼儿园卫生投进,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幼儿园供给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本事。
1、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及幼儿家长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本事。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幼儿及家长识别企业管理变质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七、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资料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突发事件期间,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3、出现团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向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4、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八、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幼儿园做好进进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幼儿园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坚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团体活动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
5、严格执行出进园门管理制度。
6、如十分严重的班级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采取停课措施,合理调整 教学计划 、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
二)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理解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尽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职责人追究职责。
九、幼儿园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百白破、卡介苗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建卡率在百分之百。凡有禁忌症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在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进托和转托手续。进取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杜尽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暴发和续发。
4)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卫生管理措施合集借鉴五公司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职责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经研究制定办公室值日制度。
第二条:从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办公室卫生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运行,组织健全、任务明确、职责到人、切实落实制度规定的各个事项,从而推动公司卫生管理的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第三条:公司是员工工作的重要场所,为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公约
A、员工办公区卫生:每个员工应自觉维护、持续办公环境的卫生清洁,办公用品与座椅摆放整齐,用后放回原处,做到人离桌净,环境恢复原状;
B、公共区域的卫生包括会议室、走廊、门厅等,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
C、各位同事轮流值日,每人两人负责一天,按值日表的顺序循环,构成制度。D、值日人员负责所属区域内当天的保洁工作。第四条:值日人员职责及范围如下:
1。值日时光:要求提前5分钟上班,值日时光能够延长到8:40,再开始工作。
2。区域划分
2。1总经理办公室、前台位置及贵金属展厅由前台文员负责,做到办公环境整洁、整齐。
2。2办公区域内的卫生由办公室人员自行负责。
2。3会议区及所有走廊卫生由业务人员共同负责,由行政部拟定值日表,职责到人。3。各办公室及公共卫生环境要求
①、持续墙壁、门窗、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浮土、无死角、玻璃清洁、透明。②、持续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③、持续文件、工具清洁、摆放整齐。④、垃圾篓及时清理,做到不隔夜。
⑤、待来宾走后即刻清理杂物,持续整洁。
4。安全要求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负责关好门、窗并切断电器。
第五条:若当天值日人员因事不能完成值日工作,应提前向行政部进行申请,并主动找同事协商,待同事同意后进行调换。若自主调换失败,出现问题由当值人员负责。
第六条:惩罚:人资行政部检查时会给所有人一次机会,在第一次出现问题时,仅给予口头提醒。如提醒后还不贴合要求者,将罚款5元以示惩戒。当事人、负责人、所属卫生区人员负有连带职责,处罚相同。
第七条:以上制度各部门人员严格遵守,由大家共同监督。
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公司卫生间管理制度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 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责任人负责。
二、 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 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 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 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 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结合实际修改一下即可
法律分析: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法律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六条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第二章 卫生管理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 ,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第六条 经营单位应当负责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第八条 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 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第九条 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 , 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第三章 卫生监督第十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第十一条 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第十二条 卫生防设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 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 扩建、 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第十三条 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第四章 罚 则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 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 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 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 ,依法办事 。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优秀范文,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来描写,首先可以描写建立制度的目的,第二个可以描写制度适用的范围,第三个可以描写具体有哪些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
了深入推进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二)
为实现公司环境方针和目标,对公司环境、安全管理运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规范指导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厂区应当绿化;垃圾池及其周围须定期清理外运,垃圾应分类处置。
2)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料应搞好排放和清除,不应对厂区造成污染。
3)厂区应当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产品及包装物料的贮存仓库。
4)存放硫酸(盐酸、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的区域,应当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及防护设施,进行必要的防腐处理,以防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
5)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粉尘的岗位,采取配置隔音装置、除尘器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
6)对污水处理站配备污水在线检测装置,以防不合格污水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
4、特别作业区卫生要求
1)特别作业区内的操作应当在无菌状态下进行。
2)定期对特别作业区进行杀菌消毒处理。
3)特别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无菌的工作服、鞋、帽、口罩等。
4)非特别作业区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特别作业区。
5、清洁作业区要求
1)产成品烘干包装岗位及化验室地面应铺设瓷砖或其它卫生材料。
2)车间内墙壁应保持清洁,车间内门窗必须封闭完好。
3)包装间必须设缓冲间、更衣间,进入的车辆等必须清洁、无尘。
4)各生产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设备要保持清洁。
6、控制实施
1)安环处根据厂区环境现状,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并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表》。
2)安环处按《废弃物管理规定》定期对厂区废弃物分类处置,以防发生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并做好记录。
3)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操作,并做好记录。
7、相关文件记录管理
1)《现场卫生管理规定》
2)《废弃物管理规定》
3)《物品定置管理规定》
4)《污水处理操作规程及工艺指标》
5)《检查记录表》
6)《污水处理厌氧工序操作记录表》
7)《污水好氧工序操作记录表》
8)《化学需氧量COD记录表》
运行控制
1、对各单位C-E级(C-D级为可允许存在,但须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E级可忽略存在的危险源),各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控制。
2、对各单位A、B级(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控制:
1)企管处负责对公司的水、电、汽类等能源的消耗进行汇总、分析,以确保能源充分有效地利用。
2)安环处负责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确保其按文件规定进行操作。
3)各车间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对本部门所使用的危险物品要严格管理,隔离存放并加以标识。
4)企管处负责组织各部门按国家《危险固体废弃物目录》识别全公司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各部门按规定地点分类放置废弃物;具体处置措施按《废弃物管理规定》执行。
5)企管处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并按《生产工艺管理规定》每日进行一次抽查。
6)各岗位要根据相应的岗位职责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防止因操作不当而带来的环境影响和安全危害。
7)安环处在各需要的场合配置消防设施,并登记造册。
8)公司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员工的岗位操作水平及应变能力。
9)各部门按目标、指标方案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
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三)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礼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全国卫生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和《葫芦岛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和“谁占用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实行各相关部门共同管理、分级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制定、调整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发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三)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经费计划,检查监督各项资金的投放与使用;
(四)城市环境卫生的依法监督与管理,指导下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五)抓好全市环境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实施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卫生、环保、工商、公安、交通、民政、电信等部门和市区内的街道办事处以及各新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用心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区内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城市居民环境卫生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持续公共卫生习惯。
第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要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社会劳动,不得妨碍或阻挠卫生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第八条对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履行环境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内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
(二)负责市区生活垃圾的清运;
(三)负责市区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维护、检修、更新和垃圾场的建立与管理;
(四)负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垃圾的有偿代运及处理。
(五)负责市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管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十条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居住区、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居民区生活垃圾的一级清运归点工作。
城市贸易市场的卫生管理工作,由该市场的主管部门或管辖单位负责,其中交易摊点的环境卫生,由经营者负责。
第十一条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垃圾箱(筒)及广告栏板等设施,应及时更新、补充和完善,各种设施要贴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现代化管理设备。
城市开发或改造的地域,要严格执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建设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所需费用可纳入工程建设预算。
第十二条为保证城市规划附属设施的如期完成,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公厕和垃圾站建设实行保证金管理制度。城市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总体规划要求,在办理开工许可许前到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按开发建设地域应建垃圾站和公厕数量的总体造价,预交保证金。保证金计算方法按环卫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面积乘以当年工程预算定额核定,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本息。不按要求修建的开发建设单位,保证金不予退回,全部用于该开发地域垃圾和公厕的修建,并由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在开发建设中按规划要求留用的指定位置组织修建。
第十三条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务必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开工、同时与主体工程参加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毁或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确因建设需要务必拆除或移动环境卫生设施的,要报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审批,并在完工后及时予以生修或维修,并经批准单位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城市公共厕所确因建设需要务必拆除的,开发建设单位要在开工前提请拆迁方案,经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批准,并按新建标准交足补偿费后方可拆除。
第十六条城市公厕按照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和发展规划,可采取社会融资建设的办法适当发展公厕,有计划地改造旱厕。
第十七条市区内铁路沿钱的环境卫生管理区域的职责分工,由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会同铁路部门确定,其环境卫生按确定区域由铁路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私营门市,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职责区域完成清扫(含除雪)保洁工作。本区域产生的垃圾废弃物按指定地点排放并办理排放手续,交纳排放处理费。
第十九条旅游风景区、公园、影剧院、商场、宾馆、体育场、港口码头、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102线两侧、停车场、收费存车处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该场所的管理或管辖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执行环境卫生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垃圾等废弃物。禁止拾废人员的乱扒、乱倒行为。
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的清运单位务必及时清运,并尽快实现无害化处理的综合利用。
第二十一条开发建设产生工程渣土的单位要在开工前到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办理排放手续,按规定交纳排放处理费,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和送入排放处理场。
第二十二条运输散体、流体物料的车辆要载装适当、苫盖严密,不准沿途遗撤。各种客运车辆司乘人员不准沿街扬弃废票。畜力车务必在指定路线和区域行驶,牲畜配带粪兜。任何车辆轮胎不准带泥、油污物进入市区街道行驶。
市区内各种运营车辆务必持续内外清洁。
第二十三条市区内非指定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违章行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果核、纸屑、广告印刷品、烟头、餐饮废弃物等;随地便溺;乱排乱倒垃圾、粪便、污水、污物;在广场、街道露天场所或垃圾箱、果皮箱内焚烧废弃物;从楼内、窗口、围墙等处泼洒污水或抛掷废弃物;在墙体、楼道等公共场所或设施作户外广告实施的乱涂、乱写、乱画等。
本市范围内禁止使用构成“白色”污染的超薄型塑料物品,暂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并实行回收等办法加以根治。
第二十四条医院、疗养院、屠宰场和生物制品厂构成的废弃物,务必使用专用容器收集,按国家规定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本单位暂不具备无在化处理条件的,由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采取有偿服务的办法,统一密闭运出,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五条市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饲养家畜或家禽。确因教学、科研和特殊行为需要经批准饲养的,务必实行圈养,不得扰民和影响环境卫生。饲养宠物的应当贴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市区内沿街各级各类单位实行门前区域环境卫生(含除雪)职责制管理,确保整洁卫生。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对包而不净、净而不洁的职责单位采代替扫服务的办法加以解决。
第二十七条委托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单位,应按下列标准交纳服务费,并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
(一)垃圾代运费每吨收取25元。无法核定吨位的按下列标准收取:
1、机关、团体、部队每人每月1元;
2、商场(店)、浴池、歌舞厅、影剧院每月每平方米001元;
3、饭店每月每桌4元;
4、旅店、宾馆、招待所每月每床1元;
5、医疗卫生单位每月每床2元;
6、校园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吨位交纳代运费和排放费,不得向学生收取;
7、市场外摊点和工商部门未收取卫生管理费的露天市场、早晚市场的卫生代扫费每个摊位每日1元;
8、临街单位门前环境卫生(含除雪)代清扫费每平方米每月(除雪每次)1元。
(二)垃圾排放费:
1、生活垃圾入场排放费每吨5元;
2、建筑残土、炉渣、工业废渣排放费每吨4元;
3、建筑垃圾堆放费每吨1至2元;
4、生化垃圾处置费每公斤1元。
环境卫生排放费全部用于发展环境卫生事业和环卫设施建设。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揭发、投诉和举报的权力。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及城市监察单位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或限期清理,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恢复原貌,应当处罚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依法收费或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行为,按代清扫费收取标准收取清扫费。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行为,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或每次处以5至50元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行为,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立即清理现场,消除危害。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责令当事人限期处理或者没收擅自饲养的家畜、家禽和宠物,并可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对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对损毁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以及污辱、殴打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阻挠执行公务,构成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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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村卫生室管理制度\x0d\村卫生室职责\x0d\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核定的执业范围内执业。\x0d\二、宣传国家卫生法规,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建立家庭健康档案。\x0d\三、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管理等预防保健工作。\x0d\四、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指导。\x0d\五、积极开展农村除害灭病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技术指导。\x0d\六、协助村民委员会积极宣传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严格执行新农合各项政策规定,热心为广大参合农民服务。\x0d\七、负责村级卫生监督。\x0d\八、完成疫情、出生及死亡情况等卫生信息统计上报工作。\x0d\九、完成上级卫生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x0d\附件2:\x0d\乡村医生行为规范\x0d\一、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x0d\二、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语言,举止端庄,态度和蔼,以爱心温暖病人。\x0d\三、服从管理,合法行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医,虚心接受乡镇卫生院和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x0d\四、确保安全,合理收费。对病人高度负责,注重医疗安全,不乱收费,不违规多收费。\x0d\五、尊重人格,保守医密。对待病人一视同仁,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x0d\六、搞好宣传,加强防控。经常利用各种时机,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适时进行健康教育,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新农合、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x0d\七、不断学习,提高水平。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x0d\八、互帮互学,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好与相邻村卫生室之间的关系,团结协作,互相学习。\x0d\附件3:\x0d\村卫生室预防接种工作制度\x0d\一、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必须具备预防接种资质,方可开展预防接种活动。严禁无资质单位和人员从事预防接种。\x0d\二、必须接受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按时参加例会、培训及考核。\x0d\三、完整收集辖区总人口数及0-14岁各年龄组人口构成资料,及时掌握免疫规划目标儿童流入、流出和各月出生情况。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及时建立预防接种证、卡。\x0d\四、按时制订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做好疫苗管理,保证疫苗冷藏。\x0d\五、接种场所设置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在显著位置公示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等。\x0d\六、认真履行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义务,按月规范实施预防接种,接种后现场观察15-30分钟,确保预防接种注射安全,常住儿童和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达到95%以上。每年秋季入学时,指导辖区托幼机构、学校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对无接种证及未完成常规免疫的14岁以内儿童进行补证(种)。\x0d\七、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并对预防接种后发生的一般反应及时进行处理。\x0d\八、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工作,参与疫情处理。\x0d\九、开展健康教育,及时张贴预防接种宣传画,设立预防接种咨询电话,接受有关咨询活动。\x0d\十、规范管理预防接种各类资料,年终对全年资料整理归档。\x0d\十一、实行以乡为单位集中式接种的地区,村卫生室负责辖区人口资料的收集上报、接种通知单发放、针对传染病疫情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理、预防接种健康教育与咨询、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查验接种证工作指导等工作。\x0d\附件4:\x0d\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x0d\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x0d\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级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保健业务。\x0d\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乡级管理。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x0d\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x0d\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乡级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x0d\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x0d\七、按时参加乡级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x0d\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x0d\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x0d\十、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x0d\附件5:\x0d\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制度\x0d\一、在上级卫生部门和健康教育机构的指导下,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健康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强化农民群众良好卫生行为养成。\x0d\二、设置并管理本村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季节防病重点,进行各种类型的防病科普知识宣传,及时在宣传栏内张贴、刷写相应的健康教育资料,每月至少更换1次。接收上级下发的健康教育资料,宣传教育资料应及时存档。\x0d\三、以改变不良行为和生活方式为内容,开展乡村健康知识宣传。结合群众健康教育需求或当地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高危人群为重点对象,上门进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包括常见病、慢性病、重点管理疾病的防治知识等;引导村民养成正确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x0d\四、定期按规定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在患者随访中针对病情开展口头教育,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x0d\五、加强控烟教育,引导村民争创无吸烟家庭,无烟办公室、会议室、诊室等活动。\x0d\六、积极指导和组织村民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等“除四害”活动。\x0d\附件6:\x0d\村卫生室医疗文书书写制度\x0d\一、按规定完善医疗文书,主要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本、处方、处置(注射、清创、换药等)登记本、输液卡等,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格式、内容、要求等。\x0d\二、医疗文书必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按照职责范围和要求完成,并由书写者本人签名。\x0d\三、医疗文书应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记录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及时、完整,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特殊情况下必须修改时,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x0d\四、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书写处方时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和医学术语,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不得自行编制名称或代号。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x0d\五、村卫生室所有使用药品的治疗过程,必须同时有处方和调剂记载。\x0d\六、村卫生室医疗文书存档不得少于5年,其中,处方存档不得少于3年。\x0d\附件7:\x0d\村卫生室医疗安全制度\x0d\一、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医疗技术水平。\x0d\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查。\x0d\三、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规定用药。\x0d\四、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制度,处方调剂的“四查十对”制度及院感的有关规定。\x0d\五、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并做好适时转诊的相关工作。\x0d\六、对医疗设备、电源等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x0d\七、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x0d\八、村卫生室应在经审批卫生许可的范围内行医,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x0d\九、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医疗事故发生。\x0d\附件8:\x0d\村卫生室安全注射制度\x0d\一、坚守工作岗位,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种注射剂的不良反应、配伍禁忌及应急处理措施。\x0d\二、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性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室内应张贴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x0d\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时做到细致、准确,对病人热情、体贴。\x0d\四、对准备注射的药品,应仔细检查外观质量,凡出现过期、变质、污染、发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内容物有不散的凝块或异物等现象的,一律不得使用。\x0d\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塑料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要立即毁形,严禁再次使用。。\x0d\六、密切观察患者注射中和注射后的反应情况,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注射,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处置效果不明显时,应果断、快速转上级医院。\x0d\七、抢救用药品、器械,定位放置在利于实施抢救的位置,并定期检查,及时调整补充。\x0d\八、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注射室内每日消毒,定期监测。\x0d\附件9:\x0d\村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x0d\一、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x0d\二、严禁卫生室内设置生活区。\x0d\三、医务人员在工作区内,要衣帽整洁,严禁着工作服到非工作场所。诊疗前后应及时洗手、必要时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x0d\四、敷料缸、持物钳等医疗器械用品要定期消毒。体温计、压脉带、压舌板要一人一用一消毒。\x0d\五、治疗室门窗应密闭良好,定时通风换气,每日使用紫外线消毒,定期监测,并记录完整。治疗室紫外线消毒时,应具备避光条件,以免对治疗室外的人员造成伤害。\x0d\六、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及时消毒后备用。被褥、床垫要定期洗晒、消毒、更换。\x0d\七、应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降低感染率。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理。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x0d\附件10:\x0d\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制度\x0d\一、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正确处理医疗废弃物。\x0d\二、在医疗过程中要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量。\x0d\三、医疗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原则,配备黑、黄、红三种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红色袋,装可以直接焚烧、放射性和其他特殊废弃物。污物袋应坚韧耐用,首选可降解塑料袋。所有废弃物都应经消毒后,分别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每日及时处理清空。\x0d\四、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要先进行毁型处理,再消毒,最后集中焚烧或及时深埋。\x0d\五、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及感染病人排出的体液、浓液等,要先加1/5量的漂白粉,搅匀后加盖放置4小时,再倒入厕所。\x0d\六、完整保存医疗废物处置登记记录,并定期向辖区乡镇卫生院上报处理报表。\x0d\七、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变卖医疗废物。\x0d\附件11:\x0d\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x0d\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药品管理,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安全、放心的药物。\x0d\二、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x0d\三、药房独立设置,布局科学、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方便病人取药。\x0d\四、药房管理规范,分工明确,陈列、摆放有序,特殊药品专人负责保管。\x0d\五、村卫生室药品以县为单位集中统一配送,建立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药品购进票据存放不得少于5年。\x0d\六、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注意配伍禁忌,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x0d\七、药房必须凭处方调剂发药,认真核实、查对,防止差错事故发生。\x0d\八、定期清查药房,做到药账相符。及时清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x0d\九、按规定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x0d\十、主动配合药品监督部门的检查与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相关规定。\x0d\附件12:\x0d\村卫生室传染病报告制度\x0d\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做好村卫生室传染病报告工作。\x0d\二、村卫生室为
本文2023-08-20 19:02:25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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