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在古文中称做什么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20浏览:3收藏

玉米在古文中称做什么,第1张

1玉米亦称包谷、苞米、珍珠米,禾本科,一年生草本。 

2玉米的原产地是墨西哥或中美洲,1492年哥伦布在古巴发现玉米,以后直到整个南北美洲都有栽培。1494年把玉米带回西班牙后,逐渐传至世界各地。到了明朝末年,玉米的种植已达十余省,如吉林、 浙江、福建、云南、广东、广西、贵州、四川、陕西、甘肃、山东、河南、河北、安徽等地。

1玉米亦称包谷、苞米、珍珠米,禾本科,一年生草本。

2玉米的原产地是美洲,在十六世纪传入中国。到了明朝末年,玉米的种植已达十余省,如吉林 浙江、福建、云南、广东、广西、贵州、四川、陕西、甘肃、山东、河南、河北等地。

据考证,玉米原产于南美洲。7000年前美洲的印第安人就已经开始种植玉米。由于玉米适合旱地种植,因此西欧殖民者侵入美洲后将玉米种子带回欧洲,之后在亚洲和欧洲被广泛种植。大约在十六世纪中期,中国开始引进玉米,十八世纪又传到印度。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大洲均有玉米种植,其中北美洲和中美洲的玉米种植面积最大。

传说是。玉米在中国的引进、传播及影响玉米属禾本科玉米属植物,原产于美洲大陆的墨西哥、秘鲁、智利等沿安第斯山麓狭长地带。1492年哥伦布到达新大陆后,才开始有了关于玉米文字的历史。稍后玉米被引种到北欧诸国,并从那里传播到非洲和亚洲以至世界大部分地区。约于16世纪初期玉米传入中国。在缺乏考古学发掘实物证据的情况下,古藉中关于玉米植物形态方面的描述,精米机对那个时期的玉米进行精米检测,发现玉米传入中国最早的可靠史证。玉米最早是经由西南陆路传入,大致是先边疆,后内地;先山区,后平原;先南方,后北方。玉米的广泛适应性和良好的食用价值以及缓解人口急骤增长对粮食的需求,是玉米迅速传播和发展的重要原因。19世纪末期,玉米基本上传播到全国大部分适宜种植的地区,到清代乾嘉时期玉米获得初步的发展,并与中国己有的“五谷”并列,跃升至“六谷”的地位。而在广大丘陵山地等区域,玉米后来居上发展成为“特之为终岁之粮”的主要粮食作物。

玉米的传入和发展促使耕地面积的进一步扩大开垦,增加了粮食产量,对社会进步和经济繁荣起了重要大用。玉米引进中国的途径探讨:关于玉米传入中国的确切时间,学界尚无定论,或把方志史书中的名称记载,或把玉米植物学形态特征的记述作为玉米传播的重要史证。但并不是古籍所有记述类似玉米的名称都是新引进的玉米同物异名,难免有的学者甚至把类同玉米的高粱、谷子、20世纪中国玉米种业发展研究:小麦、稻谷等作物的异名品种误认为玉米,检验碾米机对大米、玉米等谷物进行检验碾米,这就形成了玉米传入我国多途径学说以及辨识上的困难。综合考察,农史学界认为玉米传入中国有三条途径:第一路,先从北欧传至印度、缅甸等地,再由印度或缅甸最早引种到我国的西南地区;第二路,先从西班牙传至麦加,再由麦加经中亚最早引种到我国西北地区;第三路,先从欧洲传到菲律宾,尔后由葡萄牙人或在当地经商的中国人经海路引种到中国东南沿海地区。 

  我国最早记录玉米的方志是明正德六年安徽《颖州志》,其名叫珍珠林,它引种我国的时间大约是1500年。美洲作物的引进、传播及其对中国粮食生产的影响”一文,引证屈大均著《广东新语》,谓其中所录玉膏黍即是玉米,并未描述玉蜀黍的形态特征和栽培技术。罗尔纲(1956)著“玉蜀黍传入中国”一文,推断玉米是经由海路从南洋群岛最早传入福建沿海地区,再由那里引种到安徽及其邻近地区。其依据是玉米的名字叫舍粟。

目录 1 拼音 2 英文参考 3 注解 附: 1 古籍中的玉蜀黍 1 拼音

yù shǔ shǔ

2 英文参考

corn

3 注解

玉蜀黍

释名 玉高粱。

气味 (米)甘、平、无毒。

主治

(玉蜀黍米)调中开味,(根、叶)治沙淋。

附方 玉蜀黍,理在亦通称“玉米”,其花柱及柱头称为玉米须近年临床上用来治疗糖尿病、高血压、肝炎、胆道结石、鼻炎及哮喘等症。

古籍中的玉蜀黍 《本草品汇精要》:[续集卷之三谷豆部]杂草

无毒玉蜀黍主调中开胃○根叶主小便淋沥沙石痛不可忍煎汤频饮(本草纲目)名玉高粱地(李时珍曰)

《本草分经》:[同名附考]谷类

即高粱,一名芦,俗名蜀秫,又名芦粟。玉高粱一名玉蜀黍。黑豆小者名马料豆。龙瓜粟一名子,又名鸭爪粟。

《饮食须知》:[卷二]谷类

,可以红酒。《博物志》云∶地种蜀黍,年久多蛇。玉蜀黍即番麦,味甘性平。粟米味咸性微寒,即小米也。生

《本草纲目别名录》:[本草纲目释名]草部(中)

茎油麻茎名麻)陟厘(侧梨石发水衣水苔石衣水绵)玉蜀黍(玉高粱)蜀黍(蜀秫芦粟荻粱芦水稷高粱)野狼尾

《本草纲目》:[谷部第二十三卷谷之二]玉蜀黍

20世纪初期,在中美洲墨西哥城建造“拉丁美洲之塔”进行挖掘工程时,从地下70米深处发现了远古的大刍草(Teosinte)花粉化石。它的大小和形状几乎与现代栽培玉米的花粉化石毫无差异。测定表明,玉米的祖先在那里生长至少已有8万年的历史。因为它比已知的美洲最早的人类遗迹还要早5万年,推断它可能是玉米的野生祖先。

  大刍草也叫类蜀黍,今天在中美洲农村的辽阔田野里还可以大片地找到。和现今栽培的玉米相比,大刍草植株细小,茎秆瘦弱,丛生,植株顶端有一个很小的穗状花序,籽粒在一个脆弱的花轴上排成对生的单行,每一个籽粒就象小麦、燕麦或大麦那样容易脱落;但它的种子上却着生一层极硬的、发亮的、象甲虫似的外壳,用来保护种子免受鸟兽的危害。当大刍草的种子落入土壤并且遇到适宜的环境条件,它就有着自行出苗和繁衍后代的能力。大刍草还有一种十分特殊的功能,就是它的根部生长着极为强大的、密集的侧枝,尤如今天栽培玉米强大的气生根一样,能从土壤深层以及植株远处吸收水分和养分。

  20世纪70年代,认为玉米是由大刍草直接近化而来的学说重新崛起。以原美国芝加哥大学校长比德尔(Beadle)教授为首的研究小组,从3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论据:一是进行了多年的杂交试验,第一步把大刍草培育成类似7 000年前的早期的野生玉米植株,第二步进而培育成与现代栽培玉米完全相同的植株。按照孟德尔遗传定律,在用大刍草和玉米为材料所作的5万份杂交试验中,发现大刍草与玉米之间基因差异的近似数量,从遗传学角度查明了大刍草的演化进程。二是在墨西哥古代地层中发现了7 000年前开始驯化的大刍草籽粒化石,以及今天在中美洲很多地方生长着数量众多的大刍草,支持着大刍草起源学说。三是根据语言学以及民间传说,大刍草一词来源于阿兹德克语Teocentli,意思就是“玉米的神穗”。在墨西哥很多地方的印第安人至今还把大刍草称为“玉米之母”(marddemaiz),被认为是对玉米增产有益的植物。推断至少在距今8 000~15 000年,大刍草就已经开始向现代栽培玉米演化了。

 

人类最早把玉米作为栽培作物种植的时候,可能是无意识地就开始对玉米果穗进行人工选择了。“自然提供延续性变异,人在某些方向上把对他有用的这些变异累加起来。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人为地自己创造了有用的品种。”达尔文的精辟论证指出了栽培玉米产生和发展的途径。玉米有一个坚硬的、不易腐烂的木质穗轴。考古学家把从古墓和废墟里发掘出几千年来不同时期的玉米穗轴化石,按年代顺序排列起来,就可以看到一部比其他任何作物更加完整的进化史。野生玉米果穗的穗轴长度只有24厘米,当人类开始种植以后,在不太长久的时间里,玉米的穗轴就增至55厘米;到16世纪初期,玉米的穗轴已经增至13厘米了。也就是说,在大约6 000年左右的时间里,古代印第安人用勤劳智慧的双手,把那些细微的,几乎是用眼睛觉察不到的有利于人类的变异逐渐选择和积累下来,使玉米的穗轴增大了44倍。如果把今天栽培的高大挺拔的玉米和瘦弱细小的野生玉米相比,简直不敢相信它们的植株形态和籽粒会如此大相径庭,以致于惊叹大自然驯化和人工选择的巨大威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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