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宣传活动费审计标准是什么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20浏览:1收藏

工会经费宣传活动费审计标准是什么,第1张

工会经费宣传活动费审计标准是:

1、收入的内部控制各环节有无失控。

2、是否依法、按规定及时、足额地组织收入,有无漏收的现象,有无延期收缴或隐匿、转移收入的问题。

3、有无超范围、超标准多收乱收现象。

4、各项收入是否都出具合法收据,入账是否及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各项收入年终是否按规定结转经费结余,有无将收入挂账现象。

  “三公经费”的审计:

  一是在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充分关注“三公经费”预算编报、预算调整、预算执行、预算效果等各个环节,从预算环节便充分关注“三公经费”指标的经济性、科学性、合理性,完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标准,建立“三公经费”的预算支出评价制度,增强预算对“三公经费”的刚性约束,从而加强事前监督,从根源上遏制“三公经费”浪费现象。

  二是采取多种审计方法和手段,关注“三公经费”的支出范围。审计人员应关注“三公经费”审计发展动态,明确“三公经费”支出范围,确保账面记录“三公经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确保使一切隐性的“三公经费”支出浮出水面,在“三公经费”实际发生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督控制。

  三是从绩效审计的视角进行“三公经费”审计。对“三公经费”暴露出来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进行问责并提出审计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三公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经费支出实行“跟踪问效”,确保“三公经费”资金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并逐步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①《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工会法》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拔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②工财字〔1998〕87号规定:下岗职工进入本企业设立的再就业服务中心,因其人事及工资关系仍属本单位,所以,不论资金来源如何,所得收入只要纳入单位的工资总额,就应计入本企业职工人数并按照工资总额计拨工会经费。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合资企业每月按企业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由本企业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④《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本实施细则未规定的事项,包括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审计、外汇、税务、劳动管理、工会等,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规定:外资企业每月按照企业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由本企业工人依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⑥国家统计局1990年1号令和1998年120号通知《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即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等单位支付给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根据国家法令、政策规定支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⑦1994年10月《劳动统计指标解释》规定:各基层单位的“全部职工”人数,原则上应按“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办法进行统计。只要由本单位支付工资应统计为职工。

职工工资总额及构成:职工工资总额反映了在一定时期从单位内得到的全部工资,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的计算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注意,拨缴工会经费涉及的“全部职工”和“工资总额”的具体内容纷繁复杂,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内容也会有新的变化和规定,就目前而言“全部职工”就是指在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其他经济单位及其附属机构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但上述企业中的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不包括“全部职工”之内。“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但就从工资、奖金发放单可以反映出项目中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一次性重奖和体育运动员的资金”不包括在内。具体内容项目可依据统计部门当期公布的统一口径。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总结

 工会每年对所使用的经费进行全员公示才对,作为审查人员要实事求是。接下来我搜集了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总结,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篇一: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总结

 第xx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市总工会经审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各基层工会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履行经审监督职责,加强经审工作制度建设,抄来抄去抄自文秘部落,不断健全完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审查监督工作力度,注重调查研究和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指导,在教育工会的整体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关于对市教育工会五年来经费收支情况的审查意见

 第七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对本级财务工作总结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认为,五年来市工会财务工作积极适应工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针对各类新情况、新问题,采取了多方面的有效措施。在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贯彻“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工作原则,使工会经费做到了收支平衡,尚有结余。

 经审定,20年至20年,市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如下:五年总收入为xxx万元。包括:基层工会上解经费收入xxx万元(其中上解市总工会经费xxxx元后,本级留用经费为xxx万元)、市总工会补助经费xx万元、其他收入xx万元。

 五年总支出为xx万元。其中包括:上解市总工会经费xx万元、支出用于职工活动费xx万元、工会业务费xx万元、工会行政费xx万元、专项资金xx万元、补助下级xx万元、其它支出xx万元。

 截至20年底,本届五年经费结余为xx万元,加上前届委员会经费结余xx万元,累计经费结余为xx万元。

 经审议,五年来市工会财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规,遵守财经纪律,不断加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财务工作管理,并能积极组织经费收入,将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在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减少了漏拨和欠拨经费的现象,使拨交经费数额逐年稳步增长,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注意合理调配经费,节约不必要的开支,储备了一定的经费,为教育工会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进一步加强核算,建立了三级帐目管理,做到了帐证、帐表、帐帐相符,经费收支帐务清楚、真实,财务核算工作符合规定。

 为了更好实现今后五年工会工作目标,在已经有了必要经费结余储备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市工会今后要适当扩大职工活动费和工会业务费的支出比例,关注热点,活跃基层,培育典型,加大重点工作的投入,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为北京市教育工会工作提供可靠的保证。坚持勤俭节约的精神,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保证必要的经费结余储备,以防风险。市工会第七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意市教育工会第七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总结报告,建议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二、本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的回顾

 五年来,市工会经审会和基层工会经审组织以及广大经审干部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经审监督工作。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制度体系,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依法独立实施审查、审计,加大经审监督力度,加强工会廉政建设,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在教育工会整体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总工会经审工作“创三好”活动中连续五年受到表彰,并荣获全总“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工会经审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财务收支、使用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加强经审组织建设,配备高素质的经审干部,是搞好经审工作的基础。五年来,本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加强了对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要求基层工会经审会做到“三同时”,即在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时要同时考察、同时选举、同时报批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经审委员退休、调离时做到及时增补委员,把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有专业知识的干部选配到经审工作岗位上。干部素质的提高,为提升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提供了组织保证。

 注重制度建设,是促进经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保证。几年来,市教育工会经审会注重经审工作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了《市工会经审会学习议事制度》、《市工会基层工会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并及时转发全总和市总下发的一系列关于审计监督的文件。同时,经审会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对本级财务预决算“必审”制度;坚持经审会定期向工会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坚持经审会学习制度;坚持开展经审工作“创三好”考评制度;坚持将工会财务达标纳入经审工作评选条件之一制度。促进了经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篇二: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总结

 20年,工会经审会在省总工会和党委、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进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扎实开展工会经费、资产管理和其他专项审查审计工作,为工会系统规范财经秩序,监督经济活动,推进防腐倡廉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工作

 工会经审会从实际出发,不断拓宽审计领域,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实务审计,较好地发挥了经审监督作用。

 一是加强对本级工会经费收、管、用的审查和监督。工会经审会始终坚持对本级财务预、决算的审查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坚持执行每年向工会全委会报告制度。通过预决算审查会议,使工会经费的预算和使用更趋合理,强化了经审监督作用。

 二是加强日常审计,严格把好经费审查关。除年初对本级经费预算情况进行审查外,年中还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重大经费开支项目做到事前、事后审查,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后延”,不断提高审查实效。对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工会经济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加大下审一级力度,推动了经审工作的全面开展。上级对下级的审计既是上级工会对同级工会审计的延伸和补充,也是对下级工会经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20年,工会经审会共开展对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及专项资金审计8项,发出审计报告8份,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5条。我们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比较规范的单位予以肯定,对存在预算制度执行不规范、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支出控制不合理,费用管理不严格,审批手续不健全的单位,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期上报整改报告。

  二、加强经费审查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审查水平

 工会经审工作在工会的领导和省总经审会的指导下,按照大型企业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结合实际,不断加强经审组织建设,完善经审制度,规范审计程序,深入开展审查审计,在工会工作中彰显作为。

 一是加强经审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工会经审干部。工会在经审组织建设上坚持做到“三同时”,即工会经审组织与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选举、同时报批。规定新成立的基层工会组织必须同步建立经审委员会,对经审委员会组成人选进行考察确定。经审主任及委员必须经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上报上级工会组织审查批复。对到期换届和人员缺额的要求及时换届补选,确保经审组织健全,人员到位。

 二是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提升审计质量。在工会经费审查工作中,工会经审会坚持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审计过程中做到手续齐全,程序规范。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审查监督。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落实审计整改的各项制度。对严肃工会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约机制。制度建设是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工会历年来重视工会经费的审计审查制度,审计审查工作实行了工会经费审计工作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制度,坚持“季度一小审,年终一大审”,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工作机制,强化了工会经审工作的监督作用。

 四是建立健全了审计回访制度。在审计意见书下达一段时间后,再到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整改情况,对已经整改或正在整改的,及时给予肯定;对于整改效果好的,给予表扬;对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审计整改报告和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经审会对下级工会经审会工作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三、深化机制运行研究,积极探索经审水平提升新途径

 工会经审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经审工作调研活动,通过检查、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深入探讨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提升管理水平的新方法、新措施,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工会经审组织在经费收缴、管理、使用方面的作用。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健全经审组织,配齐配强专(兼)职经审干部,督促基层工会建立独立财务账户,依法收缴和独立管理经费,积极开展经审活动,完善经审制度,促进工会系统的廉政建设。

篇三: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切实提高经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年来,市总党组高度重视经审工作,把经审工作纳入市总工会全年计划,同其他工会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市总党组书记、副主席杨树槐同志多次听取经审工作汇报,并就经审工作提出意见。全市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等级标准全面开展,工会干部对经审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全市县级地方工会和企业工会都把经审工作纳入了工会全年工作计划,同工会其他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各县级工会都对经审工作的开展加大了工作力度,多数县级工会预算了工作经费,有的根据工作需要据实开支,为经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

 建立健全经审组织是抓好经审工作的关键。今年五月,市总召开了第三次工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市总工会经审委从上届的7人增加到9人,经审组织得到加强,组成更为合理。全市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基本做到了“三同时”。到20年底,全市共有基层工会组织关于经审工作规范化的要求,积极推进经审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遵义市总工会经审会廉洁自律规定》、《遵义市总工会经审委会议制度》和《遵义市总工会经审会对下审计工作规范》等多个制度。针对经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经审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法等方面进一步作了规范和完善。已经形成了符合全市经审工作实际的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工会经审组织能够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二、加强实务审计,提高审计监督效能

 1、坚持对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和预决算审计。召开经审委全委会议,对20年预算进行了逐项审计,提出了建议性的修改意见,同时,也对20年“两节”送温暖资金进行了审计,并出据了审计结论意见。全市县级工会和企业工会也按要求对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和预决算以及送温暖资金进行了审计。严格了工会财务管理,杜绝了工会资金使用上可能出现的违纪违规情况。

 2、加强对下级工会的审计和检查,及时纠正各种违纪违规现象,对工会经费的使用起到了积极的监督作用。一年来,市总经审会对桐梓县、仁怀市、汇川区3个县级工会进行了经费收支及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出据了审计结论意见,提出整改意见26条。市总经审会还对12个县级工会和企业工会经费开支及专项资金进行了检查。各县、区(市)工会对下审计和检查的工作也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增强,较好地履行了经审工作监督职能。

 3、积极开展基本建设工程审计。针对市总办公楼装修工程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装修工程报价情况,市总工会经审会认真审核,两项工程核减费用102万元。

 4、进一步加强对县、区(市)工会固定资产及县级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市总经审办积极配合市总财务部门,对县级工会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并督促及时办理有关固定资产手续,使各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逐步规范,为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打下了基矗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经审质量和水平

 20xx年,市、县两级工会经审组织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努力促进经审干部业务素质的提高。市总工会经审会利用党校工会干部培训班的机会,市总领导专门到会讲解经审工作业务知识,受到与会工会干部的好评。各县、区(市)总工会也把工会干部培训和经审业务知识培训紧密结合,使经审干部培训收到较好的效果。

 20xx年,市、县两级和企业共举办20期培训班,但还存在不足:一是市总经审会由于换届等原因,对下审计和对下指导的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经审工作的开展;二是还有部份单位经审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好;三是经审工作的各项制度在基层落实不好,不规范。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努力解决好存在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好省总经审会关于经审工作的各项要求,努力推进全市经审工作的发展,为全市工运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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