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竟有人焉,其名为窃丨《天道》章五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20浏览:2收藏

边竟有人焉,其名为窃丨《天道》章五,第1张

《庄子》解,每章一读。

文:

注:

1百舍重趼:形容走了很长远的路脚跟长了厚厚的茧。

2弃妹:妹,犹昧,此处指不爱物。

解:

本章记述了士成绮与老聃的一段对话。

士成绮拜见老聃求道,见老聃不珍惜食物还不尽地敛食,说了他两句,觉得找错了人。一般来说,即便个人行为是否正确,都有自己的道理;面对旁人的指责,理应做出回应。但老聃“漠然不应”。没成想,士成绮因此还“正却”(有所觉悟而放弃前嫌)了。

这是什么道理?有些像禅宗的不语禅机。第二次见面时,老聃说话了。为什么第一次什么也没说呢?老聃说他不是“巧智神圣之人”。后者擅长言语间教导他人,如孔子一般。并非说道家老庄不用言语向他人解释道,而是说他们的言说充满了解构的味道,有种拨开迷雾见云彩的感觉。

“昔者子呼我牛也而谓之牛,呼我马也而谓之马。苟有其实,人与之名而弗受,再受其殃。吾服也恒服,吾非以服有服。”这几句话是老聃对名言、名实的解构。在他看来,唤牛唤马是“人与之名”;有没有名不重要,有实就可以了。不仅如此,有实还要名来称谓,就算是犯错了。(“再受其殃”)对现世人来说,名言可以帮助人区分事物,表达自己,百利而无一害。真的是这样吗?我们想起“以道观”。“以道观”的话,名言一齐,有个终极的言的母体。但“一与言为二”,因“言”的存在而产生了分化。即泰初、一开始分化。这不再是老聃的理想状态。所以后面说“吾服也恒服,吾非以服有服。”“服也恒服”是泰初之境,无需名言;“以服有服”是本末倒置,靠名言反过来规范自身。

最后一段有个形象的比喻,说士成绮就像边境的“窃”。“窃”即盗,即贼。盗贼物色他人而轻慢自己,重智巧而失本性。为什么说是边境的人呢?边境还归属本国(本人),但已经离中心(本性)很远了。所以说士成绮“以为不信”,不是真实的人。

最早明确的提出“天人合一”词的是北宋张载,《正儒家蒙东铭》中说:“儒者则因明至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这个意思就是说,人性的善良是出于天的实理,故交相致,而明诚合一。这个“天”是张载所说气而生成的天,并不是什么唯心的,天上之天。

  实际上,天人合一这个思想起源于先秦时代,只是这个成语出身的比较晚。孟子所讲的“知性知情”说,就是这个源头,这个说法有两个意思:1、“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尽心上》)2、“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孟子告子上》)同时,孟子又说:“圣人之于天道也。”(《孟子离娄上》认为圣人才能认识天道。从孟子看来他肯定了人性与天道的同一。但是并没有进行论证。《中庸》中阐述的“天命之谓性”,“自诚明”以及“与天地参”,说明人只有达到对规律的认识,才能对规律有理解,才能发挥人的能动作用,改造自然达到“天人合一”,这种思想对宋明理学有深刻的影响。宋明理学家自称是继孔孟的道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们对儒学发展的贡献,“天人合一”就是贡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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