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廉洁故事有哪些?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21浏览:1收藏

中国古代廉洁故事有哪些?,第1张

1鲁国宰相公仪休拒不收鱼。

公仪休,春秋时期鲁国人,官至鲁国宰相,因为廉政,不受人鱼而被流传后世。公仪休非常喜欢吃鲤鱼,有人就送鲤鱼给他,他拒而不收。其子问原因,公仪休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才不能收人家的鱼。如果我收了人家的鱼,却而被免去宰相之职,那我还能再吃得到鱼吗?我现在做宰相,买得起鱼,自己可以买鱼来吃。因此,我是决对不能收人家送的鱼。”

2“新鞋踩泥”。

《松窗梦语》的作者张瀚初任御史时,曾去参见都台长官王延相。王延相没有大谈为官之道,只给张瀚讲述了自己的一次乘轿见闻:一天,乘轿进城,路遇大雨。一轿夫脚穿新鞋,从灰厂到长安街,小心翼翼择地而行,生怕弄脏了新鞋。进城后,路面泥泞渐多,轿夫一不小心,踩入泥水坑中,由此便高一脚低一脚地随意踩去,不复顾惜了……王延相说:“为官之道,亦犹是耳,倘一失足,将无所不至矣?!”张瀚听了这个“新鞋踩泥”的故事后,“退而佩服公言,终生不敢忘”。此后多年,他严谨从政,廉洁为官,后来升任被称为“朝中第一官”的吏部尚书,建树颇多,名留青史。

3“子罕辞宝”。

《左传·襄公十五年》载文:春秋时,宋国有个人得到一块玉石,将它献给掌管工程的大臣子罕。子罕不肯接受。献玉石的人说:我曾经把这块玉石拿给玉工鉴定过,他认为这是一块宝玉,因此我才敢献给您。”子罕说:“我把不贪图财物的这种操守当作是宝物,你把玉石作为宝物。如果你把宝玉送给了我,我们两人都丧失了宝物;还不如我们都保有各自的宝物。”故事中,子罕恪守“不贪为宝”的信条,巧妙拒玉,寓意深刻,真正给人教育和启迪。

4“灭官烛看家书”。

据宋周紫芝《竹坡诗话》记载:北宋时期有位州官,为人极其廉洁。一天晚上,有人从京城送来一封上司的来信。他猜想这一定是朝廷有什么重要指示,马上命令公差点上蜡烛阅读。谁知读了一半,他又命令把官家的蜡烛吹灭,把自己买来的蜡烛点上,继续往下看。公差很纳闷,难道官家买的蜡烛不及他自己出钱买的亮吗?后来才知道,那封信有小半是关于他留在京城家属的情况,他认为这是私事,不能点官家的蜡烛。在有些人看来,为了半封家书,竟然换烛再读,实在有点“小题大做”。但正是这样的小事,却更能从细节上表现出一个人的品质,更足以让当今存在公“话”私打、公车私用、公请私吃、公费私游等等凡此种种揩公家油的一些领导干部汗颜。

朱元璋出身贫苦,受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又鉴于元朝的政治混乱,故以猛治国。即位后在全国掀起了“反贪官”运动,矛头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贪官污吏。

首先,对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员格杀勿论。从地方县、府到中央六部和中书省,只要是贪污,不管涉及到谁,决不心慈手软,一查到底。其次,明初的中书省下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中,由于大量留用元朝的旧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他们有恃无恐贪赃枉法。

朱元璋对这些官员进行惩处。第三,朱元璋利用残酷刑法处置贪官,采取断指、断手、等酷刑。这种举措震慑了一批官员,使他们行为大为收敛。

第四,朱元璋对自己培养的官员决不姑息迁就。为了培养和提拔新力量,朱元璋专门成立了培养人才的国子监,为没有入仕的年轻读书人提供升迁机会。他对这些新科进士和监生厚爱有加,还经常教育他们要尽忠至公,不为私利所动。第五,朱元璋制定整肃贪污的纲领《大诰》 和《醒贪简要录》。

第六,允许民间百姓上访。明朝允许百姓扭送不法官吏。如果官吏在征收税粮以及摊派差役作弊曲法,百姓可以向上级官吏举报,也可以直接扭送。不仅如此,对于应当接访而没有接访处理的上级官员,亦要依法论处。 此外,朱元璋在午门外特设“鸣冤鼓”,民间百姓若有冤情在地方讨不回公道,可上京击鼓直接告御状。

对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员格杀勿论,断指、断手、等极刑。

如果六十两银子折合成现在的人民币大概是多少钱呢?据史料记载:钞一锭,折米一石;金一两,十石;银一两,二石。明代的一石约等于现在的100公斤,而一两银子为2石,因此一两银子的购买力为200公斤大米,60两银子能够买到1200公斤大米。以大米目前的市场均价:约为3元一斤,因而60两银子可以约等于现在的7万多人民币。

朱元璋当政三十一年,先后发起6次大规模肃贪,杀掉贪官污吏15万人。他“杀尽贪官”运动贯穿始终未减弱,虽则他晚年依旧哀叹“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

却实为大明朝最清廉的时代。瑕不掩瑜,朱元璋依旧是中国历史上政绩璀璨的一代明君。他从天灾人祸和饥寒交迫的钟离村,一直到南京登基,和他的文臣武将所走的这条道路,不仅仅是为私人和某个阶级的利益,如同他的自述——我本淮右布衣,天下于我何加焉。

身后史书盛赞,《明史》有云:“太祖以聪明神武之资,抱济世安民之志,乘时应运,豪杰景从,戡乱摧强,十五载而成帝业。崛起布衣,奄奠海宇,西汉以后所未有也。

惩元政废弛,治尚严峻。而能礼致耆儒,考礼定乐,昭揭经义,尊崇正学,加恩胜国,澄清吏治,修人纪,崇凤都,正后宫名义,内治肃清,禁宦竖不得干政,五府六部官职相维,置卫屯田,兵食俱足。武定祸乱,文致太平,太祖实身兼之。

至于雅尚志节,听蔡子英北归。晚岁忧民益切,尝以一岁开支河暨塘堰数万以利农桑、备旱潦。用此子孙承业二百余年,士重名义,闾阎充实。如今苗裔蒙泽,尚如东楼、白马,世承先祀,有以哉。”

明万历年间,曾实行“一条鞭法”,规定赋税一律征银上缴国库。由于百姓上缴税银大多是碎银,熔化银锭的过程中有所耗损,此耗损部分即称之为火耗。这部分火耗银由百姓承担。为方便征收,火耗银由朝廷统筹各省的火耗征收,制定火耗率,纳入朝廷税收。

简单的说,火耗归公就是一种新的合法税种,纳税人必须交火耗税。而养廉银是从火耗归公后增加的财政中拿出一部分,分发给官员用作日常开支的一项制度。雍正实行火耗归公后接着实行养廉银制度,其目的在于增加地方官员俸禄,用高薪养廉的办法,尽量避免官员贪腐。

雍正实施火耗归公和养廉银制度的原因复杂。“一条鞭”法之前,税收一般是实物,诸如粮食,布匹等,朝廷征收困难,复杂,且成色不一,不利于财政的集中,保存。张居正“一条鞭”法改革后,规定税收一律折算为白银后再运往中央。

“一条鞭”法改革了税收制度,简化了税收程序和成本,让中央更容易组织财政,不失为一项伟大的改革。然而,在往后的运作中却出现了种种问题。

难以解决的便是重铸过程中的火耗问题。火耗自然是无可避免的,重铸过程中必然会有损失。皇帝的钱却一分不能少,这部分损失只能由百姓补齐。这就产生了火耗税。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官员往往借火耗之名,横征暴敛,中饱私囊,征收的赋税往往超过正常火耗数倍。朝廷对此难以监管,贪腐问题随之产生。

清朝大多继承明朝的制度,继承了明朝“一条鞭”法,火耗制度的优劣也一并继承。康熙崇尚儒家的“宽仁”,对臣下借火耗之名大肆贪腐的行为不加制止,导致臣下贪腐问题严重,百姓负担日益加重,而财政却赤字严重。百姓负担重,国库又拿不到钱,全让官吏拿了去。雍正如果想革除官吏贪腐,推行火耗归公制度就不可避免。

康熙一朝,战争不断,平定三藩,平定准卡尔叛乱。丰功伟绩的背后,是国家财政的巨额支出,康熙后期,国家财政已经入不敷出。雍正继位后,康熙留给雍正的遗产是国库存余八百万两。与其说是遗产,不如说是烂摊子。

偌大的帝国只有六百万两的国库剩余,这意味着国家的财政濒临崩溃。雍正继位后,迫切地需要增加国家财政。而火耗归公则能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情况下增加中央的财政收入。雍正元年,清朝正式实施火耗归公制度。

火耗归公制度的实施则意味着养廉银制度的开始。清朝给予官员的薪俸非常微薄,一品官员每年俸禄不过180两白银。至于六、七品官员,每年不过数十两白银。除去一家老小开支,仅靠俸禄只能勉强度日。

遇到灾荒战乱,朝廷又常令官员捐俸,直接克扣工资,让他们捐给国库。俸禄不足,就容易盘剥百姓。火耗银就是其中之一。官员通过征收火耗银,甚至能过上非常奢侈的生活。

这也是当时官场的常态,毕竟薪俸太少,皇帝也只能默许。雍正对比深恶痛绝,有志于革除官场贪腐之风。他认为官员贪腐成风在于必要经费不足,设立养廉银制度以提高官员待遇,满足官员的必要开支,能减少贪腐的发生。而且,雍正也可以借助设立养廉银制度巩固皇位。雍正继位并非一帆风顺,雍正设立养廉银制度,极大提高了官员的薪俸水平,巩固了自己的皇位,在此则不再赘述。

在他的大力支持下,火耗归公和养廉银制度得以推行,一定时期内扭转了清朝的财政亏空,巩固统治。

不论剥皮揎草抑或是火耗归公,都是古中国杰出的廉洁制度。人性之恶无法改变,自然贪污腐败无法根除,如何最大程度优化古老帝国的行政效率以及舒缓社会内部矛盾,都是历任明君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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