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与境——评《地狱变》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21浏览:2收藏

念与境——评《地狱变》,第1张

     

        最近在读芥川龙之介先生的短篇小说,其中最让我喜欢的反而不是常被人津津乐道的《罗生门》、《竹林中》或者《河童》,而是相较起来不那么知名的《地狱变》。这篇勉强可以算作《地狱变》的读后感或评价,若能品评出这伟大作品的一隅,笔者即深感心满意足。

        这篇小说取材自日本古籍中的传统故事,主要讲述了怪才画师良秀绘制“地狱变”屏风的始末,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作者芥川龙之介对“艺术至上”观点的表达。

        普遍意义上认为处在小说矛盾中心的角色有三位,他们分别是:良秀、大公和良秀的女儿。点燃一切导火索的是良秀漂亮懂事的女儿,她是堀川大公家的佣人,暴戾的大公贪恋她的美色,或威逼或讨好地表达了想收她为妾的想法,却被她与父亲良秀双双拒绝。恰逢良秀受大公所托,绘制名为“地狱变”的屏风时陷入瓶颈,最关键的场景迟迟无法完成。他请求大公将一位衣着华丽的侍女锁在起火的车里,以带来业火烧灼宫女的灵感。大公为了报复良秀,将他的女儿锁在车中活活烧死。良秀目睹了一切,起初悲伤不已,熊熊烈火映在他湿润的瞳孔,后来反而沉浸在幻想之中,不能自拔。大火燃尽之后,车人成灰,良秀却完成了“地狱变”的屏风,并达到了极高的艺术境界,观者看客无不骇然,大公亦脸色铁青,心情复杂。完成“地狱变”的次日,良秀悬梁自尽。

        若要加入象征意义的观点,笔者觉得主要角色还有那只和良秀同名的小猴。虽然它的存在与否对情节进展没有任何影响,但在笔者看来,芥川先生的文章精炼至极,断没有“废笔”一说。故当笔者看到各种品评《地狱变》的文章将其或多或少的忽略时,难免深感遗憾。它所代表的意义同上述三位角色同样重要,并在结局与主人公良秀形成了黑与白般的鲜明对比。在后文当中,笔者会尽量阐释清楚个人理解中这渺小生灵所代表的含义。

      最先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不是文风,也不是情节,尽管它的文风当真隽永,情节当真离奇,但仅有这些,是断不会让我喜欢到如此地步的。真正惊艳到我的,是它的叙述方式,从开始的平淡到最后高潮迭起,直至读完后的啧啧称奇,它化作了《地狱变》的第一道光环。

      要知道,它采用了第一人称“我”的视角来叙述整个故事,这本就在无形当中为叙述虚构事件设置了一些视角上的限制。因为不是上帝视角,便不能全知亦无法全面,也让有些细节无法面面俱到、精准无误,这实际上为塑造真实氛围封死了许多简易道路,也让一些观点被加上了不能避免的主观性。以个人的写作经验来说,上帝视角远比第一人称更方便记叙故事,如果不是为了练习,我是从心底拒绝用第一人称去写一篇虚构文章的。

        当然,这还不是它惊艳的真正原因,毕竟擅长第一人称叙事的作家大有人在,真正让我觉得巧妙且能体现芥川先生笔力的地方是他为叙述加上的另一层限制,即:作为叙述者的“我”是个头脑不怎么灵光的家丁,不仅身份低微,而且社会智商较为低下,只看得懂明面上的事,对于藏在阴暗中的潜规则或既定的见不得光的事实则反应迟钝,仿佛是隔着浓雾去看,完全看不见或看不清全貌。而这又恰恰是一篇将主要冲突建立在潜规则上的故事,在不能言明的地基上层层铺垫形成高楼。基于作者设置下的此般限制,整篇故事充满了误导性与过滤性,却也成了它独具魅力的地方。若将书本一概比做女性,则《地狱变》不会是庸脂俗粉中的一员。对于这般写作功底,笔者发自心底感到敬佩不已。

        四位主要人物当中的大公便是用这种误导性塑造出来的形象:在愚钝的“我”眼中,大公是令人尊敬的正派人物,哪怕他的牛车不小心撞到了老人,老人也会说,“被您撞到是我的荣幸”;哪怕他让自己的侍童站在长亮桥危险的桥柱上,侍童也没有微辞地直接前往。这些人匪夷所思的行为在“我”看来,都是他们对大公尊重与爱戴的表现。然而我们远非那样的愚钝人物,难免会思考高高在上的权力在其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于是“我”对大公的行为越是称颂,越称赞这是一个喜欢“与民同乐”的角色,他的阴暗面就越多地在读者心中暴露出来。他就像那个时代所有暴戾的政客,对万事万物充满了掌控欲,顺其者昌,逆其者亡。不过很可惜,像“我”这般的愚昧迟钝者从来都是顺从他的一类,所以没有任何机会体会到违逆者的下场,也不懂政客本身就像变色龙,可以依据情境与需求做出变化,反而天真地认为大公的性情本就仁慈。对于民间流传的“大公就像秦始皇或隋炀帝”、“大公想要霸占良秀女儿”的传闻,“我”的态度也是一概不信。哪怕在一个夜晚,“我”撞见了良秀女儿差点被强暴的场面,也丝毫不怀疑那狼狈逃跑的男人是“英明正直”的大公。

        这借由一个糊涂蛋之口说出的人物形象,在堆叠之中成为极大的反讽力量,好比生活里的“正话反说”,那种表面夸人的唾骂反而更能令人感到力度,虽然这里的“我”是无意的。

        如果说“我”对大公的印象仅仅反映了自我意识的局限,那么“我”对良秀的印象则真切反映了大多数人对他的偏见。

        在“我们”这些寻常人的眼中,良秀“脾气暴躁”且十分“猥琐”,和这世界格格不入。在艺术家那边,他也没有收获几多好评。他的画作时常反映出一种与主流画派相悖的丑恶,不少画师们评价他的画技为歪门邪道。对此,良秀反而“自鸣得意”,讽刺他们“不懂丑中的美”。

        “凡是伟大的天才都带有疯狂的特征”,亚里士多德如是说。这似乎是良秀不被众人理解的源泉,也似乎是作者芥川龙之介先生理想中的达到至高境界的艺术家形象,他们是不需要讨好任何人的,只需自由沉浸在瞬息多变的情绪变化中,上一秒为作品哭,下一秒为作品笑。实际上,芥川先生在论述艺术与意识之间的关系时,曾用过更为激烈的言辞,他说:“意识就是达到极限时唤起无意识的一种形式,为完成一部伟大作品,即使把自己的灵魂卖给恶魔也在所不惜”。

        若结合良秀和芥川先生本人的命运去看这句话,便会越发感到唏嘘不已。他们想了无牵挂地去追求自己在艺术上的某种境界,为此可以付出一切。但这世上总有一些东西是你不敢或不忍付出的,比如道德、比如你爱的人。他们是那样轻柔自然地融在你的血液里,让你会忘记他们很有必要的存在。

        从这个层面来说,良秀的女儿便是他对这世界除了艺术之外的唯一光芒,是他不忍付出的东西。他可以为自己的画作用铁链捆绑一位壮实的弟子,放出一只猫头鹰追逐别人,亦会让自己投入到作品中去,在梦呓里痛苦万分。他在惨叫与积郁静静地画出这些场景,心里没有任何歉意与不快。他会觉得那就是一个艺术家该做的,比起精准到位的艺术追求,肉体上的痛苦又能算得了什么呢?但当他的女儿在槟榔毛车里被大火燃烧的时候,他是真的犹豫了,他在那一瞬忘了艺术、忘了屏风的中心画面,还原到一位父亲的身份,像一只野兽前伸着双手奔向将要燃烧起来的车子。这是良秀在整篇文章中最像常人的时候,展现在他最后的人性光辉——自己的女儿将要被自己的蛮横要求与大公的报复愤怒毁灭之时,此前所有为了艺术曾垒筑起的堡垒轰然倒塌,堡垒深处居住的也只是一个容易患得患失的中年人。

        这里有一处情节安排是惹人深思的,当火燃起之时,芥川先生反而将笔墨一转,转去描写周围人的惊慌与燃烧时的场景。若这是一部**,那么它在全片高潮将起,最需要将镜头对准主人公反应的时刻,将镜头分给了其他次要角色。聚焦时间最长的是那只同样名为“良秀”的小猴子,它冲出人群,头也不回地冲进渐渐旺盛的火海,和槟榔毛车里的女孩一同葬身。这时,镜头再度转向主人公良秀,他的脸上反而没有了剧烈的悲伤,就在镜头移向别处的几分几秒,他似是被什么附体了一般,由狂悲变为狂喜。

        笔者初次读完时对上述情节倍感诡异,后来觉得,那只和良秀同名的猴子分明是芥川先生用来隐喻什么的。

        它是丹波国进贡的一只通人性的猴子,人们见它模样可笑,便恶作剧般地取了让他们讨厌的“良秀”的名字。但良秀的女儿却待它很好,有人追打它时,她会半开玩笑地以“和家父同名”的理由劝阻追打者。于是,这只小猴子便和她愈发亲近。在良秀忙于绘制“地狱变”无暇探望女儿时,这只名为“良秀”的小猴子带给了她许多温暖。

        可以这样说,这只小猴子在一个特殊的时间点出现在女孩的生活,并在其后的时间段中代替了父亲从前会带给她的温暖。说得再深一点,就是,在良秀沉迷于自己的艺术,放下为人的情感时,这只小猴子填补了这原本会给女孩造成的空缺。

        私以为,它隐喻着良秀的人性。当它跳入火海化为灰烬,即代表良秀的人性也在那一场焚烧女儿的大火中化为灰烬。人性毁灭之后,他再度沉迷于艺术境界,情绪变为欣赏烈火之美的狂喜。

        他的女儿,是他残存人性的唯一羁绊;那只小猴,是对他为人一面的隐喻。当二者被焚烧殆尽,身为人的良秀也随着去了再也回不来的土地,“艺术至上”在那一刻得以实现,如圣光普照,让“地狱变”屏风突破以往,达成艺术顶峰。

        其实良秀的内心应该还是矛盾的,就像作者芥川龙之介先生一样,明明提倡艺术上的出神入化应当抛弃世俗牵挂,然身心皆处在世俗尘埃。在镜头转向别处的时间里,良秀的转变应当是停下了脚步,将手伸长但可以伸到的最远地方,却依然接触不到那团火焰。火光映红了他悲伤的脸,在灼人的热与痛中,他回想起了以往所有沉醉于艺术的时刻。于是烈火美丽起来,起火的人影也美丽起来,这将是作品中的绝色,使得他开始静静观望。他的表情带着狂喜,如同恶魔降世,心中却又如何没有承受一份痛楚,直至痛到麻木,痛到心死。

      在“地狱变”屏风完成后,终于“再也没有人说他的坏话了”,或是觉得可敬,或是出于可悲,总之良秀终于获得了许多人的认可,就连批判他行为的和尚也不得不承认那是极好的画作。在迎来极高境界之后,良秀的结局却是自杀身亡。

        是啊,若至高境界要付出这样巨大的代价才行,当一切风平浪静之后,在每个深夜与寂寥的时刻,你又怎能承受得起。

        故笔者虽极其喜欢这个故事,却并不认为要达到至高境界需要如此这般,艺术家可能大都拥有不被人理解的偏执,但也要拥有一颗热爱生命与生活的心,那才是艺术的源泉与根源。人们一般觉得题目《地狱变》的寓意是“专制者的一念之间,足以让人间成为地狱”,然而我更愿意理解为“谁也不能没有牵挂的生存,谁一念之间失去所爱与丧失人性,这人间便是谁的地狱”。

      《地狱变》作者,芥川龙之介先生亦由于承担不了思想与现实的冲突,于1927年选择自杀。当然,这不代表他的思想不深刻或不成熟,也许是过于超前或过于追求一种理想状态,或许在他写下良秀结局的那一刻也曾想过这会是自己的结局吗?

(完,感谢阅读)

荒原

于20181229

给你个 黑白无常的东西

在中国神话中,阴间的黑白无常是来接引人死后的鬼魂的。人们对黑白无常有的只是一种恐惧,没有人会去问他们到底代表什么。天地易人认为:所谓的“鬼神”只不过是生命的另一种存在状态。黑白无常也是一种存在状

态。

  什么是无常?无常是指从阴间派来的,来接阴阳间死去之人的使者。

  无常为什么要分黑无常、白无常?而不分成黄无常、紫无常?1黑、白无常并不是因为肤色或衣着颜色的不同,而称之为白无常、黑无常的。黑白无常只是一种阴阳属性的表示,“黑”与“白”代表的是一阴一阳,也就是说,黑无常代表的是阴性体,白无常代表的是阳性体。这也是同太极图中阴阳鱼的黑白(以黑代表阴,白代表阳,)颜色的对比画法相符合。可见“无常”之说也是离不开太极图的,“无常”的理论基础便是阴阳学说。2从古至今,太极图的颜色都是黑白两色,没有黄、紫等其他颜色的表示方法,所以人们形容事物时,也就不可能背离阴阳学说,而把无常形容成黄无常、紫无常什么的。

  为什么不能只有一个无常?而必须是黑白二位?

  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魂?什么是魄?按字典中的解释:魂——旧迷信的说法,指能离开肉体而存在的精神。魄——迷信指依附形体而存在的精神。虽然人们常把魂魄连在一起来形容灵魂,但事实上,这两个词的用意显然是有着较大差别的。 其一:魂必须是离开生命体的,能独立存在的。魄却必须依附于生命体才能存在的,魄不能独立,否则就不能称之为魄了。

  其二:魂与魄都指一种精神,看似是二者的相同之处,但是“精神”一词的含义实在太广了,细分下来,即可发现魂与魄所指之“精神”实是不同的。魂更多所指的是灵魂,除人们常认为的死后离开人体的“物质”为灵魂之外,还常说的,如“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里的“魂”更多的是指思想、道德。魂在字典中还有一种解释——事物的最精粹、最主要的部分。如“民族之魂”“舞之魂”“黄河魂”等,这里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凝聚,一种精神,一种抽象的生命。而魄在字典中的另一解释——精神、精力。组词有气魄、魄力、体魄健全。这个“魄”更侧重的不是精神,而是精力。天地易人认为,魄真正所指的是气;是人体内循环之气;是相对于阴间来说之阳气;是经络间通行之气;是气功中所讲的人之元气;是大道之气。《黄帝内经》中阴阳五行与五脏六腑配置表中,魄与五脏中的肺、五官中的鼻相对应,而肺与鼻恰恰又都是与呼吸有关,与气有关。且《黄帝内经》中又云“肺中藏魄”。所以断魄为气之论是有根据的。 其三:从以上两点来推理,

在人死后,魂是要飞走的,离开人的肉体;而魄是随着人的死亡而无所依附,无所运行,便散掉了;所以有“魂飞魄散”、“魂不附体”这样的成语,却没有说成“魂散魄飞”的。

  其四:万物皆有阴阳之分,那么魂与魄到底哪个是阴?哪个是阳呢?人们常说“阴魂不散”,魂自然应为阴了,没听谁说“阳魂不散”的。而魄,没有说做阴魄的,人死了,常说成是阳魄散了,回天乏力了,魄为阳就是很自然的事了。乍看之下,似乎很有道理,而事实上,确非如此!魂与魄是无法在独立、单一的状态下论断是阴,还是阳的。因为魂与魄的最初存在都不能离开生命体,无论是人,还是兽,还是植物,都是生命体,离开生命体而去单独论魂与魄,是阴是阳,绝对是错误的。

  魄的阴阳属性应是与生命体的阴阳属性是一致的,如男性属阳,则其魄则为阳,女性则为阴。这就是为什么看手相时,要男看左手,女看右;排八字的大运时,则要男性阳顺阴逆,女性阴顺阳逆,这不过都是在顺“魄”之性罢了。魂的阴阳属性则恰与生命体的相反,如男性属阳,则魂为阴,女性属阴,则魂为阳。

  为什么要这样说呢?为了能够更加直观的说明阴与阳,现分别以正、负电荷来代表,正电荷代表阳,负电荷代表阴。按照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原理,和阴阳五行原理可推:

  男性: 阳体=阳魄+阴魂

  女性: 阴体=阴魄+阳魂

  阳体,也就是阳性生命体,相当于太极,而阳魄与阴魂,就相当于阴(阴魂)阳(阳魄)二仪。一阴一阳之谓道!这样男女本身的阴阳状态才得以平衡。当人的肉体衰老,而至死亡时, 魂就会脱离肉体进入另一类空间(常说的阴间),要想进入这个空间,则必须有一种间接性的“物质”来接引这个魂,而这个“物质”就是无常。这时,黑白无常的功能就开始起作用了。黑无常是阴性的代表,白无常是阳性的代表,而人的灵魂是分阴阳的,人的灵魂在脱离肉体之时,男性的阴魂(负电荷),由白无常带有的阳性(正电荷)将其吸引、捕捉;女性的阳魂(正电荷),由黑无常带有的阴性(负电荷)将其吸引、捕捉。无常将魂固定到自己身上的作用原理就是同性相斥,异性相吸。传说中的鬼见了黑白无常,即无法行动,实际上就是被一种极强的力吸引住了。

  如果无常只有一种中性结构,那么无论灵魂具有何种特性,其阴阳性如何,都不能与无常发生作用,就不能被无常吸附、捕捉。所以无常必须具有阴阳两种属性,也就是具有黑、白之分。

  为什么人死后必须要有黑白无常同时来接引呢?如男性的阴魂由白无常吸引,黑无常显然是无用武之地的,白无常独自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为何还要二人同时来去呢?前文只讲了魂与无常之间的作用关系,却没有讲魄。众所周知,魂飞魄散则为人死,魂要飞,魄要散,实际上是在讲魂与魄都离开了人体。魂要飞就是被无常吸引,捕捉。而魄要散,就是“魄”不再聚集于体内,被外力抽走、吸走,而解散了“魄”之形体。而散魄,还得靠无常才行。其原理仍是同性相斥,异性相吸。阳魄(正电荷)遇到黑无常(负电荷)则会相吸, “魄”被从人体中吸走、抽走,终至魄散人亡。同理,阴魄则要遇白无常才能散魄。也就是说:

  对于男性来说,白无常吸其阴魂,黑无常散其阳魄;

  对于女性来说,黑无常吸其阳魂,白无常散其阴魄。

  所以必须要黑白无常同时来接引才行。

  不要怕黑白无常,被他们接引并不是一件坏事,说明你还在相对较为高级的轮回当中,没有成为传说中的孤魂野鬼。

  当然,人们还是不愿意被黑白无常接引的。更多的人期望的是佛祖的接引,仙乐、莲花和跳出轮回的极乐。但能够达到这种层次的比率毕竟太低。但这并不能阻碍人们的向往,相反为之而努力的却越来越多。

黑白无常的来历

在鬼城名山上,有两个经常出现的小神,一个是白无常,一个是黑无常。这两个神是干什麽的呢?

  白无常和黑无常人们并称无常二爷,是专门捉拿恶鬼的神。黑无常列入十大阴帅之列。而白无常则笑颜常开,头戴一顶长帽,上有“你也来了”四字;黑无常一脸凶相,长帽上有“正在捉你”四字。为什麽无常有黑白之分呢?想来有这麽几个原因:首先,宗教中的神,很多都具有人间性,捉拿恶鬼,不能一天到晚只有一个司此职,总得轮个班吧,不然,一个神司此职,长期是受不了的。因此,白天一个,黑夜一个;其二,从黑白阴阳来讲,才符合道教阴阳说;其三,从很都民间传说故事中分析,白无常多为惩治那些“不够称”的,而黑无常是专拿链子、镣铐捉拿恶鬼的。

  丰都名山“天子殿”有无常二爷;“无常殿”里有无常和他的老婆神像;“城隍庙”里有无常和他的老婆。白无常有老婆陪伴,不见黑无常有无常婆。

  关于白无常的故事,有一则故事较为典型。有一年清明时节,白无常公干路过一地,见一妇女带着两个孩儿在一座坟前哭拜,很是伤心;又见一个老头在不远处摇头叹气,很同情。白无常向老头打听,才知这妇人有天大的冤枉。

  原来这妇人姓陈,是一富商的三女儿。这富商颇有家财,就是子运不佳,只生了三个女儿,三女儿还是个麻子脸。母亲见三女儿因出天花染成此病,很是自责,对三女儿特别疼爱,去年才死去。

  陈家有个伙计叫敖大,表面老实,心中很有心计,他盘算,陈三**是个麻子,有钱人家的公子肯定不会要她,不如把她勾引作为老婆,等他父亲一死,这万贯家财不就属于自己了!

那陈三**说了多门亲事,都因那麻子脸,哪家都不要。她见敖大身强力壮,又逗父亲喜欢,两人眉来眼去,不久就私自成了鸳鸯。过了几个月,陈三**肚子就渐渐大了。陈三**的父亲只好把敖大作了上门女婿。敖大真正成了女婿之后,岳父提他当了总管,家里大小事都由他管。渐渐,敖大对岳父就不那麽恭顺,在外头又是熏酒又是嫖女人;回家来,陈三**规劝他,还把陈三**羞辱一番。陈老爷就得病气死了。敖大日嫖夜赌越是厉害。

  白无常听了老头所讲,心中火起,决定要教训敖大,给陈三**指一条求生之路。

  他跟随陈三**回家。正好有个赌徒来收赌债,一看正是敖大手笔,只好付了他一百两银子。那赌徒见家中无人,抱着陈三**要施无礼,突然被人打了三个耳光。陈三**推开赌徒,逃进里屋,插了门,心里实在想不过气,拿了绳子要上吊。她吊一根绳子断一根绳子,心中好觉奇怪,白无常弄开门,抱着她的两个孩子进了屋。陈三**见白无常笑嘻嘻的很和善,也不惧怕。

  白无常说:“何必轻生,不如你收拾家中所剩钱财另走他乡,两个孩子还要你抚养成人呢!”陈三**听了白无常的话,带着两个孩子走了。等陈三**走后,陈家四间店铺同时起火烧了起来。那敖大正在春香院里抱女,抽大烟,等他赶回家,家业全都烧了个精光。

关于黑无常也有很多传说,有一则《黑无常改恶从善》也较为典型。传说从前有两父子,儿子从小好逸恶劳,又抽烟又赌钱。父亲管教,儿子就是不听。有一次,儿子赌钱回来,输了个精光。父亲失手将儿子打死了。儿子死后,恶习不改,阴魂在人间依旧作恶害人。

  过了几年,有天晚上,儿子来到自家门外,当他正要进屋时,院子里的狗叫个不停。他父亲知道又有死鬼来害人,一手提刀,一手端着桐油灯出房来收鬼。儿子看见父亲来势凶猛,跳到房子上说:“父亲,孩儿不是来害人的,孩儿只是想回来看看你老人家。”

父亲说:“你在世作恶,死了还扰得乡邻不得清净,我失手大死你后,心头还难受了好久,你继续作恶,我反而不难受了。”

  儿子说:“你说得实在有理,儿子现在已天良发现,发誓不再作恶,一定改恶从善来世再来报答养育之恩。”

  父亲说:“如此便好,不然为父难见乡亲们。”

  儿子说:“父亲放心,从此一别,儿子要去受刑吃苦,不会再来看望您老人家。父亲多保重。”

  从此后,儿子真没有再来害人,他下十八层地狱受刑去了。在十八层地狱他受尽了磨难,才懂得了人生的可贵,自己过去干的那些恶事,实在有罪。

  一次十殿阎罗中的秦广王召见他,说:“你为何不去取替身还阳?”

他说:“前世我已做尽遭千人恨万人骂的坏事,走到哪里,那里人都拿刀拿棍杀我,做恶事实在使人唾骂,我要重新做个好人。”

  秦广说:“看来你真是个能改恶从善的恶鬼,告诉你,要是你再做三年善鬼,我一定报请阴天子封你一官半职。”

  三年后,十殿阎王又召见了他,说:“这三年里,你果然已改恶从善,做了很多善事,我已报请阴天子恩准,封你为赏罚司黑无常官职,专事捉拿恶鬼。”

  从那以后,他穿着一身黑麻布衣,半夜出巡各地,明察暗访,行善的他报给阴天子,作恶的报给崔判官,捉拿了很多很多恶鬼。

  无常二爷到底是属于道教还是佛教或是民间信仰,很难说清,这大约是两教融合的产物,因为不论到道教徒还是佛教徒都信仰这两位神,不过,佛庙中供奉最多。

七月十四的午夜,到七月十五的十二点之前,鬼门是从大开到关上。

一般人都认为,七月十四是鬼门大开的日子,因此都极少出夜门。事实上是七月十四的午夜,到七月十五的十二点之前,鬼门是从大开到关上。古籍记载,这个时候,应该是游荡人间的鬼魂回归地府的最后限期。到了第二年的正月初八也就是人日之后的那天,鬼门又会再开一次,让鬼魂再次游历人间。大概这两次鬼门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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