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要
第一条 学校全称:潍坊学院 学校代码:11067
第二条 潍坊学院校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5147号 邮编:261061
潍坊学院安顺校区校址:山东省潍坊市友爱路1979号 邮编:261021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 学校概况
潍坊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公办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已有62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坐落在世界的风筝之都、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山东省潍坊市。学校现有主校区和安顺校区两个校区。学校具有优越的办学条件和雄厚的师资力量,是学子求学成才的良好选择。2013年,学校将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普通本、专科生5770人,其中本科4850人、专科920人。
学校现占地面积2100亩,校舍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为省级“花园式单位”;现有固定资产172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亿元;建有集文献借阅、信息咨询、文献检索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图书馆,馆藏图书22963万册;建有反映地方悠久历史文化的潍坊文化名人馆、古籍馆;建有高标准的大型体育运动场和现代化多功能体育馆;建有不同专业特色的现代化的各类实验室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中心;建有北海文化研究院、山东半岛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潍坊金融财政研究院、文博研究院、量子通信研究院、微尺度科学研究所、比较文学研究所等48个研究院所和山东省民俗文化产业开发研究基地等集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298个校内外教学实践基地,是山东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建有国内同类院校水平的校园网,是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潍坊地区网络中心、全国教育信息化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人,其中专任教师1300人,博士、硕士1131人,高级职称人员645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教学等30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刘以训、刘振兴、肖纪美、钱逸泰、许绍燮、束怀瑞、麦康森、傅廷栋、姚建铨、潘建伟和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等为代表的210余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校特聘教授或兼职教授。学校现有21个教学院(部),开设63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农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和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3300人,还有来自俄罗斯、韩国、捷克等10余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学习,已经形成了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多门类、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秉承“厚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近几年来,学生在全国、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等活动中获奖1300余项,国家授权专利37项,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研录取率在20%以上。
近年来,学校的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2007年以优良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以“高分双优”成绩通过省委高校工委德育工作和校园文明建设评估,2009年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011年被确定为国家教育改革试验区首批试点建设的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2012年被确定为国家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并先后荣获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目前,学校正抓住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性机遇,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一核心,实施“教学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特色”战略,积极推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奋力争创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等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各省和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组织实施学校普通招生工作。
第九条 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录取信息公布等工作均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对以潍坊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公布
第十条 我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声讯电话等规定途径公布,同时我校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致电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各专业招生计划在实际录取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将根据报考等情况进行调整,各专业具体录取结果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我校将按录取新生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和收件人寄发录取通知书。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3个本科专业和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舞蹈表演、广告设计与制作4个专科专业安排在安顺校区。
第十一条 2013年,我校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9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4850人,面向山东、河南2个省招收专科生920人。
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合格,符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体育测试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按各省份的投档志愿顺序依次办理录取手续,即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再录取后续学校志愿考生,第一学校志愿不满时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
在当前学校志愿进档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不平衡时,我校将根据报考、实际教学等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即“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未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无法满足某考生报考专业,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体育测试成绩,将其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艺体专业录取办法
在遵循第十四条录取原则的前提下,结合专业成绩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8个本科专业以及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2个专科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社会体育本科专业、音乐表演专科专业和舞蹈表演专科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对于音乐、美术、体育等艺体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凡我校组织校考的专业以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凡我校未组织校考的专业,均使用考生所在省的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若考生所在省无统考或联考的,则承认在该省招生的同层次院校的专业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 身体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入学体检不合格的新生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录取新生中有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省教育厅从严惩处。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我校英语专业、日语专业、法语专业、朝鲜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软件外包专业方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统考外语语种限为英语,上述专业对英语口试成绩不做要求;其余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八条 加分、降分和优先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男女生比例:一般专业不限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为便于组织教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本科专业男女生的录取比例为1:1。
第二十条 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录取规定和我校上述有关录取原则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二十一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犯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奖贷措施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关于退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3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3600元/生/年;外语类和体育类专业:48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10000-15000元/生/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外包)、通信工程(物联网)为8000元/生/年,会计学(金融与财务外包)、市场营销(网络商务与物流管理)为9600元/生/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热门专业,其学费收费标准上浮10%。
第二十四条 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600—1200元。
第二十五条 我校按教育物价部门审批的统一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若招生当年物价部门收费标准有变,学校将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奖贷措施:学校建立了助学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以及社会组织及个人在学校临时设立的各种助学奖学金等;专门成立了助学中心,完善了勤工助学等制度,帮助学生进行勤工助学,并在校内设有多个岗位;按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协助其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另外,我校还设立了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制度,用于一次性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六章 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成绩合格,颁发潍坊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专业学士学位。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学院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潍坊学院负责解释。
潍坊学院的专科录取分数依据专业不同,分数线也不同。
教育专业普遍在490分-550分左右;
自动化技术普遍在490分-550分左右;
其他文学专业在490分-530分左右;
其他理学专业在420分-500分左右。
扩展资料:
潍坊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具有55年的建校历史,坐落于交通发达、风景宜人的世界风筝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潍坊市。
学院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公开、公平、公正、选优,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省招办下发的投档单,一般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自高分到低分录取。
05月12日《2014年潍坊学院招生章程》由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潍坊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
招生章程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要
第一条 学校全称:潍坊学院 学校代码:11067
第二条 潍坊学院主校区校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5147号 邮编:261061
潍坊学院安顺校区校址:山东省潍坊市友爱路1979号 邮编:261021
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 学校概况
潍坊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公办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已有63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山东省潍坊市。学校现有主校区和安顺校区两个校区。学校具有优越的办学条件、雄厚的师资力量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是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学子求学成才的良好选择。
学校现占地面积2100亩,校舍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为省级“花园式单位”;现有固定资产17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亿元;建有集文献借阅、信息咨询、文献检索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37万册、电子图书2000GB;建有反映潍坊悠久历史文化的潍坊文化名人馆、古籍馆、文博馆;建有高标准的大型体育运动场和现代化多功能体育馆;建有不同专业特色的现代化的各类实验室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中心;建有北海文化研究院、山东半岛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文博研究院、量子通信研究所、微尺度科学研究所等59个研究院所和山东省民俗文化产业开发研究基地等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于一体的313个校内外教学实践基地,是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潍坊地区网络中心、全国教育信息化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2110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人;现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高校重点学科首席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教学名师等29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刘以训、刘振兴、肖纪美、钱逸泰、许绍燮、束怀瑞、麦康森、傅廷栋、姚建铨、潘建伟和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等为代表的220余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校特聘教授或兼职教授。学校现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教学团队、36门省级精品课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省级科研创新平台、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等重点建设项目41项。学校现有23个教学院(部),开设64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农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和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3892人,接收10余个国家的留学生来校学习,已经形成了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多门类、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秉承“厚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近几年来,学生在全国、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等活动中获奖1760余项,在校生获国家授权专利61项,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研录取率20%以上,毕业生年底就业率96%以上。
近年来,学校的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2007年以优良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以“高分双优”成绩通过省委高校工委德育工作和校园文明建设评估,2009年被确定为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011年被确定为国家教育改革试验区试点建设的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2012年被确定为国家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13年被确定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并先后荣获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目前,学校正抓住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按照“抓基础、上水平、创特色”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一核心,认真实施“教学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战略,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不断推动学校内涵发展转型提升,加快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等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各省和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组织实施学校普通招生工作。
第九条 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录取信息公布等工作均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对以潍坊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公布
第十条 我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同时我校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致电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各专业招生计划在实际录取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将根据报考等情况进行调整,各专业具体录取结果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我校将按录取新生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和收件人寄发录取通知书。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3个本科专业和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舞蹈表演3个专科专业安排在安顺校区。
第十一条 2014年,我校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9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面向山东省招收专科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合格,符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体育测试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按各省份的投档志愿顺序依次办理录取手续,即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再录取后续学校志愿考生,第一学校志愿不满时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
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即“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未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无法满足某考生报考专业,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体育测试成绩,将其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艺体专业录取办法
在遵循第十四条录取原则的前提下,结合专业成绩录取。
1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10个本科专业以及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专业、音乐表演专科专业和舞蹈表演专科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 、 对于音乐、美术、体育等艺体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凡我校组织校考的专业以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凡我校未组织校考的专业,均使用考生所在省的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若考生所在省无统考或联考的,则承认在该省招生的同层次院校的专业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 身体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入学体检不合格的新生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录取新生中有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省教育厅从严惩处。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我校英语专业、日语专业、法语专业、朝鲜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外包专业方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统考外语语种限为英语,上述专业对英语口试成绩不做要求;其余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八条 加分、降分和优先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男女生比例:一般专业不限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为便于组织教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本科专业男女生的录取比例为1:1。
第二十条 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录取规定和我校上述有关录取原则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将采取考试、面试、核查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措施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者,我校将根据其具体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予以清退。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奖贷措施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13]1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文史类专业4000元/生/年;理工农类专业4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0000-15000元/生/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外包)、通信工程(物联网)、会计学(金融与财务外包)、市场营销(网络商务与物流外包)9600元/生/年。
第二十三条 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
第二十四条 我校按教育物价部门审批的统一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若招生当年物价部门收费标准有变,学校将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奖贷措施:学校建立了助学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以及社会组织及个人在学校临时设立的各种助学奖学金等;专门成立了助学中心,完善了勤工助学等制度,帮助学生进行勤工助学,并在校内设有多个岗位;按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协助其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另外,我校还设立了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制度,用于一次性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十六条 退学学费: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关于退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成绩合格,颁发潍坊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专业学士学位。
允许优秀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发给潍坊学院辅修专业证书;达到山东省双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双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专业学士学位。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学院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潍坊学院负责解释。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http://wwwsdpecgovcn;http://gaokaochsicomcn。
学校地址:主 校 区: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5147号 邮编:261061
安顺校区:山东省潍坊市友爱路1979号 邮编: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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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公室电话:0536-8785173
招生监督电话(传真):0536-878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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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图书所附光盘3盘,借期为31天。所借图书或光盘如无人预约,方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自续借操作执行日期加31天计算)。
二、外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借期为31天,不提供续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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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外借图书与光盘必须按期归还, 逾期归还须交纳逾期使用费:中文图书030元/册/日;光盘030元/册/日;外文图书050元/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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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每册图书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即在续借操作执行日期起加31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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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读者凭本人读者卡(在有效期内,无欠费记录)登录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办理图书预约。
七、 只有当图书已被借出(包括续借)时,才能预约。
八、如果一册已外借的中文图书被多人预约,则以预约时间的先后为序。
九、如果所预约中文图书未能在预约的时间范围内还回,则该预约自动失效。
十、读者须随时查看所预约图书的状态,当状态为“书到待取”时,须在7日之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
扩展资料:
中国国家图书馆位于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与海淀区白石桥高粱河、紫竹院公园相邻。是国家总书库,国家书目中心,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是世界最大、最先进的国家图书馆之一。
中国国家图书馆前身是筹建于1909年9月9日的京师图书馆,1931年,文津街馆舍落成(现为国家图书馆古籍馆);新中国成立后,更名为北京图书馆。1987年新馆落成,1998年12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图书馆更名为国家图书馆,对外称中国国家图书馆。
中国国家图书馆-借阅须知
前段时间给学生上课,用到了某年的高考零分作文来作为反例告诉学生(我是初中老师),考场作文一定要充满正能量,要积极,要向上,要让改卷老师认为你是一个爱生活、爱语文,并且内心坚强的社会主义好少年······
那篇作文名为《北京符号》。
虽然是被作为反例,但我不得不承认文章用800字来透彻分析北京的房价,所写之处句句在理,我内心极为佩服。只是评判标准在那里,打破不得。所以特别期盼内心想法万千的孩子们,一定要在考场上遵守规则,待打破“禁锢”之后自有属于自己的一番思想文字天地。
扯远了,下面说正事。
北京,小时候一直是心中无比神圣和无比伟大的地方,可能是儿时红歌唱多了烙下的病根儿,当即就发誓了一定要去北京上学。奈何高考不尽如人意,于是又发誓硕士一定要去北京,如果不行,为了去北京我也要再读博士。不过还好,命运的眷顾,没让我成为女博士。
那么,我的北京印象是从地下室开始的。
初到北京的头两天,学校还没有报到。我和一个到北京去学声乐的邻家妹妹住进了积水潭附近的地下室,一来是因为价格便宜,为了复习考研没出去工作,虽说妈妈给了十分充裕的经费,但我没脸乱花,毕竟24岁了经济还没有独立,不管什么原因,本就不是一件理直气壮的事;二来是邻家小妹上课的总政歌舞团就在旁边,这样她来回方便;三来是我本就喜欢且愿意体验不同的生活,撞上机会了,何不一试。
地下室一个床位40,我们要了一个房间,两张床,总共80,厕所和浴室都是公用。
走进地下室的那一刻,四周都暗了下来,低矮房顶下挂着的白炽灯摇摇晃晃,逼仄的过道迂回幽长,恐怖片的场景不过于此。我们小心翼翼的前行,但要命的是我视力不好,平时又不戴眼镜,进去之后形同盲人。
走过的房间里不时传出人声,光着膀子的男人和我们擦肩而过。空气沉闷浑浊,入鼻、入眼、入耳、入嗓后,我们用深呼吸来调整紧张的心情。
终于走到了入住的房间,迅速走进关门上锁。妹妹的情绪终于有点绷不住了:姐姐,我有点害怕。
我:没事,门锁上了,咱们小声一点说话。
表面淡定,内心害怕得要死。
房间里有一小扇窗户,窗外30公分处一堵高墙,大概最上面是加了盖封死的,看不到一丝光亮,眼前漆黑一片。只有在那30公分间快速流动的空气才能让我感受到我们与外面的世界并没有完全隔离。
我赶紧关上窗户,担心有小动物从窗外爬进来。然后检查了一遍房间,确定除了我俩以外没有其他的生物才稍稍松了口气。
可是紧张的情绪一直没能放松。洗漱上厕所我们都结伴同行,不停的聊天来掩盖内心的恐慌与落差。
晚上嘛,外出打工的人都回来了,男女老少都有。很多房间都开着门,空气里弥散的都是快餐和泡面的味道。
一一走过每个房间,假装不经意的往里看,与大多数人的眼神交汇时,我看到了两种状态:疲惫和期待。
躺在自己的床上,这两种情绪不停在脑子里回想。他们大概是忙碌了一天,收工之后接到了父母的电话,收到了孩子的安慰,或许又得到了领导的赞赏,再或是终于可以吃一顿饱饭睡一觉安稳······辛苦之后的幸福溢于言表,明天照样很辛苦,可是一切都值得期待。
曾经听人说过每个人都是散落世间的无数沙粒,幸运的能在偶尔起风时浮到表面,沐浴一下阳光、感受一下春雨,可是再来一场大风呢,他们又将去向何处?但不管怎样,至少他们享受过。而那些深埋在底层的沙粒,大风吹不起,阳光照不进,一辈子努力生活换来的还是对雨露春晖的无限渴望和无限遐想。
两天后我搬进学校,妹妹也搬离地下室和同学一起住。
(这应该会是一个矫情的部分,我尽力正常。)
作为南方姑娘,最喜欢的烟火气是从一条条狭窄的江南小巷开始的,它们疯乱滋长,随着身体一起跨过了秦岭淮河。
大四的时候第一次到北京,住在好姐妹家,闲暇之余我强烈要求去逛胡同。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俩坐了一个小时的地铁来到了京城超火的”胡同”。
“胡同”口竖起一牌坊,正中间书着四个大字——南锣鼓巷。极目远眺,也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人头攒动。然而脑子却像被闪电击中般“疼”——“人群恐惧症”发作。
可是来都来了,不走走、不拍个照怎么证明自己到此一游。
只能不情愿的主动陷入人潮。
巷子从南到北787米,只要有水泥建筑,那一定都会被商家精心的打造成商铺。也就是说,这条京城最古老的街区从头到尾都是商店。
我曾经幻想的等到黄昏薄暮,站在胡同的某个角落里看夕阳下落,看余晖散尽,看住家户升起的袅袅炊烟,看摇落在墙根晃动的斑驳树影······这是我想象中的另一个诗和远方。
可是,那时,我只能看到人,满目的人,各种长相、各种肤色、各种穿着的人。
悲伤已然逆流成河。
一年后,如约到北京求学,和同一个姐妹又去胡同,我是一个执着的女纸。不过这次的要求是:我要逛真胡同,是真胡同啊。
于是,又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们还是坐了一个小时的地铁。忐忑和期盼由心而生,又不自觉的蔓延到脸上,导致说话渐渐不利索。
这次的目的地:东四十条。
从窄小路面上堆放的自行车来看,我知道这次走对了。再从游人的数量上看,忐忑消失。
除了居民外,背着包、拿着相机的人屈指可数。
我,活蹦乱跳,跟着巷子东窜窜西跑跑。
记得一闺蜜曾告诉我,她好希望到北京哪也不去,就坐在胡同口和大爷大妈聊天,听听带有皇家气息的老京腔。那我已经帮她圆了一半的梦,听了,但是没聊。什么家长里短、什么历史现世,随口随心说说罢了,一盏茶的功夫好像就能说尽了一个世纪的旧事,几句话就能将世俗烦忧化解。
姐妹说:你看到每个大门旁边挂的那些电表了吗?
我:没在意那个。
她往不远处一指:就是这些。
我:怎么了?
她:有几个电表就说明这个小院儿里住了几户人家。
我,目瞪口呆。
顺着她指的那个门忸怩探头,一个空间狭小的院儿里拥挤分布的几道房门定格眼底。其实说它是院儿我都心虚,方圆不过十来步,公共区域仅此而已。
心里掠过一丝酸涩,能够想象这里的老房新路承载了多少人的悲喜欢颜。
又过了三年,在离开北京前独自来到胡同,我能想到的最深情的告别方式就是认认真真的再走一遍所钟爱的巷子。
那天艳阳高照、蓝天白云,我轻衫马尾、球鞋短裤,再挂一相机,简直就是游客的标配。计划里,就要用初见的心态再看看老北京。
从学校一路往南,在到达五道营的四十分钟路程里,我忆起了这三年在北京的点滴,每一次的嬉笑和羁绊就像那天的阳光一样在眼前轻轻晃动。
胡同口有几家面馆,树荫下众生百态,偷偷拍下他们的背影,往后当作念想。
独步往里,左顾右盼。
一个带拉环的红门前,两个石墩已经被岁月削去形状,我蹲下努力辨认它们身上雕刻的花纹。此时身后,布鞋与地面摩擦的声响让我回神,转身望去,一位白发老妇人提着菜篮子走近,“对不起对不起,我来扶您。”我边说边伸手,“不用,姑娘,你看你的,我自己能进去。”老妇人边说边步履蹒跚的上前去开门,不太利索的跨过门槛后,转身朝我点点头,再慢慢绕过照壁,消失在视野里。
天气炎热,很多人家都敞着大门,目光跟进去都有些杂乱,偶尔碰到的游客也都悄悄地站在门口拍照,不敢去打扰。
此时我才了然,原来大家都在寻找掩埋内心深处的老北京模样。
流连忘返间,我看到夕阳的余晖下,人影和树影在交互的光阴里蹦出的淡然和温暖。
再往里走不难发现有些地方已经出现被拆除的痕迹,这样的景象不免让人难过。干脆就在美好还没有被击垮之前先暂时离开这个地方。
第一次看到国家图书馆的照片是在人人网上,大学同学拍的。那年我大二,内心无比羡慕。
后来自己去到北京,新的生活充斥着各种声色犬马,每天都在惊喜、浮躁、不安与期待中度过。
几乎每次去国图我都是只身前往,它像一把强力的拂尘,拂走心灵的尘埃后,一甩手,留下一个撩人的眼神,下次心情不好还是会第一时间想起它。
第一次与国图接触是和朋友一起去听讲座,但是那次的地点没在国图新馆,而是在古籍馆。
讲座在文津堂举行,整个厅里百分之八十的都是苍华老人,所以偶尔的年轻人大大拉低了听课的平均年龄。从那以后,我万劫不复。
古籍馆地理位置好,对面是中南海,旁边是北海公园。前身是“国立北平图书馆”, 后更名为北京图书馆,再后来这里也就成了中国国家图书馆古籍馆。
可之后的每一次讲座我都选择在新馆听,因为古籍馆离学校太远不说,交通还不方便。而新馆只需转一次,并且出了地铁口就是大门。
国家图书馆五一是开放的。
4月21日,国家图书馆公布了该馆“五一”劳动节期间开馆安排:4月29日、5月1日至3日,总馆南区各阅览室、国家典籍博物馆、总馆北区各阅览室、少年儿童馆、古籍馆普通古籍阅览室、家谱旧方志阅览室开放;4月30日,总馆南区各阅览室、国家典籍博物馆、总馆北区各阅览室、少年儿童馆开放。
国图提示,少年儿童馆读者需通过微信公众号“国家图书馆服务号”的“读者服务”或拨打电话实名预约当天及未来三天到馆名额,获取微信(或电话)预约码。
国家图书馆入馆须知:
1、本馆开架借阅区面向年满13周岁读者开放,13至15周岁读者入内须凭国家图书馆读者卡,其他读者凭国家图书馆读者卡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入内。
2、本馆闭架借阅区面向年满16周岁并持有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的读者开放。
3、少年儿童馆接待15周岁及以下少年儿童。学龄前儿童须有监护人陪同,陪同监护人凭有效证件入内。
4、请妥善保管随身物品,大尺码箱包(大于184cm×13cm)及其他与借阅无关的物品须凭有效读者卡或身份证免费寄存至存包处。
5、请勿携带个人书、刊、报进入阅览区自习。
6、请勿在馆区内从事与国家图书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7、请勿携带食品、液体物品入馆。
本文2023-08-21 19:26:34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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