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有哪些郡,管辖哪些县?
侨州郡县,东晋南朝为流寓百姓设立的地方行政区划。由于它是寄治在别的州郡境内,故称“侨”。其后经过土断,许多寄治州郡获得实土。但因本是外地迁来,故继续称为侨州、侨郡、侨县。
早在东汉末已有以流徙百姓设立郡县寄治新迁地的事例,但侨州郡县的名称则始于东晋。西晋末,八王之乱和永嘉之乱导致北方汉族人民大量南迁,其中幽、冀、青、并、兖五州(今河北、山东、山西及豫东北)及徐州之淮北流人多越过淮水、长江而停留于扬州境内;秦、雍(今陇右、关中)、司、豫(今晋南、豫西、豫中)等州流人则多至襄、樊、汉、沔(今豫南、鄂北),停留于荆州之北部。还有一部分司、豫流民南迁至江州(今鄂东、江西)北境。东晋政府遂在聚居之地,以他们原籍州、郡、县的名称(亦有新立名称者)设立临时性的地方行政机构以登记和管理他们。这些人称侨人,州郡县称侨州郡县,而以流亡百姓中的大族担任刺史、太守、县令。
侨州郡县开始本是寄寓,并无实土。侨人居住,有的集中,有的分散。流民南迁本是避难,多数有收复失地重返家园的愿望。因此,侨州郡县的户籍是临时性的白籍(见黄籍),著籍的人享受免除调役的优待。但是时间既久,侨人中的上层已通过种种方式在江南重建田园,安居乐业,下层则除流落为部曲、佃客以至奴婢者外,也有部分人获得少量土地成为自耕农。他们与土著百姓杂居错处而户籍各别,负担不同,不但管理不便,而且影响赋役征发。于是东晋政府实行土断,省并侨郡县,所有侨人必须在居留之地编入正式户籍黄籍,与土著百姓同样负担调役。当时大族标榜郡望,为了照顾他们的利益,不能不保留一些北方郡邑的名称,故除省并一部分荒小郡县之外,很多侨州郡县机构仍保留下来,从所寄治的南方旧郡县中划出一部分土地作它们的领土,并将一部分旧郡县划归侨州郡管辖,或将新获实土的侨郡县交给旧州郡管辖。有些侨人占优势的地方,甚至取消旧称而代以侨名。于是形成侨州之内有旧郡,旧郡之内有侨县,或则相反的复杂情况。如徐州北部的流人南迁后,多数居留在扬州之晋陵郡(今常州、丹阳、镇江一带)境,故东晋在这里设立了许多徐州的侨郡县,而在京口侨立徐州(后改名南徐州)。分布在这里的还有幽、冀、青、兖、并等州的侨郡县。通过几次土断之后,这些侨郡县以及原属扬州的晋陵郡都划归南徐州统辖,于是南徐州备有徐、兖、幽、冀、青、并、扬七州郡邑。有的侨郡还遥属于不在当地的州。如侨立于江州寻阳的安丰、松滋二郡和侨立于襄阳的义成郡却遥属于扬州。
由于十六国时期北方曾发生几次大动乱,因而有几次大规模的北人南迁,又形成新的侨州郡县。过一段时期又分割原州、郡、县土地以为领土,于是州郡分割得愈多、愈小,而且还出现两郡同治一县和两州同治一郡的双头郡县。因此,南朝后期地方行政区划十分混乱,以至于当时人也弄不清楚。大体南朝侨置的州郡以在今鄂北及苏南、苏北、皖南者为多。刘裕灭南燕后,在今山东境内亦侨置幽、冀等州侨县。后来归属北魏,北魏多沿而不改。
北方政权也侨置州郡。前燕主慕容廆曾在今辽宁省境内置冀阳、营丘二郡以处冀州、青州流人。西凉主李暠于甘肃西部立会稽、广夏二郡以处南人及中州人。北魏明元帝时,于今河南洛阳一带侨立雍州郡县以抚关中流人。东魏时期,侨立恒、云、朔、显、蔚等州于并、肆、汾(今山西境)三州,以处六镇流民。设立侨州郡以统流人,是当时各国统治者争夺人口的一种手段,也是笼络大族首领的一种办法。隋统一全国后,废除这种办法,并省郡县,许多侨郡县废罢,但还是有不少名称保留下来。
州相当于省,郡相当于地级市,县相当于地级市下面的区、县。
在秦朝以前,中华大地划分九州,这里不能确定说州属于哪个级别 。
公元前221年, 秦统一全国后 ,推行郡县制 这里的郡相当于市级 。
公元前106年 ,汉元封五年所置监察区域 ,此后中央政府与地方之间出现了一级政府 。
州即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省, 郡是市 ,到了唐朝, 郡依然相当于市级 宋代时路为省级行政区 元代设行中书省 。
明自宣德三年, 以后 取消行省 全国设十三司 俗称十三省 。
综上所述 ,在各个朝代, 省级名称不同 ,实际掌控省级的行政机构也不同 但 说州相当于省 郡是市也不错。
扩展资料:
州和郡,均为古代行政区。州基本沿袭九州之分,郡始于秦,完善于汉,数量变化较大。
州郡zhōujùn
[state and prefecture]
累官故不失州郡。——《资治通鉴》
州郡制指东汉末形成的州、郡、县三级地方政治制度。州起源于汉武帝所建部刺史监察制度。由于十三监察区借用儒家经典内古代州名,故当时即以“州”作为监察区的俗称。隋开皇三年 (583)﹐罢天下
秦朝建立以后实行郡县制,无州之设置。这个时候的郡跟现在的省和市都有相似的地方,下面设立的有县。
秦设三十六郡,有点像现在的34个省级单位,但是下属却是县,县直接归郡管理,不存在地级市的概念。这个时候还没有州。
汉武帝为加强中央集权,于元封五年(前106)创部刺史制,将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监察区名为州,州设刺史。
除13州之外,另在三辅(京兆、右扶风、左冯翔)、三河(河内、河南、河东)、弘农7个郡设司隶校尉部,与州同级,由中央直辖,主管京师附近地区,与13州合称14部州。
西汉的州只是监察区,还不是真正的行政区域。真正的行政区域还只是郡、县两级,郡太守直接与中央政权联系,不必通过州一级。
东汉末年,州由监察区变为行政区,成为郡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形成州、郡、县三级制。全国仍为13州,相当于现在的“省”一级行政单位。这种制度前后延续了四百年左右的时间。这时候的郡就真的跟现在的地级市是一个级别了。
-州郡
明代没有郡了,只有省府州县四级制与省州县三级制并存的大体格局。1428年(宣德三年)以后,全国统分为两京、13布政使司。两京是京师(即北直隶)和南京(即南直隶);13布政使司简称13司,俗称13省,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江西、浙江、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福建。因习惯上也称一个直隶区为一省,所以又有15省之说。
古地名收列1912年以前古代存在的郡、州、府、路、县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沿革(中)
州的萌芽
如第一章所述,把中国划分为州,起源于战国时人们的理想。但是,“十二州”、“九州”、“五服”、“九畿”都停留在学者们所著作的书上或人们的传闻中,并未成为中国的行政区划。在中国行政区划中真正地出现“州”一级,始于西汉武帝。
1西汉的州
《汉书·武帝纪》说,元封五年(前106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汉武帝用《禹贡》、《职方》中的11个州名(冀、兖、徐、扬、荆、豫、幽、并、梁、雍、青)(见表1)置刺史部,其中把梁改曰益、雍改曰凉,加上新开辟的边地“南置交趾、北置朔方”(20)两个刺史部,共为13刺史部,又名13州。但《汉书·地理志》正文与序所载大异:正文的13州名中无朔方、凉州,却有司隶(京师地域),将交趾称为交州。顾颉刚在《两汉州制考》中,根据较充分的事实指出《汉书·地理志序》较正文可信,置13州部是元封五年(前106年)之事,而在京师置司隶校尉是征和四年(前89年)之事,相距27年,故司隶不在13州之列,如加司隶应统称为14州;“北置朔方”,属13州,是确切的,正文把朔方归并州乃是东汉之制,非武帝所为;称交趾为交州,是王莽和东汉时制,非西汉之称;而且《汉书·地理志》正文还遗漏了凉州。应当指出当时的州刺史仅代表汉王朝监察所辖的郡、国,并无固定驻所,还没有形成一级行政区划。
2东汉的州
西汉末年王莽专权,企图实现《尧典》中所谓“肇十有二州”的古制,于元始四年(公元4年)废除朔方、司隶两部,全国变成12州;据《尧典》中无交趾而有“宅南交”的话,改交趾为交州;据《禹贡》中有雍州、无凉州,改凉州为雍州。(21)
东汉光武曾恢复西汉旧制,复置司隶部,复改雍州为凉州。但不久,在建武十一年(35年)又参用王莽之制置州。以后东汉的州制与西汉有以下不同:(1)降司隶校尉部为全国13州之一;(2)废朔方,归入并州;(3)改交趾为交州。(22)
灵帝中平元年(184年)爆发黄巾起义,朝廷为有效地镇压各地的农民起义,于中平五年(189年)改刺史为州牧,命朝中九卿任州牧,执掌一州军、政大权,州逐渐成为郡、县以上的一级结构。于是,全国的行政区划由虚的三级制演变为实的三级制,由郡县制演变为州郡县制。东汉末,曹操又倡复“九州说”,废幽、并两州,合入冀州;省去司隶校尉部和凉州,并为雍州;弃交州,分入荆、益两州。全国仅有兖、豫、青、徐、荆、扬、冀、益、雍9州。
总之,汉代的行政区划承袭了秦制,基本上实行的是郡县制。与秦王朝不同的是:(1)汉代有郡、国并存的局面。汉初,实行的是郡—县二级制和国—郡—县三级制并行的行政区划制度;景帝平定“七国之乱”之后,实行的是郡或国统县的二级制,(表2)直到东汉末大致如此。
所以,更确切地说,汉代的行政区划实行的是郡、国并存的制度。(2)汉代的县级区划单位的形式多样化,除县以外,还有邑、道、侯国。(3)汉代的行政区划单位中出现了“州”。武帝首创行政监察区,在郡、国之上增设十三刺史部,即十三州。东汉末年,州由虚的行政监察机构变为一级政区实体,开始出现州—郡—县的三级行政区划制度,表明中国的行政区划演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表3)
第三节 州制时期
东汉中平五年,“州”开始成为一级行政区实体。自此,中国的行政区划进入到州制的新时期,经三国、两晋、南北朝,直至隋代,州一直成为中国最高的行政区划单位。时间延续了四百年左右。
一、三国至西晋的州制
1三国州制
汉献帝时,曹操“挟天子”、“今天下”,改汉十三州为九州。不久,魏文帝曹丕又改为十二州。当时,曹魏占据黄河流域,置有司隶、豫、兖、青、徐、雍、凉、冀、并、幽、荆(汉荆州北部)、扬(汉扬州北部)12州;(23)领郡101、县731。(24)孙吴占有长江中下游、珠江流域,置有荆、扬、交、广4州,领郡44、县337;(25)蜀汉占有今四川和陕西汉中盆地,仅置益州一州,领郡22、县138。(26)因此,三国时共有州17(其中荆、扬各有二州),郡167,县1206。
事实上,那时魏国的行政区划与吴、蜀两国的并不完全相同:(1)魏在州下分郡或王国,吴、蜀在州下仅有郡;(2)魏在郡或王国下,置县、县王国、县公国与侯国,吴、蜀在郡下仅辖有县和侯国。与汉制的县级单位不同,三国时已无道、邑之称,但在魏国有县王国、县公国等设置。(27)
2西晋州制
曹魏灭蜀汉后,从益州中分置梁州;西晋初,又从雍州分出秦州,由益州分出宁州,再由幽州分出平州。至280年晋武帝平孙吴、统一全国,将南、北荆合一,南、北扬合一,全国共有州19,统郡、国173,县1232。(28)西晋后期,由荆、扬两州分置江州,从荆、广两州分置湘州,共有21州。(29)
此时,可以说已集州制之大成,为州制最完善的阶段。首先,从州名而言,《禹贡》、《职方》、《尔雅》、《吕氏春秋》等提及的州名,除少《尔雅》中的营州外,都有了实际地域;其次,从设州的历史来看,自汉武帝以来所设置的州,除西汉的朔方外,均已有设置;第三,从当时设置的实际地域来说,也远较过去的合理,如由原益州分出今陕西西南部和四川东部置梁州,分出今云南为宁州,从荆、扬两州分出今福建、江西为江州,自荆、广两州分出今湖南东部、东南部和广东东北部置湘州等。
西晋后,天下大乱,州制陷于混乱。
二、东晋、南北朝的州制
西晋末年永嘉之乱后,晋室南迁,偏安江左,宋、齐、梁、陈先后承袭,社会局势一直不安宁,正如《宋书·州郡志》所说的:“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等。”北方在十六国统治之下更是兵戈扰攘,各国在统治所及的较小区域中分置了许多州,并且变幻无常,州制又陷于混乱。
据《通典·州郡典》等记载,东晋时南方有十多个州,南朝宋、齐时增至20多个州,到梁朝后期竟增至一百零七州。以疆域相差无几的南朝陈国和三国吴相比较,(表4)陈国的州数是吴国的16倍。北魏统一北方后,太武帝真君元年(440年)有实州15,孝文帝太和中增至38州,太和末年则达80余州。(31)至北周大象二年(580年),北方的州竟达211个。(32)州置如此之滥,郡、县的设置也就可想而知,据《南齐书·州郡志》记载:南朝后期的郡达380余个。真是“百室之邑,便立州名,三户之民,空张郡目”。(33)
三国初行州制时,一州一般辖有十个上下的郡,每郡统有一、二十个县。到南北朝后期,不少州只辖一、二个郡,不少郡只统一、二个或二、三个县。有的州竟然无县所辖,仅存空目。南朝齐在汉中地区有45个郡是“荒或无民户”;有的两州或两郡合治一地,称为“双头州郡”。实行了四百年左右的州郡县三级制,此时已有相当一部分名存实亡。
在东晋、南朝还实行一种特殊的行政区划制度,即侨州、侨郡、侨县。永嘉之乱以后,中原人民大批南迁。东晋、南朝为笼络人心、安置大族,便就地按流民原来籍贯在南迁之地设置原籍州、郡、县。如图5所示,当时侨州、侨郡、侨县集中在长江流域,特别在建康(今南京)和荆州(今湖北江陵)附近。在南齐时,国都建康附近的青州、冀州、北兖州、南兖州、北徐州、南徐州、豫州、南豫州等都是侨州。这些侨州、郡、县与实州、郡、县形成较为复杂的统领关系,主要的方式有四种。(表5)如东晋的扬州统领实郡11、实县93;统领侨郡6、侨县13;实郡中又统侨县3。如徐州侨置于京口(今江苏丹徒县),为侨州;统领实郡6、实县20;又统侨郡和侨县若干;实郡中也有统领侨县的。(34)
三、隋代州制
南北朝后期,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制度已混乱到了极点,郡一级形同虚设。隋文帝面对这种局面,于开皇三年(583年)果断地“罢天下郡”,实行以州领县的两级行政区划制度。在开皇九年(589年)平定南朝的陈以后,统一了全国,隋文帝又将州县两级行政区划制度推行至全国。这样,东汉末年以来一直沿用的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制改为州、县两级行政区划制,但是实行的依然是州制。隋朝从583年至607年实行州县制24年。炀帝于大业三年(607年)复改州为郡,以郡统县,恢复秦制。同时,炀帝仿效汉武帝,在郡上设置司隶、刺史15员,司监察之职。(35)许多人以为隋实行的是郡县制,这是由于《隋书·地理志》所记的隋朝的行政区划制是大业五年(609年)的行政区划,当时炀帝实施的是郡县制。实际上,炀帝实施郡县制是从607年至618年,仅11年。所以,隋朝主要实行的还是实施了24年的州县制。从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史看,隋朝是处于从州制时期到道制时期的过渡阶段。
据《隋书·地理志序》记载,北朝的周朝末年,计有州210,郡580,县1124;隋文帝平定南朝的陈朝后,又得南朝30州、100郡、400县。(36)因此,隋初共有州241,郡680,县1524。而据《隋书·地理志》载大业五年的行政区划,隋郡为190,县1255。可见,比隋初刚统一全国的时候减并了很多,南北朝滥置州、郡的情况在隋朝已不复存在。
第四节 道(路)制时期
州制在中国实行了四百年左右,南北朝滥置州、郡,说明了州制的衰落。诚然,隋朝着力整顿,结束了滥置州、郡的现象,但也没有能够挽救州制。唐初,李渊统一中国后,一度改郡为州,恢复州领县制。天宝元年(742年)至乾元元年(758年)又改州为郡,实行了16年郡领县制。因此,唐朝与隋朝一样,州、郡两名曾经迭相改用。不过,唐朝后期的最高行政区划不是州或郡,而是“道”了;宋朝的最高行政区划是“路”。“道”和“路”最初都是监察区的性质,然后转化为行政区。这表明中国的行政区划在唐宋王朝进入了道(路)制时期。该时期从7世纪初至13世纪后期,达六百多年。
一、唐朝道制
1道
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为省并州、郡,主要依山川形势划全国为10道。这10道是: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和岭南。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由10道变15道,山南分置为东、西二道,关内道长安附近增置京畿道,河南道洛阳附近增置都畿道,江南分置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图6)经玄宗改置,诸道的范围渐成定制。
唐道下辖府、州,府、州下领县。贞观十三年(639年),10道统领府、州358,县1551;开元末年(740年),15道统领府、州328,县1573。此时,唐朝的疆域已超过汉武帝全盛时期。(37)
2府
在唐代的行政区划中,不但有唐太宗新开的“道”,还有唐玄宗新开的“府”。最早设府是在开元元年(713年),玄宗升国都雍州为京兆府,升陪都洛州为河南府。以后,设置和改置的府增多,成为唐朝行政区划中的一个重要的单位。综观唐代诸府大致可分为三类:(1)诸京都(包括陆续新建的陪都)和皇帝驻跸之地改置为府,以示不同于常州,如并州改置为太原府,荆州改置为江陵府。终唐之世,此类府有10个:京兆府(原雍州)、兴德府(原华州)、凤翔府(原歧州)、河南府(原洛州)、兴唐府(原陕州)、河中府(原蒲州)、兴元府(原梁州)、成都府(原益州)、太原府、江陵府。(2)在内地重要地区置都督府。都督制起自曹魏,当初专理军事,不涉民政;晋始兼任刺史;北周时改都督为总管;唐武德七年(627年)改称都督,兼理军民,都督府始成行政区划之一级,如扬州都督府、益州都督府。景云初年(710年),唐有都督府24,分辖国内各州,惟畿内诸州不隶。但不久即以权重而废。(3)边地置都护府。都护之名起自西汉,当时在西域设有都护。唐太宗平定高昌后,始设安西都护府,其后渐次增置,至唐中宗时共有6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安北都护府、单于都护府、安东都护府、安南都护府、北庭都护府。(38)
3节度使
其名起于魏晋,但仅是一个官衔名称,并无管辖区域。景云二年(711年),唐以凉州都督充任河西节度使,此名称才确定,并列入正式边疆官制。至唐玄宗开元和天宝之间,已增至10个节度使:河西节度使、范阳节度使、陇右节度使、剑南节度使、安西节度使、朔方节度使、河东节度使、北庭节度使、平卢节度使、岭南节度使。它们都分布于边地。安史之乱以后,节度使制被滥用于内地,使这种原为边关的军事制度变成为内地实际的行政区划单位,而且大者连州十数,小者亦兼三、四。(39)据《旧唐书·地理志》记载,唐肃宗时(756—761年)节度使已有44;又据李吉甫《元和郡县志》所载,在宪宗元和年间(806—820年)唐全国有节度使47。所以唐初的行政区划单位——道,在此时(安史之乱后)已徒有虚名了。
纵观唐朝的行政区划制度,应该说这是中国行政区划沿革史中的一个大变革时期。唐太宗创立了“道”,唐玄宗把“府”引进行政区划中来,唐睿宗又把节度使变成正式建制;使唐代的行政区划基本上成为三级制,主要是道—府(州)—县。后期的道—节度使—府(州)—县制,由于道已为虚设,实际上还是三级制。(表6)
二、宋朝路制
唐中叶后,道实际上已名存实亡,节度使所辖之地虽不少称道,但道制行政区划已混乱不堪,这为宋代改革为路制准备了条件。事实上,宋之路也略似唐之道,是仿唐代的道制而置;从字义上说,路和道在许多情况、场合是同义的。因此,把唐代道制行政区划和宋代路制行政区划归为一个时期,是适宜的。
1路
宋初力平群雄,疆域区划难以顾及,太宗因袭唐朝旧制,略事改革,分全国为13道:河南道、关西道、河北道、河东道、淮南道、江南东道、江南西道、陇右道、山南东道、山南西道、剑南东道、剑南西道、岭南道。但不久,在淳化四年(993年)把全国又合并为两京(东京、西京)10道;去陇右、山南东、山南西三道,并剑南东、西道为一;改岭南为广南道;增设两浙道。但第二年即废,于是正式废去道制,改为路制。(40)
其实在宋太宗初年,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已设21路,第三年后又为19路,端拱二年(989年)改为17路,淳化三年(992年)有16路。可见,在淳化五年以前的15年中,宋太宗一直实行“道”、“路”并存的行政区划制。淳化五年后,全国设路也未有定规,在至道三年(997年)始定天下为15路:京西路、京东路、河北路、河东路、陕西路、淮南路、江南路、两浙路、福建路、荆湖南路、荆湖北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西川路、峡西路。(41)天禧四年(1020年)增至18路,宋真宗分四川路和峡西路为益州、梓州、利州、夔州4路,分江南路为江南东路和江南西路。熙宁七年(1074年)增至23路,宋神宗分淮南路为东、西两路,分陕西路为永兴军、秦风两路,分京西路为南、北两路,分河北路为东、西两路,分京东路为东、西两路。(42)(图7)元丰八年(1085年)颁行的《元丰九域志》,即依据23路的行政区划制编写的,京畿所在的开封府则不在23路之列。
崇宁四年(1105年),宋徽宗将国都开封府置为京畿路,合称为24路。宣和四年(1122年),宋徽宗与金联盟,约定灭辽后,金将燕云16州归还宋朝,因而宋拟置燕山府路和云中府路。但金灭辽后失约,所以北宋末年号称拥有26路,实际上还是24路。(43)
南宋仅有半壁江山,绍兴十二年(1142年)分路16:两浙东路、两浙西路、江南东路、江南西路、淮南东路、淮南西路、荆荆湖南路、荆湖北路、京西南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福建路、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利州路、夔州路。(图8)嘉定元年(1208年)宋宁宗改为17路,把利州分为东、西两路。(44)
2府(州)
宋代路下为府、为州。府虽与州同级,但地位要略高于州。当时,国都、陪都,皇帝诞生、居住和巡游过的地方,以及地位重要的州,都改置为府,情况与唐朝很相似。据《元丰九域志》记载:元丰八年(1085年)时,全国有府14、州240。
3军、监
两宋的行政区划中还出现一些新单位——军、监。军始于唐,当时称军镇,属军事系统,多设在边区,只管军队不管民政。五代时,军不仅管兵马,也辖有土地、民政,但各军、监皆不辖县;在宋代,军则演变为地方行政区划单位。监是国家经营的矿冶、铸钱、牧马、制盐等专业性的管理机构,五代初已开始出现,但也在宋代才演变成地方行政区划单位。
宋代的军、监有两类:领县的或不领县的。领县的军监与府、州同级,都隶于路,但实际地位则要低于府和州;不领县的军、监与县同级,同隶于府或州。所以,宋代县级以上、路级以下的区划单位有府、州、军、监四类,县一级的区划单位有县、军、监三类。据《元丰九域志》记载,北宋全国有军37、监4、县1255。
宋代的行政区划,最高一级为路;实施的三级制,最基本的是路—州—县;州级单位有府、州、军、监,府地位最高,州次之,军、监更低;县级单位有县、军、监。(表7)
三、辽道制
与北宋对峙的辽,是统治中国北部的一个王朝。从公元916年创建,到1125年为金所灭,历经9帝,共统治210年。辽袭唐制,将全国分为5道(亦称为5路),每道(路)有一个政治中心称府,建有京号,并以京号命道,合称五京道(或五京路):上京道、东京道、中京道、南京道、西京道。(图7)道或路的下级单位、县的上级单位有府、州、军、城四类,县的同级单位有州、军、城。
四、金路制
与南宋对峙的金,也是统治中国北部的一个王朝。公元1115年创建,1125年灭辽,次年灭北宋,至1234年亡,共历9帝,统治120年。金采宋制,曾分境内为17路、20路,分别置于皇统二年(1142年)和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20路为中都路、上京路、咸平路、东京路、北京路、临潢府路、河北东路、河北西路、大名府路、西京路、南京路、山东东路、山东西路、河东北路、河东南路、京兆府路、凤翔路、鄜延路、庆原路、临洮路。泰和五年(1205年)金章宗并临潢路于北京路,是为19路。
路下辖府、州,(见图9)府、州下领县。泰和五年时,金国境内有府、州179,县683。(45)
纵观道(路)制时期的行政区划有这样几个特点:(1)无论在唐代、宋朝,还是五代十国、辽国和金国,道或路是最高行政区划单位始终没有变;(2)该时期六百多年中,始终实施的是三级行政区划,最基本的单位是道或路—府或州—县;(3)上一个时期(魏晋南北朝至隋朝的州制时期)最高的行政区划单位——州,在此时期仍继续沿用,不过变成了行政区划的第二级单位,隶属于道或路;(4)还引进了府、军、监等行政区划单位,尤其是府一直沿用下去,成为一个长期广泛采用的重要行政区划单位。
东汉有十三州一部,大州相当于现在好几个省。唐朝的州相当于汉朝的郡。唐朝大概有100多州。 州之上设“道”,贞观年间有10道,开元年间有15道。
州
中国先秦时即有州的名称。传说禹治水以后,将天下分为九州。也有尧时天下分为12州之说。秦朝建立以后实行郡县制,无州之设置。汉武帝为加强中央集权,于元封五年( 前106 )创部刺史制,将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监察区名为州,州设刺史。除13州之外,另在三辅(京兆、右扶风、左冯翔)、三河(河内、河南、河东 )、弘农 7 个郡设司隶校尉部 , 与州同级 ,由中央直辖,主管京师附近地区,与13州合称14部州。东汉时,州已成为一级行政区划,形成州、郡、县三级制。全国仍为13州。魏晋南北朝时沿用。隋炀帝时为郡县二级制。唐高祖又改郡为州。以后中国历朝不再设郡。唐代的大州称为府,仍为州级。自从在边境设立节度使后 , 节度使发展成为州之上 、道之下的行政区。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 ),尽罢天下节镇所领支郡,从此全国诸州直辖于中央,州的长官称知州事,简称知州。
辽代诸州有节度州、刺史州之分,分别置节度使和刺史。金代的州隶属于路,分节镇州、防御州、刺史州 3 类,以节度使、防御使、刺史为长官。元代的州有的属于路,有的则属于省,即直隶州。
明代的州有直隶州和属州之分。直隶州上隶于京师或各布政使司,地位视府;属州上隶于府,地位视县。州的长官也称知州。清承明制,直属于布政使司的州称直隶州。直隶州有属县 ,是相当于府一级的地方行政区 。隶属于府的州,称散州、属州,是相当于县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划。直隶州和州的长官都称为知州。
东汉十三州一部。
司州(司隶校尉部):分置河东、平阳、河内、弘农、河南尹等四郡一尹,下辖55县,。约於今陕西省、山西、河南省部分之地。
幽州:分置涿郡、代、渔阳、上谷、辽西、玄菟、乐浪、右北平、燕国、辽东等十郡一国,下辖69县。约於今河北、辽宁与北朝鲜。
冀州:分置魏郡、广平、钜鹿、常山、博陵、渤海、河间、清河、赵国、中山国等九郡二国,下辖123县,约於今河北、山西东部、河南省黄河以北,辽宁省辽河以西之地。
并州:分置太原、上党、乐平、西河、雁门、新兴等六郡,下辖44县,约於今山西省与陕西省部分。
青州:分置齐郡、济南、乐安、北海、城阳、东莱、平原等七郡,下辖62县。约於今山东省与辽宁省辽河以东之境。
兖州:分置东郡、济阴、山阳、泰山、济北国、陈留国、任城国、东平国等四郡四国,下辖71县,约於今山东省西界与河南省东北。
豫州:分置颍川、汝南、弋阳、陈郡、谯郡、鲁郡、梁国、沛国等六郡二国,下辖94县。约於今河南省。
徐州:分置彭城、下邳、东海、琅琊、东莞、广陵等六郡,下辖50县,。约於今江苏省、山东省南境、安徽之宿、泗二县之地。
雍州:分置京兆、冯翊、扶风、北地、新平、陇西、天水、南安、广魏、安定、武都、阴平等十二郡,下辖70县。约於今陕西省、甘肃省东部。
凉州:分置金城、西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西海等七郡,下辖44县。约於今甘肃省。
荆州:南阳、南乡、江夏、襄阳、南郡、武陵、长沙、零陵、贵阳等九郡167县。约於今湖南、湖北、广西北境、贵州东北部、四川东部以及广东连县等地,腹地颇大。
益州:分置蜀郡、犍为、朱提、越隽、牂柯、建宁、永昌、汉中、广汉、梓潼、巴郡、巴西、巴东等十三郡,下辖146县。约於今四川、贵州、云南及陕西汉中盆地。
扬州:九江、庐江、丹阳、会稽、建安、吴郡、豫章、庐陵、庐陵南部等七郡160县。约於今江苏省南、安徽、江西、浙江、福建数省之地。
交州:分置交趾、九真、日南、南海、苍梧、合蒲、珠崖、郁林、桂林、等九郡,下辖104县。约於今广西、广东二省与越南国。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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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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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元年(627年),太宗分天下为10道: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和岭南道。
贞观十四年(640年)全国共设360州(府),下辖1557县。
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又分天下为15道,即将山南道、江南道各分为东、西道,又增设了京畿道、都畿道和黔中道。
道 名
治 所
所 辖 州 府
古 名
今 地
关内道
凤翔府
陕西凤翔
京师(长安)、京兆府、华州、同州、坊州、丹州、凤翔府、邪州、泾州
陇州、宁州、庆州、娜州、定州、绥州、银州、夏州、灵州、盐州
丰州、会州、宥州、胜州、麟州、安北大都护府
河南道
洛 阳
汴 州
河南洛阳
河南开封
东都(洛阳)、河南府、孟州、陕州、虢州、汝州、许州、汴州、蔡州
陈州、亳州、宋州、濮州、郓州、泗州、海州、兖州、徐州、宿州
沂州、密州、齐州、青州、棣州、莱州、登州
河东道
河中府
山西永济西
河中府、绛州、晋州、隰州、汾州、慈州、潞州、泽州、沁州、辽州
太原府(北京)、蔚州、忻州、岚州、石州、朔州、云州、单于都护府
河北道
魏 州
河北大名东南
怀州、卫州、相州、魏州、澶州、博州、贝州、洛州、磁州、邢州
赵州、冀州、深州、沧州、景州、德州、定州、祁州、易州、瀛州
莫州、幽州、涿州、檀州、妫州、平州、顺州、归顺州、营州、燕州
威州、慎州、玄州、崇州、夷宾州、师州、鲜州、带州、黎州、沃州
昌州、归义州、瑞州、信州、青山州、凛州、安东都护府[1]
山南道
襄 州
湖北襄阳
兴元府、兴州、凤州、利州、通州、洋州、泽州、合州、集州、巴州
蓬州、壁州、商州、金州、开州、渠州、渝州、邓州、唐州、均州
房州、隋州、郢州、襄州、复州、江陵府、硖州、归州、夔州、万州
忠州
淮南道
扬 州
江苏扬州市
扬州、楚州、和州、濠州、寿州、光州、蕲州、申州、黄州、安州、舒州
江南道
苏 州
江苏苏州市
润州、常州、苏州、湖州、杭州、越州、明州、台州、婺州、衢州
信州、睦州、歙州、处州、温州、福州、泉州、建州、汀州、漳州
宣州、池州、洪州、虔州、抚州、吉州、江州、袁州、鄂州、岳州
潭州、衡州、澧州、朗州、永州、道州、郴州、邵州、连州、黔州
辰州、锦州、施州、巫州、夷州、播州、思州、费州、南州、溪州
溱州、珍州、珜州
陇右道
鄯 州
青海乐都
秦州、成州、渭州、兰州、临州、河州、武州、洮州、廓州、叠州
宕州、凉州、甘州、瓜州、伊州、沙州、西州、安西大都护府[2]
北庭都护府[3]
剑南道
成都府
四川成都
成都府、汉州、彭州、蜀州、眉州、锦州、剑州、梓州、阆州、果州
遂州、普州、陵州、资州、荣州、简州、嘉州、邛州、雅州、黎州
泸州、茂州、翼州、涂州、炎州、彻州、向州、冉州、穹州、笮州
戎州、嵩州、松州、文州、扶州、龙州、当州、悉州、恭州、保州
真州、霸州、柘州
岭南道
广 州
广东广州市
广州、韶州、循州、贺州、端州、新州、康州、封州、泷州、恩州
春州、高州、藤州、义州、窦州、勤州、桂州、昭州、富州、梧州
蒙州、龚州、浔州、郁林州、平琴州、宾州、澄州、绣州、象州
柳州、融州、邕州、贵州、党州、横卅、田州、严州、山州、峦州
罗州、潘州、容州、辩州、白州、牢州、钦州、禺州、滚州、汤州
岩州、古州、安南都督府、武峨州、粤州、芝州、爱州、福禄州、长州
罐州、林州、景州、峰州、陆州、廉州、雷州、笼州、环州、德化州
郎茫州、崖州、儋州、琼州、振州、万安州、赤土国、丹丹国
[1] 唐高祖武德八年(625年),室韦部(住在黑龙江上、中游和额尔古纳河两岸)遣使来唐。以后,唐朝政府就在这个地区设置行政机构,任命室韦部首领为都督等官。
唐玄宗开元元年(713年),唐朝政府在粟末靺鞨地区(松花江上游)设置忽汗州(治所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南的东京城),任命粟末靺鞨首领大祚荣为州都督,并封他为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此后,粟末靺鞨即专称渤海。辖地包括松花江、乌苏里江、绥芬河等流域,东边直至大海。
开元十年(722年),唐朝政府封黑水靺鞨(住在黑江龙中下游地区)首领倪属利稽为勃利州刺史。勃利州治所在乌苏里江口东岸的伯力(今苏联境内哈巴罗夫斯克)。
开元十三年(725年),唐朝政府在黑水靺鞨地区设置黑水军。次年,又以其最大部落为黑水都督府,其余各部为隶属于都督府的州。都督府辖地包括黑龙江中下游两岸,北抵小海(今鄂霍次克海),东临大海。
[2] 唐武后长安二年(702年),唐朝政府设置安西部护府,辖地包括天山南路和帕米尔以西地区。
[3] 唐太宗贞观十四年(640年),唐朝政府设置北庭都护府,辖地包括天山北路和巴尔喀什湖以西至雷翥海(今中亚咸海)的广大地区。
唐玄宗天宝年间,在边境设十节度使
节度使
驻 地
古 名
今 地
安 西
龟兹镇
新疆库车附近
北 庭
庭 州
新疆吉木萨尔附近
河 西
凉 州
甘肃武威
朔 方
灵 州
宁夏宁武南
河 东
太原府
山西太原市西南
范 阳
幽 州
北京市
平 卢
营 州
辽宁锦州市西
陇 右
鄯 州
青海乐部
剑 南
成都府
四川成都市
岭 南
广 州
广东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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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记》是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范仲淹写的。原文: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
从头说起,隋朝的州郡统称为郡,唐朝的州郡绝大部分都叫做州,只有玄宗年间曾改州为郡,但只有十几年,又恢复为州,偶尔有几个特大州郡或有特殊意义的州郡叫做府。直到唐朝灭亡,称府的州郡不超过十个。为在大分裂的十六国南北朝时期的一个州会因为割据、难民侨居等各种原因,分割成好几个州,到南北朝后期,原本是“省一级”的州,已经跟“市一级”的郡差不多大甚至更小了,所以到南北朝后期,这个“州”就又被了,跟郡一回事了,我们看隋唐的东西,都是“州郡”并称,因为隋唐时期,州郡一级了。宋朝的州郡名称比唐朝要多,情况也比较复杂。首先是宋朝的州郡官和唐朝相比,性质上就有变化。 宋朝行政区划分州、县二级制,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继承了唐朝的羁縻制度,同时在地方设置路,路是直辖。郡,这个字现在一听就有种古风的味道,它起源于战国时期,是一些比较大的诸侯国在自己边疆设立的,因为内地由于不需要雄厚的武力故不设郡,只设县。所以“郡”一开始被认为是一种有军事威慑意味的建制。
范仲淹写的岳阳楼记是在北宋时期,而北宋确有一特点,北宋绝大多数的二级行政区(主要是州)后来都有一个郡名作别名可以封爵使用。那宋朝设立郡其实只是延续唐朝制度而已,而且设立郡名可以封爵使用。所以“郡”的名称多了些高雅的味道,比如宋朝文人在撰写碑志文时,常会用这个“郡”,在宋代这并无什么实际意义只是作为“州”的别称而已。
可以说宋代是中国古代最后一个官方定郡名的朝代
在夏商周时期,中国逐渐由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在原始社会,人们按氏族、部落进行生产和生活,根本不需要行政区划,也没有地域区划的概念。直到夏朝建立,中国行政规划才渐渐萌芽。对于先秦时期行政规划有“十二州”、“九州”、“五服”之说,其中以“九州”之说较为有名。它是传说中夏帝朝大禹时代的中原地区的行政区划制度,起于春秋、战国时代。在西汉以前,都认为“九州”系禹治水后划分的,但具体的说法各书所载互不相同,大致有四种说法:(1)《尚书·禹贡》记载九州为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2)《吕氏春秋·有始览》有幽州,无梁州;(3)《周礼·职方》有幽州、并州,无梁州、徐州;(4)《尔雅·释地》有幽州、并州、营州,无梁州、青州、徐州。各地所载各州的地域亦不尽相同,如泰山以北、以东地区在《禹贡》中属于青州,在《职方》中属于幽州;《职方》中的青州相当于《禹贡》中徐州的大部分和豫州的一部分。
这些“九州”说实际上是春秋、战国时期学者对当时所知周王朝领土所做的地理区域的划分,并不是某个朝代的行政区划。然而,在历史上把它们长期地误认为是行政区划。在西汉以前,误认为《禹贡》是大禹治水后所划分的九州,代表夏帝朝的行政区划制度;《汉书·地理志》最先把《周礼·职方》中的九州误称为代表周王朝的行政区划制度;三国时期魏人孙炎在注释《尔雅》时,又把《尔雅·释地》中的九州牵强附会地解释为代表商帝朝的行政区划制度;以后的经学家进一步推而广之,把“九州”误称为夏、商、周三代的行政区划制度。
商帝朝、周王朝实行的是分封制,即“封邦建国”,各个领主在自己的封国内独立为君主:“天子拥有天下、诸侯拥有国、士大夫拥有采邑”,整个商、周朝无所谓任何行政区划。但是,到了春秋时期,周室衰微,一些诸侯国逐渐强大,开始发展中央集权制度。他们在新开拓的疆土上不再进行分封,而由君主直接统治,为了便于统治,开始萌生了县、郡等行政区划的单位。
公元前221年,秦国最後灭齐国,秦皇朝建立。秦朝建立之後,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取消分封制,国家管理上推行单一的郡县制,废诸侯,立郡县,分天下为36郡;其后南并五岭以南之南越地,于秦始皇三十三年置桂林、南海、象郡;北取阴山以南地置九原郡,之后陆续分析出东海、常山、济北、胶东、河内和衡山等郡。
秦朝行政区划分为郡、县两级,以郡统县。秦始皇在前221年分全国为36郡,到秦末增加到40多个郡。县共有1000多个,一个郡一般管十几到二三十个县。
县是我国最早出现的行政区划单位名称,早在公元前688年(春秋初期),秦国便设立了县。《史记·秦本纪》曰:武公十年(前688年)“伐邽、冀戎,初县之”;武公十一年(前687年)“初县杜、郑”。就是说在春秋初,秦武公在新开拓的疆域首先设立邽县(今甘肃天水市)、冀县(今甘肃甘谷县),第二年又设置杜县(今陕西杜陵县)、郑县(今陕西华县)。接着,楚、晋等国亦置县。
现在看到的最早的关于郡的记载见于《国语·晋语》。晋国公子夷吾对秦公子挚讲,“君实有郡县”。意思是说,晋国犹如秦国的郡县。这是鲁僖公九年(前651年)的事,说明秦国在公元前651年即春秋前期已置有“郡”。战国时代,郡的设置增多。例如,《史记·秦本纪》记载,惠文王十年(前328年)“魏纳上郡十五县”;惠文王更元十三年(前312年)“攻楚汉中,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
《汉书·地理志》云:“秦京师为内史,分天下作三十六郡。”内史为秦国都所辖的地区,当时唯有它不称为郡。始皇二十六年置36郡,其后陆续有增置,最后秦郡究竟有多少?当年所置的36郡,是否包括内史?对此前人有多种说法,直至今天仍有分歧。现按较多学者认可的全祖望在《汉书地理志稽疑》中的考据,摘录秦郡如下:
内史,领京畿诸县,不在36郡内。
陇西、北地、上郡、汉中、蜀郡、巴郡、邯郸、巨鹿、太原、上党、雁门、代郡、云中、河东、东郡、砀郡、三川、颍川、南郡、黔中、南阳、长沙、楚郡、九江、泗水、薛郡、东海、会稽、齐郡、琅邪、广阳、渔阳、上谷、右北平、辽西、辽东。以上为始皇二十六年所置36郡。
南海、桂林和象郡三郡,为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南平百越后置设。
九原,始皇置。始皇三十三年,蒙恬北伐匈奴,收回河西40余县(今河套一带),置九原郡,当不在始皇二十六年所建36郡内。但具体置郡时间至今未见有力证据。
闽中郡,始皇置,不知具体置年。但从地理位置而言,当在始皇三十三年南平百越后所建。
《汉书·地理志》所云36郡中,少了楚郡、黔中(这两郡见于《史记》)、东海(见于《水经注》)、广阳(见于《汉书·地理志》本注),而多出南海、九原、桂林、象郡。这就给秦郡的历史分歧留下了根子。事实上,始皇统一中国时分设36郡中,没有南海、九原、桂林和象郡,当时南海等郡地还未纳入秦王朝的版图。所以,《汉书·地理志》载始皇二十六年所建36郡中所缺4郡,应按《史记》等书补充楚郡等4郡。
以上共为42郡(包括内史)。谭其骧先生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认为秦王朝共有47郡。
到了汉朝,有些郡分封给诸侯王,称为王国。汉朝初年诸侯王掌有王国的实权,一国可以有几个郡。
汉初,刘邦鉴于秦王朝孤立而亡的教训,广建王侯。先封“异姓七国”(韩、赵、楚、淮南、燕、长沙、梁),继而在消灭异姓六国(长沙除外)的过程中建立“同姓九国”(楚、荆、代、齐、赵、梁、淮阳、淮南、燕),实行了郡、国并存制。
虽然刘邦通过各种途径除去了韩信、英布等大部分的异姓王,但仍设立了九个刘姓诸侯王以为朝廷之援。此时的诸侯国实力强大,有独立的军事政治体制与职权,而且多数跨数郡之地,大者甚至有四至六郡。天下六十余郡,有四十余郡在各诸侯王手中,而汉天子所掌握的郡尚不足二十。
汉文帝、汉景帝时期,朝廷多次设法削弱诸侯王的势力,最终爆发了“西汉七国之乱”。汉廷平定诸王叛乱后,通过推恩令等手段乘势削减诸侯王国领土,撤销了诸侯王的统治权,规定一国只能管一郡,王国官吏由朝廷直接任命,郡和国在行政区划制度上已没有了区别,不同的只是名称而已。而且诸王的军政权力也被剥夺,仅保留其在封地内的财政收入(王国的税收不交给朝廷)。
国内基本安定的情况下,汉武帝朝大幅拓展了国土疆域,在北方、西北、西南地区都控制了中华文明之前从未到达的区域。面对历史上前无古人的辽阔疆域,武帝除了增设郡县外,还建立了刺史制度,把全国的郡国分为13个刺史部,另外首都附近的7个郡称为司隶校尉部,这是一种监察区域,并不是行政区域,刺史只负责监察地方长官,不管地方行政。这些刺史部的名称大多以《禹贡》、《职方》里的州名命名,所以当时人常称一部为一州,进而形成了刺史部或“州”的概念。虽然此时的州并非正式的行政区划,但是它可以有效的将朝廷直接管理的对象从一百多个郡国单位,缩减到十几个州的单位,对今后数千年的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根据《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后期全国有103个郡、国,其中除三辅(沿京畿地区的三郡)外,有郡80、国20;大郡领县三、五十个,大国领县最多十余个,小国仅领县三、四个。可见,西汉末年郡和国级别虽相同,实际上是郡大国小。
西汉还设立了西域都护府,执掌西域军政大权。
东汉行政区划,在汉光武帝刘秀时确定,基本沿用了西汉的郡县制为实体、州刺史部为监察的体制,分全国为十三个州刺史部。与西汉的主要区别是正式将司隶校尉部于其余十二州并列,将北方的朔方刺史部并入并州,将南方的交趾改名为交州。到东汉中期,又在边境的少数民族地区设立了属国,相当于郡一级的政区。
州在东汉并不是一级行政区划。直到东汉末年,州刺史仍然只是没有固定治所的高级监察官吏,而且最初品秩只有六百石,甚至不如县令。但到了黄巾之乱后,汉灵帝为了对抗各地黄巾军余部及其它叛乱势力,将部分刺史升为州牧,州由监察区变为行政区,成为郡以上的一级政区。而且刺史与州牧被授权统一掌管一州实际军政大权,最终促成了天下分裂割据的局面和三国时代的出现。州牧与刺史因此成为东汉末年第一级地方行政长官,权位在太守之上,而刺史有功往往可以晋升州牧。于是,全国的行政区划由虚的三级制演变为实的三级制,由郡县制演变为州郡县制。东汉末,曹操又倡复“九州说”,废幽、并两州,合入冀州;省去司隶校尉部和凉州,并为雍州;弃交州,分入荆、益两州。全国仅有兖、豫、青、徐、荆、扬、冀、益、雍9州。
三国行政区划制度与东汉末年极为相似,唯各州刺史、州牧的权利进一步增大,三国机要人物诸如刘备、曹操、诸葛亮等都曾担任州牧。
州的划分,以东汉十三州为基础,但是又有少数拆分州郡的情况。194年,东汉将凉州东部与司隶西部合成雍州,213年,凉州被并入雍州,但到220年曹魏又恢复凉州。荆州、扬州长期被曹魏与东吴分占,而且由于其本来面积广大,所以增设了大量郡置。226年,东吴从交州中分出广州,后取消,后又复设。
蜀汉灭亡后,晋在269年左右从益州中分出梁州,之后又在南中设立宁州,从雍、凉、梁中又分出秦州,从幽州中分出平州,最后加上东吴的交州、广州,形成统一初年的十九州格局。
三国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三个国家都号称是正统,且名义上的目标都是统一天下。其中蜀汉虽然偏居中国的西南部,但是其势力的很多重要人物的祖籍或故乡都在中国北方。于是他们被封侯时,其封地很多是其籍贯所在地,实际根本不可能获得曹魏境内的封邑的收入,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批“虚封”、“遥领”的列侯。最著名的如丞相诸葛亮被封“武乡侯”,武乡是其故乡徐州琅邪郡的侯国。此外,蜀汉还有为侯设县的情况,如关羽曾被东汉封为“汉寿亭侯”,刘备入蜀后改葭萌县为汉寿县。张飞的“西乡侯”封邑汉中郡西乡县,也是因侯而名。
西晋行政区划,继续承袭了东汉末年奠定的州、郡、县三级制。晋武帝结束了三国时期近百年的战乱,于是对天下州郡重新进行合并划分,但是基本保留了三国的州制,对于原蜀汉和辽东等较难管控的地区实行进一步的划分,建立了十九个州。但是西晋的统一十分短暂,仅三十多年后就面临灭亡的局面,在此期间又分出了两个州,最终灭亡时共有二十一州。
三国时魏有十二州,吴有四州,蜀有一州,西晋将吴、魏分治的荆州、扬州合并,得十五州。晋武帝从原凉州中分出了秦州,从益州分出了梁州、宁州,从幽州分出了平州,共计十九州。晋惠帝分荆、扬置江州,晋怀帝分荆、江、广三州置湘州,最终得二十一州。
西晋各州的长官仍称刺史,而且制度进一步明确,其辅官有别驾、治中、诸曹从事等。郡的长官仍称太守,而各诸侯王国的长官则称内史。县的长官仍然是县令或县长。
西晋的诸侯王体制与前几朝有很大区别,虽然仍然有自己的封地,但是却不“就国”,而是继续在朝廷任职。于是虽然各王在自己封地的权力与东汉、三国时一样,仅限于财政收入而无任何实权,但他们在朝廷掌握的政权兵权却成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终,日渐权大的诸王引起了“八王之乱”,导致了西晋的灭亡。
东晋政区袭承西晋,也是实行州郡县三级制。但是其州郡越分越多,辖区缩小。西晋末年永嘉之乱后,晋室南迁,偏安江左,宋、齐、梁、陈先后承袭,社会局势一直不安宁,正如《宋书·州郡志》所说的:“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等。”北方在十六国统治之下更是兵戈扰攘,各国在统治所及的较小区域中分置了许多州,并且变幻无常,州制又陷于混乱。
据《通典·州郡典》等记载,东晋时南方有十多个州,南朝宋、齐时增至20多个州,到梁朝后期竟增至一百零七州。以疆域相差无几的南朝陈国和三国吴相比较,陈国的州数是吴国的16倍。北魏统一北方后,太武帝真君元年(440年)有实州15,孝文帝太和中增至38州,太和末年则达80余州。至北周大象二年(580年),北方的州竟达211个。州置如此之滥,郡、县的设置也就可想而知,据《南齐书·州郡志》记载:南朝后期的郡达380余个。真是“百室之邑,便立州名,三户之民,空张郡目”。
隋朝行政区划,在该朝短暂的历史中仍发生两次重大变化。隋文帝杨坚基本统一天下后,鉴于从东汉末年开始的州郡县三级制已经混乱不堪,废除天下郡置,改为州县二级制。隋炀帝杨广继位后,不久将所有的州改为郡,实行郡县二级制,从形式上恢复到了秦朝时的架构。
隋朝取代北周前的大象二年(580年),天下已经出现了211州、508郡、1124县,一个郡一般只辖一至三个县,三级行政区划的意义已经不大,许多郡的太守实际不理事,但这个额外的行政机制却仍造成地方官僚体系庞大,增加政府与人民的负担。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天下诸郡,“罢天下郡”,改变了存在近700年的州郡县体系。隋炀帝登基后,并省了一部分州,并且很快在大业三年(607年)将所有的州改为郡,实行郡县二级制。隋朝实际实行州县二级制的时间略长于郡县二级制,但是由于此后《隋书》记录的是隋炀帝改制后的郡县情况,隋文帝的州县体系的很多细节已经遗失。
虽然隋朝实行的是二级制,从形式上恢复到了秦朝与西汉的架构,但是实际天下的郡数已经远远超过了秦时的36郡、48郡,达到了鼎盛时期的190郡,朝廷并无法同时高效管辖近两百个一级行政单位。隋朝行政区划随着王朝灭亡后,后继的唐朝、北宋等逐渐又提出了“道”、“路”作为新的一级区划,恢复三级制。宏观上,隋朝是中国历史上行政区划沿革中重要但是相对不成熟的一个过渡阶段。
本文2023-08-22 15:11:31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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