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的过程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9-20浏览:5收藏

焚书坑儒的过程,第1张

秦始皇在政治、经济上实行的改革,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还在统一之初,就在要不要分封诸子为王的问题上发生了一场争论。以丞相王绾为首的一批官吏,请求秦始皇将诸子分封于占领不久的燕、齐、楚故地为王。认为这样有利于巩固秦的统治。但廷尉李斯则坚持反对态度。认为,春秋战国诸侯之所以纷争,完全是西周分封制造成的恶果。只有废除分封制,才可免除祸乱。

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认为立封国 ,就是树敌兵。于是在全国确立了郡县制。

事隔八年之后,到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在秦始皇于咸阳宫举行的宫廷大宴上,又发生了一场师古 还是师今 的争论。焚书之举正是由此引发的。在宴会上,仆射周青臣,面腴秦始皇,吹捧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淳于越针对周青臣的腴词提出了恢复分封制的主张。他说: 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辅枝。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腴,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秦始皇听后不动声色,把淳于越的建议交给群臣讨论。丞相李斯明确表示不同意淳于越的观点。他反驳说:三代之争,何可法也儒生 不师今而学古, 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则 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统一可能遭到破坏。为了别黑白而定一尊,树立君权的绝对权威,他向秦始皇提出焚毁古书的三条建议:

(1)除《秦纪》、医药、卜筮、农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令下三十日后不交的,处以鲸刑并罚苦役四年;

(2)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3)有愿习法令者, 以吏为师。秦始皇批准了李斯的建议。在宴会散后第二天,就在全国各地点燃了焚书之火。

不到30天时间,中国秦代以前的古典文献,都化为灰烬。留下来的只有皇家图书馆内的一套藏书。

在焚书的第二年,又发生了坑儒事件。坑儒不是焚书的直接继续,而是由于一些方士、儒生诽谤秦始皇引起的。秦始皇在攫取到巨大权力和享受到荣华富贵之后,十分怕死。在统一中国之后,他异想天开地要寻求长生不死药。方士侯生、卢生等人迎合其需要,答应为秦始皇找到这种药。按照秦律谎言不能兑现,或者所献之药无效验者,要处以死刑。侯生、卢生自知弄不到长生不死药,不但逃之夭夭,而且诽谤秦始皇天性刚戾自用,专任狱吏 ,事情无论大小,都由他一人决断,贪于权势 等等。秦始皇听后,盛怒不可抑止,以妖言以乱黔首 的罪名,下令进行追查,并亲自圈定460余人活埋于咸阳。这即是所谓的“坑儒”事件。

焚书事件

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1年-前221年)由于社会逐渐进入青铜时代,中国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一些平民百姓逐渐从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他们面对纷乱的社会状况,希望通过思索和钻研前人治世理念寻找到一条可以使社会安定,百姓不再流离失所的救世之路。于是产生了诸多的学派学说,并撰写出无数著作,史称诸子百家。

隋朝的牛弘提出“五厄”之说,论中国历代图书被焚毁,首当其冲即为秦始皇焚书,二是西汉末赤眉起义军入关,三是董卓移都,四是刘石乱华,五是魏师入郢。而刘大魁作《焚书辨》,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一句,宣称书是项羽焚烧的。但是汉朝无人就此指责项羽“焚书”,尽管他是刘邦的敌人。

坑儒事件

而在焚书开始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在当时秦首都咸阳将四百六十余名术士坑杀,即为所谓的“坑儒”。

焚书坑儒

到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博士淳于越提出了恢复分封制的主张。丞相李斯加以反驳。他指出,时代不同,治理的方法也应该不同。儒生们“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统一可能遭到破坏。因此他建议:

一、除《秦纪》、医药、卜筮、农书以及国家博士所藏《诗》、《书》、百家语外,凡私人所藏儒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逾期不交的,处以黥刑并罚作城旦(旦即早晨,是清晨就开始筑城的一种苦役);

二、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

三、严禁私学,“以吏为师”。

秦始皇支持了李斯的建议。这就是历史上的“焚书”事件。

公元前212年,一些方士和儒生对秦始皇进行议论、诽谤。于是秦始皇下令追查,共逮捕了460人,全部坑杀在咸阳。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坑儒”事件。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制思想文化而采取的两项重大措施。战国时期,由于社会关系发生激烈变动,学术界呈现出一种学派林立,百家争鸣的新气象。至其末年,诸国由分裂归于统一;与之相应,思想文化也出现了力求兼收并蓄,冶熔各家学说于一炉的趋势。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运用封建国家的权力,强制推行思想文化的统制政策。焚书坑儒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

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后,把以前分裂的诸侯国改为郡县。博士淳于越反对郡县制,说:“不遵从以前的制度和风俗,是不会长久的。”这种说法引起民了争论。

丞相李斯反对这种说法,认为法规制度应因具体情况而定,古代的制度是不能适用于今天的。同时他又指出,上面的说法扰乱民心,不利于政令的贯彻执行,应该严加禁止。因此,他建议:除官家藏书和秦国史书以外,所有的《诗》、《书》、百家语和史书一律烧掉,有敢谈论《诗》、《书》的杀头;医药、算卦、农业的书不烧;禁止私人办学等。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议,下令焚书。

秦朝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行政体制后,一些儒生和游士针对时政,引证《诗》、《书》和百家语,以古非今,“入则心非,出则巷议”。三十四年,博士淳于越又建议封子弟功臣以为枝辅,其依据的理由即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丞相李斯为杜绝“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的现象,提出“焚书”的建议,得到秦始皇的认可。当时所焚之书包括两部分:一是统一前的列国史记,二是百姓私藏的《诗》、《书》和百家语;至于秦国的史书、博士官收藏的图书和百姓家藏的医药、卜筮、种树等技艺之书,则不在此列。所禁书籍都必须在三十天之内上交地方官府焚毁。为此还制订了一系列法■律,如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等。焚书对于古代文化典籍是一个极大的破坏。由于六国史记被焚,战国纪年至今还不能完全搞清楚。

坑儒事件发生在焚书的次年,从性质上来说,坑儒是焚书的继续,但起因有所不同。秦始皇晚年为求长生不老,寄希望于方士寻觅仙药。因此,方士侯生、卢生等很受宠幸。有两个方士一类的人物卢和侯生,平日很得秦始皇的信任。正是这两个人,又在背后议论指责秦始皇,说他凶残好杀。在一个晚上,这两人弃官逃跑了。秦始皇闻讯大怒,认为儒生多以妖言惑乱黔首,于是下令御史案问诸生。

秦始皇知道了这些事情后,不同地大怒道:“我对这些方士这么好,他们却在背后议论我,又背叛了我。方士都是这个样子,现在咸阳的书生有几百,肯定经常妖言惑众。这次一定要彻底清查一下。”随后,他就叫御史把咸阳书生都抓起来拷打、盘问。这些书生刚开始都大喊冤枉,等被打得一个个皮开肉绽时,都屈打成招了。秦始皇命令把这些书生都杀了。公子扶苏替他们求情,反而被秦始皇臭骂了一顿。监斩官看到秦始皇怒气冲天,就把这些书生全部赶到一个深谷中,用石头把谷填满,把这些书生活活坑埋了,总计有四百六十多人。这一事件发生后,连始皇的长子扶苏都觉得过于残暴。他对秦始皇说,天下初定,百姓尚不得安宁,这样做恐怕会引起骚动。秦始皇听了,反而把扶苏贬到上郡去监督蒙恬军。坑儒激起了儒生的普遍反抗。陈胜、吴广起义后,孔子的后裔孔鲋立即怀抱礼器参加农民起义队伍,就说明了这一点。

坑杀了咸阳的四百六十多个书生后,秦始皇暗想着要把天下的书生全部杀了,斩草除根,不留遗患,但又怕书生逃跑,秦始皇就想了个计策。他命令地方官员,访求各地的有名的书生,送到京城以待录用。不过几个月,各地方就送来了七百多个想当官的书生。秦始皇命这七百多人都为郎官,把这些书生高兴得手舞足蹈。

这年冬天,有人报骊山的马谷中硕果累累。大家都觉得很奇怪,秦始皇就让这七百多书生去马谷看一看。这七百多书生到了马谷一看,果然有几个瓜果,新鲜得很。大家正在议论时,就听一声爆响,随后石头像雨点一样从谷上落了下来,瞬间,这七百多书生就被砸死在马谷。而所谓的瓜果,是因为马谷地下有温泉,所以四季如春。秦始皇密令心腹,先在谷内种瓜果,后来还真的结了果实。这些书生哪里知道秦始皇的阴险毒计,全部屈死在马谷中。

焚书坑儒暴露了秦政的暴虐以及当时社会矛盾的日益加剧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离心离德。秦始皇想采取严厉的手段来巩固自己的统治,但最后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利用国家权力强制推行思想的统一,只会锢闭思想,摧残学术文化的发展,激起人民的普遍反抗。焚书坑儒的结果加速了秦朝的灭亡。

不过和它的历史事件道是不知道,你去问问你门的老师或同学

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

扩展资料:

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举行宴会,始皇很高兴。可是有一个思想保守的博士名叫淳于越,原齐国人。他当场批评周青臣是阿谀奉迎。他说:“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他批评秦始皇废分封,置郡县。

说如发生大臣篡权之事,无以自救。他又讥讽说:“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丞相李斯当场进行了批驳,他指斥淳于越是“愚儒”,还谴责儒生们“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他认为这样一群儒生是一种危险势力,建议始皇坚决制止他们的非法活动,并提出了焚书的建议。

参考资料:-焚书坑儒 (历史事件)

前221年,秦朝建立后,秦始皇与朝臣就是否分封诸子为王的问题上发生了一场争论。以王绾为首的朝臣,请求秦始皇将燕、齐、楚分封给诸子,以求秦的稳固。李斯则认为春秋战国之所以纷争不断,完全是西周分封制造成的恶果。只有废除分封制,才可免除祸乱。

  而百家争鸣的思想,与秦始皇的统治发生冲突,严重的阻碍了秦始皇对已经征服的原六国民众思想的统一。前213年,李斯进言,说愚儒“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趋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李斯还向秦始皇提出三条焚毁古书的建议:①除《秦纪》、医药、卜筮、农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上交官府销毁。令下30日之内不上交的,处以鲸刑并罚苦役4年;②但凡谈论《诗》《书》者处以死刑,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见知不举报者,同罪处治;③有愿习法令者,以吏为师。秦始皇批准了李斯的建议。之后,为了统一原六国人民的思想,各地点燃了焚书之火。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除《秦记》以外的所有六国史书和私藏于民间的《诗》《书》,中国秦代以前的古典文献,都化为灰烬。留下来的只有秦国皇家图书馆内的藏书。这一事件,史称“焚书”。

  焚书开始的第二年,又发生了“坑儒”事件。秦始皇在秦国都咸阳坑杀了460余名术士。

  秦始皇十分迷信方术和方术之士,以为他们可以为自己找到神仙真人,求得长生不死之药。而侯生、卢生两位方士对秦始皇投其所好,极力诳称自己与神相通,可得奇药妙方。但时间一长,他们的许诺和种种奇谈总是毫无效验,骗局即将戳穿。而秦法规定:“不得兼方,不验,辄死。”因此,侯生、卢生密谋逃亡,在逃亡之前,他们二人散步谣言,说秦始皇刚愎自用,专任狱吏。秦始皇知道后大怒,下令拷问咸阳460余名方士,欲寻侯生、卢生。事后,将相关460余名方士全部坑杀。这次事件,后世往往和焚书并列,合称为“焚书坑儒”。但究其原委,所谓坑儒,本只是对方士的一次坑杀而已。当然不能说被杀的460余人中没有儒生,而全是方士,但是由其代表人物可推知,被杀的主体应该是方士,但被杀者也有儒生。

  除了坑杀在咸阳的460余人外,秦始皇还下令谪迁一批人至北方边地。事情发生后,秦始皇的长子扶苏为术士们求情,秦始皇不但没有减轻怒气,还将扶苏贬黜出咸阳,北卞的宋志辉被秦始皇下令诛杀九族。史称“斩宋叼,诛九族”。

  “焚书坑儒”一直是秦始皇残酷暴戾的证据,是中国历史上一次极其残暴的事件。目的在于打击复活的旧贵族政治思想,强化思想统治,但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深远,虽维持了秦朝的统治,但也加速了其政权的灭亡。不仅使先秦大批文献古籍被付之一炬,给中国文化造成重大损失,还使春秋末叶以来蓬蓬勃勃发展起来的自由思索的精神遭受了一次致命打击。

焚书绝对不是说说而已,始皇帝的确烧了绝大多数除了法家之外,各派的书籍,尤其是儒家的,包括你说的《春秋》、《左传》等等。没有被烧的类目有占卜、农业、医学之类。因为秦帝国提倡法家学派,所以为了统一便利,更为了预防其他学派发展成气候,所以大规模焚书。大多经典保存下来,是因为当时的文人有的冒生命之险藏书、抄书、背书。况且秦帝国如此短命,等到汉朝时根据一些长者的回忆,又修复了部分书。

个人觉得焚书肯定对文化传承是灾难性的,但是最宝贵的几本经典还是被流传下来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焚书坑儒的过程

秦始皇在政治、经济上实行的改革,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还在统一之初,就在要不要分封诸子为王的问题上发生了一场争论。以丞相王绾为首的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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