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传递信息的故事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9-23浏览:3收藏

古代人传递信息的故事,第1张

古代社会的人们传递信息,往往借助特定的肢体动作、有声语言及纹身、饰物、舞蹈等以身体为传播媒介或载体的广告传播形态来达到目的。身体或肢体是为最原始的广告媒介,其媒介功能在中国古代社会漫长的岁月里被不问断地保留并延续下来。古代社会常用的肢体语言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拟态与手势语。在语言使用之前,拟态与手势语是把特定信息传递给受众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方式。如原始人在狩猎过程中,当一个人遇到野牛群时,就立即跑到同部落的人都能望见他的高地上,两手举起身上遮体的东西,伸到头顶,然后再慢慢放下,反复不已。这是动员全部落成员围猎的信号。原始人狩猎喜欢结伴合作,当猎手们发现兽迹时,需要隐蔽行进,就相互用手势语交换情况。那些手势往往都能表现动物最显著的特征。高举双手,食指伸直,表示所见野兽是有一对大角的大捻角羚;中指弯曲,其余四指伸展,大家明白这是发现了长颈鹿;发现鸵鸟则斜举手臂,象征其长颈。民族学研究证明,这种拟态与手势语在古代社会里是到处存在的,是原始人传递信息的重要载体。

2.身体彩绘和纹身。在身体上涂色彩或画图形的装饰叫做绘身,这种装饰起源极早。在数万年以前的旧石器时代后期遗址中,经常发现有可以作为颜料的赫石。直到近代,许多保持着古老习俗的民族仍喜欢在自己身上绘彩。我国旧俗端午节,不少地区的少数民族都习惯在头面、手腕等处涂雄黄或画符,将牙齿染黑色可以说是一种绘身装饰。古籍中记载我国东南方有一个“黑齿国”:“倭国东四千有裸国。裸国东南有黑齿国,船行一年可到。”我国云南的傣、基诺、布朗等族,平时喜欢咀嚼槟榔和石灰,久之也能使牙齿变黑。

在人体表面皮肤上刺花的装饰叫做纹身,这种习俗起源也很早。据古书记载,我国古代江南地方的吴人、越人、楚人崇拜龙图腾:“文身刻画其体,内墨其中,为蛟龙之状,以入水,蛟龙不能害也。”我国包括汉族在内的大多数民族在古代或近代都有纹身的习俗。黎族女子开始纹身的年龄是十二三岁至十六七岁。有了情人就要在手上刺特别的标记,这种标记往往是情人亲手给予黥刺的。我国云南基诺、布朗、独龙等族,台湾高山族同胞也有纹身的习俗。……(删节)由于纹身在原始社会氏族部落之间的交往及原始人的群体活动中具有较强的识别作用,在不同的群体交流、争斗及通婚过程中又传递着特定的信息,随着原始群体的迁徙与活动,又在更宽泛的据土范围内发挥作用,因而也可以视为一种能够传达生活及社会信息的原始广告媒介。

3.人体饰物。在人体上加装饰品,最早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后期。在我国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遗址里,就发现了丰富的装饰品。其中有空孔的兽牙、空孔的海蚶子壳、钻孔石珠、钻孔小砾石、钻孔的鱼骨和刻沟的骨管等。它们是用带子串起来套在身上的。人体饰物形形色色,名目繁多,大体上可以分为发饰、头饰、耳饰、鼻饰、唇饰、颈饰、脚饰等等。人体饰物的配带,跟不同时代人们的发型、发式密切关联。我国西南少数民族一般是将头发盘结成椎形,或结于额前,或结于背后,逢节日往往满插繁花。广西瑶族妇女发式因地而异,有头上插竹箭两根,约二尺长,分头发为两股,左右盘结,绕箭而上,又以纱巾覆盖,形关如蝶翼双立。有的则头戴竹箍,两端翘起,形状象牛角,再系以珠子丝绵扎紧。浙江东部一些地方的畲族妇女,头饰用竹筒制成,长三尺左右,外面包以红呢,嵌以银边,竹筒前后都钉有一个银牌,并挂上白色串珠。根据不同饰物,可以判断不同族群的生活习惯和特性,可以通过不同饰物的搭配、组合传递特定思想或文化信息。在这里,人体饰物不仅反映着原始人的喜怒哀乐,而且还把这种生活文化信息传播到族群每个成员当中,甚至传播到临近或敌对氏族群体之中,原始广告传播的功能也表现得较为强大,具有明显的广告“告知”功能。

根据以上材料不难看出,在原始社会及文明早期漫长的岁月里,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地区的不同人群,传递信息的方式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都是靠肢体语言进行的,特别是一对众、群族对群族之间特定的、具有“告知”和“识别”功能信息的传递,都是以这种方式来完成的。肢体语言在这里成为最原始也是最重要的广告传播媒介。

二借代物——广告信息传递的特定标记

原始人传递信息除了使用肢体语言外,更多的则是依靠现实世界的自然物来实现广告信息的传递。这些自然物,一种是自然界自然生成或存在的,如树木、岩石等,另一种虽然是人类创造的,但尚没有被有意识地专门用来当作广告媒介来使用,而是在传递信息过程中被借用了,如图画、绳索等。这种借代物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特定借代物,二是生活借代物。

1.特定借代物

(1)结绳。结绳记事是一种常见的原始信息传递方法,我国古代社会结绳记事的做法在史书中多有描述,《周易》载:“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庄子》载:“昔者容成氏……祝融氏、伏羲氏、神农氏,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北史》也提到:“射猎为业,淳朴为俗,简易为化,不为文字,刻木结绳而已。”结绳法在我国古代历史上应用广泛且年代久远。台湾高山族人记录约会日期,就按天数打若干绳结,每过一夜即解开一结。西藏珞巴人则是每过一天用刀割一结,直割到最后一结就表示到期,绳结解完表示赴约之日。云南独龙人单独出远门,往往要在腰间系一麻绳,走一天打一结以记录走出天数。瑶族在二人发生纠纷时常在头人面前获得裁决,其方法是,争执者各执一绳,谁诉说一理由即打一绳结,直至说完为止,绳结多者胜诉。在阶级社会里,结绳的传统也被商人继承下来,并在形制和用途上加以变化。在店铺、酒店肆、茶楼及行商的摊位上,各种各样的幌子或招牌,往往饰以各种饰片,用绳串缀,下缀幌绸、五彩条状织物、各种料珠或排穗,也有许多造型独特的幌子,由粗麻绳打结编织而成。在这里,绳节成为传递广告信息的新型媒介。

(2)刻木。刻木为另一种符号语言。史书上也曾记载我国各地刻木记事的历史事实,如《后汉书》载,“大人有所召呼,则刻木以为信”,虽无文字,亦不敢违。《岭外代答》也载:“瑶人无文字,其要约以木契合二板而刻之,人执其一,守之甚信。”《云南腾越州志》也提到:“夷有风俗,一切借贷赊用、通财期约诸事,不知文字,唯以木刻为符,各执其半,如约酬偿,毫发无爽。”

刻木为记的习俗在商品生产和交换过程中,则演变为官工的铭刻或名人商品的标记,即在所售商品上打上官工的名字或名人的名字。如果往前追溯,刻木甚至可以视为商品商标和标记广告的源头。

(3)狼烟。我国春秋时期,就有用火光烽烟传递军事警报的记载。秦始皇以后,在万里长城上每隔十里即筑一烽火台,用干燥的狼粪做燃料,点燃之后,火光烟雾腾空,可把紧急警报传到很远的地方。古诗“平沙落日大漠西,陇上明星高复低;孤山几处看烽火,壮士连营候鼓鼙”之句,正是这种原始信息传递法应用的真实写照。这种传播媒介在古代社会商人们的经商活动中也被使用,如在不同时期,都有夜行的商队、马帮“举火为号”的记载。

(4)鼓。原始的信息传递法既有作用于视觉的,也有作用于听觉的。作用于听觉的信息传递主要借助于音响传播工具来进行,其中以信号鼓最为常见。我国基诺族的牛皮木鼓,也是把一段粗树木的两端凿空,再缚以带毛的黄牛皮,悬在树上用木槌敲击,每逢年节,一听鼓声即男女老幼云集,唱歌跳舞。

(5)竹号。我国怒族在丧礼时用竹号传播信息,通过吹奏不同数量的竹号来向全村报丧。竹号的数目按死者的身份而增减:未婚死者吹一个竹号,已婚者吹两个,老人和首领吹五六个。部落成员闻讯随即赶到死者家里,送来鸡蛋吊唁。进入阶级社会,随着行商坐贾的分化,行商走街穿巷,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吹、拉、弹唱等信息传播工具,如汉代商人就有吹箫卖贻糖的记载。

(6)音响器具。我国新石器时代庙底沟遗址出土的陶钟、陶埙,姜寨遗址的三孔陶埙都具有音乐发声作用。进入阶级社会以后,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声响广告的形态日益丰富多彩,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器物都有可能成为声响广告的传播媒介,如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碗、盏、盆等,与娱乐相关的箫、琴、瑟、鼓、锣等,也成为了广告信息传递的工具。出于广告宣传的需要,许多商人还专门制作了表现行业特征的响器器物,比较典型的就有货郎的拨浪鼓,剃头理发者所用的镊叉,磨刀匠所使用的铜制拍板等。

特定借代物的广泛使用,说明广告传播的方法、途径有了很大的变化。随着传播活动的频繁和传播技术的进步,人们借用一切可以借用的工具或物件更有效、更富有针对性地传递广告信息。媒介形态的丰富,使人类的广告传播在更宽泛的地域内进行,并传递着更为丰富的思想、文化及商业信息。

2.生活借代物

(1)草标。也称之为草芥。本是自然生长之物,但当其插在所售或待售物品上时,便有了标识意义。在中国古代社会不同历史时期,小到日常生活用品,大到贫困人家因饥寒出卖儿女,均使用草芥。《水浒传》里曾多次提到草标,最为有名的是关于杨志卖刀的记载:“杨志当日将了宝刀,插了草标,上市去卖。”这里的草标便具备了广告媒介的功能。

(2)谷穗、笊篱、柳条。多出现在乡村郊野的食店门前,随意挂在门前或栏栅上,不仅能起到标识作用,还能显示出店家的朴素、好客,小小的笊篱和柳条能马上拉近店家和顾客、商家和路人的距离,也是一种制作成本低廉但传播效果极佳的广告媒介。

(3)瓶瓢、草帚。草帚也称为“草刷儿”和“草杆儿”、“帚杆”。宋代以后,打破市坊限制后,店铺不仅可以开设在居民区内,而且集市、乡野均可以开设店铺进行经营。草帚作为广告标识多出现于酒肆茶楼,宋代文献资料对这些事物的记载较多,宋人洪迈在《容斋续笔》中曾提及:“今都城与郡县酒务,及凡鬻酒之肆,皆揭大帘于外,以青白布数为丈之。微者,随其高插大小,村店或挂瓶瓢、标帚杆。”

草帚作为广告标识,除了作为酿酒辅助工具的特殊性外,还有更深典故。主要取意为“扫愁帚”。宋人苏轼曾吟到:“要当立名字,未可问升斗。应呼钓诗钩,亦号扫愁帚。”

这里的“扫愁帚”显然成为酒的别称。意为“借酒消愁”、“一醉解千愁”。所以用草帚作为酒店的标识幌,既形象又生动,还具有象征意义,具有浓郁的民俗色彩。

在中国古代社会,生活标记为数众多,多依附于店铺和行商的活动存在,使用范围基本上没有超出商人活动区域和狭隘的“市场”范围,由于经常使用和消费者约定俗成,反映着普通民众的喜怒哀乐和审美情趣,同时,也反映出媒介使用者或商家的群体智慧。但这一类广告媒介的普遍使用,也反映出生产力水平较低阶段人们对广告媒介开发和利用的局限性。

三手工广告媒介——广告信息传递的行业标识

在古代社会漫长的发展历程中,人类在适应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自我意识和自主意识不断增强。以我为主体创造性地传播精神文化信息,创造社会物质文化财富成为一种自觉的行动,对广告媒体的开发和运用反映了这一事实。古代劳动人民创造了种类繁多、风格各异的广告媒介,广告传播的影响力更大,进而成为社会发展和民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1.店铺广告媒介

店铺广告媒介是中国古代社会广告媒介的主要形态。包括饭店、酒肆茶楼、当铺、旅店门面及周边环境的广告形态,具体来说又分为数种最常见的情形。

(1)幌子。幌子是中国古代广告媒介中最成熟的媒介形态之一。幌子往往以生动、直观的形制,鲜艳的色彩和独具魅力的民俗性给人以视觉上强烈的冲击力。幌子从构成看,比较讲究的有幌杆、幌架、幌挑、幌盖、幌体、幌座和幌坠等部分组成;从形体上看,有圆形、方形、三角形、菱形及不规则形;从传播的内容看,凡是与商业经营或商品服务相关的信息均有可能以幌子的形式出现;从制作材料看,则有布、绸、缎、棉、铜、铁、木等各种材质,不少幌子则由多种材料复合制成;从表现形式看,则又分为实物幌、模型幌、象征幌与特定标记幌等。

(2)招牌。招牌传播媒介的出现,也是和店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招牌的位置多出现在门面或门前,多以悬挂、镶嵌、砌筑的方式来设置。招牌作为广告媒介所传递的信息,内容十分丰富,具体来说,一是书写店铺的名号、字号,如点心铺书写“老宝泰”、“晋阳豫”等;二是传达商家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特色,如招牌上书写“公平交易”、“童叟无欺”等;三是反映行业牲和服务范围的词句,如“知味停车,闻香下马”等。招牌作为古代广告信息传播媒介,从其悬挂的位置来看,又分为不同的横额、竖招牌、挂板及店外冲天招牌等。

(3)垆。垆作为一种广告信息传播的媒体有其特殊性。垆原本是酒店门前温酒的土台子,为了照看所温之酒,垆旁边往往坐一个面容姣好的女子,一方面为了照应客人,另一方面也为了招徕顾客,妇人当垆在汉代已渐成风俗。《史记》曾载:“相如置一酒舍沽酒,而令文君当垆。”(《司马相如烈传》)因汉代初期官府允许民间卖酒和售酒,所以酒店门前多有酒垆。垆成为酒店的标识。

(4)彩楼、欢门。宋代开放市禁,民间宽阔门面的大店铺出现,就为彩楼、欢门的出现提供了可能。彩楼是指店铺的门面装璜,如《清明上河图》中孙羊正店的门首装饰,就属彩楼的一种。彩楼多根据店家的喜好专门设计,相对固定,独具风格。欢门广告则指店铺经营者和商家在节日或重要活动时临时搭建的门面装饰,常用彩色纸、帛装饰,因目的性较强,标识作用明显,也被视为古代的广告传播媒介之一。宋代在门首搭建彩楼、欢门渐成时尚,《东京梦华录》曾载:“凡京师酒店,门首皆缚彩楼、欢门。”(《酒楼》)

(5)灯笼。灯笼作为广告传播媒介,始于五代。耐德翁在《都城纪胜》里曾载:“酒家事物,门设红权子绯缘帘贴金红纱栀子灯之类,旧传因五代郭高祖游幸汴京潘楼,至今成俗。”(《酒楼》)

1.特定借代物

(1)结绳。结绳记事是一种常见的原始信息传递方法,我国古代社会结绳记事的做法在史书中多有描述,《周易》载:“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庄子》载:“昔者容成氏……祝融氏、伏羲氏、神农氏,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北史》也提到:“射猎为业,淳朴为俗,简易为化,不为文字,刻木结绳而已。”结绳法在我国古代历史上应用广泛且年代久远。台湾高山族人记录约会日期,就按天数打若干绳结,每过一夜即解开一结。西藏珞巴人则是每过一天用刀割一结,直割到最后一结就表示到期,绳结解完表示赴约之日。云南独龙人单独出远门,往往要在腰间系一麻绳,走一天打一结以记录走出天数。瑶族在二人发生纠纷时常在头人面前获得裁决,其方法是,争执者各执一绳,谁诉说一理由即打一绳结,直至说完为止,绳结多者胜诉。在阶级社会里,结绳的传统也被商人继承下来,并在形制和用途上加以变化。在店铺、酒店肆、茶楼及行商的摊位上,各种各样的幌子或招牌,往往饰以各种饰片,用绳串缀,下缀幌绸、五彩条状织物、各种料珠或排穗,也有许多造型独特的幌子,由粗麻绳打结编织而成。在这里,绳节成为传递广告信息的新型媒介。

(2)刻木。刻木为另一种符号语言。史书上也曾记载我国各地刻木记事的历史事实,如《后汉书》载,“大人有所召呼,则刻木以为信”,虽无文字,亦不敢违。《岭外代答》也载:“瑶人无文字,其要约以木契合二板而刻之,人执其一,守之甚信。”《云南腾越州志》也提到:“夷有风俗,一切借贷赊用、通财期约诸事,不知文字,唯以木刻为符,各执其半,如约酬偿,毫发无爽。”

刻木为记的习俗在商品生产和交换过程中,则演变为官工的铭刻或名人商品的标记,即在所售商品上打上官工的名字或名人的名字。如果往前追溯,刻木甚至可以视为商品商标和标记广告的源头。

(3)狼烟。我国春秋时期,就有用火光烽烟传递军事警报的记载。秦始皇以后,在万里长城上每隔十里即筑一烽火台,用干燥的狼粪做燃料,点燃之后,火光烟雾腾空,可把紧急警报传到很远的地方。古诗“平沙落日大漠西,陇上明星高复低;孤山几处看烽火,壮士连营候鼓鼙”之句,正是这种原始信息传递法应用的真实写照。这种传播媒介在古代社会商人们的经商活动中也被使用,如在不同时期,都有夜行的商队、马帮“举火为号”的记载。

(4)鼓。原始的信息传递法既有作用于视觉的,也有作用于听觉的。作用于听觉的信息传递主要借助于音响传播工具来进行,其中以信号鼓最为常见。我国基诺族的牛皮木鼓,也是把一段粗树木的两端凿空,再缚以带毛的黄牛皮,悬在树上用木槌敲击,每逢年节,一听鼓声即男女老幼云集,唱歌跳舞。

( 5)竹号。我国怒族在丧礼时用竹号传播信息,通过吹奏不同数量的竹号来向全村报丧。竹号的数目按死者的身份而增减:未婚死者吹一个竹号,已婚者吹两个,老人和首领吹五六个。部落成员闻讯随即赶到死者家里,送来鸡蛋吊唁。进入阶级社会,随着行商坐贾的分化,行商走街穿巷,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吹、拉、弹唱等信息传播工具,如汉代商人就有吹箫卖贻糖的记载。

(6)音响器具。我国新石器时代庙底沟遗址出土的陶钟、陶埙,姜寨遗址的三孔陶埙都具有音乐发声作用。进入阶级社会以后,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声响广告的形态日益丰富多彩,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器物都有可能成为声响广告的传播媒介,如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碗、盏、盆等,与娱乐相关的箫、琴、瑟、鼓、锣等,也成为了广告信息传递的工具。出于广告宣传的需要,许多商人还专门制作了表现行业特征的响器器物,比较典型的就有货郎的拨浪鼓,剃头理发者所用的镊叉,磨刀匠所使用的铜制拍板等。

特定借代物的广泛使用,说明广告传播的方法、途径有了很大的变化。随着传播活动的频繁和传播技术的进步,人们借用一切可以借用的工具或物件更有效、更富有针对性地传递广告信息。媒介形态的丰富,使人类的广告传播在更宽泛的地域内进行,并传递着更为丰富的思想、文化及商业信息。

烽火传军情

“烽火”是我国古代用以传递边疆军事情报的一种通信方法,始于商周,延至明清,相习几千年之久,其中尤以汉代的烽火组织规模为大。在边防军事要塞或交通要冲的高处,每隔一定距离建筑一高台,俗称烽火台,亦称烽燧、墩堠、烟墩等。高台上有驻军守候,发现敌人入侵,白天燃烧柴草以“燔烟”报警,夜间燃烧薪柴以“举烽”(火光)报警。一台燃起烽烟,邻台见之也相继举火,逐台传递,须臾千里,以达到报告敌情、调兵遣将、求得援兵、克敌制胜的目的,在我国的历史上,还有一个为了讨得美人欢心而随意点燃烽火,最终导致亡国的“烽火戏诸侯”的故事。

周灭商后建都镐京,历史上称作西周。初期,周王为巩固国家政权,先后把自己的兄弟、亲戚、功臣分封到各地作诸侯,建立诸侯国,还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农业、手工业、商业都有了一定的发展。

鸿雁传书

“鸿雁传书”的典故,出自《汉书•苏武传》中“苏武牧羊”的故事。据载,汉武帝天汉元年(公元前100年),汉朝使臣中郎将苏武出使匈奴被鞮侯单于扣留,他英勇不屈,单于便将他流放到北海(今贝加尔湖)无人区牧羊。19年后,汉昭帝继位,汉凶和好,结为姻亲。汉朝使节来凶,要求放苏武回去,但单于不肯,却又说不出口,便谎称苏武已经死去。后来,汉昭帝又派使节到匈奴,和苏武一起出使匈奴并被扣留的副使常惠,通过禁卒的帮助,在一天晚上秘密会见了汉使,把苏武的情况告诉了汉使,并想出一计,让汉使对单于讲:“汉朝天子在上林苑打猎时,射到一只大雁,足上系着一封写在帛上的信,上面写着苏武没死,而是在一个大泽中。”汉使听后非常高兴,就按照常惠的话来责备单于。单于听后大为惊奇,却又无法抵赖,只好把苏武放回。

说到爆米花,小编觉得真的是再也熟悉不过的零食,平常我们去**院必点的一个零食,可是现在的爆米花真的是毫无生机,用的是较为现今的加工工具,做出来的爆米花真的失去了原有的灵魂,这是一道美食在传承中最受忌讳的发展,而我们作为爆米花的忠实粉丝真的应该认真的学习一下爆米花的真谛,要了解爆米花,你首先要来到北方,在北方中原,曾经有着爆米花的灵魂,当然也是存在的有遗迹的。

想了解爆米花为什么要来到北方呢?“爆米花”中虽然有“米”这个字,但是爆米花的原料可不是南方的米,而是北方的玉米,众所周知北方是玉米的盛产地,这里由玉米做成的美食是各种各样,爆米花就是其中的一种,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当地人都是靠农业为生的,当然也是以玉米粮食作物为主,有的家中有磨,有的家庭便没有,当地的劳动人民便有了对玉米的研究,在一次,一户人家用干锅炒时,发现有的玉米颗粒炸开了,品尝了一下,与其他的进行了对比一下,口感是很好的,玉米的香气完全的渗透了出来。

爆米花的发明,在那时候已经是老幼皆宜的美食了,在后来的发展中,逐渐的发明了一种锅,这种锅很特别,在农村讲这那就是锅,这种锅由机头螺镟,大弯头,小弯头,机盖和摇手组成,这种叫“锅”的锅不是家家户户都会去准备的,基本上几个生产队会有一个,如今就是很多80后儿时的回忆了。

将机盖打开,讲玉米倒入锅仓中,放入家中存放的白糖,扣上压力杆,架在火炉上,用的燃料也基本上是煤炭,任何一个步骤都是很接地气的,而摇手旁边的气压表就是指示,当达到一定的气压值,师傅就会利索地将锅取下,嫁到铁桶那里,一根铁钢接上压力杆,一只脚踩在锅皮上,一只手用力推下拉力杆,“嘭”的一生,一锅爆米花炸裂开来,热腾腾的爆米花,在空气中弥漫着玉米的香气。

传统的爆米花,给我们的感觉不仅仅的是美味,而是现在无法挽回的童年,每至玉米晒干之后,都会有崩爆米花的师傅来到村里,这是那时候最经济的零食,当村头那三声炮响起来,村里面的人就会陆陆续续拿着玉米围到这锅炉旁,说说笑笑,听着一声声炮响,显得也是格外的喜庆,这为八零后的童年增添很多韵味。

而现在的爆米花,都是为了快捷,味道是好了很多,但是那种感觉是没有了,现在的爆米花用的玉米去掉了玉米皮,显得精致了很多,可能也就是一个时代一个味道,那时的味道没有如今的香甜,但那时的爆米花更是充满了乐趣,一个乡村零食的历史,人与人之间拉近了感情,谁家加工了,都会毫不吝啬的拿出来分享,乡村之间的情感在每件事情上做的都像是在分享一般。

北方乡村的人们就是这样,像这时代忘不了的美食一样,虽然简单,处处存在着感情,村上人从来不和老师傅讨价还价,老师傅在村上中午还能混上一碗饭吃,讨一口水喝,老师傅来到村里,村里的孩子都有一种留下老师傅感觉,感觉留下崩爆米花的师傅,以后就不愁吃到这零食了,在北方,很多人的童年中都有那么些忘不了的景点美食

《社戏》全文原有前后两个部分,课文节选自后一部分,描写作者幼时一段看社戏的往事,表现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和留恋的心情。

童年对许多人来说,是快乐美好的,是一段难忘的体验。在成人后回忆往事时,对当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情感。本文作者塑造了一群淳朴可爱的农村孩子的形象,如双喜、阿发、桂生等。这些小伙伴聪明活泼、胆大心细、热情友爱。“我”看不成戏,“他们都叹息而且表同情”;开船时“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以防万一;看戏时桂生殷勤地为“我”买豆浆舀水;回家的路上阿发以“我们的大得多”为由,建议去“偷”自家的豆。这些都是他们纯真童心的突出表现。

双喜是小伙伴中“最聪明的”,好像小伙伴的小领袖一般,他的性格也表现得最为突出:他心细如发,聪明伶俐,当“我”看不成戏,“急得要哭”时,双喜马上能想出“好主意”,并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相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筋斗,“我”很失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领给白地看”来安慰“我”,表现了大哥哥般的亲切体贴;他能拿主意,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大家都已经厌倦但又不好说回去的时候,又是他提议回家;回程时大家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止大家“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说明他善于为他人着想。

本文的景物描写极具特色。作者采用写意笔法,从色彩、气味和声响等方面,描绘了月夜行船、船头看戏、午夜归航这几个画面,情景交融,充满水乡特色。色彩如豆麦的“碧绿”,远山的“淡黑”,月光的“皎洁”,渔火、灯光的“红”,航船的“白”;气味如豆麦和水草的“清香”等;声响如船行的“潺潺”声,孩子们的笑声,横笛的“宛转,悠扬”,诸方面写得简洁干净,生动传神。作者还运用各种比喻、拟人等手法,如表现船行之快,用远山来陪衬,“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直接描写船,“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化静为动,增强了景物描写的效果。

二、问题研究

1作者为什么说平桥村“在我是乐土”

民风淳朴的乡村,对一个在封建家庭中生长、受各种规矩束缚的孩子来说,确实是快乐自由的天堂。作者作为客人,“在这里”“得到优待”,钓到虾“照例是归我吃”,小伙伴们对“我”无微不至地体贴照顾,“看社戏”一节这种友爱和照顾表现得淋漓尽致;在这里“我”可以免念那些陈腐无用的经书,而且也没有那么多规矩可蹈,即使“打了太公”,全村“也决没有一个会想出‘犯上’这两个字来”,对于自幼就压抑在封建道德秩序中的“我”而言,这样的自由是一种多么宝贵的享受;而且在农村可以亲近大自然,“掘蚯蚓”“钓虾”“放牛”,相对于城镇宅院中“我”那种受束缚的生活而言,无疑是新鲜有趣极具魅力的了。

2六一公公是一个怎样的形象

六一公公是淳朴乡民的形象。六一公公对于孩子们偷他的豆,只是责备“不肯好好的摘,踏坏了不少”,听说摘豆是为了请客,马上说“这是应该的”,他并不是吝啬的人;后来他又亲自送豆,表现了他热情好客的性格。“我”夸了他一句,“竟非常感激起来”,体现了他的老实厚道的农民本色。至于他夸“我”“读过书”“将来一定要中状元”之类的话,只不过像今日夸某个孩子聪明,将来一定能考上好的大学一样。也有观点认为六一公公虽是个好人,但是有农民的局限。他夸“我”的话,表明他意识深处受封建礼教的影响,这在当时也是难免的。

练习说明

一、课文结尾说:“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对这个结尾应该怎样理解你在生活中有这样的体会吗

此题意在让学生了解作者在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其实那夜的戏,看得叫人“打呵欠”“破口喃喃的骂”,那夜的豆,第二天吃起来也实在平常。所谓“那夜似的好豆”“那夜似的好戏”,代表了作者对天真烂漫自由有趣的童年美好的回忆,充满一种浪漫的理想色彩,表现对人生理想境界的渴望和追求。

二、夏夜行船、月夜归航在写景叙事上都非常精彩。夏夜行船通过哪些所见所闻所感来烘托“我”的急迫心情的月夜归航中“我”的心情与去看戏时有什么不同

此题意在让学生了解本文情景交融的写作特点。

所见: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还有几点火,……

所闻: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

月下归航写了众小伙伴去“偷”罗汉豆的趣事。去时“我”的心情很急迫,总“以为船慢”,而此时“我”和小伙伴们偷豆吃豆,心情无比欢畅。

三、揣摩下列词语,回答括号中的问题。

1我的很重的心忽而轻松了,身体也似乎舒展到说不出的大。

(“轻松”和“舒展”表现了“我”什么样的心情)

2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

(山为什么说“踊跃”?)

3回望戏台在灯火光中,却又如初来未到时候一般,又漂渺得像一座仙山楼阁,满被红霞罩着了。

(“回望”表现了“我”怎样的心情“罩”表现了怎样的情形)

4不料六一公公竟非常感激起来,将大拇指一翘,得意的说道……

(被人偷了豆,六一公公为什么还要“感激”?)

此题意在让学生品味语言的深层含义。

1“轻松”和“舒展”与前文因看不成戏而沮丧形成鲜明对比,表现“我”欢喜轻快的心情。

2以动词“踊跃”写山,把静物写活了。这个词的含义与现在不一样,作者在这里是创造性地赋予了这个词以新的含义。

3“回望”两字,表现“我”依依的心情。“罩”通过视觉表现戏台如梦如幻的情景,与来时呼应。

4因为城里读过书的“我”对他的豆子的夸奖。表现了六一公公淳朴厚道的性格。

四、△有人认为本文直接写社戏的内容太少,而写社戏以外的内容太多,因此建议把标题改为“平桥村一夜”之类的题目。你同意这一看法吗为什么如果大家对此有兴趣,不妨开一次小组会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此题意在让学生发挥学习的主动性,加深对课文的理解。

由学生根据自己的见解回答。

教学建议

一、这篇文章主要是回忆美好的童年往事,教学时要以此为重点。有观点认为这篇文章有批判封建礼教、抨击黑暗社会的内容,这种看法有些偏颇,教学时应避免。

二、有些问题,如小伙伴们“偷”豆,六一公公的“感激”,依现在的道德观衡量,学生可能不理解,教学时要适当引导和讲解。

三、可以学习本文为契机,适当引导学生关注自己家乡的文化习俗,开展语文活动。

有关资料

一、《社戏》二题(宋聚轩)

鲁迅先生的小说《社戏》中有两个问题,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无人涉及。笔者教学过程中查阅了一些资料,现整理出来,以作参考。

关于看社戏的时间

《社戏》中写道:“我们鲁镇的习惯,本来是凡有出嫁的女儿,倘自己还未当家,夏间便大抵回到母家去消夏。那时我的祖母虽然还康健,但母亲也已分担了些家务,所以夏期便不能多日的归省了,只得在扫墓完毕之后,抽空去住几天,这时我便每年跟了我的母亲住在外祖母的家里。”又说,赵庄之所以要演戏,“现在想,那或者是春赛,是社戏了。”课文注释云:春赛即“春天举行的赛会”。据此,一般人认为,看社戏的时间是在春天。其实,这是不确切的。看社戏的时间应该是在初夏。其理由有三:

第一,《社戏》中说,我到外祖母家去,是在“扫墓完毕之后”。那么,浙江绍兴一带的扫墓是在什么时间呢据《越谚·风俗部》云:乡下墓祭一年间共有三次,一是“拜坟岁、上元之前,儿孙数人,香烛纸锭谒墓”;二是“上坟,即扫墓也,清明前后,大备船筵鼓乐,男女儿孙尽室赴墓,近宗晚眷助祭罗拜,称谓上坟市”;三是“送寒衣,十月祭墓之名,亦数人而已。”《越谚》的作者范啸风,别号扁舟子,绍兴城附近皇甫庄人。鲁迅的外祖父鲁晴轩中举后迁居皇甫庄,租赁的就是范啸风的房屋。他的话是可信的。另据周作人回忆:“周家墓祭的规矩,拜坟岁和送寒衣都只有男子前去”,而“清明上坟,规模就要大多了,不但是妇女同去,还因为要举行三献礼,有些旧排场。”把以上这些材料综合起来分析,《社戏》中所说的扫墓,是指清明上坟无疑了。又据顾铁卿所著《清嘉录·卷三》云:所谓清明上坟,并非仅仅指清明节那一天,而是“以清明前一日至立夏日”。那么,小说中所说的“在扫墓完毕之后”,当然应该是在夏初了。

第二,从《社戏》所描写的自然景物看,也是在初夏。“碧绿的豆麦田地”,“罗汉豆正旺相”,这被称为“罗汉豆”的蚕豆,在浙东一带,是越冬植物,清明以后才开始结果,到夏季才能收割。能剥了煮着吃的时候,当然是在初夏了。另外,小说中还写道,看社戏的那些土财主的家眷们,“多半是专到戏台下来吃糕饼水果和瓜子的”,水果当然也只能到夏季才有。

第三,周作人在《鲁迅小说里的人物·地方戏》中明确写道:“本文(指《社戏》——引者注)中说:‘当时我并不想到他们为什么年年要演戏,现在想,那或者是春赛,是社戏了。’这是题目的说明,但实际上这种演戏大抵是在夏天。”

根据以上理由,我认为,看社戏的时间应该是在初夏,而不是在春天。

社戏演出的内容

关于社戏演出的内容,小说中是这样记述的:首先是“一个黑的长胡子的背上插着四张旗,捏着长枪,和一群赤膊的人正打仗”,几个赤膊的人翻了一阵筋斗,都进去了,“接着走出一个小旦来,咿咿呀呀的唱”,然后是“一个红衫的小丑被绑在台柱子上,给一个花白胡子的用马鞭打起来了”,最后是老旦出台慢慢地唱。这究竟是一出什么戏呢据徐淦《鲁迅和绍兴戏》一文考证,这是绍兴戏《游园吊打》。该戏叙述的是唐朝宰相卢杞陷害忠良,纵子作恶,终于被惩的故事。卢杞的儿子(剧中称为恶少)带了帮闲家丁到忠良朱文光家抢亲,被朱文光抓住打了一顿,直到写了服辩(悔过书)方才罢休。服辩词云:恶少——抢姣姣;家丁——惹祸苗;恶少——下遭再来抢姣姣;家丁——变猪变狗变阿猫。小说中被绑在台柱上的红衫小丑就是卢杞的儿子,那个花白胡子的就是忠良朱文光。

另据周作人回忆,小说中所写的社戏的内容,“是绍兴戏中精彩内容之一”,“帮闲引了公子去抢姣姣,结果吊打了写服辩了事,……看过的人都不能忘记,……虽然他不曾说出是什么戏文来”。这段回忆,与《游园吊打》的情节也是完全吻合的。

二、人生经验通感——从《社戏》和《朝花夕拾》谈起(范伯群、曾华鹏)

(一)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鲁迅的名篇《社戏》的结末一句,不知勾起了多少读者的神思遐想。为什么我们会受作品中的这种怅然若失的情愫的强烈感染呢因为这结末一句话伸出她的纤巧的手指拨动了我们的心弦,使我们联想起自己永远失落了的童年,从而搅动我们心灵深层的积淀,引起“心弦的共振”。人人都会用自己的人生经验去补充和生发这种“失落感”,并且会赋予这种一去不返的失落感以“美质”。

假设将《社戏》的结末一句话删去,我想作品的感染力就大为逊色。如果我们深究一下这句话为什么会有如此感人肺腑的“魅力”,那么其奥秘就在于:鲁迅用这句话激起了读者的“人生经验通感”。“她”能点燃我们追忆童年的情感之火,而且人人都具备这种“通感”的燃点。

童年——对每个成人来说,都永远无法重现地消逝了。每每忆及,总会有一种惆怅的失落感,而人们对永远失落和不可重复的岁月总会去追寻出它的美感来,再用感情镀上金色的光泽。即使是忧患的童年,也会因时距而寻觅出忧患余生中的“忧患美”。《社戏》的结尾,就是诱导人们追忆这种“永远失落的美”,又借助于“人生经验通感”的“导体”,抓住了读者的心。

过去,我们对这种客观上存在的人与人之间的“人生经验通感”,讳莫如深,守口如瓶;我们对这种“接受美学”中的“最良导体”,缺乏必要的冶炼和运用。这种“人生经验通感”能使作者和读者的感情熔为一炉,迸射出耀眼的火花。能找到这种“人生经验通感”的作家,他就是找到了征服读者心灵的“秘密武器”。鲁迅就是善于掌握这种“秘密武器”的圣手。他在《朝花夕拾》的《小引》中说: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的确,这“思乡的蛊惑”,这对儿时的反顾,这记忆中的“旧来的意味”,实际上并不如想像中的那样美。但我们是自觉地去受“哄骗”的,而且甘愿“终身受骗”。这是一种多么神妙而无法言表的感情啊!也许是鲁迅已经自觉地发现了《社戏》结末一句的震慑的威力,所以作家才会在《朝花夕拾·小引》中再旧事重提。而且又非常自如地娴熟地在《朝花夕拾》中运用这种使人们“心灵相通”的技巧。要论及“人生经验通感”这个大题目,涉及的领域是无限宽泛的,我们这里只想谈谈“思乡的蛊惑”和儿时的反顾这一课题。因为《朝花夕拾》就是鲁迅永别故乡后的蛊惑的情思,就是在流离颠沛中,对儿时童心的追忆。这是有良知良能的人的最基本的“通感”之一吧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结尾,有着浓郁的《社戏》式的风致。鲁迅用“荆川纸”影写了一大本绣像,“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结末写道:“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现在自己已经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的地位了。这东西早已没有了吧。”这也是一种惆怅的失落感。这是童年时带着最美好的情趣描摹的“心艺”,又何况是一大本呢!这是纯正的童心的结晶。可叹的是“明珠投暗”了。真情被铜臭所玷污,这是莫大的痛惜。这个已做了店主的“准绅士”,与北京戏园中“很看不起似的斜瞥了我一眼”的胖绅士是类似的。“这东西早已没有了吧。”——童年的鲁迅是爱书的。当长妈妈为他买到“三哼经”时,他好像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他说“这四本书,乃是我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书的模样,到现在还在眼前”。那么,对搜集绘图的书几乎成癖的童年时的鲁迅来说,难道不更珍爱自己搜集和影写的图画吗更何况还有“最成片段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它的模样,难道不也会“到现在还在眼前”浮现吗那是在三味书屋就读时童心被艺术征服的活见证,可是“这东西早已没有了吧”,所传达给我们的却是童年高尚情趣的“灰飞烟灭”,是一种超常形态的怅然若失。

(二)

这种访旧、反顾、追忆的意绪,在《阿长与〈山海经〉》中,鲁迅是以永恒的怀念感来作结的:“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这又可看作运用“通感”的一例,让读者以自己的经历当主干,去思怀,去祈念永别的亲人和密友。

对鲁迅说来,忆念长妈妈是有自己独特的思路的。他对辛劳了一生,连一个名字也没有给她服侍的“哥儿”留下的“保姆”,表示了永恒的怀念。她所留下的“长妈妈”的“长”字,不过是“顶替”了周家前一个女工的高大的身躯的“代号”而已。在周家,其实她仅是“阿长二世”罢了。鲁迅落笔写了大半,给我们的印象是一个粗手笨脚的“黄胖而矮”的愚妇人的形象。迅哥儿并不理解她,对她的敬意是一直没有牢固树立起来的。但当迅哥儿“渴慕”绘图的《山海经》,而且遍求不得时,长妈妈却“与众不同”地记挂在心上。“我”在寝食无味的渴求中,“得来全不费功夫”:就是因为这个愚妇人在告假回家的匆忙间隙中,进了她这个两眼墨黑的人从未进过的书店:“我给你买来了”。这一切的总根就在于“爱”。这“爱”的果实就是迅哥儿的“久旱逢甘霖”的童心的巨大的满足。

这又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

这“神力”是以“爱心”为坚强后盾的。当我们用这种“爱心”再去重新估价长妈妈的若干言行时,就会得到一种从来未有的“良性反应”。她对迅哥儿的爱心有时仅是爱得不大得法而已。

当作家写《阿长与〈山海经〉》时,这“最为心爱的宝书”,“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失掉了”。而这种“童心的巨大的满足”,却是永久印烙在心灵之上的;这深藏在粗陋外形下的“爱的深井”,是永远也不会枯竭的。于是鲁迅按照自己永恒的忆念,深情地呼喊道:“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作为读者,我们当然是顺着作家的思路去作心灵的漫游的。但是除了循着作家的心轨运行之外,还会有一种联想,这联想的推动力就是“人生经验通感”,这“通感”使我们也像作者一样,忆念我们的永别了的亲人故友,久久沉浸在思绪万千之中。如果这篇文章删去了结末的一句,能有如此强劲的联想效果吗

与《阿长与〈山海经〉》相仿的是《范爱农》。鲁迅写此文距范爱农失足淹死已有14个年头了。对好友的惨死,鲁迅不仅赋诗悼亡,而且与几个友人“想集一点钱作他女孩将来的学费的基金,因为一经提议,即有族人来争这笔款的保管权,——其实还没有这笔款,大家觉得无聊,便无形消散了。”这样,对亡友的追怀自然化为对遗孤的惦念。这结末的一句是:“现在不知他唯一的女儿景况如何倘在上学,中学已该毕业了罢。”读到这里,贫困的故友坎坷的一生和猝然死亡,令人不胜悲悼;孤儿寡母的命运又令人无限关注。在这苍茫人海之中,她们像涓滴之水,又在何处流淌呢本想为亡友做点切实的纪念工作,倾注一点友情在遗孤身上,但竟无法以微力作为薄奠;人事变迁,行踪飘忽,竟至不知所终了。按照最好的估计,14年后,这亡友的惟一的幼女“中学已该毕业了罢”。这是一种对亡友的怀念的延伸,也是悼亡感情的归宿,是对不知所终的遗孤的祝福。

这结末的一句,也同样可以激起一种“人生经验通感”。它的公式是:“现在不知××景况如何倘在……已该……了罢。”这个公式对读者来说,是可以产生多种联想的。不仅用于悼亡,也可用于久别而音讯阻隔的亲朋。

从《社戏》到《朝花夕拾》的若干篇章,我们感到鲁迅规律性地运用一种“秘密武器”,那就是“人生经验通感”。所谓“人生经验通感”,即利用读者常会遇到的相似同类的人生经历,诱发读者一种“联想”,当这种“联想”引起读者“共鸣”时,在不知不觉中,读者就参加了一种创作活动,这种创作活动就是用自身的人生经历去补充和证实作家作品的可信性。作家愈能调动读者积极参与作品的创造,就说明作家的作品已在更高层次为读者所理解和接受。在这里,参与联想创造,与深刻理解和接受是同义的,成正比的。作家与读者之间的“心灵相通”的“最良导体”就是“人生经验通感”。当读者以这种“通感”参与创造时,他才觉得这位作家的作品是和谐而完美的,代表他说出了他自己想说的话。

本文并不想一般地谈论文章结尾的写作技巧。“人生经验通感”也不是只靠结末一句才发挥自己的威力。它可以在行文中无处不在,渗透全文。但鲁迅还能在读者即将要放下书本时,使他们欲罢不能。手中的书本放下了,心里的人生经历的书本却又翻开了。我们不得不钦服鲁迅是善于把握这种“人生经验通感”的圣手!

(选自《名作欣赏》1986年第4期,有删节)

三、一曲自然美的颂歌——鲁迅小说《社戏》的文化读解(姚大勇)

初读鲁迅的小说《社戏》,很奇怪这样一篇充满诗情画意的小说,为什么偏偏出现在《呐喊》中——它和同期的《狂人日记》《故乡》《阿Q正传》等直接指斥现实的篇章显得那么不协调。若说是因它与《呐喊》中其他作品创作于同一时期才被收到一起,那么由此引发的另一问题便是:鲁迅为何一边大声“呐喊”,一边却描绘了这样一幅宁静、优美的画卷

读《社戏》,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同以江南农村为背景,《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社戏》展现的则是另一幅记忆中理想的农村画卷。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作者笔下外祖母家的平桥村,“是一个离海边不远,极偏僻的,临河的小村庄”。这个偏远的海边小村,较少受世俗的浸染,更多地保留了自然的纯朴气质,是一方“净土”。那地方的山水令人陶醉,“我”和小朋友们夜间划船去看戏时,“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婉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抒情的笔调,将月下水乡描绘得清新,幽远,如梦如幻,散发着江南泥土的芬芳,作者对故乡的挚爱之情也隐然可见。

不惟景色优美,这里的人情更是淳厚。“在小村里,一家的客,几乎也就是公共的。”村里的人纯朴好客,小朋友们也因“我”来而从父母那里得到了减少工作的许可,陪“我”一起掘蚯蚓,钓鱼虾,放牛,充满童真之趣。他们一个个聪明,热情,活泼,也正是在他们的帮助下,“我”才得以去看那年的社戏,夜里行船的时候,“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连夜渔的几个老渔父,也停了艇子看着喝采起来。”回来的时候因为肚饿,大家商议一起去“偷”罗汉豆,阿发因为自己家的罗汉豆大,便让大家摘自己家的。后来六一公公知道大家“偷”吃了他的罗汉豆,非但不生气,竟还特地送了些给“我”吃。此外如外祖母的慈蔼,母亲的关怀,也都让人倍觉亲切。在这临海的小村里,自然与人情融为一体,人情之质朴、淳厚如那里的山水一样令人沉醉、感动。平桥村不仅是“我”的“乐土”,更是作者精心营造的新的“桃花源”。

《社戏》所描绘的,“实是作者心中理想”的故乡图景。鲁迅很早就离开故乡,故乡给予他的,并非都是温馨的回忆,其间还有许多不幸与白眼,鲁迅对故乡,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鲁迅故乡绍兴,自然景色秀丽,历来是人文荟萃之地,前人称其山水之美是“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草木蒙笼其上,若云兴霞蔚。”“从山阴道上行,山川自相映发,使人应接不暇。”(《世说新语·言语》)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养成了人们对故土家园的深情厚爱,历史上占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也尤为重视人伦亲情,鲁迅生于书香门第,对故乡的眷恋实已融入了他的血液中。他早年初离家时,在给亲人的信中说“行人于斜日将堕之时,暝色逼人,四顾满目非故乡之人,细聆满耳皆异乡之语,一念及家乡万里,老亲弱弟必时时相语,谓今当至某处矣,此时真觉柔肠欲断,涕不可仰。”(《集外集拾遗补编·戛剑生杂记》)故乡的山水之美,深深植根于鲁迅的心田,在人生道路上遇到风波,自然想起过去,忆及故乡的完美,他是在“昏沉的夜”看到了故乡山阴道上“好的故事”(《野草·好的故事》),也是在北京“严冬的肃杀”中想起了早春二月故乡的风筝时节(《野草·风筝》)。在和现实作对比时,所用的常是记忆中理想的故乡图景,小说《社戏》也正如此。

名为《社戏》,小说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适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照。鲁迅心中的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他常常是以理想中故乡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故乡的残破。《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故乡的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社戏》可说正是对于故乡之梦的具体描绘,蕴含其中的是对故乡的一腔挚爱。故乡之美好,最分明地在生活其中的人身上体现出来,人的健康成长才是社会进步的最好显示。人之中,重要的又是小孩,因为他们才是社会的未来。鲁迅一直深切关注儿童的成长,在《狂人日记》中呼喊“救救孩子”,在对故乡极度失望的《故乡》中,他也是从少年闰土身上看到了故乡之美好,由儿童身上重新看到了希望。对于后代,鲁迅作为长辈的心愿是“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小说《社戏》中所展现的,也恰是儿童理想的成长环境。从散文集《朝花夕拾》不仅可看到作者对往事的深情追念,依依惜别,还可看到活泼好动,充满稚气、朝气的早年鲁迅。《阿长与〈山海经〉》一篇中他提到自己小时爱看那种有图的《山海经》,对一切感到好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篇不仅写了百草园里的可爱、好玩景象,还记叙了和小同窗们在三味书屋折梅花、寻蝉蜕,描小说绣像,从中可见作者一贯坚持的追求自然,不愿受束缚之心。《社戏》实也是这种思想的体现。

小说《社戏》中,“我”从鲁镇来到平桥村,不但可以免念“秩秩斯干幽幽南山”,还可和小伙伴们一起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玩耍,平桥村之于鲁镇,正如百草园之于三味书屋,前者才是儿童理想的成长环境,从中可见保守的书塾教育与儿童天性的冲突。正是在乘船去看社戏的途中,“我”寻到了让人心旷神怡的山水之美,只是比从经书上所读的枯燥难

稻的栽培历史可追溯到约西元前12000--16000年前的中国湖南。在1993年,中美联合考古队在道县玉蟾岩发现了世界最早的古栽培稻,距今约14000年-18000年。水稻在中国广为栽种后,逐渐向西传播到印度。小麦是人类最早种植的粮食作物。在古埃及的石刻中,已有栽培小麦的记载。人们从古埃及金字塔的砖缝里发现了小麦,据考古学家研究,大约在1万年前,当人类还住在洞穴里的时候,就开始把野生的小麦当作食物了。 小麦是单子叶植物,有禾本科的各种特征:叶脉平行,茎中空有节,穗状花序,每朵小花无花瓣但有颖片。小麦、水稻这类有颖片的植物,又称为颖花植物。小麦颖片上有的有芒刺,是区别小麦品种的依据之一。 由于播种和收获季节的不同,我国栽培的小麦有两种生理型:一种是越冬生小麦,一种是一年生春小麦。冬小麦在温带于9月底或10月播种,第二年四五月收获,分布在长江流域和华北部分地区。春小麦3 月以后播种,当年收获,营养生长期较短。主要种植在内蒙、东北、西北等较寒冷的地方。 地球上小麦播种的总面积,居粮食作物播种总面积的第一位,收获量接近水稻的总量。全世界有1/3的人口以小麦为主食。 小麦原产于中国华夏小麦是小麦属植物的统称,是一种在世界各地广泛种植的禾本科植物,起源于中东地区。小麦是世界上总产量第二的粮食作物,仅次于玉米,而稻米则排名第三。小麦的颖果是人类的主食之一,磨成面粉后可制作面包、馒头、饼干、蛋糕、面条、油条、油饼、火烧、烧饼、煎饼、水饺、煎饺、包子、混沌、蛋卷、方便面、年糕、意式面食、古斯米等食物;发酵后可制成啤酒、酒精、伏特加,或生质燃料。小麦富含淀粉、蛋白质、脂肪、矿物质、钙、铁、硫胺素、核黄素、烟酸及维生素A等。因品种和环境条件不同,营养成分的差别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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