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书校勘所使用的资料来源有
古书校勘所使用的资料来源有他书的引文、本书的异本、石刻文、古书注引文、抄本。
1、指对同一书籍用不同的版本和有关资料加以比较核对,以考订其文字的异同和正误真伪。
唐白居易《策林二·大官乏人》:“秘著之官,不独以校勘之用取之。”宋欧阳修《书后》:“予在馆中校勘羣书,见有八十馀篇,然多错乱重复。”胡适《重印乾隆壬子本<红楼梦>序》:“他料定读小说的人决不会费大工夫用各种本子细细校勘。”
2、犹核实。比较核对。
唐封演《封氏闻见记·定谥》:“太常博士掌谥,职事三品以上薨者,故吏录行状,申尚书省考功校勘,下太常博士拟议讫,申省,省司议定,然后闻奏。”《元典章·刑部二·狱具》:“照得先为校勘笞杖,具呈都省照详,遍行合属依例施行去讫。”
3、宋代校订宫中藏书的官名。
《宋史·欧阳修传》:“ 脩以文章名冠天下,入朝为馆阁校勘。”
校勘原则:
校勘的原则,即目的有三项:一日存真,二日校异,三日订讹。存真又分二种,一为求古本之真,二为求事实之真。求古本之真,多为藏书家所为。他们得到了一个善本,就要把它跟通行本对校,把文字异同,以及书的行款、版式、宁圆差异、纸质,甚至旧本中的圈点。
收藏图章等都要一一记录下来。求事实之真,就是“断其立说之是非”,即对原著的史实错误订误。校异,只是罗列众本并同,校者不作是非判断。订讹,是最上乘的校勘,要明其致讹原因,用正本或理校订正讹误。
校勘学·什么是校勘·校勘释义
校勘的本义应该是考核与审定,《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云:
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 “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
对于这“校”字,颜师古解释说:“谓计数也。”(引自王先谦《汉书补注》)而“计数”,即“核对”、“考核”之意。至于“勘”字,据顾野王所撰《玉篇》解,是 “复定也”,即再一次核准、审定。如果根据“校”“勘”两字的意义,大致可以给校勘下一个这样的定义:“通过一书的不同版本(包括唐以前的写本、刻本、抄本等),他书有关记载及一书前后有关文字的对比,发现并尽可能地清除这部书在流传过程中所产生的讹误、衍脱、倒置、错简及其它诸类问题,以恢复古籍和有关记载的本来面目,这就是校勘。”从过去的记载考察,早在南北朝,“校”和“勘”二字便连在一起使用了,但当时不是“校勘”而是“勘校”。魏收所撰《魏书》卷六七《崔光传》提到崔光上表言及石经从汉代创作以来,经历了数百年,其间屡遭戎乱人毁,致使经石弥减,文字增缺,请求朝廷遣国子博士一人,处理此事,“料阅碑牒所失次第,量厥补缀”。于是朝廷下诏曰:“此乃学者之根源,不朽之永格,垂范将来,宪章之本,便可一依公表。”崔光“乃令国子博士李郁与助教韩神固、刘燮等勘校石经,其残缺者,计料石功,并字多少,欲补治之”。《北史》卷四四《崔光传》所载亦基本相同。这里的“勘校”虽重点在于拾遗补缺,但从其工作性质和“勘校”的字面而言,已与我们后来所说的“校勘”基本上是一致的。宋代的馆阁,就已增设“校勘”一职,可见,“校勘”一词到宋代已普遍通行。
古籍校勘的前期准备包括下列内容:
1准备底本——校勘古籍所采用的工作本;
2翻书,查目录工具书、各地图书馆古籍目录、官私目录、各种题跋,尽可能全面调查古籍的现存版本、存佚情况、藏本地点;
3鉴别,进行一种版本一种版本的具体翻阅、比较鉴别。主要着力版本的时代先后、卷帙分合、内容多寡、版刻优劣、行款、板式、牌记、题识、印文。及其初刻、补订、传抄、校勘、递修、收藏等过程。
古书校勘所使用的资料来源有
本文2023-09-23 14:27:53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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