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到今对女性称呼
对女性称呼有:
夫人、玉人、璧人、佼人、千金、令媛、女公子、丽人、淑人、玉女、娇娃、巾帼、西施、尤物、室人、青娥、淑女、女士、女流、女郎、女史、裙衩、妙龄少女、绝代佳人、扫眉才女、不栉进士、软玉温香、道旁苦李、小家碧玉、罗敷、无盐、太太、会阃、室人、令间等。
称自己的妻子为:贱内、内子、内助、中馈、糟糠之妻等等。
1、玉人
纱厨藤簟,玉人罗扇轻缣。
《天净沙·夏》元代:白朴
云收雨过波添,楼高水冷瓜甜,绿树阴垂画檐。纱厨藤簟,玉人罗扇轻缣。
释义:
云销雨霁,水面增高并增添了波澜,远处高楼显得比平时更高了,水让人感觉到比平时更凉爽了,雨后的瓜也似乎显得比平时更甜了,绿树的树阴一直遮到屋檐。纱帐中的藤席上,芳龄女孩身着轻绢夏衣,手执罗扇,静静地享受着宜人的夏日时光。
2、佼人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
《诗经·陈风·月出》先秦:佚名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
月出皓兮,佼人懰兮。舒忧受兮,劳心慅兮。
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夭绍兮,劳心惨兮。
释义:
月亮出来多明亮,美人仪容真漂亮。身姿窈窕步轻盈,让我思念心烦忧。月亮出来多洁白,美人仪容真姣好。身姿窈窕步舒缓,让我思念心忧愁。月亮出来光普照,美人仪容真美好。身姿窈窕步优美,让我思念心烦躁。
3、丽人
暖风十里丽人天,花压鬓云偏。
《风入松·一春长费买花钱》宋代:俞国宝
一春长费买花钱,日日醉湖边。玉骢惯识西湖路,骄嘶过、沽酒楼前。红杏香中箫鼓,绿杨影里秋千。
暖风十里丽人天,花压鬓云偏。画船载取春归去,馀情付、湖水湖烟。明日重扶残醉,来寻陌上花钿。
释义:
入春来不知耗费多少买花钱,一天天沉醉在西湖湖边。玉骢马熟识逛西湖的路,昂首嘶鸣走过酒楼楼前。红杏芳香中箫鼓震天轰响,绿杨婆娑树影里欢荡秋千。
春风十里路上美人翩翩,满头的花朵把云鬓压偏。夕阳西下画船载着春光归去,未尽游兴全付与湖水湖烟。明日还要带残存的醉意,到湖上小路寻找遗落的花钿。
4、青娥
却愁宴罢青娥散,扬子江头月半斜。
《陪金陵府相中堂夜宴》唐代:韦庄
满耳笙歌满眼花,满楼珠翠胜吴娃。因知海上神仙窟,只似人间富贵家。
绣户夜攒红烛市,舞衣晴曳碧天霞。却愁宴罢青娥散,扬子江头月半斜。
释义:
满耳是美妙的音乐满眼是美妙的花,满楼盛妆的少女胜过那美丽的吴娃。这才晓得那无限美好的天上神仙窟,也不过像这无比豪华的人间富贵家。绣幕里夜间闪烁着的红烛就像闹市,白天里施着的舞裙活像天空的彩霞。担心是宴会罢了美女也随之而星散,管它扬子江那头一轮皓月是否西斜。
5、淑女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国风·周南·关雎》先秦:佚名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释义:
关关和鸣的雎鸠,栖息在河中的小洲。贤良美好的女子,是君子好的配偶。参差不齐的荇菜,忽左忽右把它摘取。贤良美好的女子,日日夜夜都想追求她。追求却没法得到,日日夜夜总思念她。绵绵不断的思念,叫人翻来覆去难入睡。
参差不齐的荇菜,从左到右去采它。贤良美好的女子,弹琴鼓瑟来亲近她。参差不齐的荇菜,从左到右去拔它。贤良美好的女子,敲起钟鼓来取悦她。
古籍中,中国女子第一次出现名字就是有名的寡妇清,按照这个推测在战国中晚期,贵族或者受过教育的家族就为自家的女儿起名字。(动漫秦时明月里的姬如千泷就是例子)
古代的女子只有名, 没有字 ,而且一般都叫乳名, 户籍上写的都是姓氏。
结婚前是自己娘家的姓氏 结婚后冠夫姓。
古代人写诗什么的提的都是自己的字 ,而不是名啊 ,古代女孩子在15岁时要举行“结发加筓”之礼以示可以嫁人了,这时要取字。古代的时候男女皆有字。
女汉子,基本就是说明这个女孩不拘小节、个性豪爽、自立自爱的女生。在中国古代的时候也有很多有名的女汉子。有些还很有名,比如:花木兰、太平公主、樊梨花等等大家耳熟能详的。
其中最有名的就应该是花木兰了,我们的课本中还专门有一篇《木兰辞》就是写花木兰替父从军的事迹。花木兰是南北朝时期的英雄,他的父亲从小按男孩子的教育方式教导花木兰,带着她骑马、射箭、练武等等,当时正是北方游牧民族不断南下的时候,北魏政府就要每家都要有一个人去参军,花木兰觉得自己的父亲年事已高,弟弟还小,于是就决定代替父亲去当兵,在军中英勇杀敌,生活了12年都没人发现她的女儿身份,真真是“女汉子”。
唐朝当时也是“女汉子”较流行的时期,最出名的应该是太平公主,她从小就受武则天的喜爱,印象中有次她还穿一身男装去参加皇家宴会,由此可看出她的政治野心。当李显复位后,她的政治野心开始暴露,积极参政,很受李显的重用,后李显被毒死,她又帮助李旦复位,听闻每次上朝,李旦都征求她的意见,就算她不去上朝,李旦还要派宰相去她家询问意见,可谓一时权倾朝野。
樊梨花也是中国古代的巾帼英雄之一,她和薛丁山两人一起南征北战、平定西北的故事也是家喻户晓,她是一个心胸宽广、聪明勇敢,并且武艺高强,文武双全的女人,在古代她敢于主动追求自己的爱情,也是一位奇女子。
据说,当年越国选美,西施名列榜首。在进京途中,行人争相围观,结果造成交通堵塞,寸步难行。护送西施的越国相国范蠡,见此盛况,心生一计,索性叫西施住进路旁旅社的一幢华丽小楼,而后四处张榜:欲见美女者,付金钱1文。
告示贴出,四下轰动。西施登上朱楼,凭栏而立,飘飘然似仙女下凡。观赏者排成长龙,为一睹西施芳容,慷慨解囊,有的竟付两三次之多,真是百看不厌。3天下来,范相国所得金钱无数。进京后,他把这些钱都交到国库。西施因此仰慕范蠡的才智和品德,两人遂结为生死之交。范蠡的举措,不折不扣地为后代的“美女经济”开了先河。 珍珠被人类利用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传说她是西施的化身。
西施本是月宫中嫦娥的掌上明珠,她奉玉帝之命,下凡来拯救吴越两国黎民百姓脱离连年战乱之苦,珍珠便是她的化身。
原来嫦娥仙子有一颗闪闪发光的大明珠,十分逗人喜爱,常常捧在掌中把玩,平时则命五彩金鸡日夜守护,唯恐丢失。而金鸡也久有把玩明珠的欲望,趁嫦娥不备,偷偷将明珠含在口中,躲到月宫的后面玩赏起来,将明珠抛上抛下,煞是好玩。但一不小心,明珠从月宫滚落下来,直飞人间。金鸡大惊失色,为逃避责罚,也随之向人间追去。
嫦娥得知此消息后,急命玉兔追赶金鸡。玉兔穿过九天云彩,直追至浙江诸暨浦阳江边上空。正在这一天,浦阳江边山下一施姓农家之妻正在浦阳江边浣纱,忽见水中有颗光彩耀眼的明珠,忙伸手去捞,明珠却像长了翅膀似的径直飞入她的口中,并钻进腹内。施妻从此似有了身孕。
一晃十六个月过去了,女子只觉得腹痛难忍,但就是不能分娩,急得她的丈夫跪地祷告上苍。忽一日只见五彩金鸡从天而降,停在屋顶,顿时屋内珠光万道。恰在这时,只听哇的一声,施妻生下一个光华美丽的女孩,取名为西施。故有“尝母浴帛于溪,明珠射体而孕。”之说。
西施长大后,化解了吴越两国的仇怨之后,就化作珍珠留在人间,为黎民百姓的健康长寿、养颜美容继续做出贡献。自此诸暨变成了世代养殖珍珠之乡而驰名中外,这一传说至今已有两千五百多年的历史。 其一
貂蝉是这部以男性为人物主体的《三国》之中,出场的少数几位女子中最为光彩夺目的女性形象。可以这样说,正是由于貂蝉的出现,才有了王司徒巧施连环计的佳话,才有了吕奉先大闹凤仪亭的风波,才有了凶横无忌权倾一时的董卓宫门前的被戮,才有了儿女情长武功盖世吕布的白门楼上的殒命。貂蝉形象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在这个清一色男人争霸的世界里,成功地显示出了一个绝色女子的胆量与智慧,正是这种非凡胆量的展示与高度智慧的运用,加速了汉末军阀战乱时代的结束,促成了一代雄才曹操、刘备、孙权等人的崛起,从而使已经风雨飘摇的汉室江山得以继续延续。
然而,自从吕布白门楼殒命之后,这位胆色俱佳的奇女子便就此不见了踪迹。是随失败的吕布同赴了九泉?还是被胜利的曹操掳回了许昌?这个疑问从群雄争霸开始一直到归晋统一也没有解开,是作者无意间忽略了这样一个重要的人物,还是出于某种考虑有意识地避开不谈?我们无从考证。笔者不甘于就这样让一位令人敬慕的奇女子从此无迹可寻,于是参考翻阅了大量社会上流传的稗官小说、野史评话,终于寻找到了有关貂蝉身世、结局的一点蛛丝马迹,在此记录下列,权作对自己好奇心的一种交待。
关于貂蝉的出身,有野史这样交待:其人本姓霍,无名,山西人,与名将关羽为同乡。自幼人才出众,聪敏过人,因而被选入汉宫,任管理宫中头饰、冠冕的女官,故称‘貂蝉’官。因遭十常侍之乱,避难出宫,为司徒王允收留并认为义女,方才成就了离间董卓、吕布父子的壮举。关于貂蝉的结局,有评话这样叙述:吕布死后,貂蝉被曹操带回许昌,作为侍女留在丞相府中,关羽屯土山约三事暂时降曹之后,曹操为了笼络关羽之心,特赐美女十人,貂蝉便是其中一位,当关羽听到貂蝉报出姓名之后,感其胆识,撩髯称了一声“好”之后,闭目不言挥手令去,貂蝉听后,明白关羽全其名节之意,回房后遂自尽而亡。
其二
貂蝉作为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古籍上虽没有记载,但文学作品中多有描述,其他方面的记载,貂蝉姓杜,原为吕布部将秦宜禄之妻,他们还有一个儿子名叫秦朗,字元明,三国演义上有出现过,三国志上也有记录为汉末三国魏国重要人物之一,因为吕布行为不正,爱抢别人的妻子,貂蝉被迫嫁予吕布,其子秦朗也跟随吕布,吕布覆灭后,秦朗追随曹操,后深受曹操喜爱,被曹操认干儿子。
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对貂蝉作了进一步的描写和刻划,影响颇大,传说尤为动人,成为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人中杰”、“女中英”。小说人物据学者孟繁仁先生考证:貂蝉,任姓,小字红昌,出生在并州郡九原县木耳村,15岁被选入宫中,执掌朝臣戴的貂蝉(汉代侍从官员的帽饰)冠,从此更名为貂蝉。汉末宫廷风云骤起,貂蝉出宫被司徒王允收为义女。不久董卓专权。王允利用董、吕好色,遂使貂蝉施“连环计”,终于促使吕布杀了董卓,立下功勋。之后,貂蝉为吕布之妾。白门楼吕布殒命,曹操重演“连环计”于桃园兄弟,遂赐予关羽。貂蝉为不祸及桃园兄弟,“引颈祈斩,”被关羽保护逃出,当了尼姑。曹操得知后抓捕貂蝉,貂蝉毅然扑剑身亡。
貂蝉故里在忻州市东南三公里的木芝村,位于从太原或忻州去禹王洞的途中。木芝村原盛产木耳,故名木耳村,后因村中槐树下发现一株千年灵芝,遂改名叫木芝村。村中传闻,早在貂蝉出生前三年村里的桃杏就不开花了,至今桃杏树依然难以成活,是说貂蝉有羞花之貌的缘故。
村中原有过街牌楼、前殿、后殿、王允街、貂蝉戏台和貂蝉墓。时过境迁,这些建筑都成了废墟,墓冢在浩劫中又夷为平地。遗址中常有古代砖、石构件、铜币、陶瓷残件出土,据说都与貂蝉有关。 旅游景点叫貂蝉陵园,是乡民在墓地原址上复原筑砌的。陵园位于村之西南,占地面积4000余平方米,四周围以红底黄瓦波浪式龙形围墙,在麦海茫茫中,光艳夺目。门檐上悬“貂蝉陵园”横匾,两侧有“闭月羞花堪为中国骄傲;忍辱步险实令须眉仰止”金文机联。陵区北院内建拜月亭和凤仪亭,后部建青石墓台,台前有貂蝉像碑,在飘带动态下,貂蝉步履闲雅,婀娜多姿,犹有“闭月羞花” 之貌。南院建仿古建筑20间,辟为“貂蝉彩塑馆”,反映貂蝉“不惜万金躯,何惧险象生”惊天动地的一生。
乡民传说,桃园三兄弟得势后,便把貂蝉送回故里,老死后就埋在这里。又说貂蝉扑剑自戕,关羽得知后将遗体护送回故乡安葬。所以后殿有关羽像,殿前有表示貂蝉演戏的戏台,都是报答关羽拒杀和护送之恩。另在定襄县东南的中霍村是吕布故里,有“霍清泉”、“智擒赤兔马”、“歪脖子树”等民间传说,都与吕布有关。所以民谚有“忻州没好女,定襄没好男”,是说因为有貂蝉和吕布之故,从此,忻州再也生不出好看的女人,定襄也生不出帅气的男人了。 有一种小巧玲珑的花卉,它的复叶酷似芙蓉枝,点点对称,宛如鸟羽。
植株上缀以数朵淡红色的小花,状若杨梅。人们用手一指,它那羽状小叶便很快闭合,叶柄也慢慢垂下,就象初涉人世的少女,因为纯洁和朴实,才那样忸怩、娇羞,所以人们都叫它“含羞草”。 传说杨玉环初入宫时,因见不到君王而终日愁眉不展。有一次,她和宫女们一起到宫苑赏花,无意中碰着了含羞草,草的叶子立即卷了起来。宫女们都说这是杨玉环的美貌,使得花草自惭形秽,羞得抬不起头来。唐玄宗听说宫中有个“羞花的美人”,立即召见,封为贵妃。从此以后,“羞花”也就成了杨贵妃的雅称了。含羞草“羞”于见人,是由于植物电的缘故。 含羞草的叶栖基部,有一个薄壁细胞组织叫做“叶褥”,平时里面充满了足够的水分。当叶片受到刺激时,薄壁细胞里的水分,在植物电的指令下,立即向上部与两侧流去。由于叶片的重量增加,就产生了叶片闭合,叶柄耷垂的现象。含羞草植株纤细娇弱,为了生存,它在长期的自然选择中,形成了这种适应环境的特殊本领。 唐玄宗的宠妃杨贵妃,有着倾城倾国之美,天生丽质,又精通音律,擅歌舞,并善弹琵琶。以致唐玄宗对她宠爱有加。
一骑红尘妃子笑
那位万人之上的大唐皇帝为了博得杨贵妃的欢心,每逢荔枝季节总要委派专人通过每五里、十里的驿站从四川(有的说从广东、福建)驰运带有露水的新鲜荔枝。宫中的享受又是极其奢侈,越是难得的山珍海味、希世奇宝越要进贡,除荔枝外,另有一美酒更是让唐玄宗封为宫廷御酒,其酿酒用的水是高山上的清晨甘露,此酒具得天独厚的四川兴农酿酒之地利优势,酿出来的美酒醇香芬芳,清而不淡,浓而不艳!
“一骑红尘妃子笑, 无人知是荔枝来”。当时杨贵妃在华清宫里品尝荔枝时是怎样的一番动人情景,唐玄宗每每以此美酒与其对饮,杨贵妃在唐玄宗的心目中当然更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了。从此便有这历史上这著名的一笑。“华清笙歌霓裳醉,贵妃把酒露浓笑”!那作为贡品进入宫廷的美酒,也取名为:露浓笑。 她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而“三千宠爱在一身”,可她也曾
贵妃醉酒图
一时失宠而借酒消愁,醉后忘其所以,放浪形骸。[7]
唐玄宗先一日与杨贵妃约,命其设宴百花亭,同往赏花饮酒。至次日,杨贵妃遂先赴百花亭,备齐御筵候驾,孰意迟待移时,唐玄宗车驾竟不至。迟之久,迟之又久。乃忽报皇帝已幸江妃宫,杨贵妃闻讯,懊恼欲死。杨贵妃性本褊狭善妒,尤媚浪,且妇女于怨望之余,本最易生反应力。遂使万种情怀,一时竟难排遣,加以酒入愁肠,三杯亦醉,春情顿炽,忍俊不禁。于是竟忘其所以,放浪形骸,频频与高力士、裴力士二太监,作种种醉态,及求欢猥亵状,乃始倦极回宫。 秘术之一:摒弃浓妆艳抹,讲究淡妆轻扫,显示人体自然美。唐代美容物,以铅、汞为主要原料,长期使用,会慢性中毒,脸部留下褐斑,皮肤老化。杨玉环为女道士五六年间,远离浓妆艳抹,不受铅、汞危害,以后也摒弃浓妆,追求蛾眉轻扫的淡妆。
秘术之二:温泉沐浴和拍打之功。唐朝承袭北朝习俗,设温泉宫,华清池是最为有名的一处。相传温泉有祛除邪气,免除疫病的功效,常浴温泉,泉水中的硫磺等矿物质可以治疗皮肤病,已被今天医学界所公认。《长恨歌》写道:“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杨贵妃沐浴温泉时,常把牡丹丹皮、桑叶、荨麻等浸入水中,它们能镇静神经,促进肌肤再生,使之滑腻光洁。《红楼梦》中贾宝玉写诗说“出浴太真冰作影”。在沐浴时,杨贵妃施行拍打之功,用手轻拍全身,尤其是面部皮肤,使周身穴位受到刺激,促进血液循环,以达到强化肌肤机能的美容效果。
秘术之三:合牡丹丹皮、杏仁、滑石、轻粉制成杨太真红玉青。据说施之十日后,面色如红玉,是历代佳人美女川来美容的秘方之一,连后来的慈禧太后也天天使用。此方中杏仁有丰富的苦杏仁油,有滋润皮肤的特殊效果。轻粉抑菌,滑润利窍,它们“上能利毛腠之窍,下能利清溺之窍”。三药合用,具有去垢润肤,迫利毛窍的作川,彻底避免传统美容物中铅、汞的危害。
秘术之四:吃荔枝,服人参,保健美容邀君宠。杨贵妃喜食荔枝,人人皆知。杜牧有诗说:“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玄宗为投杨贵妃之好,下令各地驿站,快速转运闽、广荔枝进贡长安,耗去多少人力财力,仅为杨贵妃一人欢娱快乐。荔枝,为南方热带水果之一,内含丰富营养,性甘平无毒,久吃荔枝,益心脾、养肝血,益人颜色。 有一个疑问始终困扰着后世学人,那就是既然当时唐玄宗这么迷恋杨玉环,杨玉环却为什么一直是个贵妃,而没有成为皇后呢?
关于这个问题,史书上并没有明确的记载,我们只能从有关记载中发现和挖掘线索,进行相关论证和推测。从史书记载中的蛛丝马迹来看,唐玄宗之所以没有册封杨玉环为皇后,很可能与他得到杨玉环的卑下手段有关。
根据《旧唐书》、《新唐书》、《资治通鉴》等史书记载,杨玉环原为唐玄宗的儿子寿王李瑁的王妃,唐玄宗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从儿子手中抢过来的。开元二十二年七月,李瑁与杨玉环一见钟情,在武惠妃(李瑁之母)的再三请求下,唐玄宗下诏册立杨玉环为寿王妃,婚后,两人甜美异常,而这时唐玄宗并没有见到杨玉环。
五年之后,唐玄宗才看见了杨玉环,并且一见之下便被杨玉环的姿色深深迷住了,而这时她已经嫁给寿王李瑁差不多五年了。但唐玄宗却不管这么多,他设计了一番表面文章,先是打着孝顺的旗号,说是要为自己的母亲窦太后荐福,便下诏令杨玉环出家做道士,并赐道号“太真”,命令杨玉环搬出了寿王府,住进了太真宫。然后,他将大臣韦昭训的女儿许配给寿王李瑁,并立为妃,以此来安抚寿王。五年之后杨玉环守戒期满,唐玄宗便下诏让杨玉环还俗,并接入宫中,正式册封为贵妃,自己养了起来。
这件事情自然给寿王李瑁以深重的伤害,但抢走爱妃的是自己的父皇,自己只能敢怒不敢言。对此,唐朝诗人李商隐曾在诗歌《骊山有感·咏杨妃》中写道:“骊岫飞泉泛暖香,九龙呵护玉莲房,平明每幸长生殿,不从金舆惟寿王。”此诗说明了当时唐玄宗抢走儿媳妇后,寿王李瑁的郁闷和唐玄宗的尴尬,然而杨玉环实在是太漂亮了,唐玄宗为了得到她这一切都不顾了,由此也可见杨贵妃的迷人之处。另外,唐朝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开放的朝代,采取了兼容并包的文化政策,各种外来风俗在大唐落地开花,封建伦理等级制度得到弱化,因此唐玄宗这样做并没有引来太大的反对。
但抢夺儿子王妃毕竟不是件光彩的事情,寿王李瑁虽然表面不敢说,暗地里肯定是耿耿于怀的,所以唐玄宗虽然极其宠爱杨贵妃,将所有的恩惠都施加到她身上,连她的亲戚朋友都提拔为重要官员,由朝廷俸禄包养起来,甚至于民间有了“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的风气,但却一直不肯加封她为皇后。一来是从儿子手中抢来的贵妃毕竟有违伦理,虽然其时风俗开化,但伦理长情的主体还是存在的,让这么得来的妇人做了皇后显然无法“母仪天下”。二来是如果封杨玉环为皇后,势必将寿王李瑁心中压抑的怒气激发出来,到时候发生政变也很有可能。其三是杨贵妃得宠后仙及鸡犬,她的兄妹亲戚都得到了朝廷的重用,已经发展成一股庞大的政治力量,如果再封她为皇后,必将引起大臣的反对和权力的倾斜,这对维护稳定是很不利的,所以唐玄宗一直不肯封杨贵妃为皇后。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让唐玄宗不能封杨贵妃为皇后,这就是杨贵妃跟随唐玄宗后一直没有子嗣。至于杨贵妃为什么没有生育我们无从得知,但没有儿子肯定是封她为皇后的一大障碍,因为古代册立皇后是件非常重要的大事,要君臣参与,诏示天下,册立的皇后必须是懿德懿容,能起到垂范万众、母仪天下的作用,她所生的儿子也将被立为太子,日后继承大统。因此皇后与太子一般应当是母以子显或是子以母显的,但当时太子已立多年,而且成长正常,杨贵妃又迟迟没能生个儿子出来,所以就没有理由封她为皇后。如果霸王硬上弓,立杨贵妃为皇后,很可能引起太子、寿王李瑁甚至朝廷大臣的反对,发生宫廷政变,那样就得不偿失了,唐玄宗断然不会去冒这个险。
杨贵妃虽然没有成为皇后,但她享受的待遇规格早就是皇后的标准了。她一入宫便集“三千宠爱在一身”,民间还有“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的传说,可见杨贵妃地位之高,承运之深,宫中的仪体规制都是为她而设了。杨贵妃虽无皇后之名,但得皇后之实,而且比一般的皇后更受尊宠。杨贵妃也比较聪明,没有反复请求唐玄宗立自己为皇后。既然已经达到了一个女人所达到的极致,得到了天子的万千宠爱,何必还去在乎皇后的名号呢?她只需要发挥自己的美艳多才,把唐玄宗伺候得舒舒服服,便永远都是实际意义上的皇后。
自古至今,中国女性为中华民族的繁衍和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赢得了广泛的尊敬和爱戴。由此,在古籍诗文中出现了许许多多对她们的尊称、敬称,美称和雅称。
“女士”,源于《诗经》“厘尔女士”,孔颖达疏“女士,谓女而有士行者”,比喻女子有男子般的作为和才华,即对有知识、有修养女子的尊称。
“女流”,《儒林外史》第41回记载:“看她是个女流,倒有许多豪杰的光景。”这是对旧时女人的泛称。
“女郎”,古乐府《木兰辞》中有“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之句。寓有“女中之郎”的壮志之意,也是对年轻女子的代称。
“巾帼”,源自《晋书》,是古代妇女头上的装饰物,借以代表女性。当时诸葛亮伐魏,多次向司马懿挑战,对方不应战,诸葛亮便把妇女的头饰遗下,以此辱笑他不如一个女人。后来,人们常把妇女中的英雄豪杰称之为“巾帼英雄”。
“女史”,指古代有学问并当过掌管宫廷王后礼仪、典籍、文件工作官员的女子。
“裙衩”是古代妇女的衣着装饰,泛称女性。多在小说、戏剧中出现此词。《红楼梦》第1回:“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衩。”“淑女”,指温和善良美好的女子,文学作品中常见此称谓。《诗经周南关睢》:“关关睢鸠,在河之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你好,我来为你解答:
风光绮丽的江南水乡——浙江山阴(今绍兴),是清末爱国女杰秋瑾的
故乡。
秋瑾的家庭封建气味很浓。她的爷爷、爸爸都做过官,张嘴闭嘴离不开
封建礼教的陈词滥调。
秋瑾长到十四五岁时,就已有志有才,很喜欢看有关梁红玉、穆桂英等
女英雄的故事书,决心像她们那样为女子争光。
有一天,秋瑾的表姐妹随大人来玩,交谈起来,姐妹们都恨自己是个女
孩子,没地位,没自由,好像笼子里的小鸟。秋瑾越听越觉不平,愤愤地说:
“女子的聪明才智不一定比男子差,只是因为女子没有机会读书,缺乏独立
谋生的本领,依靠男人吃饭,才受欺侮。我们应该立志图强。”
这话不知怎的被秋瑾的父亲知道了。他面带愠色,把秋瑾叫到面前:“《女
诫》看了没有?记住了吗?”
“不但看了《女诫》,还看了《史记》、《汉书》。”秋瑾从容回答。
“嗯,看这么多书?‘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你忘了么?”
“可写《女诫》、编《汉书》的班昭就是女的啊!还有蔡文姬、谢道韫、
李清照,都是才女。如果说‘女子无才便是德’,《汉书》就编不成了。”
父亲没料到女儿竟敢当面顶他,正要大发脾气,一个女佣人进来说:“舅
老爷来了。”他起身一甩袖子,就急忙迎客去了。
秋瑾看着父亲的背影,不服气地小声嘀咕着:“不对就是不对,发脾气
能让人服吗?”
隋,唐
平阳公主
南北朝统一,但是乱世还没有结束,不久中国又一次陷入了大分裂的状态。这次分裂的时间很短,隋文帝的外甥李渊只用了7年时间就击败群雄,再一次统一了天下。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一统天下,历史上只有汉高祖刘邦胜过李渊。但是汉高祖击败项羽,当上皇帝后,全国仍然动荡不休。汉高祖直到死前不久还在亲自镇压叛乱。而唐朝却不存在这个问题。之所以会这样,主要因为唐高祖李渊有一群杰出的儿女。这群儿女中功绩最大的就是太子李建成,次子李世民和三女儿平阳公主。
平阳公主是唐高祖李渊的女儿,当然姓李。可是她的芳名叫什么,正史上却没有记载。中国的史书对待女子的态度至五代为之一变。五代以前,不论何种女子,史书上多半会留下她们的名字。除非像前秦的毛皇后那样由于前秦存在的时间极短,历史纪录未必完整而没有留下姓名的。但是到了宋朝以后,女子的姓名就不再公开纪录在史册中了。越是尊贵的女子越是如此。反而是所谓的“女贼”往往在史书上被直呼其名。纪录平阳公主事迹的《旧唐书》和《新唐书》一作于后晋,一作于北宋,但无一记载平阳公主的名字和年龄。所以弄得后世写武侠小说的如黄易者只好给她胡乱起个名字叫李秀宁。
唐高祖李渊共有19个女儿,平阳公主排行老三。这19个女儿当然不可能都是一母所生。平阳公主的母亲是李渊的原配窦氏。也就是李建成,李世民和李元吉的母亲。说起这位窦氏,倒也是一位奇女子。
窦氏是京兆平陵(今陕西兴平)人,父亲窦毅是北周的八大元帅之一(窦毅官封上柱国。这个官名没有对应的现代官名。北周设八个柱国大将军统领全国官兵。勉强翻译可译为方面军司令。但是实际上这个官衔的荣誉性大于实际权力。所以和本朝开国时所封的元帅相仿。)母亲是北周武帝的姐姐襄阳长公主。窦氏从小就很聪明,深受武帝喜爱,把她留在宫中当自己的女儿抚养。当时天下三分,北周是最弱小的一个。为了取得外援,武帝娶了一名突厥公主当皇后。但是武帝对这个政治婚姻很不满意,经常让突厥公主守空房。窦氏就经常劝说舅舅多忍耐,搞好和突厥的婚姻可以消除北方的威胁,全力对付南方的陈和东面的北齐。
不久,隋文帝杨坚篡夺北周皇位。窦氏恨恨地说:“我恨自己不是男子,无法为舅舅家扫除祸患。”吓得父亲赶紧捂住她的嘴:“不要胡说!这是灭门之罪!”不过窦毅由此认为自己的女儿不是等闲之辈,当然不能随便嫁人。于是到了女儿谈婚论嫁的年纪,就搞了个比武招亲的办法。当然,这个比武招亲可不是象武侠小说里那样摆个擂台让大家上去和窦氏对打。窦毅让人在大门上画了两只孔雀,有意招亲的必须在百步外射两箭。凡是两箭各射中一只孔雀眼睛的,就招为女婿。根据现在的正史记载,李渊是相当平庸的一个人。但是他别的好处没有,箭法倒是相当高超的。几十人来应试,只有李渊两箭都射中了。
窦氏嫁给李渊后成了他的贤内助。李渊的脸上皱纹多,隋炀帝便戏称李渊“阿婆”李渊回到家很不高兴。窦氏问清原因,马上安慰他:“这是吉兆啊,你做的是唐国公,唐和堂谐音,阿婆是一家之主也就是堂主啊。”当时,天子的金銮宝殿也叫做明堂。窦氏指的是李渊将来要做皇帝,取代隋炀帝。
由于长在宫廷,窦氏对宫廷政治颇多心得。李渊养了不少骏马,窦氏就劝他献给爱马的隋炀帝:“皇上喜欢鹰和马,您是知道的,现在应该把骏马献给皇上,不该自己留著,否则会招人诬陷。”李渊开始还舍不得他的骏马,后来真的被隋炀帝责问,才赶紧献了上去。窦氏在四十五岁时去世,李渊这才细细琢磨亡妻的话,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就经常给隋炀帝送骏马鹰犬,隋炀帝果然异常高兴,很快升李渊为将军。李渊流著泪对儿女说:“我如果早点听你们母亲的话,早就做上这种官了。”
扯了这许多题外话,只是想说明李渊如此平庸的一个人,为何会有杰出的儿女。
隋炀帝其实并不能算是个标准的亡国之君。其文才武略决不输于历史上任何一位名君,至少不输于李世民。这两个人上台以前都不是太子,都有极好的名声,都立下了盖世无双的功劳,都是靠了血腥的政变才上了台。上台之后初期的文治武功都差不多。问题是,隋炀帝比李世民少了一些纳谏的虚心又多了一些好大喜功。这遂导致他不顾国力开凿大运河,又远征高丽。结果弄得天下大乱。自己也在江都掉了脑袋。
在这乱纷纷的时局中,李渊的胜出机会起初并没有那么大。他的地盘在遥远的山西边境,远离首都长安和东都洛阳。手下兵力也不足,不过万把人。而且天天要面对突厥的进攻。最要命的是,他的家眷全都在长安,身边只有一个次子李世民跟着。如果他起兵造反,家眷立刻不保。但是皇位的诱惑力超过任何一种亲情,在周围包括李世民在内的众人的怂恿下,李渊于隋大业13年(公元617年)5月起兵。
由于家人都在长安作人质,李渊不敢明目张胆的称王称帝,对外他宣称领兵离开自己的防地是为了到江都去接应被困在那里的隋炀帝。可是他的进军路线不是东南面的江都恰恰是西面的首都长安。这么干连李渊自己都说是“掩耳盗铃”。当然更瞒不过在长安留守的隋朝官员。长安方面立即下令拘捕李渊的家人。逮捕名单中就包括了李渊的三女儿平阳公主和她的丈夫柴绍。
这位柴绍先生在唐朝的凌烟阁24功臣中排名第14,谋略出众,善于以少胜多,消灭薛举,刘武周,王世充,窦建德都有他一份。消灭唐朝最后一个对手梁师都他还是主将。李贺有诗云:“男儿何不带吴钩, 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 若个书生万户侯!?”不过大业13年时,柴绍可没有诗中的这股英雄气概。听到捉拿他的命令,他立刻撒腿就跑。跑之前还对老婆说:“你爸爸造反,我想去和他会合。我们一起跑肯定跑不掉,把你留下我又怕你会有危险,你说怎么办?”他的意思是老婆是李家的人,怕带着目标太大,自己一个人逃跑胜算就大一点。平阳公主何等聪明,当然看的出这里面的潜台词。但是她的胆量比老公大多了,立刻说:“你尽管一个人走,我妇道人家,躲起来很容易,到时候自有办法。”于是柴绍就心安理得独自逃走了。
平阳公主说她是妇道人家躲起来很容易不过是为了宽柴绍的心,但是她的确有自己的计划。柴绍离开后,平阳公主立刻动身回到鄠县(今陕西户县)的李氏庄园,女扮男装,自称李公子,将产业变卖,招兵买马,公开与朝廷对抗。当时天下大乱,长安虽然还掌握在隋室手中,但周围的州县到处都是土匪。其中最大的一股的首领是西域来的胡商何潘仁,手下有几万人。平阳公主派家僮马三宝前去游说何潘仁归降。不知道马三宝使了什么手段,势力远远超过平阳公主的何潘仁居然甘愿做平阳公主的手下。这倒是和本朝太祖初上井冈山时收编王佐,袁文才颇为相似。本朝太祖熟知史实,不知道当时是否想起过这段历史。
言归正传,平阳公主收编了何潘仁后又连续收编了李仲文,向善志,丘师利等土匪,势力大增。在此期间,朝廷不断派兵攻打平阳公主。平阳公主不但打败了每一次进攻,而且趁机扩大战果,连续夺取了鄠县,武功,周至,始平等县。队伍也扩张到了7万多人。平阳公主收编的这帮手下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强盗。如果没有几分真本事,就是男人也镇不住他们。何况兵源来自原来不相统属的系统。能够在短时间内将收编的乌合之众变为一支百战百胜的劲旅,取得如此大的战绩,平阳公主的组织能力和指挥能力实在是出类拔萃的。
公元617年9月,李渊主力渡过黄河进入关中。这时他很高兴的发现平阳公主已经为他在关中打下了一大片地盘。他派柴绍去迎接平阳公主。夫妻二人见面,看到妻子如此风光,不知柴绍是否会脸红。接下来,平阳公主挑选了一万多精兵与李世民会师渭河北岸,共同攻打长安。柴绍属于李世民的部下,与平阳公主平级。夫妻二人各领一军,各自有各自的指挥部(幕府)。平阳公主的这一万多精兵就称为“娘子军”。11月9日,攻克长安。
平阳公主在关中行动的意义对建立李唐王朝来说是怎样评价都不过分的。前面说过,李渊是个很平庸的人。虽然很有野心,却是属于有贼心没贼胆的人。起兵之后稍稍遇到一点小挫折就曾经想打退堂鼓,退回太原老巢。幸亏李世民苦劝,才勉强前进。他在渡黄河以前一直在与隋将屈突通缠斗。后来采取李世民的计策,用少量兵力牵制屈突通,主力直攻关中。如果没有平阳公主在关中接应,这一招就成了孤军深入,是极为冒险的。要是进攻长安不利,则后路势必让屈突通切断,那时就真成了瓮中之鳖了。
长安之战后,平阳公主的事迹就不再见于史籍。直到6年之后的武德六年(公元623年)2月初史书上才突如其来地记了一笔她的死讯。而之所以会记上这一笔还主要是由于她的葬礼与众不同,是以军礼下葬(前后部羽葆鼓吹、大辂、麾幢、班剑四十人、虎贲甲卒)。为什么会这样,前面已经分析过,中国的史籍一贯看不起女人,尤其看不惯带兵的女人。古籍都是历代一再删削过的。平阳公主的事迹大概就是这样湮没的。不过根据种种史籍中的蛛丝马迹,对这六年的情况,我们还是可以勾勒出一个大概来的。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在攻克长安之后,平阳公主继续领兵作战为大唐打江山。李渊虽然攻克了长安,但是他不过大致控制了半个关中。他的四周都是敌人。攻克长安后,李渊立刻面对据有陇西之地的薛举和凉州(今甘肃武威)李轨。从唐武德元年七月薛举派兵大败唐军于浅水原开始至二年二月擒李轨占河西五郡为止,李渊好不容易才安定了关中和西方。才喘了口气,刘武周就抄了李渊的后路,攻占了李渊的老巢山西。李渊命李世民征讨。李世民用了差不多两年时间才打败刘武周夺回山西。奠定李唐天下的一仗是灭王世充。这一役唐军围城打援,把前来援救王世充的窦建德一起干掉了。这几仗柴绍都有份参加。如果说平阳公主这时在长安享清福是不符合她的性格的。作为杰出的将领,她当然是要参加这些决定大唐命运的决战的。窦建德覆灭后,余部推刘黑闼为主,于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七月在漳南(今河北故城)起兵反唐,徐圆朗、高开道亦举兵响应。他们北联突厥,不到半年尽复窦建德旧地。平阳公主这时的主要任务就是防守李家的大本营山西。她驻守的地方就是娘子关。
娘子关位于太行山脉西侧“井陉”西口,今山西省平定县东北的绵山上,与河北省交界,为出入山西的咽喉。原名苇泽关,因平阳公主率数万“娘子军”驻守于此才更名娘子关。“井陉”是晋中和冀中地区之间最近捷的通道,秦末韩信灭赵就是走的这条路线。山西是中原和关中地区的屏障,无山西则中原和关中不稳,平阳公主率军驻守娘子关,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敌人从“井陉”进入山西。
由于没有打败刘武周夺回山西前平阳公主不可能驻守在此,所以平阳公主最早也要到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才进驻娘子关。那么她之前都在做什么呢?当然是在打仗。在没有一天不打仗的情况下,李渊怎么可能让平阳公主这样一员良将闲置3年多后又突然启用呢?
平阳公主最后死于何种原因,史书上没有说。李世民生于公元599年。公元617年李渊起兵时他18岁,李建成大李世民10岁左右为28岁,李元吉比李世民小2岁左右为16岁。如果平阳公主是李世民的妹妹,她应该是至少16岁了。再小就不可能为老爹在关中抢地盘了。但是16岁又不太可能。因为除非她和李元吉是双胞胎,否则很少有人能够连续三年每年生一胎的。所以最有可能的是她是李建成的妹妹,李世民的姐姐。李渊起兵时她的年龄应该是20到26岁之间。这样,到公元623年,她的年龄应该介于26至32岁之间,万一她是李世民的妹妹,那么去世时不过22岁而已。古人的寿命虽然不长。但以这样的年龄去世,对于身体强壮的武将来说,生病的可能性好像不大。结合她死时以军礼下葬,大胆推测一下,应该是战死或负了重伤回到长安后创发而死的。
她战死的情况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性是在与突厥作战时身亡。当时中国内乱,北方军阀包括李渊在内都和突厥结盟。利用突厥攻击自己的敌人。突厥也不把结盟当一回事,经常入侵。山西正是突厥经常侵犯的地区。另一种可能性则是在实行消灭刘黑闼作战时身亡。622年11月,李渊派李建成统兵讨伐刘黑闼,开始双方互有胜负。直到12月25日才将其彻底击溃。平阳公主驻守的娘子关就在前线,当然会率部参战。所以死在此一役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如果死于此时,则其尸体运回长安差不多要半个月。由于是公主,下葬的准备工作也差不多半个月。则时间上也吻合。
唐朝的女强人很多,公主女强人尤其多。平阳公主开风气之先,之后又有太平公主,安乐公主等等。但是论才能和功绩都比不上平阳公主。
穆桂英,佘太君,杨门女将,在丈夫,儿子死后仍然能够挂帅出征,抵抗外敌,受千百年来中国人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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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秦时代
中国商朝的妇女地位是很高的,中国妇女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夏朝在开国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其居住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游牧性,二是从妻居。商代社会的婚姻是由多个父和多个母共娶,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公羊传》上讲:“诸侯一娶九女,诸侯不再娶。”这个习俗在礼制上流传到后代。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诗经》中的一些诗,如以叙事为主的《邶风·谷风》、《卫风·氓》,以抒情为主的,《邶风·日月》、《王风·中谷有蓷》,均为当时弃妇的悲戚之声。春秋战国时代几百年间战争频仍、人口损失惨重,生产力的发展也需要更多的劳力,这使得婚姻所承担的繁衍人口任务更为重要。于是,连青年男女的私奔在当时都不被绝对禁止,孀妇再嫁自然就不成问题了。甚至在诸侯国君中,这种事都屡见不鲜。史载卫宣公和其继母私通,所生子长大后迎娶齐女,宣公见齐女貌美,竟劫夺来据为己有。《诗。邶风。新台》就是卫人讽刺宣公之作。宣公死后,其庶长子公子顽又迎娶宣姜,生子女多人,有二人后又继为国君。卫人又作《墙有茨》刺之。其贵为国君,竟然迎娶再嫁、三嫁之女,而且其后代并未受到歧视,可见此风俗的普遍。从现存的关于先秦时代法律规定的残存记载中,也未见有对妇女再婚作出限制之处。
二、秦汉时代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反映在妇女再嫁的问题上,也就非常地宽容。从江陵张家山汉简中有关秦代法律的记载可以看出有“夫死而妻自嫁,取者勿罪”的规定。
西汉武帝之后,儒学思想逐渐成为中国官方的正统思想。儒家所提倡的道德、礼法标准也就愈益发挥出自己的影响力,逐渐地成为社会主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两汉时的儒者和官僚发挥了先秦典籍中关于男尊女卑思想的表述,对妇女再嫁问题给出了道德上进一步否定的评价。班昭《女诫》中说:“男有再娶之意,女无再适之文”以一个妇女的口吻对同性的自由作出严格限制,千百年来贻害深远。两汉时的统治者也开始旌表守节孀妇,汉宣帝就曾于神爵四年(前58年)给颖川一带的“贞妇顺女”奖励布帛东汉以后,这种举动变得非常频繁。
不过,两汉时正统儒者的言论尚未完全拘束人们的社会行为。当时的成文法律没有明确地限制妇女再嫁。而实际生活中,妇女再婚的现象屡见不鲜。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守寡后,看上了有妇之夫宋弘,光武帝亲自替她作说客东汉末年的著名文学家,蔡邕之女蔡琰(蔡文姬),先嫁河东卫中道、被掳入匈奴后与左贤王成亲,并生有子女,归汉后又嫁与董祀,先后改嫁两次。这样的身世并没有成为她一生的污点,相反她由于传奇的经历和文学上的才华被南朝人范晔收入了《后汉书。列女传》,这在一千多年之后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古诗《孔雀东南飞》叙述东汉建安年间的故事,刘兰芝不见容于婆母,其夫被迫出之,回到本家之后,马上就有众多提亲者找上门来,可见妇女再嫁、即使是被出妇女的再嫁,都不是羞耻之事。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
三国时代,由于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为了生息繁衍,统治者对婚姻的要件给予了宽松的规定对于妇女再婚的问题,同样沿袭了汉代法律的宽松规定。《三国志》记载吴主孙权就曾纳丧偶妇女徐夫人为妃。魏文帝曹丕的皇后甄氏原为袁绍子袁熙之妻,袁绍被曹氏打败后,归于曹丕。西晋统一全国后,礼教纲常曾在短时间内又有所抬头,晋武帝多次颁布诏令,禁止士庶为婚、严明嫡庶之别。对于孀妇改嫁问题,和东汉时的情形类似,官方意识形态中已经频繁赞扬守节的烈女,而民间改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大体来讲,在东晋、南朝的宋、齐两朝,以及北方的十六国、北魏时期,由于玄学的兴起,儒学处在相对低潮的发展阶段。反映在家庭法领域,妇女的地位略有提高。东晋时甚至出现了以女休夫的情形。至于妇女再婚,也较为普遍,刘宋朝的公主普遍和驸马不和,纷纷被皇帝准许离婚再嫁。南方到了梁代以后,儒家礼教开始重新兴盛,统治者对于贞节烈妇的宣传也开始升级。在北方,即使是十六国和北魏初期的长期战乱时期,宣传妇女节义的论调始终不绝于耳。北周政府正式下达诏令,宣布“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表其门闾。”这也是效仿历史上汉、晋这些汉族政权的措施的一种举动。
四、隋唐时期
隋唐时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由于北方异族文化和中原文化在这之前几百年间的交融,北方民族重视妇女地位、婚姻自由结合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因此,在隋代和唐朝初年,社会舆论和官方立法对妇女再婚的问题显得非常宽容。具有北方民族血统的唐代皇室,在一言一行为天下垂范的情况下,自身对妇女的再婚曾经毫不在意。据《新唐书。公主传》的记载计算,唐代中前期的公主中改嫁者即有二十九人,其中有五人甚至三嫁。著名的襄城公主、太平公主,都曾改嫁。皇室如此,民间更是家常便饭,大儒生房玄龄、韩愈的夫人或女儿都曾改嫁。可见当时,“女无再嫁之文”的古训一定程度上被人们遗忘,即使是主张道德文章的正统知识分子们也不以改嫁为非。《旧唐书·列女传》记载:“楚王灵龟妃上官氏,王死,服终,诸兄谓曰:‘妃年尚少,又无所生,改醮异门,礼仪常范。’”这说明当时年轻又无子的孀妇改嫁,是社会的常例,“守节”说不定才是不正常的。与此相对应,男子,甚至是贵族男子娶再婚妇女,也不以为耻。众所周知武则天原为太宗才人,是正式的嫔妃,结果被高宗立为皇后。杨贵妃本是唐玄宗子寿王妃,却改嫁玄宗。这些在后人看来属于**的行为,却在唐代皇室中公开地存在。至于朝廷大员、知名人物,娶再嫁之妇更是司空见惯。另外,在唐代中前期,社会规范虽然没有大力提倡妇女守志,但妇女若自愿终身不再嫁,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唐律疏议》在“夫丧守志而强嫁”条规定:“诸夫丧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徒一年;期亲嫁者,减二等。各离之。”在疏议中解释到:“妇人夫丧服除,誓心守志,唯祖父母、父母得夺而嫁之。”不过,从条文来分析,其实女子守节是受很大限制的。在一个社会风气并不特别注重贞节的时代,父母、祖父母很可能逼迫女儿改嫁。
所以,有唐一代,尤其是中前期,女主临朝的事情屡见不鲜。高宗后武氏、中宗后韦氏、肃宗后张氏,都是掌握实权、炙手可热的政治女性。安史之乱后,唐王朝由盛转衰,思想控制反而甚于从前。公主改嫁、母后临朝等情况都趋于绝迹了。
五、宋元时代
由于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在理学的影响和长期渗透下,从宋初到南宋的几百年间,民间对于妇女再婚问题的舆论评价和社会风气本身都经历了巨大的变化。
宋初,仍乘唐代遗风,社会上妇女再嫁之风流行。皇室内部经过五代时的多年变乱,甚至连唐末制定的公主不得再嫁的规矩也不遵守。太祖之妹初嫁米福德,守寡后改适高怀德。社会名人中,大文学家范仲淹幼年丧父,随母改嫁,长大后才归宗。宋仁宗时颁布了类似唐宣宗当年的规定,宗室有子者的改嫁被禁止,但民间改嫁之风终北宋年间,未见式微。周敦颐、程颐等所宣传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类,在北宋当时影响并不很大,程颐的侄子亡故,媳妇也未能守节。但是,南宋以后,礼教之风渐趋严厉,一面有朱熹等不遗余力地推行,控制了知识分子的观念;另一方面,其在社会生活中也开始显出巨大的影响。在这以后,绝无皇室公主和亲王郡主多次下嫁的记载,一般的官宦人家之女,再婚的状况也逐渐减少。与之相对应的是,《宋史》、《元史》列女传中的节妇、烈女的记载与前代相比,大为增强。本来《列女传》这种体裁是刘向所创,范晔在《后汉书》中首次将其列入正史之中。早期几部史书所赞扬的列女系各个领域优秀的妇女,如拯救父亲的缇萦,文才卓著的蔡文姬、辅佐丈夫的乐羊子妻等,相当于一部“各行业出色妇女传”。但《宋史》之后,所谓列女几乎全都是保持贞操、不事二夫的节妇,当然有立志守节的,也有不堪匪徒凌辱、与之同归于尽的。总之,修史者认为妇女唯一值得旌表的品行就是坚守节操,其他的才能都是不值一提的。《列女传》成了地地道道的“烈女传”。
著名的女词人李清照,本来与赵明诚为夫妇,恩爱美满,生活幸福。金兵的铁蹄踏碎了她悠闲的生活,南渡以后不久,赵明诚就去世了。李清照又改嫁给周汝舟为妻,婚后发现丈夫人品低劣,有违法行为、不堪共同生活。清照又告官检举其夫,其夫被法办。宋朝法律规定,妻告夫者,即使所告为实,也要“徒二年”。清照为友人救助,才免于身陷囹圄,并与其夫离婚。但是,李清照后半生的这段经历却往往被欣赏她才华的文人所隐去,可能是认为她的行为不大光彩,有损于冰清玉洁的形象吧。
元代北方民族盛行兄死,嫂改嫁于弟的习俗。元代时,该习俗不但在进入中原的蒙古人中继续存在,还进入了汉族居民的生活之中。《大元通制条格·户令》中记载了很多小叔收嫂的例子。叔嫂成亲,在汉族传统习俗中,本属于亲属间相奸,这是少数民族习俗对中原文化发挥影响的一个实例。嫂子改嫁小叔,不但在伦理上使汉族人难以接受,而且也产生了法律冲突。元代法律对于汉族男女婚姻继续了“有妻不更娶”、“守志者不得强制改嫁”等限制,而如果小叔原有妻又收嫂,在法律上就无所适从。基于此,元中期以后,对于收嫂给予了逐渐严格的限制,如:嫂仅订婚不收继、叔已有妻不收继、叔嫂年龄相差悬殊不收继等。而且,蒙古族风俗中还有一些其他的收继制度,象侄儿收养婶母、兄收养弟媳,因为和汉族传统礼教太不相容,不在汉族地区实行。
长期以来,儒者提倡是一回事,民间百姓的观念是另一回事。禁止妇女再嫁的思想向民间渗透得十分缓慢,顶多在贵族和士大夫中间蔓延。
六、明清时代
明清时代对于妇女的生活自由和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程度。
《大明律》首次将前代法典中关于妇女再婚问题的两条规定“居丧嫁娶”与“妇女守节而强嫁”浓缩到一条之中,不过处罚力度变轻。在唐宋“徒三年”的“居丧嫁娶”,改为“杖一百”,唐宋“徒一年”的父母、祖父母之外的人逼迫孀妇改嫁之罪,在《大明律》中仅“杖八十”。表面上看,明朝法律的规定甚至比唐代都要宽松。但是明朝的法律为了集中精力维持其王朝的统治,着重惩罚那些谋反、谋大逆等侵犯政权利益的行为,而对于婚姻之类的私事,则能宽就宽,不过多干预。即所谓“轻其轻,重其重”的原则。所以,处刑减轻未必就意味着在这个问题上,妇女可以享有更宽松的选择。
《大明律》中还首次明确规定了:“若命妇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引者注:指上文所引关于居夫丧改嫁的规定),追夺并离异。”关于禁止官员妻子再嫁,早在隋文帝时就有规定,但不久就废除了。直到元至大四年(1311年)才又恢复。其理由解释为“妇人因夫子得封郡县之号,即与庶民妻室不同,既受朝命之后,若夫子不幸亡殁,不许本妇再醮。”《大明律》正式在成文法典中剥夺了有爵位的贵族之妇的再婚权。封建法律剥夺了无数普通群众的幸福,也没有给其维护者以任何照顾。
《大清律》对于强迫守志孀妇改嫁的问题,作了破天荒的新规定:“其夫丧服满,果愿守志,而女之祖父母、父母,及夫家之祖父母、父母强嫁之者,杖八十。期亲加一等。大功以下又加一等。”自古以来,父母、公婆是可以不顾孀妇的意愿,强行逼其改嫁,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的。清代的这一崭新规定,决不是为了尊重妇女的自由选择权,只不过因为当时鄙夷妇女再嫁之风,在民间已经根深蒂固。立法者经过考虑,认为维护纲常名教,阻止妇女改嫁的意义已经可以和同为封建伦理最高规范之一的家长对子女的绝对控制权相抗衡了。这一立法上的改变,是很值得注意的。
明清时代,封建的宗族势力有了进一步的增长,大量的乡规族约充斥着迫害妇女、剥夺妇女再婚权利的条款。在当时,国家制定法,尤其是民事规范,实施的效果是要打很大折扣的。在广大的乡村,宗族习惯法、地方习惯法实际上起着主要的调整功能。因此,妇女要想成功地再嫁,首先就要遇到极其强大的宗族势力的阻碍。
明清时代,统治者基于维护自身业已腐朽的制度的需要,不断强化对妇女守节的推崇和提倡。《内训》、《古今列女传》、《规范》等所谓女教读物铺天盖地,明清帝王都曾下过不少诸如此类的诏书、制文。从民间那密布的贞节牌坊和各地方志中守志一生、甚至殉夫从死的妇女大量的涌现,我们都能感受到广大妇女的不幸和封建礼教的残忍。
从古到今对女性称呼
本文2023-09-23 14:28:47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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