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影印版书籍不能叫正版书籍?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3浏览:1收藏

为什么说影印版书籍不能叫正版书籍?,第1张

原版书和正版图书经授权印制,但生产有差异,如下:

一、不同形式的生产。正版图书被授权安排印刷图书,复制原件原件,著作权为原版著作权。

二、出版商是不同的。

授权书可以在自己的公司的封面上贴上出版商标的标签,而原版书只能标注音像图书的出版者。

三、书价

由于版权许可费等原因,正版图书的价格比原版书要高。

四、书籍的分类是不同的。

正版图书通常是授权书,原著作者或排版,而原版书作品大多是英文或古籍,而版权如古籍不能从原作者获得。

-正版书

-影印版

LZ你没有搞清楚《续修四库全书》的内容。《续修四库全书》是在全国范围内对中国古典文献进行大规模的清理与汇集,属于汇编作品。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注意汇编作品的意义在于对被汇编的多部作品或材料的内容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再创作,而着重强调汇编人独特的选择和编排素材的方法和逻辑,也就是主要强调其排版等的创造性,这种创造性使该汇编作品包含了汇编人的智慧,足以形成新的著作权。《续修四库全书》不是单纯的影印古籍,那些古籍现在属于公共领域的作品,是可以无偿使用的,而且单纯的影印古籍也没有著作权可言,出版社主张的也不是这些古籍的著作权,而是出版社将那些古籍进行了收录、整理、编排等等,这些行为包含了编纂者们的智慧,具有创造性,使汇编后的作品形成了新的著作权,因此著作权法将这种汇编作品也纳入了保护范畴,出版社主张的是该汇编作品的著作权。

像你说的这个切割还原成独立的四页,不构成汇编作品,而只是对原作品的修改。修改他人的作品,是要取得著作权人的书面同意的,如果你未征得著作权人的书面同意擅自修改了作品的话,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修改权。如果你还想发布的话,还应该就该发布行为取得著作权人书面同意并支付报酬,否则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发行权,著作权人是可以追究你的民事责任的,如果是有偿发布的话,非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话,还会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抱歉,我没有看过《续修四库全书》,但是你的问题不用去看这部书我就可以告诉你,无论《续修四库全书》是一部汇编作品还是单纯像LZ说的那样是古籍影印,你的行为无非就是到底是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修改权发行权还是邻接权的问题,如果你还是不能理解的话,你只要记住你的行为都是侵权行为这一点就可以了。

另外,盈利仅是判断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一个构成要件,与是否追究民事责任无关。

有别的网友发布,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别的网友也侵犯了著作权人和出版社的合法权利;很早之前就发布过,只能说明这种侵权行为开始的时间很早。而且这种法律责任无所谓分担,更谈不上免去,只是追究一个人的法律责任还是追究两个人的法律责任的问题。LZ的思想存在误区,难道有人很早做过某一侵权行为,以后别人再做这种行为就不是侵权了么?

如果LZ认为我们的回答只是学理上的分析,不能说服你的话,你可以在百度搜索栏里输入“续修四库全书的著作权”搜索一下,有很多关于《续修四库全书》维权等的信息。

最后,我想再多说一句,这些专门的法律问题,如果你想不明白它的理论的话,就不要想,作为一般人想不明白是很正常的,如果都能想明白了还要我们这些专门学法律的做什么?关键是记住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了,不管你认为法律规定有多奇怪、多难以理解甚至多不合理,法律就是法律,法律规定了就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办事,若认为法律规定理解不了或者不合理,而随便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办事,早晚有一天会吃亏的,毕竟你理解不了不代表别人理解不了,你觉得不合理不代表别人也觉得不合理,你不遵守法律规定不代表别人也不遵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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