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申论》基础理论辅导讲座(十四)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3浏览:2收藏

公务员《申论》基础理论辅导讲座(十四),第1张

论证的结构方式,就是对议论文全文的合理安排和设计。它与议论文的基本结构侧重点不同。议论文的基本结构侧重于所有议论文的共性,即基本具备的大体框架。而论证结构则侧重于论证的思路,侧重于论证过程中的内部结构安排。

要安排好议论文的论证结构,动笔之前,需要认真分析文章所要阐述的观点和材料,弄清观点和材料之间的关系、材料与材料之间的关系,形成一个合乎逻辑的思路。写议论文常犯的毛病是不能将观点和材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只是把材料一个一个地罗列起来,忽略了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这样造成的结果是文章结构松散,缺乏说服力。究其原因,即在于对观点和材料缺乏分析与研究。

为了能够更好地阐明中心思想、正确地论证观点、用文章内在逻辑力量来"征服"读者,我们要认真地、合理地安排议论文的论证结构。

 论证结构主要分为以下四种:

1、总分式

在论证思路中,先总说后分说、先分说后总说或先总说后分说再总说,这就是总分式。MZD《八股》是先总说后分说再总说:先总说"八股"(主张"以毒攻毒"),后分说党八股的"八大罪状",再总说"党八股"的危害性及反对"党八股"的重大意义。

就一篇文章来说,有的论证思路是单一的,有的是综合的。一般情况下,写议论文不是单纯采取单一的论证结构方式,而是几种论证结构方式的综合运用。至于选取哪种论证结构方式最为适合,那要看论证的内容而定。

2、层进式

在论证思路中,层层深入,步步推进,这就是层进式结构。它的特点是各层的前后顺序有严格要求,不能随意变更。一般议论文采取先提出问题、再分析问题、然后解决问题的思路,即体现了层进式结构的特点。例如MZD的《反对自由主义》一文,即先提出中心论点,再列举自由主义的十一种表现,接着再进一步分析自由主义的危害性、思想根源,最后提出克服自由主义的办法--从现象到本质,层层深入,步步推进。

为了增强文章的说服力,我们常常采用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由具体到抽象的顺序展开论述,因为它符合一般人的思维规律、认识规律。

3、并列式

在论证思路中,或者是把分论点并列起来,或是把论据并列起来,这就是并列式。把分论点并列起来,是为了论述的方便,将文章的中心论点分解成几个平行的、并列的分论点。例如施东向的《义理、考据和辞章》这篇文章,就分别从义理、考据和辞章三个不同方面加以论证,而前两者属于文章内容方面,后者属于文章形式方面,它们之间又是并列的。为了充分地摆事实、讲道理,有时候就需要把几个不同角度的论据并列起来。例如吕叔湘先生的《错字小议》中就从常见的错字、因形近或者音近造成的错字、引古籍疏忽造成的错字、语意相反的错字、难以发现的人名和数字中的错字、正和误和平共处的错字以及校勘中的错误等几个方面,论证了"错字造成阅读上的困难,程度不同"这样一个道理。

并列的分论点和论据之间的顺序可以灵活变化,但应考虑并列的几个方面的轻重程度和相互关系。一般来讲,把重要的放在前面。若无程度的差别,安排时只要符合一般的思维习惯就可以了。

并列式形式上的标志是,几个并列的层次或段落前面一般标以"第一"、"第二"……或"首先"、"其次"等。

4、对照式

在论证思路中,把两种事物(或意见)加以对比,或者是用另一种事物(或意见)来烘托某一种事物(或意见),这就是对照式。

运用对照式,目的是通过两个方面突出说明其中一个方面的正确性。MZD的《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将两种互相对立的态度对照地讲"就是典型的对照式:用主观主义态度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态度进行对照。在文中,不仅有宏观的结构上的对应,更有内容甚至词句上的对应,堪称对照式的典范。

 (七)、论证的方法

论证的方法就是论述和证明论点的方法。要想写出一篇好的议论文,必须懂得一定的论证方法。如果有一篇议论文是这样的:开始提出论点,接着摆出一两个事例,然后小结,这样的文章即使观点明确、事例恰当、结构完整,人们读后往往还是觉得道理讲得不透,内容贫乏单薄,文章苍白无力。其中重要原因就是没有运用多种论证方法。

写作议论文常会用到的论证方法主要有:

1、事实论证

这是一种从材料到观点,从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是从对许多个别事物的分析和研究中归纳出一个共同的结论的推理形式。使用这种方法,一般是先分论后结论,即开门见山提出论题,然后围绕论题逐层运用材料证明论点,最后归纳出结论。这种结构的方法,比较符合人们的思维认识规律。

运用事实论证进行论证时列举的事实可以有两种形式,即概括总体性事实和枚举个别事实。

概括总体性事实的说服力在于事实所体现的普遍性,它是对事实的总体或全局的全面性统计或概括。

 事实论证有很强的说服力。但是,这种完全归纳法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因为它要求至少具备两个前提:一是所统计或概括的对象数量是确定的,是有限的并且不太多的;二是所统计或概括出现的性质是该类任一对象所固有的。由于现实条件的限制,能够得到这种事实材料的人是极少的,因此它的可操作性不强。当对象的数量很大或者无穷大时,就无法使用这种论证方式。

枚举个别事实又称典型例证。由于追求总体性事实有时不可能,有时也并不必要,所以在多数情况下,就采用枚举个别典型事例的论证方式,这在逻辑上称为不完全归纳法或简单枚举法。它是根据某类事物的一部分事物具有某种性质,从而推出该类事物都具有该种性质,其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不是必然的,只有在没有遇到反例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增强这种论证方式的途径是尽可能寻找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例。

采用枚举个别事例的论证方式,不要求全面周到,只需枚举几个事例即可。枚举事例要求有一定的典型性,同时也要考虑到经济原则,尽可能不要同类重复。

由于单纯枚举事例很容易流于肤浅和空泛,不利于对观点和材料做进一步的分析,也无法深化论点,因此,在运用枚举法时,一般都很重视抓住个别典型事例做重点分析和阐述,有时甚至追求细节的准确性,做到有点有面,有一定的普遍性又有相当的深度。这样的典型事例分析,往往能把抽象的或深奥的道理与具体生动的事实联系起来,深入浅出,给人的印象比较深刻,有较强的说服力。

运用事实进行归纳论证时要注意几个问题:

(1)、要保证事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所举的事例必须是确有其事,不能夸张歪曲,叙述要准确,就是细节也不能失真。运用枚举法时,要注意可能存在反例,所以在表述上要有分寸感,避免陷入绝对化,避免以偏概全。一般来说,对众所周知的事实,可以比较随意地列举,对比较生僻的事实,就要注意其可靠性。

(2)、要避免被事实所驾驭而转移论题。事实总是多侧面多含义的,引用事实并不是引用它的全部内容,而往往只是其中的一个侧面或一个部分,即事例与论点相一致的那个切点,其他方面在引述或分析时就要舍弃。

(3)、追求新颖的事实材料。新颖的事例有时可以给论点带来新意,同时能使文章具有较强的吸引力。要敢于从当今的现实生活中选取那些富有新意的典型事实材料,敢于摘引文献资料中那些别人没有用过或很少用过的例子。对于老事例,有时也要敢于从不同角度来审视和分析,对大家公认的正面事例,有时也可以用来论证否定性的观点,这样的论证往往能令人耳目一新。

重点例证有一个很大的缺陷,那就是它只能列举极少数的例子,如果这些例子是孤立的、例外的、片面的,那么,作者和读者都会被这些例子所蒙蔽。为了防止这样的弊端,例证所使用的材料应该尽可能地有多方面的代表性,或者说尽可能地避免使用同一类型的材料。在时间上、地域上、性质上、角度上,越是多样化,例证的概括性便越高,说服力也就越强。所以,我们在进行事实论证时,要把思维的流畅性和变通性结合起来。所谓流畅性,就是能从一个例子迅速地联想到一系列、一连串的例子。所谓变通性就是在这一系列的例子中,在角度、地域、性质、时间上有所不同。

 2、理论论证

理论论证的目的是要证明论点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由于论点一般是从具体的材料中抽象概括出来的,其实质是归纳法,而归纳法在很多条件下是很难完全的,因此,有理论加以衡量,就能够保证其可靠性。

理论论证的逻辑形式是演绎推理,它是以具有普遍性的原理、原则和观点作为论据,运用演绎推理的形式,来证明论点的真实性,其典型形式是三段论法。三段论是由一个共同概念联系着的两个前提推出结论的演绎推理,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实际运用时,大前提或小前提有时可省略一项。

运用理论论证论证一个论点时,首先要在理论上加以证明。理论是具有普遍性的。论点如果没有普遍性就不能成立。有了普遍性,就是说某些现象是可以重复出现的,是有规律地出现的,这样的论点就可能比较可靠,比较深刻。

理论论证的首要任务是从理论上找根据,也就是首先做普遍原则的逻辑演绎,因为论点一般是归纳具体材料而产生的,由于归纳法很难绝对完全,因而要用演绎法来完善它。理论论证,就是将归纳所得的论点,用人类已知的科学原理去衡量。

除了引用普遍性原理和原则外,各门学科的理论也可以作为论据。如物理学理论、文学理论等。在较高层次的议论文体中,如学术论文和文艺评论中,经常涉及多门学科,因此往往分别以文艺理论、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等多种理论来进行论证和阐述。引用经典著作的原文或学科权威人士的原话作为论据时,必须准确,不能断章取义。同时,要尽可能做到引证精要,所摘录的是关键的原则性的部分。

理论论证的论据还可以是某些经过时间检验的、广为流传的谚语、格言和成语等。

运用理论论证能显示作者的理论水平。有许多议论性文章,特别是某些概括性较高的哲学、经济学的学术论文,论证部分主要是理论论证,或者全部都是理论论证。

 运用理论论证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重视哲学修养

理论论证表现为寻求普遍性、规律性和高度概括性联系。这就要求作者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就一般性的论题来说,必不可少的理论准备就是哲学。

有了哲学修养,就可能用最普遍的规律去对所要论证的论题的内部关系作出新的发挥,形成自己新的观点,并用自己的语言加以表达,这样就可以免去那种老生常谈的流行病了。

第二,重视提示论点与论据之间内在的有机的联系

既然引用理论作为论据,那就意味着论点与论据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这种联系需要作者自己去理解和阐述。运用理论论证,除了要在恰当之处精要地引述理论论据外,还要联系论题对论据进行演绎性的阐述,把论题和论据充分地、有机地、严密地联系起来,缺少这一环,就只是单纯的引经据典,就会削弱议论的思辨性与逻辑性,影响文章的说服力。

在通常的理论论证中找到理论论据,固然也不容易,要将理论论据灵活自由地引申发挥,就更得有相当过硬的演绎功夫。如果没有很强的演绎能力,那么论证可能会变成单纯的引经据典。

第三,追求阐述的理论清晰度

叙事文体的表现追求含蓄、意会、意在言外、不言而喻等。但理论阐述恰恰相反,它要求有高度的理论清晰度。这种理论清晰度既表现在表述概念、判断、例题等的明确性与一致性上,也表现在演绎阐述中思维的清晰与论述的透彻上。核心概念的论点与论据之间的联系,都是体现文章的理论清晰度的关键之处。尤其是运用理论论证,更要特别重视直接地明确地阐明论点与论据之间的联系。

第四,要避免断章取义

在摘引理论著作的某些段落或个别语句时,要注意不可从自己的目的出发,不顾原著的整体观点和上下文联系,寻找个别与自己论点相一致的言论,孤立地摘引出来。这种断章取义的操作,往往会偏离或歪曲原著的观点,有时甚至走到与原著观点背道而驰的地步。

3、比较论证

比较论证是一种由个别到个别的论证方法。通常将它分为两类:一类是类比法,另一类是对比法。

(1)、类比论证

类比论证是根据两个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的相同或相似,推论两者在其他属性上也有相同或相似,其逻辑形式为:A具有a、b、c、d的属性,B具有a、b、c的属性,所以,B可能具有d的属性,属于形式逻辑中的归纳推理。

类比论证属于或然性推理,是一种从特殊到特殊、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方式,其结论不一定为真,只有一定程度上的可靠性。在某些情况下,有时无法获得更确切的论据。运用类比论证,有时是有效的。

类比法富于启发性,它深入浅出,使读者易于领悟抽象的道理,可使文章简练生动。使用这一方法要注意,类比对象应有共同的或相似的属性,要防止出现机械类比的毛病。由于用来类比的前提是特殊的事物,所以类比推理的结论具有或然性,论述复杂问题时只用类比说理就会显得不够充实。

类比论证有一定的哲学依据,因为世界是多样的,又是统一的。从思维方式来看,类比论证不拘于事物表面上的差异,把不同的事物联系起来考查,试图在异中求同,是包含了辩证法的因素的,在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有其意义,许多类比的结论虽然不一定是真实的,但是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假说。但是,作为一种论证方式,由于它是一种或然性推理,其结论不是完全可靠,所以在表述上多用"可能";另外,即使一个基本正确的类比结论中,也包含着某些谬误。

一般来说,类比推理的可靠程度取决于共有属性和推出属性之间的联系。如果共有属性和推出属性之间的联系密切,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越大;如果联系程度低,结论的可靠程度就低;如果是无关的,就不能进行类比。

 运用类比论证需注意以下几点:

1)要使用同类对象进行类比。世界上具有某些相同属性或相似属性的事物是无穷多的,有的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对它们进行类比,就缺乏说服力。同类相比一般比较接近本质,结论也比较可靠。如人与人,动物与动物;不能从人与狗都要呼吸、吃食、睡眠等共同属性,推论出狗也有思想等属性。

2)避免单独运用类比论证一种论证方式。是与其他的论证方式结合使用,使之起一种补充和丰富的作用。

3)要注意结论的可靠程度。除非个别很有把握的情况,否则结论一般只是一种可能性。在表述上要把握住分寸,不可绝对化。

 (2)、对比论证

对比论证则是一种求异的思维方式,它侧重于从事物的相反或相异的属性的比较中来揭示需要论证的论点的本质。

对比论证方式的运用范围很广,因为可以进行比较的事物很多,中与外、古与今、大与小、强与弱等,都适合于进行比较,在比较中分析和阐明了两者的差异可对立之后,是非昭然,自然就能够确立论点了。

对比可以是两个对象之间的比较,也可以是同一对象自身前后不同阶段之间的比较,前者称为横向比较,后者称为纵向比较。运用纵向对比的论证方式,不能停留在形式逻辑的静态判断的层面上,否则,有时会显得说服力不够。

 运用对比论证要注意几个问题:

 第一,比较的双方要具备可比性。

对两个对象进行对比,必须肯定它们之间存在可比性,否则比较的结论就不一定有效和可靠。可比性主要从两方面来体现:一是拿来比较的对象一般来说应该是同类的,这点与类比论证的要求是一致的。二是往往要界定比较的界面,即两者是在一定的范围和层次上来比较的,是两个对象的某些性质和特征在这个特定的界面上进行对比,而不是两个对象整体上的完全对比,因此对比的结论并不是可以无条件地外推的。

 第二,要建立合理的参照系。

要进行比较,就必须具有合理的共同参照系,没有共同的参照系,两者就无法进行比较。所谓参照系指的是用来衡量和确定双方优劣长短的标准,这样的标准必须具有客观性,否则比较的结论不一定可靠。

 4、比喻论证

比喻论证是用比喻作论证,拿比喻者之理去论证被比喻者(论题)之理。比喻论证与作为修辞手段的比喻不同,修辞的比喻一般不具有推理的过程也没有论证的作用,其主要作用是加深读者的印象。在比喻论证中,比喻者是一组形象事例,其中包含着一定的关系和道理,被比喻者则是一种抽象的道理。比喻者和被比喻者虽然是两类不同的事物,但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个共同的一般性原理,因此它们之间具有推理关系。比喻论证是以比喻者作论据去论证被比喻者(论题)的论证方式。

比喻论证与类比论证不是同一种论证方式。在类比论证中,拿来作类比的类比者,必须是真实的事件;而在比喻论证中,比喻者既可以是夸张的事件,也可以是虚构的事件,只要它所包含的道理是真的就可以。在类比论证中,类比者与被类比者必须是同类事物,并且在一系列属性上相同或相似,然后推出要论证的某一属性也相同或相似。而在比喻论证中,比喻者与被比喻者完全是两类不同的事物,除了在所喻的一点上相同外,其他方面都不相同。比喻论证中的比喻者和被比喻者之间必须是类相异而理相同,类相异才能作比喻,理相同才能进行推理,才能起到论证的作用。

运用比喻论证要注意几个问题:

一是用来作为喻体的事物,应当是为大家所熟悉的、具体的、浅显的,这样,才能既通俗又生动地说明另一个事物。

二是比喻应当贴切、自然,要能恰到好处地说明被论证事物的特点。可以把老师比喻成蜡烛、春蚕,说明他们无私地献出自己的一切,却不能将他们比喻成能使别人干净起来,可它们自己却像越来越脏的抹布、扫帚,这样运用比喻法,叫"引喻失义",应当注意。

三是因为比喻的双方缺乏本质上的内在联系,所以任何比喻都是有缺陷的。要完整、深刻地论述一个问题,不能仅靠几个比喻,应把它和例证法、分析法等结合起来使用。

有的议论文以寓言或者神话作比喻进行论证。因为寓言和神话虽然都属虚构,但它们实质上是人们对社会现象的概括,在一定程度上是反映了生活的真理的。引用这些比喻能增强论证的效果。例如可引愚公移山比喻依靠群众、坚持不懈定能取得成功。

 5、因果论证

在自然界和社会中,各种现象之间是普遍联系的,因果联系是现象之间普遍联系的表现形式之一。因果联系是普遍的和必然的联系,没有一个现象不是由一定的原因引发的;而当原因和一切必要条件都存在时,结果就必然产生。所谓原因,指的是产生某一现象并先于某一现象的现象;所谓结果,指的是原因发生作用的后果。原因与结果具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但具有时间先后关系的现象并非都是因果关系;除了时间的先后关系之外,因果关系还必须具备一个条件,即结果是由于原因的作用所引起的。在议论文体中,根据客观事物之间都具有这种普遍的和必然的因果联系的规律性,通过提示原因来论证结果,就是因果论证。

运用因果论证,不能停在一因一果的层次上,而要善于多角度地分析原因和结果,比如要分析一果多因、一因多果,还要分析同因异果、异因同果以及互为因果。一般来说,在因果论证中要重视以下的因果分析:

 第一,分析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

有时某种结果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这时就必须分析和抓住其中的主要原因,提示引起结果的最本质的最核心的因素来论证论点。

主要原因,有时指的是与论点关系最密切的原因,它可能会因不同的议论目的而发生转变。应当根据各种原因与论点之间的关系,着重分析主要原因来论证结果,对其他次要原因,应根据它们所起的作用以及与论点的关系,有所区别地对待,比较重要的次要原因作简要分析,不重要的原因,提示一下即可。这样,论证过程就能有主有次,有面有点,有详有略,既准确又精炼。

 第二,分析产生的原因

原因有时是多层的,有些现象看起来似乎是发生作用的原因,但在它们的背后,却还有产生它们的原因。对于多重原因的事物,如果只停留在其中的某个层面上,把它当成最终因素,论点就可能不深刻,也难以把问题说透,这样的因果论证,其说服力是有限的。遇到这种情况,应当一层一层地追究下去,不可轻易罢休,要一直到提示出最终极的原因为止。一般来说,越是表层的原因,越是为大家所熟知的,其论证力也就越有限;越深层的原因,就越能说明问题的实质,就越有说服力。

 第三,分析异因同果、同因异果和互为因果

这类分析也就是力图异中求同或同中求异,是辩证逻辑的要求。关键是考查和分析不同原因和结果之间有什么联系。异因同果表面上是互不相干的原因,但如果用联系的眼光看问题,深入分析下去,却可以发现在它们的背后存在着某种共同之处,这时就排除了表面现象的迷惑,更加接近了本质。

同因异果也是事物之间的常见的相互联系。同样的原因,在不同的条件下,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这种现象在现实中也是很常见的,同样一项改革措施,对不同条件和状况的人们所造成的结果就大不一样。在运用因果论证时,有时就必须分析同因异果的关系,才能使论点深化和得以确立。

互为因果更具有辩证逻辑的特点。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互相转化,是极为普遍的现象。例如,在生态平衡的领域里,就广泛存在着互为因果的关系。分析互为因果的关系,不仅要提示两个事物之间存在的这种联系,而且必须说明在什么条件下,因果才会发生互相转化。

事物的发生、发展都有它内在的因果关系。提示出这种因果的必然关系也就阐述了道理,明辨了是与非。

 写议论文常见的毛病是说理说不到点子上,或者片面性大。就其本质来看,是对整体认识的问题,就其表现形式来看,是有因没果,或者因与果没有必然的联系。

民国前期,中西思想碰撞、新旧文化交替,晚清以来形成的同光体、汉魏六朝诗派、中晚唐诗派、桐城诗派等复古的诗派依旧活跃诗坛,新兴的南社及后来的白话诗派风头正劲;至三四十年代,学界对宋诗的整体评价纷纭错综,或唐宋持平,或尊唐黜宋。正是在这一文化生态环境与诗学背景下,此期新编宋诗总集既赓续了传统诗歌总集的旧模式,又在编撰缘起、审美取向、呈现形态上表现出一些新特征、新成就。

在复古派的阵营中,同光体诗人承道光、咸丰以来以程恩泽、祁藻、何绍基、郑珍、莫友芝、曾国藩等为主将的宋诗派而来,鼓吹宋诗最力。该派代表诗人陈三立、郑孝胥、陈衍、沈曾植等,皆负一代盛名,其中陈衍既长于诗作,又有《石遗室诗话》《宋诗精华录》等诗学著作,其推崇宋诗更是不遗余力。同光体诗人宗宋的诗学理论与诗歌创作实践,对民国时期宋诗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桐城诗派是晚清以来诗坛影响较大的一个诗派,其论诗兼取唐宋,以矫浙派、性灵派之弊。桐城诗派传人甚多,姚鼐之后,有方东树、姚莹、梅曾亮、曾国藩、张裕钊等后劲,民国初期有马其昶及著名诗选家高步瀛、吴闿生等。他们与宋诗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不少桐城派学者亦属于宋诗派。南社由柳亚子、陈去病及高旭等于1909年在苏州成立。南社之“南”,指“操南音,不忘本”的意思,其中许多诗人为同盟会成员。他们以历史上的几社、复社为榜样,提倡民族气节,鼓吹资产阶级革命。南社虽然是一个带有资产阶级革命性质的进步文学团体,但由旧文人为主体,其诗学主张同样具有传统复古的特征,从创立之初到1936年解散,内部成员在诗学主张上一直存在宗唐、宗宋的巨大分歧与差异。作为南社主任的柳亚子主张诗宗三唐、词学北宋,认为既然要革命,就要连同拥护清 的同光体也一并反对,因而鄙弃宋诗,其诗学思想主要见载于《论诗六绝句》《论诗五首答鹓雏》《妄人谬论诗派书此折之》等。但他的这一诗学主张却遭到了胡先骕、姚锡钧、朱玺、成舍我等宗宋诗人的激烈反对,因此发生多次争论,最终导致南社解体。

与同光体的极力宗宋、桐城诗派的唐宋兼取、南社的尊唐宗宋纷争不一不同,另一些复古诗派则视宋诗为洪水猛兽。汉魏六朝诗派以主张诗学汉魏六朝而得名,其代表人物为王闿运。它的出现是为反对道光、咸丰年间的宋诗运动,特别是反对承宋诗运动的同光体。王闿运鼓吹汉魏六朝,贬斥宋诗与中晚唐诗,所编《八代诗选》取汉、魏、晋、宋、齐、梁、陈、隋八代,即立此存照。王氏门生众多,如廖平、刘光弟、齐白石、夏寿田、杨锐、张晃、杨度等,故当时颇有影响。另有中晚唐诗派,代表诗人是晚清著名诗人樊增祥和易顺鼎,其诗宗中、晚唐,喜为艳语,流于轻薄。他们不像王闿运有《湘绮楼说诗》,陈衍有《石遗室诗话》,而只有零星的理论散见于其诗文中,故在当时影响不大,追随、学习其诗风者不多。

与复古诗派同时,当时代表前进方向与进步倾向的诗派有诗界革命与白话诗运动。诗界革命派是清末产生的一个诗派,其代表人物为夏曾佑、谭嗣同、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人士,以黄遵宪的创作成就最高。谭嗣同于1898年“戊戌变法”中被杀,黄遵宪1905年去世,而康有为、梁启超师徒受同光体诗人影响较大,梁启超晚年甚至拜同光体诗人赵熙为师,向陈衍等学习诗艺,故民国初期诗界革命派已经渐趋式微。

诗界革命派、桐城诗派及南社中部分成员或出自同光体诗人门下或向同光体诗人学习,故无法取而代之,产生较大影响。民国时期能够与同光体抗衡,与之并驾齐驱的是“五四”时期出现的白话诗派,其代表诗人有胡适、俞平伯、康白情、刘半农等。这是继“诗界革命”后,中国诗歌的又一次颠覆性革命。与古典诗歌相对而言,白话诗打破旧诗格律,不拘字句长短、用白话写作,有时也称“语体诗”“白话韵文”。胡适的《朋友》《赠朱经农》等八首诗1917年在《新青年》发表,引起轰动,这是新诗运动中出现的第一批白话新诗。他的《尝试集》(1920年),也是我国第一部白话诗集。

总体来说,白话诗派是要将包括宋诗在内的一切旧文学彻底打倒,汉魏六朝诗派、中晚唐诗派与宋诗水火不容,桐城诗派唐宋兼取,南社成员尊唐宗宋,莫衷一是,只有同光体诗人一意鼓吹宋诗。唯其如此,宋诗的倡扬者必须果断地站出来,编选总集,宣传宋诗,以回应宋诗的否定者。如《宋元明诗评注读本》的编选者王文濡为南社成员,《唐宋诗举要》的编选者高步瀛均为桐城诗派成员,《宋诗精华录》的编选者陈衍为同光体诗人。最值得肯定的是,随着白话诗运动的积极向前推进,民国时期不多的宋诗总集中,就出现了像熊念劬编选的《宋代如话诗选》,凌善清编选的《白话宋诗五绝七绝百首》,这样一些规模较大、学术质量较高,流传较广的宋代白话诗总集,这在前此的宋诗总集中是较少见的。宋诗总集编撰的转型于此或见端倪。

民国时期,尤其是三四十年代,学界对宋诗整体地位与价值的评价,主要表现出两种彼此不同的意见:其一是主张唐宋诗持平论,主要见于缪钺的《论宋诗》(1940年)及钱钟书的《谈艺录》(1948年),此为人耳熟能详,兹不赘述;另一种观点以来自宋诗研究圈外章炳麟、鲁迅及闻一多等在思想界、文学界有重大影响的人物作出的不利于宋诗研究健康发展的表述为代表。早在民国前的宣统二年(1910),国学大师章炳麟在其《国故论衡》卷中《文学·辨诗》中评价唐代以后的诗歌说:“宋世诗势已尽,故其吟咏情性,多在燕乐(词)”,“唐以后诗,但以参考史事,存之可也,其语则不足诵。”太炎先生认为,宋代诗势已尽,宋人所作诗只能视作史料,了无情性。这无疑给包括宋诗在内的唐后诗歌判了死刑。鲁迅的旧学功底深厚,对唐诗相当熟稔,其七律重理,偏向宋诗一路,然受章太炎的影响,他在1934年12月20日致友人杨霁云的书信中说:“我以为一切好诗,到唐已被做完,此后倘非能翻出如来掌心之齐天大圣,大可不必动手。”显然与乃师章炳麟的宋诗观一脉相传。二人皆道出了宋人的尴尬处境,即宋人并非文学才华不及唐人高或情感不及唐人丰富,而是诗的时代已经过去。著名诗人闻一多在《文学的历史动向》一文中则曰:“从西周到宋,我们这大半部文学史,实质上只是一部诗史。但是诗的发展到北宋实际也就完了。”(载《当代评论》第四卷第一期,1943年12月)只肯定北宋诗,将有着辉煌成绩与爱国精神,且数量两倍于北宋的南宋诗一棍子打死。在西南联大中文系,闻一多主讲《诗经》及唐诗,朱自清讲宋诗,这或许是闻一多对宋诗不太熟悉而心存偏见的原因。

如上可见,闻一多毕竟还承认北宋诗,其他两人则将整个宋诗一笔抹杀。值得幸庆的是,晚清民国以来,学界对宋诗研究,特别是对宋诗总集的编撰并未受到这种文化霸权更多的影响。桐城诗派、南社中部分成员对宋诗仍然一往情深,特别是“同光体”后劲的积极倡扬,众多研究者发扬光大,其间的宋诗研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出现了陈衍、高步瀛、王文濡、熊念劬、胡云翼、吕思勉、柯敦伯、梁昆、缪钺、钱钟书等一大批卓有成就的宋诗研究学者,产生了《宋诗派别论》《宋诗研究》《谈艺录》(主要研究宋诗)等一批里程碑式的宋诗研究著作。民国时期宋诗总集编撰的数量虽不算多,但在编辑思想、选录原则与著述体例、方法等层面与传统宋诗总集比较,既有承继,又有了很大的发展与变化,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将民国时期称为宋诗总集编撰的转型时期。

民国间新编宋诗总集约十部左右,数量不多,然内容、形式均有可圈可点之处。其中熊念劬编选的《宋人如话诗选》、王文濡评注的《宋元明诗评注读本》融选、注、评于一集,或彰显诗旨,或指导初学,是民国时期出现的两部颇有新特点的宋诗总集。

《宋人如话诗选》采用新式标点,分体编排,其中卷一五言古诗150首、卷二七言古诗139首、卷三五言律诗300首、卷四七言律诗319首、卷五五言绝句83首、卷六七言绝句398首,凡录两宋白话诗1389首,是一部规模比较大的宋诗总集。该集针对当时一些诗歌流派刻意复古,学这学那,写诗生涩古拗,语言流于秾艳华彩,故极力鼓吹宋代白话诗。关于《宋人如话诗选》的编选目的与缘由,编者熊念劬在序言中说:“因宋诗选本,为坊间所绝无”,“新游寓居沪渎,见报刊所撰话体诗,辄兴发,因探录唐以来历代诗之较为易解者,代为一编,名曰‘如话诗选’。”可见,熊念劬选注是编,一则倡扬宋诗,改变当时市面缺少宋诗选本的失衡格局;二则受当时上海新诗写作与刊载的启发,鼓吹宋代白话诗。何为“如话诗”?什么样的诗才算“如话诗”?编者在该集《凡例》中开宗明义:“本编选辑宋诗以明白如话为主,故格调不厌其高,惟语取浅易,务令妇孺都解,但字句虽极浅易,而意味索然者仍不采录。”在他看来,语言明白如话、通俗易解,但须格调高雅不俗,意味深长隽永,才是“如话诗”。从选目来看,宋代杨万里(241首)、陆游(157首)、范成大(92首)、戴复古(82首)、苏轼(53首)入录诗的数量居于前五甲,最合他对“如话”的标准。在诗歌的内容与品味上,熊念劬要求既要符合传统诗歌的绳尺,又须与时代的步伐合拍,故“措辞命意虽合本编体裁,而尊王颂圣,事属献谀、谈神、说怪,语近迷信及一切不合近代思想者概不阑入。”应该说,这些诗学主张在当时诗坛复古之风甚炽的环境下,是积极健康,值得称扬与肯定的。从嗜好如话的语言,又融入时代的审美趣味出发,他敢于打破诗歌批评史上的传统看法,对一些过去不受重视,甚至名不见经传的诗人寄予高度评价,特别是张九成、汪元量、戴昺诗均因自然天成、通俗浅易,没有藻饰与做作,从而得到他的赞誉与表彰,其中戴昺的诗入录多达16首。李觏、陈造诗名均不大,亦分别入录42首、19首,居两宋诗人第六名、第十四名。方外之中,惠洪最受推重,各体皆有入录,总数达27首之多,数量超过江西诗派三宗中任何一位。注释与评点是该集的又一成绩,对一部规模如此庞大的宋诗总集来说,尤其如此。他的注释长于典故的交待与语词的出处。惟其内容多,任务重,故所得所失均在于此。

王文濡与王懋、沈伯经等合作,编撰《历代诗评注读本》与《历代文评注读本》,以为初学入门者之用,其中前书包括《古诗评注读本》《唐诗评注读本》《宋元明诗评注读本》《清诗评注读本》等四种。《宋元明诗评注读本》六卷,初版于民国五年(1916)十月,后经十次以上重印,足见流传广、影响大。是集正文诗题下有诗人简介,诗旁有圈点、注释,诗末附评语。全书按诗歌体裁分五古、七古、五绝、七绝、五律、七律六卷,共选诗292首,其中宋诗138首、元诗61首、明诗93首,是一部规模偏小的宋元明三代诗合选本。宋诗入选43家,其中五古16首、七古18首、五绝6首、七绝38首、五律25首、七律35首。从选目来看,编者于北宋推重苏轼,南宋推重陆游,分别入录29、22首,王安石、范成大次之,各选8首;在宋代诗歌各派中,他偏嗜江湖诗派与永嘉末流,而对专事模拟、缺乏性情的江西诗派,特别是西昆派与永嘉四灵却不甚看重。南宋后期江湖诗派代表诗人戴复古的诗选7首,位居两宋诗人第五名,“后四灵”之一的薛嵎诗选6首,入选数量仅次于排名第五的戴复古,而江西诗派“三宗”中,黄庭坚诗入选5首、陈与义诗仅选1首,陈师道诗则未能入王文濡的法眼,西昆体代表诗人杨亿、刘筠、钱惟演三人之诗,永嘉四灵之诗均亦一首未选,榜上无名。编者似对浅易通俗的诗不感兴趣,故于北宋,不选邵雍,于南宋,杨万里的诗亦仅一首入选,而在五年后,1921年出版的熊念劬编选的《宋人如话诗选》,杨万里入选241首,高居榜首,所录之诗在两宋诗人中占百分之十七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反差。王文濡在卷首“编辑大意”中指出:“宋明两代,朝廷分朋党,诗家亦争门户,主此奴彼,毁誉失真。本编选辑,并无成见,理求其是,派惟其备,斟酌去取,煞费苦心。”他原本注重选诗的全面性,要求能概括一代诗歌之面相,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却不尽如人意,取舍之间,随意性太大。该集融诗选、诗注、诗评于一炉,其中选、评两项工作由王文濡亲自进行,注释则由汪劲扶、沈镕两人完成。其所评点,或发掘诗歌蕴含,或申论社会时事,或品鉴佳句技艺,或考析句式结构,凡此皆能原原本本、细致周密,彰显他通观、进化的诗学观与偏重情致深婉、写景如画的审美观。

民国间影响大、质量高、流传广的宋诗总集应属陈衍编的《宋诗精华录》与高步瀛编的《唐宋诗举要》两种。《宋诗精华录》4卷,入选129人,诗690首。编者分宋诗为初、盛、中、晚四期,论诗不争“唐宋之正闰”,认为宋诗“清而有味,寒而有神,瘦而有筋力”,有着与唐诗相似的重要地位。该集对宋诗的甄选首先体现了编者反对祧唐宗宋,力主唐宋互参的整体诗学观,书中于宋诗各时段、各流派的代表作家作品均有选录,既重学问之诗,又不忽视性情之作,较之那些于诗人取舍时畸轻畸重,往往失之偏颇的明清宋诗总集,其视野要通达、开阔得多。是集入选之诗达20首以上的作者有梅尧臣、王安石、苏轼、黄庭坚、陈师道、陈与义、杨万里、陆游、刘克庄等9人,入选一首诗的作者共56人。所选之诗虽未必尽精,但有很多是众口传诵、风格不同的佳作。《宋诗精华录》所选部分诗的评语体现了编者较为丰富的诗学思想。第一,注重避熟避俗,主张生新求变,即语必生造,意必新奇。第二,推崇吐属大方,感情真挚,不搬弄技巧的诗。第三,认为宋诗学唐而能自成一格,客观地比较唐诗、宋诗各自的优劣得失,甚至认为宋人有推陈出新,后来居上,超过唐人之处。第四,陈衍相对忽略诸如说理、论禅及次韵、用典这些原本属于宋诗特色的内容,不喜词费语复,过于直露的长篇古体,是集中此类诗少之又少,评价亦低。《宋诗精华录》是一部颇富学术水准的书,然编者也有老眼昏花,看错弄错的时候。此书甫出,朱自清、陈寅恪、程千帆等人或撰书评,或予批注,分别就该书反映出的诗学观,对宋诗的评点及录诗张冠李戴等问题批漏指瑕。

近人高步瀛选注的《唐宋诗举要》编成于上世纪二十年代,是民国间又一部重要唐宋诗总集。该书凡入选唐宋两代102家,诗804首,八卷,是一部规模偏大的诗歌总集。其中唐代84人,619首,宋代17人(附金元好问诗12首),197首,从诗人分布与诗歌数量来看,明显唐诗显得畸重,漏选的宋诗佳构自然不少。全书分体编排,以人系诗,所录宋诗按入选数量,依次为苏轼55首、黄庭坚39首、陆游25首、王安石21首、欧阳修16首、元好问12首、陈师道7首、陈与义6首、梅尧臣5首、宋祁2首、杨忆2首、贺铸、刘筠、宋庠、苏洵、曾巩、王安国、刘季孙各1首。南宋除陈与义、陆游外,其他作者,包括范成大、杨万里这样的大诗人均未入选,足见其对南宋诗亦不甚看重。编者录诗主要抄自王士禛的《古诗选》《唐人万首绝句选》、姚鼐的《今体诗钞》及吴闿生的《古今体诗约选》,实际上是以上选本的再选本,不免为其所囿。高氏不满意方回的“一祖三宗”之说,以为方氏称颂二陈太过,实不免门户之见,但也肯定二陈“佳处自不可没”,论点持平。所选诗人均为大家,偏重艺术性,尤爱带有出世思想与感伤情调的作品。在编选宗旨上为桐城诗派张目,注释大量引用姚范、刘大櫆、姚鼐、方东树、曾国藩、吴汝纶等人言论。虽说作者编选是集的目的在于读者诵习而不在反映唐宋诗的全貌,但也不免过偏。在诗体上,编者偏爱七言,所选诗歌数量明显多于五言,特别是入录2首及以下的诗人中,除贺铸1首五律外,宋祁、杨忆、刘筠、宋庠、苏洵、曾巩、王安国、刘季孙等八人之诗均为七律。《唐宋诗举要》的成绩主要在于它的注与评。是集每卷卷首有诗体的源流发展勾勒及代表诗人风格分析;诗人名下有小传与总评;诗前有题解,有时很长,类同一篇札记;诗后有集注,主要对历史事实、典章制度、地理沿革及难解词语进行注释,有助于理解原诗;诗歌正文中时有集评。题解、集注与集评引征广博、资料丰富,对旧注讹误间有订正,有时参以己见,时有创获。此书原为北京师范大学讲义,1935年由北平直隶书局排印出版。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重印1974年版时,删去了所谓的“汉奸刽子手”曾国藩的评语,这些评语被认为是“有不少迂腐甚至是反动的东西和封建性的糟粕”“大抵是毫无文学批评价值的空话”。

钱仲联编撰的《宋诗选》(无锡国学专修学校1937年出版)虽流传不甚广泛,但规模适中,选目适宜,覆盖众体,佐以诗句圈点,复辑历代诗话、笔记评语于诗末,可谓民国间又一部宋诗之佳选。全书不分卷,凡录五古94首、七古83首、五律133首、七律142首、五绝50首、七绝211首,计713首。关于该集的成书过程,编者1936年12月序称,1934年至无锡国专,“为诸生说诗”,“既毕授汉魏六朝三唐之作,复继以宋诗”。为编讲义,他遍检前代总集,认为《宋诗钞》《宋百家诗存》“卷帙既繁”,《宋诗类选》《宋诗略》《宋诗别裁集》“抉择未精”,竟无一能入其法眼,“乃辑是编,不拘门户,一以精严粹美为归,宛陵、庐陵、半山、玉局、山谷、后山、简斋、石湖、剑南、诚斋诸家,所录甚夥,西昆、九僧、永嘉四灵暨诸小家,略及之而不暇求备”。可见“精严粹美”为该集之审美宗旨,突出大家,不弃小家,详略得当,为是书之选录特点。而“学者取径于是,进而泛览各家专集,以博其趣,宋人真面,不难全出,虽不足为瑰玮而有余于琢炼”。说明导航点津,为宋诗初学者指明路径,开辟不二法门则为是集的编选目的。在选目上,编者特别垂青于赠答酬和、写景咏物、抒怀言别等作,艺术上偏嗜“精严粹美”之作,而不甚措意于家国政治、民生疾苦的作品。

郭五林 关于申论的来源,很多书上说申论一词取自《论语》中孔子所说的“申而论之”,但本人查阅了多个各种版本的《论语》,均未有“申而论之”的提法。笔者先后请教过多位讲授古代汉语或古代文学的专家、学者,均说未见《论语》中有“申而论之”的提法。有人认为这是一个俗语,就是引申论述的意思。在同事的帮助下,笔者所能见到的“申而论之”最早见于清朝编撰的《四库全书御制读史记儒林传》“直以为文王后妃时所作盖本毛苌之义可谓具有卓识而未言三家之失扵传讹兹故申而论之”。该提法又见《四库全书钦定日下旧闻考卷八十》:“恐后人之谬为比拟,是以申而论之。”两处申而论之,与今天的申论一词意思基本相同。至于“申论”一词,其最早提法见于何处,则不得而知。对申论来源的考证和勘误都一样的困难。我想最好将复杂问题简单化,将申论的意思进行确认。查阅多种古籍资料和现代辞书,综合申论这个词中与申相近的意思,主要有:(1)伸展;伸张。(2)指施展。(3)延缓;延长。(4)表明;表达。(5)申诫;告诫。(6)明白。(7)重复;一再。 论的主要意思有:(1)议论;分析和说明事理。 (2)研究。(3)推知。(4)叙说;说。(5)言论;舆论。(6)主张;学说;观点。(7)文体的一种。即议论文。(8)泛指文章。可以看出,论既可理解为名词,也可理解为动词,两者都讲得通。 至于这样一个词语,如何解释更妥当的。经过认真思考和反复斟酌,我认为,对于申论的理解,要抓住两点:一是申论的方式,是引申,展开。这应当是申字的最基本含义。事理得到引申,论述得到展开之后当然就有表明、明白之意。二是申论的表达方式是论,即论述,这是其动作行为。这种动作行为的符号是语言,其表现形式是一篇议论文,其主体信息是阐述自己的观点。(郭五林著) 综合起来,申论就是针对特定事实展开论述从而表明自己的观点。申论是动词,也是名词。作为一种应答方式时它是表示申论这个动作。作为一种应答结果时是指写在纸上的文字。本书中两个意思都常使用。提请大家阅读时结合语境理解清楚。 申论学的定义。本定义将采用“属+种差”的方式来进行。申论学是针对特定事实展开论述从而表明自己观点的一门学科。对于这个定义,我想主要是把握两点:一是申论的基础,是特定事实。这种特定事实,其表现形态有三种,第一种是文字材料,如通常的申论试卷,第二种是图文材料,如电视节目。第三种是现场材料。如事件现场。当前考试通常采用第一种材料方式,第二种在个别省市的公考中已有使用,第三种暂时还未听说,不过肯定会出现。二是申论的目的,是表明一种观点。可赞同,可反对,重在表明作者立场、态度、观点。因而申论在论述过程中可立论、可驳论,或二者兼而有之。三是申论的体系,作为一门学科,它有其认识论基础、方法论基础和具体表现形式。 申论在当前主要是被理解为一种考试科目。但这种理解是狭隘的。这种理解导致很多申论参考书在编写时找不到合适的申论范例,大家互相转抄,都是阅卷教师从考场带出来的那几份范例。而事实上,凡是针对特定事实展开论述从而表明自己观点的文章都是很好的申论范例。所以,最好的申论就是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为了表达自己的行政意图而进行展开论述从而表明自己观点的文章。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对那些采用文学作品作为申论案例的参考书加以否定,那是对申论缺乏深刻理解造成的。遗憾的是,采用文学作品中部分材料作案例分析的参考书依然存在。 本书对当前参考书中出现的问题和毛病花大力气进行了修正,选取了很多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由公务员写作的优秀的申论文章,把它们作为范例。读者测试反映表明,这种引例方法有助于培养读者的申论意识和习惯,能够较好地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这算是本书的一个对读者的一个具体贡献。

1、在横行书写的文稿中,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和冒号都占一个字的位 置,放在句末的右下角。这七种符号通常不能放在一行的开头,因为这些符号表示语气的停顿,应该紧跟在一句话的末尾。如果一行的最后的一个格正好被文字占用了,那么这个标点就必须点标在紧靠文字的右下角。

2、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一半和后一半都各占一个字的位置,它们的前一半可以放在一行的开头,但不出现在一行的末尾,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的开头。

3、破折号和省略号都占两个字的位置,可以放在一行的开头,也可以放在一行的末尾,但不可以把一个符号分成两段。连接号和间隔号一般占一个字的位置。这四种符号的位置都写在行次中间。

4、着重号和专名号标在字的下边。

二、在长格稿纸上的书写要求。

1、直行书写时,标点符号的格式是这样的: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和冒号放在字的下方偏右,也占一个字的位置。

2、破折号、省略号、连接号和间隔号放在字下居中。

3、引号改用『』和「」。括号的两部分分别放在被标明词语的上下。

4、着重号标在字的右侧。专名号标在字的左侧。哪些符号不该放在一行的开头和末了,直行书写和横行书写的规则是一样的。

第二章 数字的书写格式

一、数字用法的规定。

1.书写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如:21世纪90年代,公元前221年,1949年10月1日10时30分。

注意四点:

①年份不能简写,如:1996年不能写作96年,1921—1971年不能写作1921—71年,“—”前的“年”可省;同一年某月至某月,前面的“月”可省;同月某日至某日,前面的“日”可省;某年月日至不同年月日,则“年”、“月”、“日”都不能省。 ②星期几一律用汉字。如:星期五。

③农历和清代历史纪年用汉字。如:正月十五,丁丑年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太平天国庚申十年九月二十四日(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公元1860年11月2日)。

④中华民国纪年和日本年号纪年使用阿拉伯数字。如:民国38年昭和16年。

2.计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约数等),使用阿拉伯数字。

注意四点:

①不是出现在一组表示科学计量和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一位数(一、二、……九)可以用汉字。

②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国际通行的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

③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可改写为以万、亿作单位的数,不能以百、千作单位,即不得阿拉伯数与汉字数混用。如:345000000公里,可写作345亿公里或34500万公里,但不能写作3亿4500万里或3亿4千5百万公里。

④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不能移行。

3.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应当使用汉字。如:一律十月革命,某部五连二排六班,“九五”期间,白发三千丈,十二分满意,实现“四化”五省市。

注意:表示序数的数字要用汉字。如:第三中学、七O三研究所。

4.邻近的两个数字(一、二……九)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应当用汉字。如:三五天,十之八九,十五六岁,七八十种。

注意:连用的两个数之间表示概数时不能用顿号隔开。

5.引文标注中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外,一般均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马克思、恩格斯:《***宣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1版,第493页。

二、数字书写规定:

1、一个阿拉伯数字占半个方字格

例如:2008年占3个格,20一个,08一个,年一个

50000占3个格,50一个,00一个,还有一个0也占一个格,这时就会有人把它跟前面两个0挤在一个格里面,那是不对的,最后的0也要占半个田字格,这时,数字已经写完,还空半个格,应该怎么办?正确的做法是空着,因为剩下的半个格写不开一个汉字了。

内容提要:骈文中的对偶,自刘勰之后,并不被特别关注,而骈文研究的整个历史状况所显示的,大多在骈文的范畴、历史渊源、名家别集、典故考证等方面。骈文中的对偶作为其文体特征,其在文章结构意义上的作用和诗歌以及对联都有着显然的差异。问题还在于,长期以来,从事汉语言文学研究的学人对于律诗中的对仗与对联中的对仗所持的基本观点认为:律诗的基本句型由“对联”构成,分为首联、颔联、颈联和尾联。因此,对联就相当于将律诗中的这种具有“对仗”特点的句型抽取出来的结果。这种观点屡见于各种学术著作的教科书。本文以为,考察骈文、律诗和对联中的对仗结构,将有利于骈文文本和骈议创作心态与契机的研究,有利于律诗与对联写作与鉴赏的深化。

一、骈文的对仗

骈文是讲究对偶的文体,其以文辞精工,声韵和谐以及造语骈丽为基本特征。自汉魏以降,骈文一直是人们用以抒情、申论和序说的艺术形式。骈文的对偶特点在修辞意义上体现得非常明显,也非常自然宽松。刘勰《文心雕龙·丽辞》说:“造化赋形,支体必双,神理为用,事不孤立。夫心生文辞,运载百虑,高下相须,自然成对。唐虞之世,辞未及文,而皋陶赞云:‘罪疑惟轻,功疑惟重。’益陈谟云:‘满招损,谦受益。’岂营丽辞,率然对耳。”刘勰强调对偶的形成乃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天地万物往往生成在矛盾之中,对立存在,他以“罪疑惟轻,功疑惟重”并非刻意求对为例子来说明对偶在文章写作中的自然出现。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刘勰在《丽辞篇》末尾说道:“体植必两,辞动有配。左提右挈,精味兼载。炳烁联华,镜静含态。玉润双流,如彼珩佩”。周振甫先生解释说:“《丽辞》即骈文,讲对偶句,所以承《章句》。”①刘勰《文心雕龙·章句》说:“四字密而不促,六字格而非缓”是就语言的节奏而言的。周振甫先生强调这是“多用四字六字,所以便于构成对偶。古文顺着语气,语言长短错落,多散行。讲骈文的重对偶,讲古文的重散行。不过齐梁时的骈文,在对偶中也夹杂散句,如《丽辞》中‘岂营丽辞,率然对尔’,即散句”。周振甫先生的这段解释是值得商榷的,因为,构成对偶的文字根本上不需要特别的理由,三言、四言、五言、六言、七言以至于更多都能构成对偶句,四六和骈文比较,则骈文的节奏音韵更为强烈。

周先生以为“岂营丽辞,率然对尔”即是散句,这是一种误解。事实上,刘勰这里仍然在讲偶句,并且强调自然而不是刻意经营。这和《丽辞》一开篇强调宇宙间事物“支体必双”、“自然成对”的吻合的。周先生在注释中却又说“营:经营,有意制作。丽辞:对偶文。率然对尔:不经意地成为对偶罢了”。②前后的矛盾说明了理解上的不相一致。我们认为,《丽辞》篇主要阐述的是语言而非文体,其对对偶的分类说明即是“内证”,无需申说。当然,六朝骈文经营丽辞以至于靡艳,确实是《丽辞》中所反对的。

从刘勰的观点出发,我们不难看出他对骈文中对偶句的操作运用所持的“自然”审美思想。而这种思想的理论基础在于“造化赋形”的本然和预设,即天地自然万事万物的对立和联系。刘勰追述到《周易》之“文言”“系辞”,论其结偶则说:“易之文系,圣人之妙思也。序乾四德,则句句相衔;龙虎类感,则字字相俪;乾坤易简,则宛转相承;日月用语来,则隔行悬合:虽句字或殊,而偶意一也”。这赶时里强调对偶“妙思”。周振甫先生以为刘勰故意用经典中的对偶和骈文中的对偶比较,是别有用心的,以为这和《宗经》的思想一致。③我们以为,这段文字在刘勰的意思看来,与其说是“宗经”不如说是“神思”。《文心雕龙·神思》说:“是以陶钧文思,贵在虚静,疏瀹五藏,澡雪精神;积学以储宝,酌理以富才,研阅以穷照,驯致以绎辞;然后使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此盖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刘勰始终把对偶作为一种行文的操作手段,而这种手段得依靠“妙思”来进行架构。如果说这是给六朝骈文靡艳之病开了一剂药方的话,那么我们看到的处方则是:“积学”、“富才”、“神思”。对空乏而徒有形式的六朝骈体文风的解剖,刘勰是从对偶的分析切入的,但是,刘勰也没有忘记写作主体“驭文谋篇”时“神思”的再次提醒。在《丽辞》中,刘勰接着“妙思”之后说:“至于诗人偶章,大夫联辞,奇偶适变,不劳经营。自扬马张蔡,崇盛丽辞,如宋画吴冶,刻形镂法,丽句与深采并流,偶意共逸韵俱发。至魏晋群才,析句弥密,联字合趣,剖毫析厘。然契机者入巧,浮假者无功。”纪晓岚评为“精论不磨”。④刘勰在这里仍然在强调对偶运用的规则和前提在于:“深采”“逸韵”、“合趣”、“契机”。几乎所有精妙的骈文,在使用和操控对偶语言时,都必须自然地为整篇文章的立意服务,因此也就使得对偶句具备了内容的延展性、丰富性、联合与统一性。当出现了上句之后,在写作的心态和需求层面上,下一句除了要适应上句的对偶之外,要充分地实现内容的延展与补充,而不能有语义上的“合掌”。并且,所有的对偶必须顺应全篇的情理、事理的内在逻辑结构,否则便会断裂和阻隔。例如:《前赤壁赋》开篇即偶,在“壬戌之秋”后点明“七月既望”。遵循“先总后细”“互为表里”的原则。这样的对偶,便顺畅而自然。可以说,骈文写作是在进行“对偶的组装与剪辑”,而主体意识的流动便成为线索。骈文之难,端在于此。所以,刘勰强调“神思”,强调“驾驶”和“谋篇”。

由此,我们可以把骈文运用对偶的几个关键词归纳为:自然、神思、合趣、契机。这种思想在唐宋时期的骈文大家所发展且成就卓然。如王勃《滕王阁序》、苏轼《前赤壁赋》等竟成巅峰之作,脍炙人口。后之骈文,虽篇章累积,然未能超迈,原因在于难能神思,难能契机,虽对偶而未必“合趣”。至清代,骈文创作相抗于桐城派散文而兴起,研究骈文之著述随之丰富。然能振起一代文风者寥寥,及至民国,虽不乏承继者,却又湮没在白话文运动之大潮中,以至于孙德谦、李祥、钱基博、刘麟生、刘师培等人之研究著述,亦传之未远。

二、律诗的对仗

律诗和骈文中对偶的比较结果,是律诗对偶的严格和规范。律诗因为字数少而不允许浪费“资源”,必须节约语言文字的成本,用最少的词汇融汇最丰富的意思。所以,律诗开始把对偶形式严格定义为“对仗”。它不允许像“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诵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这样的对偶出现。因为上下对偶中同样的位置用了同样的字。这在律诗中决不允许。

律诗(五、七律)相比较其他如绝句和古风类体裁的诗歌形式而言,其最为显著的特点便是用对仗,并且必须如此才可以成为律诗。“律”,指的是某种规定性,自唐代以来,音韵规律被人们广泛运用于诗词创作与鉴赏中,成为普遍遵守的法度和准则。格律由三个要素即音韵、平仄和对仗构成,中国古典诗词的审美取径,在于遵守格律并使得语言具有优美的形象,从而创造诗的审美意境。《诗经》以降,音韵的流美与和谐始终是诗人的追求,由此而进一步实现语言的节奏感和对仗的美,则是在近体诗形式完善之后。

五律、七律的对仗要求是:三四句、五六句必须用对仗(颔联和颈联),这已经是常识。作律诗之难端在于此。按一般诗作起、承、转、合的结构要求,通常情况下,用对仗的颔联和颈联恰好处在承和转的位置。在这个位置上,往往有一条难以和谐统一的鸿沟,把诗意分割而出现松散甚至断裂的毛病。对仗句型的最基本要求是出句与对句的“工稳”,习惯上为了达到目的,又常常按同一类事物相对,这亦是常识。问题在于,这些用来对仗的事物并不都可以为整首诗的立意与表达服务。于是,在不同程度上便会使得对仗与表意成为矛盾。照顾了对仗的“工稳”则有碍于表意,照顾了表意则又出现对仗“不工”。所以诗家往往慨叹:“律诗最难工矣!”

律诗中的颔联和颈联除了要自身能够自足和谐之外,还要“弹性”地引发下一个对仗句型,或者回应与照顾上一个句型,使之不出现“断意”。因为断意是导致全首诗在情、象、意、境等等方面出现残缺、抵牾、累赘的根源。在同一对仗句型之中,为了求“工稳”,选择事物往往同类,这就容易陷入“合掌”的禁区,造成语词或者句义的合掌,弄出不少的累赘。既浪费了语言,又损害了诗意。因此,如何在有限的框架内完成好结构的起、承、转、合与语言的流畅、诗意的完美表达,就成为诗家们关注并努力追求的目标。

王力先生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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