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大铁的艺术特点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3浏览:1收藏

曹大铁的艺术特点,第1张

曹大铁一生极爱作词,从上世纪的30年代一直到本世纪初,其词的创作从未中断过,时间长达约70年,故其词不仅数量多,而且是质量很高,成就更大。他的词内容丰富,词藻优美,俊逸精妙,波澜壮阔,可说是才气纵横,且其词的篇制之巨,古今罕见。在艺术上,其词风蹑步苏、辛,并融明末清初的陈维崧、吴梅村、陈子龙、朱彝尊、纳兰性德等为一体,是词坛公认的中国当代重要词作大家。这正如国学大师、著名诗人兼词人的钱仲联 (1908-2003) 先生所言:“曹君之作,词胜于诗。”钱并赞曹词是“可补史事之不足,且事中又有大铁之人在焉,斯足当‘词史’,而无愧矣!”而一代大儒、国学大家程千帆先生亦评曹词是:“其辞美富,其风格清且雄,其义尤芬芳悱恻,有合乎风雅,传世殆无疑也!”

曹大铁的诗 特别是其乐府诗,堪称其艺第二。他的诗是从青年时一直作到老年,也是数量极多。其诗崇尚古意,迹追汉魏齐梁,尤擅仿白居易长庆体,多作长篇歌行,大都序注本事,并常有长篇序言和诗注,动辄是数百行数千言,堪称为鸿篇巨制。曹大铁自谓其诗是“坚守白傅为时为事之旨”。故他的长篇歌诗,内容上多是写其所历所见之事,史实可靠,情感真挚,叙述生动,感人肺腑,可说是时代和人生的留影。著名诗人兼书画家刘征先生曾评曹诗云:“(其诗)服膺白傅为时为事之作,无一虚浮语。或感时忧国,慷慨悲歌;或述事写怀,铁板铿锵;或悼师怀友,情深词切;或悯弱怜香,回肠九转;……令人黯然魂消,忘其为诗为词,直倾耳于大铁以泪以声,诉其肺腑!”因而还有人评:“在中国旧体诗坛上,真正继承、发展了杨云史诗业的,实是曹大铁!”

曹大铁的乐府诗大部分是青少年时期所作,辞尚古意,间有寄托,追迹汉魏齐梁,时人爱之,名书法家邓散木曾书写其中的《渺渺词》30首。后此,他转学白居易长庆体,多作长篇歌行,自谓,坚守白傅为时为事之旨,这与他15岁时学诗于著名诗人杨云史有关。他说:“少年时尝问业于同邑杨云史先生,其五律不敢学,天分不逮耳。至其歌行,则渊源长庆体,心窃慕之。”

曹大铁的长篇歌行,堪称鸿篇巨制,动辄数百行数千言,大都序注本事,又数千言,气势如长江大河,一泻千里。唐代白居易的长庆体,到清代发展为吴梅村的梅村体,为古典叙事诗开拓了疆宇。杨云史在篇制规模上,又超越了梅村体,常有长篇序言和诗注,形成了杨氏独特的梅村体。在中国旧体诗坛上,真正继承、发展杨云史诗业的,实是曹大铁。他的《富乡歌》、《丹青引》、《善哉行》,都在300句至400句之间,比吴梅村《圆圆曲》80句长得多,甚至比乃师杨云史242句《长平公主曲》、292句《天山曲》都要多,从歌行体诗的篇制上看,古今罕见。非但篇制宏大,其歌行体诗内容上是时代和人生的留影,艺术上情深意切,感人肺腑,时人评为:“无一虚浮语,或感时忧国,慷慨悲歌;或述事写怀,铁板铿锵;或悼师怀友,情深词切;或悯弱怜香,回肠九转”。 曹大铁的词 比诗数量更多,成就更大。钱仲联谓,君之作,词胜于诗,,并赞其词“可补史事之不足,且事中又有大铁之人在焉,斯足当词史而无愧矣。”他自上世纪30年代到80年代,词的创作未曾中断过,创作数量很多,其中大多数散失,《大铁词残稿》仅收搜寻所得的词调100目675首,故称“残稿”。这些词创作于他人生各阶段,有少年时期居绿墅湖庄、山环水佩的幽雅闲逸,有抗战时期寇患神州、出生入死的慷慨激昂,有解放后从业社会、发挥专长的欢欣愉悦,有中年蒙难、错划右派文革批斗的郁愤悲哀,有晚年安居乡里、潜心艺术的清澈安详。他词风蹑步苏、辛,并融明末清初陈维崧、陈子龙、朱彝尊、纳兰性德为一体,是公认的当代重要词家。

他的词才气纵横,波澜壮阔,词之构制,多一调连首,富于气魄。他最心折陈维崧,评论者也将他视为陈维崧词体的继承者。曹大铁《贺新郎》一调,连写67首,其篇制之大,在我国词史上,是自陈维崧作此调133首后,所未曾有过的。 曹大铁的本业是营造,攻土木工程结构,诗词是他的余业。故启功题签为“梓人韵语”。他本业也有造诣,曾发表《铜砼薄壳结构探讨》等学术论文,主持安徽淝河大桥、11层钟楼大厦、安徽二纺厂等结构设计。他就读之江大学,本通英语,又曾从语言学家方光焘学日语三年,因通日语,曾翻译日语书《船房夜话》。由于通外语,他的工程结构设计常能引进外国先进理念,在安徽工程设计界颇有名望。但本业毕竟自解放初到1957年反右即戛然而止,而诗词则贯串其一生,且成就声誉重于本业,故世人多以诗人词家目之,曹大铁多能,有“奇人”、“奇才”誉称。

曹大铁不仅是诗人词家,而且画家、书法家、收藏家,文物鉴定家一担肩挑。他自19岁在苏州网师园拜师张大千,并被张大千收为关门弟子,到68岁时接到大千师在台湾临终前嘱家人赠寄的画集,50年师生之谊历久常新,传为画坛佳话。他虽自谦画不如诗词,并引郑板桥家书语说自己的画:“有些好处,大家看看,若无好处,糊窗糊壁,覆盆覆瓿”。他自记年轻时习画不认真,曾被大千师训斥:“一天到晚,吊儿郎当,不好好作画,辜负了你的一支笔”。但毕竟是大风堂弟子,且有长期临摹古人名画的深厚基础,其作画自有大千气派,多巨幛长卷,气势逼人,《虞山林壑图》长卷、《莲塘图》丈五匹巨幛、《为瞿秋白纪念馆作朱竹白石图》巨幛等均为代表作。比之诗词,曹大铁给人的感觉是懒于作画,即便是好朋友,也很难得到他的画。但他也有勤奋作画的时候,据自记,1964年返里后,“损眠忘食,百日之间,叠作山水,花鸟、人马四十五件”,由此可窥见他作画的横溢才气。曹大铁在“文革”时期一次即被抄没自作画130余件,可见他作画并不算少。据艺术品拍卖界人士说,曹大铁散落在民间的一些画作,现很有市场,价格不菲。

曹大铁提供了关于张大千的很多亲闻、亲见、亲历的珍贵史料,这是对张大千研究乃至中国现代绘画史研究的一个贡献。2001年至2002年初,他在中国人民政协机关报《人民政协报》的《春秋周刊》上,连续发表回忆张大千的文章《琐忆张大千先生》(上、下篇),《张大千先生和我》、《虎:张大千兄弟的宠物》(由金戈据其口述整理),每篇都列入“导读要目”。这些文章记载了张大千在苏州网师园时期、抗战敦煌时期、抗战胜利后上海时期的艺术活动和生活情状,都是鲜为人知的第一手资料。

曹大铁17岁从于右任学书法。于右任以草书名满天下。他在于师六十寿诞,呈词《满庭芳》,称“喜髯常潇洒,草圣崇封”。在于师七十寿诞,又呈词《八声甘州》,称“墨池清,鸿飞凤渚”,对于师的书法推崇备至。他从于师草书入手,后更学元代倪云林书体。一手行草,书界叫绝。在安徽合肥,书《廉泉亭记》立包公祠前,书《包孝肃公传》立包公墓园内;在常熟,沙家浜、虞山剑门、兴福寺、四高僧墓、维摩寺,都有其石刻书法。他的各种书画题跋,更是数不胜数。陈从周认为曹大铁书法,与诗词、绘画一样有“成就声誉”,可见文化界对他书法是十分看重的。 曹大铁爱好收藏,尤爱藏书,被誉为“常熟末代藏书家”。他藏书有家庭渊源,父亲曹菊生与旧山楼主关系密切,曾购得赵氏《旧山楼书目》。他本人古文底子极厚,又精于版本目录之学。其藏书继承虞山藏书派传统,注重善本,宋元刻本外,多数为明代刻本、稿本、孤本,价值高,数量也不少。据其《半野园曲》本事注载,被错划右派时,“善本图书四百二十六目,名画廿七件,悉数没入公库”。经反右、文革,尚存善本一百五十三种。

曹大铁对乡邦文献和常熟藏书家旧物的收藏极为注重,他藏有钱谦益《楞严蒙钞》手稿本、《明史断略》冯简缘写定本、毛扆精校《四书集注》、翁同和批校本《老学庵笔记》、汲古阁本《昭明文选》、陈揆撰《虞邑遗文录》等,这些都是很有价值的,有的还是稀世珍品。他除藏书外,还藏名人书画。他收藏的清人余秋室所绘《柳如是访半野堂小影》图轴及毕仲凯所绘《河东君便装小像》卷图,是钱柳研究的重要资料。前年曹大铁之子曹公度代表其父向常熟博物馆捐献的张大千《浣纱图》轴、钱瘦铁《木落秋远图》轴,即为其书画藏品的一部分。

曹大铁见多识广,精于鉴定,与国内文物鉴定泰斗级大师交往甚密,多有切磋。常熟名流、93岁曹仲道老人言曹大铁“涉文史,即识版目录,能别宋元抄校是非,尤精鉴书法名画,遇其善者,他人方眩惑迟疑,大铁立许巨金,满鬻者望而得之,其果决如此。”此话并非夸饰溢美。曹大铁《江城子·赠陈叔通先生》记一事:抗战初曹大铁到杨无恙上海寓所访杨,见案上放清代画家金冬心、罗两峰梅花图卷各一,观后曹说此为赝品,杨则以为真品,斥曹武断。正在争论之间,屋内一老者起立,赞扬曹独具慧眼,说杨判断错了,经介绍始知此老者是陈叔通,此二图是他的藏品。又,曹大铁《水调歌头·杭寓戏赠黄谦老》记一事:解放初,光绪十八年壬辰科进士黄炳元(字谦)与曹大铁在常熟鹤苑茶室喝茶,有苏州书商来兜售古籍,内有一册《唐赐铁券考》,黄断言为宋本,被曹否定。因为是忘年交,每天喝茶碰头,彼此无顾忌地争执起来。黄摆老资格,问曹“你知还是我知?”曹答:“是我知。文史之学当推你,而版本之学,我不能谦让。你是竖通,我是横通。”当时,在座的名人钱南铁也附和黄的看法。次日,曹大铁将相关书目资料十余种带到茶室,凡涉及之处用彩纸夹入。黄、钱两人翻阅后,皆默不作声,默认并非宋本。

以上所记二事,足见曹大铁文物鉴赏实有功力。曹大铁不同于一般的文物鉴定家,他将鉴定与收藏相结合,把文物鉴定与诗词记事、版本目录之学连为一体,形成自己特有的文物鉴定家面貌。

曹大铁这样的多能奇才,在现代常熟文化史上并不多见。盛誉之下,他做人却很低调,《梓人韵语》出版后,他亲自登门递赠,对晚辈受赠者也亲笔在书扉页处题称“吾兄教之,弟大铁呈”;他宽厚待人,和气可亲,绝无架子,年轻朋友人前背后都径称他为“大铁”,不加“先生”二字。有人调侃他有“艳福”,先后娶过几任夫人,他一笑领受;有人以“春夏秋冬一件衣,东南西北两条腿”调侃他生活不善打理,他也一笑领受。

2002年,曹大铁成植物人,至今已8年。开始时友人去探望,见他僵卧床上,眼盯天花板,嘴里喃喃自语:某画妙,某诗妙。后来就归于沉寂,一直不再说话,只是眼睛睁着,若有所思,若有所忆。94岁的老人,他是在漫漫追溯自己的人生路?他是在静静咀嚼艺术生命的滋味? 大铁先生是一位颇具传奇色彩的人,他出生常熟富豪之门,早年入东吴大学土木工程系,嗜好书画、词赋,曾拜张大千为师,成为大千最后一位入室弟子。大铁先生早先出入于上海十里洋场,潇洒风流,后被扣上右派帽子放逐安徽远地,遍尝苦涩,倜傥加坎坷的一生,一本十万字传记,也难以尽述。因此,我只想通过一部书和围绕这部书的传奇故事,来看大铁先生及其半野园藏书,这部书就是清康熙间翌凤抄校本《绛云楼书目》(以下简称《绛目》)。

大铁先生虽系出张大千先生之门,但其书画的造诣,我不是研究书画的,也没有看过许多大铁先生的书画作品,所以不敢妄加厚非评论。但是,大铁先生之才,在文学词赋方面尽展才华,我以为青出于蓝,远在大千之上。大铁先生的藏画水平不及先生大千,但藏书方面在当今却是不一般的。我想,这里恐怕有两个原因。一是大铁先生的故里常熟文化影响。中国江南藏书的盛极之地常熟,从明朝以来,有成就的藏书家绵绵延延,代不乏人,诸如杨仪之七桧山房;赵用贤、赵琦美之脉望馆;毛晋、毛之汲古阁;钱谦益之绛云楼;钱曾之述古堂;张蓉镜之小福地;陈揆之嵇瑞楼;翁同和之彩衣堂,等等不能一一枚举。因而藏书是常熟所有读书人和文化人的自豪和骄傲,大铁先生生于斯地,长于斯地,深受这片土地滋育的乡土文化影响,喜好藏书,实不为怪。二是,在大铁先生的至交友朋中,有一位兄长是有名的藏书家,其人名唤张珩,这可是上个世纪中期中国收藏界一个不能小视的人物。张珩,字聪玉,浙江吴兴人,收藏室名韫辉斋,庋藏古籍书画极伙,内有宋刊本《忠经篆注》等。张珩与大铁先生是磕头换帖的把兄弟,从大铁先生的著作《梓人韵语》的十几首与张珩的词,可以看出张珩对大铁先生的影响,赘引一阕《贺新郎—失眠漫赋达旦示聪玉》词:“但寓目,青葙图史,教我佯狂声色近,觉先后,偕隐为同志,人朦,莫知旨”。

在上海一度经商贸易,得手大赢,收藏书画古籍,收购名人废园,结友会文,不惜一掷千金。1946年在北京的张大千因购9卷古代名画,手头缺钱,电告曹大铁“有急用,速寄一千万元至颐和园听鹂馆”,他立即兑售黄金110两汇去,遂有“曹大派头”之雅号。乡梓文化和高人的指点,成就了大铁先生的藏书。购藏图书甚多,他的旧宅为明末钱谦益半野堂遗址,所以又故名其藏书室曰“半野园”。曾构思复建“后绛云楼”,后未果。藏画楼有“菱花馆”。其藏书多不被人所识,直到后人把他的藏书典卖,当代藏书家韦力出巨资160余万元,购得所藏20多部,其中不乏珍品和秘本。他的“半野园”藏书,大都以抄本居多,曾收藏有善本图书426种,名画27件,后来被收入公库。现存《藏书目录》所载善本153种。如钱曾《读书敏求记》,赵氏“小山堂”抄本;钱谦益手稿本《楞严经疏解蒙抄》、《明纪北略》,《四书集注》明刻本,毛手校,吴翌凤抄校的《绛云楼书目》、赵宗建手写《旧山楼书目》等。1950年,曾通过徐森玉割让名抄校本10种。2000年上海博物馆副馆长汪庆正、南京图书馆沈燮元一行3人对曹大铁所藏书画、古籍进行鉴定。藏书印有“曹大铁图书记”、“曹大铁收藏印”、“菱花馆”、“半野园珍藏”等。

1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中院认为季承作为受托人无权撤销捐赠协议,该捐赠属于公益性质的捐赠,即便季羡林先生本人都不能撤销。法院据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名人难了身后事,对于季羡林先生也是如此。更何况,季羡林在生前就已被卷入了“藏画门”事件。季羡林2009年7月去世后,其子季承与北京大学关于季老遗产归属问题一直纷争不断。

2012年8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了季承起诉北大的立案材料。时隔4年,法院终于宣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季承全部诉讼请求。季承当庭表示上诉。

        季羡林先生与北大间的捐赠协议是否有效?季承是否有权提起诉讼?季羡林先生与北大间的公益捐赠缘何不能撤销?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重温一下这起历经4年得以宣判的诉讼案。

15年前,著名学者、北大终身教授季羡林与北大签订了一份捐赠协议,将保存的书籍、字画等物捐赠给北大。季羡林去世后,其独子季承公布父亲临终前的手书,称父亲生前取消捐赠,并委托自己全权处分其物品,并据此要求北大返还父亲遗物。双方协商未果,4年前,季承将北京大学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季羡林文物、字画等共计649件,涉案标的额高达一亿元。

1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中院认为季承作为受托人无权撤销捐赠协议,该捐赠属于公益性质的捐赠,即便季羡林先生本人都不能撤销。法院据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庭审交锋\

季老捐赠600余件物品

其子认为不该归北大

早在2001年7月6日,季羡林与北京大学签订了一份捐赠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将属于季羡林个人所藏的书籍、著作、手稿、照片、古今字画以及其他物品捐赠给北京大学,赠品清单于2002年3月1日以前交付,赠品将分批分期移交指定的北京大学图书馆,直到本协议所列各项全部赠品移交完毕。

2009年季羡林先生去世后,其子季承于2012年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2008年12月5日,季羡林手书公布,“有几件事情在这里声明一下:一、我已经捐赠北大120万元,今后不再捐赠;二、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的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说过全部捐赠……”

在另一封委托书中,季羡林写道:“全权委托我儿子季承全权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物务。季羡林。戊子冬。2008年12月6日于301医院。”

季羡林去世后,季承认为父亲捐赠并不合法,遂于2012年6月14日委托律师向一中院递交起诉书,起诉北京大学,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原物返还。其主张北大返还以上物品共649件。2012年8月3日,此案正式立案。

北京大学答辩称:季羡林先生未有撤销捐赠协议的行为,且合同法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可撤销的规定。季承提出“返还原物”没有依据。

双方争议\

捐献协议无目录未交接

是否有效双方各执一词

2016年5月31日,该案在一中院开庭,81岁的季承亲自出庭。律师表示,“捐赠协议无目录,双方未交接。所以,协议并未成立,也没有生效。季承得到季羡林先生的特别委托授权,季承具备649件物品的处理权、处分权,有权决定涉案标的物是否继续存放在北大,请求返还原物于法有据。”对此,北大不认可。“物品已经归属北大,原告无权要求北大返还。”北京大学方代理律师认为,不论从物权还是委托代理的角度,季承请求返还原物都没有权利依据。“北大认为季羡林对北大的捐赠行为,并非私人之间的馈赠,而是一项经过深思熟虑的公益捐赠。”

一审判决\

属于公益性质的捐赠

季羡林本人也不能撤销

16日上午9点半,一中院作出一审宣判,驳回季承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季承作为季羡林先生全权委托的受托人虽然有权利提起本案诉讼,但是因季羡林先生与北京大学签订的《捐赠协议》已然成立并合法有效,且属于公益性质的捐赠,即便季羡林先生本人都不能撤销。

季承作为季羡林先生的全权受托人只能按照委托人的真实意思实施委托事务。季羡林先生本人经过深思熟虑签订《捐赠协议》,其直至逝世都未明确表示要撤销该《捐赠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季承作为受托人更无权违背季羡林先生的意愿或超越季羡林先生本人的权利而主张该《捐赠协议》或捐赠意向被撤销,因而也就无权主张返还原物。据此,北京一中院判决驳回原告季承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判决季承交纳54万余元的诉讼费。

3大焦点

涉案捐赠协议

是否已经被撤销?

季羡林生前说书归北大,画再考虑考虑

据了解,该案曾于今年5月31日开庭,当天北京大学申请了5位证人,季承一方也申请了1位证人出庭作证。双方就季承是否有权提起诉讼,赠与协议是否有效以及赠与协议是否被撤销3个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一审判决后记者采访了该案的审判长丁宇翔,丁宇翔对3个焦点进行了一一解答。

焦点/1

季承是否有权提起诉讼?

审判长: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之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季羡林先生与季承的约定内容正是由季承处理季羡林先生的事务,季羡林先生是委托人,季承是受托人。并且,这种委托属于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概括委托,即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季羡林先生作为文化巨人,逝世后必然有很多生前以其名义开展的具体事务需要做后续处理,本案所涉捐赠事宜的后续处理就属于这种情况。因此,2008年12月6日的书嘱在尊重季羡林先生生前意愿处理其后续事务的范围内不宜终止。在此前提之下,就履行委托合同的后续事宜发生争议的,季承应有权提起诉讼。

焦点/2

捐赠协议是否成立并有效?

审判长:本案所涉的《捐赠协议》为赠与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

本案《捐赠协议》的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都是可以确定的,应当认定合同是成立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本案捐赠协议不涉及应该审批登记事项。故本案《捐赠协议》自成立时应为有效。

焦点/3

涉案捐赠协议是否已经被撤销?

审判长: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案捐赠协议,从捐赠目的、受赠人特点、捐赠物品属性来看,具有公益捐赠的属性,即便是季羡林先生本人也不得撤销。

本案诉讼过程中,季承曾基于季羡林先生2008年12月6日全权委托的书嘱,主张撤销本案《捐赠协议》。一方面,季承作为季羡林先生的受托人,应从维护委托人利益的角度积极履约。在季羡林先生并无明确授权撤销《捐赠协议》的情况下,季承作为受托人应当积极履行《捐赠协议》确定的义务,而不是千方百计使其被撤销。

另一方面,任何人不能将大于其自身权利的权利委托他人。本案中,季羡林先生自己尚无权撤销《捐赠协议》,因而就更不能授权他人撤销该《捐赠协议》。因此,季承也不能撤销本案《捐赠协议》。

北京大学曾于2009年1月16日在301医院就捐赠事宜对季羡林先生表示,“这些字画最后怎么办听您的意见,尊重您的意见。”季羡林先生随即答道:“这书,就归学校……那些藏画,慢慢再商量……再考虑考虑。”季承曾据此主张双方签订的《捐赠协议》已经合意撤销。

本案《捐赠协议》并不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季承在此处主张的“合意撤销”实为“合意解除”。根据查明的事实,2009年1月16日,北京大学部分领导看望季羡林先生时所提“您说捐,或者不捐,都听您的意见”实际是一种咨询行为,并非在法律意义上与季羡林先生商讨是否解除《捐赠协议》。

对于一个已经成立并合法有效的合同而言,要想合意解除,必须有合同双方明确的、一致的意思表示。季羡林先生当时回答说“再考虑考虑”,这一回答只能表明季羡林先生对于是否解除《捐赠协议》存在一定的犹豫,但直到先生逝世,都一直没有明确表示要解除《捐赠协议》。因此,本案《捐赠协议》并没有被双方当事人合意解除。

1个问题

公益捐赠缘何不能撤销?

对于很多人来说,公益捐赠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概念。“公益捐赠”为何物?为什么不能撤销?记者就此采访了专家学者和律师。

“公益捐赠是相对于私益捐赠而言。后者是发生在两个个人之间,而前者则一种公益慈善行为,具有为社会谋求公共福祉的积极意义。”北京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凯说。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其属于公益捐赠出于三方面原因:从性质而言,北大属于非营利性的教学科研机构,承担着培育社会英才、促进科学文化繁荣的使命;第二,季羡林捐赠的物品包括苏东坡字画及古代的砚台等,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第三,捐赠时,双方在北大举行了捐赠仪式。季羡林在发言中表示,希望将这些物品还给国家和人民。

“公益捐赠不能撤销。不仅意味着季羡林方不能撤销,北大也不能撤销。”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孙若军表示,立法者经过反复论证做出这样的安排,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比如说,受赠方已经对受赠物做出安排,一撤销就打乱了原计划;再有就是防止有人利用公益的名义进行炒作。”

“当然,法律也规定例外情况。比如合同法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陈凯表示,解除合同的前提需双方协商一致,本案并不属于这种情况。

季承有话\

捐赠物包括母亲应得物

判决不公,要上诉到底

宣判后,面对记者季承挥着手说:“完全不同意(这个判决),绝对上诉,而且一直上诉到底,打到最后胜利为止!”季承表示今天的这个判决非常不公平不合法,“这是我没有意料到的”。

季承说,父亲的捐赠协议违法,“一是捐赠前没有分割母亲的遗产部分,把我母亲应得的部分也捐赠了,明显违法;二是捐赠协议有一个前提,就是双方清点签字后协议才能生效,实际上没有签字,因此协议无效。”

季承的代理律师卞宜民则表示,“此案由于原告身份都弄错了,季承是这批古籍文物的所有人,并非受托人,季承起诉的是原物返还,但法院却以季承是授权委托人身份,对委托事宜不明为由驳回起诉,黑白颠倒。”

季承的代理人则表示,季羡林先生生前曾被卷入“藏画门”事件,季老部分私人收藏品在没有给出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流向拍卖市场,拍卖的藏品中有赝品,真伪难辨。他的前秘书李玉洁干女儿王如,因盗窃季羡林旧居物品被判5年有期徒刑。目前季承一方已向一分检提出抗诉申请,认为王如盗窃案价值300多万,按刑法应判无期。

季承透露,目前他们已经掌握了新证据,并展示了部分被盗窃书画的复印件,“王如原来偷了330万的书籍已经判决,现在又发现她盗窃了296件字画,这说明北大失职。这些被盗字画仍在王如家里,我们已经向最高检和最高法进行反映,要求重新追究王如的刑责。”

一个数据\

季羡林捐献价值上亿

究竟捐给北大哪些物品?

根据起诉书显示,季羡林先生和北大曾签署过一份协议,协议书中约定将属于季羡林个人所藏的书籍、著作、手稿、照片、古今字画以及其他物品捐赠给北京大学,共有649件物品。那么,这些物品具体是些啥呢?

季羡林弟子钱文忠曾说,季羡林收藏的字画价值是天文数字。其中他收藏的白石老人作品多且精,比如白石老人的整开巨幅豹子,偶一挂出,精彩流淌,满屋生辉,观者无不目瞪口呆。

钱文忠还曾分析过季老的藏品和财产,大致分成五部分:一、主要是1950年以前收藏的字画,这些字画以齐白石为下限,数量很大,名家聚集,触目皆是,若论价格,在今天是天文数字。这部分是有目录的,主要是季羡林已故的第一任秘书、追随先生半个世纪的李铮教授编订;二、其他珍藏版古籍、古墨、田黄、田白、白芙蓉、名人信札等,数量很大;三、历年来,季羡林朋友赠送的字画、艺术品,数量也很大,名家包括启功、范增、欧阳中石等;四、先生本人写的字、手稿,当然也有很高的价值;五、季羡林著作出版量很大,稿费数目也不小,当以百万元计,还有朋友馈赠,季羡林本人不经手。

钱文忠回忆说,季羡林对家人抠门,但对外人慷慨。他的独子读大学期间,他一个月只给儿子15元生活费。他不让人老洗衣服和被单,说老洗老洗,被单就是被你们洗坏的。拖地板不用自来水,竟然用湖水。钱文忠说,季羡林对外人、对社会捐款很大方,动辄就是数十万上百万元,保姆去读书也是他给钱。汇款单上还写上字:“这些钱助你读书,都是爬格子所得,都是干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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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央广、《新华每日电讯》、腾讯等——————

书者,述也,以文字记述事物者也,书之含义甚多,今人称述书为书籍,为别于书法言也。书籍之肇始甚早,文字发明之后,即有书籍。不过,各代所用书写之质料,及其装订之形式,多有不同耳。从古至清,所有之书籍,以其形式可分为三期。由古至周末,为简牍时期;由秦至唐,为卷轴时期;由宋至清,为线装时期,兹分别述之如下:

简牍时期:三代以前,所用以载文者,竹木而已。载于竹者,曰简;载于木者,曰牍;连编简牍,则谓之策。古者,大事书之于策,小事则书之于简牍而已。初以刀刻,继以漆书,周宣王时,始有墨书。三代以上社会之文化,完全赖此以推进,国家之文明,亦完全赖此以保存,与后世之书籍功用正同。是简牍者,实即当时之书也,创之最早,行之最久。降及周末,尚仍流行“孔子读易韦编三绝”。既以韦编,其为简策也可知。是孔子之时之所谓书籍者,仍为简牍也。由古至周,所有书籍完全为简为牍,故谓之为简牍时期。 卷轴时期:嗣以简牍之书写烦难,而所载之文字有限,在秦以前人文简易之时,尚足应用。及秦灭六国,事务增繁,官私文书,日益增多,以前书写之方式,在事实上已感运用不能圆滑,不适于使用。而首感棘手者,厥为狱隶。因狱隶之文字,时间有限,不能任意积压,遂由狱隶之片倡而自动发生改革。篆书之耗时也,而改篆为隶;竹木之难治也,而代以缣素。以帛作书,从此肇始。但缣素价昂,一般平民无力购用。故缣素虽兴,只于官方通行,社会尚不普遍也。即以前所遗传之典籍文书,仍以简策保存者为多;钞录于缣素者,尚少也。迨至汉时,发明造纸,从此书写上又发生一极大之转变。盖纸为书写之惟一合适质材,有缣素之长而无竹木之短,价值既廉,得之亦易。此后遂以纸张为书写之独用品,缣素竹木均受自然之淘汰,而无人使用矣。惟无论缣素或纸张,其文字均系手写,所谓书籍者亦不过手写之纸卷,并非如今日之书也。及隋文帝开皇十三年,敕废像遗经,悉令雕撰。从此始有刻板印刷之书籍。以常理言之,刻印与抄写,其难易何止倍蓰,宜乎刻印发明,社会景从,各种书籍均改刻印也。乃事实竟大谬不然,除敕令刻印之刻经典外,其余文书仍均手抄,且以抄本为贵。此固由于提倡者之不力,要亦由于刻印之不佳使然。盖刻印初创前无取法,办理者既非有经验之人,而从事者又系毫无训练之辈。刻印度既不精良,文字尚多错误,其不受社会欢迎,固其宜也。且当时之士子,尚有一种特殊之成见,以为手抄一次,足抵目读数次。故多数上层社会家庭,仍多为其子弟聘请名师,专为指示抄写一切经史,印刷之书,概不购读。故刊印之木虽发明于隋,然终隋之世,未有特殊之进展。及唐,刻印之事,仍未畅行,社会心理仍贵抄录,不尚雕撰。迨至五代,后唐长兴三年二月,冯道、李愚等奏请刊印九经,从此重要经书均用刻印,而不再事抄写矣。雕刻刷印,至此方为成功。然一般每易误会,以为一代所刻之经书,即与现之经书同。其实则相去悬殊,极为不同。盖自以缣素作为以来,直至五代所有之书籍,无论缣素或纸张,无论手抄或刻印,均系成卷成轴,所谓邺候架插三万轴者是也。并非如今装辑成本、成册、成部、成套者,其一卷即系一卷书。《史书》载宋以前之书籍,均系若干卷,并无若本者,盖系统记实。非如今以卷为虚以设之符号,有名无实地。其后,以卷本之舒卷为不便,检阅烦难,乃变而为折,又以折之久而易断,乃分为薄帙。及至有唐中叶,又创用叶子,即将长卷折叠成为若干叶,其形式宛如今之手折,或前清朝考之籍,无论缣素或纸张,无论手写或刻印,其形式完全为卷轴,故谓之为卷轴时期。 线装时期:至宋,因长卷之种种不便,遂依据叶子之格式,而改进为今日之线装式。即将一叶分割,使不连续,以一叶为一板,一叶为变易,但在检阅上、诵读上以及收藏,其为便利已不可以道里计也。故吾人所读之线装书,其实际肇始于宋,为时仅千年。宋以前,绝未有线装书也。文字多为刻印,抄写者甚少。至宋仁宗庆历中,有布衣毕升为活板,用胶泥刻字,从此又有活字印板之发明。元王桢亦有活字印刷法。明弘治嘉靖中,无锡华燧、安国先名曰“了聚珍板”。是均活字印刷也。在印刷上比较经济,但在书籍上,固与刻印无殊也。总之,自宋至清,其书籍之形式完全相同,均为线装,故此时期谓之为线装时期。清末则渐有洋装,民国后且有取线装而代之之势,其形式与装订,尽人所悉,毋庸赘述矣。 历代流传下来的古籍分为抄写本、刻印本两类,抄写本即人工抄写的图书,刻印本即采用雕版印刷或活字印刷的图书。但具体区分,又有种种不同的版本名称。

写刻情形:

按照写刻的不同情情形,可分为祖本、写本、影写本、底本、抄本、精抄本、稿本、彩绘本、原刻本、重刻本、精刻本、修补本、递修本、配本、百衲本、邋遢本、活字本、套印本、巾箱本、袖珍本、两截本、石印本、铅印本等等。

祖本,版本学中的专业术语。中国古籍中无论是刻本或是写本,最接近著作人或成书年代的本子最为真实完整,错误也最少,称为祖本或母本。

底本,是古籍整理工作者专用的术语。影印古籍时,选定某个本子来影印,这个本子就叫影印所用的底本。校勘古籍时要选用一个本子为主,再用种种方法对这个为主的本子作校勘,这个为主的本子也就叫校勘所用的底本。标点古籍时也要选用一个本子在上面施加标点,这个本子也可叫标点使用的底本。注释、今译以及做索引时,也都要分别选用一个本子来注,来译,来做索引,这个本子也可叫注释、今译或索引的底本。除影印外,其他各种整理方法所用的底本,通常也可叫做“工作本”。

写本,早期的图书,都依赖于抄写流传,雕版印刷术普及之后,仍有不少读书人以抄写古籍为课业,所以传世古籍中有相当数量是抄写本。宋代以前,写本与抄本、稿本无较大的区别,但宋元以后,写本特指抄写工整的图书,例如一些内府图书,并无刻本,只以写本形式传世,像明代《永乐大典》、清代《四库全书》以及历朝实录。

影写本,明清时期,藏书家为保存稀见宋元版书原稿,雇请抄手,用优良纸墨,照原样影摹下来,版式、字体往往与原本相差无几,这样的写本被称作影写本,又叫影抄本。其中以汲古阁毛氏影宋写本最为著名。

抄本,精抄本,由于工抄写的图书,非抄写者亲撰。其中抄写精美,字体工整的称为精抄本。

稿本,已经写定尚未刊印的书稿,称为稿本。其中,由作者亲笔书写的为手稿本,由书手抄写又经著者修改校定的为清稿本。稿本因其多未付梓,故受人重视,尤其是名家手稿及史料价值较高的稿本,一向为藏书家珍爱。

彩绘本,以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绘写的图书。多用于插图或地图较多的图书,如民间流传的《推背图》等。

原刻本,据原刻本重印的图书。其中凡版式、行款、字体依照原刻本摹刻的,称为仿刻本、翻刻本、覆刻本、影刻本;对原刻本内容进行增删校订或添加评注的,则称为增刻本、删刻本、评注本。

精刻本,指校勘严审、字体工整、纸墨优良的刻本。其中请名人书写上版的刻本(多在书版上留有姓名)称为写刻本。

修补本,递修本,将旧存书版重新修整、补配之后印出的图书称为修补本或重修本。有的书版保存时间较长,历经多次修补,则称递修本。如果宋朝书版经过宋、元、明三朝修补的,则称为三朝递修本或三朝本。

配本,将不同地区的书版,配合起来印成一种完整的书,称为配本。如清代金凌、淮南、江苏、浙江、湖北五省官书局出二十四史,版式不同,却同为一部书。

百衲本,百纳即补缀很多的衣服,利用零散不全的版本全成一部完整的书,称为百衲本。清初人宋荦汇集宋元三种版本印成百衲本《史记》,近代又有百衲本《资治通鉴》和《二十四史》。其中,商务印书馆于1930-1937年影印的百衲本《二十四史》最为著名。该本选用当时最古的善本影印。如《史记》用宋庆元黄善夫家塾本,《汉书》用宋景佑刻本,《晋书》以几种宋刻本配齐,南北朝七史均用宋眉山七史本,《隋书》和《南史》、《北史》用元大德刻本,《旧唐书》用宋绍兴刻本,《新唐书》用宋嘉佑刻本,《旧五代史》世无传本,用清人自《永乐大典》中辑出的本子,《新五代史》用宋庆元刻本,宋、辽、金三史均用元至正刻本,系初刻本,《元史》用明洪武刻本,《明史》用清乾隆武英殿原刻本。

邋遢本,古代书版因刷印多次,已经模糊不清,印出的书被称为邋遢本,如著名的宋眉山七史到明代还在使用,印出的书字迹迷漫,被称为“九行邋遢本”(因眉山七史9行18字)

活字本,用胶泥、木、铜、铁、铅、锡、磁、瓢制成方块单字,然后排版印刷的图书,称为活字本。据沈括《梦溪笔谈》记载,北宋中期,毕升首先发明了泥活字,元代王祯又用木活字排印了《农书》,但均未见存本。现存最早的活字本是1972年发现的西夏文木活字排印本《大方广佛华严经》。明清时期活字本较多,明弘治五年(公元1492年)华燧以铜活字排印了《锦绣万花谷》,弘治八年(公元1495年)又排印了《容斋随笔》和《古今合璧事类备要》等书。清雍正年间,内府以铜活字排印了一万卷《古今图书集成》,乾隆间又以枣木活字排印了《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此外,流传到中国的还有朝鲜活字本。

套印本,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分版印刷的图书。常见的有朱墨二色套印本,被称为朱墨本。此外,还有三色、四色、五色、六色套印本。明代发明分版分色套印和凹凸版印技术,称为饾版和拱花,这种印刷方法,常用于版画。

巾箱本,袖珍本,巾箱即古人放置头巾的小箱子,巾箱本指开本很小的图书,意谓可置于巾箱之中。宋戴埴《鼠璞》载:“今之刊印小册,谓巾箱本,起于南齐衡阳王手写《五经》置巾箱中。”由于这种图书体积小,携带方便,可放在衣袖之中,所以又称为袖珍本。古代书商还刻印有一种儒经解题之类小册子,专供科举考生挟带作弊之用,这种袖珍本则称为挟带本。

两截本,有的书在版面中增加一条横线,使之分为上下两块,称为两截本或两节本。常见于图文并茂的小说戏曲,便览大全之类图书。

铅印本,采用现代铅印技术排印的古籍。清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43年),上海成立了中国最早的铅印出版机构“墨海书馆”,咸丰七年(公元1857年)出版了最早的汉文铅印本《六合丛谈》。此后,不少古籍也采用铅印法。晚清及民国铅印古籍多用线装,与刻本外观形式相似,要注意鉴别。

石印本,用石印印刷的图书。这也是晚清时传入中国的一种现代印刷方法。采用药墨写原稿于特制纸上,覆于石面,揭去药纸,涂上油墨,然后用沾有油墨的石版印书。石印与铅印本均是油墨印刷,与水墨印书的刻本古籍有区别,而且石印本多为手写软件字,易于辨认。

刊刻时代:

按照刊刻时代区分,有唐刻本、五代刻本、宋刻本、辽刻本、西夏刻本、金刻本、蒙古刻本、元刻本、明刻本、清刻本、民国刻本等等。

唐刻本,唐代中晚期雕版印刷刚刚出现,抄写本仍是图书的主要形式,流传下来的印刷品多为佛经和历书。

五代刻本,五代十国时期(公元907-公元959年)刻印的图书。包括后唐、后晋、后周刻印的蓝本九经及后蜀、吴越、南唐刻印的类书、别集、佛经。五代刻本大都亡佚,现能见到的多是刻经,有敦煌发现的后晋天福八年(公元934年)所刻《金刚经》,吴越所刻《宝箧印经》等。

宋刻本,两宋时期(公元960-公元1279年)在宋王朝统治区域内刻印的图书。由于雕版印刷术的普及,官私刻书业极为繁盛,刻书范围已包括经、史、子、集各类图书,刻印质量上乘,被历代藏书家视为珍本。

辽刻本,与北宋同时代,在契丹统治区域内刻印的图书。契丹书禁甚严,辽刻本极少流传。1974年,在山西应县佛宫寺木塔中发现了60余件印刷品,多为辽代刻经,还有最早的刻本《蒙求》。

西夏刻本,西夏建国于1032年,1227年为蒙古所灭。西夏自创文字,并以西夏文刻印了《大藏经》等书,但传世很少。考古工作者在宁夏贺兰山中发现了8册蝴蝶装西夏文刻经。

金刻本,大致与南宋同时,在金代统治的中国北方地区刻印的图书。其中以平阳府(今山西临汾)刻书最为发达,官方设有经籍所,主持刻书。金刻本流传下来的不多,较著名的有《刘知远诸宫调》和《赵城金藏》。

蒙古刻本,元朝立国之前在平阳刻印的图书。基本沿袭金代平阳经籍所旧规。传世品有1247年刻《析城郑氏家塾重校三礼图注》,1249年平阳府张存惠晦明轩刻《重修政和经史证类本草》,1244年刻《玄都宝藏》残卷等。

元刻本,元代(公元1279-公元1368年)刻印的图书。北方以大都(北京)、平阳为中心,南方以江浙、福建为书坊集中心。元代刻本流传较多,且有独特风格。

明刻本,明代(公元1368-公元1644年)刻印的图书。这一时期,无论在刻书地区、刻书形式、刻书范围等方面都远胜前代。流传下来的明刻本以中后期作品较多,正统以前较少。明中期以后刻本有两个显著变化,一是出现了适应于印书的仿宋字,二是线装取代了包背装。

清刻本,清代(公元1645-1911年)刻印的图书。这一时期,官私刻书业均达到鼎盛。尤其是乾嘉时期,考据学兴起,学者热衷于版本校勘,出现了大批校核精审,刻印典雅的图书。现今流传的古籍大部分是清刻本。其中,乾隆前后所刻精刻本受到学者重视,有不少被列为善本。

民国刻本,中华民国时期(公元1912-1949年)刻印的图书,以汇刻、翻刻历代珍本、善本居多。这一时期,影印、铅印技术已大量采用,传统的雕版印刷势渐衰微。

刻书地域:

按照刻书地域分,则有浙本、建本、蜀本、平阳本、外国本(日本本、高丽本)等。

浙本,宋代浙江地区刻印的图书。宋代两浙路经济文化比较发达,刻书数量大,质量高,杭州、衢州、婺州、温州、明州、台州、绍兴等地均刻印图书,因而有杭本、衢本、婺州、温州、明州、台州、绍兴本的区分。

建本,又称闽本,为宋元明福建地区刻印的图书。宋代福建刻书集书于建宁、建阳两地,建阳麻沙镇盛产榕木竹纸,易于雕印图书,因而书坊林立,一些著名书坊历宋元明三代未衰,所印图书又称为麻沙本。

蜀本,五代及两宋时期四川地区刻印的图书。以成都、眉山较发达,成都在北宋初刻印了著名的《开宝藏》,眉山则刻有《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七史及《资治通鉴》等书。蜀本又分大字、小字两种。

平阳本,又称平水本,金元时期山西平阳(又叫平水,今山西临汾)地区刻印的图书。金灭北宋以后,将北宋开封的刻工掠至这里,又设立刻书机构,从此平阳成为北方刻书中心。

日本本,又称东洋本,古代日本刻印的古籍。多用日本皮纸,与高丽本相似,惟质量不及高丽本。日本本常间用平假名和片假名,较易识别。

朝鲜本,又称高丽本,古代朝鲜刻印的汉文古籍。中国印刷术最早传入朝鲜,朝鲜刻本继而传入中国。朝鲜本刻印比较精美,书品宽大,写刻清晰,多采用洁白的皮纸。

刻书性质:

根据刻书的性质,又可区分为官刻本、家刻本和坊刻本。

官刻本,由官府刻印的图书。五代以来,历朝中央和地方官府均有刻书之举,但所设机构不同,所以官刻本又有各种不同名称。主要有:

监本,历朝国子监刻印的图书。主要是各种儒家经典、文史名著。据文献记载,从五代开始,国子监刻印有九经,北宋承其遗制,继续刻印经史,南宋时,旧版不存,遂征调地方版片至京师国子监印书,称旧版为“旧监本”,新版为“亲监本”。明朝在南京和北京均设国子监,都刻印了二十一史,因而又有“南监本”和“北监本”的区别。

公使库本,两宋地方官府动用公使库钱刻印的图书。

经厂本,明代司礼监所辖经厂刻印的图书。多《五经》、《四书》、《性理大全》等常见古籍。特点是书品宽大,字大如钱,但由于主持其事的是宦官,因而校勘不精,错讹较多。

内府本,明清两朝宫殿刻印的图书。明内府刻书主要是经厂本,清内府刻书多殿本。内府刻书往往不惜工本,讲究形式,但清内府本校勘亦精。昭连《啸亭杂录》续录有内府刻书目录。

殿本,清康熙间,于武英殿设修书处,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又设刻书处,派亲王、大臣主持校刻图书,所刻之书称为殿本。殿本校刻精致,纸墨上佳,堪与宋刻本相媲美。所刻《明史》、《通典》、《通志》、《文献通考》等书,一向被列为清刻善本。

聚珍本,清乾隆年间选刻《四库全书》珍本,武英殿采用活字印刷,共刻木活字25万余个,乾隆定名为“聚珍版”,所印图书遂称武英殿聚珍本。后来各地官书局也仿聚珍版印书,被称为“外聚珍”,而武英殿活字本被称为“内聚珍”。

书局本,清同治间,由曾国藩提倡,江西、江苏、浙江、福建、四川、安徽、两广、两湖、山东、山西、直隶先后创立官书局,所刻图书称为“书局本”或“局本”。

私刻本,即私人出资刻印的图书,其中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私家刻书称为家塾本或家刻本。自宋代以来,私家刻书持续不衰,有的以室名相称,如宋廖莹中“世彩堂本”,余仁仲“万卷堂本”,明范钦“天一阁本”,毛晋“汲古阁本”,清纳兰性德“通志堂本”,鲍廷博“知不足斋本”,黄丕烈“士礼居本”;也有以人名相称,如宋“黄善夫本”,明“吴勉学本”。

坊刻本,历代书坊、书肆、书铺、书棚刻印的图书。坊刻本以营利为目的,刻印较差,往往校勘不精,惟宋代坊肆刻书,如临安陈氏、尹氏书籍铺等,所刻图书与官刻本、家塾本不相上下。

流传情况:

根据流传情况和珍贵程度,古籍又可分为足本、节本、残本、通行本、稀见本、孤本、珍本、善本等等。

足本,内容完整无缺的图书。

节本,因原书篇幅过巨,刻印时只节取其中一部分,或是因为其它原因予以删节,称为节本或删节本。

残本,指内容残缺的图书。古籍在流传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残缺,有的仅是缺卷、缺册,经过抄配,仍能补全;有的残缺过甚,只能作为他书的配本。一般说来,残本较足本的价值要降低很多。

通行本,指刻印较多、流传较广、年代较晚的古籍版本。

稀见本,刻印较少,流传不多的古籍。如明刻方志,历代族谱、家谱,均不多见。

孤本,世所仅见的古代图书,往往不见于诸家著录,如明《永乐大典》。国内仅存一部的书则可称为“海内孤本”,如宋刻30卷本《五臣注文选》。

珍本,写刻年代较早,流传很少,研究价值较高的古籍,通常指宋元刻本,内府写本,有史料价值的稿本及名人批校本。

善本,最早是指校勘严密,刻印精美的古籍,后含义渐广,包括刻印较早、流传较少的各类古籍。由于历代藏书家中,善本肯定是旧本,那些抄写、刻印年代较近的只能是普通本,如晚清藏书家丁丙在其《善本书室藏书志》的编例中,规定收书范围是:1.旧刻、2.精本、3.旧抄、4.旧校。他按照那个时代的标准,将旧刻规定为宋元版书,精本为明代精刻。依据这一划分,随着时间的推移,收藏家心目中的善本年代界限也日益后移。民国时期,明刻本渐渐进入旧刻行列,20世纪中期以后,乾隆以前刻本全都变成了善本,甚至无论残缺多少,有无错讹,均以年代划界。实际上,真正的善本仍应主要着眼于书的内容,着眼于古籍的科学研究价值和历史文物价值。1970年代末,《中国善本书总目》开始编纂,在确定收录标准和范围时,规定了“三性”、“九条”,这应该是对善本概念的一个完整周详的表述:

(1)元代及元代以前刻印或抄写的图书。

(2)明代刻印、抄写的图书(版本模糊,流传较多者不在内)。

(3)清代乾隆及乾隆年以前流传较少的印本、抄本。

(4)太平天国及历代农民革命政权所印行的图书。

(5)辛亥革命前在学术研究上有独到见解或有学派特点,或集众说较有系统的稿本,以及流传很少的刻本、抄本。

(6)辛亥革命前反映某一时期,某一领域或某一事件资料方面的稿本及较少见的刻本、抄本。

(7)辛亥革命前的有名人学者批校、题跋或抄录前人批校而有参考价值的印、抄本。

(8)在印刷上能反映中国印刷技术发展,代表一定时期印刷水平的各种活字本、套印本,或有较精版画的刻本。

(9)明代印谱,清代集古印谱,名家篆刻的钤印本(有特色或有亲笔题记的)。

 图书室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在教学、教研和人才培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整理的捐赠图书建议范文,欢迎阅读。

捐赠图书建议范文篇1

 亲爱的全体师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就是一缕春风,吹拂和温暖同学们的幼小的心灵,让同学们,成长为一片充满生机的和谐的绿野。

 图书室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在教学、教研和人才培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科技的发展,对学校教育、教学的要求更高,加上在校学生人数不断增加,建设图书室迫在眉睫,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向全校师生发出捐赠图书的倡议。请您献一份爱心,把手中闲置的有价值的图书捐赠给图书室,为学校的建设尽一份力。

 这次捐书活动,学校将详细登记捐书者姓名以及所捐书籍数量,并在光荣榜上对捐赠者予以表扬。

 大厦巍然,梁共举,也许一个人的捐献有限,但涓涓细流,汇聚成海,有全校师生的踊踊参与,定可汇成一片知识的海洋。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您的慷慨捐赠会让他人受益,也使书的价值和您的精神境界得到升华。

 要求:所捐图书为正式出版,书页无污损和较严重的涂画等。图书内容应适合小学生的阅读,内容健康、上进。

  捐赠图书建议范文篇2

 尊敬的各位老师和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书——是我们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同样也是我们了解世界的一个窗口。好的书籍,往往能够影响一个人的一生。

 对于我们来说,书架上的一些书籍或许已不再使用,然而对于别的同学,这部分书籍却能给他们带来新知,为此,z医学院图书馆将举办“捐书留香,情系包医”活动。

 本活动以充分利用课本资源、避免造成书籍浪费为宗旨。通过向广大师生募集废旧书籍,您的捐赠书籍将会存放在学校图书馆捐赠阅览室,并将您和您捐赠的书籍登记在图书馆的账册上。

 大厦巍然,梁椽共举。授人玫瑰,手留余香。您的捐赠也许有限,但涓涓细流,可以汇聚成海;拳拳爱心,可以感动他人,捐一份书香,留一份真情。知识海洋中融入了您的一滴水,您的思想就将同海洋一样辽阔宽广;校园文化中增添了您的一朵花,您的精神也将同花朵一道绽放出馨香,期

 待着各位老师和同学们踊跃捐献出饱含自己浓浓爱心的书籍,让爱的暖流在菁菁校园永远传递!

 捐书种类: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各类书籍、课本、学习辅导教材和资料。

 活动时间:2013年5月9日—5月25日

 活动地点:z医学院图书馆办公室(207室)

 联系人:z

 联系电话:z

 z医学院图书馆

  捐赠图书建议范文篇3

 社会各界的热心人士:

 让我们一起来关注开封大学!开封大学是我们自己的大学,凝聚了全市人民的关心、支持、期待。30多年来,开封大学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图书馆是保存和承载人类思想和智慧的场所。一所大学的图书馆,不仅是一所大学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学校文献信息中心和校园文化传播的重要基地,也是展示学校内涵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近年来,开封大学投入了大量的资金采购图书,使图书馆文献总量有了明显增长,但目前无论是馆藏图书的总量,还是现藏图书的分类构成,都与开封大学的发展需要有一定的差距。

 目前,开封大学正处于建设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充实开封大学图书馆馆藏,多渠道增加文献总量,满足广大师生的需求,现向全市发出捐赠图书文献的倡议,希望关心、支持开封大学发展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发扬无私奉献精神,整理自己的书架,将那些凝聚着人类智慧,曾带给您丰富精神养分的书籍,作为一份珍贵的礼物捐献给学校,使图书所承载的知识得以广泛的传播,用实际行动为开封大学的建设和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希望关心、支持开封大学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共襄善待教育、繁荣文化、奉献爱心的善举,以你们的行动,让开封大学知识的宝库再多一份珍藏。

 大厦巍然,梁椽共举;涓涓细流,汇聚成海。您的慷慨定将惠泽师生,同时也使所赠图书的价值和您的精神境界得到升华,知识传递的爱心之花一定会在开大的校园美丽绽放!也一定在你心中绽放!

 捐赠提示

 一、捐赠要求

 我们将珍惜、珍藏您捐出的每一份爱心,也衷心地希望您捐赠的图书尽量符合以下条件:

 1所捐赠图书为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

 2品相基本完好,无破损、缺页现象;

 3所捐赠图书中同一本(套)书的数量最好控制在10本(套)以内;

 4社会科学类图书以近15年内出版,自然科学类图书以近10年内出版,计算机、法律、会计类图书应以近5年内出版为宜;经典作品、古籍善本和外文图书不限出版时间。

 二、捐赠时间

 9月1日起,每天8:00~11:30、15:00~18:00。

 三、联系人:许建萍

 联系电话:0371-23810052 13781178306

 四、捐赠地点

 开封大学图书馆一楼阅览室(晋安路校区)

 对于您的捐赠,请首先接受我们真诚的谢意,同时,按照有关规定:

 1、捐赠图书价值总额达到3000元以上者(含3000元),将由主办方邀请捐赠代表参加集中捐赠仪式,并颁发捐赠证书;

 2、个人捐赠纸质图书达到100册(含100册)以上,可按捐赠者意愿刊刻专门受赠印章盖于书名页,并协商典藏办法,个人或单位捐赠图书500册以上(含500册)或捐购的大型丛书,可安排在图书馆专架陈列,并在该书库外张挂铭牌留念;

 3、其他捐赠的图书,由图书馆进行整理、登记,加盖受赠印章后纳入图书馆统一分编典藏入库,并公布清单和捐赠者。自此,所有被捐赠图书处理权归受赠单位所有。

 捐 赠 图 书 类目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2、哲学(美学、伦理学、心理学等)

 3、领导科学、社会学、统计学、管理学等

 4、政治、法律

 5、经济理论、财务与会计、金融、债券、电子贸易、旅游、饭店(酒店)管理、贸易经济等

 6、文化、新闻传媒、高等教育

 7、语言(中小学读物、课本除外)

 8、文学 9、艺术理论、工艺美术、绘画

 10、历史、地理(中小学读物、课本除外)

 11、数理科学和化学(中小学读物、课本除外)

 12、生物科学(中小学读物、课本除外)

 13、医药、卫生 14、农业科学

 15、工业技术(化学工业、建筑科学、机械仪表、金属工艺学、电工技术、电子技术、通信技术、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轻工业、手工业)

 16、交通运输

 17、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18、各类字典、辞典、手册等

中国因历史久远有着许多的文物,但许多爱好文物的人都不会愿意它们流落海外。而还有一些人是无私的,他们会选择把自己苦心保留的文物捐给国家,以此来保护文物。就连溥仪也是无偿捐献过一些,像如今收藏在故宫博物馆的那枚田黄石三联章。田黄石三联章本是乾隆皇帝的印玺,溥仪被赶出紫禁城的时候就贴身带着他,直到1955年把它捐给了国家。然而有一些人却把文物无偿捐献给美国,国内的人从他哪里只能花取巨额来购买,有时候还不卖,这个人名叫翁万戈。

翁万戈的家中有着大量的文物,其中还有不少是精品,而这些并不是他收藏的,而是他从家族之中得到的。这一切都要从一个人说起,他名叫翁同龢,对于晚清,可能大多人对李鸿章、曾国藩、左宗棠等人都比较熟悉,而翁同龢正是跟他们是同一时代的人物。翁同龢1830年出生,1904年去世。

他的经历也不简单,咸丰六年(1856年),得了殿试的第一名,也就是状元。后来更是两次进入军机处,先后担任同治、光绪的帝师。那些文物也不是翁同龢一代人累积下来的,他的父亲是体仁阁的大学士翁心存,在朝中也是颇有影响的一个人物。特别喜欢收藏书,根据记载来看,他曾经一次购买过4万册的藏书,都是极有收藏价值的。

在翁心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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