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子抒发的那叫什么?
古时候,不论男女都要蓄留长发的,等男子长到一定的年龄,要为他们举行一次“成人礼”的仪式。男行冠礼,就是把头发盘成发髻,谓之“结发”,然后再戴上帽子,在《说文》里:冠,弁冕之总名也。谓之成人。在《礼记·曲礼上》记有:男子二十冠而字。
《礼记·曲礼上》:“女子许嫁,缨。”缨是五采丝绳,女子许嫁以后用它来束发。郑玄注:“著缨,明有系也。”就是说,缨是许嫁的标志,表示这一女子已经有了对象。这条束发丝绳,直到成婚的当夕,才由新郎解下,这就是《仪礼·士昏礼》所说的:“主人(婿)入室,亲脱妇之缨。”故缨始终是夫妻关系的信物。结发本指女子许嫁时的系缨束发,后移指成婚当夕的夫脱妇缨。这就是古诗中所说的:“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苏武诗)、“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杜甫《新婚别》)。对结发的另一解释,即传统解释是:男子年二十、女子年十五分别举行冠礼和笄礼,都要把头发绾成髻,以区别于童年的发式,表示已经成人,可以结婚了。《文选》苏武诗注云:“结发,始成人也,谓男年二十、女年十五时,取笄冠为义也。”
在人类社会的初期,人们不分男女一般都将长发散披在肩上。以后,随着劳动生产的发展,人们交往的增加,感到长发散乱颇有不便,就用绳带系束,以骨簪插别。直到距今四五千年的原始社会后期,人们也还是如此处理头发。
到夏商时期,人们开始以梳辫子来装饰自己,直至春秋战国。但男女之间的辫子略有差异。此后,女子开始挽髻于头。根据古书记载:“乃自我始祖黄帝制作衣冠以来,隐蔽形体,仅露首面,扑朔迷离,莫可辨识。后圣知其然也,乃命男辫女髻,以便一目了然,诚法良而美意也。”《礼记曲礼篇》注中,有女子许嫁则十五着笄,未许嫁者则二十着笄的记载。“笄”,原是梳髻盘头发用的簪子。“十五及笄”,也就是说女子十五岁就算是成年了,可以梳髻插簪,可以出嫁了。《仪礼士冠礼》贾公彦疏:“诸侯十二而冠也。若天子,亦与诸侯同,十二而冠。”《大戴礼》云:‘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左传》云:‘冠而生子,礼也。’”又《仪礼士冠礼》:“始加(冠)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字,顺尔成德。寿考惟祺,介尔景福。’再加曰:‘吉月令辰,乃申尔服,敬尔威仪,淑慎尔德。眉寿万年,永受胡福。’三加曰:‘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黄老无疆,受天之庆。’”宋朱熹《朱子语类》卷八九:“冠礼是自家屋里事,有甚难行?关了门,将巾冠与子弟戴,有甚难?”《礼经正义序》:“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颁度昌于天下,所制之礼则《周官》、《仪礼》也。” 自周公“兴正礼乐”,冠礼就成为周代通行数百年的礼仪。
《国语》、《左传》、 《史记》 中都不乏周代天子、诸侯行冠礼的记载。
“彭名御戎,蔡景公为左,许灵公为右。二君弱,皆强冠之。”(《左传·成公二年》)
“赵文子冠。”(《国语·晋语六》)
“晋悼公冠襄公于卫。”(《史记·鲁周公世家》)
“惠文君三年,王冠。”(《史记·秦本纪》)
对于帝王而言,冠礼具有特殊的意义。周代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在位之王去世,嫡长子无论年长或年幼都可以即位,但若未成年行冠礼则不可亲政。周成王幼年继武王之位,但周公摄政直至其成年。嬴政十三岁即秦王位,但也是直到二十二岁,“冠,带剑”,方才亲政。
从天子至士庶,冠礼都是“成人之资”,未行冠礼,“不可治人也”。
周代冠礼,士依《仪礼·士冠礼》,年二十而行,三加,初加缁布冠,象征将涉入治理人事的事务,即拥有人治权。缁布冠为太古之制,冠礼首先加缁布冠,表示不忘本初;再加皮弁,象征将介入兵事,拥有兵权,所以加皮弁的同时往往配剑;三加爵弁,拥有祭祀权,即为社会地位的最高层次。周代天子、诸侯、大夫等阶层的冠礼另有不同,天子冠礼年龄,古籍说法不一,有十二岁、十五岁、十九岁等。
仪程或为四加,《大戴礼》云:“公冠四加,三同士,后加玄冕。天子亦四加,后加衮冕。”汉代极重冠礼,《后汉书·儒林列传》载,周防年十六,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掾史试经,见他“尤能诵读”,欲拜为守丞。而周防“以未冠”,不能从命。
汉代皇帝冠礼称加元服,汉惠帝行冠礼,宣布“赦天下”,开帝王行冠礼而大赦天下之始。汉昭帝加冠,大加赏赐、减免税赋、普天同庆。昭帝加元服,为与臣下冠礼区别,还专撰冠辞,为后世帝王另撰冠辞之始。
汉代士庶冠礼,据东汉与“经神”郑玄齐名的“学海”,经学家何休所制冠礼,参用《仪礼·士冠礼》而简化,为一加。魏晋时,皇帝的冠礼在正殿举行,并且开始以乐伴奏。从南北朝到隋唐,冠礼一度废而不行。南北朝时,南朝宫廷还有一些皇家冠礼,中原则完全陷入五胡乱华的空前动荡。
隋唐恢复了汉家礼仪,唐天子、皇太子、亲王、品官等,都制定了各种等级的冠礼。不过,实行的并不是很多。经过汉后数百年的冲击,冠礼衰弱之势明显。柳宗元在《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中谈到,“冠礼,数百年来人不复行”,说当时有一位名叫孙昌引的人,“独发愤行之”,冠礼毕,仿当年赵文子见栾书等的故事,次日上朝,希望众卿士能对他有所教导。到外廷后,孙氏荐笏对卿士说:“某子冠毕。”不料众卿士莫名其妙,京兆尹郑叔则怫然曳笏却立说:“这与我有何相干?”文武大臣哄堂大笑。可见,朝廷的大臣已不知冠礼为何物。
宋代的一些士大夫痛感佛教文化是对大众的强烈冲击,主张要在全社会复兴冠、婚、丧、祭等礼仪,以此弘扬儒家文化传统。司马光痛心疾首地说:“冠礼之废久矣。近世以来,人情尤为轻薄,生子犹饮乳。巳加巾帽,有官者或为之制公服而弄之。过十岁犹总角者盖鲜矣。彼责以四者之行,岂能知之?故往往自幼至长,愚騃如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 他认为废除冠礼,使得人情轻薄,自幼至长不知成人之道,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司马光在其《书仪》中,制订了冠礼的仪式:男子年十二至二十岁,只要父母没有期以上之丧,就可以行冠礼。为了顺应时变,司马光将《仪礼·士冠礼》加以简化,使之易于为大众掌握。
此外,还根据当时的生活习俗,将三加之冠作了变通:初加巾,次加帽,三加幞头。《朱子家礼》沿用了司马光《书仪》的主要仪节,但将冠年规定为男子年十五至二十,并从学识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经》、《论语》 ,粗知礼义之方,然后冠之,斯其美矣。” 宋代有人援引《左传》中鲁襄公十二而冠的记载,主张将冠礼年龄提前到十二岁,理学家程颐坚决反对。他说,“此不可。冠所以责成人,十二年非可责之时。”他认为,既冠矣,就必须责以成人之事,否则就成了虚礼。如果冠礼之后不能责以成人之事,则终其一身都不能期望他成人,所以,“虽天子诸侯,亦必二十而冠。”元朝蒙古入主中原,史载,“元之五礼,皆以国俗行之,惟祭祀稍稽诸古。”宫廷没有冠礼,而民间仍有保存。
明洪武元年诏定冠礼,从皇帝、皇太子、皇子、品官,下及庶人,都制订了冠礼的仪文,总的来看,明代冠礼比较盛行。
清初剃发易服政策直接摧毁了华夏衣冠礼仪的文化土壤,衣冠发式俱毁,成为至深的民族耻辱和伤痛。清廷颁布“十从十不从”政策,其中,“老从少不从”使清初幼儿仍可保留汉族发式、著童子服,及至成年,还可勉强行冠礼,但行礼之日即剃发之时,汉民族从此告别了延续几千年的加冠礼仪。
根据《通典》、《明集礼》等礼典的记载,历代建立了从天子至士庶,各阶层不同的冠礼冠服制度:天子冠礼冠服:大戴礼记公冠篇曰:“公冠四加,三同士,后加玄冕。天子亦四加,后加衮冕。”《五礼精义》则说,天子五加衮冕。汉代,天子四加。魏则以天子至尊无加进之礼,故一加衮冕。唐、明,都是一加。 汉改皇帝冠礼为加元服。初加缁布进贤,次爵弁,次武弁,次通天冠。东晋诸帝冠仪,一加帻冕,脱帝绛纱服,加衮服。北齐,先著空顶帻,次介帻绛纱袍,次衮冕。
唐初,著空顶黑介帻双童髻玉导绛纱袍,次加衮冕服。明朝,先服空顶帻绛纱袍,次加衮冕服。皇太子冠礼冠服:家语以为四加。魏再加。宋一加。北齐再加。隋复三加。唐宋明都是三加。 北齐空顶帻公服加进贤三梁冠,再加远游冠。隋空顶帻远游冠,加缁布冠,再加远游冠,三加衮冕。唐初服空顶黑介帻双童髻玉导宝饰采衣,加缁布冠,再加远游冠,三加衮冕。宋初加折上巾,再加远游冠十八梁,三加衮冕。明代一加折上巾,再加远游冠,三加衮冕。皆三加,唯刘宋一加。 魏初加皮弁,次长冠,次进贤冠。唐初服双童髻,初加缁布冠,再加远游冠,三加衮冕。宋初加折上巾,再加七梁冠绯罗大袖衫,三加九旒冕青衣朱裳九章。明朝一加折上巾,再加七梁冠,三加九旒冕。
唐一品至五品初加缁布冠,再加进贤冠,三品以上进贤冠三梁缨青緌导,四品五品两梁,六品以下一梁,三加冕,一品衮冕,二品鷩冕,三品毳冕,四品絺冕,五品元冕,六品以下用爵弁。宋同唐。明则初加缁布冠,再加进贤冠,三加爵弁。《仪礼·士冠礼》冠服: 冠者初服:采衣、紒。 冠者加冠前:缁纚、笄。 冠者一加:玄端。玄裳、黄裳或杂裳。缁带、爵鞸。冠缁布冠,用缺项固定,加青组缨。用黑屦,青色絇、繶、纯,边饰半寸。 冠者再加:皮弁服。素积(素衣、素裳),用白缁布为之。素鞸、缁带。皮弁用白鹿皮,加白色笄。配白屦,缁絇繶纯,边饰半寸。 冠者三加:爵弁服。丝制玄衣,纁裳,缁带,韎鞈。爵弁外玄里红,加笄,加缁色纁边的纮。纁屦,黑絇繶纯,边饰半寸。
《朱子家礼·冠礼》冠服: 《开元礼》、新旧《唐书》、《宋史》礼仪志皆不载庶人冠礼,唯《宋史》舆服志有朱子定冠礼之证。然则朱子之制亦取法前贤,其渊源待考。宋朱子重更定,后代尊之。
根据《明集礼》载,明代士庶冠礼基本沿用宋朱子《家礼》之制。
童子服:双紒,四(衣+癸)衫、勒帛、采履。
初加:缁布冠,服深衣、大带、纳履。
宋代,好以幅巾代缁布冠。
再加:帽子,服皂衫、革带、系鞋。
三加:幞头,服公服、革带、纳靴、执笏。或襕衫,纳靴。
第一篇《名例律》,相当于现代刑法总则,主要规定了刑罚制度和基本原则;
《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
第二篇《卫禁律》,主要是关于保护皇帝人身安全、国家主权与边境安全
第三篇《职制律》,主要是关于国家机关官员的设置、选任、职守以及惩治贪官枉法等;
第四篇《户婚律》,主要是关于户籍、土地、赋役、婚姻、家庭等,以保证国家赋役来源和维护封建婚姻家庭关系;
第五篇《厩库律》,主要是关于饲养牲畜、库藏管理,保护官有资财不受侵犯;
第六篇《擅兴律》,主要是关于兵士征集、军队调动、将帅职守、军需供应、擅自兴建和征发徭役等,以确保军权掌握在皇帝手中,并控制劳役征发,缓和社会矛盾;
第七篇《贼盗律》,主要是关于严刑镇压蓄意推翻封建政权,打击其他严重犯罪,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
第八篇《斗讼律》,主要是关于惩治斗殴和维护封建的诉讼制度;
第九篇《诈伪律》,主要是关于打击欺诈、骗人的犯罪行为,维护封建社会秩序;
第十篇《杂 律》,凡不属于其他“分则”篇的都在此规定;
第十一篇《捕亡律》,主要是关于追捕逃犯和兵士、丁役、官奴婢逃亡,以保证封建国家兵役和徭役征发和社会安全;
第十二篇《断狱律》,主要是关于审讯、判决、执行和监狱管理。
《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
永徽三年,唐高宗又令长孙无忌等对《永徽律》的精神实质和律文逐条逐句进行疏证解释,以阐明律条文义,并通过问答形式,剖析内涵,说明疑义,撰成《律疏》三十卷,永徽四年颁行。《律疏》与《律》合为一体,统称《永徽律疏》(宋元时称作《故唐律疏议》,明末清初始名为《唐律疏议》)。《律》和《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是断狱者皆引疏分析之”。此后《律》文无甚改动,诸帝的增损、编纂多为“令”和“格”、“式”,可谓《唐律》已基本定型。唐朝法典至今只有《唐律疏议》和《唐六典》传世,余均亡佚。此后又对500条律文逐条逐句进行注释,并附在律文之后,称作疏议。律与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称《永徽律疏》,是唐代法典的代表作。后人又称之为《唐律疏议》。是中国历史上保存至今的最具影响力的封建法典。
《唐律疏议》的律文和疏文反映了唐代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法律地位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某些政治经济制度,是研究唐代历史的重要文献。
《唐律疏议》总结以往各王朝的立法经验及其司法实践,折中损益,使之系统化和周密化,故其立法比较审慎,内容比较周详,条目比较简明,解释比较确当。其立法理论依据儒家学说,并以封建伦理道德为其法律思想基础,因此是维护封建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调整各方面社会关系的主要工具。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通过唐朝与周边各国频繁通使和文化交流,《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法典亦产生重大影响。古代日本、朝鲜、越南等国的立法,大都摹访《唐律》。国际法制史学者将《唐律疏议》与欧洲的《罗马法》相提并论,并视之为古代“中国(华)法系”的代表著作。
现存《唐律疏议》的最古刊本,有上海图书馆藏宋刻本残卷,北京图书馆藏宋到残本,以及吴县滂熹斋藏元刊本,元至正十一年(1351)崇化余志安勤有堂刊本等。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有唐写本《律疏》残卷(参见彩图插页第49页)。在日本也藏有文化二年(1805)官版本等多种古写本、刻本。1983年中华书局出版刘俊文校点的《唐律疏议》,校点者以涵芬楼影印滂熹斋本为底本,并参校其他版本作了详细的校勘记。此外,宋刊本不附《律疏》的《唐律》,也已经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发行。
出版个人著作:
1《中国礼仪制度研究》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废墟上的家园》 上海人民出版社
3《六合一统》 长春人民出版社,台湾联经出版社
后出修订本《千秋兴亡·秦》
4《东塾读书记(外一种)》(古籍整理) 三联书店,香港三联
近两年发表的主要文章:
1 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博物馆事业,《文化遗产研究集刊》第1辑,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0年
5月。
2 保护世界遗产:思想与行动,《文化遗产研究集刊》第1辑。
3 《朱子家礼》与中国近世文化,日本《关西大学东西学术研究所所报》第70号,2000年3月31
日。
4 地震与人类文化,《文汇报》2000年10月5日“学林”版。
5 复旦大学藏高山族文物整理札记,《文化遗产研究集刊》第1辑 。
6 《朱子家礼》在中国近世文化史上的地位,日本《关西大学东西学术研究所纪要》第34号,
2001年3月。
7 博物馆与中国现代化,《中国文物报》2001年8月12日。
8 环境权与公共遗产保护,《中国文物报》2001年9月21日。
9 试谈“遗产”概念及相关观念的变化,《文化遗产研究集刊》第2辑。
10 韩国文化遗产法制建设的历史考察,《文化遗产研究集刊》第2辑,第二作者。
11“全方位”的遗产保护,《社会科学报》2002年2月7日。
韩家礼是我的故乡安徽省颖上县人,是一个很有成就的青年画家。二十多年以前,他就读于北京中央美术学院与我有师生之谊。过从之间,我知道他清贫淡泊,好 学深思,酷爱绘画艺术。以后去部队做美术工作,正是施展 才华的时候,却遭受到意外的打击,竟被关入疯人院,历尽磨难而志未稍折。被遣返故乡农村后,开始生活条件极差,但他二十年来,仍以刚毅的气力,锲而不舍地潜心画艺,取得可喜的成果。
韩家礼作画注意继承中国古代传统,兼收现当代西方画技而又能独辟蹊径。他坚“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的理论原则,并刻苦实践,孜孜追求艺术的完美。他的画路很广,常常临水登山,努力埔捉自然之美,’艺术地再现于尺素之间,物我一体,异彩分呈。无论是天上飞的,或是地上走的,水中生的;也无论是一虫、一鸟、一花、一木、`一山、一石、一枝、一叶、也无论是春红、夏绿、秋肃`、东严,他都能俯、仰、开合、游目骋怀,放笔抒写,故而得心应手,多姿多态。如他画鹰,能以洗练的笔墨,注意神韵,表现出富于活脱的生命力的形象。他的技巧处理方法,又是别具一格。对鹰的头、眼、觜、及利爪,以抽象的笔调,加以夸张变形,抓住人们一刹那的印象,突出了苍鹰威武雄壮,兀然而立,傲然不群的姿态,似乎在回眸一叫,群鸟皆惊,给人以巨大的震撼力量。着幅《雄鹰图》曾获得日本艺术交流国际金奖。
韩家礼的画,也很有灵气。这是他外师造化,从心中悟出美的真悌的体现。也是他长期实践,从人生磨练过来的感受中,放出的智慧之光。有生气而又有灵气,方能达到画艺的妙境。韩家礼正处逆境时,时常忍饥挨饿。他画了一幅《鹭鸶》,画面上一只饥饿的鹭鸶,在月光下,在浅滩上,踽踽独行,延颈探头,在寻食充饥。四顾萧然,毫无所得,一派穷途末路之感,跃然纸上,虽然是几笔线条的勾勒,似乎让人听到有一种饥肠辘辘的声音。他虽是作画,又是写自己,以物喻己,由己及物,物我一体,灵光焕然。但他身处逆境,而又颇旷达,故其又自题诗曰:“欲买扁舟从钓叟,一江春雨一蓑烟,”仿佛超脱物外,但又有对生活美好自由的追求。作为一个真正的艺术家,总是不会被困顿吓倒,踏着漫漫的长路,在艺术的园圃里,去披荆斩棘,忘我地辛勤耕耘。
韩家礼又擅长牡丹,但他尊重传统又不拘泥传统。他的大写意牡丹,却用倒立三角构图,夸张变形,以达千姿百态之妙。章法上强调化外求境,以简胜繁,以藏显露;笔墨上强调酣畅淋漓,不拘一格;色彩上强调凝重朴茂,洗却俗媚之态。他大胆的运用中国画的点线的散点透视,融入西画的明暗块面的聚焦点的透视技法,而独具风格。他善于摘取春天的花头,盛夏的成叶,深秋的枝条,越冬的老干,四时丰姿,构成一图,把美趣集中概于一轴之中,而且干湿有致,浓淡相间,空灵含蓄,难能可贵。1990年,我在中日友好医院疗养,侄子法宽伴其前来探望,随在《牡丹图》题诗一绝:
阳春独占自天然,蜂蝶来结富贵缘
今日争传韩家样, 直根颖水正华年
时吾年已八十八,平生最爱青年有志,献身艺苑的人。我七十余年的艺术生涯,渡东瀛,去天竺,漫游南洋诸国,海内外青年就教于我者甚众,我均乐于培养。家乡山水美,家乡人更亲,家礼植根颖水,正当锦绣年华,成长很快,前程远大。睹其人,观其画,他日日奋进,作品创新,我是很欣喜的。
一番辛苦耕耘,自会有一番丰收。他的作品争传各地,许多作品均获得国内国际大奖,其中《耕云》、《逐日》、《甘霖》、《追风》等画作,曾联展于美国、新加坡、尼泊尔、泰国、德国、俄国和香港、台湾等地区。今将出版画集,以便流传。好的艺术作品,不仅是可以跨时代,而也可跨国界跨地区的。美的传播,可以产生无限的力量;艺术的交流,可以给人类带来爱心,带来和平,是很有意义的。今索序于余,故未辞焉。
---常任侠写于1993年5月于北京 注:常任侠文集第二集第184--186页
本文2023-08-03 23:32:41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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