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图书馆地址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4浏览:1收藏

南京图书馆地址,第1张

南京图书馆位置: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189号

南京图书馆,简称南图,是中国第三大图书馆、亚洲第四大图书馆,国家一级图书馆,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也是江苏省的文献资源保障中心。

南京图书馆前身为创办于1907年的江南图书馆,是中国第一所公共图书馆,1927年改为国立中央大学国学图书馆,1933年国民政府创建国立中央图书馆,1952年国学图书馆和原来的中央图书馆合并为现在的南京图书馆。

截至2013年底,南京图书馆藏书总量超过1100万册,仅次于中国国家图书馆和上海图书馆,是中国第三大图书馆、亚洲第四大图书馆。其中古籍160万册,包括善本14万册;民国文献70万册。馆藏中不乏唐代写本,辽代写经,宋、元、明、清历代写印珍本,已有454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的颁布,拉开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序幕。2007年2月28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古籍保护工作,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8月3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会议,选定57家(后增至59家)古籍收藏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古籍保护试点工作,印发了《古籍普查方案》等文件,宣布成立了由66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

自9月底开始,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名录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受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文化、文博、教育、民族、宗教等系统的200余家单位及个人参加申报,截止12月中旬,申报数量总计超过5000部,古籍类型除大量的汉文古籍外,还有丰富的民族文字古籍、金石碑拓、敦煌文献、舆图、竹木简等。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的入选标准十分严格。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标准,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06)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即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从一、二级古籍内选定。属以下两种情况的古籍暂不入选:一是专家审定时对版本存疑的,暂不入选;二是申报的版本残缺超过50%以上,其他收藏单位有同一版本全本的,暂不入选。11月初,文化部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简帛、碑帖、敦煌文献、佛经、汉文古籍、民族语文古籍、古籍保护等各学科专家,开始进行名录的初审工作。经评审委员会反复研究、审议,于12月中旬初步确定了名录的推荐名单。2008年1月7日,文化部办公厅向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发函,就名录推荐名单征求意见。根据各方的反馈意见,评审委员会研究后对推荐名单作了相应调整,于1月23日至29日在《中国文化报》及中国古籍保护网上向全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根据公示意见,经评审委员会再次研究,将名录推荐名单调整确定为2392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8年3月1日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种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家。这2392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有汉文古籍2282部,包括简帛117种、敦煌文书72件、古籍2020部、碑帖73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10部,包括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等14种文字。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等活动。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经费应当专款专用,经费包括文献信息、图书采购、人员、服务、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等费用。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教育、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出版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与公共图书馆管理有关的工作。第五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设立公共图书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运营、活动项目打造、服务资源配送等管理服务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第二章 设 立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数量、人口分布、环境和交通条件等因素,依据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公共图书馆的数量、规模、结构和分布,建设固定馆舍、流动服务设施和自助服务设施。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公共图书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单独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图书室(农家书屋),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城乡居民。

  鼓励国家机关、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人等设立的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开放,推进共建共享。第八条 公共图书馆建设应当执行国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和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应当根据区域常住人口数、经济发展、人口增长等因素确定。馆舍选址、设计方案应当经过专家论证,并征集公众意见。

  公共图书馆与其他文化设施合建的,应当独立分区,并符合图书馆的功能和环境要求。第九条 省图书馆承担本省地方文献信息收藏、古籍修复和保护、学术研究、业务指导和培训、行业协作协调、业务标准研究、科技运用与信息化推广等业务,开展交流与合作。

  设区的市图书馆参与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业务的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推进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组织专业化培训。

  县级图书馆参与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室)业务建设。第十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其功能、馆藏规模、馆舍面积、运营模式、服务范围、服务时间及服务人口等因素配备工作人员。第十一条 公共图书馆的名称、馆址等应当纳入城镇路标、路牌、公共交通等公共标识系统。第三章 运 行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推动公共图书馆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参与管理,发挥其在运营管理中的作用。第十三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健全馆藏体系,兼顾纸质、数字和其他信息资源,在保证印刷型文献入藏的基础上逐步增加电子图书、电子有声读物等电子文献品种和数量。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以区域常住人口数为基数,按照国家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规定的标准,配备纸质文献,系统收集地方文献信息,并根据当地读者和居住的外籍人员的需求,配置相应的外文文献。第十四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古籍采取分级分类的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省级珍贵古籍名录,评选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公共图书馆改善古籍存藏条件,传承古籍修复技艺,培养古籍保护人才,推进古籍数字化建设。第十五条 出版单位应当自出版物发行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省图书馆交存正式出版物。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公共图书馆捐赠有价值的正式出版物或者编印的内部资料。接受捐赠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出具捐赠凭证。

广西区图书馆、广西科技图书馆、南宁市图书馆。

1、广西区图书馆,是广西最大的综合性省级公共图书馆,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西分中心和广西古籍保护中心,是国家和自治区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2、广西省科技图书馆,始建于是1958年,原名:中国科学院广西分院图书馆,馆文献入藏总量为110万册,全部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馆舍面积4500平方米,其中阅览室面积1400平方米,书库面积3100平方米。

3、南宁市图书馆,成立于1977年5月,位于南宁市星光大道6号,是地市级综合性公共图书馆。南宁市图书馆在2008年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荣获国家“一级图书馆”称号。

扩展资料:

截至2019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馆藏总量421万余册,数字资源近2124TB。

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共收藏古籍117022册,其中善本5818册,4百余种,古籍包括了大量明清时代祖籍或客籍广西的文人著述,涉及理学、音韵学、史学、墨子学等。馆藏《五经五卷》《四书参十九卷》等17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

-广西省科技图书馆

-南宁市图书馆

南京图书馆借书流程:

读者凭相关证件办理借阅证,使用借阅证在南京图书馆二、三层借阅服务区内外借中文书刊共4册、附书光盘5张、多媒体光盘2张(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为30天);在馆内各服务区阅览文献(少儿馆和视障人书刊借阅室除外)。

办理借书证需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直接到南京图书馆即可申请办理,中外文借阅证押金400元;中文借阅证押金100元。

南京图书馆全年开放(因设施设备的维护,职工的集中培训、教育,以及召开内部会议统筹协调全馆工作的需要,每周星期一闭馆一天,每年的除夕、初一、初二闭馆)。开馆时间为周二至周日上午9:00。

借书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为30天,必须在借书10天以后、30天以内,办理续借手续。

扩展资料:

南京图书馆简介

南京图书馆位于南京市玄武区,简称南图,是中国第三大图书馆、亚洲第四大图书馆,江苏省省级公共图书馆、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国家一级图书馆、江苏省文献资源保障中心。

南京图书馆前身为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创办的江南图书馆,是中国第一所公共图书馆;1927年改为国立中央大学国学图书馆;1933年国民政府创建国立中央图书馆;1952年国学图书馆和原来的中央图书馆合并为现在的南京图书馆;2007年南京图书馆新馆建成并全面开放。

据2018年9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图书馆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设有20个阅览室,4000余个阅览座位,馆藏总量超过1200万册,其中古籍160万册,包括善本14万册;民国文献70万册,已有524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南京图书馆设有16个部门,从业人员531人。

南京图书馆-常见问题

1、杭州图书馆的详细地址在哪里2、杭州市可供自习的图书馆有哪些?3、杭州有没有向公众开放的图书馆?4、杭州图书馆在哪里5、想看书,但不是学生,图书馆对外开放吗?杭州下沙杭州图书馆的详细地址在哪里

杭州图书馆是杭州的一个景点,详细地址是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58号市民中心J楼,为杭州图书馆了避免旅行期间找不到此景点,最好提前规划路线,选择适合自己的交通方式。

开放时间杭州图书馆:大厅周一-周日8:00-21:00杭州图书馆;文献借阅中心9:00-20:00杭州图书馆;文献借阅中心、音乐分馆、**分馆、自修区杭州图书馆:周一闭馆,周二-周日9:00-21:00;专题文献中心,周二-周日9:00-17:30(其中古籍阅览时间为周二-周五9:00-17:30)。另有分馆开放时间可参考官网。

杭州市可供自习的图书馆有哪些?

杭州市可供自习的图书馆有杭州图书馆、浙江图书馆、拱墅区图书馆、西湖区图书馆、江干区图书馆、杭州高新区(滨江)图书馆。

1、杭州图书馆

杭州图书馆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中国最早建立的省级公共图书馆之一,浙江省图书馆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文明图书馆,2018年5月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杭州图书馆成立于1958年7月1日,原名杭州市图书馆,1961年5月改现名,1963年成立杭州图书馆儿童分馆,2008年10月杭州图书馆新馆落成正式开放。

2、浙江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中国国内创办最早的省级公共图书馆之一,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评定的“一级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浙江省分中心、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浙江省分中心、长三角公共图书馆讲座联盟。

3、拱墅区图书馆

杭州市拱墅区图书馆成立于2007年9月,2015年12月30日迁址于拱墅区北城街55号(拱墅区人防大厦B座)投入使用,成为拱墅区图书馆北城街馆,并于2016年12月23日全面对外开放。

4、西湖区图书馆

由西湖区人民政府拔款设立的公益性、综合性、现代化、开放式的区级公共图书馆。图书馆总面积达2500平方米,一楼设有办证大厅、少儿活动区。二、三楼设有图书借阅区、盲文借阅区、报刊阅览区、电子借阅区、读者自修区。四楼设有培训教室、多功能厅等。

5、江干区图书馆

开馆时间:周2-周日,早上9:00到晚上9:00,周一闭馆。馆内实行开架外借、馆内阅览、电子阅览等多种阅览方式,开架外借和馆内阅览区总占地面积达1180平方米,内容包括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等。

-杭州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拱墅区图书馆

-西湖区图书馆

-江干区图书馆

-杭州高新区(滨江)图书馆

杭州有没有向公众开放的图书馆?

杭州的图书馆都是对公众开放的,不知道你哪里方便。杭州比较舒服的图书馆是位于钱江新城市民中心的杭州图书馆。2008年10月新馆在钱江新城落成,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其中新馆438万平方米),新馆是目前国内外开放比例最大的公共图书馆,将近90%的面积用于对接待读者。馆藏文献达210余万册,其中古籍善本4481册,已初步形成以文史哲、艺术、法律、旅游、教育及电子为特色的藏书体系。现为副省级公共图书馆,2003年成为国际国联成员馆。\x0d\ \x0d\“杭州图书馆对所有读者免费开放,因此就有乞丐和拾荒者进门阅览。图书馆对他们的唯一要求,就是把手洗干净再阅读。有人无法接受,找到褚树青馆长,说允许乞丐和拾荒者进馆,是对其他读者的不尊重。褚树青回答: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利选择离开。”\x0d\ \x0d\浙江图书馆也不错,在黄龙洞那边,环境很好,安静。根据你自己的需要以及方便选择吧。

杭州图书馆在哪里

杭州图书馆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是中国最早建立的省级公共图书馆之一。

杭州图书馆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58号市民中心J楼。

杭州图书馆成立于1958年7月1日,原名杭州市图书馆,1961年5月改为现名,1963年成立杭州图书馆儿童分馆,2008年10月杭州图书馆新馆落成正式开放。截至2018年12月,杭州图书馆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有3942个阅览座位,设有16个机构部门,在编职工186人;馆藏文献5863万册(件),其中古籍文献32万册,报刊文献33万件,视听文献647万件(套)。

杭州图书馆的形象标识以鲜红色为主色调,整体设计由“指纹”、繁体“图”与“西湖涟漪”图形元素经过艺术变形组合设计而成。繁体“图”字巧妙地融合在指纹图形元素中,一轮“涟漪”,一座杭城。西湖水涟漪荡漾,“涟漪”体现了杭州图书馆地理专属性,并以水的动态表现出来杭城历史文化底蕴。

想看书,但不是学生,图书馆对外开放吗?杭州下沙

杭州市图书馆对外开放,可办理图书卡进入馆内,咨询电话:0571-86021000。杭州图书馆位于杭州市江干区,是中国最早建立的省级公共图书馆之一,是浙江省图书馆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文明图书馆,2018年5月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办理条件:

1、杭州市户籍居民可凭市民卡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享有文献借阅服务。

2、非杭州市户籍但持有杭州市社保卡的居民可凭社保卡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享有文献借阅服务。

3、企事业单位可凭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到馆(杭州图书馆文献借阅中心)办理团体借书证,每证收取押金视借阅数量而定,分别为2000、6000、10000元。

扩展资料:

杭州图书馆拥有各类文献资源280万册(件),载体有图书、报纸、杂志、特藏专藏、视听文献、数据库资源,内容涉及各门学科,已逐步形成了以文史哲、艺术、法律、旅游、经济、教育、音乐为特色的馆藏体系。其中馆藏古籍、民国图书达4万余册,包括善本古籍634种,5058册;碑刻拓片1400余种。2007年,我馆藏品种有29种善本古籍进入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此外,拥有杭州地方文献,近万余册/件,载体形式有图书、古籍、期刊、报纸、拓片、光盘,内容涉及杭州发展的各个方面,已逐步形成杭州地方文献专藏,同时建有“杭州文化”数据库、编辑出版杭州文化期刊《文澜》(季刊)为杭州经济、文化发展提供文献参考服务。

杭州市图书馆官网-办证指南

-杭州市图书馆

一、西藏大学教务处登录入口 西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入口为http://jwcutibeteducn/,学生可以复制该网址到浏览器地址进入登录页面。

二、西藏大学简介

西藏大学是列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10月成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2013年6月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3年7月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9月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2月成为教育部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

学校于1951年11月建校,历经藏文干部训练班、西藏军区干部学校、西藏地方干部学校、西藏行政干部学校,在此基础上,1965年3月成立西藏师范学校,1975年7月成立西藏师范学院。为适应西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经教育部批准,1985年6月正式更名为西藏大学。1999年以来,西藏自治区艺术学校、西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西藏民族学院医疗系、西藏自治区财经学校先后并入西藏大学。2001年9月,西藏农牧学院与西藏大学合并,校名仍为西藏大学。2016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单独设置为西藏农牧学院。

学校总占地面积11795万平方米,有河坝林校区、纳金校区、罗布林卡医学院校区和罗布林卡财经学院校区,建筑面积4285万平方米,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之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6亿元,图书总藏量129万册,电子图书47万种,校园网是CERNET西藏主节点。设有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医学院、艺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旅游与外语学院、政法学院、教育学院、财经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开放大学西藏分部、继续教育学院、留学生部15个学院(部)。

学校在职教职工1149人,专任教师和其他师资857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348人,占4061%;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605人,占7059%。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特聘教授3人,入选国家“”4人,入选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入选“”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8人,全国师德标兵1人,全国优秀教师和模范教师5人。

学校各类在校生25万余人,其中普通本专科学生9391人,博士、硕士研究生964人,留学生17人,各类成人生15万余人。

学校有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生态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民族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生态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教育硕士、艺术硕士、工程硕士、临床医学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2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和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54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14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和造就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现有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自治区精品课程20门,自治区级教学团队6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自治区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近年来,共承担国家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1项,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20项,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5项,自治区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584项。在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成绩。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自治区教学成果奖15项。2014年被教育部授予“2012-2014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入选“全国首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

学校有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藏文信息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中国科学院和自治区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级协同发展中心,3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1个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团队,1个藏文古籍研究所。

近5年来,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757项,科研经费19亿多元。获得中国藏学研究珠峰奖9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3项,自治区科技进步奖10项,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9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奖3项。“藏文软件研发与推广应用”成果获得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藏族唐卡勉唐派”“藏族唐卡钦泽派”和“藏族矿植物颜料制作技艺”分别列入第一批、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书馆馆藏文献十世纪写本《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两万五千颂》分别入选第三批、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办学过程中,学校十分注重对外交流与合作。随着对口支援工作的深入推进,形成了与以 北京大学 为组长,武汉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为副组长,中央财经大学、 四川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为成员的团队式对口合作建设关系,在联合办学、师资培训、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了多层次、多渠道的交流与合作。同时,学校先后与挪威、日本、美国、意大利、德国、尼泊尔等国家的十几所高校和国内多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校际合作关系。

经过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学校现已探索出了一条在极具特殊性的高原民族地区兴办高等教育的路子,累计培养出6万余名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在西藏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已成为西藏创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高层次决策咨询和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基地,以及对外开放与交流的重要窗口。2017年11月,学校荣获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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