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文人见面时都有什么礼仪方式?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4浏览:2收藏

宋代的文人见面时都有什么礼仪方式?,第1张

见面时的礼节:

介绍

在交际场合结识朋友,可由第三者介绍,也可自我介绍相识。为他人介绍,要先了解双方是否有结识的愿望,不要贸然行事。无论自我介绍或为他人介绍,作法都要自然。例如,正在交谈的人中,有你所熟识的,便可趋前打招呼,这位熟人顺便将你介绍给其他客人。在这些场合亦可主动自我介绍,讲清姓名、身份、单位(国家),对方则会随后自行介绍。为他人介绍时还可说明与自己的关系,便于新结识的人相互了解与信任。介绍具体人时,要有礼貌地以手示意,而不要用手指指点。

介绍也有先后之别,应把身份低、年纪轻的介绍给身份高、年纪大的,把男子介绍给妇女。介绍时,除妇女和年长者外,一般应起立;但在宴会桌上、会谈桌上可不必起立,被介绍者只要微笑点头有所表示即可。

握手

是大多数国家相互见面和离别时的礼节。在交际场合中,握手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一般在相互介绍和会面时握手。遇见朋友先打招呼,然后相互握手,寒暄致意。关系亲近的则边握手边问候,甚至两人双手长时间地握在一起。在一般情况下,握一下即可,不必用力。但年轻者对年长者,身份低者对身份高者则应稍稍欠身,双手握住对方的手,以示尊敬。男子与妇女握手时,往往只握一下妇女的手指部分。

握手也有先后顺序,应由主人、年长者、身份高者、妇女先伸手,客人、年轻者、身份低者见面先问候,待对方伸手再握。多人同时握手致意不要交叉,待别人握完再伸手。男子在握手前应先脱下手套摘下帽子。握手时双目注视对方微笑致意,不要看着第三者握手。

主人主动、热情、适时的握手是很必要的,这样做会增加亲切感。

握手除是见面的一个礼节外,还是一种祝贺、感谢或相互鼓励的表示。如对方取得某些成绩与进步时,对方赠送礼品时以及发放奖品、奖状、发表祝词讲话后等,均可以握手来表示祝贺、感谢、鼓励等。

军人戴军帽与对方握手时,应先行举手礼,然后再握手。

此外,有些国家还有一些传统的见面礼节,如东南亚佛教国家是双手合十致意,日本人是行鞠躬礼,我国旧时传统是抱拳。对这些礼节应有所了解,在一定场合也可使用。

在西方,亲人、熟人之间见面多是拥抱、亲脸、贴面颊等。夫妻之间是拥抱亲吻,父母子女之间是亲脸,亲额头,兄弟姐妹平辈的亲友都是贴面颊。一般在公共场合,关系亲近的妇女之间是亲脸,男子之间是抱肩拥抱,男女之间是贴面颊,晚辈对长辈一般亲额头,男子对尊贵的女宾往往亲一下手背(手指)以示尊敬。在一些欢迎宾客的场合,或祝贺、感谢的隆重场合,在官方或民间的仪式中,也有拥抱的礼节,有时是热情友好的拥抱,有时则纯属礼节性的。这种礼节,一般是两人相对而立,右肩偏下,右手扶在对方左后肩,左手扶在对方右后腰,按各自的方位,两人头部及上身向左相互拥抱,然后头部及上身向右拥抱,再次向左拥抱后,礼毕。

致意

公共场合远距离遇到相识的人,一般是举右手打招呼并点头致意。在西方男子戴礼帽时,还可施脱帽礼,即两人相遇可摘帽点头致意,离别时再戴上帽子。有时与相遇者侧身而过,从礼节上讲,也应回身说声“你好”,手将帽子掀一下即可。 与相识者在同一场合多次见面,只点头致意即可。对一面之交的朋友或不相识者在社交场合均可点头或微笑致意。

在外交场合遇见身份高的***,应有礼貌地点头致意或表示欢迎,不要主动上前握手问候。只是在***主动伸手时,才向前握手问候。如遇到身份高的熟人,一般也不要径直去问候,而是在对方应酬活动告一段落之后,再前去问候致意。

行坐止的礼节:

洗心

一个人的举止是自身素养在生活和行为方面的反映,是反映现代人涵养的一面镜子。

我国自古以来就对人的行坐举止有良训:如《弟子规》言:「步从容、立端正、揖深圆、拜恭敬、勿践阈、勿跛倚、勿箕踞、勿摇髀」。正确而有礼的举止,可以使人显得有教养,给人以美的好印象;反之,则显得粗俗失礼。

有些人虽然相貌很漂亮,但一举手投足便显俗气,甚至令人生厌。因此,在交际活动中,要给人留下美好而深刻的印象,外在美固然重要,而高雅的谈吐和举止则更让人喜爱。这就要求我们一举手一投足都要有意识地锻炼自己,养成良好的行为姿态,做到举止端庄、优雅懂礼。

高雅举止的基本要求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交往中站、坐、行等一些基本动作应具备一定的礼仪规范:

(1) 站有站相

人的正常站姿要「立端正」。具体为头正,颈直,两眼平视,嘴、下愕微收;双肩平且微向后张,挺胸收腹,上体自然挺拔;两臂自然下垂;两腿挺直,膝盖相碰,脚跟并拢,脚尖张开;身体重心穿过脊柱,落在两脚正中。从整体上形成优美挺拔、精神饱满的体态,而避免出现用一条腿支橕身体斜靠著的疲惫无力的形象即「勿跛倚」。

(2) 坐有坐相

人的正常坐姿也是要「坐端正」在身后没有任何依靠时,上身挺直稍向前倾,关节平正,两臂贴身自然下垂,两手随意放在自己腿上,两脚间距与肩宽大致相等,两脚自然著地。在正式社交场合,即使背后有依靠时,也不能随意把头向后倾靠,以免显得懒散。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注重培养自己的体态像上面所说的那样端庄稳重。但为了坐姿的正确优美,还是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勿箕踞」落座后两脚不要分得太开,女性这样坐尤为不雅。

「勿摇髀」切忌摇晃大腿。两脚交叠而坐时,悬空的脚尖应朝下。

在长者面前,要留意「长者立,幼勿坐,长者坐,命乃坐」,处处要守住「长幼有序」的原则,才是懂礼之人。

落座后应该安静,不要左右摇摆,给人以不安分的感觉。

坐下后双手可相交搁在大腿上,或轻搭在沙发扶手上,但手心应向下。

如果座位是椅子,不可前俯后仰,也不能把腿架在椅子或踏在茶几上,这是非常失礼的。

端坐时间过长会使人感觉疲劳,这时可变换腿部的姿势。

在社交或会议场合,入座要轻柔和缓,坐姿要端庄稳重,不可猛起猛坐,弄得座椅乱响,造成紧张气氛,更要小心别带翻桌上的茶杯等用具,以免尴尬。

总之,坐的姿势除了要保持端正外,还应做到轻松自如、落落大方,方显得文静优美。

(3) 走有走相

行走要「步从容」。即走路时不急不慢、从容大方。人的正常行走应当是身体挺立,两眼直视前方,两腿有节奏地向前迈步,并大致走在一条直线上。

不同情况下,对行走有不同的要求:

见尊长时,要「进必趋」,即快步走上前,显示对长辈的尊重。

从尊长身边告退时,要「退必迟」,即缓慢退出。显示对长辈的不舍和敬重。

转弯处,要注意「宽转弯,勿触棱」,是指走路拐弯时角度要大一些,不要碰著棱角,以防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走入无人的房间要提醒自己「入虚室,如有人」,行为与进入有人的房间一样谨慎,不乱走乱动。因为「君子慎独」,这其中的道理是很深的。

总之,在行为举止方面,要时时按礼节行事,古人云:「不学礼,无以立」,如果不注意这些,你刚踏入社会就输了。可见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举止尤为重要。

宋朝是封建社会逐渐趋向衰落时期,维护封建统治的程朱理学成为两宋 时期的统治思想。理学家把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说成是天理,把父子君臣尊 卑贵贱的等级制度说成是永恒不变的,要人们按照封建的伦理道德去生活, 去规范自己。统治阶级把理学思想,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渗透到社会生活 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在车、轿、马匹的使用,房屋建筑的规格和装饰,服装 的穿戴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制度,用以区别人们的等级和社会地位。所以, 宋代的服饰具有强烈的阶级性,皇帝至高无上,穿黄袍;官吏按等级高低、 穿紫、穿红、穿绿;庶民百姓只许穿白、穿黑等。但服装也受人们审美观点 的影响,受生活各方面的影响(如气候、工作条件等),因此封建王朝制定 的制度往往被人们冲破,而后,朝廷又加以制约,在无数次的冲击与制约的 斗争中,服装也产生了发展和变化。

  宋代官服基本继承着唐制。皇帝服黄袍“宋因之,有赭黄,淡黄袍衫, 玉装红束带,皂文靴,大宴则服之”(《宋史》卷一百五十三)。皇太后、 皇后戴龙凤花冠,命妇戴花钗冠。大臣也各有服制。“宋因唐制,三品以上 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宋史》卷一百五 十三)。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 年)“去青不用,阶官至四品服紫,至六品 服绯,皆象笏、佩鱼、九品以上则服绿”。宋朝优厚官吏,官员众多,以至 形成“婴孩授命,年才十五者今遂服绯;而贵近之子,或初年赐绯,年才及 冠者今遂赐紫;朱紫纷纷”(《宋史》卷一百五十二)的现象。

用以区别官职级别,除服装的颜色以外,还有戴的帽子、腰带、靴、装

饰物等。如“幞头”,是宋人普遍使用的帽子,据《宋史·志舆服五》记载: “其初以藤织草巾子为里,纱为表,而涂以漆。后惟以漆为坚,去其藤里, 前为一折,平施两脚,以铁为之”。就在这幞头脚上,会显示人的不同身分。 “天武官皆顶双卷脚幞头”,“殿前班顶两脚屈曲向后花装幞头”,“前导 御龙直,一脚指天,一脚圈曲幞头”,“亲从官诸班直皆幞头”(《东京梦 华录》卷六)。“鱼袋”是官员服装中佩戴之物,宋代是用金银饰为鱼形, 系在公服的带子上,垂挂在身后。用以标志贵贱等级。据《宋史·舆服五》 载,凡穿紫袍的官就用金制的鱼袋,穿红袍的官用银鱼袋,朝廷“赐紫”服 的,给金涂银的鱼袋,“赐绯”的也有特给的鱼袋。京官、州县官、皇上特 赐紫衣红衣的也佩鱼袋。亲王武官及在内廷供职的将校都不佩鱼袋。宋朝本 “不许伎术人辄佩鱼”(《宋史》卷一百五十三),到景祐三年(1036 年) 仁宗朝特许尚药徐安仁佩鱼,这是对他的极大恩典。也足见宋朝对科技之轻 视。笏,宋文散五品以上用象,九品以上用木。”靴,即俗话的朝靴,以黑 革为之,其饰亦有绚、繶、纯、綦,这四件都是装饰,绚是鞋头装饰物, 像一个鞋梁,上有圆孔,繶是系鞋的丝带,纯是丝边,綦是鞋上的花纹。大 夫以上四种装饰具备,武功郎以下不用丝带,宣教郎以下至将校、伎术人不 用丝边。

  宋朝廷对庶民百姓的服装有严格限制,以防僭越。《宋史·舆服志》中 写道: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 年)下诏书曰“士庶之间,车服之制,至于 丧葬,各有等差。近年以来,颇成逾僭,宜令翰林学士承旨李昉详定以闻”。 李昉上奏,定出限制办法。到端拱二年(989 年)明令规定“县镇场务诸色 公人、并庶人、商贾、伎术、不系官伶人,只许服皂、白衣,铁、角带,不

  

得服紫。”“幞头巾子,自今高不过二寸五分。妇人假髻并宜禁断,仍不得 作高髻及高冠。其销金、泥金、真珠装缀衣服,除命妇许服外,余人并禁。” 装饰品也“毋得为牙鱼、飞鱼、奇巧飞动若龙形者”,宋仁宗时宫中尚白角 冠梳,民间争相仿效,皇祐元年(1049 年)发布禁令“诏妇人冠高毋得逾四 寸,广毋得逾尺,梳长毋得逾四寸,仍禁以角为之”。

  宋南渡以后服装又发生变化。据《宋史·舆服五》记:“中兴,士大夫 之服,大抵因东都之

据《宋史·舆服五》记:“中兴,士大夫 之服,大抵因东都之旧,而其后稍变焉。一曰深衣,二曰紫衫,三曰凉衫, 四曰帽衫,五曰襴衫”(《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

  深衣 本是古代衣制,因前后深长,叫深衣。本士大夫家居所穿,也做 为庶人礼服。为宋儒所提倡。深衣是男用长衫,上衣下衣相连。《宋史》记 宋代的深衣用白细布,上衣,衣全四幅,其长过胁。下属于裳,裳交解十二 幅,下裳很长,“其长及踝。圆袂方领,曲裾黑缘”(《宋史·舆服五》卷 一百五十三)。深衣在冠礼、婚礼、祭祀时平民可穿,官员家居可穿。北宋 司马光曾穿着。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十九载:“司马温公依《礼记》作 深衣,冠簪、幅巾、缙带入独乐园(司马光的庭园)则衣之”。《宋史·舆 服五》还指出穿深衣时还配有“大带、缁(黑色)冠、幅巾(包在头部)黑 履”。

紫衫 《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谓:“本军校服。中兴,士大夫

服之,以便戎事。”紫衫以颜色深紫而得名,其式样为圆领、窄袖,前后缺 胯(下摆开衩)形制短且窄,便于活动和行走,是将士们常穿之服,便于作 战。南宋初期,宋金对峙,形势紧张,战争随时可以发生,南宋士大夫穿紫 衫,是备战的需要。另外紫衫比公服、朝服方便舒适,为人们所欢迎。绍兴 九年(1131 年)朝廷发诏令“诏公卿、长吏服用冠带,然迄不行”,“到绍 兴二十六年(1146 年)“再申严禁,毋得以戎服临民,自是紫衫遂废”(《宋 史·舆服五》)。以后“士大夫皆服凉衫,以为便服矣”。

凉衫 “其制如紫衫,亦曰白衫”(《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

南宋建都临安,夏天炎热,士大夫以凉衫为便服,喜其穿着凉爽,本无可厚 非,但终遭禁穿。礼部侍郎王■奏:“窃见近日士大夫皆服凉衫,甚非美观。 而以交际、居官,临民,纯素可憎,有似凶服。陛下方奉两宫,所宜革之。 且紫衫之设以从戎,故为之禁,而人情趋简便,靡而至此。文武并用,本不 偏废,朝章之外,宜有便衣,仍存紫衫,未害大体。”“于是禁服白衫,除 乘马道途许服外,余不得服”。从此以后,凉衫用为凶服,而紫衫又流行起

来。

  帽衫 “帽以乌纱,衫以皂罗为之,角带,系鞋”(《宋史·舆服五》 卷一百五十三)。北宋时,士大夫交际时经常穿帽衫。南渡后,一度变为紫 衫,再变为凉衫。以后帽衫少了,只有士大夫冠婚、祭祀服帽衫,若公卿大 夫生儿子时,也常服帽衫。

  襴衫 以白细布为之,圆领大袖,下施横襴为裳,腰间有辟积(褶)。 衣衫到膝,下面加一横幅为襴。襴衫是进士、国子生、州县生所穿的衣服。

以上所指均为士大夫的服装,总括来看宋代服装有以下几种:

  袍 男子服装,上下一体,长至膝下或足,圆领右袵,有窄袖窄衣,也 有大袖宽衣,朝服、祭服、公服均属袍制类,下摆开衩的为“四楑袍”,内 里絮旧蚕茧棉为“缊袍”。袍为最常着之服装。黄庭坚有诗云:“前日幽人 佐吏曹,我行青草认青袍。”(黄庭坚《过平舆,怀李子先,时在并州》)

  

又每年十月皇帝赐大臣“窄锦袍”(《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

  朝服 宋代朝服是大臣们参加朝会时所穿。一品、二品朝会时“皆朱衣 朱裳”,“绯罗袍,白花罗中单,绯罗裙,绯罗蔽膝,并皂缥襈,白罗大带, 白罗方心曲领,玉剑、佩,银革带,晕锦绶,二玉环、白绫袜,皂皮履”(《宋 史·舆服四》卷一百五十二)。另外还有进贤冠、貂蝉冠獬豸冠相搭配。各 品冠及服饰颜色不同,六品以下无中单(中单是衬在袍服里面的内衣),无 剑、佩、绶。

  官服 又称公服,各品官员依等次公服颜色分绯、紫、绿三色。(详见 前)

  衫 长衣,有凉衫、紫衫、白衫、衬衫、青衫等,是最常用的服装,南 宋诗人尤袤《准民谣》诗有:“寨长过我庐,意气甚雄粗,青衫两承局,暮 夜连句呼。”此外还有“襴衫”为士大夫所穿,衫至膝以下有襴一围,艺人 所服为义襴。《东京梦华录》卷六写皇帝仪仗队有人穿“青窄衬衫”,“黄 生色宽衫”“络缝宽衫”等衫服。

 背子 背子是宋代普通的服装,男女均可穿服。男子穿的是对襟式,两 腋内不缝合,有长裙有带系束。宋程大昌《演繁露卷三》谓“今人服公服必 裹以背子,背子者,状如单襦,袷袄,特其裾 加长,直垂至足焉。”背子, 实际上是一种只护胸部及背部的长衣服。《东京梦华录·卷六》记“天武官 皆顶朱漆金装笠子,红上团花背子。”

半臂 是半袖之衣,清潘永因编《宋稗类钞·上·奢汰》记“洪景卢学

士尝赐对于翠寒堂。当三伏中,粟肌体战,不可久立。上问故,笑遣中贵人 以北陵半臂赐之”。半臂不穿于正式场合。

袄 短衣,为宋人常用的服装如“着红方胜锦袄子”(《东京梦华录》

卷六)。

围肚 宋人围在腰间,类似围裙之物。 宋代女子服装与唐代有所变化。

窄袖衣 是宋代流行的女装,衣长至膝,窄袖、交领或圆领,对襟。另

有翻领式窄袖衣。窄袖衣与长裙相配穿着,肩披帔肩(帛制),腰系绶带, 彩带结成连环而下垂。如晋祠中的彩塑所示。宋词中多处描写窄衣,如“窄 袖轻罗”(欧阳修《蝶意花》)、“窄袖轻衫”(张先《塞垣春》)等。

罗裙 用罗作成,上系飘带。苏轼《浣溪沙》有:“旋抹红妆看使君,

三三五五棘篱门,相排踏破茜罗裙。”罗裙色彩可有多种。

  罗衣 罗制的衣服,取其柔软轻薄,为妇女所习惯穿着。如晏殊《临江 仙》词有“记得小苹初见,两重心字罗衣”。罗衣在宋多有绣画花纹的装饰, 故有“画罗衣”之称。

  裙 为宋代妇女不可缺少的服装。宋代流行多褶裙,即“八幅大裙”, 前后各四幅,肥而褶多便于舞踏,歌伎中穿着最多。又有石榴裙,取其颜色 似石榴花,张先有《浣溪沙》云“轻履来时不破尘,石榴花映石榴裙”。

  襦 短袄 男女可穿,妇女襦袄常绣上各种花色,如温庭筠词《菩萨蛮》 谓“新贴绣罗襦,双双金鹧鸪”。

  后妃衣服华丽讲究上穿宽袖衣,下有长裙身被霞帔,腰系玉带、坠子。 衣上要绣翟(野鸡)。

  妇女衣服的服色依丈夫地位而定,官员家眷可与丈夫同色,平民不能用 大紫、大红、大绿、可服浅色、蓝色等。

  

  带 官员上朝所带,因腰带中间的饰物不同而分金、银、犀、玉等《宋 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有“三品以上服玉带,四品以上服金带,余 官服黑银方团胯及犀角带”,又云:“荔枝带(即御仙花带)本是内出,以 赐将相。在于庶僚,岂合僭服?”“铜、铁、角石、墨玉之类,民庶及郡县 吏、伎术等人皆得服之。”

绶 丝带系在腰间,挂各种印,环。 罗带 为妇女所用,系在腰间。

玉佩 士大夫腰间所佩的装饰品。女子佩戴的佩玉叫环佩。

  香囊 男子系在身上的香袋,秦观词《满庭芳》有“香囊暗解”之语, 香囊可做定情之物。

  幞头 是宋人戴的帽子,是由头巾发展而来的。幞头有四角,两脚垂下, 两带系在上面。垂下的两脚有各种式样,一般是两根又长又直的金属为之, 谓之展角幞头,展角可长三尺。幞头用黑纱制,内衬藤外用漆,以后只用漆 使其形状固定,便于戴。两脚的形制各异,表明人的职业、身分等。

  东坡巾 也是帽的一种,是宋代文人戴的,以苏东坡命名的巾帽,因为 它有四个棱角,故又称“乌角巾”。其形制有四墙,墙有角,有内墙外墙, 外墙高度为内墙的三分之二。后来中墙还不断增高,并增饰花纹。

高髻 宋代妇女妆束,宋代流行高髻,甚至以假发做成发髻套在头上。

叫假髻。张先词《西江月》有“高鬟照影”之句,“妇人有假髻、大衣、长 裙”(《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

高冠 宋代妇女头上的装饰,因后妃、贵妇戴高冠,民间争相仿效。朝

廷曾经严禁民间用高冠,但也未能彻底禁止。 宋人无论男女都有簪花习俗。朝廷有簪花的制度,有赐臣下花的礼仪。

《梦梁录》卷三曾记祝寿御筵毕“赐宰臣、百官及卫士、殿侍伶人等花,各

依品位簪花”。上“亦簪数朵小罗帛花帽上”。簪花,在皇帝饮宴、游观时, 更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

宋代皇帝的仪仗队十分庞大,人员众多,服装各异,从今天看来,实在

可谓当时宫廷服装展览。现举《东京梦华录》卷六为例一观。 正月十四皇帝去五岳观进香时,“亲从官皆顶球头大帽,簪花,红锦团

答、戏狮子衫金镀天王腰带”,“天武官皆顶双卷脚幞头,紫上大搭,天鹅

结带,宽衫”。“殿前班著绯、青、紫三色捻金丝结带,望仙花袍”, “御龙直着红方胜锦袄子”,“余官皆服紫、绯、绿公服”。祭祀大典 时,“正宰执、百官皆服法服,其头冠各有品从,宰执亲王加貂蝉、笼巾、 九梁,从官七梁,余六梁至二梁所谓梁者,谓冠前额梁上排金铜叶也。 皆绛袍、皂缘、方心曲领中单(袍内衬的衣服)、环佩、云头履鞋,随官品 执笏。余执事人皆介帻、绯袍,亦有等差,惟阁门御史台加方心曲领”。有 “裹锦缘小帽,络缝宽衫”的兵士,也有“小帽,黄绣抹额,黄绣宽衫,青 窄衬衫”的兵士。“五色介胄跨马之士,或小帽锦绣抹额者,或黑漆圆顶幞 头者,或以皮如兜鍪者,或漆皮如犀斗而笼巾者,或衣红黄画锦绣之服者, 或衣纯青、纯皂,以至鞋袴皆青黑者,或裹交脚幞头者,或以锦为绳,如蛇 而绕系其身者”,“夹辂卫士皆裹黑漆圆顶无脚幞头,着黄生色宽衫,青窄 衬衫,系以锦绳”。

  宋代对民间服饰管制很多,实为怕“礼崩乐坏”不利于统治。如“景祐 元年(1034 年)诏禁锦背,绣背遍地密花透背彩缎”,“二年(1035 年),

  

诏:市肆造作缕金为妇人首饰等物禁”。“三年(1036 年)臣庶之家,毋得 采补鹿胎制造冠子”(《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又非命妇“毋得 以真珠装饰首饰、衣服,及项珠、缨络、耳坠、头■、抹子之类”。政和七 年(1117 年)大臣王僚上书言:“辇毂之下奔竞奢靡,有未革者。居室服用 以壮丽相夸,珠玑金玉以奇巧相胜,不独贵近,比比纷纷,日益滋甚。”丁 瓘言:“衣服之制,尤不可缓。今闾阎之卑,倡优之贱,男子服带犀玉,妇 人涂饰金珠,尚多僭侈,未合古制伏愿明诏有司,严立法度俾闾阎 之卑、不得与尊者同荣;倡优之贱,不得与贵者同丽。”(《宋史·舆服五》) “是岁,又诏敢为契丹服若毡笠、钓墪之类者,以违御笔论。”钓墪就是袜 袴,是妇女的服装。

  宋代衣服以丝织、麻织、毛织品为主。宋代只有海南有木棉布——吉贝 布,苏东坡有诗“遗我吉贝布,海风今岁寒”(《和陶拟古九首》)。中原 无棉织品,当时的所谓“布”,是指麻、葛等制品。东坡有诗谓:“紫李黄 瓜村路香,乌纱白葛道衣凉”(《病中游祖塔院》)。其“葛”就是一种布。 宫廷、贵族、官员都以穿锦品、丝绸为主。史载宋时养蚕业很发达,织锦的 技术也相当高超,缝制、织染、绣花技艺也已很高。

  从宋代墓葬发掘(如江苏金坛周瑀墓)和宋代泥塑(如晋祠)及宋画(如 南宋马远《西园雅集图》)等也可窥见宋服习俗。一般来说,短衣麻鞋是劳 动者的服饰。《东京梦华录》记载了市井服装习俗:“其卖药、卖卦、皆具 冠带。至于乞丐者,亦有规格。稍以懈怠,众所不容。其士、农、工、商诸 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谓如香铺裹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 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街市之人便认得是何色目。”

南渡以后“效学汴京气象,及因高宗南渡后,常宣唤买市,所以不敢苟

简,且如市农工商诸行百户衣中装著,皆有等差,香铺人顶帽披背子, 质库掌事裹中,著皂衫角带,街市买卖人各有服色头巾,各可辨认是何名目 人”(《梦梁录》卷十八)。宋高宗时杭州的服装完全承袭了北宋汴京的习 俗,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情况也不断变化。“自淳祐年来,衣冠更易。有一 等晚年后生,不体旧规,裹巾异服,三五为群,斗美夸丽,殊令人厌见,非 复旧时淳朴矣”(《梦梁录》卷十八)。

值得注意的是宋徽宗时期,曾有过一次保护野生动物的禁令。这在服装

历史上也应一书。

  “徽宗大观元年(1107 年),郭天信乞罢翡翠装饰,帝曰:先王之政, 仁及草木禽兽,今取其羽毛,用于不急,伤生害性,非先王惠养万物之意。 宜令有司立法禁之”(《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

今天,边肖将向你介绍宋代娶妻的礼仪。希望这能帮到你。

虽然《李周》明确规定:‘凡结婚生子的男子,只许有不超过五十两的纯丝。’这就意味着,婚姻中的男女不应该给嫁妆或价值超过五块黑丝的嫁妆。但在漫长的历史中,每个时代的社会富裕程度和礼仪不同,已婚妇女的家庭条件和地位也不同,因此妇女的嫁妆金额并不完全符合李周的要求。

自古以来,婚姻就是青年男女的终身大事。必须合法有礼。什么礼仪?结婚的六种仪式。这种婚礼是从周朝开始制定和实施的。后来到了宋代简化了,只保留了三项,分别是收礼、受礼、迎亲。

既然结婚仪式是从宋代开始简化的,那我们就以宋代为例,看看宋代到底有多少嫁妆女出嫁。

宋朝是一个特殊的朝代。首先,政府对嫁妆进行立法,用法律武器限制和规定嫁妆的数额。其次,嫁妆实际上是要征税的,而且非常典型的是与女性的财产权、继承权等权利挂钩。

首先,我们来看看宋代刑法典中有关嫁妆的规定。以后家里没有嫁出去的女人,家里除了殡仪馆,就有三分一分的财,容身,搜身。如果没有已婚妇女,已婚的嫂子和侄子给一分。如果死者在日本,其亲属与丈夫、老实人、陪伴其母的男子一起生活、做生意,且死者已死亡且在船上三年,则二支的住宅、财产、农田优先。如果没有结婚的姑姑、姐姐、侄子,都住在一起。

宋代女子分为嫁女、嫁女、嫁女,嫁妆是她们能从父母那里拿走的最大财产。到了宋代,出现了粗婚的流行趋势。普通家庭会尽最大努力给女儿买嫁妆。宋人普遍有一种心态:“养女本该早些攒下衣服、被子、嫁妆,没费多大力气就嫁出去了。如果不问,但说到临时,你会怎么做?但暂鲁而不仁子之耻也”。

宋代商品经济发达,人很成熟。社会上的男人都喜欢嫁给父母家的有钱人。这是一种社会氛围。高门家的女儿出嫁越多,陪伴她们的时间就越长。在宋代,一个公主结婚通常需要几万块银子,而一个富人娶一个女人通常需要几百甚至更多。所以在很多地方,生男的会带来快乐,生女的会带来悲伤,甚至还有很多女婴溺水的案例。

还有一些女性,由于家庭贫困,到了适婚年龄,仍然没有男人来求婚,甚至失去了一生,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在一些求高额嫁妆的地方,当地政府甚至会通过行政命令进行干预和管理,规定适合当地经济的嫁妆标准,超过这个标准的政府就会动用经济杠杆进行惩罚。

在宋代,女子的嫁妆数额和嫁妆项目都写在婚书上。男女谈婚论嫁,男方一定要在邀请函上写清楚自己的家庭和自己的情况。女性还必须写下自己的年龄和随行财产。除了现金、珠宝和日常用品,这些列出的嫁妆还应该包括土地、房产等。

宋代还有一种特殊的社会风气,就是有钱人家有女儿,特别喜欢把女儿嫁给名人。当然,这位著名学者并没有特别提到进士。毕竟进士是稀罕物。甚至学者也是婚姻市场上很吃香的高手。到了考后的放榜日期,很多有女儿的家长都会早早地来个尾大不掉,拖着一些年轻未婚的新进士回家。这是当时众所周知的“拍马屁”趋势。

总之,宋代女性的嫁妆是历代最重的。不仅有衣服、珠宝、家庭必需品,还有土地、房产或不动产等大件物品。至于数量,也是因地而异,因人而异,差异很大。但是,整个社会风气都是偏向于厚婚的。

普通家庭哪来那么多嫁妆?其实里面是有文章的。男女双方互赠一些贴纸后,男方会把聘礼送到女方家。嫁妆基本符合男女双方家庭的地位和身份。这些彩礼一般都是女方家作为嫁妆,她带着女儿回男方家。当然,女人应该在男人的嫁妆中增加一些财产。

在宋朝,活着的女人也有自己的财产。这种可以嫁到婆家的财产,叫做“棺材财产”。这是女方以嫁妆的名义从父家分得的财产,可以随女方出嫁带入婆家。还规定,女人的棺材不归婆家所有,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以后夫妻离婚,女方可以签个证明,把棺材全部带走。

还有一种情况是女方家境不太好,父母经济不富裕,想嫁的男方家境不太好,嫁妆也不太多,所以结婚时嫁妆太少,会很难看。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宋法》,如果妇女有一个成年的兄弟,这个兄弟也有义务为他们的姐妹筹集嫁妆。这是宋朝的特殊规定。其他朝代,女子出嫁,如果父母健在,嫁妆由父母定,哥哥不用出嫁妆。这完全符合当时盛行的婚俗,也是为了减轻多女家庭的负担。

女子无父无兄,“孤男寡女”的,政府承担一部分嫁妆。这就是宋代特有的“嫁妆制度”,又称“婚姻辅助制度”。政府承担的嫁妆数额是“已婚妇女将有30盎司的钱,再婚妇女将有20盎司的钱。”想娶女人,二十两银子都买不起。这种人性化的规定,无疑解决了很多单亲家庭女儿的嫁妆负担,是一种对人民的人文关怀。

有些地方,女性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将劳动所得作为自己未来的嫁妆。这种为自己保留嫁妆的行为被称为“个体户嫁衣”,在南方一些地区相当流行。当然,由于古代人的早婚,女性在娘家挣钱的时间很短,女性挣钱的途径很窄,所以这个嫁妆是有限的。

宋代女子的嫁妆决定了她在婆家的地位。从法律上讲,嫁妆是女人对家庭财产的继承。嫁妆属于女方本人。只有她有权支配和拥有嫁妆,嫁妆不属于男人的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女方愿意纳入夫妻共同财产,政府也不会干预。

女人嫁妆的独立性体现在她与其他家庭成员没有任何关系。到了宋代,两兄弟离婚,妻子从娘家带来的嫁妆不能分享。即使嫁妆是一大片良田,也只能是女方自己所有,或者是她和丈夫共有。老公的哥哥不能碰。

如果夫妻生活有困难,丈夫要卖掉妻子的嫁妆,必须征得妻子的同意。当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些规定有多少真正落实了,很难统计。妻子不同意的证明。丈夫无权处理妻子的私有财产,这是历史上非常罕见的关于妇女财产权的具体规定。从法律上看,这一规定也是宋代女性地位的体现。

如果丈夫去世,妻子没有再婚,她自然会和丈夫一起继承自己的全部财产。这是无可争议的。如果妻子想再婚,她有权将嫁妆带到新的家庭,前夫的家庭不得阻止她。

宋代对女性结婚有非常详细的规定。甚至法律也对嫁妆的数额、融资和所有权做出了具体规定。这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家庭婚姻观念的变化给女性带来的权利。这也是女性的一种自由。因为这种权利和自由,宋代女性比其他朝代拥有更多的财产权。保护女性的结婚权也起到稳定家庭和社会的作用。

一、尊老敬贤我国自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人际的政治伦理关系均以氏族、家庭的血缘关系为纽带,故此在家庭里面尊从祖上,在社会上尊敬长辈。由于中国古代社会推崇礼治和仁政,敬贤已成为一种历史的要求。孟子说:“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注:《孟子·告子下》)。“庆”就是赏赐。古代这种传统礼仪,对于形成温情脉脉的人际关系,以及有序和谐的伦理关系,不管过去和现代,都起着重要作用。说到尊老,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大特色。古代的敬老,并不是只停留在思想观念和说教上,也并不仅止于普通百姓的生活之中。从君主、士族到整个官绅阶层,都在身体力行,并且形成一套敬老的规矩和养老的礼制。《礼记》记载:“古之道,五十不为甸徒,颁禽隆诸长者”(注:《礼记·祭义》)。就是说,五十岁以上的老人不必亲往打猎,但在分配猎物时要得到优厚的一份。一些古籍,对于同长者说话时的声量,也作了明确的要求。如《养蒙便读》说:“侍于亲长,声容易肃,勿因琐事,大声呼叱”(注:《养蒙便读·言语》)。《弟子规》又说:“低不闻,却非宜”。总之,上至君王贵族,下达庶人百姓,都要遵循一定的规矩,用各种方式表达对老者、长者的孝敬之意,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有修养的重要标志。任何形态的社会,都需要尊敬老人。不仅因为老人阅历深,见闻广,经验多,劳动时间长,对社会贡献大,理应受到尊敬;同时,他们在体力和精神上较差,需要青年人的体贴、照顾和帮助。作为一个有礼貌的现代青年,对长者和老人,应该做到:路遇主动谦让,乘车主动让座,在商店、戏院等公共场所,应尽量考虑到为老人创造方便条件。关于敬贤,三国时候有个典故,叫“三顾茅庐”。说的是刘备仰慕诸葛亮的才能,要请他帮助自己打天下,便不厌其烦地亲自到诸葛亮居住的草房请他出山。一而再,再而三,诸葛亮才答应。从此,诸葛亮的雄才大略得以充分发挥,为刘备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纵观中国古代历史,历来有作为的君主,大多非常重视尊贤用贤,视之为国家安危的决定因素。平时不敬贤,到了紧急关头,贤才就不会为国分忧。不是贤才不为国家着想,而是国家缓贤忘士,如此“而能经其国存者,未曾有也”(注:《墨子·亲士》)。今天我们提倡发扬古代“敬贤之礼”,须赋予现代新人才观的内容,就是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当今社会,各种竞争越来越激烈。种种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大至国家民族,小到公司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都必须拥有强大的人才队伍。只有从思想观念到具体行动上尊重、爱护人才,使全社会形成一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形成足够强大的人才队伍,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仪尚适宜中华民族素来注重通过适合的形式,表达人们内心丰富的情感。遇到重大节日和发生重要事件,多有约定俗成的仪矩。如获得丰收,要欢歌庆贺;遭到灾祸,要祈求神灵保佑。久而久之,就形成许多节庆及礼仪形式,如春节、元宵、中秋、重阳等等,几乎每个节日,都有特定的礼俗。在古代,婚、丧和节庆等活动是作为社会生活中的大事来对待的,其礼仪规定得格外详尽而周密,从服饰、器皿到规格、程序和举止的方位,都有具体的规定。今天,我们要保持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礼仪文明,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贵在适宜。即如二程所主张:“奢自文生,文过则为奢,不足则为俭”(注:《二程集》程氏外书卷六)。可见,仪式的规模在于得当,适当的文饰是必要的,但文饰过当就会造成奢侈浪费,偏离礼规的要求;而过于吝啬,妨碍到仪式的实行也是不得体的。古人这种见解非常精辟,对我们今天举行各种仪式具有指导作用。在当今的社会活动中,举行各种仪式仍然是不可缺少的。公司开张、儿女婚嫁,各种节庆活动,都有不同的仪式。我们要把握好各种仪式的规模,就必须掌握好适度的原则,要使必要的仪矩同现代文明相结合,相关的活动既隆重其事,又不至于华而不实。我们尤其要反对那种借婚丧庆典之机,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现象;反对那种认为仪式越隆重越好,越豪华越合乎礼规的做法。如:当今不少新婚夫妻为使婚礼够排场,摆阔气,互相攀比,搞到债台高筑,造成巨大浪费。甚至有些领导干部不顾影响,为子女以权谋私,收受大宗贺礼,助长奢靡之风。这既不符合我们优良传统,又不符合我们的国情、民情。

三、礼貌待人任何一个文明社会,任何一个文明民族,人们总是十分注重文明礼貌。因为礼貌是人类社会据以促进人际交往友好和谐的道德规范之一,是构建起与他人和睦相处的桥梁。它标志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序,反映一个民族的精神面貌。中华民族历来就非常重视遵循礼规,礼貌待人。其中许多耐人寻味的经验之淡,无论过去和现在,都给人以启迪。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与人为善与人相处,为善当先。而这个“善”,应是出自内心的诚意,是诚于中而形于外,而不是巧言令色和徒具形式的繁文缛节。《礼记》说:“夫礼者,自卑而尊人”(注:《礼记·曲礼上》)。如果表面上恭敬热情,而内心虚伪,或是仅仅内心尊敬,而毫无表情,都是不够的。应该表里一致,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摩擦,进而互敬互爱,友好相处。尊重他人,就要平等待人,不分贵贱等级,一视同仁。如果只对上层人士献其礼敬,以财势取人,以利益交人,其实是小人所为。《论语·子罕》载:孔子看见穿丧服、戴礼帽穿礼服的人和盲人。相见时,即使这些人年轻,孔子必定站起来。行过别人面前时,一定快步走过,以示敬意。古人敬人的方法,也有值得借鉴的地方。首先要尊重他人的意愿,体谅别人的需要和禁忌,不能强人所难。不苛求别人做不能做的事,不强求别人接受不喜欢的东西。古人说:“不责人所不及,不强人所不能,不苦人所不好”(注:《文中子·魏相》)。“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注:《论语·颜渊》)”,就是这个意思。在与人交往中,幽默与善意的玩笑往往给人带来轻松愉快,但决不可戏弄取乐。如果拿别人姓名为笑料,或给人起不雅的绰号,都是十分不敬的。南北朝时颜之推就曾对此种不敬气愤而言:“今世愚人,遂以相戏。或相指名为豚犊者,有识旁观,犹欲掩耳,况当之者乎”。

(二)礼尚往来礼尚往来,是礼貌待人的一条重要准则。就是说,接受别人的好意,必须报以同样的礼敬。这样,人际交往才能平等友好地在一种良性循环中持续下去。因此,《礼记》说:“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注:《礼记·曲礼上》)。对于受恩者来说,应该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在古人眼中,没有比忘恩负义更伤仁德。孔子说:“以德报德,则民有所劝”;“以怨报德,则刑戮之民也(注:《礼记·表记》)。可见,“以德报德”,有恩必报,是待人接物的基本道德修养。当然,往来之礼,也该适度。送礼的本意,在于表达敬意答射之意,所谓礼轻意重,并非越多越好。正如《庄子·山木》篇说所说:“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彼无故以合者,则无故以离”。

四、容仪有整一个人的仪表、仪态,是其修养、文明程度的表现。古人认为,举止庄重,进退有礼,执事谨敬,文质彬彬,不仅能够保持个人的尊严,还有助于进德修业。古代思想家曾经拿禽兽的皮毛与人的仪表仪态相比较,禽兽没有了皮毛,就不能为禽兽;人失去仪礼,也就是不成为人了。古人对仪表的要求,不免过于繁琐。其中最重要的,有如下三个方面。

(一)衣着容貌:《弟子规》要求:“冠必正,纽必结,袜与履,俱紧切”。这些规范,对现代人来说,仍是必要的。帽正纽结,鞋袜紧切,是仪表类观的基本要求。如果一个人衣冠不整,鞋袜不正,往往会使人产生反感甚至恶心,有谁会亲近这样的人呢。当然,衣着打扮,必须适合自己的职业、年龄、生理特征、相处的环境和交往对象的生活习俗,进行得体大方的选择。浓妆艳抹,矫揉造作,只会适得其反。

(二)行为举止:孔子说:“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注:《论语·学而》)。这是因为,只有庄重才有威严。否则,即使学习了,也不能巩固。具体说来,要求做到“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卧如弓”,就是站要正,坐要稳,行动利索,侧身而睡。在公众场合举止不可轻浮,不可亵,应该庄重、谨慎而又从容,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注:《论语·颜渊》),处处合乎礼仪规范。(三)言语辞令:语言是人们思想、情操和文化修养的一面镜子。古人所谓“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注:《易·乾文》)。将诚恳地修饰言辞看成是立业的根基,有一定的道理。并且要“言必信,行必果”(注:《论语·子路》)。巧言令色的人,是不可能取信于人的。其次是慎言。古人说,上天生人,于舌头上下两排牙齿紧密围裹,又在外面包一层厚厚的嘴唇,就是要人们说话一定要谨慎。当然古人并是要求人们少言语,而是说话要视具体情况,当说则说,当默则默。孔子说:“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注:《论语·卫灵公》)。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以上几方面,是我国传统礼仪的精华。虽说时代不同了,但古人对仪容仪表的重视及整洁仪容要求,是值得今人借鉴的。外在形象是一种无声的语言,它反映出一个人的道德修养,也向人们传递着一个人对整个生活的内心态度。具有一个优雅的仪表,无论他走到哪里,都给那里带来文明的春风,得到人们的尊敬。毫无疑问,传统礼仪文明对我国社会历史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一般说来,社会上讲文明礼貌的人越多,这个社会便越和谐、安定。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教养有素,礼貌待人,处事有节,我们的生活就会更多一些愉悦,而国家、社会更多一些有序与文明。从这一点讲,礼仪对社会起着政治、法律所起不到的作用。长期以来,由于大量礼仪文化的精华和糟粕处于渗融并存的状态,又由于礼仪文化的糟粕所产生不可低估的消极作用。我们忽视了传统礼仪文明这一宝贵的精神财富。当相长一段时间内,社会、学校对礼仪养成教育不够重视,许多不文明的行为亦有增无减。在今天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我们应立足于吸收民族文化中的精华,使传统文明礼仪古为今用,重建一套现代文明礼仪。

[编辑本段]礼仪的作用

礼仪是人们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人们可以根据各式各样的礼仪规范,正确把握与外界的人及交往尺度,会理的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如果没有这些礼仪规范,往往会使人们在交往中 感到手足无措,乃至失礼于人,闹出笑话,所以熟悉和掌握礼仪,就可以做到触类旁通,待人接物恰到好处。

礼仪是塑造形象的重要手段。在社会活动中。交谈讲究礼仪;可以变得文明;举止讲究礼仪可以变得高雅;穿着讲究礼仪,可以变得大方;行为讲究礼仪,可以变得美好……只要讲究礼仪,事情都会做的恰到好处。总之一个人讲究礼仪,就可以变得充满魅力

礼仪即礼节与仪式。

中国古代有“五礼”之说,祭祀之事为吉礼,冠婚之事为嘉礼,宾客之事为宾礼,军旅之事为军礼,丧葬之事为凶礼。五礼的内容相当广泛,从反映人与天、地、鬼神关系的祭祀之礼,到体现人际关系的家族、亲友、君臣上下之间的交际之礼;从表现人生历程的冠、婚、丧、葬诸礼,到人与人之间在喜庆、灾祸、丧葬时表示的庆祝、凭吊、慰问、抚恤之礼,可以说是无所不包,充分反映了古代中华民族的尚礼精神。吉礼居五礼之手,它主要是对天神、地祗、人鬼的祭祀典礼。其主要内容可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祭天神,即祀昊天上帝;祀日月星辰;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等。第二是祭地祗,即祭社稷、五帝、五岳;祭山林川泽;祭四方百物等。第三是祭人鬼,主要为春夏秋冬享祭先王、先祖。凶礼是哀悯、吊唁、忧患之礼。它的主要内容有: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区礼,以吊礼哀祸灾,以桧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其中,丧礼是对各种不同关系的人之死亡,通过规定时间的服丧过程来表达不同程度的北上;荒礼是对某一地区或某一国家受到饥馑疫疠的不幸遭遇,国王与群臣都采取减膳、停止娱乐等措施来表示同情;吊礼是对同盟国或挚遇有死丧或水火灾祸而进行吊唁慰问的一种礼节。这三种礼节各级贵族都可举行。桧礼是同盟国中某国被敌国侵犯,城乡残破,盟主国应会合诸国,筹集财货,偿其所失;恤礼是某国遭受外侮或内乱,其邻国应给予援助和支持。宾礼是接待宾客之礼。它主要包括朝、宗、觐、遇、会、同、问、视八项。军礼时师旅操演、征伐之礼,军礼主要有大师之礼、大均之礼、大田之礼、大役之礼、大封之礼。大师之礼是军队征伐的仪礼;大均之礼是王者和诸侯在均土地、征赋税时举行军事检阅,以安抚民众;大田之礼是天子的定期狩猎,以练习战阵,检阅军马;大役之礼是国家兴办的筑城邑、建宫殿、开河、造堤等大规模土木工程时的队伍检阅;大封之礼是勘定国与国,私家封地与封地间的疆界、树立界碑的一种活动。嘉礼是和人际关系,沟通、联络感情的礼仪。嘉礼的主要内容有饮食之礼、婚冠之礼、宾射之礼、燕之礼、赈幡之礼、贺庆之礼。

民俗界认为礼仪包括生、冠、婚、丧四种人生礼仪。实际上礼仪可分为政治与生活两大部类。政治类包括祭天、祭地、宗庙之祭,祭先师先圣、尊师乡饮酒礼、相见礼、军礼等。生活类礼仪的起源,按荀子的说法有“三本”即“天地生之本”,“先祖者类之本”,“君师者治之本”。在礼仪中,丧礼的产生最早。丧礼于死者是安抚其鬼魂,于生者则成为分长幼尊卑、尽孝正人伦的礼仪。在礼仪的建立与实施过程中,孕育出了中国的宗法制(见中国宗法)礼仪的本质是治人之道,是鬼神信仰的派生物。人们认为一切事物都有看不见的鬼神在操纵,履行礼仪即是向鬼神讨好求福。因此,礼仪起源于鬼神信仰,也是鬼神信仰的一种特殊体现形式。“三礼”(《仪礼》、《礼记》、《周礼》)的出现标志着礼仪发展的成熟阶段。宋代时,礼仪与封建伦理道德说教相融合,即礼仪与礼教相杂,成为实施礼教的得力工具之一。行礼为劝德服务,繁文缛节极尽其能。直到现代,礼仪才得到真正的改革,无论是国家政治生活的礼仪还是人民生活礼仪都改变成无鬼神论的新内容,从而成为现代文明礼仪。

[编辑本段]饭桌上的礼仪

董文申

饭桌上的文化,就是“饮馔文化”的通俗叫法。在老北京,不同的家庭或家族在社会、经济、习惯、环境的影响下,形成了有自家特色的饭桌文化,众多家族在饭馔方式上有“家宴”、“宾宴”和“便宴”——家宴是指家族自己过节和各种喜庆活动而设的宴席;宾宴是宴请亲戚朋友的宴席;便宴是家常便饭。老北京饭桌上各种礼仪十分讲究,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折射出老北京的价值观念,自觉或不自觉地构筑了具有“礼”、“孝”、“德”、“教”为内容的饭桌文化。

“礼”是指饮馔的礼节和礼仪。它反映了家族的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形成的礼节、仪式和个人的礼貌要求。家宴、便宴要以“长”(家长、长辈)为主,宾宴要以“客”为主。因此,就形成了许多规矩约束家人,尤其对孩子们的约束更加严格。

礼有形式之礼和待侍之礼。形式之礼是指礼仪的形式和氛围所体现的礼,比如宴请场所的选择、礼仪的档次、环境的营造、用具的准备,都要体现对客人的一种尊重。待侍之礼是指招待客人和侍奉客人的礼节,如宴席的排座是以长为先、师为先、远为先的原则,即按辈分排座,家庭教师要优先入座,远道而来的亲戚朋友要优先入座,对待家境贫穷的亲戚和朋友更要格外照顾,主人在席间与其交流的时间要长些,敬酒次数要多些,并有意识地向客人介绍他们的“绝活”如棋艺、书法、唱功,以获得众人的赞赏和尊重。同时严格要求管家和仆人不准慢待这些人。

虽然每次宴请视客人身份和礼仪风俗的特点,在饭菜种类、质量档次、饭庄的选择上是有区别的,但绝不能让客人挑出“不是”来。在宴请中的祝词、敬酒、交谈、进餐、辞宴的全程中都要注重礼节。

开宴前主人要将重要宾客介绍给大家,并致简明热情的祝词;开宴时主人要亲自斟酒,按顺序向长辈和客人敬酒,不能强求;主动替不胜酒力的客人喝酒,并向客人致意;向宾客敬菜时,要注意客人的饮食爱好,次数不能多,量不能大,否则会让客人尴尬;主人要注意席间相互交流的广泛性,不要热此冷彼,如有女宾,更要注意谈话内容和对女宾的尊重;主人不能先于客人放下碗筷,直到客人表示已吃好方可辞宴;主人要陪主宾,漱口、净手后到另座饮茶。

大户人家做饭时,要求厨师盛盘上菜时盘子四周不能有菜渍,上菜要用双手端盘、端碗,手指不能抠在盘沿和碗边上;盛饭、盛汤,倒茶时不能太满,斟酒要满,但不能溢出;倒茶的动作要规范,切忌将碗盖扣在桌子上,茶壶嘴对着客人;倒茶后要后退一步再转身离去;给客人上烟时要用盘子端给客人,切忌用手递烟,不要用一根火柴给数人点烟,不要在客人面前用嘴吹灭火柴和随意扔掉火柴梗,不准当着客人扫地、掸桌子,尤其不准将茶水泼在地上。

另外,在客人面前,主人不能训斥孩子和仆人;主与客的孩子发生争执,主人要将自己的孩子拉走,不管谁是谁非,都要向对方表示歉意,但不能当着客人面教训自己的孩子,否则客人会感到不自在。

宾宴一般也是不让孩子参加的。记得小时候家宴时,要求孩子们要做到懂规矩、尊敬人、讲礼貌、有教养,有三个不准:吃饭时不准出现喧哗声、碗筷碰击声,更不准用筷子敲桌子敲碗,不准吧唧嘴和出虚恭。二祖母说吃饭时听到吧唧嘴的声音让人作呕,吃饭时出虚恭令人难以忍受。并让吃噎着连续打嗝的孩子主动下桌,不准拖拉椅凳以免发出刺耳的声音,这就是不准出声的要求;二是不准“下嘴”,长辈不动筷子孩子们是不能先夹菜的,不准将嘴填得满满的,不准狼吞虎咽,不准站起身来夹菜,够不到的菜可示意长辈给夹,不准用筷子在菜盘中乱挑乱翻,不准边吃边用双眼紧盯着桌上的菜,不准用筷子指人,不准将不爱吃的东西和口杂牙秽扔在或吐在地上,不准掉饭粒,揭馒头皮和剩饭要将饭碗扒拉干净。最忌讳的,就是孩子将筷子直插在饭碗中;三是绝对不准孩子喝酒。当年两个祖母喜欢和孩子们在一起乐乐,在饭桌上玩些游戏,输了要出节目,吃完饭还要让孩子们比比谁的饭碗和桌面最干净,席间温馨的气氛十分浓厚。

“孝”家宴时讲究要尊重长辈,要尽孝道。

小时候入席时大祖母,二祖母坐在上位,因三祖母瘫痪,不能参加但要给留下位置,以示其在家中的地位。待大祖母发话“都来坐”时,大家才按排行顺序入座,年纪小的孩子们要另桌而食。几位大妈和我母亲只能侍立在家人背后给布菜、斟酒、倒茶、递毛巾。

两位祖母在每次家宴中都要给几个儿媳妇点她们最喜欢吃的菜,以犒劳她们平日的辛苦,在家宴中称犒劳菜。祖母既慈祥又很威严。在饭桌上大家要观察两位老太太的情绪。情绪不好时,必须按规矩办事,敬酒、说个奉承话都不能少,用词要有长次之分,更不能厚此薄彼,因此大家都很谨慎。情绪好时,二老也谈笑风生,拉拉家常夸夸对方的孩子。大祖母此时会发话:“大伙儿在一块就是图个乐,还那么规矩干什么?”这时大伙才会放松,气氛和谐愉快,大人们还要领着各自的孩子到主桌上给老人问好。姐姐会讨老人的欢心,从兜里掏出几粒花生豆或糖块塞到老人手中,二老高兴得合不拢嘴,对外孙女赞不绝口。二祖母更随便一些,会到孩子们桌前逗逗孩子,还让孩子夹点菜喂到自己口中,孩子们也特别高兴。大家就是在活跃融洽的气氛中享受着天伦之乐。

这种“孝”不只是晚辈对长辈的敬、尊,也体现出长辈对晚辈的关爱。因此,晚辈就更加敬重长辈更加孝顺老人,在每个人的心中铸就了真诚的孝道。

“德”是一种品行,在家族的饮馔中有“让、度、俭”的要求。

“让”是要求大家相互谦让,不要好吃的抢着吃,要先让别人吃,哪怕都被吃光也不能有怨气,要做到让为先;“度”要求喝酒吃饭要有度,不能暴饮暴食,更不能劝酒无度,置人于醉。“俭”是要节俭,不能浪费,尤其要求孩子不能浪费粮食,两位祖母经常嘱咐设宴不要铺张奢侈。宴席结束后,都要将没动过筷子和未曾上过桌的菜带回家。

“教”是饮馔方面的家庭教育。通过口传身教,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地继承了家族中的老规矩和礼俗,在与家庭教师共同用餐时,祖母总是要求几位教师给孩子“训话”,并根据社会时尚向孩子们提出新的要求,看到不好的现象就去指点一下,让孩子们知道要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寓教于吃中。

在礼、孝、德、教的影响下,孩子们养成了较好的饮食习惯,进而形成了礼重形式、孝重心理、德重行为、教重继承的饭桌文化,而这些,也是老北京文化的一个缩影

夏建国前后,宋朝正在大力提倡因循保守的孔孟懦学。它不能不在党项贵族中产生某些影响,阻碍着党项的前进。野利仁荣早就对元吴提出,“斤斤言礼言义”,决没有益处。元昊长子宁明喜学懦、道,元吴对他很是厌恶。一天,元昊问宁明,什么是“养生之道”。宁明答:“不嗜杀人”。又问什么是“冶国之术”。宁明答“莫善于寡欲”。元昊大怒,说“这小子说话不论不类,不是成霸业的材料”。西夏建国,正需要巩固和发展奴隶制度,展开大规模的掳掠和镇压,保守的儒学当然完全不适合新兴的西夏国的需要。元吴和野利仁荣极力消除儒学的影响,顺应本民族的发展需要,也在文化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定仪服——元昊建国称帝,不再采用宋朝的衣冠,改穿白色窄衫,戴红里的毡帽,脑顶后垂红结绶。这是采择了吐蕃赞普和回鹘可汗的服制。文武官员的服式也有规定。文官戴戴幞头(幞音符fú),穿靴执饬,穿紫衣、绯衣,基本还是宋朝的样式。武官按照等级戴镂金、镂银和黑漆冠,穿紫衣,系涂金的银束带。平民穿青绿衣,以分别贵贱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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