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金王”身负1500亿资产,发妻去世一年,娶38岁娇妻
随着中国移动互联网行业的不断发展,逐渐崛起了一大批新兴产业,相对于传统行业来说,互联网企业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青睐。要说中国富豪,大家第一时间想起的可能是马云、马化腾等互联网行业巨头,互联网行业的富商仿佛能给人们留下更多深刻的印象。
相比较来说,一些传统行业的巨头就要“低调”的多,他们很少出现在公众视野,说起名字来大家甚至会觉得比较陌生,但是资产却丝毫不比一些互联网行业创始人少。而我们本篇文章要说的,正是一位传统行业的巨头,他坐拥“中国第一金矿”,更有“中国金王”之称,他的名字正是陈景河。
就在2020年的十月份,63岁的陈景河迎娶年仅38岁的娇妻钱冰,要知道二人整整差了25岁,笔者在惊叹之余还是默默祝福这对夫妻能够走得更远。
钱冰对于自己嫁给陈景河感到很幸运,因为他们彼此都吸引并深爱着对方。她还调侃陈景河,表示自己和陈景河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这位矿业专家可能就已经发现,眼前的姑娘是一座高品质的“金矿”。
就在结婚的当天,新娘子钱冰面对镜头,对陈景河进行了真情的告白,她表示自己原本认为婚姻并不是必需品,直到遇到了陈景河先生,她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她还表示自己想用一段婚姻来向大家证明,真正的年龄是能够跨越和突破年龄界限的。
且不论二人到底有多真心,也不说二人能够相互陪伴多久,新娘子钱冰的态度和想法是绝对没毛病的,虽然现代的 社会 很现实、很物质,但是笔者还是愿意相信二人的心意,毕竟二人能在这样的年纪遇到彼此,尘封已久的内心再次波动,这已经实属不易。
如果用一个词语来形容陈景河传奇的一生,笔者第一时间想到的可能是“点石成金”。
陈景河于1957年出生,因为父母是教师,所以他从小就接受熏陶,对于知识和 探索 有着很大的兴趣。自幼时起,陈景河就喜欢玩弄石头,他经常一个人到山上、野外寻找石头,有时候甚至抱着一大堆回家继续研究。
凭借着出色的天赋,早在中学的时候,陈景河就成为了有名的“地理通”。
21岁陈景河参加了高考,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了自己喜欢已久的地质专业,并考入福州大学。除了实地 探索 自然外,陈景河还喜欢钻研地理古籍,有一次他在图书馆中翻到了《汀江府志》这本书,无意看到了这么一句话:“宋康定年间,紫金山盛产金,因名。”就是这么一句话,陈景河牢牢地记了下来,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这竟然让他和紫金山结下了不解之缘。
巧合的是,毕业后的陈景河被分配到了福建省闽南大队做工程师,而他的任务正是对紫金山进行地质勘测,这让陈景河提起了神。
紫金山自古以来就被称作是“黄金宝地”,国家也很重视这里的开发,先后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先后对于此地进行了几次开发,但是都是无功而返。前期陈景河的勘探工作也是处处碰壁,但是他心中有一个信念驱使他,他坚持在紫金山勘探,经过10年的风餐露宿,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在紫金山发现了一个金矿!
经过勘测,这个金矿区大约有437平方米,矿产储量也在100万吨以上,但是经过细致的探测,其中单铜矿储量就达到116万吨,而金矿仅有545吨,专家一致认为这里不值得开采,于是紫金山被放弃。
但是陈景河对于紫金山似乎有种执念,他并没有选择放弃,因为他也是技术出身,于是自己又进行了一些细致的研究和探测,他认为紫金山矿产储量被严重低估,金矿储量至少在200万以上。
为此,他甚至辞去了自己体制内的的“铁饭碗”,要知道,在1992年,这样的铁饭碗是无数人羡慕不来的,为此他承受了很多质疑和不解,但是他坚持辞职并来到了紫金山金矿所在的上杭县矿产公司担任总经理。要知道,那时候的上杭县矿产公司是个小企业,年利润也就几万元的样子,但是他坚持留了下来。
陈景河继续带领着76员工对于紫金山金矿进行开采,按照设计院和专家的规划,此地不适合堆浸工艺,因为这里潮湿多雨,再加上地势险峻,最合适的开采方案是对金山矿床进行全泥氰化,但是其成本太高,足足要2900万元,而公司当时的总资产仅有350多亿元。
被逼无奈之下,陈景河只能带着团队用堆浸工艺进行开采,尽管这不被看好,在陈景河以及数十位员工夜以继日的努力下,终于,他成功了!
后来矿产界的技术不断提高,紫金山的黄金矿产可开采量竟然达到了惊人的500吨以上!就是这么一座被遗弃的荒山,在陈景河的努力下,”点石成金“变成了金山。
在陈景河的带领下,紫金山成为中国单体开采矿山中规模最大、黄金产量最高、经济效益最好的黄金矿山之一,改制完成后,紫金山矿业的总资产已经达到了惊人的6亿,年营收4亿,迅速成为中国当时最大的五家金矿企业之一。
2003年,紫金矿业在香港上市,5年后回归A股,市值迅速攀升,但是陈景河的黄金产业却并非止步于此,2005年,紫金矿业先后在俄罗斯、蒙古、秘鲁、缅甸等地投资矿产项目,其中涉及金矿、锌矿、铜矿等。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截止2019年,紫金矿业保有金资源储量188667吨,占国内总量14%;铜资源储量572542万吨,占国内总量50%。今年7月,紫金矿业在《财富》中国500强中,位列第77位。
而紫金矿业已经成就1500亿的“商业帝国”,陈景河也坐实了“中国金王”的宝座。
陈景河是何等人物,发妻因病去世仅一年,自己就再娶38岁的娇妻,这无疑会把陈景河以及紫金矿业被推至风口浪尖,
自2020年3月19日到9月1日的113个交易日中,紫金矿业股价累计涨幅达11928%,就在7月27日,陈景河在高点把自己持有的5100万股A股转让给自己的儿子,折合人民币要3亿多。
陈景河把股票转让给自己的儿子其实并不意外,要知道他虽然有了“娇妻”,但是他并没有忘记自己的原配赖金莲二人高中就是同学,并确立了恋爱关系,大学毕业后结了婚,也算是情投意合,十分恩爱。后来赖金莲更是陪陈景河创业,伴他走过了无数风风雨雨。陈景河也表示如果没有自己的原配,就没有现在的自己,可见赖金莲对于陈景河事业上的支持。
所以说,虽然原配去世后陈景河娶了38岁的娇妻,但是他并未忘本,老有所伴也是可以理解,这是个人的自由,所以我们不应该猜忌,而是祝福陈景河与钱冰一直走下去,再创一段佳话!
中国古代史籍中的“正史”,除了历朝历代朝廷中正式由史官记载的历史以外,由于中国的幅员辽阔,东南西北各地州、省、府、县,甚至一城一乡也都有正式记载当地各种大事的历史文件,被称之为《地方志》。这种地方志不但是由地方上正式的官员来主笔记载,随时要呈报给地方首长知道,而且如果发生了重大事件,还要层层上报,甚至启奏皇帝知晓,而其中发生在地方上特别重大的事件也会再次重复被记录在朝廷的正史之中;譬如重大的水、旱灾及地震等等的自然灾害。所以,中国历朝历代以来各地的《地方志》也属于正史的范围。
在中国正史中,如《古今图书集成》、《竹书纪年》、《史记》、《资治通鉴》、《二十五史》以及各地方府县志等所记载的“不明飞行物事件”约有1000件。远在4000年前就有幽浮事件的记录,可说是世界最早的“外星人到地球的相关证据”,按年代顺序的事件范例十二则,叙述如下:
夏帝八年,“十日并出。”《古今图书集成卷·十九》。
商帝辛四十八年“二日并出。”《古今图书集成·卷十九》。
汉昭帝元平元年,“有流星大如月,众星皆随西行。”《汉书·昭帝本纪》。
晋愍帝建兴二年正月辛未,“辰时,日陨于地。又有三日,相承出于西方而东行。”《晋书·愍帝纪》。
唐宪宗元和九年正月,“有大星如半席,自下而升,有光烛地,群小星随之。”《新唐书·天文志》。
宋太宗端拱元年闰五月辛女,“丑时,有星出奎,如半月,北行而没。”《宋史·天文十》。
金哀宗正大三年三月庚午,“有气微黄,自东北一亘西南,其状如虹,大有白物十余,往来飞翔,又有光倏见如二星,移时方灭。”《金史·天文志》。
宋恭宗德佑元年二月丁亥,“有星二,斗于中天,顷之,一星坠。”《宋史·天文十三》。
明世宗嘉靖三十九年十一月,“有星如剑,横亘西北,赤如血,声如火,气如烟。”《清乾隆·广东潮州府志》。
明神宗万历三十年秋,“夜有星如卵,光散照地,后随小星二,复有大小二星飞行梭织。”《清乾隆·安徽铜陵县志》。
清高宗乾隆四十五年十月中,“二更,见天南方有物大如牛,渐如山,色红烛地若昼,逾时灭。”《清朝·贵州遵义府志》。
清德宗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夜,有火星飞行半空,来自北而南,其形如盘,光如电灯,一时先敛而没。”《民国·河北枣强县志》。
其中第一例句:“十日并出”,是在公元前1914年的记载,距今将近4000年,流传成为“后羿射日”的神话。这个“十日”,似非太阳,若以现代的眼光来看,应是“十个如太阳大小的明亮发光体”,这就是世界上正史中,古代最早的幽浮事件的记录。上述范例中,所谓“日”、“月”、“星”、“光”、“火”都可以看成幽浮。另外有清末民初上海《申报》出版的新闻性画刊——《点石斋画报》曾刊载一些异象,其中有些属幽浮现象,下面的《金陵赤焰腾空》即其中之一。这类图文并茂的记载仍有许多篇,可见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许多天外来客的正式记载。
《金陵赤焰腾空图》。清代画家吴有如晚年作品中有一赤焰腾空图,画面是南京朱雀桥上行人如云,皆在仰目天空,争相观看一团团熠熠火焰。画家在画面上方题记写到:“九月二十八日,晚间八点钟时,金陵(今南京市)城南,偶忽见火毯(即球)一团,自西向东,型如巨卵,色红而无光,飘荡半空,其行甚缓。维时浮云蔽空,天色昏暗。举头仰视,甚觉分明,立朱雀桥上,翘首踮足者不下数百人。约一炊许渐远渐减。有谓流星过境者,然星之驰也,瞬息即杳。此球自近而远,自有而无,甚属濡滞,则非星驰可知。有有谓儿童放天灯者,是夜风暴向北吹,此球转向东去,则非天灯又可知。众口纷纷,穷于推测。有一叟云,是物初起时微觉有声,非静听不觉也,系由南门外腾越越而来者。嘻,异矣!”
画家之题记,可谓一详细生动之目击报告。火球掠过南京城的时间,地点,目击人数,火球的大小、颜色、发光强调,飞行速度以及各种猜测又不得其解,皆有明确记述。此画约作于光绪十八年(1892),在100多年前,世人尚无飞碟和UFO为何物,画家显然未能意识到,这幅《金陵赤焰腾空图》,竟成为令人研究UFO的一则珍贵历史资料。
我国宋代著名诗人苏轼于镇江游历时,因目睹天空奇异景象后,所写下的诗篇《游金山寺》对不明飞行物(炬火明)之描写,栩栩如生。原诗如下:
我家江水初发源,宦游直送江入海。
闻道潮头一丈高,天寒尚有沙痕在。
中泠南畔石盘陀,古来出没随涛波。
试登绝顶望乡国,江南江北青山爹。
羁愁畏晚寻归楫,山僧苦留看落日。
微风万顷靴纹细,断霞半空鱼尾赤。
是时江月初生魄,二更月落天深黑。
江心似有炬火明,飞焰照山栖鸟惊。
怅然归卧心莫识,非鬼非人竞何物?
江山如此不归山,江神见怪惊我顽。
我谢江神岂得已,有田不归如江水。
东坡夜遇“炬火明”之出现之地,也在扬州附近,与沈括所记述的“扬州明珠”恰恰巧合如一!
如果说画家和诗人的描述难免“夸张”的话。那么最引人注目者,要属宋代大科学家沈括的《梦溪笔谈》一书中的一段述说了,该段文字颇耐人寻味,其所叙之事,很像是一个其他星球的飞行器莅临我国江南水乡的生动记录。原文:“扬州有一珠甚大,天晦多见。
初出于天长县陂泽中后转入甓社湖中,又后乃在新开湖中,几十余年,居民行人常常见之。余友人书斋在湖上,一夜忽见其珠甚近,初微开其房间,光自吻中出,如横一金线。俄顷忽张壳,其大如半席,壳中白光如银,珠大如拳,灿然不可正视,十余里间林木皆有影,如初日所照,远处单见天赤如野火。
悠然远去,其行如飞,浮于波中,杳杳如日。古有明月之珠,此珠不类月,荧荧有芒焰,殆类日光。崔伯易尝为“明珠赋”。伯易,高邮人,盖常规见之。近岁不复出,不知所往。
樊良镇正当往日来处,行人至此,往往循船数宵待观,名县亭以“玩珠”。
沈括是我国历史上一位于天文、地质、物理、医学等诸多方面皆有成就的科学家,1072年出任“司天监”之职,他治学严谨,用功极勤。该段文章对扬州明珠的记述,毫无梦境幻觉之妄言或神鬼迷信之色彩。不难看出,沈括所记述的乃是一起真实的UFO案例,于现代人的目击报告十分相似。
在古籍中疑似飞碟绑架事件都甚罕见,比较明确的大概首推一个多世纪前发生在湖北省松滋县境内的覃姓农人随飞碟飞天的离奇遭遇。据湖北省《松滋县志》上的记载,整个事件的经过原文如下:
“清朝,湖北松滋县志(清德宗光绪六年五月初八日):西岩咀覃某,田家子也。光绪六年五月初八,晨起信步往屋后山林,见丛薄间有一物,光彩异常,五色鲜艳。即往捕之,忽觉身自飘举,若在云端,耳帝飒飒有声,精神懵昧,身体不能自由,忽然自高坠下,乃一峻岭也,覃某如梦初醒,惊骇非常。移时业一樵者,询之,答曰:“余湖北松滋人也。”樵夫诧曰:“子胡为乎采哉?此贵州境内,支尔处千余里矣!”指其途径下山。覃丐而归,抵家已逾十八日矣。”
译文:1880年6月15日:湖北省松滋县境内的西岩嘴地方,有个姓覃的农人,早晨到屋后的山林中去散步,突然见到树林里有一个奇怪的物体,正发射出亮丽的五彩光芒。他立即上前想抓住它,却突然感到自己的身体飘离了地面,并飞上空中进入云里,且旁边不停的响起飒飒的风声,这时他感觉到神智有些模糊,身体也不太能自由动弹。
一会儿,忽然从高空中坠下,落在一座高山上(身体没有受什么伤)。这姓覃的农人好像大梦初醒一般,十分害怕。后来遇到了一位樵夫,见到姓覃的农人既陌生又有些好奇而主动问他从何处来?姓覃的农人据实答说是湖北省松滋县的人。
樵夫很诧异地说:“你怎么会来到这里呢?这里已是贵州省境了,离你的家乡有五六百千米远呢?”
后来经过这位樵夫的指引,他才能顺利下山,并一路当乞丐沿途乞讨回去,经过18天才终于回到家里。
这是中国正史上最具代表性的“不明飞行物”事件,虽然,严格地说当事人并非被外星人计划性地绑架,而是主动去捕捉“不明飞行物”,不料却反而意外地被带往空中。
以当时中国的科学发展状况及当事人是农夫的身份与知识水准,他没有加上神鬼妖怪的说法,反而据实的说出自己被“不明飞行物”带往空中,落于五六百千米的另一省份,更增加了事件的“真实性”,非常具有参考及探讨的价值。
在河南省北部、太行山东麓,古黄河北岸,有一个叫卫辉市的地方,是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财神之乡。自西汉高祖二年(公元前205年)设置汲县,先后为州治、路治、府治和道治,距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在卫辉市区西南10公里娘娘庙村南200米处,有一个古墓,是战国时期魏国国君墓遗址。不要小看这个古墓遗址,就是在这里,公元三世纪被魏晋时期,在一个盗墓贼的“帮助”下,中国又一个著名的古文化,在这里被发现。
中国古代有“侍奉死人如同侍奉活人一样”的说法,因此古人,特别是有一定地位的人死后,经常将生前最珍贵的物品殉葬,以便在阴间继续使用和占有。一些王公贵族们更是在年轻时候便开始修建陵墓,堆积财富,以供身后享用。如此“厚葬”,刺激了对以获取墓穴中的稀世宝藏为目的的盗墓贼的贪心,所以,中国的古墓遗址,多数都有被盗的痕迹。当然,这个战国时期魏国国君墓遗址也不例外。
到了西晋武帝年间,汲郡有个叫不准的人,他是个盗墓贼,在这里盗墓的时候,挖开了这座古墓。在这座墓里发现很多竹简,于是这些盗墓贼就地取材,抽出竹简当火把用来照明。看到墓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就撤退了。后来有人发现墓被盗,报告官府。官府将墓内及散落地上的竹片收集起来,但只收回了不准盗墓时照明用的一大批竹简。竹简上面写的都是蝌蚪形状的文字,然后装了几大车,运到都城洛阳后,交给西晋朝廷。这批竹简由汲县运到京师洛阳以后,晋武帝命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和峤负责整理。经过苟勖、校书郎傅瓒等人对这批竹简进行系统整理、研究,发现竹简是包括《穆天子传》在内的魏国史书,十分珍贵。后又经卫恒等学者的进一步整理,共整理出古书16种75篇,还有《纪年》13篇。该书原无名字﹐后世以所记史事属于编年体﹐称为《纪年》﹐又以原书为竹简﹐也称为《竹书》﹐一般称为《竹书纪年》。后来,史学家又依出土地,命名这批竹书为《汲冢书》。
《竹书纪年》文字简洁,系编年史,类似于《春秋》,比较真实地记录了魏国史事,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以后,郭璞《穆天子传注》、干宝的'《搜神记》、郦道元的《水经注》、司马贞的《史记索隐》、欧阳询的《艺文类聚》、李善的《文选注》、刘知己的《史通》、李昉的《太平御览》、王存的《元丰九域志》、罗泌的《路史》、胡应麟的《三坟补选》、鲍彪的《战国策注》、顾炎武的《日知缘》以及现代史学家郭沫若在其著作中,都曾引用此书,用其中的史实证明自己的研究成果。
看来这个魏国国君也是个喜欢读书的主,在自己的墓里,埋了那么多古书。那个叫不准的盗墓贼也是很巧合,偏偏盗开了这座墓,使这部古代著作重见天日,才有了后来《竹书纪年》这个古代文化的发现。遗憾的是,被当火把烧掉了一些,否则,这部古书将更加完整,看来,什么事情也没有完美的。
胡适的《白话文学史》出版于1928年6月,迄今已整整90周年。
这部代表胡适白话文学思想与研究成果的重要著作,在中国文学研究领域首次梳理了白话文学的嬗变与发展脉络,构建了中国白话文学史编撰体系,在方法上为中国文学史研究开辟了一条新路径。可以说,《白话文学史》虽然只有上卷,多被学界惋惜,抑或被诟病为著名的半部书,但它却是中国白话文学研究筚路蓝缕的开山之作,并早已成为胡适思想与学术研究中不可缺失的核心内容之一。
一、《白话文学史》版本。
胡适早期的大部分著作都是交由绩溪同乡汪孟邹、汪原放叔侄经营的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的,这部《白话文学史》之所以没有在亚东图书馆出版,主要是1927年6月下旬,胡适与徐志摩、梁实秋、余上沅等人集股投资,在上海创办了“新月书店”,计划整理出版多种新书,故他将自己的这部《白话文学史》作为同人新月书店的第一部新书出版。
新月书店版《白话文学史》初版为1928年6月,查胡适日记,他在1928年6月19日记道:“我的《白话文学史》昨日出版,今日始得见” ,可知《白话文学史》面世的具体时间应是1928年6月18日。胡适对于此书的完成,是有着喜悦心情的,他在1928年6月1日的日记中写道:“昨日把《文学史》上卷写成,共二十万字有零,一年之中,只有这一点成绩耳”。
《白话文学史》面世后,在学界引起震动,获广泛好评,当然也有指摘。虽然它是一部学术著作,但由于作者是大名鼎鼎、风头正劲的胡适,此书却成了当时的一部畅销书。新月书店初印3000册,不到半年已脱销,至1933年,已印行了15000多册。迄今为止,据不完全统计,《白话文学史》在两岸的各种版本,已达三十余种之夥。
新月书店版1928年6月初版后,当年12月即出了第2版,至1933年8月已出至第6版。后新月书店经营亏损,于1933年底被商务印书馆接收。新月书店并入之后,商务印书馆旋于1934年10月即再版了《白话文学史》。
下面依时间顺序,大略梳理一下新月书店版之后,《白话文学史》的出版情况:
上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台湾乐天出版社先后四次出版《白话文学史》。
台湾“中央研究院”胡适纪念馆于上世纪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三次出版胡适《自校本白话文学史》。
1986年1月,岳麓书社在大陆首次出版《白话文学史》,首印7000册。2010年再版。
上海书店1989年将《白话文学史》列入“民国丛书”出版。
安徽教育出版社1995年出版、2006年出版,2003年还曾列入《胡适全集》出版。
东方出版社1996年3月出版、1996年9月出版、2016年6月出版。
百花文艺出版社1996年出版、2002年出版。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出版、2006年出版、2009年出版,皆附有骆玉明教授导读。
团结出版社2005年出版、2006年出版、2009年出版、2011年出版、2013年次出版。
吉林人民出版社2013年出版。
江苏文艺出版社2013年出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出版。
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出版。
中国画报出版社2014年出版精装典藏本。
中国和平出版社2014年出版。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5年出版。
吉林出版集团2016年出版。
中国书籍出版社2016年出版精装本。
河南人民出版社2017年出版精装本。
古吴轩2017年出版。
此外,上海三联书店、民主与建设出版社等也都曾出版过《白话文学史》。
二、《白话文学史》勘误。
新月书店 1928年6月初版《白话文学史》即附有6页勘误表,它是由胡适自己校勘的。胡适在1928年6月1日日记中说:“今日作勘误表,误字尚不少”,6月2日日记说:“继续作勘误表”。1960年代后,胡适在台湾再次对《白话文学史》进行校正,后由台湾中央研究院内的胡适纪念馆出版了《自校本白话文学史》。但该版实际上只有二、三处简短补充。
而应该明确指出的是,新月书店1928年6月初版《白话文学史》勘误表中指出的错误,有多项在后来的各种版本中却未能改过,一直延续。更令人奇怪的是,包括台湾胡适纪念馆出版的《自校本白话文学史》也是如此,竟也留有多处初版勘误表中已指出的错误。譬如,初版勘误指出“汉朝的民歌”一章中“自从地产生这些活的文学”,“从”误,应为“然”;“他们只直率地说了他们的歌”,“说”误,应为“唱”;“以李延年的协律都尉”,“的”误,应为“为”等多处已勘出错误,台湾的胡适研究所《自校本》、大陆的各种版本,包括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本仍然沿袭原误 。
三、新发现的《白话文学史》重校本。
2017年12月,笔者在安徽绩溪收藏圈得到了一部新月书店1928年6月初版本《白话文学史》签赠本,扉页有胡适毛笔亲书:“送给健行,并谢谢他给我重校此书。适之。十七,九,廿四”。可以肯定地说,这个重校本的出现,对于长期以来的《白话文学史》研究以及胡适研究,无疑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新发现。
经考证,胡适亲笔题签赠予者“健行”,即程健行,安徽绩溪仁里人,时任上海亚东图书馆编辑,曾帮助汪协如女士校点《缀白裘》。从称谓习惯上我们可以看出,温文而雅的胡适直接称程健行为“健行”,而未加“先生”等恭词,说明胡适与程健行已不仅是同乡,而且非常熟稔,已视作身边亲近的人,如同他平时对待朋友如徐志摩等直接称“志摩”这类情形是一样的。
已故国家出版局局长、国家出版委员会主任王子野先生,在1983年8月18日为汪原放《回忆亚东图书馆》一书所作序言中说:“最后再交代一下本书前的亚东图书馆编辑所同人合影的来历。这张照片是我父亲保留下来的遗物,去年我侄儿回绩溪老家去找来的,照片前排左起第四人程健行就是我的父亲。他是一个旧学很有修养的人,工作认真踏实……可惜他在一九三O年春就去世了,年仅三十五岁。父亲去世后留下寡母和五个孤儿,我居长,才十四岁,最小的弟弟才三岁。不用说,我们家庭里的日子是很不好过的。于是托人将我介绍到亚东去当学徒,这样我就在亚东工作了四年(一九三O年——一九三四年)……书后的亚东图书馆同人名单中的程敷铎就是我的原名,改用今名是一九三八年到延安后开始的,姓王是随母姓”。
据上得知,程健行是王子野先生的生父,于1930年逝世,年仅35岁。也就是说,他在重校《白话文学史》后不到二年就英年早世了。由此推断出程健行当出生于1895年,比胡适小四岁。同时可以推断,王子野先生应该从未见过他父亲的这个重校本,也从来不知道他父亲逝前还曾为胡适著作做过校勘,否则,这等重要事情,王子野不会在自己生前多次参加胡适学术研讨会、多次为相关胡适研究图书作序中从未有过口头与文字提及。
胡适签赠给程健行的这部初版《白话文学史》,时间是1928年9月24日(很巧合,程健行与亚东图书馆编辑所同人的那张合影也是该日),距该书问世仅三月略余,据此可断,程健行应该是胡适自作勘误表之后,第一个为《白话文学史》作全书重校的人。
程健行的重校,是在新月书店初版《白话文学史》原书上进行的,既有毛笔红字原处直接圈定校正,也有毛笔黑字原处加点、于书眉校注,书迹红字为楷书、黑字为行书,皆隽秀有力。程健行的校正从标点,到错字,到顺序,到引文,到出处,十分认真详尽细密,指正达数十处之多。
今初步对照台湾、大陆出版流行的《白话文学史》诸种版本,包括台湾胡适纪念馆出的自校本,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本,程健行重校本中勘误指出《白话文学史》中的错处竟未获改正,至今仍在各种流行版本中延续。正缘于此,程健行的重校本《白话文学史》更显得珍贵,其足可弥补九十年来胡适这部名著各种版本的不足与缺憾,对于《白话文学史》研究以及胡适学术研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我非常希望胡适亲笔签赠并致谢程健行的这部最早、也是迄今为止两岸唯一的《白话文学史》重校本,能够早日出版印行,相信它一定会引起两岸学界与广大爱好者的重视与喜爱。
85后女孩因为修补破损书页而走红网络,可以看到她从开始要学习修复古籍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在这个行业里面做冷板凳的准备。但是网络是一个神奇的地方,让更多的人感受到了古籍修复的美好。在通过短视频的互动之后,她也觉得这条路其实并不孤单。被大家所关注的这个视频仅仅只有18秒,在这其中却记录了修补的残页如何打理,如何一点一点的整理好。
磨性子的行业而且评论里网友的留言也是稀奇古怪,但是却对这个行业充满了好奇。例如修补的时候,刷子刷的东西是不是浆糊,修补的时候所用的是什么纸,更有甚者,还问收不收徒弟。而修复师廉成春很早的时候就接触到了古籍修复,当时自己被书页以及墨香所吸引。虽然家里面的人都劝她说这个行业非常的磨性子,而且还是个苦差事,但是她仍然还是坚持选择了这个行业。
不平凡的美好后来自己成立了工作室,然后专心去做古籍修复。2020年她在抖音上面更新视频,记录自己的工作,同时也分享了自己的工作。她真的有一双巧手,在蕙质兰心的同时,她在抖音上面也结识了许多的同行。她们相互之间交流技术,而且讨论如何去修复。所以也可以看到现在关注古籍书,大家在这份行业中感受到了不平凡的美好。
文化传承也感受到了文化在传承的同时,即使是被大家称作冷门的手艺,但是也受到了许多年轻人的喜爱。也许最开始她接触到这个行业是机缘巧合,但是喜欢一样东西就是心与心之间的共鸣。而廉成春就是如此,在修复古籍的时候,她感受到的是修补了那个时代的漏洞以及缺口。
这是老北京的古玩市场的一句流传下来的老话,不是书里写的,所谓紫檀黄花梨,是中国文人赋予的文学名称,紫檀取紫气东来。一般来说古代传统家具分两大类,硬木和软木。这里的硬软是相对来说,有的软木也很硬。硬木主要包括:紫檀、黄花梨、红木、鸡翅木、铁力木、乌木等。软木包括楠木、榉木、榆木、柏木、核桃木等等。凡是硬木都是文学性的名字,不是科学命名。这类名字没有对应的树。比如自然界没有一棵树叫紫檀。没有一棵树叫黄花梨。没有一棵树叫红树。而软木类都是科学命名,比如核桃木家具就有对应的核桃树。榆木家具就有榆树。
因为所有硬木的用材都不是中国出产,都是外国进口的。所以现在弥足珍贵。因为材料有限,以前进口的用完就没有了。因为中国人只见木材,未见树,因而不知原有名称,就起了文学性的名字。檀香木是我国一种特有名贵带香味的木料可作药材。和紫檀没有任何关系,只不过名称巧合相近罢了。
海南黄花梨是海南的一种红树木,因树纹类似进口花梨木,故而得名,本质和传统上的黄花梨还是有所不同的。
中国人关于铜镜的使用,远可以追溯到距今4000年齐家文化之中。或许,当人们第一次临水自照,能意识到那水中的映像正是自己的时候,镜子的历史便已经产生了。
(一)水中的倒影
关于镜子的鼻祖,第一种广为流传的说法应该是“鉴”,这是一个盛满水的盆子,一般为铜制。大口、深腹便于盛水与映照;无足或有圈足可以适应不同人群的身高;两耳或四耳便于随时提携搬运。
但是在没有容器出现之前,古人可能正是以自然界静止的水来映照面容,最经典的例子莫过于希腊神话中的自恋者纳西索斯,因为看到水中自己俊美的面容,不小心溺水而亡,被众神怜悯,遂成一朵水仙花。
所以,学者梁上椿总结了一种以“止水”为源头的古镜发展源流即:
止水—鉴盆中静水—无水光鉴—光面铜片—铜片背面加纽—素背镜—素地加彩绘—改绘彩加铸图文—加铸字铭这种说法很是流行,著名学者郭沫若也持此种观点,他们的主要依据,大约是古人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将“镜”称作了“鉴”的缘故。
(2)取日火于阳燧
除了“镜由鉴来”的说法之外,另外一种说法是铜镜可能来源于“取火于日”的阳燧,此说以岳慎礼先生为主,这种阳燧实际上是一种凹面铜镜,可以将光线聚集起来,达到引燃助燃物的作用,实际上类似于放大镜的取火功能。
在古籍《淮南子》中,对此有非常明确的描述:
“阳燧,金也。取金盂无缘者,执日高三四丈时,以向,持燥艾承之寸余,有顷焦之,吹之则燃,得火。实际上,可以看到阳燧的功能主要在于取火,虽然它也光亮如镜,可以起到映照的作用。这两种说法,都是从工艺上把铜镜与鉴、铜镜与阳燧联系起来。
实际上,就制作工艺而言,两者是一致的,所以在《考工记》中,才将“鉴燧”的配方(齐)放在一起说:
《周礼·考工记·輈人》:“金锡半,谓之鉴燧之齐。” 郑玄 注:“鉴燧,取水火於日月之器也。”(三)何为镜之源流
进一步思考一下,如果说“鉴”和“燧”是铜镜的源头,那么至少两者出现的时间要比铜镜早吧?但是根据考古资料来看,这种说法可能并不成立。
先说铜镜
最早的铜镜出土于齐家文化中,共有两面铜镜。一个是1975年甘肃广河齐家坪的素面镜,另一个是1976年青海贵南县尕马台的七角星纹铜镜。但是至今为止,在早期遗存中尚未发现明确的、能早过齐家文化铜镜的容器出现,更别说是那种打磨光滑的铜鉴了。
再说阳燧
我国今见最早的阳燧属于西周时期,是1975年在北京昌平白浮村西周早期木椁墓中出土的两枚。其中心向下凹陷了曰04厘米,足以证明其非铜镜,实乃阳燧。再者说,人们在制作和使用阳燧的时候,必然会发现它表面光洁可以成像的事实,所以就两个功能而言,很难区分前后。
总结一下:铜镜的产生可能真的是来源于每个瞬间的巧合,人们从经常使用、打磨的刀斧等器物平整的表面上得到了平面镜成像的启示,这可能就是后世文献所说的“屈刀为镜”“以剑取火”的缘故。
著作权法保护是50年
注意到你的补充了 那么我们要看你上传的作品 是否保持的是古人作品本身的完整性,还是说包括你上传的出版社作品的其他内容,如其独特的注释,尤其是独特的评价
总体而言,古籍的传播价值大于商用价值,相信你的行为不存在侵权,是一种善意行为
本文2023-08-03 17:53:06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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