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等古籍原本珍藏在哪里?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4浏览:1收藏

孝经等古籍原本珍藏在哪里?,第1张

没有原版。原版应该是 “竹简” 刻成的。

就是有,也被秦始皇同志给烧掉了。

西汉初年,朝廷征集古籍,有一个山东的老人 “付生” 凭着自己的记忆,口述了 29 篇,叫做 “今文尚书”。后来又在孔子家的墙里面发现了用 “蝌蚪文书写的尚书 16 篇,叫做 ”古文尚书“。

以此类推,其它的古籍,都不存在原本了。

古籍,是中国古代书籍的简称,主要指书写或印刷于1912年以前具有中国古典装帧形式的书籍。

一、古籍书页版式

古籍版式指古籍版刻的样式。包括版面、大小题名、版框(亦称边栏)、界行、天头、地脚、版心、行款、字数、鱼尾、象鼻、书耳、书牌、条记、句读、插图等等。版式的概念出现在雕版印刷行世之后,但明显保留了雕版印刷之前的简策、手写帛书等装帧形式的特点。

古籍版式图

1。版框:也称为边栏,指每版内围框文字的四周边线,上方叫“上栏”,下方叫“下栏”,两旁叫“左右栏”。单线的叫“单边”或“单栏”,双线的叫“双边”或“双栏”。一般比较粗黑,给人稳定感。四周只印一道粗黑的边线,称为四周单边。四周粗黑线内侧再刻一细黑线,称四周双边。如果仅左右粗黑线内侧有细黑线,称为左右双边。不仅有规范、整齐版面的作用,而且保留了简策、帛书的遗风。

2。界行:也称界格。指在版面内分割行字的直线。两道隔线间的条格叫界格,是竹木简书籍的流风余韵。在鉴定和著录时,人们习惯以半叶计算,叫做“半叶× 行×字”,有的径称“×行×字”,若每一行中有两排字(通常为大字的注解),叫做“小字双行每行×字”。若双行字数与单行正文相同,就不再注出。这种著录和说明方式,称为行格,又称行款。

3。天头:版框外空白纸的上方叫天头。

4。地脚:版框外空白纸的下方叫地脚。

5。版心:也称“叶心”,或简称“心”, 指古籍书叶两半叶之间、没有正文的一行。为折装整齐,版心多刻有鱼尾、口线等,为便检索,也常记有书名、卷数、页码、每卷小题、刻工姓名等文字。因为这一行居于两版的中心,故称版心。 版心通常有用作对折准绳的黑线和鱼尾形图案。

6。书口:又称版口,或简称口。指书籍装订成册后开合一侧的端面,有白口、黑口等款式。就书版而言它是版心。对于以包背装或线装的方式装订起来的书籍而言,这一部分为书可以翻阅的开口,故称书口。

7。鱼尾:版心中间的图形︻,因其酷似鱼尾,故名。刻于距版心上边大约四分之一之处。有时版心上下方都有鱼尾。一个鱼尾为单鱼尾,两个鱼尾称双鱼尾,个别有三鱼尾。鱼尾刻印出花样的称花鱼尾。鱼尾的作用是用作标示中缝线,作为折叶的标准。

8。象鼻:鱼尾上下到版框有一条线,叫做象鼻。象鼻为一条细黑线的叫细黑口或小黑口,象鼻为一条粗黑线的称为粗黑口或大黑口,无象鼻者为白口。

9。书耳:版框外左上角的空格,里面刻有简单的篇名,因为形状象耳朵,所以称书耳。书耳中的题名叫耳题、耳记。

10。墨钉:又称墨等。指版面上常有文字般大小的黑墨块,形状似钉帽。出现的原因是文稿雕版时未定的文字,等待校勘后写上去再印。

11。书牌:又称牌记,与现在的版权页类似,常常镌有书名、作者、镌版人、藏版人、刊刻年代、刊版地点等。明清时期的书牌作用多为表示特色和所有权,明清以前则更多是刻书题记,讲刻书缘起,选用底本,校本,甚至多少具有广告宣传作用。

12。大题:指一种书的题名。

13。小题:指一种书内各篇卷的题名。

14。行款:又称“行格”,指正文之行数与字数。通常以半叶计算。同一种书,不同时期有不同刻本,行款也往往不同。故行款为鉴别版本依据之一。

15。朱丝栏 乌丝栏:行格界栏以红色印的称为朱丝栏,以黑色印的称为乌丝栏。主要见于唐以前写本。明清时期,专有印刷各种颜色笺格的作坊,用不同颜色界栏笺纸抄写的古籍,通常直接著录为红格、黑格、蓝格、绿格等等。

二、古籍装订版式

单叶装订成册,就成为一部古籍。现存古籍以线装居多。古籍的结构是指一部具体古籍外在形式和内容的各个组成部分,在流传的过程中,逐渐有其特定的名称。

古籍结构图

1。书签:用作题写书名的长方形纸条,一般贴在古籍封皮左上角。有时还有册次和题写人姓名。

2。书衣:为保护书在书的前后加的封衣,也称封皮,一般选用较硬的纸作为书衣的材料,并在书衣上题写书名。

3。书名叶:在封皮之后,题有书名的一叶,又称封面、封、面叶、内封面。书名叶的后面一般加上一张空白纸,叫护叶或扉叶。

4。书脑:装订时,锥眼订线的地方叫书脑。

5。书脊:也称书背,一书装订处的侧面,如同书的脊背,称为书脊。

6。书首:书脊的最上端,称为书首,又称为书头。

7。书脚:书脚是书的底部,有些藏书家自己为方便翻检、阅读或者保存而将书名写上去。

8。书根:书脚中简单记载卷册的部~

国宝,国家级别的宝物,对国家有重大意义,我国有大熊猫、吴哥古迹等。没有专业的等级划分。

国宝即国家的宝物,不管是物品还是非物品,都可以被列为国宝。世界各国都有各自的国宝,这些国宝受到所在国家的特别保护,他们大都作为无价之宝,成为国家的骄傲和象征。

我国的文物等级,按照文物藏品的定级标准,文物藏品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其中珍贵文物又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和三级文物。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列为一级文物。

国家一级文物(一级文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中国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藏品中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的定级,是“珍贵文物”三个级别中之最高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禁止出境展览。根据国家文物局发布的《首批禁止出国 (境) 展览文物目录》,共有64件 (组) 一级文物禁止出国 (境) 展出:

“五星出东方”护膊

彩绘鹳鱼石斧图陶缸

陶鹰鼎

司母戊铜鼎

利簋

大盂鼎

虢季子白盘

凤冠

嵌绿松石象牙杯

晋侯苏钟 (一套14件)

大克鼎

太保鼎

河姆渡出土朱漆碗

良渚出土玉琮王

水晶杯

淅川出土铜禁

新郑出土莲鹤铜方壶

齐王墓青铜方镜

铸客大铜鼎

朱然墓出土漆木屐

朱然墓出土贵族生活图漆盘

司马金龙墓出土漆屏

娄睿墓鞍马出行图壁画

涅槃变相碑

常阳太尊石像

大玉戈

曾侯乙编钟

曾侯乙墓外棺

曾侯乙青铜尊盘

彩漆木雕小座屏

红山文化女神像

鸭形玻璃注

青铜神树

三星堆出土玉边璋

摇钱树

铜奔马

铜车马

墙盘

淳化大鼎

何尊

茂陵石雕

河姆渡土“陶灶”

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

舞马衔杯仿皮囊式银壶

兽首玛瑙杯

景云铜钟

银花双轮十二环锡杖

八重宝函

铜浮屠

铜错金银四龙四凤方案

中山王铁足铜鼎

刘胜金缕玉衣

长信宫灯

铜屏风构件5件

角形玉杯

人物御龙帛画

人物龙凤帛画

直裾素纱禅衣

马王堆一号墓木棺椁

马王堆一号墓T型帛画

红地云珠日天锦

西夏文佛经《吉祥遍至口本续》纸本

青花釉里红瓷仓

竹林七贤砖印模画

刻本也就是版本类型。亦称刊本、椠本、镌本。均指雕版印刷而成的书本。中国雕版印刷术发明很早。唐代已经有雕版印刷的书籍流行。五代已由政府指令国子监校刻“九经”。至宋代,雕版印刷的书籍大盛。旁及辽、金、西夏,直至元、明、清,前后盛行1000余年。

石印本指用石印印刷的图书。这也是晚清时传入我国的一种现代印刷方法。 采用药墨写原稿于特制纸上,覆于石面,揭去药纸,涂上油墨,然后用沾有油墨的石版印书。石印与铅印本均是油墨印刷,与水墨印书的刻本古籍有区别,而且石印本多为手写软体字,易于辨认。

影印本:分线装和平、精装两种形式。过去的影印本,大都采用线装,保持中国古书古雅的特色;但当代的趋势,要求影印的古书采用平装、精装的形式,这样价格可以低廉,又便于插架。影印的古籍也可以加以断句或校勘,有部分影印的古籍已是断句本或校勘本。

扩展资料

中国近代的石印文献,内容以古籍为多,遍及经史子集四部以及丛书、通俗小说、唱本等,其中较有影响的有商务印书馆石印的《四部丛刊》、《百衲本二十四史》,中华书局石印的《古今图书集成》等。此外,地图、画刊、报刊和时人新作等也大量地以石印的方式出版。

影印图书大约有3种方式:珂罗版影印,石印,胶印。工序基本上都是先照相,而且是依原本照相。影印本在古籍中很普遍。

-刻本

-石印本

-影印本

定级标准

文物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历史的见证。中国是文明古国,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文物丰富

前4世纪东周,陵墓守卫神

多彩。自古以来,中国就十分重视对文物的研究,以不同种类的文物为研究对象,逐渐形成了金石学、古器物学、甲骨学、敦煌学等。从这个意义上说,文物学在中国是一门古老的学科。从这个意义上说,文物学在中国是一门古老的学科。然而,从现代意义上讲,文物学在中国又是一门年轻的学科,它的研究起步较晚。20世纪70年代末,我和一些专家就建立文物学科学问题进行了探讨。在长期的文物考古专业工作,以及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我有机会接触各类文物,并在此过程种积极主动地向专家学者和广大文物考古工作者学习,从而更迫切地感到应该建立文物科学,以指导文物研究、文物工作和文物事业地发展、充分发挥文物的作用。

李晓东,1936年生,山西芮城人。1961年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毕业。长期从事文物考古研究与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研究员。曾任河北省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国家文物局巡视员和综合财务司负责人等职,现任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主要著作《文物学》。

一级文物定级标准

(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二)反映历代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科学发明创造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三)反映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和促 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四)反映历代劳动人民反抗剥削、压迫和著名起义领袖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五)反映历代中外关系和在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宗教、卫生、体育等方面相互交流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六)反映中华民族抗御外侮,反抗侵略的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七)反映历代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科学家、发明家、教育家、文学家、艺术家等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著名工匠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作品;

(八)反映各民族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宗教信仰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文物;

洒蓝釉地描金缠枝莲纹棒槌瓶 (5张)

(九)中国古旧图书中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的善本;

(十)反映有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重大事件和杰出领袖人物的革命实践活动,以及为中国革命做出重大贡献的国际主义战士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一)与中国近代(1840-1949)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成就、重要领袖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三)与中国***和近代其他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四)其他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

二级文物定级标准

(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二)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一个时代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三)反映某一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或对研究某一历史问题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四)反映某种考古学文化类型和文化特征,能说明某一历史问题的成组文物;

(五)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一般,但材质贵重的文物;

(六)反映各地区、各民族的重要民俗文物;

青铜器

(七)历代著名艺术家或著名工匠的重要作品;

(八)古旧图书中具有重要价值的善本;

(九)反映中国近代(1840-1949)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成就、重要领袖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一)反映中国***和近代其他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二)其他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三级文物定级标准

(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比较重要的文物;

(二)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一时代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三)反映某一历史事件或人物,对研究某一历史问题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四)反映某种考古学文化类型和文化特征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五)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民族、民俗文物;

(六)某一历史时期艺术水平和工艺水平较高,但有损伤的作品;

(七)古旧图书中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善本;

(八)反映中国近代(1840-1949)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九)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成就、重要领袖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反映中国***和近代其他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一)其它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一般文物定级标准

(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

(二)具有一定价值的民族、民俗文物;

(三)反映某一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

(四)具有一定价值的古旧图书、资料等;

(五)具有一定价值的历代生产、生活用具等;

(六)具有一定价值的历代艺术品、工艺品等;

(七)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五、博物馆、文物单位等有关文物收藏机构,均可用本标准对其文物藏品鉴选和定级。社会上其他散存的文物,需要定级时,可照此执行。

六、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局负责解释。

附:一级文物定级标准举例

一、玉、石器时代确切,质地优良,在艺术上和工艺上有特色和有特别重要价值的;有确切出土地点,有刻文、铭记、款识或其他重要特征,可作为断代标准的;有明显地方特点,能代表考古学一种文化类型、一个地区或作坊杰出成就的;能反映某一时代风格和艺术水平的有关民族关系和中外关系的代表作。

前15-14世纪商朝时期的鼎等青铜器

二、陶器代表考古学某一文化类型,其造型和纹饰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有确切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标准的;三彩作品中造型优美、色彩艳丽、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紫砂器中,器形完美,出于古代与近代名家之手的代表性作品。

三、瓷器时代确切,在艺术上或工艺上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在纪年或确切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标准的;造型、纹饰、釉色等能反映时代风格和浓郁民族色彩的;有文献记载的名瓷、历代官窑及民窑的代表作。

四、铜器 造型、纹饰精美,能代表某个时期工艺铸造技术水平的;有确切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标准的;铭文反映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的或书法艺术水平高的;在工艺发展史上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

五、铁器 在中国冶铸、锻造史上,占有特别重要地位的钢铁制品;有明确出土地点和特别重要价值的铁质文物;有铭文或错金银、镶嵌等精湛工艺的古代器具;历代名人所用,或与重大历史事件有直接联系的铁制历史遗物。

六、金银器 工艺水平高超,造型或纹饰十分精美,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年代、地点确切或有名款,可作断代标准的金银制品。

七、漆器 代表某一历史时期典型工艺品种和特点的;造型、纹饰、雕工工艺水平高超的;著名工匠的代表作。

文物

八、雕塑造型优美、时代确切,或有题记款识,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艺术风格的金属、玉、石、木、泥和陶瓷、髹漆、牙骨等各种质地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雕塑作品。

九、石刻砖瓦 时代较早,有代表性的石刻;刻有年款或物主铭记可作为断代标准的造像碑;能直接反映社会生产、生活,神态生动、造型优美的石雕;技法精巧、内容丰富的画像石;有重大史料价值或艺术价值的碑碣墓志;文字或纹饰精美,历史、艺术价值特别重要的砖瓦。

十、书法绘画 元代以前比较完整的书画;唐以前首尾齐全有年款的写本;宋以前经卷中有作者或纪年且书法水平较高的;宋、元时代有名款或虽无名款而艺术水平较高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历代名人手迹;明清以来特别重要艺术流派或著名书画家的精品。

十一、古砚时代确切,质地良好、遗存稀少的;造型与纹饰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工艺水平很高的端、歙等四大名砚;有确切出土地点,或流传有绪,制作精美,保存完好,可作断代标准的;历代重要历史人物使用过的或题铭价值很高的;历代著名工匠的代表作。

十二、甲骨 所记内容具有特别重要的史料价值,龟甲、兽骨比较完整的;所刻文字精美或具有特点,能起断代作用的。

十三、玺印符牌 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官私玺、印、封泥和符牌;明、清篆刻中主要流派或主要代表人物的代表作。

十四、钱币 在中国钱币发展史上占有特别重要地位、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历代钱币、钱范和钞版。

十五、牙骨角器 时代确切,在雕刻艺术史上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反映民族工艺特点和工艺发展史的;各个时期著名工匠或艺术家代表作,以及历史久远的象牙制品。

十六、竹木雕 时代确切,具有特别重要价值,在竹木雕工艺史上有独特风格,可作为断代标准的;制作精巧、工艺水平极高的;著名工匠或艺术家的代表作。

十七、家具 元代以前(含元代)的木质家具及精巧冥器;明清家具中以黄花梨、紫檀、鸡翅木、铁梨、乌木等珍贵木材制作、造型优美、保存完好、工艺精良的;明清时期制作精良的髹饰家具;明清及近现代名人使用的或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家具。

十八、珐琅 时代确切,具有鲜明特点,造型、纹饰、釉色、工艺水平很高的珐琅制品。

十九、织绣 时代、产地准确的;能代表一个历史时期工艺水平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不同织绣品种的典型实物;色彩艳丽,纹饰精美,具有典型时代特征的;著名织绣工艺家的代表作。

二十、古籍善本 元以前的碑贴、写本、印本;明清两代著名学者、藏书家撰写或整理校订的、在某一学科领域有重要价值的稿本、抄本;在图书内容、版刻水平、纸张、印刷、装帧等方面有特色的明清印本(包括刻本、活字本、有精美版画的印本、彩色套印本)、抄本;有明清时期著名学者、藏书家批校题跋、且批校题跋内容具有重要学术资料价值的印本、抄本。

二十一、碑帖拓本 元代以前的碑帖拓本;明代整张拓片和罕见的拓本;初拓精本;原物重要且已佚失,拓本流传极少的清代或近代拓本;明清时期精拓套帖;清代及清代以前有历代名家重要题跋的拓本。

二十二、武器 在武器发展史上,能代表一个历史阶段军械水平的;在重要战役或重要事件中使用的;历代著名人物使用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武器。

二十三、邮品 反映清代、民国、解放区邮政历史的、存量稀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邮票和邮品。

二十四、文件、宣传品 反映重大历史事件,内容重要,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正式文件或文件原稿;传单、标语、宣传画、号外、捷报;证章、奖章、纪念章等。

二十五、档案文书从某一侧面反映社会生产关系、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土地、人口、疆域变迁以及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事迹的历代诏谕、文告、题本、奏折、诰命、舆图、人丁黄册、田亩钱粮簿册、红白契约、文据、书札等官方档案和民间文书中,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

二十六、名人遗物 已故中国***著名领袖人物、各民主党派著名***、著名爱国侨领、著名社会活动家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手稿、信札、题词、题字等以及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用品。

注:二、三级文物定级标准举例可依据一级文物定级标准举例类推

文物和古董的区别

部分收藏爱好者,在如何正确理解文物与古董、古玩、艺术品的辩证关系方面还存

带形钩 (西汉时期),镀金青铜器

在着模糊认识。“文物”是指历史遗留下来的,对研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有价值的东西,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如建筑、碑刻及各种艺术品等。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水域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与此同时,《文物保护法》还明确规定,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文物”两字最早出现于春秋战国,是礼乐、典章制度的统称。到唐代,其涵义与今天的涵义比较接近。文物从时间上看,有古代、现代,也有当代的。它涵盖各个历史时期。但文物是有一定层次的,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又可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文物法》对一、二、三级文物标准作有界定和规定。我们通常所说的古董、古玩和艺术品,应该特指民间收藏的、不在国家禁止买卖之列的那部分文物。公民合法所有的文物,法律允许其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和流通。

清朝以前,人们把珍贵的古物称为“骨董”, 所谓“骨”,取肉腐而骨存之

陶器文物

意,意思是保存过去之精华。后来渐变为古董、古玩。实际上“古董”、“骨董”和“古玩”是一个意思,只不过由于时代的变迁,人们叫法不同而已。从文物和古董或古玩的比较来看,文物在时间的涵盖上要大于古董或古玩,因为文物可以是古代,也可以是现代或当代,只要是优秀的文化产物都可以被列入文物范畴。而古董和古玩则不然,现代和当代的东西不能称为古董和古玩。由于许多文物具有较高的艺术鉴赏价值,所以收藏爱好者又将其泛称为收藏艺术品。一件古代艺术品,对文物部门来说就是文物,因为它有文化保护价值;对投资者来说就是古董,因为它有增值价值;对收藏家来说就是古玩艺术品,因为它有艺术鉴赏价值。国家出于保护文物的考虑,对于非国宝级的文物,鼓励“藏宝于民”,并且允许民间依法流通,这为民间收藏事业的发展和古玩艺术品市场的兴起铺平了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以及后来的国务院所颁布的一系列有关保护文物的法规,都沿用了“文物”一词。直到198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才把“文物”一词及其所包括的内容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其范围实际上包括了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一切历史文化遗存,在年代上已不仅限于古代,而是包括了近、现代,直到当代。

世界各国对不同类别的文物,各有其通常使用的名称,但尚无概括所有类别文物的统称。欧洲在17世纪英文和法文中都使用 Antique一词,此词一说源于拉丁文ante,原意是古代的,从前的。另一说则认为英文这个字是直接来源于法文,开始作为名词使用时,主要是指古希腊、古罗马的文化遗物,后来才逐渐发展成泛指各个时代的艺术品,其词义接近于中国所谓的古物、古董。日文所说的 “有形文化财”, 近似于中国所指的文物,但其涵义和范围又不尽相同。在国际社会,由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UNESCO,以下简称教科文组织)会议通过的一些有关保护文物的国际公约中,一般把文物称作为“文化财产(Cultural Property)”或者“文化遗产(Cultural Heritage) ”,二者所指的内容并不是等同的。从公约所列举的具体内容来看,前者是指可以移动的文物,后者是指不可移动的文物。埃及使用的阿拉伯文ξζ1(单数),Εγ1(复数)一词,与中国所称文物的概念是基本相同的。1983年埃及颁布的《埃及文物保护法》规定,在埃及国土上出现的或与其历史有联系的,凡一百年以前的,包括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具有历史意义和价值的实物,都属于文物 (ξζ1)。同时,还规定在一百年以内的有价值的实物,可根据文化主管部门的建议指定为文物。

关于文物的年代下限,在国际上起初曾定为1830年,起源于1930年美国的关税条例。该条例规定凡1830年以前制作的艺术品可以免税。以后在国际上,不少国家把这一年定为文物的年代下限。后来美国在1966年通过了新的关税条例,又规定“自免税进口报单提出之日起,凡一百年以前制作的文物”概予免税进口。因而按国际上一般惯例,文物是指一百年以前制作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实物。但是也有的国家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另作规定,如希腊就把1450年作为文物的年代下限。

其它相关

文物出境审核标准

说明

一、为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防止珍贵文物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制定本标准。

二、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在开展文物出境审核工作时,执行本标准。

三、本标准以1949年为主要标准线。凡在1949年以前(含1949年)生产、制作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原则上禁止出境。其中,1911年以前(含1911年)生产、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

四、少数民族文物以1966年为主要标准线。凡在1966年以前(含1966年)生产、制作的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文物禁止出境。

五、现存我国境内的外国文物、图书,与我国的文物、图书一样,分类执行本标准。

六、凡有损国家、民族利益,或者有可能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文物,不论年限,一律禁止出境。

七、未列入本标准范围之内的文物,如经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确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应禁止出境。

八、本标准所列文物分属不同审核类别的,按禁止出境下限执行。

九、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局负责解释并定期修订。

十、本标准实施后,此前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其他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它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必须是由人类创造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二,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目前,各个国家对文物的称谓并不一致,其所指涵义和范围也不尽相同,因而迄今尚未形成一个对文物共同确认的统一定义

书籍的标准尺寸

平面设计常用的制作尺寸列表正度纸张:787×1092 mm 开数(正度) 尺寸 单位(mm) 全开 781×1086 2开 530×760 3开 362×781 4开 390×543 6开 362×390 8开 271×390 16开 195×271 注:成品尺寸=纸张尺寸-修边尺寸 大度纸张:850×1168 mm 开数(正度) 尺寸 单位(mm) 全开 844×1162 2开 581×844 3开 387×844 4开 422×581 6开 387×422 8开 290×422 注:成品尺寸=纸张尺寸-修边尺寸 常见开本尺寸:787 x 1092 mm 开数 尺寸 单位(mm)对开:736 x 520 4开:520 x 368 8开:368 x 260 16开:260 x 184 32开:184 x 130 开本尺寸(大度):850 x 1168mm开数 尺寸 单位(mm)对开:企业570 x 840 4开:420 x 570 8开:285 x 420 。 850×1168 mm 开数(正度) 尺寸 单位(mm) 全开 844×1162 2开 581×844 3开 387×844 4开 422×581 6开 387×422 8开 290×422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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