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文学院的科研机构
设立宗旨
在中国历史上,汉文化曾给周边国家和民族以很大影响。今天,人们将历史上以汉字为书写工具的国家和地区,称之为“汉文化区”。她不仅包括中国,同时也包括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家,后者又被称作“域外汉文化”。域外汉籍是域外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域外文人用汉字书写的有关政治、道德、历史、宗教、语言、文学、艺术等方面的著作,也包含少量流传海外但在国内已失传的文献。其重要性,已引起国际学术界的极大关注,近年来的发展尤为迅猛。但国内一直未有从事这一研究领域的专门机构,难以系统、持续地展开。有鉴於此,南京大学於2000年2月成立了域外汉籍研究所,以推动这一新兴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域外汉籍研究所以域外特别是日本、韩国、越南所藏汉籍为中心,致力於东亚汉文化的整体研究,这一研究对东亚的文化建设显然具有积极的意义,在全球化呼声日益高涨的今天,更具有以学术为纽带,使不同国家、不同民族消除隔阂、增进理解的意义。
域外汉籍研究所推崇严谨朴实,力黜虚诞浮华;向往学思并进,鄙弃事礼相绝;主张多方取径,避免固执偏狭。总之,即倡导并实践以文献学为基础的综合研究。
研究计画
1、 期刊系列:每年在中华书局出版一辑《域外汉籍研究集刊》,字数在40万以上。目前已出版第一辑(2005年)、第二辑(2006年)。
2、 资料系列:有计划地出版“域外汉籍资料丛书”,目前已出版《朝鲜时代书目丛刊》(9册,中华书局2004年版),在今后三年中出版以下资料集:(1)域外中国文学评论资料集(韩国卷),约150万字;(2)日本十五至十九世纪宋诗研究资料集,包括苏轼、黄庭坚、惠洪、陆游等,约600万字;(3)朝鲜时代杜甫研究资料集,约60万字;(4)日本江户时代《世说新语》注释集成,约50万字;(5)日本诗文评汇编(汉文卷),约120万字。以上资料总字数近1000万字,由中华书局出版。
3、 研究系列:出版“域外汉籍研究丛书”,近年拟出版以下十二种:(1)《清代诗话东传之研究》;(2)《朝鲜时代汉文学典范研究》;(3)《古逸书回传之研究》;(4)《纂注杜诗泽风堂批解研究》;(5)《朝鲜时代汉文化启蒙教育研究》;(6)《越南汉喃古籍的文献学研究》;(7)《域外所藏稀见唐宋文献之实证性研究》;(8)《越南汉喃避讳字研究》;(9)《杜诗在韩国的传播及影响》;(10)《东亚汉籍交流研究法举例》;(11)《日本汉诗论稿》;(12)《宋人撰述流传丽鲜考》等。 设立宗旨
致力于马克思主义美学中国化和中国传统美学的现代阐释,努力推动现代人文科学方法与美学研究的结合,从美学维度推动现代中国文化建设和发展。
科研项目
“985创新地区项目”
“汉语言文学与民族认同”之子课题:民族认同概念研究(周宪)
中国少数民族审美认同机制研究(王杰)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文学理论基本问题:从现代到后现代(周宪)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中国***三代***的文艺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当代形态研究(王杰)
当代文学变体和形式创新问题研究(赵宪章)
意境的哲学基础——从王弼到慧能的美学考查(李昌舒)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重大项目
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与发展趋势研究(王杰)
江苏省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
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基本问题研究(王杰)
十一五规划国家级教材
研究型大学文学专业系列教材(周宪主编)
审美人类学概论(王杰主编)
学术活动
不定期组织多学科学者就美学和当代中国艺术中的重要现象进行研讨和对话。美学研究所成立一年来,已于北京大学张世英教授、美国匹斯堡大学许倬云院士、德国弗赖堡大学迈兹教授合作进行过三次研讨,研讨会记录稿陆续发表。 简介
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社会语言学实验室成立于2003年6月27日,为国内首家社会语言学实验室。社会语言学实验室是应用社会科学的实验方法进行语言研究的机构。国外比较著名的社会语言学实验室有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社会语言学实验室和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社会语言学实验室。南京大学社会语言学实验室的特点是将语言学研究与本科教学相结合,为有志于社会语言学研究的本科生提供尽早投入科研实践的机会。南大社会语实验室的研究重点为语言变异、语言变化,以及社会现实中的语言和交际问题。
研究项目
南京城区普通话使用情况调查(实验室项目)
南京防疫宣传效果调查研究(实验室项目)
《言语社区理论研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徐大明
《本土汉语与域外汉语协调策略研究》,江苏省社科规划项目,郭熙
《字母词规范研究》,国家语委十五规划项目,郭熙
《南京方言语音数据库》,社会科学院项目,顾黔
《江淮官话与吴语边界的调查研究》,中美合作研究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顾黔
《进行中的变化:包头言语社区15年后的再调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徐大明
《包头语言社区历时口语语料库建设》,实验室项目
《一个中国乡村亲属称谓的变异机制》,付义荣
《广西壮族聚居区多语、多方言现象研究》,杨玉国
《方言的社会语言学研究》,郭骏
《音译词的文化考察》,张娟
《白领阶层的语言变异》,刘英
《包头言语社区语言变异研究》,祝晓宏
《盐城方言入声字变异现象研究》,任竞春
《关于南京大学学生对PTH及PTH水平测试态度的调研》,丁令德
《重庆方言重叠式研究》,周艳
《南通地区普通话使用情况调查》,管娟娟
《言语交际中的性别差异研究》,陈婷婷 《全清词》是原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现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下达的国家级大型重点古籍整理项目。项目要求参照前人编纂《全唐诗》、《全宋词》的做法,将清代300年的词作搜罗齐备,按一定体例汇集编纂,整理校点,然后出版成书,成为有清一代词的大型总集,为学术界研究这一薄弱环节提供方便。由于清代距现在时间很近,资料分散且基本上未经有效整理,所以难度非常大。
1982年,该项目下达南京大学,随即成立了《全清词》编纂研究室,从1982年至1989年,展开了一系列工作,并主要进行了“顺康卷”的编纂。“顺康卷”几经曲折,最后于2002年5月由中华书局出版,凡20册,850万字。
《全清词》拟分5卷,即“顺康卷”、“雍乾卷”、“嘉道卷”、“咸同卷”、“光宣卷”。“顺康卷”以下各卷的编纂现正在进行中。 南京大学明清文学研究所成立于1999年1月。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常规性地招收和培养博士、硕士生;二是培养或引进有关人才,使得中文系在明清文学研究方面的某些薄弱环节尽快得到弥补;三是在开展传统研究的同时,积极发展新的方向,从不同方面,全方位地同国际学术界对话;四是从事《全清词》的编纂。
2000年5月,明清文学研究所成功地主办了 “明清文学与性别”国际学术研讨会,海内外专家学者60馀人参加会议,引起了积极的反响。会议论文集《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已于2002年10月由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
明清文学研究所由张宏生教授担任所长。 古典文献研究所成立于1983年,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第一批古籍整理研究机构之一,也是教育部全国高校古籍整理与研究工作委员会直属研究所之一,以整理中国古代文献、研究和弘扬传统文化为宗旨。
本所在首任所长程千帆先生、第二任所长周勋初先生领导下,经过一批中青年学者的努力,在古典文献的整理、考订和理论阐发诸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并形成了将文献学与文艺学相结合、赋予传统的古典文献研究以现代学术品质的严谨踏实的学科特色。本所在继承朴实雄厚的学风的同时,又不断开拓发展空间,如将古典文献研究与现代技术相结合进行古籍整理与研究,如加强海外汉学文献与域外汉文学文献的搜集、整理和研究等,不断寻找新的学术增长点。
本所具有较雄厚的科研实力和较丰富的资料积累,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古籍整理与研究、古代典籍与文化、古典文学等,在中古文献整理、三至十三世纪即魏晋南北朝至宋代文学研究、石刻与艺术文献研究、佛道藏文献研究、文献学理论及实践研究、域外汉籍研究等领域,尤其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色与专长。
本所1985年被批准为古典文献学硕士学位授予点,1998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并与南京大学中文系古代文学教研室共同构成南京大学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古代文学”。本所与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学科点紧密协作,承担了一批大型古籍整理与研究项目,如程千帆先生主持的《中华大典·文学典》,其中的《宋代文学分典》以及由本所卞孝萱先生主编的《隋唐五代文学分典》已出版;程千帆先生主编的《全清词》顺康卷20册也在南大百年校庆前面世;周勋初先生主编的《唐人轶事汇编》荣获全国古籍整理图书一等奖。以上几项重大成果,受到学术界同仁的广泛好评。
周勋初教授治学出入文史,所撰七卷本《周勋初文集》在新时期的传统文史研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卞孝萱教授有《刘禹锡年谱》、《元稹年谱》等十余种专著,新近出版《唐人小说与政治》;徐有富教授与程千帆先生共同完成高校古委会重点科研项目《校雠广义》,荣获第四届国家图书奖,又有《中国古典文学史料学》、《郑樵评传》等专著出版;程章灿教授在《刘克庄年谱》、《魏晋南北朝赋史》、《世族与六朝文学》等数种文学史研究专著外,于石刻文献亦研究多年,已有《石学论丛》出版;曹虹教授有《阳湖文派研究》、《慧远评传》等著作,在散文史和佛藏文献研究方面用力尤勤;严杰副教授著有《欧阳修年谱》,武秀成副教授著有《〈旧唐书〉辨证》,赵益副教授著有《丘处机》、《王霸义利:北宋王安石改革批判》等,徐雁平讲师著有《胡适与整理国故考论:以中国文学史研究为中心》。
本所现有研究人员9人,其中教授4人(均为博士生导师)、副教授4人(均为硕士生导师),讲师1人。本所已培养硕士27人,在读硕士生22人;培养博士6人,在读博士生14人。除基础课程以外,每学期平均为本科生开设专题选修课2-3门,为硕士生及博士生开设专题选修课3-4门。本所编辑有学术集刊《古典文献研究》,已出版6辑,出版“南京大学古典文献研究所专刊”20余种。
本所现任所长为程章灿教授,名誉所长为周勋初教授。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教研室的正式建立历史并不长,其前身为中文系外国文学教研室。欧美文学、西方文学理论向为该学科教学与研究之重点,张月超、赵瑞蕻二先生在上述领域内的研究颇多建树。八十年代,比较文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大陆出现,本教研室又是国内最早进入这一领域的单位之一。作为该学科带头人,钱林森的中法文学比较研究、杨正润的传记文学研究均居于国内领先水平,并有广泛的影响。科研之外,该学科点亦素重本科生教学和研究生培养,迄今已培养出数十名硕士。1998年,该学科被批准为博士点,2000年被纳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京大学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心”。教研室现有在编教师5人,其中教授2人(均为博士生导师),副教授3人,教研室主任为余斌副教授。学科点的主要研究方向有欧美文学研究、中外文学关系研究、西方文学和文化理论、传记文学研究等。在教学与科研实践中,该学科点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其一,视野开阔,注重融汇新知,汲取其他学科之长,在多学科的边缘交叉处寻求、开拓新的学术空间。其二,注重学问基本功夫,强调理论与实证的结合,力避该学科容易出现的空疏肤浅、大而无当的毛病。其三,重视学术的国际性,关注国外学术动态,重视国际交流。近年来已成功举办了两次国际学术会议,并且主持着具有国际色彩的学术杂志《跨文化研究》。该学科点承担了多项科研项目,如教育部项目“西方文学和文化理论”、“现代传记文学史”等。
根据上述职责,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处)。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承担局有关重要文件起草和调研工作; 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新闻发布、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保卫和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专项资金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新闻出版系统的统计工作。
(二)综合业务处(法规处)。
负责全省新闻出版、著作权系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局行政审批工作;承办全省出版(含互联网出版)单位、有关出版物复制单位和总发行单位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承办全省新办报纸、期刊、国内媒体分支机构及报刊变更的审核工作;负责网络文学、网络书刊和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及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审核工作;承办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以及出版物进口单位设立的审核工作;负责全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记者站设立的审批;负责出版物批发企业和印刷企业设立的审批;指导全省新闻出版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审核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办局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文书的审核工作,承办局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
(三) 出版产业发展处。
拟订全省新闻出版业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拟订全省新闻出版业和印刷业的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承办全省新闻出版业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省新闻出版产业项目的审核、立项、申报,并指导实施;负责全省新闻出版业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审核、申报及管理;拟订全省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处(室)承办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事务,拟订全省“走出去”的方针、规划,推动出版物的出口。
(四)新闻报刊处。
负责对全省报纸(报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动的监管;负责报纸出版增刊和刊期的审批;负责报刊出版单位、记者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等项目的变更审批;负责全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国内媒体驻陕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管理;承办报纸和期刊重大选题的备案工作;负责对全省报纸、期刊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承担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备案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五)出版管理处(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
负责对全省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出版活动的监管;审批省内出版单位年度选题出版计划、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出版,全省出版物对外出版项目;负责省内出版单位重大选题审核上报;负责书号、音像制品版号和电子出版物专用书号的审核发放;负责组织协调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重点出版物及全省中小学教材的出版工作;组织对图书的审读和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审听审看;组织查处省内出版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负责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全省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六)印刷发行管理处。
负责对全省印刷业、出版物发行的监管;组织查处印刷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承办出版物印刷委托书、出版物跨省或入境印刷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重点出版物及全省中小学教材的印刷、发行工作;负责印刷质量管理;承办国家限制进口印刷设备进口的申报、协调工作;负责全省出版物批发单位、书报刊批发单位的管理;负责全省发行网点建设工作;负责全省性出版物展销、订货活动的审批;推进全省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
(七)科技与数字出版处。
拟订全省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省新闻出版业的科技进步工作;负责对新闻出版业、印刷业、互联网和数字出版的相关行业标准的监督检查;对网络文学、网络书刊进行监管,对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管;对网络和数字出版的出版内容、出版活动实施监管;拟订我省互联网出版和数字出版发展规划、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出版物市场监管处(省“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党和国家“扫黄打非”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出版物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的 “扫黄打非”管理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指导市、县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承办打击侵权盗版和“扫黄打非”举报奖励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织非法出版物的认定工作。承办省“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版权管理处。
负责全省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全省著作权宣传工作;组织全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承办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的审核上报并指导其工作;负责著作权合同审核和登记,作品著作权认;负责涉外图书、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著作权的管理工作;监管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负责侵权作品的鉴定,组织调解著作权纠纷,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全省著作权涉外工作,监督指导著作权贸易工作;负责全省作品的自愿登记工作。
(十)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局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等具体工作;负责拟订全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省新闻出版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纪检组、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督促协调机关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卫、行政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直属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相关工作;负责新闻出版行业的统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开展新闻出版(版权)政策研究,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调研工作;承办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文书的审核和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事项;负责新闻出版(版权)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综合业务处
组织协调机关行政审批工作;承办出版(含互联网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设立、变更的审核、审批工作;对网络文学、网络书刊和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核,对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负责报刊记者站的设立、变更审批;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审批工作;指导新闻出版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四)出版产业发展处(科技与数字出版处)
贯彻国家新闻出版业发展改革的方针政策;拟订新闻出版业和印刷业的发展规划、调控目标、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互联网出版和数字出版发展规划及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出版产业展示交流活动,推动出版物“走出去”;承办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的审核工作,对网络文学、网络书刊进行监管,对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管;对网络和数字出版的出版内容、出版活动实施监管;指导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承办新闻出版单位改革方案的审核工作。
(五)新闻报刊处
拟订报纸、期刊的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报纸、期刊和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活动的监管;承办报纸、期刊重大选题的审核工作;组织报刊审读和舆情分析;负责报刊社驻苏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承担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六)出版管理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
拟订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调控出版物的书号、版号总量;负责对出版活动的监管;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承办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出版单位年度出版计划和重大选题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中小学教科书的出版;组织对图书的审读和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审听审看;审核进口音像制品;承办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的审核工作;负责动漫出版环节的管理。
(七)印刷发行管理处(出版物市场监管处)
拟订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管;负责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中小学教科书的印刷、复制、发行工作;规划和指导全省性出版物展销活动;负责进口出版物的管理;负责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的管理;推进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指导、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
(八)版权管理处
拟订著作权管理、保护、使用和产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承办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审核并指导其工作;调解著作权纠纷,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监管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监管涉外著作权贸易、外国作品著作权认证及作品自愿登记工作;处理涉外及涉港澳台的著作权关系;指导著作权保护工作。
(九)人事教育处
拟订新闻出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督促协调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和外事等工作;负责文字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直属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新闻出版系统的统计工作。
(二)法规处
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证件的核发及管理工作;承办局行政处罚案件规范审核、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调、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改革;拟订全省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审批处
承办局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出版(含互联网出版)单位、有关出版物复制和总发行单位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负责新办报纸、期刊及报刊变更的审核工作;对网络出版发行和开办手机书刊、文学业务进行审核;承办涉外版权合同登记和作品登记;负责出版物经营单位的年检;承办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核、备案、登记等工作。
(四)新闻报刊处
负责对报纸(报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动及国内报刊社、通讯社驻省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报刊违规出版和新闻违法活动;承担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工作;组织对报刊内容的监管和舆情分析工作;参与报社、期刊社年检工作;承办报刊出版行政审批事项和报刊重大选题审核的论证工作。
(五)出版管理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
组织国家、省级重点出版项目实施;组织、协调古籍和中小学教材出版工作;负责出版物质量和内容监管;负责音像制品制作及审听、审看管理工作;负责进口音像制品及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不含游戏)审核;管理书号、版号,查处出版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民办机构出版活动的监管;承办年度选题和重大选题备案论证;参与出版单位年检工作;组织学术著作出版补贴工作。
(六)印刷发行管理处
组织协调重点出版物及中小学教科书印制、发行工作;组织对印刷、复制、发行活动及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活动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推进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事项,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承办外商投资企业和引进光盘复制设备的论证工作。
(七)科技与数字出版处
组织实施新闻出版科技标准化推广;负责对互联网、手机、数字、游戏出版内容及活动的监管、监测、鉴定;组织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承办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审批的论证;承办互联网、手机出版单位的设立、变更及开办网络、手机、网络游戏出版业务审批的论证工作。
(八)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省“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查处大案要案;承办非法出版物鉴定和打击侵权盗版、“扫黄打非”举报奖励有关工作;承担全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版权管理处
监督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查处侵权盗版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监管作品著作权登记、版权贸易合同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工作;监督指导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中介机构的工作,协调我省涉外及港澳台著作权关系。
(十)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拟订新闻出版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新闻出版系统评奖表彰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为省纪委(监察厅)的派驻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单列。
本文2023-08-04 02:38:43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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