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中国古代一些在税收方面做出贡献的官员的名字和他们的故事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4浏览:1收藏

求中国古代一些在税收方面做出贡献的官员的名字和他们的故事,第1张

资料比较多,请耐心看下去,后面我自己罗列了两个涉及税收的古代官员的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西门豹,春秋战国时期魏国人。当时邺地是魏都的重要门户,且是战略要地,但天灾人祸不断,民不聊生。魏王特派西门豹担任邺县令,治理邺地。西门豹到邺地后,微服私访,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妇”事件,智惩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实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时,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发展农业生产,使邺地百姓逐步富庶起来。西门豹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后,邺地百姓专门为他在漳水边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3赵广汉,字子都,西汉时期涿郡蠡吾县人。曾任守京兆尹、颍川郡太守、京兆尹。在颍川郡任太守期间,是赵广汉前期治理的最佳阶段,他不畏强权,精明强干,刚到任的几个月时间,就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打击豪门大族的势力,缓和社会矛盾;二是加强地方管理,转变当地的不良风气。其威名由此流传,《汉书》本传中就把擅长处理政务说成是他的天性。赵广汉在担任京兆尹时,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处理各项公务,往往通宵达旦。并且善于思考,讲究办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间,京兆地区政治清明,官属和百姓无不交口称赞。但京兆尹的职责在于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脚下,日常处理政务容易得罪皇亲国戚和当朝显贵,所以,虽然赵广汉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斩的下场。赵广汉任京兆尹期间,为官廉洁清明,威制豪强,深得百姓赞颂。

黄霸,字次公,西汉时期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学家班固评论说:“自从汉朝建立以来,要讲治理百姓的官吏还是数黄霸第一。”黄霸还在年少时,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由于汉时并无科举制度,汉武帝为缓解财政困难,发布诏令,凡是向国家贡献财产的给官做。黄霸便用粮食换了一个卒史。从政后,奉公守法,以廉为本;体察民情,以劝课农桑为重。特别是黄霸断案,崇尚仁政,反对酷刑;对疑案坚持从轻处理;主张对犯罪实行外宽内明,教化为先,把重点放在防患于未然上,所以,黄霸为官,百姓拥护,朝廷满意,属下悦服。黄霸也因此从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其中,以在当时的大郡--颍川郡任太守的政绩最为突出。此前,颍川郡是一个豪强地主称霸一方,百姓流离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后,大刀阔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视农桑,施行教化,经过几年的精心治理,颍川出现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产发展,“田者让畔、道不拾遗”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诏称颂黄霸是良吏中的最优秀者。

徐有功(?-702),本名徐弘敏,唐朝长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在古代,大多数官职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专门的审案官,但在官僚体系中地位极低,也难有作为。徐有功虽长期担任专职审案官,却因敢于严格守法,犯颜直谏,执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达万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功先后任过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员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职。徐有功为官之时,正值武周时期,上有武后作乱,下有酷吏网罗,执法守正彼为不易。由于徐有功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因而难免得罪酷吏、奸臣,频遭弹劾、推审,但最终皆因找不出他贪赃或徇私枉法的证据,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尽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谀奉承,一心执法守正。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为历史上罕见的一位名留青史的专职"法官",被当时人誉为"自古无有"的好官。

狄仁杰(公元607-700),字怀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应试明经科(唐代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从而步入仕途。从政后,经历了唐高宗与武则天两个时代。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转大理丞,改任侍御史,历任宁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职。狄仁杰为官,如老子所言"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为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届堂之上,以民为忧,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处理了前任遗留下来的17000多件案子,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伸冤,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后人据此编出了许多精彩的传奇故事,连荷兰也有人以此为题材,编了一本《大唐狄仁杰断案传奇》。

陈希亮,字公弼,北宋时期眉州青神(今属四川)人,原籍京兆(今陕西西安市)。他从进士及第开始,为官30余年,先后任过知县、知州、知府、转运史等地方官,也曾到首都开封府及朝廷任职,不论是在地方还是京城为官,陈希亮嫉恶如仇,不考虑个人的祸福进退,为平民百姓称颂,使王公贵人害怕。后因辛劳过度而逝世,享年64岁。著名文学家苏轼,自称平生不为人作行状墓碑,但他十分敬佩陈希亮的为人,担心陈希亮的事迹失传于后世,而破例写下了《陈公弼传》。

包拯(公元999-1062),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从青少年时代起,就开始立志要为国家出力,“竭忠死义”。包拯仕途的起点是知县,后历任知府、转运使等地方行政长官;担任过监察御史等监察大臣、户部副史等掌理国家财政的高级官员、都部署等军事要职;当过外交使节出使辽邦;最有名的是做过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所以后人称他为包待制、包龙图、包学士。他在开封任知府虽仅一年多的时间,但死后,开封百姓却在开封府署旁边建了一座包公祠,以纪念和供奉他。包拯一生清廉简朴,从不讲究排场,即使做了大官,穿着仍与布衣时一样;对贪污深恶痛绝,在给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赃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他一生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顿吏治,打击贪污,深受百姓欢迎,离任时当地精制一好砚相送,他都婉言谢绝,“不持一砚归”;他一生铁面无私,不避权贵,执法如山。对皇亲国戚、宦官权贵的不法行为,一律极力主张绳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狱,是包拯生前与死后深为百姓所赞扬和称颂的主要内容。

包拯在当时和后世都享有盛名,特别在死后,作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体裁的文艺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带有神奇色彩。随着国际上文化交流的进展,包拯这个历史人物和艺术形象还赢得了世界的声誉。虽然史料中的包拯与艺术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悬殊,但包拯的一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统治者的赏识,也受到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下层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作为清官确实是非常典型的。

-------------------------------

在税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古代官员,我认为王安石是很重要的一位.王安石通过变法,颁布市易法,免行法,方田均税法 ,增加了财政收入.

关于王安石变法,详细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38225htmlwtp=tt

另外古代涉及到税收改革的官员还有明朝的张居正.

张居正改革的主要内容:(只列举税收方面的)

改革赋税,实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是:(1)以州县为基础,将所有赋税包括正税、附加税、贡品以及中央和地方需要的各种经费和全部徭役统一编派,“并为一条”,总为一项收入。过去田赋有夏粮、秋粮之分,征收上又有种种名目,非常繁烦,现在统一征收,使国家容易掌握,百姓明白易知,防止官吏从中贪污。(2)关于徭役征派,过去有里甲、均徭、杂泛之分。里甲按户计征,不役者纳“门银”(户银);均徭、杂泛按丁分派,应役方式又有力差(以身应服)、银差(纳银代役)之分。现在取消里甲之役,将应征的全部门银,同丁银合并一起。“丁银”的计算办法,是将力差的“工”(劳动)和“食”(服役期间全部生活费用)折算为银;如“银差”则按纳银数再加收少量“银耗”(碎银化铸银锭时的损耗),然后全部役银以“丁”和“地”或(田粮)两大类因素统一考虑编派征收,即所谓“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自此,户不再是役的一种根据,丁的负担也部分转到“地”或“粮”中。(3)赋、役之中,除国家必需的米麦丝绢仍交实物和丁银的一部分仍归人丁承担外,其余“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4)官府用役,一律“官为佥募”,雇人从役。过去由户丁承担的催税、解送田粮之差、伐薪、修路、搬运、厨役等一概免除。这一改革措施赋役折银征收,既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结果,又必然促进商品经济的繁荣。�

张居正详细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27396htm#8

商经知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对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的简称。

法律分析:

是商法和经济法的简称。其中,商法是由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以及海商法八门学科构成。

体包括以下法律:

1、商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

2、经济法:竞争法、消费者法、银行业法、财税法、劳动法、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环境保护法。

3、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

经济法是由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审计法、劳动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以及环境保护法十六门小法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海上保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未规定的,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商经知和商经法不是一个意思。

《商经知》是古籍名称,起源不详,共分《财理篇》,《财事篇》等十三篇。本书系统的讲述了理财、取财、运财等多个方面的知识。

财理篇,财,穷极而至。然,积也,易也,便也,予之欲。注解:财富的产生是人贫穷到极点所致。之后,人们创造了更多的物品,用于交换,满足各人的需求,增长个人的欲望。财,余也。无欲,无恶,人欲趋之,本性以然。

1纳税的名言有那些啊

在我们这里,除了享受阳光和空气外都要纳税。――西方人形容纳税范围之广的经典名言

好牧羊人的职责是剪羊毛,而不是扒羊皮。――提布瑞思恺撒

税收的合法性取决于其实质,而不是其名称。――本杰明N卡多佐

只要是交给一个友好的政府,我愿意纳税。――狄克格利高里

世上最难理解的是所得税。――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通货膨胀是一种无须立法的税收。――弥尔顿弗莱德曼

作为公民,你有义务纳税,同时你也必须了解你作为纳税人的权利。――唐纳德C亚历山大

税收与你获得的得益如影随形。――爱默生

税收是国家的主要支柱。――西塞罗

税收应与个人每年分享的数额相称。――托马斯杰弗逊

避税与逃税的区别就是监狱围墙的厚度。――丹尼斯黑勒

税收如母亲,经常被误解,但很少被遗忘。——劳德布兰威尔

征税的艺术,是尽可能多地拔取鹅毛,而让鹅的叫声最小。――柯贝尔

税收上的任何特权都是不公平的。――伏尔泰

我就我的收入纳税,这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事,让我感到无上光荣。――-马克吐温

税收是我们为文明付出的代价。――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

2那位有关于税收廉政方面的诗歌或散文,时常五分钟左右,谢谢啦

重赋

作者: 白居易

厚地植桑麻,所要济生民。

生民理布帛,所求活一身。

身外充征赋,上以奉君亲。

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

厥初防其*,明赦内外臣:

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

奈何岁月久,贪吏得因循;

浚我以求宠,敛索无冬春。

织绢未成匹,剿丝未盈斤;

里胥迫我纳,不许暂逡巡。

岁暮天地闭,阴风生破村。

夜深烟火尽,霰雪白纷纷。

幼者形不蔽,老者体无温。

悲端与寒气,并入鼻中辛。

昨日输残税,因窥官库门:

缯帛如山积,丝絮似云屯;

号为羡馀物,随月献至尊。

夺我身上暖,买尔眼前恩。

进入琼林库,岁久化为尘。

《观刈麦》

白居易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妇姑荷簟食,童稚携壶浆。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傍。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

吏禄三百石,岁晏有馀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杜甫《兵车行》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

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

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

道旁过者问行人,行人但云点行频。

或从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营田。

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

边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

君不闻汉家山东二百州,千村万落生荆杞。

纵有健妇把锄犁,禾生陇亩无东西。

况复秦兵耐苦战,被驱不异犬与鸡。

长者虽有问,役夫敢申恨?

且如今年冬,未休关西卒。

县官急索租,租税从何出。

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

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

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

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

《诗经》-《硕鼠》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

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逝将去女,适彼乐土。

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

三岁贯女,莫我肯德。

逝将去女,适彼乐国。

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

三岁贯女,莫我肯劳。

逝将去女,适彼乐郊。

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王冕《悲苦行》

风吹沙堕空屋,老乌号鸣屋上木。

谁家男子从远征?父母妻孥相送哭。

哭声呜咽已别离,道旁复对行人悲。

去者一心事,悲者百感随。

前年鬻大女,去年卖小儿。

皆因官税迫,非以饥所为。

布衣磨尽草衣折,一冬幸喜无霜雪。

今年老小不成群,赋税未知何所出。

昨夜忽惊雷破山,北来暴雨如飞湍。

此时江南正六月,酸风入骨生苦寒。

东村西村无火色,痴云著地如墨黑。

瞶翁瞽妪相唤忙,屋漏床床眠不得。

开门不敢大声语,门外磨牙多猛虎。

自来住此十世余,古老未尝罹此苦。

我感此情重叹吁,不觉泪下沾裳裾。

安得壮士挽天河?一洗烦郁清九区,坐令尔辈皆安居!

咏 史

(唐 李商隐)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

何须琥珀方为枕,岂得真珠始是车?

运去不逢青海马,力穷难拔蜀山蛇。

几人曾预南薰曲,终古苍梧哭翠华。

入京诗

(明 于谦)

绢帕蘑菇与线香, 本资民用反为殃。

清风两袖朝天去, 免碍阎罗话短长。

书端州郡齐壁

(宋 包拯)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

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

3在线重金求关于歌颂国税的诗歌

第一篇:《我们的爸妈在国税(诗歌)》 (男)我的爸爸在国税, 每天不是早出,就是晚归。

没有时间来陪我, 很多时候我自己起,自己睡。 遇到难题不会解, 急得我暗自流泪。

(女)我的妈妈在国税, 每天把我从睡梦里叫醒, 早饭让我草草吃,很无味。 放学后同学们都走了, 我还在学校门口独自徘徊。

(男)我多想, 让爸爸陪我去看泰山日出, 抚摸那饱含文化的石碑; 我多想, 让爸爸带我到蔚蓝的大海边, 踩着软软的沙滩,拣起一枚枚彩贝。 (女)我多想, 让妈妈给我 讲那些有趣的童话, 穿上一双水晶鞋,参加欢快的舞会; 我多想, 让妈妈为我做一顿丰盛的晚餐, 点燃生日蜡烛,许个心愿, 然后一起轻轻的吹。

(男)我问爸爸: 国税是什么, 让你这样兢兢业业,无怨无悔? 爸爸笑了: 国税象生命的血脉, 滋润着祖国的建设和国防军备, 你是不是了解神舟五号, 还有飞天英雄杨利伟? 有了国税, 祖国的蓝天 才有了和平鸽的放飞; 有了国税, 祖国的长城 才能够岿然屹立、坚不可摧! (女)我问妈妈: 国税是什么, 让你这样舍身忘家、不辞劳累? 妈妈笑了: 国税象母亲的乳汁, 供养着国家机器每一颗螺丝的耗费; 有了它 我们的环境 才有了园林的花香和好看的玫瑰; 有了它 我们的生活 才有了小康的喜悦和欣慰。 (合)啊,我懂了 我的爸爸妈妈为国税, 出力流汗,任劳任怨, 是为了祖国富强而无怨无悔。

(男)你们用青春谱写奉献的篇章; (女)你们用真诚换来纳税人的赞赏; (男)你们用激情去拥抱初升的太阳; (女)你们用梦想去温馨皎洁的月光。 (女)亲爱的爸爸、妈妈 (合)你们放心吧! (女)我们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男)在校园里汲取知识 和营养, (合)长大了我们也要做国税人, 把你们的担子扛在肩上!! 第二篇:《开拓创新 构建和谐国税(地方传统节目三句半)》 敲起锣鼓喜洋洋, 和谐社会送吉祥, 欢天喜地话国税, 赞扬。

“十一五”规划宏图展, 经济建设史无前, 社会和谐万民安, 共建。 安康国税人称赞, 辖区所管十个县, 各有特色敢超前, 不一般。

依法治税维护国家尊严, 依德治队促进作风转变, 依规治局完善工作规范, 再变。 数字国税彰显科技领先, 文化国税使命无比空前, 和谐创新刷写国税新篇, 向前。

更新观念转变领导理念, 六个严禁贵在自觉实践, 四个不许牢牢记在心间, 倡廉。 汉滨国税面貌巨变, 廉政文化走在前面, 制度考核细化从严, 再看。

旬阳国税不简单, 税收征管出经验, 收入任务超全年, 不平凡。 两百里白河在咆哮, 政务公开抓得好, 诚信服务勇达标, 妙。

以人为本是关健, 镇坪干部教育看的见, 爱岗敬业讲奉献, 模范。 女娲山下有奇兵, 最捧的还是国税人, 开垦荒山大练兵, 拼。

旅游胜景有奇闻, 南宫山笑迎八方人, 信息化建设排头兵, 典型。 紫阳茶乡最闻名, 国税队伍有能人, 紫府大厦成亮点, 新。

文化丰厚汉阴城, 三沈会馆有圣人, 国税心系纳税人, 诚信。 涛涛汉水赤子心, 石泉国税善用人, 优质服务树形像, 亮。

宁陕国税行风正, 水清山绿好环境, 两权监督当曲型, 拼。 秦巴汉水景色迷人, 国税队伍齐步并进, 经济建设愿打头阵, 精神文明甘当典型, 让我们并肩携手 为构建和谐国税前进。

最早的税收起源于夏朝。

历史上,在国家产生的同时,也就出现了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财政。古代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最早出现的财政征收方式是“贡”,即臣属将物品进献给君王。虽然臣属必须履行这一义务,但由于贡的数量,时间尚不确定,所以,“贡”只是税的雏形。

而后出现的“赋”与“贡”不同。西周,征收军事物资称“赋”;征收土产物资称“税”。

扩展资料

春秋后期,赋与税统一按田亩征收。"赋"原指军赋,即君主向臣属征集的军役和军用品。但事实上,国家征集的收入不仅限于军赋,还包括用于国家其他方面支出的产品。国家对关口、集市、山地、水面等征集的收入也称"赋"。

赋已不仅指国家征集的军用品,而且具有了“税”的涵义。清末,租税成为多种捐税的统称。农民向地主交纳实物曰租,向国家交纳货币曰税。

有历史典籍可查的对土地产物的直接征税,始于公元前594年(鲁宣公十五年)鲁国实行了“初税亩”,按平均产量对土地征税。后来,“赋”和“税”就往往并用了,统称赋税。

自战国以来,中国封建社会的赋役制度主要有四种:战国秦汉时期的租赋制(征收土地税和人头税)、魏晋至隋唐的租调制(征收土地税、人头税和劳役税)、中唐至明中叶的两税法(征收资产税和土地税)、明中叶至鸦片战争前的一条鞭法和地丁合一(征收土地税)。

-税收

人民网-从深圳企业发展看改革开放40年税收变迁

近日征收房产税的消息可谓是传得沸沸扬扬,人们都以为房产税在我国是一个新税种,其实房产税并不是现代才有的税种。早在古代我国就征收过房产税。有证据表明,中国大概是最早征收房产税的国家。《周礼》曾记载“掌敛廛布于泉府”,廛布相当于当时课征的房产税,属于土地税的一部分,对三种房屋征收。 作为一个独立的税种,而不再并入土地税中征收,房产税是以唐朝建中四年(公元783年)征收的“间架税”为始的。当时的户部侍郎赵赞以“军用不给”为由,建议兴办“间架税”。“所谓间架者,每屋两架为间”,即是一种以房屋为课税对象的财产税,又称“屋税”。其征收方法为 “上屋税钱二千,中税一千,下税五百”。据此可见其纳税人是房屋的所有者,课税对象是房屋,计税依据为房屋的外部标志,即分上屋、中屋和下屋三等。而对于隐匿不报者,“敢匿一间,杖六十,赏告者银五十缗”。 这种不问有无收益,见屋就征的做法,使当时的一些“衣冠士族,或贫无他财,独守故业,坐多屋出算者,动数十万,人不胜苦”。一般平民,更不堪负担。 在当时,这种“间架税”其实就是苛捐杂税的一种,因此到了兴元元年(公元784年),泾原兵在长安发生兵变,即在长安市上提出不纳间架、除陌两税的口号,致使唐德宗被迫将它与其它杂税一并废除。后来各朝均有征收,但时征时停,停征时并不是不对房屋征税,而多是将其并入土地税中一起征收。 “清朝初期,地方杂税大兴,宛、平两县有铺面行税;有的地方有间架房税;江宁有布廛输钞;京师有琉璃、亮瓦两厂计檀输税”。这些都属房屋税,至乾隆年间,逐渐废止。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在西洋列强霸占的一些大城市的租界内,借口充裕捕房经费,先后强行开征房捐一类的捐税,开启了近代房捐史的真正源头。 在太平天国的部分辖区内,也曾一度有过房捐。其征收方法又有不同,是以间数为标准,按日起捐。据史料记载,征额为:嘉兴每日每间三文,桐乡也是每屋每日三文,常熟则为每间屋每日捐钱七文。 清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由户部通令各省审查城市集镇的铺户行店数,抄袭租界办法,规定房捐章程:“凡租赁房屋,按其每月租金课税10%,房东、房客各负担一半。其居住自有房屋者,比照近邻出租房屋的租金课税10%。”但当时还未实行就奉命停止。 后来在八国联军战事结束、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承担了巨额的赔款,但清廷当时已收入骤减,支出大增,国库空虚,因而清政府就将赔款额向各省分摊,所以使得房捐章程于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又重新试办并付诸实施,但各地执行不一。

个人房产税是中外各国政府广为开征的古老的税种。欧洲中世纪时,个人房产税就成为封建君主敛财的一项重要手段,且名目繁多,如“窗户税”、“灶税”、“烟囱税”等,这类个人房产税大多以房屋的某种外部标志作为确定负担的标准。中国古籍《周礼》上所称“廛布”即为最初的个人房产税。至唐代的间架税、清代和中华民国时期的房捐,均属个人房产税性质。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1950年)将个人房产税列为开征的14个税种之一。1951年8月政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将个人房产税与地产税合并为房地产税。1973年简化税制,把对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并入工商税,保留税种只对房管部门、个人、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征收。1984年改革工商税制,国家决定恢复征收房地产税,将房地产税分为个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房产税暂行条例》,同年10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国内单位和个人。

税收的产生取决于两个相互影响的前提条件:一是经济条件,即私有制的存在;二是社会条件,即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历史上,私有制先于国家形成,但对税收而言,是同时存在这两个前提条件,税收才产生。可以说,税收是私有财产制度和国家政权相结合的产物。�

关于税收产生的实际历史过程,由于各个国家具体历史条件不同,因而也不完全相同。

欧洲古希腊和古罗马等奴隶制国家,确定奴隶占有制度初期,就出现了土地和奴隶的私有制,形成了城邦经济、奴隶主大庄园经济、寺院地产经济以及家庭奴隶制等私有经济,所以欧洲奴隶制国家形成以后,随即出现了对私有土地征收的税收。

我国自夏代开始进行奴隶制社会以后,在夏、商、周三代土地均归王室所有,即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当时的国王不仅是全国的最高统治者,也是全国土地的所有者。国王对其所拥有的土地,除了一小部分由王室直接管理外,大部分分封给诸侯和臣属,也有一小部分授给平民耕种,在这样的土地所有制度之下,中国税收的产生,同西方奴隶制国家有所不同,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

早在夏代,我国就已经出现了国家凭借其政权力量进行强制课征的形式——贡。一般认为,贡是夏代王室对其所属部落或平民根据若干年土地收获的平均数按一定比例征收的农产物。到商代,贡逐渐演变为助法。助法是指借助农户的力役共同耕种公田,公田的收获全部归王室所有,实际上是一种力役之征。到周代,助法又演变为彻法。所谓彻法,就是每个农户耕种的土地要将一定数量的土地收获量交纳给王室,即“民耗百亩者,彻取十亩以为赋。”夏、商、周三代的贡、助、彻,都是对土地收获原始的强制课征形式,在当时的土地所有制下,地租和赋税的某些特征,从税收起源的角度看,它们是税收的原始形式,是税收发展的雏形阶段。�春秋时期,鲁国适应土地私有制发展实行的“初税亩”,标志着我国税收从雏形阶段进入了成熟时期。春秋之前,没有土地私有制。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到春秋时期,在公田以外开垦私田增加收入,于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实行了“初税亩”,宣布对私田按亩征税,即“履亩十取一也。敁初税亩”首次从法律上承认了土地私有制,是历史上一项重要的经济改革措施,同时也是税收起源的一个里程碑。

除上述农业赋税外,早在商代,我国已经出现了商业手工业的赋税。商业和手工业在商代已经有所发展,但当时还没有征收赋税,即所谓“市廛而不税,并讥而不征。”到了周代,为适应商业、手工业的发展,开始对经过关卡或上市交易的物品征收“关市之赋”,对伐木、采矿、狩猎、捕鱼、煮盐等征收“山泽之赋”。这是我国最早的工商税收。

中国最早的市场税收

古代市场称为市。市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由来已久。商代末年,商人贸易就已出现,但当时手工业和商业都属官办,所以没有市场税收。到西周后期,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官营工商业之外,出现了以家庭副业为主的私营手工业和商业,集市贸易日益增多,因此出现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市场税收。

周代市场在王宫北垣之下,东西平列为三区,分别为朝市、午市和晚市。市场税收实行“五布”征税制;一是分(纟次)布,即屋税;二是总布,即牙税;三是廛布,即地税;四是质布,指对违反契约文书者所征之税;五是罚布,即罚金。市场税收由司市、雇人、泉府等官史统一管理,定期上交国库。

中国最早的田税

春秋时期鲁国实行的“初税亩”。据《春秋》记载,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列国中的鲁国首先实行初税亩,这是征收田税的最早记载。这种税收以征收实物为主。实行“初税亩”反映了土地制度的变化,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中国最早的车船税

最早对私人拥有的车辆和舟船征税是在汉代初年。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汉朝就颁布了征收车船税的规定,当时叫“算商车”,“算”为征税基本单位,一算为120钱,这时的征收对象还只局限于载货的商船和商车。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开始把非商业性的车船也列入征税范围。法令规定,非商业用车每辆征税一算,商业用车征税加倍;舟船五丈以上征税一算,“三老”(掌管教化的乡官)和“骑士”(由各郡训练的骑兵)免征车船税。同时规定,对隐瞒不报或呈报不实的人给以处罚,对告发的人进行奖励。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车船税停止征收。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